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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看,另一个结局 作者:徐小溪
文案
人的爱情,无非就是一个个故事
而我们眼中那些故事,却是他们的一生
所有结束了的故事们,并不都是“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而是有着另外一种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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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无穿越无重生,偶尔会出现原创人物,暂定有霍青桐、犬夜叉、王宝钏、倚天、崔莺莺等,亲们有喜欢的也可以点单。
原名《这些爱情,那些故事》
内容标签: 综合 武侠 传奇
搜索关键字:主角:霍青桐、戈薇、王宝钏、周芷若、崔莺莺等 ┃ 配角:苗人凤、薛平贵、张无忌、夏目、红娘等 ┃ 其它:综同人
☆、生(一)
作者有话要说:新文开坑,欢迎大家来踩踩虽然是同人,可是这里没有穿越也没有重生,有的只是原来那些人物的感悟和新的生活。霍青桐是我金庸小说里最喜欢的女性角色,根据各种推断,她最后应该是嫁给陈家洛的,这样对她来说太不公平,在我看来,陈家洛远远的配不上她。而陈家洛之所以娶她,很大原因会是为了红花会,娶了霍青桐,红花会才可以正大光明的赖在回疆,不然他们便没有个落脚之地。所以,我希望翠羽黄衫能够蓦然想通,只有离开了陈家洛,她才有可能获得新生。
大漠之上,荒凉不已。烈日当空,风沙弥漫,举目四望,天地间一片苍茫,尽是沙丘。在这样蒙暗的天色中,却有一个小小的身影,在漫天风尘里若隐若现。
那是一个骑着青马的女子,秀美之中透着一股英气,光彩照人,若要走近了看,却能发现她双眼之中带着一丝疲惫,唇边似乎还有那么一点无奈。这姑娘只是一个人催动着马儿往南走着,也不看路,似乎天地之间已经没有什么能够萦绕在她心上一般。
这个时候,就算是大漠上土生土长的回疆人,也不会冒着风沙四处乱跑的,因此,也没有人发现,这个似乎是漫无目的的女子,其实是天山南北,赫赫有名的翠羽黄衫霍青桐。
此时的霍青桐,并没有穿着她标志性的黄衫,也没有在帽子上插着翠羽,而是一身青衣,打扮得如同一个普普通通的回族小姑娘一般,信马由缰,心里却如同万涛奔腾,无数思绪叫嚣着,想要找一个地方宣泄出来,可是若真要开口,却又无从说起。
她一路上,早就看到,稍微有些水源的地方,都有人在附近开荒种地。她明白,这些人都是在关内走投无路的汉人,到大漠来碰碰运气的。这是乾隆皇帝的“屯田”政策,也就是往回疆掺沙子,想一点点的加大对回疆的控制力。黑水营一战,虽然大灭清军数万人,可是回疆终究是败了,不单单是败了,还赔上了喀丝丽的一条性命。
同样败了的还有红花会。因此,在喀丝丽去世后,红花会剩余的人全数迁到了回疆,一方面是在关内没有了容身之地,另一方面,他们想借着回疆的势力,能够再度反清复明。
霍青桐对世事看得通达。这些年汉人陆陆续续的迁来,也带来了商路和商人,回疆的羊毛毛毯等物,也能卖出个好价钱。对回民来说,没有了征战,日子好像还更好过了一些,安于现状的回民越来越多,愿意跟着红花会去冒险和清兵对抗的,也日益少了下来。偏偏红花会都是一群莽汉,自诩侠义,没有看到这一点,反而日日叫嚣着要去砍了皇帝的脑袋。
霍青桐自己是不信的。早在陈家洛要送喀丝丽入宫,想说动乾隆反清复明的时候,她就不信。她认为,乾隆已经是个皇帝了,他如果造反,无非还是皇帝,他凭什么去做这么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只是,当时的情况不容她反驳,不然,不单单是红花会,父亲和哥哥都会对她生气——就连喀丝丽,也只是听她情郎的话而已。
现在,喀丝丽死了,红花会败了,父亲和哥哥战死,回疆只剩下她一个了。她一直认为,回部力量大打折扣,不如趁机蛰伏,好好的休养生息,找准机会再反击。可红花会众人却认为,不能让清兵舒服了,必须时不时的骚扰一番才合算。对此,霍青桐满是意见——红花会的人武功高强,清兵拿他们没有办法,受苦的却是回部的百姓啊!无奈,没有人听得进她的话,她也只有眼睁睁的看着,还要被指责没有义气,不帮助红花会抗清。
“妹子,这么多年来,我们对你的心都看得清楚。总舵主对你也是情深意重的,不如,我来保这个大媒,让你们成婚,你看可好?”
