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狼藉的车厢里,季白手持冲锋枪,与一队特警全力朝第四节车厢包抄过去。.8
可是好景不长,初二的时候,班主任要调走了。新来的是个二十七八岁的男老师,叫杜铁,师专毕业,长得很英俊。班主任特地嘱咐杜铁,重点照料林清岩,还偷偷留给杜铁一笔钱,虽然不多,但足以充当林清岩一个学期的伙食费。杜铁满口答应下来,看林清岩的目光和蔼得像春风明月。
之后中午放学,杜铁都让林清岩去自己的单身宿舍。教师食堂只花一块钱,就能打一大碗饭菜,所以他每天都多打一点,分给林清岩。而清岩每周都会从家里菜地,摘新鲜的蔬菜送过来。放学后他如果跟爷爷去拾易拉罐和矿泉水瓶,得了一块两块,也全交给杜铁当生活费。杜铁都收了,摸摸他的头,夸他懂事。
那件事发生在夏天的一个午后。他照例捧着餐盒,去杜铁那里。那天的天气特别热,杜铁只穿了条短裤,露出白皙宽大的背,坐在床上看电视抽烟,电风扇哗啦啦的响。
林清岩捧着饭盒,坐在小凳子上吃饭。过了一会儿,忽然发现杜铁微笑看着自己:“你一个男孩子,怎么一点都不出汗?”
彼时林清岩十三岁,脸也已经长开了。他的皮肤随母亲,是那种非常细致非常均匀的白,修长的眉眼就像墨笔画在脸上。听到老师的话,他的脸微红,只笑笑不说话。
吃完饭他要回教室,杜铁拍拍他的肩膀:“在这里午睡吧,你睡床上,我还要准备教案。”
林清岩怎么好意思,当然说不用,杜铁把他往床上一按,自己起身坐到桌子前面,开始工作。
比起太阳炙烤的教室,铺着凉席、风扇正对着吹,真的很凉快很舒服。林清岩很快就睡着了。他还做了梦,梦到自己站在水田里,太阳就在头顶,热得不行。忽然有一只鱼从田里跳起来,一口咬住了他的大腿根,还往裤裆里钻,令他又痒又尴尬……
林清岩睁开眼,首先看到窗帘拉上了,屋里很昏暗。然后他感觉大腿有点凉,低头一看,杜铁高大的身影就坐在床边。他穿的是爷爷的短裤,很宽大老旧,杜铁的手就从敞敞的裤腿伸进去,正在揉他的屁~股。
四目凝视,杜铁的脸有点红,眼神也怪怪的有点吓人。屋内这么安静,林清岩却像被人丢进昏暗湍急的水流里,懵然又恐惧。
“清岩,老师是想……”杜铁的话没说完,他已经一脚踹在他的心口,跌跌撞撞下床,拉开门就跑了出去。
剩下一年半的初中时光,林清岩过得非常艰难。
杜铁没胆子强迫他什么,但他再叫林清岩去自己宿舍,林清岩从来不去。甚至叫他到办公室,如果办公室只有杜铁一个,林清岩会掉头就走。从这天起到初中毕业,林清岩没有跟他再说过一句话,即使上课时点名提问,他都是执拗而沉默的。
杜铁当然也给了他回报。他的座位被调到最后一排,被一群人高马大、不好好学习的孩子挡住,很多时候听不清老师讲什么,看不到黑板内容,成绩直线下降;于是更给了杜铁批评他的借口,当着全班的面骂他不求上进,只知道学坏,对不起他和前任班主任的培养。
而杜铁看他的目光,也总是冷冷的、讥讽的,就像阴险的蛇,没胆子正面攻击,只敢暗地里咬你一口。
……
有一天,学校传达室的大伯叫林清岩接电话。
是前任班主任打来的。她的声音温和如昔,只是林清岩比从前沉默了很多。
讲到最后的时候,班主任却哽咽了:“清岩,你怎么学坏了呢?听说你总是跟那些混混在一起,心思也不在读书上了。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呢?”
林清岩平生第一次,感觉到生生的痛。怎么会这样了呢?
十五岁的少年,要怎么开口?
