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时我发现自己的脸贴在桌子上。房间明亮。我能听见香农和玛丽在厨房里说话。我穿上礼拜日的衣服,我们三人步行去教堂。教堂会众都是学生,大家都与室友坐在一起,于是我也和室友们坐在同一张长凳上。香农立刻与后面的一个女生聊了起来。我环顾教堂,又一次被那么多女孩穿着露膝短裙而震惊。
和香农聊天的女孩提议我们那天下午一起去看电影。玛丽和香农同意了,但我摇了摇头。星期天我从不看电影。
香农翻了翻白眼,小声说:“她可是非常虔诚。”
我一直知道父亲信仰的是另一个神。孩提时我就意识到,虽然我的家人和我们镇上的每个人都去同一座教堂,但我们的宗教信仰不一样。他们信仰谦逊;我们身体力行。他们信仰上帝有治愈之力;我们将伤病交由上帝处理。他们信仰要为基督复临做准备;我们采取实际行动。从我记事起,我就知道我的家人是我认识的人里仅有的真正的摩门教徒,然而出于某种原因,在这所大学,在这座礼拜堂里,我第一次感受到巨大的鸿沟。现在我明白了:我可以选择站在我家人的一边,或者站在异教徒的一边,非此即彼,此外别无选择。
礼拜结束了,我们列队走进主日学校。香农和玛丽选了前排的座位。她们给我留了一个,但我犹豫了,想到我已破了安息日的规矩。我来这里还不到一星期,就已经剥夺了上帝的一小时。也许那就是爸爸不让我来的原因:因为他知道,和他们一起生活,和信仰不那么坚定的人一起生活,我极有可能会变得和他们一样。
香农向我招手,她的V领开得很低。我从她身边走过,把自己缩到一个角落里,尽可能远离香农和玛丽。我对这种熟悉的安排感到高兴:我,缩进角落,远离其他孩子,准确地再现了童年时期我每次在主日学校上课时的情景。这是我来到这个地方以后唯一熟悉的感觉,我喜欢这种感觉。
鲜血和羽毛
在那之后,我很少和香农或玛丽说话,她们也很少和我说话,除了提醒我做分内的家务,而我从未做过。公寓在我看来挺好的。冰箱里有腐烂的桃子,水槽里有脏盘子,那又怎样?一进门有一股异味扑面而来,那又怎样?在我看来,只要臭味可以忍受,房子就算干净,我还把这种哲学延伸到我个人身上。除了每周洗一两次澡,我从不用香皂,有时连洗澡时也不用。早上我从卫生间出来,径直越过走廊的洗手池,而香农和玛丽总是——一直——在那里洗手。看到她们挑起眉毛的震惊表情,我想起了城里外婆。真是小题大做,我暗想,我又不会尿在手上。
公寓里的气氛很紧张。香农看着我,好像我是一条患了狂犬病的狗,而我并未采取什么行动让她放宽心。
我的银行存款日渐减少。我一直担心通不过课程考试,但开学一个月,在付了学费和房租、买了食物和书后,我开始考虑即使通过考试以后也不会回来上学了。原因显而易见:我上不起。我上网查了申请奖学金的要求。学费全免需要近乎完美的GPA[4]。
学期虽然只过了一个月,但我也知道获得奖学金简直是天方夜谭。美国历史课变得越来越容易,但只不过是我不再挂科而已。我的音乐理论成绩还不错,英语课却很吃力。老师说我有写作的才能,但我的语言出奇地拘谨和生硬。我没有告诉她,我仅仅凭借阅读《圣经》、《摩门经》以及约瑟夫•史密斯和杨百翰的演讲学会了阅读和写作。
然而,真正的麻烦来自西方文明课。对我来说,这门课一度是胡言乱语,可能是因为在一月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都以为欧洲是一个国家,而不是一块大陆,所以教授的话在我听来几乎讲不通。“大屠杀”问题事件之后,我就不再问问题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最喜欢这门课,因为凡妮莎。每次上课我们都坐在一起。我喜欢她,因为她似乎和我属于同一摩门教派:她穿高领宽松的衣服,她还告诉我她从不喝可乐,星期天也从不做作业。她是大学里我遇到的唯一一个看上去不是异教徒的人。