骆冰亲和的微笑忽然跃上她的心头,霍青桐扯动嘴角,苦笑。
陈家洛那日无意中看见了峭壁上的雪莲,便冒着生命危险攀爬了上去,想要摘下来,可是在下来的途中忽然间想起来人比花娇的喀丝丽,心里大恸,脚底一滑,便摔了下来。还好他的内功深厚,应变奇速,才没有伤到筋骨,但左腿还是在山崖上狠狠的撞了一下,需要卧床休息。
骆冰、李沅芷、周绮等人都打心眼里喜欢霍青桐,也一门心思的想把霍青桐和她们的总舵主往一快儿凑,因此,便派人将霍青桐请了来,把陈家洛的伤势说得重了七八分。
霍青桐还是在意着陈家洛的,自然是心疼不已,端茶倒水,伺候得很是周全。可是,陈家洛的一双眼睛只是死死的盯着案上的那一朵雪莲,就连花瓣凋落了也不在乎。
霍青桐心里酸楚。她当然明白,陈家洛思念的那个人是谁。只是,这么多天来,她衣不解带的照顾,难道一点用处都没有吗?
她心里难受,可脸上却一点都没有带出来。陈家洛一门心思的看残花,红花会的其他人却认为他们二人深情款款。总舵主年纪也不小了,总不能一个人独身下去吧?霍姑娘又漂亮武功又高,正是总舵主的良配。因此,骆冰便出面,做说客。
霍青桐握紧手上的缰绳。陈家洛什么时候是对她情深意重了?她什么时候又答应了陈家洛做自己的情郎?从始至终,陈家洛喜欢的只有她的妹妹喀丝丽而已!
她当然清楚,在这偌大的天山是她的地盘,红花会想要安心的住下去,让陈家洛娶她是最好的方法。她也清楚,如果红花会的众人相劝,陈家洛是会答应的,她就能和心上人结成夫妇。
可是,这样不行。
没错,她霍青桐是喜欢他不假,但是,这不代表着红花会可以借着她的力,随意使唤她的族人!更何况,他的一颗心都在自己的妹子身上!
要知道,她霍青桐是回疆的公主,是指挥千军万马的统帅,是天山双鹰的徒弟,是翠羽黄衫,是有自己的骄傲的。君即无心我便休,脱下了黄衫,拔去了翠羽,在过去的人生里,她只是作为回部的女英雄而存在,是一个符号,是一个象征,那么,从现在起,她要为自己而活,要有自己的人生。
因此,她留下一封书信,收拾了几件衣服银两,将长剑包了起来,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的离开了家。她留在那里做什么,继续痴心一片的给陈家洛做备胎吗?或者是,嫁给陈家洛,然后让红花会连累她的族人吗?
师傅师娘也都去世了,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会把她当做孩子一样的宠爱,柔声对着她说话了。霍青桐摸了摸脸,将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下来的两行泪拭去,再抬头,换上的却是一副坚毅的表情。眼泪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用的东西——当然,喀丝丽的眼泪例外——这个道理,她从小就明白了。
越往南走,风景便越是不同。霍青桐之前也曾来过中原,但一直都是身有重任,来去匆匆的。这回不一样,她身带不少银两,又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事,便一路游山玩水,似乎这辈子都没有这么清闲过。
霍青桐早就换上了汉人的衣服。她一个美貌大姑娘走在路上,自然会有人觊觎,不过这个时候民风还是纯朴的,再加上她也不是什么好欺负的主,倒是无惊无险,日子甚是逍遥。
她听人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便去到杭州,买了一间小小的屋子住下。每日无事,便是四处游玩,天晴时,就算晒上一天的太阳,懒洋洋的什么都不干,也是很舒服的。
从小到大,她只是不断的练功、读书,学习再学习,哪里有过这么悠闲的时光,霍青桐觉得,自己便在这里终老,也是个很不错的主意。
时间就这么不紧不慢的流了过去,霍青桐生得美貌,为人又温柔细心,很是得周围邻居们的喜欢。慢慢的,那些人家白天上工的时候,就把家里的孩子很放心的放在霍青桐这里,托她照管。正好霍青桐也读过书,顺便教孩子们认字。邻居们喜不自胜,他们都是穷人,或者是为奴为婢的,读书简直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他们也不指望自己的孩子能成龙成凤,只要能认识两个字,不是睁眼瞎,便谢天谢地了。因此,霍青桐这里居然成了这一带的学前班,附近的家长听说了也都把孩子送过来,她也乐得教几个字,顺便再挣点生活费。
这天,送走了孩子们,霍青桐将院门关上,取出三尺青锋剑,准备练武,却听得门震天一般的响了起来,是不远处胡同里的孙家夫妻两个。
“霍姑娘,霍姑娘,阿胜还在不在你这里?”他们也不管霍青桐一人独居,一齐闯了进来,街坊四邻也围了过来。
“阿胜早就回家了啊。出什么事了?”霍青桐直觉不是很妙。
果然,孙大婶直接瘫坐在地上,一手拍大腿放声大哭起来:“我的阿胜啊,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娘也不活了啊!”
