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李氏离开,王冬梅终于长长的舒了口气,第一回当恶人,这感觉真不好。.24
说来也是奇怪,家里谁跟他说话都不行,就小丫头一出面。说出来的话绝对管用,比二姑说的都管用。要是换了二姑,三伯父说不定还会跟她顶两句,要么就敷衍着混过去,可是对王冬梅这个小侄女的话却不是,只要她开口了,明确的告诉他这事儿你必须遵守,那他哪怕心里再不甘愿也绝对老老实实的,就算会在里面搞些小动作,但是大面儿上也绝对是老老实实的遵守。
套用王杨氏的话说。这就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这也算是老王家的一道奇景,就算是李氏再怎么在里头挑拨离间都不管用。
不过这些都不算什么。最让王杨氏他们高兴的是洪少荣他们要回来省亲。这也算是这地方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大抵就是荣归故里,衣锦还乡的意思。其实这次洪少荣他们回来主要是为了祭祖,这地方太小,万开和王冬晚只是考了个秀才家里就稀罕的跟什么似的,更何况洪少荣这个正儿八经儿的状元公了。
套用镇上那些人的话说,这就是洪家祖坟集体冒青烟了才能出了这么一位。
当然。这其中也有悔的肠子都青了的人,那就是原先的村长,这位以前因为王家不愿意让他占那点便宜公报私仇把人家一家子都撵出了村子,甚至连祖坟都给人家迁了出去,这回听到王家两个孩子都考上了秀才和王老三的那个姑爷考中了秀才,当时就后悔的直抽自己耳刮子。叫你贪图小便宜,这下好了,好生生的秀才老爷和状元老爷都没他们村子的份儿了。
这就是一份天大的荣耀啊,如果当时没有把王家撵走,那么以后他们村子在这十里八乡就出了名了,甚至走到哪里都能够抬头挺胸的让人家羡慕奉承去,说白了他们一村子的人都可以算是状元夫人的娘家人!以后村子甚至可以改成一个大家族,那这地位可就不在一个阶层上了。村子说到底就是一群散户没地方呆着聚在一起生活罢了,但是家族却是不一样,那就代表大家伙是一个整体的,出去了,至少在这一带肯定是没人敢上门欺负他们的。而他这个村长更是能够摇身一变成为族长,那样的话他手里的权力可就大了,只要以后再好好的经营,加上王冬晚他们的功名做支点,他相信以后肯定能够变成一个大家族。
一个大家族的族长,那能捞到多少的油水和权力?
所以村长一想到自己曾经很有可能成为一个大家族的族长,就因为自己的一时贪心把这个机会给生生的推了出去就后悔不迭,吃不香睡不着的,没几天一张脸就因为上火而肿的跟个猪头一样。
后来还是村长的媳妇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偷偷找儿子商量,让他干脆厚着脸皮去王家替老头子说说情去,毕竟王家祖辈四五代人都是在这个村子生活的,对这里肯定是有感情的。说不定他们放下了身段去说说好话,人家就能捡个台阶下来了呢?到时候真回来了,还是他们家得最大的好处不是?
结果村长的儿子却是死活不同意,他再厚脸皮好歹还有点自知之明,他爹那次做的那么过分,甚至都让人家把祖坟给迁出去了,要是换成他自己受了这么大的侮辱,别说是说几句好话了,就是直接给他跪下来磕响头他都不一定能够搭理那人。
老太太见说不动儿子。没法子只得改去劝说老头子,结果却是弄巧成拙,越劝村长的火气反倒更大,最后干脆把老太太当成出气筒撒了半天的火。
结果受了气的老太太甩了把委屈的眼泪,抬脚就去了闺女家,还是儿子跟儿媳妇带着小孙子巴巴的跑上门去好话说尽才总算让老太太软和了态度,跟着儿子儿媳妇回了家。
…
状元公的待遇就是不一样。洪少荣他们还在路上的时候镇子上的所属衙门就开始行动起来,对那些平时喜欢小偷小摸的人给予了严厉的打击和警告,一时间小镇的治安瞬间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那程度绝对不亚于皇城脚下的治安。衙门里之所以会这么积极,主要就是等洪少荣这个状元公回来的时候,县里的老爷也会跟着一起来,这倒并不会显得那位在降低自己的身份和档次。因为洪少荣有一个已经进入内阁的老师在背后帮忙运作,他回来祭祖之后就会去别的地方走马上任,成为一方当家作主的父母官。而洪少荣的官职跟县里那位县令的品阶是一样的,他们之间算是同级。
但是两者相比,明显洪少荣这个状元公有前途的多,一方面人家是连中三元的状元公,学识在那儿摆着,就算背后没有人帮忙运作,只按照以往的规矩进翰林院,那么最低的品阶也是七品了。只要没什么错处。有会经营的话,升官绝对不会慢。而另一方面洪少荣还有一个已经进了内阁。只与宰相一步之隔的老师当靠山,这起步点一下子就高了不少,就是用脚趾头都能够猜出来,他以后升官的速度肯定不会慢了。
所以无论是哪一点,县里那位当家人都不可能会放过这么一个与洪少荣认识结交的好机会。官场的人讲究的就是人脉,老话不是说了吗,朝中有人好做官。指不定哪天自己就能用上这一层关系了呢?