挂了电话,林清岩有些浑浑噩噩的往教室走。彼时他已经长得很高大,清瘦白皙,平时阴郁又沉默,同学们看到他都绕道。当他路过教师宿舍,看到杜铁正把手搭在另一个矮个男孩肩膀上,走进宿舍。林清岩认得他是初一的,瘦瘦的脸,眼睛很大,平时总是憨憨的笑着,家里条件也很差。
林清岩呆呆的站在阳光斑驳的大树下,看着宿舍的门在杜铁身后紧闭。过了一会儿,就看到窗帘被拉上。
林清岩这天中午只吃了一个馒头,两大碗青菜汤,突然觉得胃里一阵恶心,扶着树,大口大口全呕了出来。
那天之后,林清岩开始发狠学习。尽管周围乌烟瘴气,尽管杜铁冷嘲热讽,他硬是以全镇第一的成绩,靠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后来连坐他旁边的学生混混头子,都拍着他的肩膀,对别人说:“这是我哥们儿,特牛,今后在道镇,谁也不许欺负他。”
杜铁当然也没有机会再欺负他。事实上从他考上高中,很久很久都没有再见过杜铁。
最后一次见面,是多年后他继承秦总的财产,摇身一变成香港富商,回道镇投资。那个时候,他已经对杀人这项技艺了熟于心、精湛自如。
他特意在道镇逗留了一个月,杜铁也就失踪了整整一个月。那段时间,林清岩白天去参加镇政府的各种活动,晚上就回到别墅地下室,看着杜铁苦苦哀嚎。他也是唯一一个,被林清岩慢慢折磨至死的人,尸体最后切成小块小块烧掉了,骨灰撒在学校里的大树下。
——
这些都是后来的事,而林清岩的整个高中阶段都是沉默而刻苦的。也有不少女孩给他递情书,他从无回应。
林清岩孑然一身跨入大学。
所谓孑然一身,是指爷爷卖掉了家里那两间破瓦屋,给他凑了第一学年的学费,从此爷孙俩彻底赤贫。而在他暑期去县城打工的时候,爷爷也病死在田边的草棚子里。等他回来的时候,尸体已经臭了好几天,在田里没人管。
农村最不缺的就是地,他一个人背着尸体走了一整天,到了深山里,挖了个坑把爷爷埋了。
他并不觉得难过。爷爷总有一天要死,早死早解脱。
大学林清岩学的是数学。这是他一生中第二快乐的一段时光。
在高中他就很喜欢数学,如今终于可以尽情投入其中。他觉得数学实在是太美了,简洁、干净、奥妙无穷。这种奥妙是外行人不能体会的,只有他一个人宁静沉溺于其中,如痴如醉。
但是也有不快乐的时候。因为大三的时候,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大学的男生宿舍,处处是荷尔蒙气息。看着旁人出双入对,甚至挂着帘子就在男生宿舍里折腾,林清岩并不像表面那样平静。他也会在被子下握住自己的欲望,把脸埋在枕头里,压抑住自己的汗水和喘~息,他是个见不得光的窥探者。
大学女生不像高中女生那么单纯了,谁都知道林清岩穷,每天打三份工养活自己,年年要申请助学贷款。也有一两个女孩追求他,林清岩无动于衷。
他喜欢的,是全系最纯洁的那个女孩。她不一定是最漂亮的,但是有白皙柔软的鹅蛋脸,漆黑如墨的眼睛,穿一条漂亮的波西米亚风格长裙,笑容灿烂清澈得像一汪泉水。
毕业晚会前夕,女孩提前退场,无人注意。林清岩悄悄跟着她,一直走一直走,他想向她表白。
刚到学校东门外,就看着她上了一辆豪华的轿车。车里的男人约摸四十余岁,戴金丝眼镜,搂着她的腰,低头吻着她蜜色的唇。
林清岩站在阴暗的树影下,看着轿车绝尘而去。平生第二次,他感觉到抑制不住的恶心。而数年前的那个夏日午后,电风扇哗哗的响声,一室阴凉昏暗,杜铁老师柔软有力的手,抚摸他的臀的感觉,重新变得鲜活而清晰。林清岩蹲在校门外的树坑里,吐得一塌糊涂。
这世界如此龌龊,哪有一片干净的天空和土地?
——
林清岩念的大学还不错,但也不是全国拔尖。数学系毕业生,就业情况并不是很好。但他不想读研,不想在学校里穷酸窝一辈子。
多年苦读没有白费,他过五关斩六将,终于如愿以偿进入国内最好的投资公司,做助理分析员。尽管职位低微,收入却已经很不错。成为同学们羡艳的对象。
他也是在这一年,遇到了秦姝华。
那是九月中的一天,本市分公司接到消息,集团董事长会从香港过来视察业务。整个投资部的人都去金碧辉煌的一楼大厅迎接,林清岩资历最低,留在部门值班。
秦姝华走进来时,诺大的办公室静悄悄,以至于林清岩都没听到她的脚步声。一抬头,就见个妆容清淡的中年女人,站在门口,看着自己。
林清岩现在一眼也能看出人的三六九等,见她衣着精良、耳垂还戴着钻石耳环,就礼貌的笑笑:“您找谁?”