她男人在一旁一巴掌拍了过去:“嚎什么丧,还不知道儿子到底有没有事呢!”话虽这么说,他也红了眼。
霍青桐沉声道:“不要慌张,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从她这里放学后,阿胜就一直没有回家。由于之前也有过霍青桐留饭吃的事情,孙家夫妇也没有在意。只是天都黑了,还是没有见到宝贝儿子的影子,两人都着急起来。
霍青桐一听便知道事情不好。阿胜年纪虽小,可是很懂事,绝不会调皮捣蛋让父母着急,又听说最近杭州城里有拐子出没……
“孙大婶在家里等着,孙大哥,你再和街坊一起,四处去寻一寻,不要忘了报告里正,不然会犯宵禁。我也出去寻找,你放心,定会将阿胜给找回来!”
或许是她坚定的态度感染了周围的人,孙大婶也不哭了,一抹眼泪:“好,我回家等!”又有几个年轻的后生跟着一起去找了。
待他们都走了以后,霍青桐换上夜行衣,佩上宝剑,跳上了房顶,往东疾奔过去。早在初来杭州之际,她便将这里的几个派别的地盘摸了个熟透,也清楚一些偏僻的地点,经常会有一些不法之士聚集的。她现在的目的地就是其中的一个。
城北的破屋子,据说原本是个有钱人家的住处,后来闹鬼,这个人家就死光了,也没有人敢到这里来,因此,也成了一些为非作歹之人的老窝——这是霍青桐找的第四个地方了。
在看到院子角落里的一只幼童的鞋子的时候,霍青桐心里就是一紧。屋子里黑沉沉的,她仔细听了,能听出几个粗重的呼吸声。她一个倒挂金钩,从已经破了的窗户看进去,影影绰绰能看到几个小小的身影,都挤在一起,甚难分辨。
看来就是这里了。霍青桐轻轻跳下,刚准备挑开门闩,就听到身后有细微的脚步声,她连忙转身,却见月光下站着一个瘦长的汉子。霍青桐心里一跳,长剑就要出鞘,那汉子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又指了指院门外,当先纵身出去了。
霍青桐艺高人胆大,再加上见那人并无恶意,也跟了上去。站定后,那人一拱手,小声道:“屋子里是一帮拐子,专门诱拐孩童,在下已经跟了很久了,却在杭州跟丢。无意间看见姑娘的行踪,便一路跟了过来,没成想正遇到他们。在下见姑娘的身手不凡,想来也是打算对付这帮人的?”
霍青桐还了个礼,道:“我邻家孩子可能在其中。”
那人点点头:“他们武功不高,本来是极易对付。无奈他们给孩子都下了某种药,如果不从他们手中得到解药,时间长了,孩子就会变得痴傻。在下几次出手,都是顾忌这个,才只救得孩子,不曾抓住首犯。不知姑娘可否相助,将这些贼人擒获,把孩子救出?”
霍青桐笑道:“责无旁贷。”
☆、生(二)
当下,两人定好计议。由霍青桐守住后门,那男人偷偷的进入,悄没声息的将靠近门口的两个孩子拎了出来,再准备深入,此时,那几个拐子却醒了。
自然是一场恶战。那些拐子哪里是那个男人的对手,幸好他们也不是第一次和人交手,打不过就逃是他们的一贯原则。不料,这次后门居然还堵着一个女人,还是个武功颇为高强的女人。
人贩子们一个都没有能逃脱,被捆得跟粽子一样,拎到那男人面前。霍青桐并不管他们,而是直接钻到屋子里,将几个孩子都带了出来,阿胜果然在其中。
霍青桐赶紧将他唤醒,见他迷迷瞪瞪的,便急问那男人:“解药呢?”
那男人从为首的一个拐子身上搜出一个小药瓶子,道:“孩子的头顶贴着一封膏药,你将膏药揭开,再让他吃一粒解药,一刻钟后便无事了。”
霍青桐依言而行,那男人却有些为难:“在下想将这些拐子和孩子们送官。只是天色已晚,姑娘一人行路有些危险,这……”
霍青桐干脆利落的答道:“还请这位大侠自便,除了这个孩子我要带走外,其余的也是送官比较好。”
“不要大侠来大侠去的了,”那男人咧嘴一笑,“在下苗人凤,不知姑娘尊姓大名。”
“我姓霍。”霍青桐这些年来不关心江湖中事,也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依旧一副云淡风轻。
“那么,霍姑娘,后会有期。”苗人凤拱手,带着拐子领着剩下的三四个小孩走了。
霍青桐带着阿胜回去,只说是路上遇到好人了,阿胜昏昏沉沉的,也想不起来当时的情况,说得含糊。饶是这样,霍青桐也受到了极大的欢迎,第二天,孙家夫妻两个大张旗鼓的送了两只腌鸡过来,孙大婶还拍着桌子发誓一定要给霍姑娘说个好人家,正在热闹的时候,就见一个小孩一溜小跑了进来,嚷道:“霍姑姑,霍姑姑,有个人要找你。”
众人疑惑,就见一个极高的男子走了进来,道:“请问,霍姑娘是住在这里吗?”