王冬梅对衙门这种拿着鸡毛当令箭的行为只是撇了撇嘴,心里嘀咕一句:天下乌鸦一般黑。不过她也不会为此愤愤不平什么的,毕竟这样一来小镇上的治安的确是比以前好了,她也算是间接受益人,不用担心每次出门都会被人惦记上因此荷包遭到大出血什么的。
不过因为这个临时变故,原本计划过年再带着未来老丈人和媳妇儿回来的王冬晨也临时改了行程,跟师傅一家商量了一下,干脆就趁着这次机会回来吧,提前把婚事定下来两家人都安心,另一方面也可以一家团聚,就当是提前过中秋了。要不然这次错过了指不定以后得什么时候才能再聚在一起。
而王冬晨的师傅又跟洪少荣相熟,他现在考了状元回来祭祖,作为朋友也理应过来祝贺才对。
至于其他的一些小心思也有,不过这里就不一一叙述了。
半个月后。
小镇上突然响起一片敲锣打鼓的吵嚷声,然后就有人兴冲冲的跑到王家来报喜:“诶诶,王家大妹子,赶紧的出去看看吧,你们家的秀才老爷和状元公都回来啦!”
原本就等的心焦的王杨氏和三伯娘倏地一下就挺直了腰杆,妯娌二人彼此对视一眼,眼中俱都是充满了激动喜悦,倒是二姑在一旁忍不住出声提醒道:“你们俩还愣着干啥啊,赶紧出去瞅瞅吧,人孩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当娘的总不能不出去迎迎吧?”说完就一左一右的拉着二人出了门。
估计大家都太稀罕状元公了,所以都围在了街道上,衙门怕发生踩踏事件冒犯了县里来的贵人和状元老爷,所以一合计干脆弄了匹高头大马,在马头上栓一朵用大红绸子扎的大花朵,然后让状元公骑在马背上,权当再游一次街。这状元公骑马了,王冬晚和万开这两个秀才也不能让人家跟马屁股后头走吧,所以又弄了两匹马让二人骑着,跟在状元公后头一起游街吧。这回二人算是沾了这个堂姐夫的光了,着实享受了一把受众人仰视的瘾。
所以王冬梅看到万开的时候,这小子正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面微微垂着眼皮俯视着她,小孩儿长高了,原本被她养的白嫩嫩的奶油皮子也因为长期的在户外练习骑射武技而晒成了小麦色,五官也张开了,英挺帅气,比以前更是多了一份沉稳,少了一份稚气。
怎么看都是个已经接近成人的十六七岁的小小少年。
小孩儿在人群看到王冬梅的时候明显的愣了一下,紧接着嘴角突然勾起了一丝诡异的笑容来,瞧那模样好像突然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物一般。这大灰狼的经典表情把王冬梅给气的差点没忍住跑过去抽他,这倒霉孩子,果然是欠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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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冬梅自从在街上看到万开之后这肚子里就一直憋着一肚子火,越想越觉得气的牙根痒痒。这小孩儿真是越混越好了啊,出去五年一个字没给家里写也就罢了,这好不容易回来了居然还敢人五人六的坐在马背上俯视她,瞧那小模样,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
王冬梅越想越觉得窝火,这死孩子,这几年还不说她每年让二哥把钱送到帝都去给他们当生活费?要不然就以堂姐家那生活条件,帝都那么高消费的城市,就算养的起这死孩子也不可能让他这五年的日子过的这么滋润吧?
瞧瞧那身上的衣服,起码得好几十两银子吧,还有身上挂着的那块玉佩,那玉色,那质地,怎么也得上百两银子吧,这要是没有她出钱小孩儿能穿的这么好?
所以王冬梅越想越不忿,等小孩儿跟洪少荣一起应酬回来之后,王冬梅就沉着家人没注意的时候把小孩儿给拽进偏屋里去,等把门一关,就立即双手环胸冷笑着瞅着万开:“哟,万哥,不对,万爷,您现在真是出息了啊,都学会俯视人了?不错,真是不错,越混越厉害了。”
万开这会儿哪儿还有白天在外面看到王冬梅时的嚣张样子,低眉顺眼的跟只鹌鹑似的缩着脑袋一声不吭的的站那儿,乖顺的让王冬梅差点以为又回到了以前小孩儿没被她送走的时候一样。
这么想着,王冬梅突然有点怀念以前那个性格呆萌呆萌的大白(万开),那个时候的小孩儿多可爱啊。总是会用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人,目光湿漉漉的,就跟刚出生不久的小狗崽一样。看着就让人喜欢,哪像现在这样。居然还学会拿下巴对着人了,真是说欠揍!
“真是能够啊万爷,您现在是秀才老爷了。本事了啊,看不上我们这些乡下人了是吧?”王冬梅说了一会儿讥讽的话,见小孩儿不吱声,不由得皱眉,“说话,现在还跟我装什么哑巴,刚才在外头的时候你不是挺有气势的吗。现在怎么没精神了?行了,别跟我这儿装了,你什么德行我一清二楚,想装早搁哪儿了,现在才想起来跟我装?”