二月,教授宣布,他不再进行一次性的期中考试,而是每月一考,第一次考试将于接下来的一周进行。我不知道如何准备。这门课没有教科书,只有画册和几张古典音乐CD。我一边听音乐,一边翻看画册。我费力地记忆画家和作曲者,但我没有记住名字的拼写。大学入学考试是我参加过的唯一一次考试,全部是多项选择题,所以我以为所有考试都是多项选择题。
考试那天上午,教授让每个人都拿出蓝皮书。还没等我弄明白蓝皮书是什么,大家都从包里拿出一本。动作一气呵成,不约而同,像经过彩排一样。我看上去像是舞台上唯一错过彩排的舞者。我问凡妮莎有没有备用的,她说有。我打开蓝皮书,以为里面都是选择题,却发现一片空白。[5]
百叶窗关上了;投影仪闪烁着,放映出一幅画。我们有六十秒的时间写出这幅作品的标题和艺术家全名。我的大脑只发出一阵沉闷的嗡嗡声。一连几个问题都是如此:我完全一动不动地坐着,根本不知从何作答。
屏幕上出现一幅卡拉瓦乔的作品——《朱迪思砍下霍洛芬斯的头颅》。我盯着那幅画,上面一个年轻的女孩平静地将一把刺穿男人脖子的剑抽出,就像从奶酪里抽出绳子一样。我和爸爸一起砍过鸡头,我抓着脏兮兮的鸡腿,而爸爸举起斧子,重重一下砍掉鸡头。接着我将鸡抓得更紧,用尽所有力气,而鸡抽搐着死去,羽毛散落一地,血溅到我的牛仔裤上。想起那些鸡,我暗自揣摩卡拉瓦乔画中场景的合理性:砍掉别人脑袋时,人的脸上怎么会有那种表情——那种无比平静,事不关己的表情。
我知道这幅画是卡拉瓦乔的作品,但我只记住了他的姓,甚至连姓我也不会拼写。我确定标题是《朱迪思砍下某人的头颅》,但即便是刀架在我的脖子后面,我也拼写不出“霍洛芬斯”这个名字。
还剩三十秒。也许我只要在纸上写点儿东西——管他什么东西——就可以得分。所以我按照读音写上了“Carevajio”,但看上去不对劲。我记得有一个字母是双写,所以我把它划掉,写上“Carrevagio”[6]。还是不对。我又试了几种不同的拼法,但一次比一次差。只剩二十秒了。
在我旁边,凡妮莎还在不停地答题。当然了,她属于这里。她字迹整齐,我能清楚地看见她所写的内容:米开朗基罗•梅里西•达•卡拉瓦乔。在名字旁边,同样漂亮的字迹写着:《朱迪思砍下霍洛芬斯的头颅》。还剩十秒。我抄下了答案,不过出于一种选择性的诚信,我没有写卡拉瓦乔的全名,因为那样就是作弊了。投影仪一闪,展示下一张幻灯片。
考试期间,我又偷瞥了几次凡妮莎的答题纸,但是没戏。我不能抄她的论文,可我又缺乏基本的知识和文体技巧,不知道如何撰写自己的文章。在这种情况下,我一定是把想到的一切都写下来了。我不记得考题是否要求我们评价《朱迪思砍下霍洛芬斯的头颅》,但如果是的话,我肯定会写下如下印象:女孩脸上的淡定与我杀鸡的经历不符。如果语言准确,这很可能是一个绝妙的答案——女人的平静与作品的现实主义风格形成强烈反差。但我怀疑我的答案能否给教授留下深刻的印象:“砍鸡脑袋时,你不应该微笑,因为嘴里可能会溅上鲜血和羽毛。”
考试结束了。百叶窗打开了。我走到室外,站在冬日的严寒中,凝望着瓦萨奇山脉的峰顶。我想留下。群山依旧陌生而险恶,但我想留下来。
我等了一个星期的考试结果,在此期间我两次梦见肖恩,梦见我发现他躺在柏油路上生命垂危,梦见我把他翻过身,看见他的脸被鲜血染红。我悬浮在对过去和未来的双重恐惧中,我将这个梦写进了日记。接下来我写道: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小时候不被允许接受良好的教育。我没有解释为什么这么写,就好像两者之间的关联显而易见。
几天后考试结果出来了。我没有通过。