孙大婶仔细打量了他一番,就见他面色蜡黄,一双眼睛精光四射,长得颇为英气,当即就笑道:“在在,就在这里。”
霍青桐见了他,颇有些意外:“原来是苗大侠。”
苗人凤看了看周围,道:“在下是来向霍姑娘道谢的。”
霍青桐笑道:“苗大侠客气了。如果不是你,阿胜也不可能这么顺利的获救。”
“原来您就是恩公!”孙大婶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连拜了几拜。苗人凤连忙将她拉起来:“些须小事不足挂齿,大娘多礼了。”
“不多礼的不多礼的,”孙大婶没有读过书,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呵呵傻笑着,忽然间一拍大腿,“我们小家小户的,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就请恩公赏个脸,去我家吃餐饭吧!”
苗人凤有些为难,又看了眼霍青桐:“这个,霍姑娘,你意下如何?”
霍青桐只是微笑着摇了摇头,孙大婶道:“霍姑娘是回人,不吃大肉的。我们都知道这一点,都不喊她上门吃饭。”
回人?姓霍的,霍青桐?苗人凤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一个名字:“霍姑娘,难道,你就是翠羽黄衫?”
霍青桐倒很是坦然:“就是我。”
苗人凤的表情一下就傻了起来。他早就听说过翠羽黄衫的威名,在他脑海中,这么威猛有魄力的女人,应该是长得比较魁梧,办事泼辣,说话大嗓门的,可面前的这个姑娘,却是美貌非凡,语音清脆娇柔,完全不是他想象中的样子。
孙大婶看着苗人凤犯傻的模样,挤眉弄眼的带着看热闹的街坊走开——霍姑娘那么漂亮,男人看傻是很正常的。
霍青桐有些哭笑不得,唤了两声:“苗大侠。”苗人凤一下子醒转,豪爽的笑道:“我早就听说过霍姑娘的威名,今日一见,真是三生有幸。我苗人凤这辈子就服两个女人,一个是我好兄弟的妻子,一个就是霍姑娘你了,没有想到有生之年还能见到霍姑娘,真是我苗人凤之幸啊!”
“哪里有苗大侠说得这么好。”霍青桐笑着给他送上一杯茶,“我也只是一届弱女子而已。”
“怎么会是弱女子呢?”苗人凤很是高兴,接过茶坐下,便开始讲起自己和胡一刀的往事来,说到兴头上,忍不住一拍桌子:“这胡兄弟和胡夫人,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有豪气,最值得结交的朋友。像胡夫人这种女人,才是我最敬佩的:丈夫在水里,她就在水里;丈夫在火里,她就在火里!”
霍青桐只是听着,她不理武林中事已久,但细心和谨慎却没有变,她很快就从苗人凤的话中听出了一些端倪。那个淬毒的兵器有问题,仅仅是凭着直觉,她便在心底下了这样一个结论,不过并没有说出口。
苗人凤话题一转,又开始说起翠羽黄衫的事迹来:“我听说,翠羽黄衫颇有将才,能率千军万马;又听说,翠羽黄衫武功高强,一人单挑关东六魔。像这等有勇有谋的女子,才是我平生最为敬佩的。”
霍青桐一笑:“这算不得什么,我也称不上有勇有谋。我的妹子,才是最勇敢的。”
“是吗?”苗人凤眼睛一亮,“原来有这许多女中豪杰。你的妹子,想来也和你一样,武功高强,足智多谋吧?”
“不,她不会武功。”霍青桐道,“她是天下最美最单纯的女孩子,明明一点武功都不会,还敢于去到清军中谈判。她的勇气,是我们都佩服的。”
“那后来呢?”
“后来她被清军捉住了,也并不示弱,十分有风范。”
苗人凤皱皱眉:“霍姑娘,恕我直言,你的这个妹子称不上勇敢。她不会武功,就不应该孤身犯险。她被捉住以后,不一样要你们去救她吗?她这种行为,只是莽撞,不是勇敢。”
霍青桐一愣,她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言论,下意识的就去反驳:“她,她并不是孤身一人,她的情郎陪着她的,那人,那人的武功,天下少有敌手。”
“那就更不该了。既然那人如此厉害,就应该劝得你妹子不要冒险。那人武功了得,智计却不怎么样。”
你的智计也不怎么样,霍青桐暗自吐槽一句,却在心底隐隐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当时喀丝丽和陈家洛两人一骑去到清军,她是不同意的。千军万马中,就算陈家洛武功天下第一,都不可能逃出来,更何况还有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喀丝丽。他们这一去,明显就是活生生的人质,喀丝丽天真不懂事,难道陈家洛也不懂吗?
苗人凤见她不说话,挠了挠后脑勺:“霍姑娘,我说错了话,你不要生气。”
“哪里,我没有生气。”霍青桐笑道,“苗大侠生性豪爽,正是英雄本色。”
苗人凤大喜,道:“霍姑娘,你我一见如故,如果你不嫌弃,不如我们结拜成兄妹。我痴长几岁,你就叫我大哥,你看如何?”
霍青桐也笑了,叫一声:“大哥”,苗人凤很是高兴,摸摸怀里,有些遗憾的道:“大哥出来得匆忙,没有带什么好东西,见面礼下次补上。”
霍青桐玩笑道:“难道我结拜这个大哥,就是为了见面礼吗?”
