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洛忽然想到一个可能性:莫非,霍青桐遇上了什么麻烦的事情,不愿意麻烦红花会的人,进而找到了苗人凤帮忙?他随即又摇摇头,她不是这样的人。
“霍姑娘或许是真的身有要事,我看,还是让她忙完以后再说吧。”徐天宏插嘴。以他的眼力,自然能看出苗人凤对霍青桐不一般的关心,对陈家洛的失魂落魄也能猜出一二。
陈家洛点点头:“传令下去,暗中跟着他们,若是霍姑娘有什么困难,一定要尽力相帮。”他不得不承认,看到霍青桐和其他男人关系亲密,他的心里好像什么东西憋住了一般。不管是对红花会也好,对他自己也好,他都要必须要带着霍青桐一起回去回疆。
另一方面,霍青桐一路无语,苗人凤也默默的陪着她。两人另外找了一家客栈,要了两间房,霍青桐忽然道:“大哥,你就没有什么想问的吗?”
苗人凤摇摇头:“你若是想说,自然会告诉我。若是你不想说,我又何苦让你为难。”
霍青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大哥,你的眼神可骗不了我,我看得出来。”
苗人凤挠挠头,长叹一声:“有时候我发现,女人太聪明了也不好,不管我想什么,都瞒不过你。”
“原来是这样吗?”霍青桐的心里一动,“大哥,女人太聪明了,会招人讨厌吗?”
“怎么会?”苗人凤爽朗一笑,“你这么聪明能干,我高兴还来不及。”
“是吗?”霍青桐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在天下男子的眼里,女人不应该是无知的傻傻的才好吗?”
她当然知道,陈家洛在她们两姐妹之间摇摆不定。她固执的认为是喀丝丽比她美貌比她纯真,值得所有人去宠爱,所以她一直很小心的不去碰触内心的那一丝不安。可如今,苗人凤的一句话却轻而易举的揭开了她隐藏的秘密。
陈家洛,其实一直不喜欢的,就是自己太过能干吧。聪明如霍青桐,当然能看出这一点。每当她高高在上发号施令的时候,每当她干脆利落的说出一个又一个推测的时候,她都能看到陈家洛微微蹙起的眉头。只是,她一直不愿意往这个方面去想,其实,她内心深处,早就或多或少的猜到了一些答案。
苗人凤见她神色变幻,一时间有些心慌,生怕是自己的无心之言害妹子伤心,也顾不得太多,一把抓住霍青桐的手:“妹子,我是说真的。如果我会因为妹子太过聪明能干而不待见你,那我还称得上是个男人吗?”
霍青桐一愣:“大哥……”
苗人凤一字一句的认真道:“我早就知道,我没有你聪明,也没有你想事周全。可是那又怎样,你是我的妹子,你这般厉害,我开心还来不及呢。而且,我的武功可比你高,我可以护着你平安,就已经很满足了。你放心,我定会用自己的性命,护着你一生一世,让你高高兴兴的。”
霍青桐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她抽出自己的手,低声道:“大哥,我,我还需要想一想。”
苗人凤也红了脸,讪讪道:“是我逾越了。你,你要想多久都可以。没有关系,就算你不愿意,你也是我苗人凤的妹子,这一辈子,我为你便是上刀山下火海都在所不惜。”
作者有话要说:哼哼对陈家洛那种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哦
☆、生(完)
江湖上从来都不缺热闹事,而最近最红火的一道消息,无非就是号称“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金面佛苗人凤要成亲了。
人人都在猜测新娘是谁,可以让一贯不喜欢热闹的苗人凤如此大张旗鼓的置办婚宴。有不少人都备了厚礼,兴冲冲的要去参加,要知道,能和苗人凤套近乎的机会并不多,这次可千万不能错过。
“来了这么多客人,太夸张了。”霍青桐看着管家拿来的长长的宾客名单,皱皱眉。
“这没什么的,”苗人凤不安的搓着手,“你若是不喜欢,我便将人都打发了去。”
霍青桐失笑:“既然来了,就没有打发走的道理。你啊,这种脾气会容易结仇的。”
“好,我听你的。反正以后家里也是你做主。”苗人凤不管一旁的管家抽搐的眼角,干脆利落的交出了大权。
霍青桐也不客气:“那如果我要去回疆呢?”
“我就跟着你。”苗人凤毫不犹豫的回答。早在霍青桐闯入那间充满毒气的客栈时,他就在在心底做了个决定:这一世,不管霍青桐去到哪里,他都会相陪,生死不渝。
霍青桐低头笑了。她还是第一次被人这么对待,捧在手心里,百般呵护。苗人凤虽然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但做事踏实,为人细心,总是在不经意的地方让她觉得温暖。
这么大的事情,红花会怎么可能没有得到消息,陈家洛立时呆在那里,半响才怔怔的发问:“心砚,你说,会不会是霍姑娘?”