万开知道自己再不说话估计王冬梅会更生气。索性就把话说开了:“这么多年了,我又是走了头一次回来,当中你也没去看过我,我没认出你再正常不过了。再说俯视这事儿,你可真是冤枉我了,我当时坐在马背上,那么高的地方看东西自然是得朝下面看吧,要是我骑在马上了还得俯视着”
万开说道这里便没再说下去,而是拿目光比划了一下王冬梅的身高。意思不言而喻。
王冬梅即便已经有五年没有见到万开了,但是俩人之间的默契还是有的,所以他截留下来没有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不用多想就能够明白。
王冬梅忍不住在脑子里想象了一下自己长成一米九几两米多的大个子,然后脑袋上面再顶着俩小揪子,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瞬间,她就被自己那二傻子似的的形象给雷的不轻。忍不住激灵灵的打了个寒颤。
要是真长成那样就太可怕了!
万开见王冬梅衣服神游天外的恍然表情,便知道这丫头是顺着自己的话进行脑补了,于是嘴角忍不住微微往上勾了勾。不过没等王冬梅发现,勾起的嘴角又悄悄的收了回来。
这么过了三四秒,王冬梅突然回过神来,狠狠瞪了万开一眼:“差一点就让你给蒙混过去了,臭小子,出去五年胆子倒是变肥了啊,还敢跟我插科打诨了,胆子倒是不小。”
万开忍不住小声嘀咕:“我要是再没点改变还跟以前似的,说不定又要被你给送的远远的了。”
也不知道万开是不是有意的,说是小声嘀咕,但那声音真不算小,起码站在他对面的王冬梅是听了个清清楚楚。
王冬梅顿了一下,接着眉毛就立了起来:“责骂,这么多年不屑一封信回来这是怨恨上我了?你怎么不想想,我到底是为什么要把你送到三姐那儿让三哥带着你跟五哥?你也不看看咱们这小地方是个什么样儿,一个秀才就成了百年不遇的稀罕人物了,在这样的小地方能有什么出息?你自己摸着良心问问自己,当初我要是没把你送到三姐那儿,你能顺利考中秀才?”
一边 说,王冬梅还一边在心里腹诽:要不是我把你送出去,你现在能认识那么多 的人,长那么多的见识?你那品味能像现在这样?还有你现在的待遇,别说被夹道欢迎了,只怕会跟镇上那些土生土长的小子一样不但土的掉渣还一点见识都没有,一辈子都窝在这么个闭塞的山窝窝里,好啊后一孩子这辈子就完了。
并不是说王冬梅看不起村里和镇上这些人,只是她觉得人就是要趁着年轻的时候出去好好的闯闯,不求什么大富大贵或者大出息,组起码该有的见识要有,哪怕最后仍旧回到这里来安稳的过一辈子,但是脑袋里有东西,人也就不会浑浑噩噩。
就拿万开来说吧,即便他这次没考中秀才,但是这么多年在外面所经历过的那些人和事儿,就会让他那种个人的那种独特的气质彰显出来。这种气质平时的时候是看不出来,但是跟镇上的那些人站在一块儿就立刻显现出来了。
丝毫不夸张的说,就是鹤立鸡群,现在的万开站在众人中就如同一个发光体,让人一眼便能认出来。
万开也知道王冬梅把他和王冬晚二人送到王冬晚 那儿是对的,是为了他们好,但是知道归知道,感情上却并不一定能够接受他这样的安排。想当初自己是那么信任和一来她,但是她却是辜负了他的信任和依赖,在没有得到他的允许的情况下就这么把他给送出去了,而她却还表现的那么不痛不痒的,这得是多狠心的人才能干出这种事情来?
其实归根究底,万开还是觉得自己被抛弃了,这才是他这几年来一直耿耿于怀的。
“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是当初你把我送走的时候为什么不跟我商量一下,你没得到我的同意之前就擅自把我送走,这就是不对的!”
“你这话说的可就不对了啊,是我没跟你商量吗?”王冬梅一听万开这不讲理的话立马就不乐意了,“当初我有没有跟你说过让你跟三姐他们一起走?是你自己死活说不通的吧,难道我还能眼睁睁的看着你在家里这么荒废下去?再说了,机会难得,这次要是错过了,下回可就没这样的好机会了。你想想,以后还能有谁像自己家人那样对你的前途那么尽心尽力的去考虑?”
王冬梅说的口都有点干了,结果见某人仍旧一副不为所动的表情,心里实在是有些窝火。
万开也知道王冬梅说的是对的,但是感情上仍旧接受不了,于是开口说:“哪也不一定非要跟三姐他们一起才有前途吧,像大哥,一辈子没出去过,日子不也过的风生水起?再说二哥,现在把粮记的生意经营的多好?还有四哥,去年也考上了武秀才,这次回来也跟自己的小师妹议亲了,瞧他师傅的意思,以后是要四哥继承他的那间武馆了,以后四哥的日子还会差了吗?”