苗人凤看着她如珠玉一般的脸庞,有些发愣。他本身便是沉默寡言不爱说话之人,这次却难得滔滔不绝的讲了这许多话,实在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又想到十年前跟胡一刀比武之时,也是说了许多话的,所以,定是因为情投意合之故,苗人凤蒲扇一般的大手一挥,对,就是这样。
他此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北上祭拜胡一刀,没有想到却阴差阳错的认识了霍青桐,他自然而然的将这点算在了胡一刀夫妇的头上,认为是他们夫妇冥冥中的指引,因此,也就邀请霍青桐一起前去拜祭。霍青桐听他讲述了胡一刀夫妇的事情,也很是敬佩。她本是生性豪爽的女子,便答应了下来。
两人并辔往北,时值岁晚,一路上人烟稀少,漫天飘起鹅毛一般的大雪来。苗人凤内功深厚,自己是不怕冷的,就是害怕霍青桐这个看上去娇滴滴的姑娘受不了这种苦,重金买了些皮裘,硬是把她给裹得严严实实的。
霍青桐从小是在回疆长大的,大漠风雪比这可是厉害了百倍,哪里把这点寒冷放在眼里,只是苗人凤一片好心,她也有些感动:师傅死后,这是第一次有人关心她的冷暖,还是不带一点杂质,没有丝毫企图的。
有了霍青桐做伴,苗人凤一路上沉重的心情也好了几分。这一日,两人到了沧州附近,就听身后车轮压雪,一辆大车从白茫茫的雪原上疾驰而来,从他们身旁掠过,忽然拉车的骡子左足踏入了一个空洞,那车夫身子前倾,随手一提,便将骡子提了出来,继续前奔。而这辆大车的后面,又跟着一个身手不凡的脚夫,一个补锅匠。
苗人凤和霍青桐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神色中看出了端倪。苗人凤小声道:“这些人武功高强,却扮成贩夫走卒,定有图谋。”霍青桐道:“适才我听那大车里有一个女子说话的声音,这些人莫不是贪色?”苗人凤道:“不管他们是什么主张,左右闲着,我们就瞧瞧热闹去。”
又行了七八里路,来到一个小小市集,两人见大车停在一家客店前面,于是进店借宿,却无意中发现店小二也是个会家子。接着,便走进了一位官员、一位小姐。那小姐相貌娇美,肤色白腻,霍青桐见了,心中暗道,这位小姐虽说不如喀丝丽美貌,也是少有的美人了。苗人凤却是看了一眼那小姐,又看了一眼霍青桐,心道还是自己的妹子最好看。
不一会儿,又来了一个什么“调侯兄”,和那当官的谈笑风生。苗人凤低声道:“这样就有五个高手了,这当官的父女会不会大智若愚?”霍青桐道:“不会。这位姓南的官员眼神浑浊,他的女儿又娇弱,不像是会武功的人。”苗人凤道:“那会不会是冲着我来的?我这‘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外号,实在是犯了武林大忌。”霍青桐轻笑,苗人凤跟她说过这个外号的来历,是为了引得胡一刀与己动手,确实是骄傲夸张得紧。不知道陈家洛听说了这个外号,会不会也来挑衅呢?
他们两人说话,声音虽然不大,但也有些显眼。几个高手都纷纷往这里看过来,就见苗人凤高高瘦瘦,貌不惊人,就像是个普通的乡下男人一般,也就没有在意,再一看霍青桐,却又不约而同的倒吸一口冷气。
和那官家小姐不同,霍青桐虽然穿着并不华贵,也有风霜之色,可是这丝毫难掩她的逼人的容色。官家小姐也看到了霍青桐,她一直自负美貌,忽然间见了这么一个乡下姑娘居然比她还好看,心里不快,便劝自己的父亲不要喝酒了,赶紧回房休息。那五个高手哪里容许,你一言我一语的,将那南大人给挤兑住,从房里拿出一个盒子来,里面装的是冷月宝刀。
原来他们是为了这把宝刀而来。苗人凤低声道:“妹子,你可喜欢那把刀,若是喜欢,我就去夺了来。”
霍青桐摇摇头:“我是用剑的,给我宝刀也没有用。”
“那就算了。我看那南大人也不是什么好货色,就由他们黑吃黑吧。”苗人凤将一碗酒一干而尽。
作者有话要说:没错,苗人凤这里就是霍姑娘的CP。挠头,其实我觉得苗大侠也是配不上青桐妹子的,无奈找不出更好的了。苗大侠遇到青桐妹子是在遇到他那爱出墙的老婆之前,所以,对他来说,算是逃出劫难了哦。另外,苗人凤所说的关于香香公主和陈家洛的评语,就是我的看法。这两个政治小白,还自认为勇敢万分的跑去清军大营,做了活生生的人质,害得霍青桐殚精竭虑的相救,还不得人理解,就连亲生父亲都会误解她。最后,她大获全胜,人人却都赞颂香香公主的勇敢,看得我心里酸酸的。无论如何,就是不喜欢香香和陈家洛这一对啊!