“当然不会。”心砚想都不想的就否定了这个说法,在他心里,自家少爷是天下最出色的男人,苗人凤之流,哪里比得上陈家洛这个堂堂的红花会总舵主。
陈家洛却是不安得很。说实话,当他得知霍青桐对自己情根深种时,虽然是负疚的,可是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内心还是有一丝说不出的喜悦的。可是现在,那个美貌的聪慧的女子,就要属于另一个人了……
婚宴简直是热闹非凡。苗人凤并没有下多少请帖,可来的人却将他家挤得满满当当,甚至连桌椅都不够用。
陈家洛以及红花会众人也赶了过去。苗人凤住在浙南一个小小的镇子上,那里已经因为他的婚礼变得繁荣起来,客栈、酒楼,甚至杂货铺,生意都异常火爆。
“真想不到,苗人凤的名气有这么大。”陪同前来的文泰来长叹一口气,“我是真的老了啊,现在可是年轻人的天下。”
陈家洛嗯了一声,心不在焉的继续往前走,骆冰拉住了他:“总舵主,空手上门不妥,我们总要带些贺礼才对。”
陈家洛点点头,任由两人带着他去买了些礼品,混混沌沌的跟着他们往前走。
早在刚进镇子的时候,他就听四处有人议论,苗人凤要迎娶的这个妻子美貌非常,苗人凤对这个妻子百依百顺之类的事情,越听就越觉得像是霍青桐,心里酸溜溜的,再联想到当初和霍青桐还书送剑之情,不由得百感交集。
“老爷,门外有一个书生模样的男子和一对夫妇求见。”管家呈上一张拜帖。苗人凤粗粗看了一遍,转身将拜帖递给霍青桐:“是陈总舵主,要见吗?”
“让他进来吧。”霍青桐一脸平静,“有些事情,也需要和他说个清楚。”
她比以前更为美貌了。这是陈家洛的第一感觉,甚至还有些惊艳。之前的霍青桐也是极美的,可苗疆的重担压在她的肩膀上,神色中总是带着一丝坚毅以及一份凝重;可现在的她却平添了一份女人独有的妩媚,说不出的迷人。
“我听到消息,你的义兄苗大侠要成亲。想到我们好歹还有一面之缘,便过来庆贺。”陈家洛平息了一下心情,言语里也带了一丝期盼,希望霍青桐告诉他,苗人凤要娶的是另一个女人。
“其实,按照我的意思,请几个认识的朋友喝杯酒就可以了,可大哥却硬要大办,他觉得,不热闹一些就是委屈了我。倒是烦扰了江湖上的朋友,也有劳总舵主了。”霍青桐的答案却让陈家洛如同五雷轰顶一般。
“他,他对你好吗?”半响,陈家洛才能找到自己的声音。
“很好,多谢总舵主挂心。”
“那,那你呢?”陈家洛鼓起勇气,终于将心里的话说了出来,“以前,以前是我对不住你,你,你不用这么做的……”
“陈总舵主,”霍青桐打断了他的话,“我喜欢的男人,可以没有超群的武功,可以没有过人的智计,可以没有富饶的财产,可一定要有担当。以前,我认为你就是一个有担当有责任的好男子,可是我错了。如果你担起男人的责任,喀丝丽可能就不会死;如果你强硬一些,红花会可能就不会败;如果,如果在喀丝丽死后,你对我没有那么暧昧不清又不肯承认,我也不会决然离开。陈总舵主,苗大哥的确不如你俊朗,但他却有你所没有的东西,也是我所认可的东西。总舵主,我和苗大哥说好了,婚后处理完一些琐事后,他会和我一起去回疆。如果红花会还想留在那里,我也不反对,只是,我不允许你们做出任何会牵连回疆的事情。”
陈家洛怔怔的站在那里,看着霍青桐远去的背影,心里仿佛被剜掉一大块一般,生疼生疼,他明白,他彻底失去了这个女人,而且,还是被他亲手推远。
婚后不久,便来了一个叫做田归农的客人。苗人凤对他颇为冷淡,可他却不以为杵,反而一直笑呵呵的,特别是对霍青桐,格外的殷勤。霍青桐早就听苗人凤讲述过当年的往事,对这个田归农也没有什么好印象,只是有一些事情,她不得不和这个田归农确定一番。
她和苗人凤认真说明了心里的推测,一开始,苗人凤并不愿意相信,他觉得田归农虽然有些世俗,但也不至于这般卑鄙,只是在霍青桐一条条清晰的分析下,也起了些疑心。因此,他采取了霍青桐的计划,一日假装出去办事,田归农果然趁机对霍青桐甜言蜜语,大献殷勤,霍青桐趁机将他灌醉,从他嘴里掏出了一些模糊不清的语句。
当田归农醒来的时候,看到的是面沉似水的苗人凤,心里就是咯噔一下。
“如果当初他也去了该多好,你这么一个美人,可惜了。”苗人凤淡淡的说道,“这是你对拙荆的原话,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田归农权衡了一下,立刻跪地求饶:“是我鬼迷了心窍,觊觎嫂子,我是小人,我猪狗不如,苗大哥,求您高抬贵手放过我一马吧!”
