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晴来到自己的卧室,打开衣柜,把那些为鸿生准备的衣服、衬衫、领带、裤子、皮鞋、袜子、底裤……一件件的扔到地上,每一件在她眼前掠过的时候都如同一道刺眼的‘光芒’,‘光芒’太多太强了,她便不得不‘被迫’把眼睛闭上,也许真的是‘光芒’太过刺眼了,她的眼睛被了,眼睛疼的时候就会以流泪的方式抗议,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口,‘光芒’透过眼睛直射心头,心也疼了,心里面没有眼泪,所以它只好滴血……
每一件衣物上都有她的心血,它们不知道来自全国各地多少个地方,多少家档口店面,他不喜欢的她就留在柜子里,她不会因为他不喜欢而不开心,她就像集邮一样收集着他不喜欢的东西,那都是爱的点点滴滴,本以为它们会成为爱的筹码,却都成了爱的代价。
党晴拉开抽屉,里面有他不喜欢缔须刀、崭新的腰带、领带夹、香水,凡是她想得到的,他用得到的,别的男人有的,她都曾买给过他,送给过他。是不是什么东西都一样——只要一多了,就不显得珍贵了?爱得多了,也一样被人不屑一顾。
大唐倚在门边,眼睛里噙着泪水,看到她伤心,他更伤心,她的难过简直就是对他的折磨,可他无能为力,这件事不是他能够帮得上忙的,他爱莫能助,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本应该很疼爱的人在那里独自心痛。那段感情,需要她自己去独立放下,自己可以宠她惯她溺爱她,但不能强迫她去忘了他,在所有的事情面前,她都有自主的选择权,勉强自己爱的人做她不喜欢做的事,那还能叫爱她吗?
大唐轻轻的走开去,党晴把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都翻腾个遍,居然到处都是鸿生的影子,怎么什么都跟他有关,这还仅仅是一个房间而已,楼上楼下党晴四处的翻箱倒柜,东西越翻越多,心情越来越糟,她旁若无人的坐在楼上的地板上放声大哭。
今天才知道,原来爱一个人要为他付出这么多,今天才明白,原来想要忘记一个依然爱着的人,比爱他还要难。也许是因为爱一个人很自然,很随心,而忘记一个爱着的人却要很刻意,很违心。就像真实与谎言一样,我们都知道说谎比说实话要麻烦,要辛苦,但有些时候我们却不得不那么做。
大唐听到了党晴的哭声,他实在雄,便跑上楼去,当他准备冲进房间去安慰一下党晴的时候,党晴的电话响了。
这段熟悉的旋律把党晴拉出了回忆的沼泽,她看了看手机上的来电,是个陌生的号码,她刚要接听,对方却挂断了。她呆呆的盯着手机的屏幕,按键已经磨的看不清楚了数字,这部没有上网功能的手机是四年前鸿生买给她的,连音乐都没有,只有简单的和弦音,她也喜欢现在的手机,那么漂亮,那么多的功能,但她不想自己买给自己,她希望鸿生突然有一天对她说‘你的手机太旧了,喜欢什么样的,我送给你’。可他没有,他一直都没有注意到自己有什么样的需要,真不知道自己在他的心里到底占据了多大的一个位置,难道还不及他在我心里的十分之一吗?
党晴站起身走到窗边,把窗子拉开,大唐轻轻的从后面像她靠近。
党晴拿着手机的手伸向窗外,大拇指和中指捏着手机的一头——就让和他有关的一切全都在这一天里消失在我面前吧!
可即便东西都不在了,人却停留在我心里,那又该怎么办呢?事情的根本其实并不在东西上,更主要的还是在自己的心里,只有打心里忘掉他才是真的忘掉。党晴又把手机攥到手心里,她要忘掉他这个人,而不是自欺欺人的只把表面上的东西扔掉,心里却还是那么的在意,那么的不舍,那么的无法释怀。她把手抽回来,转过身,却被身后静静的站着的大唐吓了一跳。
“吓死我了,我以为你要跳楼呢”。
党晴用头顶在大唐的胸前,看着手里的手机,心之所属——远在天涯,身之所依——近在咫尺。
能留在你身边让你依靠的爱,才是你真正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