万开说这些的时候,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自己的语气中含着那么一股子怨气。
说来也是,万开被送走的时候都十一岁了,即便那时候他再不开窍但该懂的也都懂了,结果被最依赖的人给“抛弃”了,换了谁心里都得有怨气。
其实还有一句话憋在万开心里好几年一直没敢说出来,他心里明白的很,王冬梅之所以要把他送走一方面的确是为了他的前途考虑,而另一方面则是想要摆脱他。
万开可恶意不了解自己,但是他却非常了解王冬梅,这人看着懒散脾气好的样子,平时也一副很好说话的模样,但是实际上却永远都与人隔着一层,并不轻易与人交心。即使平日里没有高高在上的那种高人一等的高姿态,但是骨子里却是将自己从这个世界隔开的。她总是以一种旁观者的态度来面对这个世界,所以总给人不可接近的感觉。
也许是因为早慧的缘故或许还有别的原因在里面,总之万开对王冬梅总是有一种难以接近的无奈感,这让他没有安全感的同时甚至还有些烦躁,于是越是无法接近就越是想要靠近。结果就是招来某人的反弹,干脆就把他给送走了。
王冬梅做这些的时候或许连她自己都不清楚吧,只以为是在为他的前途考虑,只以为是不愿意就这么搭上自己的一辈子,所以才抓到机会就把他送走了。
万开很想问问王冬梅:你到底在害怕什么?
不过这也只是万开在心里想想而已,现在他可不会再傻乎乎的心里想什么就全都说出来,那样只体现了他的呆傻之外别的其他都没有。并且,万开也是有打算的,王冬梅看似迷糊,实则骨子里是非常理智的,她一旦在心里衡量出这件事对她没有一丝好处或者超出了她的底线时,她便会不动声色的将之推拒在外,虽然不会刻意躲避,但是也绝对不会去接受。
就是因为太了解某个人了,所以万开现在要做的就是什么也不说,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慢慢的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来慢慢的渗透,让某个人就算有一天突然醒悟过来也再也离不开他,这样他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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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开刚从屋里处理,就被不知道躲在哪里的王冬晚给截住了,他悄悄将人给拉到没人的仓库里,朝王冬梅所在的那间屋子指了指:“你真打算按着自己的扒饭去对付那丫头了啊?”
万开奇怪的看了王冬晚一眼:“当然。”
王冬晚闻言一副看怪人的目光盯着万开上下打量了良久,才终于一脸佩服的朝他竖起了一根大拇指:“神人哪!兄弟这回是真心服了,那丫头可是公认的一只小老虎,而且还是只母的,那‘牙口’可不是一般的好,兄弟你居然还敢伸爪子去撩拨她,果然是勇气可嘉。行吧,就冲兄弟你这敢于舍身饲虎的大无畏的牺牲精神,我也跟你保证,到时候一定尽力给你保留一具全尸。”
说完,王冬晚还煞有介事的伸手拍了拍万开的肩膀:“加油,哥们支持你!”
万开被王冬晚这明显包含着凑热闹看好戏的态度给刺激到了,于是嘴角一抿,说:“你现在特想看我的好戏是吧?作为兄弟我怎么能不满足一下你这么个小小的心愿呢?你放心,我一定让你好好的过一过这看戏的瘾。”
顿了一下,万开的语调突然一变:“不过,你说要是我把你刚才说的话告诉 了冬梅那丫头,告诉她你说她是母老虎,而且还是牙口特别利的那种…你说她会有什么反应?”
果然,万开这话一说出口,王冬晚那张原本还有些幸灾乐祸 的脸刹那间就变了颜色,翠绿翠绿的。比那地里面刚浇了水的小青菜颜色还鲜艳。
万开看着王冬晚那一脸的菜色,心情终于舒畅了不少,也学着王冬晚刚才的样子抬手在他肩膀上轻轻的拍了两下:“所以说,是兄弟的话就赶紧帮我多想几个好法子把那丫头给追到手。有句老话说的好啊,兄弟有难,就应该两肋插刀。现在我也不用两肋插刀了。咱是善良的人,怎么能忍下看你受罪呢?只要你多帮忙就行,怎么样,够意思吧?”
万开笑眯眯的瞟了一眼脸色更菜的王冬晚:“不是还有一句话么,叫做大家好了才能真的好,你说是不是?”
王冬晚现在万分懊悔,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就是他这样的。要不是万开还在跟前,他都想狠狠地抽自己一嘴巴子,叫你嘴欠,叫你幸灾乐祸想要看好戏,叫你招惹这小子。现在好了吧,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万开看着王冬晚的脸上各种颜色变了变去的,脸上的表情也是懊恼的不行,心情就更好了。他心里想:小样儿的,刚才不还伸长了脖子想要看我的好戏吗,看戏也是要付出代价的,你想看我的笑话,那我要是不把你一起扯进来那就太对不起自己了。
即便王冬晚一脸的菜色,万开仍旧不打算放过他:“哥们的幸福就交到你手上了。你这回无论如何也一定要帮哥们啊。”
王冬晚菜着一张脸,对于万开的话心里忍不住咆哮:姓万的你还能不能再缺德点,你当老子是万能的么,那只小老虎是那么好招惹的吗?