秦姝华当即就笑了——原来公司里还有不认识董事长的人。
一大堆人很快跟了进来,部门经理看到秦总似笑非笑站在一边,而林清岩还坐着不动,当即扶额:“小林,赶紧给董事长倒茶。”
林清岩上个月刚入职,的确公司领导的脸都没认全。白皙的脸有些红了,立刻起身去倒茶。
秦姝华摆摆手:“不用了。”也没再看林清岩这个小角色,一大帮人浩浩荡荡又走了。
——
男人的好看,分很多种。二十二岁的林清岩,并不是第一眼就让人惊艳的俊朗帅哥。初一看,穿着白衬衣黑西裤的他,只是眉目清秀、高大白皙,安静又温和,看着令人舒服。
但秦姝华到死都认为,林清岩是她见过最英俊的男孩。她见过太多男人,一眼就能将林清岩从普通人中区分出来。男孩秀气干净的眉眼,看久了分明会给人一种璀璨至极的感觉。那澄黑修长的眼睛里,包含了太多东西。既有超乎同龄人的安静,可又有青涩的稚气;既写着毫不掩饰的野心,又似乎透着对现实的漠然和厌恶。
秦姝华看着他,就像看到当年白手起家的自己。而独身多年的她,头一次觉得,想要得到一个男人,想要占据这份清秀至极的诡丽。
之后发生的一切,简直是一场实力悬殊的猫捉耗子的游戏。
秦姝华视察分公司一个月后,林清岩被上级告知,抽调到香港,参加总部的一个项目。
“这是绝佳的升迁机会。”经理这么说,“小林,你一定要把握住。”
林清岩并没有受宠若惊,他本就优秀,如果有机会,他也觉得是自己应得的。
这个项目据说是集团战略性课题,由秦总的助理直接负责。有时候忙得晚了,总助也会直接吩咐林清岩做一些事——譬如去给秦总送文件,譬如给秦总泡咖啡,譬如开车送秦总去商场购物。一来二去,林清岩跟秦总也熟了,他见到她在商场的杀伐果断,也见到她深夜应酬官员之后的只身疲惫和落寞。渐渐的,他心里对这位女强人充满了敬仰。
事情挑明是在两个月后。那天是助理开车,他陪秦总到商务部参加一个酒会,这也是他接触商场人脉的机会,倍加珍惜。结束的时候已经很晚,秦总喝了些酒,上车后就昏昏沉沉。他本来要坐副驾,助理说:“你在后面照顾秦总。”
林清岩不疑有他,坐在秦姝华身旁,细心妥帖的给她倒水、递毛巾,又盖上块薄毯。秦姝华似是半醉,抬起眼看了看他,嘴角有笑意。
拐弯的时候,秦姝华身子一歪,林清岩连忙伸手去扶,她就倒在他肩膀上。
她闭着眼,呼吸均匀,一动不动。林清岩的身体有些僵硬,但无论是情理还是礼节,他此刻都不好推开她,只能坐得笔直,双手都搭在椅背上,避免触碰她的身体。
四十岁的女人,身体依然是柔软的,有淡淡的香气萦绕在他的鼻尖,她的脸更是靠在他的肩膀,隔着薄薄的衬衣,似乎不太舒服,轻轻蹭了蹭。
车内安静了数分钟,前排的助理就像什么都没看到。林清岩如坐针毡,到底还是开口了:“秦总?秦总?”
秦姝华慢慢的抬起脸,额头、脸颊、嘴唇,轻擦过他年轻而富有热力的脖子和下巴,静静的望着他。
林清岩心头如同一道雪白的闪电,瞬间照亮所有。
这时,秦姝华已经闭上了眼等待,嘴唇离他不到一厘米。而与强烈的滞涩困闷感同时涌上心头的,竟然是一个清晰的念头——他不能拒绝,他只能吻下去。
车内如此安静,林清岩心中却如同惊涛骇浪,几乎是微微颤抖着,低下了头。察觉到他的动作,秦姝华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将唇送了上来。
林清岩第一次吻人,没有半点感觉,只有湿湿滑滑的舌头缠绕在一起,秦姝华嘴里还有淡淡的酒气。与此同时,他还感觉到身体某处开始肿胀发硬。这反应令他一个激灵,被忽略压抑的耻辱感,瞬间排山倒海。他想要一把推开秦姝华,可实际动作,不过是偏头移开了唇。四目凝视,他看着秦姝华眼角的细纹,恶心感终于一阵阵往上冒。
他忍着,忍着不吐。秦姝华却没察觉,以为他是害羞紧张,继续将头靠上他的肩膀,轻声说:“清岩,我很高兴。”
终于到了秦总的别墅,他和助理扶秦总下车。助理说:“小林,你送秦总上去。”
他却几乎是触电般松开了她,往后退了一步:“我明天早上还有事,我跟你一起回去。”
秦姝华没说话,助理刚想再开口,就听他说:“秦总晚安,总助晚安,我先走了。”他转身就走,身后立刻传来助理略带不悦的声音:“你这是……”但他没有说完,也许是被秦姝华制止了。林清岩越走越快,也不管身后人是否一直看着自己,很快就逃离了别墅。