☆、生(三)
第二天,苗霍二人绝早起来,只见姓南的官员父女已经上路了,那些高手都不在店内,想来已经跟着去了。两人也不多事,结了账就走。
行了二十多里地,忽然听到西面山谷中一个女子惨叫救命,正是南小姐的声音。苗人凤道:“这些人抢了刀还要杀人,这可不能不管了。”
两人循声过去,就见南大人已经身首异处,那几个高手正在为谁得刀谁得美人而争论不休。苗人凤大步走出,一出手就是极厉害的狠招,一下子扫倒了四人。剩下的那位见他面如金纸,威风凛凛,突然想起说道:“原来阁下是金面佛苗大侠?”苗人凤点点头,那人罗嗦了几句,将宝刀递上,苗人凤伸手握住了刀柄,就听一个清脆的声音喝道:“大哥小心!”随即一根长鞭向他袭来,他条件反射的避开,再抬眼一看,却见霍青桐长剑点点,如电一般,刺向那人,之前他所站的地方,插着两根黑黝黝的毒针。
苗人凤大怒,心知是霍青桐救了自己,下手也不留情面,又有霍青桐相助,很快就将几人全数击毙。那几人横尸雪地,看上去分外可怖。南小姐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吓得呆了,一回头又见那个补锅匠胸前全是鲜血,嘤咛一声,晕了过去。
等她醒转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身上盖着厚厚的棉被。她“啊”了一声,一旁的霍青桐柔声道:“小姐,你醒了?”
南姑娘一转眼,看到苗人凤,立刻想到他杀人时的样子,顿时害怕得瑟瑟发抖,缩成一团,不敢出声。苗人凤哼了一声,转身出门,这次,他们可算是捡到了一个麻烦。
没有多久,果然夺刀五人的后援钟氏三兄弟也赶到了。苗人凤生平不爱事先筹划,宁愿遇事随机应变,霍青桐却不然,是走一步看十步的人,因此,两人合作,钟氏三兄弟哪里讨得到好处。幸好他们三人一直是并肩作战,合作默契,才勉强逃出性命去。
苗人凤见偌大一个客栈,所有人都逃到外面去了,只剩下他和霍青桐二人,笑道:“妹子不愧是女中豪杰,这一架打得畅快!”
霍青桐微微皱眉:“钟氏三兄弟不是这么容易妥协的人,恐怕有诈。”就听到门外南小姐一声惊呼,霍青桐飞身出去,只见钟家老大正在驱逐看热闹的人群,钟家老二见她出来,便攻了过去,而钟家老三却着地一滚,将一个圆溜溜的球状物掷进了大厅。
只听轰的一声,那圆球炸开,火焰滚滚,带着一股乌黑的浓烟,钟家三人夺路而逃。此时,外面看热闹的人有走得慢的,咕咚一声摔倒在地,霍青桐见状,心里一惊:那烟里有毒。
大厅里只有苗人凤一人,他已经不小心吸入了毒烟,只觉得头脑昏昏沉沉,再转眼看看周围,南小姐和妹子都不在,他才放下心来。正在迷糊之际,他忽然看到一个苗条的身影从门口跃了进来,不由得睁大了眼睛。那人影三两步到了他面前,用湿了的布条掩住他的口鼻,费力的架起他,往外走去。
苗人凤的心脏仿佛被狠狠的撞击过一般:他在火里,所以她也来到了火里;他在毒烟里,所以她也来到了毒烟里。
看着霍青桐秀美的侧脸,苗人凤默默的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这个姑娘,他已经不能单纯的将她看做是义妹了,他一定会尽全力,护她一辈子。
两人休整了一段时间后,将南小姐送到亲戚那里,至于冷月宝刀,南小姐是坚决不肯再要了,便由苗人凤做主,将冷月宝刀埋在了胡一刀夫妇的坟前。苗人凤认为,世上除了胡一刀外,再也无人配用这把宝刀。
于是,在胡一刀的墓前,苗人凤在心里默念:胡兄弟,我也找到了一个值得我生死以之相爱的人,你在天有灵,一定要保佑她。
霍青桐并不清楚自己义兄的心思,只是在他的陪伴下,有一种被关心被呵护的感觉,让她明白自己不是一个人。苗人凤问她有些什么打算,她也不清楚,想了半天,只是说想要到处转转,苗人凤二话不说,便一直陪着她。时间长了,霍青桐也察觉到了一丝别的意思。
苗人凤一向不爱说话,但异常的靠得住,加上他江湖经验丰富,对霍青桐照顾得简直是无微不至。霍青桐自从学成出师后,一直都是担当部落的保护者,这下有人对她这样,让她几乎有些无所适从。
“大哥,我又不是小孩子,这些事情自己来就行了。”在看到苗人凤给她准备的一叠换季衣裳还有一些头疼脑热风寒的药丸后,霍青桐无奈的摇摇头。
苗人凤也不说话,只是将包袱往她手上一塞,转身走了出去,霍青桐听到他吩咐店小二套车的声音,微微笑了:不管怎么说,被人关心的感觉,真的很好。
“大哥,我们这是去哪里?”