他二哥王冬至的脾气是他们几个兄弟中最差的一个,可是现在呢,不也照样被王冬梅给收拾的服服帖帖?连那么难缠的二哥都被搞定了。他这细胳膊细腿儿的,真要被小老虎给盯上了往后的日子还能好过吗?
王冬晚似乎已经看到自己以后的好日子已经长着翅膀越飞越远。
甚至还让他生出了“早知道会这样当初就不回来了”的想法。
万开看着王冬晚脸上变来变去的表情,心情终于彻底舒畅了,有种三伏天吃了一碗碎冰一样的舒坦。
要说起来,万开与王冬晚这俩人越是相处就越是有种俩活宝凑一块儿去的感觉,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俩人一样的懵懂,一样呆的让人无语。现在跟着洪少荣他们一起生活了五年,在红洪少荣这么个大芝麻汤圆的教导下,隐隐有向小芝麻汤圆上进化着。俩人也几乎是一同进化了,这脑袋清明了,日子就变得无聊起来,于是俩人少不得要天天找点事儿相互损一损对方给自己找点乐子乐呵乐呵。
…
万开他们离家五年,这次难得回来,一家人自然是要好好的张罗一顿团圆饭的。大嫂钱柳早早的就从庄子上回来了,与王冬梅他们一起张罗饭食,就连一向不怎么着调的三伯父这回都收敛了自己的性子,也没寻事儿给大家找晦气。不过中途心里不甘心的李氏倒是抱着宝贝儿子在洪少荣跟王冬雪跟前转了一圈,明里暗里的提醒他们要给这个弟弟点儿见面礼什么的。也相当委婉的要求洪少荣和王冬雪以后发达了一定要想着多照顾一下自己的儿子,她的原话就是,毕竟都是一家人,这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你们当大姐和姐夫的总不能看着自己唯一的弟弟吃苦受累不是?
王冬雪本来就看不上李氏,再加上自从她进了王家的门之后让她受了那么多的委屈,甚至连给她当嫁妆的床褥子都是李氏坐月子用过的,就光是这一条她就能记住李氏一辈子。所以听了李氏的话后,一面在心里暗暗感叹李氏的厚脸皮,一面不冷不热的拿出一对来时特地让人打制的小孩儿用的小银镯子塞到那个同父异母的小弟手里,当见面礼。不过对于李氏的那些明里暗里的暗示和要求,她却是假装没听懂,一句话都没有回应。
至于洪少荣,他现在忙的很,可没有那个闲心来应付李氏,再则李氏到底是内眷,又是自己老丈人的二室,他这个当女婿的无论如何都要避嫌的。所以李氏再心有不甘也只能将这口气硬生生的给憋回去。
吃饭的时候一大家子都挺高兴,唯独被万开阴了一把的王冬晚兴致不是很高,想想以后的日子不好过,他脸上就隐隐现出一丝菜色。
…
万开回来了,他与王冬梅的婚事也就被提上了日程,毕竟俩人都十五六岁了,早点把这事儿定下来也能早点了了大家伙一桩心事。本来王杨氏和王翠竹也不会这么就提起这俩孩子的婚事问题,毕竟俩人也才十五六岁的年纪,在大人眼中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只是麻烦就在于王冬梅这丫头越长大越显得没心没肺,从来就没有对自己的婚姻大事放在心上过。
以前万开在的时候,王杨氏他们还不觉得有什么不妥,觉得是俩孩子都还小,没那个心思也是正常的。可是万开走之后,随着王冬梅的年龄慢慢长大,这个问题就慢慢的凸显出来。
尤其是在王杨氏兴致勃勃的给这丫头准备嫁妆的时候,被她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不愿意那么早出家,最少也要等到三十岁之后再考虑这个问题。王杨氏当时才发觉事情的严重性。三十岁才出嫁?真要等到那时候,黄花菜都凉了,到时候可就真的变成名副其实的老姑娘了。
倒不是王家养不起她的问题,就算是以前还没发达的时候,王冬梅要真是有个什么事儿不能出嫁,在家里当老姑娘王家也会把人给养的好好的。只是这丫头明明好好的一个人,长得也不丑,条件也不差,家里也不缺那几个给置办嫁妆的银子,为啥就非得拖到三十岁再出嫁?而且这个三十分明就是这丫头的一个推诿的借口罢了,王杨氏那么疼爱她,又怎么可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小就被自己捧在手心里宠大的丫头留在家里当一辈子的老姑娘?等到将来老了,别的兄弟姊妹都是儿孙满堂,享尽天伦之乐,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的度过晚年。
一想到王冬梅孤孤单单的度过自己的晚年,王杨氏就心疼的整颗心都揪在一起了。不行,她是绝对不会让那样的事情发生的。
所以一直远在京城的万开就成了王杨氏此刻最待见的人,这回万开回来,一向觉得自己的宝贝丫头要被他抢走的王杨氏是打心眼里高兴的,救星总算是回来了。
而万开这次回来也好有这个意思,想要趁早把人给娶到手来绝了某些人不切实际的想法,所以这次王杨氏他们背着王冬梅找万开商量俩人的婚事的时候,双方算是一拍即合。
万开太了解王冬梅的脾气了,知道不能硬来,否则容易引起某人的反弹。到时候别说把人给娶回来了,只怕是这辈子都再也见不着人了。那他可真是哭都找不到坟头。
所以,万开想了想,才开口道:“大娘,爹,这事儿我觉得急不来,得慢慢的,一步一步的来才行。冬梅的脾气你们也知道,要是把她给逼的狠了指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情,只怕是包袱款款的离家出走这人也不是干不出来的。所以,我们得这样来。”接着万开便把自己的计划跟王杨氏和王翠竹他们简单的说了一遍,“不过这样的话必须要大娘跟爹你们的帮助才行,光靠我一个人肯定是不行的。”