有一年冬天,那时候我还年幼,卢克在牧场上发现了一只大角猫头鹰。它几乎冻僵了,昏迷不醒。它通体烟灰色,在儿时的我眼中,体型和我一般大。卢克将它带回屋里,我们惊叹于它柔软的羽毛和无情的利爪。我记得父亲抱着它软绵绵的身体,我抚摸着它那光滑如水的条纹羽毛。我知道,如果它是清醒的,我永远无法如此靠近它。触摸自然的生灵,是对它天性的违背。
它的羽毛被鲜血浸透了。一根刺扎穿了它的翅膀。“我不是兽医,”母亲说,“我只给人治病。”但她帮它拔掉了刺,清洗了伤口。爸爸说翅膀需要几个星期才能恢复,而猫头鹰在此之前会醒过来。如果它发现自己被困或被捕食者包围,为了获得自由,它会将自己拍打至死。他说,那是一种野性,可在野外那样的伤口是致命的。
我们将猫头鹰放在后门旁边的油毡上,等它醒来时,我们让母亲离厨房远点。母亲说就算地狱冰封了,她也绝不会把厨房让给一只猫头鹰,然后便大步走进厨房开始做早餐,弄得锅碗瓢盆叮当作响。猫头鹰可怜地扑腾着,惊慌地用爪子抓门,拍打自己的脑袋。我们哭了,母亲退了出去。两小时后,爸爸用胶合板将一半厨房围了起来。猫头鹰在那里休养了几周。我们诱捕老鼠来喂养它,但有时它不肯吃,我们也没有将死老鼠扔掉。死亡的气味强烈而恶臭,像一拳打在肠子上,令人作呕。
猫头鹰变得焦躁不安。它开始拒绝进食,于是我们打开后门,将它放生了。它还没有完全痊愈,但爸爸说,它和大山在一起比和我们在一起更好。它不属于这里,也不能教它属于这里。
我想找个人倾诉考试不及格的事,但不知为何,我不敢给泰勒打电话。可能是因为羞耻感,也可能是因为泰勒要当爸爸了。他在普渡大学结识了妻子斯蒂芬妮,两人很快就结婚了。她对我们家一无所知。在我看来,他似乎更喜欢他的新生活——比起原来的家庭,他更喜欢新的家庭。
我给家里打电话,是爸爸接的。母亲正在接生孩子,现在她的偏头痛好了,接生的活儿也越来越多。
“母亲什么时候回家?”我说。
“不知道,”爸爸说,“不妨问问上帝,因为上帝才是决定一切的人。”他笑了笑,然后问:“在学校还好吧?”
自从因为录像机的事爸爸朝我大吼大叫后,我和他就再没说过话。我能感觉到他试图支持我,但我不能向他承认自己的失败。我想告诉他一切都很顺利,想象自己对他说:这里的生活易如反掌。
“不太好,”我说,“我没想到会这么难。”
电话那头一阵沉默,我想象父亲严肃的表情变得僵硬。我等待着想象中他正酝酿的一击,但只有一个平静的声音说:“会没事的,宝贝。”
“不会的,”我说,“我拿不到奖学金。我甚至连考试都过不了。”我的声音颤抖起来。
“没有奖学金就没有奖学金,”他说,“钱的方面也许我能帮上忙。我们会解决的。开心点儿,好吗?”
“好。”我说。
“需要的话你就回家吧。”
我挂了电话,不太确定刚才听到了什么。我知道这不会持续下去,下一次我们说话的时候,一切都会不一样,此刻的柔情将被遗忘,我们之间会再次上演无休止的斗争。但今晚他想帮我,这就够了。
三月,西方文明课又进行了一次考试。这一次我做了记忆卡片。我花了好几个小时记忆奇怪的拼写,其中很多是法语(我现在知道法国是欧洲的一部分),比如雅克-路易•大卫和弗朗索瓦•布歇。虽然我不会发音,但我能将它们拼写出来。
我的课堂笔记乱七八糟毫无意义,于是我问凡妮莎能否借她的笔记看看。她满腹狐疑地看着我,有那么一刻我想她是否已经注意到了我在考试中抄她的答案。她说笔记不能借我,但我们可以一起复习。于是下课后我随她来到她的宿舍。我们盘腿坐在地板上,打开笔记摆在面前。
我试着辨认我的笔记,但句子不完整,杂乱无章。“别担心你的笔记,”凡妮莎说,“它们没有教材重要。”
“什么教材?”我说。
“那本教科书啊。”凡妮莎说。她笑了,好像我在开玩笑。我很紧张,因为我没有开玩笑。
“我没有教材啊。”我说。
“你当然有!”她举起那本厚厚的图册,我一直用它来记忆作品和艺术家的名字。
“哦,那个啊,”我说,“我看了看。”
“你看了看?你没有读过吗?”