第二天一早,林清岩朝公司递交了辞职信,同时请病假不再去上班。三天之后,助理打来电话,他没接,直接挂断;过了一会儿,秦姝华亲自来了电话,他还是没接,直接挂断关机。
几天后,辞职手续办下来了,秦姝华和助理都没有再露面。
多年之后,林清岩再回想起这件事,明白很可能是自己过激的反应,才令秦姝华动怒,采取后来的铁腕手段对付他。如果当时他处理得好一点,也许秦姝华会放过他。
当然,也许不会。
只是当时的他太过耻辱了,完全不想面对秦姝华。不仅是因为她利用职权之便,对他觊觎;最主要的,是他竟然利欲熏心的吻了她。
……
这个时候,林清岩以为,这事就算完了。
直到他连续到数家投资公司求职,明明笔试面试表现极好,却都被拒绝,才感觉事情不对劲。后来也有人漏了风声给他:“你干嘛得罪秦氏?他们已经给话了,要封杀你。”
封杀?对于一个毕业不到半年的男孩来说,这个词何其隆重其事。但事实是,堂堂秦总,想要在这个行业里封杀个菜鸟,当真是举手之劳。
林清岩被逼到不行,只能去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求职。可他学的是数学,能干什么?文员?领一份极其微薄的薪水,跟一帮极其平庸的同事在一起工作。而公司老板连一张复印纸,都要跟员工算清楚。
可就算这样的工作,也干不长久。他明明是干得最好的,莫名其妙就被炒掉。旁人对此讳莫如深,而他也只能沉默。
几个月后,他终于被逼到了绝路。四年助学贷款还要还,而口袋里一分钱都没有。他饿了整整三天,在街上晃荡。而秦总的人,大约是觉得火候到了,越发明目张胆,开着车,隔着几步的距离跟着。
他硬着口气,一家家餐厅找,当服务生,他们就在外头守着,餐厅老板看这架势,根本不敢用。
傍晚的时候,终于有家餐馆肯用他。他在热气熏天人声鼎沸的小餐馆里,来来回回跑了整个晚上,连什么时候晕倒在地上,都不知道。
醒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躺在非常柔软的大床上,身上已经换了干净舒服的衣物。这是个非常豪华的房间,可以俯瞰整个城市的灯火。
床边摆着一盘食物,他爬起来,狼吞虎咽。
夜风吹动白色纱帘,秦姝华就坐在帘子后,静静的,温和的看着他。
她没说话,他也没说话。
过了很久很久后,秦姝华轻声叹息:“你这又是何必?清岩,我能帮你实现梦想,我能改变你的人生。这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机会。”
☆、69林清岩番外下-蜜桃成熟时
十年一觉如梦醒。再回头,林清岩已经三十二岁,秦姝华五十四岁。
香港的天是很蓝的,每天早上醒来,林清岩会穿着黑色睡袍,站在观景阳台上,看着日出寂静无声。而这个时候,秦姝华或是依靠在他怀里,或是从背后望着他高大修长的身躯,微笑不语。
这些年,从外人看,林清岩活得非常好。连他自己,都一度这么认为。
秦氏集团董事长的义子,从管理一家小投资公司,到掌管秦氏的半壁江山。旁人都恭维:“林总简直就像秦总的亲生儿子,连做生意都同样精明有气魄。”像,当然像。他是秦姝华手把手教出来的,无论做人、做生意还是做~爱。
他也有了很多钱。秦姝华给的零花、身为高管的年薪、自己投资赚回的钱……虽然与秦姝华的资产相比,不过九牛一毛,但也足够他花几辈子了。他还给曾经的女班主任打过去一笔钱,她惊喜之余坚决不要,林清岩硬是给了。
他每天健身、参加酒会、舞会、高尔夫协会,活得像个真正的上流人士。
甚至连秦姝华也许都是真心喜欢他的——她一直没有其他男人,很多时候,两人像真正的情侣呆在一起。
只是每当午夜梦回,看着身旁秦姝华头发中新生的银丝;看着她每年花费巨资维持的、光滑白皙得就像假人的脸;还有华丽衣衫之下,松弛的、零星散落老人斑的皮肤……满室令人窒息的腐朽感迎面而来,而他沉没其中,再好的未来,都会死去。
有一次回国,他从金矿弄了很多氰化钾。据说这是种令人完全没有痛苦的毒药。他想终有一天,不是秦姝华死,就是他死。无论是谁,都应该死得平静而快乐。