一旁的霍青桐却轻笑一声:“‘他也去了’,这句话有趣。如果我没有猜错,当初那两件兵器上,都是淬毒的吧?”
田归农连连摇头:“嫂子,你在说些什么,我怎么听不明白!”
“胡大侠去世前,曾经诧异道‘你居然不知道!’,也就是说,他曾经派人带过消息给大哥,可这消息中途却丢失,并没有到大哥这里。胡大侠当然不会去找大哥那里的人捎信,可他那里却没有什么人手,我想,他只有找客栈里的小二啊老板啊这些人,许以重金,让他们帮忙。我们也查过了,当时的店小二和客栈老板都对此事一无所知,而却有两个人无故失踪,一个是烧火的瘌痢头小厮,一个就是村里的大夫。瘌痢头小厮和我大哥没有任何接触,可那个大夫却不一样,大哥曾经喝斥过他。如果田大侠您给出双倍或者几倍的银两,买通那个大夫下毒,可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吧?”
这个女人,精明得可怕。田归农感觉脊背上一道道冷汗流了下来,却还是死死咬住说什么都不知道,苗人凤的脸色越发的可怕,大掌拍下,桌子生生的给震落了一个角:“难道你还要抵赖吗?”
霍青桐接着道:“你们想得很好。在双方兵器上都下毒,这样无论是谁受伤了,都必死无疑,胡家和苗家便生生世世成了仇人。我知道汉人有个典故,叫做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没有错吧?胡家有刀法,苗家有地图,武功和财富,武林中人最看好的东西,到时候就落入你们手中了。”
田归农惊疑的看向苗人凤:“就连闯王的事,你也跟嫂子说过了吗?”
苗人凤点点头:“没错。你嫂子可是大名鼎鼎的翠羽黄衫霍青桐,曾经统领回疆的千军万马,取得黑水河大捷。我劝你老老实实的,你的那点小心思,在她面前可不够看的。”
原来是她。田归农垂头丧气:“被你看破,倒是不冤。只是,如果我说出实情,我知道我罪无可恕,可否饶过我的家人?”
苗人凤眯起了眼睛:“你先说来听听。”
才刚刚入秋,大漠之上却已经飘起雪花。苗人凤将怀里的孩子裹紧,一扬鞭子:“我们得快些回去,你霍姨和妹妹该等急了。”
“嗯,”那孩子乖巧的点头,“霍姨说好了,要教我剑法呢。”
那孩子便是胡斐。在得知了事情真相后,苗人凤悔不当初,一掌结束了田归农的性命,和霍青桐两人再度踏上了寻找胡斐的道路。
有了线索,再加上霍青桐细密的心思,两年后,他们就在商家堡找到了平阿四——当年的瘌痢头小厮,以及胡一刀的儿子,胡斐。
一开始,胡斐并不愿意跟着他们走,在他小小的心灵里,苗人凤始终是自己的杀父仇人。霍苗二人也不强迫,只是对这两个人多加照顾,无微不至。胡斐自幼是由平阿四带大,从来没有尝到母爱的滋味,霍青桐又美貌又温柔,正好符合他心中母亲的形象,填补了他的某些空白。
终于,在一次风寒后,胡斐对着悉心照料的霍青桐泪眼朦胧的喊出了“娘”这个字,紧紧抱着她哭得天昏地暗,不肯撒手,算是真正的承认了他们。
之后,霍苗二人便带着胡斐和平阿四回到了回疆,在大漠上住了下来,一年后,霍青桐生了个玉雪可爱的女儿,简直把苗人凤高兴得发疯,站在屋顶上狼嚎。
红花会一开始还在回疆住着,只是霍青桐另嫁,回人们对他们的态度慢慢的也不如以前热情,再加上看到霍青桐夫妻和美的样子,陈家洛黯然神伤,只身离开,红花会人心涣散,各自奔向各自的前程,当年的一大帮会,终于名存实亡。
或许,这样才是她所向往的生活吧。霍青桐放下了手里写着族里事务的羊皮卷,女儿乖巧的上来给她揉了揉额头,奶声奶气的叫“娘”,门外,传来了马蹄声,苗人凤带着胡斐裹着一道寒风大踏步走了进来,爽朗的笑。
当初的离开,果然是个正确的决定。霍青桐倒了两杯热腾腾的奶茶,笑着迎了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霍青桐故事完结,下一个故事,犬夜叉和戈薇(嗯,从武侠到动漫,跳跃幅度好大)。嗯,其实,犬夜叉的争议很大,犬桔党和犬薇党吵得不亦乐乎。怎么说呢,我喜欢桔梗,也喜欢戈薇,唯独不喜欢二狗子,女人之间的问题,其实是出于男人,在我看来,犬夜叉实在不是一个合格的对象。
☆、老(一)
“犬夜叉,你有没有看到我的染发膏?”女人对着镜子,拈起一缕花白的发丝。
“没有。染什么染,银发不是挺好的嘛。”某个银发的男子骄傲的晃了晃脑袋。
“我和你可不一样,我还是比较喜欢黑发。”女子呵了一口气,满意的看着镜子模糊起来——这样很好,这样就看不清脸上的皱纹了。
“我说,戈薇,你每天都要在脸上涂抹这么多东西,累不累啊?”银发男子见她又开始涂涂抹抹,好奇的站在她身后,拿起一个瓶子端详着。
“我说过多少遍了,不要站在我的后面!”戈薇扭过头,狠狠的将他推开,“每次和你站在一起,我就从心里不舒服。”
“喂喂,不要这么不讲理好不好,我是关心你,关心你!”