我盯着她。我不明白。这是一门关于音乐和美术的课程,我们有音乐CD听,还有一本美术画册看。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读美术书,就像不会去读CD。
“我以为我们只需看看那些图画就行。”我的话听上去很愚蠢。
“这么说教学大纲指定阅读第五十页到第八十五页,你不觉得得去读点儿什么吗?”
“我看了那些画。”我又答道。这些话第二次听上去更糟糕了。
凡妮莎开始翻阅这本书,突然间它看上去像一本教科书了。
“那就是你的问题了,”她说,“你必须读课本。”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轻快,略带嘲讽,仿佛在经过其他所有事——经过“大屠杀”的玩笑和偷看她的试卷——之后,这个错误未免太过分,让她不再想和我有什么瓜葛。她说我该走了,她得学习下一科目了。我拿起笔记本便离开了。
“读课本”被证明是极佳的建议。下一次考试我得了B,到了期末,我一直得A。这真是一个奇迹,我只能这样解释。每天晚上我都学习到凌晨两三点,相信这是为赢得上帝的支持不得不付出的代价。我的历史课成绩优异,英语比原来好多了,音乐理论学得最好。虽然不太可能获得全额奖学金,但也许我可以拿到一半。
最后一堂西方文明课上,教授宣布说第一次考试中有太多同学不及格,他决定不将那次考试的成绩计入总分。噗。我的不及格分数就这样作废了。我真想和凡妮莎击掌庆祝,然后我才想起,她早就不和我坐在一起了。
回到原点
学期结束后,我回到巴克峰。几周后,杨百翰大学将公布成绩,届时我就会知道秋天能否回去了。
我在日记里写满了承诺,发誓一定要远离废料场。我需要钱——爸爸会说我现在穷得叮当响——于是我又回到斯托克斯商店,干起老本行。在下午生意最忙的时候我去了店里,我知道那时候他们人手不够。果然,我找到经理时,他正在装杂货。我问他是否愿意让我做这个,他打量了我三秒,然后将围裙从头上摘下来递给我。副经理朝我眨眨眼:就是她建议我在生意高峰期过来问的。斯托克斯商店的某些方面——笔直干净的过道,热情友好的同事——让我感到安心和快乐。这么描述一间杂货店可能很奇怪,但它的确给我一种家的感觉。
我从后门回到家时,爸爸正在等我。他看到围裙,说:“这个暑假你要为我干活。”
“我在斯托克斯商店上班。”我说。
“你觉得现在有能耐了,拆解废品让你掉价了?”他提高了嗓门,“这是你家。你属于这里。”
爸爸脸色憔悴,眼睛充血。他度过了一个异常糟糕的冬天。秋天,他投资了一大笔钱购买新的建筑设备——一台挖掘机、一台载人升降机、一辆焊接拖车。到了春天,这些设备全都没了。卢克不小心点燃了焊接拖车,将它烧成了灰烬;载人升降机从拖车上掉下来,因为有人——我没问是谁——没把它固定好;挖掘机已进了废料堆,肖恩用大拖车拉它时转弯速度过快,撞上了卡车。不幸中的万幸是,肖恩从残骸中爬了出来,尽管他撞了头,把事故发生前的事都忘了。卡车、拖车和挖掘机全部报废。
爸爸的坚决深深印刻在他的脸上,也印刻在他的声音中,他语气的严厉之中。他必须赢得这场对峙。他相信,如果我加入小工队,事故和挫折就会减少。“虽然你比柏油向山上倒流还慢,”以前他多次这样说我,“但你干活时不会弄坏东西。”
但是我不能做这个工作,因为这么做就意味着倒退回过去。我已经搬回家来住,回到我以前的房间,回到我过去的生活。如果我再为爸爸工作,每天早晨醒来就穿上钢头靴跋涉至废料场,那就好像过去的四个月什么都不曾发生,仿佛我从未离开。