然而他第一次杀的,却是个完全不相干的女孩。
那段时间秦姝华去了马来西亚修养,他留在香港坐镇江山。加班到深夜,回到别墅只见一室清冷,秦姝华的睡衣还丢在床上,满屋都是她淡淡的香水味,垃圾桶里还有他们昨天用过的避孕套。林清岩突然觉得不能忍受,开着车离开别墅,一个人驶入夜色里。
他是在兰桂坊的一家酒吧,遇到了Linda。那是个非常干净漂亮的女孩,二十出头的年纪,笑起来眼睛弯弯的,脸蛋上还会有两个梨涡,吸引了全场男人的注意。
也许林清岩天生就有犯罪的潜质。这个时候,他完全没有想到要杀Linda,但他却下意识的先离开了酒吧,在无人的小巷一直等,一直等到Linda出来取车。
之后发生的一切顺理成章。开着豪车、英俊又忧郁的男人,对于任何女孩都有吸引力。Linda上了他的车,两人一路热烈拥吻,车刚开到半山,就忍不住来了一次。
他带她去了自己的别墅——秦姝华不在香港的时候,他喜欢一个人呆着。那晚他和Linda做的非常自由,非常激烈,非常快乐。年轻女孩的身体如此清新干净,白嫩的皮肤就像要滴下水来。林清岩沿着她的身体一寸一寸的舔,连私~处和脚趾都不放过,Linda笑骂:“真变~态。”
变~态吗?也许吧。林清岩只知道,他就像濒死太久的鱼,终于得到水里的氧气,怎么要她都不够。到最后,Linda也受不了了,吃吃笑笑,伸手推他:“你太猛了,够了不来了。我要回家,开车送我吧。”
林清岩眼神沉黑如兽,斯文白皙的兽,一把将她按回床上。
好不容易得到的救赎,他怎么舍得放过?再剩下他一个,他会死,他真的会死。
之后十多天,他用锁链将Linda绑在床上,白天给她喂安眠药,等她睡熟了,他才去上班。晚上回来,一有时间就做。他还给她喂了日本性素,那是一种女用催~情药,秦姝华有时候也会用一点,而他加倍剂量,用在小宠物身上。那些夜晚简直美妙得令人销魂,小宝贝趴在他的胸膛,臣服在他身下,只为得到他的伐挞和恩宠。
事情终止于秦姝华返港前夕。
这个时候,Linda已经如行尸走肉,浑浑噩噩,意识清醒的时候,只反复哭着求林清岩别杀她。
可他不能不杀啊,他又不是傻子,知道犯下了重罪。
而且他现在不想死了,他觉得自己重新又活了过来。LInda那鲜活干净的生命力,仿佛注入了他的身体。
他好快乐。
Linda死的时候很安详,氰化钾令她的脸蛋泛起淡淡的红晕。林清岩把她放在别墅里冷藏了三天,最后依依不舍开车到荒郊,藏在山林深处。
——
秦姝华第一个察觉到林清岩的变化。
过去的林清岩,虽然与她亲密如夫妻,却始终有一份说不出的执拗和落寞,令她又爱又恨;最近,他却变得越来越温柔主动,亲吻比以前热烈,看她的眼神也充满爱慕。举手投足间都是成熟男人性感蛊惑的气质;
他在事业上也愈发游刃有余,秦氏在他的掌管下快速扩张,人人都说林清岩带领秦氏,进入第二次高速成长期……
他就像蒙尘许久的珠玉,终于洗净尘埃,开始绽放光彩。
“为什么?”某一次,被林清岩压在身下热烈索求时,秦姝华气喘吁吁的问。
林清岩低头深吻住她,过了许久,才盯着她说:“因为我爱你。其实我一直知道,你也知道对不对?过去我只是不肯正视自己的心。”
这是秦姝华一辈子听过最动听的情话。哪怕是精明强悍的商界女强人,也无法不沉醉其中。
检查出癌症后,秦姝华立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林清岩,没有丝毫犹豫。她本就无夫无子,林清岩跟了她这么多年,不给他给谁呢?
林清岩对此没有太大反应,只微笑对她说:“你怎么高兴怎么办。”
秦姝华颇有些感慨,又有些欣慰。她知道林清岩为什么无所谓——现在的他,凭自己也能打下无边江山。他是她一手带出来的人,如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继续留在她身边,多半是为了那份情意。
晚期的时候,两人已经很少亲昵了。秦姝华住在远离市区的私家疗养院,林清岩就放下所有工作,鞍前马后的伺候。有医生护士不知其中端倪,笑着说:“林少对秦总,比亲生儿子还孝顺。”甚至连秦姝华也昏了头,有时候会摸着他的头,叹息:“如果我的亲生儿子还活着,也有二十二岁了。如果你真的是我的儿子,多好?”