“谁要你的关心!坐下!”
随着戈薇的一声呼喝,犬夜叉噗通一声大头朝下,跌倒在地。“都五十年了,你还没有玩腻这套把戏吗?”额头上冒出青筋,犬夜叉毫无形象的大喊大叫。
是啊,一转眼,都五十年了,而这个男人,还是和五十年前一样,毫无分别。戈薇长叹一口气,自己却已经是个老妇人了啊。
想当初,四魂之玉消失后,战国委实平静了许久。和平来之不易,戈薇和犬夜叉功不可没,而他们二人却隐居了起来,开开心心的过日子,成为了当时的一个传奇的故事。
他们的确非常恩爱,虽然有着小吵小闹,可是这只是为他们的生活加上一抹亮色。之后,他们又生了两男一女三个孩子,孩子们慢慢长大,离开了家四处打拼,又给他们生了几个孙子。照理说,他们的日子应该是众人艳羡的,可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
“我出去转转。”犬夜叉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头也不回的推开房门。戈薇从镜子里看到他依旧英挺的背影,很是恼恨的扯了扯已经松弛的脸颊。
说实话,做为一个六十多岁的女人来说,她保养得应该说是非常好了,可是,就算保养得再好,也能看出已经不年轻了的这个事实。由于生了三个孩子,她的肚子上长了想尽办法都无法消除的妊娠纹,以及一圈的赘肉,眼角也爬上了密密的鱼尾纹,头发也变得花白,必须要靠染发剂才能看得过去。
“啊,早知道的话,当初真应该向四魂之玉许愿让我永葆青春。”戈薇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无可奈何的笑笑——这也只是说说罢了,如果真的让她做这么自私的事情,她也不会答应。
打扫家务,做饭,戈薇忙得不亦乐乎,只是,犬夜叉一直都没有回来。她深深的叹了口气,拿起桌上的圆珠笔,在日历上画了一个小小的叉。犬夜叉曾经问过她这个记号有什么意思,她一直都没有说,其实,这只是表示犬夜叉没有按时回家吃晚饭的次数罢了,这一个月还没有过完,日历上已经有一大半都是叉叉了。
“戈薇,饿死了,还有吃的吗?”
一直到深夜,犬夜叉才回来,一走进家门,便是大叫肚子饿了。戈薇道:“炉子上热着呢,你自己吃吧。”
“好,知道了。”犬夜叉自顾自去厨房,然后传来了他大吃大喝的声音。
接着,就是他会把吃完的饭碗堆在水槽,然后洗澡,上床,两人背对背睡觉了吧?戈薇将脸上的面膜洗去,心底一片悲凉: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之间的话题,除了生活琐事,就完全没有了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或许,是从犬夜叉一厢情愿,一定要把他们唯一的女儿命名为桔梗开始?
桔梗,是她心里永远的痛。就算是间隔了一个漫长的五十年,戈薇还是能清清楚楚的记得那个黑发红裙的巫女,和死魂虫一起,孤独的在世间行走,并牢牢的占据着犬夜叉的心思。平时的犬夜叉是大大咧咧的,如同一个孩子一般,而和那个巫女在一起时,他则会成熟稳重得多,似乎瞬间成长为一个男人。
如果死的是她,活下来的是桔梗,会怎样?戈薇脑子里忽然浮现出这个念头,随即又笑着将此念压了下去。她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小孩子了,还是不要去做这种不切实际的梦会比较的好些。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了下去。每天清晨,犬夜叉便会起身练武,然后戈薇起来做早饭。白天的时候,犬夜叉便会跑得不见人影,而作为巫女,戈薇会处理村里的一些突发事件,或者是帮一些村民看病。到了晚上,戈薇一个人吃完晚饭,犬夜叉则会在深夜回来,吃完饭后睡觉。
“戈薇,我肚子饿了。”
“犬夜叉,帮我去买点东西。”
“戈薇,我出去了。”
“犬夜叉,回来的时候记得帮我带一些草药。”
他们之间,只剩下这些话可说了吗?戈薇慢慢走到院子里,看着天上的那轮明月。
当犬夜叉进门的时候,被院子里的人影吓了一大跳:“戈薇,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今天的月色很美。”
“啊,是不错。”犬夜叉抬头看了看,皱皱眉,“又快要到月圆了啊。”
你看,他们根本就说不到一块儿去,戈薇苦笑。以前,她每次欣赏月色的时候,犬夜叉都会默默的陪伴在她的左右。那个时候,还有七宝、珊瑚、弥勒,还有时时跟犬夜叉过不去的钢牙。那时的犬夜叉,是真的爱她的吧?
