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斯家族一直在缅北都混得风生水起,不知道骗了多少中国人到达那里工作,要不是中国公安部联合国际刑警执行了一次大规模扫荡诈骗犯任务,根本是找不到他们的。
那一次对付霍尔斯家族主要就是何笙带队的,他们把霍尔斯家族几乎全灭,但还剩下一个人逃走了。
来了中国后,最后霍尔斯家族的余种本来也想继续从事诈骗工作的,但因为中国的条件影响,在这里如果从事诈骗工作会很容易被发现的,霍尔斯没有办法就改变了策略,其实他一开始也没什么目的,只是在网上发布一些犯罪文章,或者建立什么论坛之类,拉拢一些罪犯帮助自已,金钱方面他还算不缺,但他的势力大不如从前了,所以他当时是想先拉人头,要在中国这里干成大事,最先要求的肯定是人手了。
这个不管是开什么公司都是需要的,他就这样这几年一直潜伏着,不管是在中国犯过盗窃的、放火的、强奸的、杀人的都可以成为他的朋友,他都会想办法给这些人提供犯罪手段,或者庇护,当时有不少人懂得用高智商犯罪都是受到霍尔斯的摆布,之前有好几个案件的幕后人都是他本人,那些都是他在网上发布的犯罪文章当中的教的。
后来有了一部分人手,他们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发现了殡仪馆中的商机,于是才开始对那些尸体下手,当然之所以向尸体下手是因为这个隐秘性还是挺强的,那个时候其实孙鹏天早就已经在做类似的勾当了,只是没有后来霍尔斯介入之后做的那么庞大。
霍尔斯的人手和资金比较多,加上孙鹏天提供的渠道,联合的几个殡仪馆和火葬场,还有平时在某些河里打捞的尸体,某些杀人的又比较有钱的罪犯,介绍各种客户,他们的业务就拓展开来了,当然那些村民需要火化尸体,或者是黑市医院需要人体器官之类,都会成为他们的业务范围,直到最近有人暴露了贩卖尸体的痕迹,我们才查到了孙鹏天的身上,之后不用说,就是一步步找到霍尔斯家族了。
其实当时我也有点怀疑,但我没想到这一次他们真的现身了,我记得之前是在怪盗的案子中,发现了他们的踪迹的,到了今天也有些日子了,霍尔斯被送去检察院后,我们没有跟进他的案子了,毕竟证据确凿,他的口供也比较严谨,即便翻供也意义不大。
了结这个心愿,何笙也是非常的自豪,毕竟对于他来说,这无疑是一块心头大石,如今终于能放下了,这天他找我单独喝酒,说起了当初第一次去缅北的事情。
那个时候何笙可是以卧底的身份过去的,还跟张雨荷一块,就是夏小灵那个徒弟了,当时的情况比较危急,何笙潜伏在那诈骗公司不知道多久,好几次被发现,看见过不少想逃走的同伴被抓回来打断手脚,被电击或者用暴力活活揍死,各种方式的折磨,甚至有用枪直接射杀,扔到火葬场和殡仪馆就这样一把火烧了,所以对于何笙来说,之前跟我一起去缅北那次经历已经不算什么了,他到现在那手指都是用接驳的方式弄出来的,虽然活动起来有点不太方便,那肯定不如从前自已的手指啊,但凑合着还算可以,他有时候都挺佩服现代医学技术的。
他在跟我喝酒的时候还活动了一下那根手指跟我说:“其实一开始我都有点不习惯,但现在好多了,之前我跟霍尔斯单打独斗的时候,有点担心它会掉下来呢,霍尔斯还不知道,唉,那家伙,手段还是挺高明的,只是最终也不是我的对手。”
“你当时这样做其实很冒险了,幸亏上天还是站在你这边,我们那个时候都捏了一把汗,真担心你才去到公司楼下就被直接枪杀。”
“没想到你们那个时候是这样想的啊,哈哈哈,我根本就不害怕,我知道霍尔斯……或许是我比较了解他吧,明白他肯定会冲出来找我麻烦的,实际上啊,他这些年搞出那么多乱子都是为了我,这个时候我直接出现在他的面前,他肯定会失控的,因为这对于他来说是个直接杀了我的好机会,当时也算是我运气好了,不然我真的就逃不出来了,叔叔,我们不要提工作的事情了,今天就好好喝酒吃点肉吧!”
说着何笙举起酒杯给我干了一下,随后没等我反应过来就一饮而尽,我看着他那么豪爽自已也跟着喝了一杯,吃了几块牛肉,这天晚上我们就在公安局楼顶这到了凌晨2点多才各自回去了。
毕竟我们现在都是家里有人的男人了,不像从前啊,单着的时候想什么何时回去都没所谓。
到了家里我把跟何笙聚会的事情说给刘小甜听,她好像早就知道了一般:“你那么晚才回来,我早就知道你肯定是在跟何笙在一起了,毕竟这一次案件,唉,当时真的让所有人都以为何笙回不来了呢,你都不知道谢楚楚知道这件事后,差点失控,幸亏那个时候她不在现场,不然估计她是不会给何笙这样做的。”
“法医肯定是不用在那种现场了,当时他也叮嘱我们别让谢楚楚知道的,就算他不说,我们肯定也知道怎么做了,时间真过得快,今天离霍尔斯被逮捕都有一些日子了,好了,霍尔斯的事情虽然是告一段落了,但之后我们还有更加多的案件要处理的,可别因为一个霍尔斯就以为什么都完事了。”
因为我在霍尔斯被逮捕后的某一天,来到了那个残破的尸体公司,在这里找到了一部分他们用来做买卖的尸体之外,还在一些电脑中找到了不少跟霍尔斯曾经联系过的罪犯名单,他们分布在中国的各个地方,知道霍尔斯被抓,他们只会更加疯狂,之后我没有猜错的话,犯罪率肯定不会减低,可能会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