“这些日子北方的一些地方我们也都去过了,现在我们往南,我带你领略一下南国风光。”
霍青桐笑道:“大哥,北地景色还是南国风光倒是其次,有件事情我想了很久了,一定要告诉你。你跟我讲了胡大侠夫妇的事情后,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那个孩子,说不定还活着,而胡大侠夫妇的死,另有隐情。”
苗人凤猛的一抬头:“你说什么?”
“你不觉得,那个毒来得太奇怪了些吗?”霍青桐道,“还有,那个孩子的消失。你记不记得我详细问过那滩血的大小?若是那孩子的血,未免太少了一些。而且,我认为,那毒并不是只针对胡大侠一个人的,而是针对你们两个的。也就是说,不管你们之间谁受了伤,都会死。”
苗人凤一惊:“你的意思是?”
“把当时的情况,再详详细细的说一遍给我听,任何细节都不要落下,只要你能记起来的,再说一遍。”
苗人凤点点头:“你比我聪明许多,定然会想出个究竟的。”
于是,苗人凤将事情的前前后后又细细的说了一遍,只要是他能想起来的。他本就不擅言语,这一下倒是费了很大的力,有些事情甚至说得有些颠三倒四。还好霍青桐对他甚是了解,沉吟片刻后道:“还是有许多疑点,不过我想,那个孩子还活着的可能性非常大。现在你准备怎么样,去找他吗?”
苗人凤激动的道:“当然!这些年来,我日日都惦念着那个孩子,就算有一丝一毫的可能,我也不能放过!”
霍青桐一笑:“那么,我陪你一起吧。”
“真的?”苗人凤看向她,眼里的喜悦怎么都遮掩不住,“你不嫌弃我气闷无聊的话,我自然是求之不得。有你在,定然会事半功倍。”
霍青桐肯定的点点头:“你是我的义兄,你的事自然就是我的事。更何况,我对胡大侠也是相当敬畏,能找到他的遗腹子,也是我的心愿。”
苗人凤神色有些黯淡:他并不想单单只做一个义兄了,不过,只要妹子还肯跟他在一起,时间还长得很。
两人再次去了当年的比武之地。时隔多年,自然已经没有什么线索了,不过霍青桐还是认为,首先要从孩子消失的那条河流查起。于是,两人沿着河流的方向一路查访,无奈,事情已经过去太久,一连半年过去了,一点线索都没有。
在这半年中,霍青桐也越来越体会到苗人凤的情意。她不是个笨人,一直装作不知道,那是因为她的心里还住着某人的影子。
这些日子以来,她走的地方多了,见识也越发广博,再加上身边还有个老江湖的陪伴,过得分外舒心,而这种舒心,却是和陈家洛在一起时所感觉不到的。虽然还有个寻找胡一刀遗孤的任务,但霍青桐还是觉得,比起在回疆的那些年,轻松了太多。
这天,他们从一个老妇人那里得知,十年前似乎是有一个瘌痢头的小伙,抱着一个婴儿,四处求奶水。霍苗二人大喜,探听到那人似乎是带着孩子往东去了,便沿着这条线追查了过去。
不一日,他们入了山东济南境内。天色已晚,二人随即找了家看上去较大的客栈,不料小二说客栈已经被人包下,二人无奈,正想走时,却听到一个惊喜的声音:“霍家妹子,你怎么在这里,可让我好找!”
红花会,骆冰。
作者有话要说:嗯,我觉得苗人凤蠢了点。当初胡斐失踪,这么明显的事情他都找不到端倪,所以,青桐妹子,能者多劳吧。另外,我是真的不喜欢红花会
☆、生(四)
霍青桐礼貌的笑了笑:“好久不见了,文夫人。”
“什么文夫人,你应该喊我四嫂。”骆冰上前,亲亲热热的挽住了她的胳膊,“你这个小没良心的,一下子跑得不见踪影。我们还好,有人可是想你想得茶饭不思,都瘦了呢!”
霍青桐不动声色的将胳膊抽出来,道:“我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先走一步,失陪了。”
骆冰哪里能够让她走,连忙将她拉住,高声笑道:“总舵主,大家,快出来看看,我碰到谁了?”
苗人凤微微皱眉,他认为这个女人实在是太不知所谓了,怎么可以强行逼迫妹子留下?霍青桐对他使了个眼色,他才按捺住自己的脾气,没有当即发难。
随着骆冰的呼喊,从客栈里呼啦啦的出来了许多人,冲在最前面的是一个浓眉大眼的姑娘,她大声叫道:“霍姐姐,真的是你,可想死我了!”而在她的身后,一个相貌俊雅年轻的公子满脸的惊喜,大踏步走上前来。
他的眼神让人不舒服。苗人凤淡淡的上前半步,正好将霍青桐挡在身后。那公子看了他一眼,拱手道:“在下陈家洛,不知这位英雄怎么称呼?”