“对了,最近反正家里也没有什么事情,我倒是想起了以前的那些朋友。我走不开,你可不可以帮我去探望探望他们?”戈薇忽然开口,倒是吓了犬夜叉一跳。
“你说真的?我可以出门走走?”他惊喜的跳了起来,随后又似乎觉得不妥,讪讪的笑道,“那个,家里就你一个人,你照应不过来吧。要不,我还是留在家里陪你好了。”
“没有关系的,难道你还不相信我的能力吗?”戈薇笑笑,“我可不相信会有哪个不长眼的妖怪敢来我这里撒野。”
“是是是,戈薇大人最厉害了。”犬夜叉连忙讨好的凑过来,“戈薇戈薇,我发现你最近漂亮了许多呢,看上去和以前没有分别。”
只有满足了你四处闯荡的心愿,你才会这么对我吗?戈薇嘴角微微翘起:“哪里啊,我都是六十岁的老太婆了。”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只是蒙蒙亮,犬夜叉就急急的起身,收拾了一个小包袱,对还在睡觉的戈薇道:“我出去了,你在家里要小心。”
“好的,一路保重。”戈薇睡得昏昏沉沉的,翻了个身。
似乎好久都没有睡得这么舒服了。一直到日上三竿,戈薇才懒懒的起身。嫁给犬夜叉之后,因为要起早做饭,她是一天懒觉都没有睡过。白天的时候,因为不用记挂着犬夜叉想要吃些什么,不用给他洗衣服,不用着急收拾乱糟糟的家,戈薇少有的悠闲起来。她去后山逛了逛,欣赏了一番优美的风景,又顺便采了些草药回来。下午村里的孩子们又跑过来缠着她玩,她不由得想起自己的孙子孙女,倒是跟孩子们相处融洽。
原来,没有犬夜叉的日子是这么的美好。不用牵肠挂肚,不用担心被挑刺,不用面对那张五十年来都没有变化的俊脸,戈薇觉得,自己身上的重重枷锁瞬间卸掉了一般。每次看到犬夜叉依旧年轻的脸庞时,她都会有种极大的压力。
正常人都会这样的吧,戈薇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很久以前,她就听说过一个词叫做“七年之痒”,当时她还对这个词嗤之以鼻,她认为,只要两个人是真正相爱的,七年算什么,就算是七十年,只要相爱,就绝对没有问题。现在想想,那是还真是年轻气盛啊,她从来就没有考虑过,一个人已经垂垂老矣,另一个却正值壮年,会是什么样的情况。
当她二十岁时,三十岁时,都可以说这不是问题,可四十岁,五十岁,岁月一点点无情的流过,她也不得不面对这个难解的局。
毋庸置疑,她是爱着犬夜叉的。可是,谁能告诉她,一个女子,在年华老去的情况下如何占据依旧年轻英俊的丈夫的心?她知道,犬夜叉越来越不愿意看到她,很久都没有正视她,就算有,也似乎是在透过她看另外一个人。
据说当年的桔梗打算向四魂之玉许愿,让犬夜叉变成一个纯粹的人。原来如此,桔梗,一直以来,你都比我聪明得多。戈薇看着已经冒出点点老年斑的手背,默默关上了门。
作者有话要说:当初我看完犬夜叉的结局的时候,便很为桔梗和戈薇两个女子不平桔梗强大温柔,戈薇单纯善良,这么出色的两个女子,却都拴在了一个人身上其实,这里根本就是一个脱离了原着的故事。戈薇是人类,犬夜叉是半妖,他们在一起,五年十年无所谓,可是五十年后呢?年华老去,对女人来说实在是件太不公平的事。
☆、老(完)
戈薇的白头发越来越多了,身上的皮肤也日益松弛,精力也大不如以前。犬夜叉站在山顶上,遥遥的望着他们的那间小屋子,脑子里却怎么都想不起来戈薇年轻时的模样,反而是另一个黑发红裙的女子的影子,越来越鲜明。
甩甩头,他怎么可以这样,明明他爱的人是戈薇不是吗?桔梗已经死了,死在他的怀里,不是,在更久以前,她就死了。
不过,能放他出门四处闯荡,真好!戈薇就是这一点让他喜欢,事事都为他着想,虽然有时会耍些小脾气,可却是这么的依赖他,对他照顾得无微不至。嗯,如果是桔梗的话,一定不会这样,犬夜叉挠挠头,也不知为什么,在桔梗面前,他的气场便会迅速降低,他总觉得自己比不上那个强大的巫女。
算了,不想这么多了,难得戈薇放他出门呢!犬夜叉兴高采烈的在树端上跳来跳去,果然,还是野外最适合他啊!哈哈,终于可以像以前那般,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了!