每当听到她这样的混账话,林清岩脸上的笑容可以用璀璨形容:“我们这样,也没有分别。你当我情人也好,儿子也好。我始终把你当成,我最重要的女人。”
——
尽管大多数时间都耗在疗养院,林清岩还是需要经常返回公司,处理事务。
冯烨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
有的人天生就优秀,无论站在什么位置,都能吸引所有人的视线。
譬如冯烨。
合作公司年轻的项目经理,才华横溢得令人惊叹,加之英俊的相貌、稳重又幽默的性格,明明毫无背景,却迅速在商场成名。
林清岩很快与冯烨成为好友。同样聪明练达,同样锐意进取,还有同样的品味、同样的野心……林清岩喜欢跟这个小伙子呆在一起,甚至不遗余力的提携他。
他让他看到当年的自己。
如果没有后来的差错,他也许不会平步青云。但他会活得像冯烨,这样年轻而绚丽。
那是他想要的人生,可是人生永远无法回头。他是林清岩,不是冯烨,即使他即将拥有整个商业帝国,即使他已经杀了五个人,也不能真的救了自己。
冯烨的身世秘密,在三个月后被他洞悉。
他清楚的记得,那是个阴沉的雨天,他开车离开疗养院,因为中途胃痛,把车停下,在附近的咖啡馆休息。就在这时,他看到秦姝华的助理,冒雨开车前往山顶。
时光过得这么快,昔日老成如狐狸的助理,如今也是鬓发微白的中年人。只是自林清岩掌管秦氏,就找了借口将他打发得远远的,让他做个富贵闲人。
今天秦姝华将他找来,是为了什么?
林清岩立刻开车,回了自己在半山的别墅。到了书房,打开设备,清晰的对话声传来。
秦姝华如今一切在他掌控,疗养院安排是他的人,房间自然也装有窃听器。
“已经验过DNA了。”助理的声音有些感慨,“秦总,冯烨的确是您的儿子。”
秦姝华沉默了很久。这是林清岩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哽咽:“我知道了。让我考虑一下,再带他来见我。”
这头,林清岩关掉窃听器,看着迷蒙的雨帘笑了。
她要考虑,考虑什么呢?
第二天一早,林清岩就去疗养院看秦姝华。她看起来没有半点异样,微笑着让他搀扶到庭院散步。雨后草地新绿,她的脸看起来比平日更有光彩。
是因为真正的儿子找回来了吗?
她对冯烨的事只字不提,而林清岩只淡淡的望着她笑。
又过了两天,林清岩再次监视到助理去见她。
这次她的态度非常干脆,仿佛已经恢复昔日杀伐果断的女帝风姿。
“这件事有点麻烦。你找个机会把律师带来,修改遗嘱。我要把一切都留给冯烨。”她淡淡的说,“我给清岩的已经够多了,这件事,暂时就不必告诉他了。等我死了,再宣布遗嘱。”
林清岩静静的听着,待那头再没有声音时,他才发觉自己的眼眶有些湿润了。
他真的是,很羡慕很羡慕冯烨啊,有这么好一个妈。
——
他当天晚上就去找助理,开门见山:“我给你三成。”
忠心耿耿的助理,瞬间瞪大了眼。
诚然秦姝华许给他的条件,亦十分优厚。但是三成的秦氏股份?只有疯子才会开出这样疯狂的条件。
——
秦姝华教过他,凡事得饶人处且饶人。所以全盘计划发动前,林清岩还是给了她最后一个机会。
抑或是,给了他自己一个,可以背叛她的理由。
公司有个女孩追求他很久,一直被他拒绝,也让他有些烦心。现在正好,他拿着戒指去找女孩:“这个请求非常唐突……秦总的病已经到了晚期。她说死之前,希望看到我结婚,这是长辈最后的心愿。你能不能帮我这个忙,跟我假订婚?一时间我找不到其他人愿意帮忙。”
女孩当然愿意。假戏真做,契约婚姻,浪漫又暧昧。而且林清岩多年一直单身,谁都说他是洁身自好的好男人。
风声很快就如林清岩所愿,“传”到秦姝华耳里。
林清岩最后一次去探望,她正躺在冰冷的床上。化疗令她衰老又虚弱,看一眼就叫人恶心。但他还是低头亲吻了她。
她完全不提他的未婚妻和背叛,他也不提。两人如同老夫老妻,他给她喂饭,给她按摩僵硬的肢体。最后,抱着她看着夕阳落日。
“最近我想一个人呆着,你忙好公司的事,不用过来了。”她柔声说,“我死之后,你也可以开始新的生活,那也是我的愿望。”
林清岩看着她虚伪的容颜,差点失笑出声。
她的愿望?是否他的“背叛”,令她终于感到解脱?将内心对他最后一点愧疚也放下?然后把他当成傻子一样蒙在鼓里,只等一切都交给她的亲生儿子?
他陪了她十年,可当冯烨出现,他就算个屁?瞬间被打回原形。
林清岩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走过去拉上窗帘,又关上了房门。屋内陷入阴暗,秦姝华疑惑:“你干什么?”
林清岩声音温柔:“我有件事要告诉你。”
“……什么事?”
“没有未婚妻。我心里只有你,怎么会有未婚妻?那只是想要激怒你。”
秦姝华心头冒出冷汗,她觉得林清岩好像变了个人:“……你为什么想要激怒我?”