其实万开的方法说白了,就是温水煮青蛙,先让王冬梅习惯了自己的存在,再一点一点的将人攻下。等人真的对他产生依赖了,到时候哪怕是心里已经明白是进了他的设的局,依着王冬梅的性子顶多也就是日后寻个由头跟他算算账,但是却不会再像上次那样绞尽脑汁的要他离开。
王杨氏和王翠竹自然是同意万开的法子的,都点头答应帮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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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冬梅本来还在考虑该如何断了自己与万开的娃娃亲,本来心里已经打算好了,只要他提出婚事的问题,她就找借口一口回绝了。总之就是拖,一直拖到对方实在忍不住了,自己提出要跟她解除婚约。至于她自己,则就没有那么多的顾忌了。她并不是这里的原住民,思想里也没有女子一定要出嫁的念头,她觉得即便是不结婚,依着她自己的能力也照样能将小日子给过的风生水起,所以她也就没必要像这里的女孩子一样到了年纪就要出嫁,以此来给自己找一个长期饭票将自己一辈子的幸福与对对方绑在一起。
王冬梅可以如此潇洒的终身不嫁,但是万开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古人却不可能一辈子不娶,就算不为了自己,为了能够延续自己的后代他也肯定要结婚。毕竟古人的训诫中,无后是最最要不得的。
只是让王冬梅意料之外的是,万开这次回来对彼此的婚事却是只口不提,那云淡风轻的模样,仿佛彼此的婚约只是小时候开的一个不伤大雅的玩笑,就像是玩过的过家家,彼此都并不当真,游戏结束便各自回到自己的小世界中去,再也记不起刚才游戏的事情。
王冬梅也乐得如此,既然万开都不把婚事放在心上,她自然也不会对万开提醒,来给自己找麻烦。她只希望万开把他们之间有婚约这事儿给忘的干干净净才好,这样日后也好摆脱了这门婚事。并不是她有多狠心,只是她的心理年龄在那儿。本人也没有什么不良的嗜好,而万开又差不多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那情分真的是跟她原先的那个小弟是一样的,作为一个姐姐又怎么可能会对自己的弟弟产生什么肖想之情?
只是她这一厢情愿的认为却从来没有问过万开的想法。她也没有想过人家万开未必就是把她当成亲姐来看待的,人家对她依赖信任也是因为她是自己的未婚妻的缘故。所以王冬梅一厢情愿的以为万开忘记了彼此的婚约,却不知道这小子其实已经跟家人商量好了来设局让她往里面钻。
接下来日子万开并没有做什么多余的事情。与王冬梅之间仍旧像以前一样与之相处,不多说,也不会多做什么,就那么自然而然的,倒是让两个人之间的氛围又回到了五年前万开还没有被送走的时候哪有和谐。
甚至这小子还会时不时的装个傻,卖个萌,惹的王冬晚经常性的偷偷在背地里翻白眼。
他很想冲着万开说一句:哥们。装傻卖萌是可耻的!
不过他不敢啊,就怕自己说了以后指不定万开这见色王兄弟的混账会怎么整他,要是再把这事儿告诉了王冬梅,那他以后在家里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不过好在,他们也就在家里住几天而已。等洪少荣祭完祖,宴请完了街坊邻里和一些往来比较近的近亲,便要去上任了,王冬晚自然是要跟着一起走的。王冬晚这几年跟在洪少荣身边,耳熏目染久了,也跟着有了“上进心”,想要走科考进官的路。
以前他还小,也没想过自己以后究竟想要干什么,后来又看家里几个兄弟都有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他也慢慢发现自己其实是很喜欢念书的,所以就决心参加科考走仕途。俗话说,朝中有人好做官,等他将来考中了进士,堂姐夫肯定已经升职了,到时候让他帮忙张罗一下。拿个职位肯定要比其他人要快。然后再跟着堂姐夫学几年,他以后的仕途自然会比别的一般人要平坦的多。
并且洪少荣也曾经跟他说过,只要他好好的,愿意学,愿意去琢磨,能帮的忙他一定会帮。这就相当于是给王冬晚吃了一颗定心丸,他要是再不好好的念书,跟在这个堂姐夫身边好好的学的,而浪费资源的话那可真是太傻了。
王冬晚要跟着王冬雪他们一起走,王冬梅就以为万开也是要跟着他们一起走的,虽然他没有表明,但是他不表态王冬梅就当他是有这个意向的。不管别的,小孩儿愿意上进她这个“家长”自然是非常赞同的,又怎么会出来拖小孩儿的后腿?所以在王冬雪他们走的头一天晚上,王冬梅就很是积极的帮小孩儿收拾行李。
王冬梅这一厢情愿的沉浸在小孩儿终于长大了的喜悦中,自觉的当好一个合格的“家长”,但却不是每个人都跟她想的一样简单,其他人将这一切看在眼中那意思就不一样了。尤其是万开这个当事人,进屋的时候看到王冬梅在给他收拾行李,目光微微闪了闪。
万开觉得心里涨乎乎的似乎有什么东西给填满了,那种感觉,怎么说呢,矫情一点的说法就是,隔了五年回来之后再次看到王冬梅在昏黄的油灯下给自己收拾行李,心中便有一种不可抑制的温馨和感动。
不过,感动归感动,有些事儿还是要说清楚的:“你给我收拾东西干吗?”他又没说要走,这么及慌忙的给他收拾东西,难道就这么迫不及待的想要赶他走?