虽然四魂之玉已经消失,可妖怪之类的依旧没有减少。犬夜叉是半妖,可实力却比一般的妖怪要强大许多,他一边感受着妖气,一边四处寻找敌人,只是在吃着干粮的时候,偶尔会想起戈薇,当然,更多的想着的,是戈薇做的饭。
这天,他刚刚在一湾溪水边洗完手脸,忽然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妖气,顿时热血上撞,往那个方向奔去。
“我还以为是个什么呢,原来是只半妖。”一个妖媚的女妖气定神闲的坐在人骨之中,地上是横流的鲜血。她抬起手指,舌头轻轻舔过指尖的那滴鲜血,“半妖,你也饿了吗?”
“你,你居然杀了这么多人!”犬夜叉盯着她身后堆积如山的尸骨,狠狠的抽出刀来。
女妖却不以为意,姿态万千的站起身,摇曳的走到犬夜叉身边,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犬夜叉被她看得莫名其妙:“喂,你想干什么?”
“是个很英俊的半妖呢,怎么样,想不想和我一起?”女妖将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眼里尽是魅惑。
犬夜叉吓得不轻,连忙跳开:“我已经有妻子了,你怎么这么不要脸?”
“怎么,你的妻子有我美貌吗?”女妖慢慢的解开衣襟,露出光洁的肩膀,丰润的胸部。
犬夜叉握紧铁碎牙,也不说话,狠狠的朝她攻击了过去,那女妖“切”了一声,十指暴起,两人战成一团。
很强,很强,他很久,没有遇到这么强大的对手了。犬夜叉觉得自己身上嗜血的好战的本性再度复苏。他挥舞着铁碎牙,肆意的战斗着,手臂上,胸口,都有一道道的划伤,可是这丝毫不能影响到他。银发在阳光下飞舞着,红衣如同一团燃烧的跳动的火焰,犬夜叉越战越勇,终于一刀将那女妖劈翻在地。
他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身体极累,但内心却分外的平静和满足。果然,还是这样的战斗最适合他了,犬夜叉将铁碎牙收起,慢慢的走到一旁坐下休息。
说实话,刚才看到那女妖□的上半身后,他不是没有反应的。做为一个正常的男性,他当然明白这种冲动是什么。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碰过戈薇了。他也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了,他只知道,戈薇的身体越来越没有吸引力,皮肤越发的没有了弹性,甚至还出现了许多赘肉,每次和她在一起时,他都会产生一种面对奶奶的错觉。
一开始不是这样的。犬夜叉狠狠的捶了捶自己的脑袋,告诉自己戈薇只是个平常的人类,变老是正常的,可是,思绪却越发的不受控制,再次想起那个美貌的巫女来。
弥勒和珊瑚住在一个小山村里,并不难找。看到犬夜叉,他们都表示热烈的欢迎,接着,从屋里哗啦啦跑出一堆小鬼头来。
“他们,他们是?”犬夜叉有些吓到。
“都是我的孙子孙女啊!”弥勒很是得意,“怎么样,可爱吧?”
孙子孙女,话说回来,他也有很多啊。想到自己的子孙们,犬夜叉再度陷入了回忆中。他有三个孩子,有一堆孙子孙女,嗯,到底有几个来着?他记不清了。不过,孩子也好,孙子孙女也罢,好像都跟戈薇比较亲,和他的关系都一般。
“快进来坐啊。”弥勒将他迎了进去,珊瑚热情的送上泡好的茶。
“喂,珊瑚,你也变成老太婆了啊。”犬夜叉指了指珊瑚的白发,笑道。
“你以为都是你吗,不会老的怪物!”珊瑚手里的托盘狠狠的朝他脑袋上来了一下,“话说回来,你的老婆难道不是老太婆吗,还笑话别人!”
犬夜叉抱着头:“都是老太婆了还这么凶。戈薇可不像你,她很温柔的。”
“是,是,”珊瑚笑了,“她怎么没有来,我很想她呢。”
“哦,她还有些事情。”犬夜叉看着弥勒佝偻的背,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从他们家出来以后,犬夜叉再度失去了方向。按照常理,他已经探望了朋友,应该回家了,可是,他迟疑了。
看得出来,弥勒和珊瑚很恩爱。大把年纪了,还跟当年一样总是拌嘴,两人之间仿佛有说不完的话,又带有老夫老妻的那种特有的默契。
他记得那天,客厅里的弥勒问:“珊瑚,你有没有看到我的那个在哪里?”厨房里的珊瑚高声回答:“就在那边的那个里面!”然后,他目瞪口呆的看弥勒从身旁的第二个抽屉里拿出了一根烟袋。
这种事情,在他和戈薇身上,根本就不可能发生吧!那么,是不是说明,他和戈薇之间,没有弥勒和珊瑚之间那么深的爱呢?
不对不对,他是爱戈薇的,爱她的善良,爱她的天真纯洁。只是,五十年过去了,戈薇好像哪里变了一般。犬夜叉长叹一口气,算了,反正也是没事,干脆去桔梗的坟上看看吧。
桔梗的坟早就野草丛生,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了。犬夜叉坐下,看着天上璀璨的星空,好像,桔梗死的时候,星星也是这么多这么亮的。说起来,他也有五十年没有到这里来过了,不知道桔梗会不会怪他……
正在思绪纷飞的时候,犬夜叉忽然感觉到一股强大而又熟悉的妖气,他不由得跳了起来。那妖气来得很快,瞬间就到了面前,他皱了皱眉:“杀生丸,你怎么来了?”