林清岩却像根本听不到她的疑问,自顾自继续说话:
“我怎么会让你难过呢?让你不高兴的未婚妻,我早就杀了。”
“你看,这是你让助理和律师准备的第二份遗嘱。我现在撕了,就当没发生过。”
“对了,我还杀了很多人。”
“你知道我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吗?把你那个优秀的儿子也拉进来,陪我们好不好?”
……
秦姝华,有句话,你说得真的很对。
如果我是你的儿子多好?我是多想多想成为你的亲生儿子,而你是我慈祥又威严的母亲,教我成长,教我做人,保护我、照顾我,不让任何人伤害我。我的人生就不会有这些龌龊,不会需要鲜血和生命,才能苟延残喘的救赎。
如果我不是林清岩,而是冯烨,多好。
是啊,为什么我不可以是冯烨?当然可以。
从今之后,我就是冯烨,我继承母亲的财产,我将生活得无忧无虑,我的人生,终于可以重来。
——
遇到姚檬,已经是三年之后。
这三年,他过得很平静。没有秦姝华,也没有杀人,手上的生意都交给别人打理,他每年只看看总的账目、确定集团战略方向。有时候他会想,人生还有那么长,如果是冯烨,还有什么心愿没完成?
那个心愿叫做姚檬。
被冯烨夹在钱包里的照片,让冯烨对所有女人拒之门外的女孩。
那是个非常明媚的早晨,他坐在车里,在老旧的小区门口等了一会儿,就看到穿着浅粉色运动服的年轻女孩,迎着阳光朝自己跑过来。清澈乌黑的大眼睛,饱满白皙得像苹果的脸。
林清岩感觉到自己的呼吸都为之停滞。
如果说之前得到的女孩,都是一场愉悦的征服,那么姚檬无疑是骑士最想获得的王冠上的明珠。
更何况,她还是冯烨的心上人。光这个身份,想想都让他情难自已。
转眼她已经跑向街头拐角,林清岩发动车子,不急不缓的跟着。谁知拐过去,却发现前方没了人影。他正凝视四顾,却听到有人在拍车窗。
女神近在眼前。
“你干什么?”她蹙眉问,“证件拿出来,我是警察。”
他望着她,徐徐笑了。
千山万水,世事轮回,我只为你而来。
——
其实两个人认识不过一年,在一起的时间,也不超过半年。
可这却是林清岩一生中最快的时光。
跟她在一起,他是众人仰望的成功商人,被她爱慕的幸运男人——他代替冯烨,终于寻回昔日挚爱;她不在身边的时候,他在这个城市里肆意狩猎,快活如游魂野鬼,堕落如人间的魔。
但他从没想过要杀她,因为她是他的爱人。
他只被秦姝华爱过,所以也只会用她的方式爱人。因此,他把姚檬留在身边,像对待情人又像对待女儿。等他死了之后,要把一切留给她,让她孤独的快乐一世。
平衡终于在某一天被打破。
她被谭良强~暴了。
林清岩唆使谭良定下所有罪责,却万万没料到,他会在临死前进行最后的疯狂,而撞上枪口的,竟然是他的女人。
不要紧,亲爱的。谭良已死,再杀了许诩,这件事就像没发生过。
可她是什么时候,对他起了疑心呢?
林清岩到死前那一刻,都清晰记得那个晚上,记得姚檬的泪水。
那是她被谭良侮辱后的第二个月的第十天,他去医院做化疗,很晚才到家。她的房间灯已经熄了,林清岩怕吵醒她,自己睡到了客房。
照例,他打开监视器,只想看看她的睡颜。却见她独坐在一室阴暗里,用手紧紧捂住嘴,极压抑的抽泣。
她的手边,散落着几张照片。都是之前的几个受害人,他拍了照,存放在地下室里。她以前根本不知道地下室的存在,可此刻,显然已经被她找了出来。
长夜凄冷,两人隔着一扇墙,坐在不同的房间里。林清岩看着她哭着拿出手机,拨了两个号又丢掉;哭着拿起来,又丢掉;拿起来,又丢掉……她看起来那么痛苦绝望,全身剧烈颤抖,像是已经被所有人抛弃。
林清岩的眼泪,不知不觉也掉下来。
天使,我最后的天使,这么爱我的天使。
为什么我没能早点遇见你?
在最好的年华,在最美的季节,整个世界都不要来打扰,只有我一身干净如初,微笑走近你。
☆、70冯烨番外-你我皆凡人
从小我就知道,我跟别人不一样。
我不怕痛,不会哭,很少难过。这世界在我看来,如此美好。
我的父母是聋哑人,对我也算不错了,家里就那么点钱,他们把我养得人高马大,自己瘦骨嶙峋。真是一对可怜虫。
所以我一直没杀他们,很多事也瞒着他们。让他们继续在自己快乐贫穷的小世界里,浑浑噩噩一辈子,我也算尽孝心了。
十岁的时候,我念四年级。有一天下午去上学,却发现很多同学都在哭。一问才知道,年迈的数学老师上午发了什么急病死了。满教室哭哭啼啼,年轻的女班主任含着泪红着眼眶对大家说:“我们一起默哀。”
我当时都想笑了,别人死了,我们为什么要默哀?数学老头很罗嗦,总是嫌我的作业本不够干净——切,我的解答思路那么棒。这么看来,他死了挺好。
谁知班主任看到了我,好像特别惊讶的样子:“冯烨,你为什么……在笑?”