“明天三姐他们不是要走了吗,你不得跟他们一起走啊。现在不收拾等明天起来再收拾可就来不及了,就算你这次回来带的东西不多,但也不能让大家等着你一个人吧?”王冬梅将叠好的衣袍放在包袱里,一边说。
万开皱了皱眉:“谁说我要跟着一起走了?”
王冬梅手一顿:“什么意思?”
“我这次回来就不走了。”万开走过来讲王冬梅收拾进包袱里的衣服都一件一件的重新放入衣柜中,“所以你不用替我收拾东西了。”
“你好好的干吗留在家里,家里能学到什么啊?”王冬梅这回终于认真起来,“你跟我说实话,在帝都是不是惹了什么祸了,要不然怎么好好的就非要留在家里?”
“万开,我跟你说啊,你得趁着年纪轻的时候好好学点东西,你说咱们这小地方能学到什么东西?要见识没见识,这里的东西可远不比你在帝都见识过的,你要真留在家里说不定还过不习惯。而且,三哥这次去上任,你跟着一起过去好歹能多学点东西,再说了,三哥的学问可不是一般的高,你的学业有他在一旁指点着,这可是许多人都盼不来的。你看看咱们这里,一个连连名次都排不上的秀才都能算是最有学问的人,你留在这里对学业可没有任何的帮助。”王冬梅苦口婆心的对万开进行着劝说,“这可是事关你的前途,你可别一时头脑发热就自毁前途。”
“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我回来的时候就考虑过了,所以你也不用再劝我了。”万开说,“我跟说句实话吧,其实我根本就没想走科举走仕途这条路。要不是因为考个秀才能让家里免三百亩的地税,我连这个秀才都懒得考。”
“你可真是”王冬梅都不知道该说万开什么好了,这小子倒是潇洒的很,名利就在眼前却说不要就不要,唯一考的这个秀才还是为了能免税…就这态度,要是让外头那为了跳那所谓的“龙门”是绞尽脑汁,使尽办法的芸芸学子们知道了,估计会遭到公愤。肯定会死的很惨。
“你呀,怎么能这么轻率呢。”王冬梅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万开,“就算你不把那些功名放在心上,但是也好歹也考个举人回来吧,那样的话地位不是比秀才要高些?就算是为了给家里免税,这举人能免掉的税务总比秀才的要多吧?再说了,你这年纪轻轻的你不念书你想干啥?”想要在家里当个瞎混的不良小青年,门儿都没有!
“我是真不想考。”万开根本不为所动,“要是念书的话买些好书回来自己看看,图个乐子,陶冶一下身心也就算了。但是非要把读书这种让人轻松愉快的事情硬是变得那么功利,那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瞧瞧,这小子说的是一套一套的,硬是让王冬梅无言反驳。
最后还是她先妥协了:“行吧,你要真不想考就不考吧,不过我可把丑话说在前头啊,不愿意念书参加科考想要留在家里也行,但是咱家可不养闲人。你既然想要留在家里,就得给我干活,不干活可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丫可没别想着不念书还想在家里玩,她绝对不允许。
“反正吧,继续念书的话你啥都不干我也照样养着你,但是你要是不愿意念书了想在家里玩可不行,不念书就得干活。我手里的钱那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你这么大一小子,怎么着也得给家里创造些价值才行。”
“我知道了,不用你说话,我明天就去粮记帮忙去。”万开见王冬梅并没有硬逼着自己就一定要再继续念书参加科考,心里倒是松了口气,这家里其他人都好说,他就怕王冬梅不同意。既然她都不说什么了,那他总算是放下了心里的一块大石头,于是笑着说,“咱好歹也是个秀才,去给做个账房先生记记账总还行吧?”
“嗤。”王冬梅嗤了一声,“让你一个秀才当账房先生,那可真是屈才了啊。”
万开听着话硬是对王冬梅话中的讽刺装没听出来,仍旧对着她傻呵呵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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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冬雪瞟了一眼不远处也前来送行万开,然后趁着众人说话之际,她将王冬梅拉到一边,小声问道:”你真打算让万开留在家里了?”