“玲说,想要看看桔梗。”杀生丸依旧是一副冷若冰霜的表情,而他的身边,跟着的却是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女人。
“她,她就是玲吗?”犬夜叉瞪大了眼睛,“对了,玲也是人类,也是会老的……”
杀生丸并没有理他,而是转头看向玲,眼里却是多了那么一丝温度:“就是这里了。”
玲慢慢的走过来,在坟头上摆上一束鲜花。犬夜叉看着她,居然有了一丝找到同类的感想:当年的小姑娘也长大了,老了啊,脸上也长出皱纹了呢,那么,杀生丸,会不会和他有一样的感想呢?
“我们走吧。”杀生丸拉起玲的手,转身离去。犬夜叉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冲动,脱口喊了出来:“等等!”
杀生丸停下了脚步,没有答话。
“我,我想问,玲是人类,你,你没有……”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杀生丸冷冷的打断:“人类也好,妖怪也好,玲就是玲。”
“那么,她会老,会死,而你不会。”
“那又怎样?玲只有一个。”杀生丸明显不想和他就这个问题再纠缠下去,丢下一句话后,瞬间就和玲一起消失了。
玲就是玲,玲只有一个……
犬夜叉仿佛被这句话击中了心脏一般,站在那里,半天没有反应过来。杀生丸和他不一样,是真正的妖,不老不死的妖,偏偏对一个年华老去的人类还一如既往……
他忽然间想起戈薇照顾村里病人的情形,是那么的细心温柔,那么的无微不至。原来,戈薇骨子里的善良一直都没有变啊,就算是皱纹横生,她还是一样那么的善良,那么的纯真。
犬夜叉忽然有了一种要冲回家的冲动。原来,这些年来,变的那个人是他,而不是戈薇。他只看到了戈薇的白发,没有看到她的内心;他只顾着注意她的外表,却忽略了当年他爱的是什么。
他爱的,一直都是那一个灵魂,从桔梗到戈薇,从一百年前到一百年后,从来都没有变过,他所深爱的,那个纯净的闪耀的灵魂……
大门“咚”的一声被推开,正在熬药的戈薇抬起头:“你回来了。”
犬夜叉一把将她拉了起来,紧紧的拥入怀中:“对不起,戈薇,对不起。”
“你在说些什么呢?”戈薇有些失措。
“戈薇,我爱你。”犬夜叉在她的耳边呢喃,时光仿佛一下子滑到了五十年前,半妖在少女的耳边,声声表达着爱意。
“嗯。”戈薇微不可听的应了一声,伸出手去,轻轻的扣住了他的肩。
不管世间如何变幻,不管时光怎么荏苒,她是爱他的,用她的灵魂,用她的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戈薇和犬夜叉的故事完。下一个故事,王宝钏和薛平贵。薛平贵,史上第一大渣男,不虐他我心不甘情不愿啊!另外,王宝钏的故事取材于《红鬃烈马》以及民间故事,和最近萱萱演的那部电视剧一点关系都没有哦,那部电视剧把渣男好好的洗白了一番,看得人憋气。
☆、病(一)
“薛平贵,你也有今天!”富丽堂皇的大殿已经被鲜血染红,黄巢一身戎装,站在高高的台阶上,俯视着地上伤痕累累的薛平贵。
“怎么,你当年的神勇哪里去了?还是做了几年皇帝,吃喝享乐多了,把身体掏空了呢?”黄巢狠狠的踢了他一脚。
薛平贵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我已经把皇后的棺椁给你了。你不是说,得到她的棺椁,就可以放我一马的吗?”
“哼,亏你还是个男人,指望着用女人来换自己富贵!”黄巢根本就不屑再看他一眼,大手一挥,冷冷的下令:“杀!”
薛平贵躺在血泊中,听到后面传来宫女太监们的呼救声,士兵的□,满怀不解。他还记得,当初,黄巢理应是武状元,可是在金殿面圣后,正宫皇后王宝钏觉得他长得太过难看,不愿意将武状元的名头给他,导致黄巢一怒而走,从而有了现在的结果。
都是王宝钏这个女人坏的事!黄巢起义,兵至长安城下的时候,指名要王宝钏,说要把这个侮辱过自己的女人五马分尸。只是王宝钏已经死去多时,薛平贵毫不犹豫的就将她的棺椁交了出去,以求换得自己的平安。可是,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薛平贵慢慢的闭上眼,恍惚中,他看到了许多年前十八岁的王宝钏,一身绫罗,美貌无双,冲着他,嘲讽的笑。
“王皇后,我已经为你报了仇。你在天有灵,应该可以安息了。”黄巢看着薛平贵的尸体,一脸的平静,“放心,我会按照你的遗嘱,把你们分开安葬。从此后,世世代代,让你们永不相见!”