所有人小孩都看过来,眼泪汪汪的样子,好傻哦。
我立刻扁了扁嘴,“哇”一声趴桌上嚎起来——我是好学生,当然知道好学生应该怎么表现,刚才只是忘了。
过了一会儿,就感觉到班主任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发,对旁边另一个老师说:“看来他是吓懵了,数学老师平时最喜欢他了。”
我把脸埋在手臂里,笑了。
虽然同情心这种东西,我实在找不出来,但我依旧非常热爱生活。
热爱老师对我的赞赏,热爱同学对我的仰慕,热爱这虚伪又美丽的世界。我每一天都过得非常开心,开心得我都有些无聊了。
十二岁的时候,我第一次伤人。那一次就像启蒙,让我有点明白——为什么会感到无聊了。
那是下午放学,我本来走得好好的,一个大块头的男孩冲出来,揪住我的衣领就打。脸颊传来剧痛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精神一振,居然有点兴奋。
很快我就被打趴在地上,肚子很痛,头也很痛,我看到脏兮兮的泥地上,有我的鼻血。
男孩“哼”了一声说:“以后不许跟赵婷婷在一起,她是我女朋友。”
哦,我明白了。是有个五年级的女孩给我写情书,皮肤白白的,眼睛很大。
我点点头。
男孩转身就走,很得意的样子,脚步都像要飘起来。我像只猫一样、没有声音的爬起来,从地上捡起块砖头,狠狠朝他后脑勺砸去……
不得不说,男孩比我大一两岁,眼光就是很不错。他挑的这个偷袭地点,是一条僻静的小路,边上还有树林挡着。我在他身旁蹲了好一阵,也没看到有人经过。我看着血液像红墨水,从他脑袋上那个口子慢慢渗出来,流到地上,渗进泥土里。那么缓慢,那么安静。
我用手指沾了点血,放到嘴里尝了尝。淡淡的腥味儿,我却好像感觉到身体深处的快~感。
好棒。
离开小路,我照例回家,做好饭,自己吃了点,其他的留给爸妈。他们下班很晚。然后我去了邻居家,先帮三年级的小妹妹温习功课,再做好自己的作业。邻居看到我脸上的伤,有点恼火:“谁欺负你了?”拿来药酒给我涂抹。
“是高年级的一个同学。”我低声答,“好像是为了女孩子,我也不明白。我被打晕了,醒了就回来了。”
邻居都气得不行,当时就给班主任打了电话。
第二天,那个男孩的父母果然气势汹汹到学校来找我。他们家里条件很好,还开了车过来。班主任和其他几个年轻老师都气哭了,把我拉到那对父母面前:“你们自己看,你儿子把冯烨打成什么样子?他跟同学从来没有冲突,他是三好学生,怎么可能拿砖头打你儿子?”
“对,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冯烨爸妈是聋哑人,家里条件不好,还这么勤奋用功。你们儿子整天打架斗殴……”
“会不会是其他人打的?当时你儿子看到下手的人了吗?”
……
这件事到最后不了了之,我的人生,却开了一扇新的窗。
——
第一次杀人,是在高二。
那个时候,我突然多了很多精神食粮——香港电影传到内地:英雄本色、上海滩、古惑仔……看着镜头前血肉横飞,我能感觉到手心浸出热热的汗。家里有台老旧的录像机,爸妈都去上班了,我拉上帘子,一个人坐在暗暗的屋子里。外头是夏日的狂风暴雨,我将那些镜头定格、再重放;定格、再重放。
突然就有冲动,握住自己的命根子,飞快的套~弄。
从来没像今天这样,一泄如注,巅峰般的感觉只叫我全身仿佛都沉浸在快乐的海洋中。
那感觉是毒药,是救药,是我血脉深处极其渴求的东西,我无法阻挡。我根本就不想阻挡。
人生苦短,你我皆凡人。为什么要阻挡?
不过杀人是项技术活儿,我不想粗制滥造,还要躲过警方,不能留下一点线索。
期末考试后,我拿到年级第一的成绩单,终于有闲暇开始自己的事。我仔细考察了十多天,最后选择在一个晴朗的午后动手。
那是市里一个小公园,因为是工作日,太阳又大,人很少。我在一个没有监控摄像头、没有人的角落坐了一会儿,小径上就走来个年轻男人,朝我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