“嗯。”王冬梅并不是很在意的点了一下头,“他不愿意继续往下考哪就不考呗,反正条条大路通罗马,也不一定就非要走仕途这条路。反正么他既然不愿,那我也不会硬逼着他去念书参加科考,以后路的还是要考他自己去走."“得了吧你,那你是太惯着他,偏偏还给自己找那么多的接口,舍不得就舍不得呗,说那么多干什么,你什么也不用说了,我都明白的。”王冬雪斜了王冬梅一眼,眼神不言而喻,“你喜欢宠着就宠着呗,我还能说什么不成?”
“”王冬梅很是无语的看着王冬雪,都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话了。这人真是,无论她怎么说都一口咬死她这是在惯着万开那小孩儿,别说她没惯着那小孩儿,就是惯着宠着又能怎么样?难道自己看着长大的小孩儿她这个当家长的惯着宠着就有错了?谁家对孩子不是宠着惯着的,再说了,万开那小孩儿现在还没满十八呢,没满十八就是未成年,在这段时间里让他无忧无虑的生活那是她的责任和义务。
“算了算了,我说不过你行了吧,你爱怎么说怎么说吧。”王冬梅索性就直接承认自己是真的宠着惯着小孩儿,她可不是家里的独生女,下面还有个弟弟,那个弟弟也是被她从小宠着惯着长大的,所以她现在这么宠着万开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偏偏别人不是她这么想的,她这么一承认在王冬雪看来就是另一种意思了。
王冬雪也懒得去解释了,越解释越乱,反倒让王冬雪有了更多的想象空间去猜想她跟万开之间的关系。
王冬雪见王冬梅不愿意说起她跟万开的事儿,于是也就没有再说。小孩儿大了,有些事儿就不是当大人的能管的,更何况小丫头从小就有主意,她也相信小丫头心里肯定有自己的想法的,也知道这事儿由她自己能够处理好。
王冬雪这样想着,也就真的没再提这事儿,可见她是打从心眼里信任着小丫头的。倒是看了看周围,见大家都在一旁跟人说话,没往她们姐俩儿这边瞅,于是就给王冬梅使了个眼色,让人跟着她一起上了马车。到了马车里,王冬雪才从身旁放着的一个小布包里拿出一个装首饰用的小匣子,那小匣子王冬梅也不知道是什么木头做的,只知道做工倒是挺精致,还上了一层枣红色的漆,瞧着倒是有那么几分古典的感觉来。
王冬雪拿出那个小匣子后就直接塞到了王冬梅的手里头:“喏,这个给你。”
“什么东西啊?”王冬梅接过王冬雪递过来的小匣子,顺手就给打开了,里面的装着一副珍珠做的首饰。一对珍珠耳坠子,一条项链和一串手链。那珍珠个个都有成人大拇指的指甲盖那么大,王冬梅看到这个不由得就是挑了一下眉,这一副珍珠首饰可要值不少的钱呐。
当然了,王冬梅也并不是真没这么没见过面,这要是搁在现代她还没穿的时候看到这么一副珍珠首饰也顶多就是感叹一下“还挺漂亮”,也不会多想。毕竟那个年代人工养殖的珍珠到处都是,只要是不是野生的,基本上都不算值钱,这么一副首饰顶了天也不过就是几千块钱。可是这里可是古代,虽然是架空的,但是这里还真没有人养殖珍珠的,她二哥王冬至这些年为了做生意走南闯北的,也没听过有这事儿。而珍珠又大多是从海中的海蚌里面取出来的,所谓物以稀为贵,这东西的价格自然也就高。
她可是记得,前年二哥从外头回来,给大娘带了一副珍珠头面,那珠子还不算大呢,成色也没王冬雪给的这个好,就花了差不多一百来两的银子,记得大娘当时知道了钱数时还心疼的直骂王冬至是败家子来着。所以王冬梅现在看着手上这一副珍珠首饰,眉毛才会挑起来:“这东西值不少的钱吧?”这么大颗的,成色又这么好的珍珠,可不是轻易就能买到的,就是拿来当贡物都是可以的,所以有时候这种好东西就是有钱都买不来的。
“嗨,我当什么事儿呢。”王冬雪有点不在意,“咱俩要是再谈这个可就俗了。我知道你不喜欢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所以上回师娘得了这些珠子的时候我就厚着脸皮要过来了,就是想着做成首饰拿回来给你带。你也是的,不是姐说你,你好歹也是十六岁的大姑娘了,怎么就这么不爱打扮呢,你瞧瞧你,头上除了扎头发的头绳之外就啥也没戴,整的老气横秋的一点年轻小姑娘的样子都没有。”
王冬梅被王冬雪这样说了,也不生气,而是呲着牙朝她做了个鬼脸,然后也就不客气的收了王冬雪给她的这副珍珠首饰。先不说别的,这也是当姐姐的一点心意,她不能佛了王冬雪的好意。再说,王冬雪现在到底身家虽然不高,但也不算低,这些年在她那个尚书夫人的师娘的帮衬下,开了个制粉铺子,又在帝都近郊买了几处田产,再加上王冬雪人也能干,这些年手里的私房钱还是有点儿的。所以王冬梅也就没跟她客气,当然了,以俩人彼此间这种亲厚的感情,也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