黄巢坐在高高的龙椅上,看着下面匍匐在地的文武百官,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果然,传说薛平贵的正宫皇后王宝钏善于相面,这是真的。
第一次看到王皇后,是在他武举金殿面圣的时候。当时,他相当不解,为什么一个女人可以走上金殿。薛平贵大笑着说,这是他的正宫王皇后,善于相人,所以特地让她上金殿相看新科武举们。
原来这就是那个在寒窑苦等了十八年的女人啊。黄巢当然听说过当朝皇帝和皇后十八年后再聚首的故事,大着胆子抬头打量了皇后一眼:只见她面目苍老,似乎擦了许多的粉,但也遮盖不住那丛生的皱纹,唯独一双眼睛依旧明亮,依稀展现出当年的风采。
“这就是那个武状元吗?”女人的声音在空旷的大殿里略显刺耳,“长成这幅模样,还要封为武状元,岂不是给朝廷丢人?”
黄巢握紧了拳头:什么坚忍不拔,什么善于相面,无非又是一个以貌取人的俗人罢了!
薛平贵点头:“梓宫所言有理。”
黄巢只觉得四面八方的眼光都聚集在他一人身上,里面满满的都是嘲弄和讽刺。他深深的低下头:这辈子,他还没有受过这种屈辱,他发誓,一定要把这份耻辱,成百上千倍的还到那个可恶的女人以及这个昏君头上!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样回到的客栈。到手的武状元被夺走,仅仅是因为他的长相,皇帝居然听信一个女人的言语,他不甘心,他要报仇!
“客人,客人,”小二当然看出了他心情不佳,小心翼翼的敲门,“有人找您。”
这个时候会有谁来找他?黄巢哼了一声,估计是来看他的笑话的吧,那就随便看,难道他今天被人笑话得还不够吗?
“让他进来。”
门吱呀一声打开,一个穿着灰布短褂的男人走了进来,又小心翼翼的向外面仔细观察了一下,关上门:“请问,是黄爷吗?”
“就是我,你鬼鬼祟祟的干什么?”黄巢皱眉,他不认识这个人。
这人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小的姓杨,是宫里的一个小太监。皇后娘娘派我来找您。”
皇后?那个羞辱他的女人?黄巢直觉有问题,他压下自己的怒火:“有什么事吗?”
“黄爷,求您救救我们的皇后娘娘吧!”小太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娘娘,娘娘,就快不行了!”
黄巢莫名其妙:“她不行了与我何干?”
小太监从怀里掏出一枚蜡丸,双手捧着送了上去:“娘娘说,黄爷看了里面的信,便会知道原因。”说着,他又解开外套,将内衣扯烂,里面缝着许多金叶子,还有一些女人的首饰:“这些,都是娘娘让小的带给黄爷的。娘娘说,她要向黄爷赔不是,这些算是赔礼。”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黄巢捏碎蜡丸,从里面取出了一块帕子和半幅罗衫,上面都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小字。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黄巢粗粗的看完后,仰天长笑:“小太监,我问你,你怎么愿意冒险为你家娘娘做这种事情?”
“小的是御花园种花的,不小心弄折了贵妃娘娘最爱的牡丹,贵妃娘娘想要把小的乱棍打死,是皇后娘娘救了小的,小的就算为娘娘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这么说,你家娘娘很是慈悲?”
小太监叹道:“慈悲有什么用,后宫大权握在贵妃娘娘手中。小的被我们娘娘救了,贵妃就将我视作眼中钉,这次娘娘让我出宫,也是为了我着想,若是留在宫里,我迟早会死在贵妃娘娘手里。”
黄巢奇道:“你们娘娘不是正宫皇后吗,又是等了皇上十八年的,怎么连贵妃都斗不过?”
小太监道:“黄爷你有所不知。贵妃娘娘,就是西凉国的代战公主,如果不是因为贵妃娘娘,皇上根本就不可能取得皇位。”
原来是靠女人得的江山,黄巢不屑的哼了一声:“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
小太监喜出望外:“多谢黄爷收留!”
黄巢再次将帕子拿了起来,上面的字迹血红血红,有的还没有干透,分明是临时刺血赶出来的。皇后向他表达了歉意,随后又说他前途无量,如果拘泥在朝廷上,绝对会压抑他的才华。接着,她又告诉他,如何联系她死去的父亲王允的旧部,又是如何找到王家隐藏的钱财。
金钱、军队,这些充满了诱惑的东西摆在了他的面前。再结合罗衫上的小字,黄巢明白了,天下人人赞颂的十八年痴痴等待,等来的却是一个不堪的结局,皇后王宝钏,心里剩下的,除了恨,什么都没有。
她已经不行了。
王宝钏躺在床上,看着床顶精美的绣花,冷笑,不知道小太监有没有将书信和钱财送到黄巢身上。她向来就善于相面,就因为这个,她一生中一共就赌过两次,第一次是薛平贵,她赌输了,这一次,不知结果会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