苗人凤没有答话,而是认真打量起面前的人来。红花会总舵主陈家洛这个名字可谓是如雷贯耳,没有想到长得这般儒雅,倒像是个风度翩翩的读书人。霍青桐道:“他是我义兄,苗人凤。”
这个名字同样是如雷贯耳的。陈家洛哦了一声:“原来是金面佛苗大侠,幸会幸会。这些日子,青桐多亏你照顾了。”
这话分外刺耳,苗人凤微微一点头:“我自然会对她好。”
陈家洛将眼神转向霍青桐,深情一片:“青桐,你过得可好?”
这是种什么感觉?霍青桐有些不可思议。她有允许陈家洛直接喊她的名字吗?她怎么早没有发现,陈家洛这副含情脉脉的模样这么的让人反胃呢?
苗人凤见她低下头,便道:“霍姑娘和我还有要事在身,就此别过。”
陈家洛抬起手想要阻止,他身后的书童心砚却冲上前来,不满的叫道:“你是什么人,居然管着霍姑娘的事。霍姑娘是我家公子的未婚妻子,你和别人的未婚妻子在一起做什么?”
未婚妻子?苗人凤眼神一闪,摇头道:“不是的。陈总舵主是她妹子的心上人,不是她的。”
霍青桐看了他一眼,笑道:“大哥,那人说话你不信吗?”
“你说的我才信。”苗人凤淡淡的回答。
心砚噎了一下,还想再说些什么,陈家洛阻止了他,道:“金面佛苗大侠,我知道你和青桐兄妹情深。但是,还请你尊重她的意见比较好。”
霍青桐微微一笑:“陈总舵主,我刚才就说过了,我有要事在身,先走一步。可惜你们都不让我走,这是尊重我的意见吗?”
陈家洛看着她,一段时间没见,她似乎一点都没有变,反而更加的容光焕发,再看她站在苗人凤的身后,两人似乎颇为亲密,不由得心里有些不舒服。他咳嗽一声:“青桐,我们这次出来,就是为了找你。”
霍青桐有些警觉:“有什么事吗?”
“也不是什么特别的。就是记挂你在外面过得好不好,以前都是我做错了,我向你赔礼。而且,这么久了,你的族人都很记挂你,你可以跟我们回回疆吗?”陈家洛柔声说道。
霍青桐心里一片冰凉。
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对陈家洛是有感情的。当他说是特意出来寻找自己时,她的心里不是没有感动的,甚至还有一些雀跃,原来,归根到底,还是为了要利用自己对回疆的影响力啊。
如果是喀丝丽的话,他会怎么办?霍青桐忽然间想起了自己的妹妹,随即暗暗的摇了摇头。对喀丝丽来说,陈家洛便是一切,她怎么可能不听自己情郎的话,让情郎四处寻找呢?
陈家洛没有意识到她的心情,继续道:“你的族人对你非常想念,所以我们才出来找你,希望能尽快带你回去。”
一旁的骆冰挪揄道:“只是族人想念吗,总舵主?”陈家洛微微红了红脸,没有答话。
霍青桐冷笑一声。果然,在红花会众人心里,在陈家洛心里,她存在的意义就是能让红花会光明正大的留在回疆吗?
原来这个陈总舵主是觊觎妹子的。看看他俊朗的面庞,苗人凤生平第一次有了种自惭形秽的感觉。他很清楚,自己是个粗野的汉子,长得也不够出色,像个乡下人,而面前的这个陈总舵主却如同一位浊世佳公子,风度翩翩,和妹子倒是一双璧人。
大大咧咧的周绮第一个冲出来,一直憋着没有说话,这时忽然喊了起来:“霍姐姐,难道你是喜欢上这个姓苗的了?这怎么可以,这个姓苗的哪里比得上总舵主了,唔……”她话说了一半,后面的一个小个子男人连忙捂住她的嘴,笑道:“内子性子如此,不会说话,霍姑娘,苗大侠,还请莫怪。”
霍青桐对徐天宏和周绮夫妇印象颇好,并不在意,而是微微点了点头,对陈家洛道:“陈总舵主,我还有一些事要做,等处理完了,自然会回到回疆。而且,我出来以前已经将族里的大小事务安排妥当,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陈家洛伸出一只手,想要抓住霍青桐的胳膊,霍青桐往侧面避开,苗人凤眯了眯眼,挡在他们中间,一拱手:“陈总舵主,红花会各位英雄,告辞。”
霍青桐也不多说,跟在苗人凤的身后离开。陈家洛眼睁睁的看着,忽然产生了一种烦躁不安的感觉。
他当然知道,霍青桐也好,喀丝丽也好,都对他用情至深。可霍青桐太过能干,让他心里有那么一丝的不快。还好有喀丝丽,天真善良纯洁美貌的喀丝丽,对他百分百依赖,百分百信任,充分的满足了他的大男人心理。可是,喀丝丽已经死了,难道现在,连霍青桐都要离他而去吗?
心砚不满的撇了撇嘴:“那个苗人凤算什么东西,连我家公子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文泰来一直站在一旁,没有说话,此时却训斥道:“心砚,不要乱讲。苗大侠号称打遍天下无敌手,岂是你可以评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