我推开爸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过了一会儿,母亲来敲门。她静静地走进房间,轻轻地坐在床上,我几乎感觉不到她坐在我身边。我以为她会说出上次说过的话。然后我会提醒她我才十七岁,她便会像上次那样让我留下来。
“这是你帮爸爸的一个机会,”她说,“他需要你。他虽然从不说出口,但他需要你。该怎么选择看你的了。”沉默了一会儿,她又说,“如果你不帮他,就不能在这里住。你得另找地方。”
第二天早上四点,我开车前往斯托克斯商店,上了十个小时的班。下午天色尚早,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回到家时,发现我的衣服都被扔在了屋前的草坪上。我把它们拿回屋子。母亲正在厨房调制精油,见我穿着湿淋淋的衬衫和牛仔裤走过,她什么也没说。
我坐在床上,衣服上的水湿透了地毯。我随身带了一部手机,盯着它看,不知道能做什么。没有可以打电话的人。没有地方可去,也没有人可以打电话。
我拨通了在印第安纳州的泰勒的电话。“我不想在废料场干活。”他接起电话时,我哽咽着说。
“发生了什么事?”他说。他的声音听上去充满担忧,肯定是以为又出什么事故了,“大家都还好吧?”
“都很好,”我说,“但是爸爸说我必须在废料场干活,否则就不能住在家里,但我再也不想干那个了。”我的声音颤抖着,语调高得不自然。
泰勒说:“你想让我做什么?”
回想起来,我相信他的本意很直白,就是想知道能帮上什么忙,但我那孤僻多疑的耳朵听到了一个弦外之音:你指望我能帮你什么?我开始动摇了,我觉得头晕目眩。泰勒是我的救命稻草。多年来,在我的脑海中,他一直是我最后求救的对象。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我可以拉动的一根有力的杠杆。但现在我拉了这根杠杆,才明白其实它徒劳无用。它根本不能做什么。
“发生了什么事?”泰勒说。
“没什么。一切都好。”
我挂上电话,又拨通了斯托克斯商店的电话。是副经理接的。“今天的活儿干完了吧?”她用欢快的声音问。我向她道歉,告诉她我要辞职,然后挂了电话。我打开壁橱,我的废料场专用靴就放在里面,四个月前我把它们收了起来。我穿上靴子,感觉自己从未脱下过它们。
爸爸正在叉车里,铲起一堆瓦楞铁皮。他需要个人手将木块放在拖车上,这样他就可以卸货了。看到我时,他将铁皮放低,以便我可以踩着上去。我骑上那堆东西,上了拖车。
我对大学的记忆很快变淡。铅笔在纸上写字的沙沙声,投影仪切换下一张幻灯片的咔嗒声,下课时响起的钟鸣声——所有声音都被丁零当啷的铁皮撞击声和柴油发动机的轰鸣声淹没了。在废料场待了一个月后,杨百翰大学就像一个梦,某种我想象出来的东西。现在,梦醒了。
我的日常和从前一模一样:早饭后,我给废品分类,从散热器里取出废铜烂铁。如果哥哥们也在现场工作,有时我会跟着去开装载机、叉车或起重机。午餐时分,我会帮母亲做饭和洗碗,之后我要么回到废料场,要么去开叉车。
唯一的变化是肖恩。他不再是我记忆中的人。他不再厉声说话,似乎变得心平气和。他正在为GED[7]复习,一天晚上,我们干完活开车回家时,他告诉我他要去社区大学念一个学期。他想学法律。
那年夏天,虫溪剧场要上演一出剧,我和肖恩买了票。查尔斯也来了,就坐在我们前几排。中场休息时,趁着肖恩离开去搭讪一个女孩,查尔斯慢吞吞地走了过来。第一次,我没有舌头打结。我想起了香农,想起她在教堂与人交谈的样子,想起她友好的欢声笑语,以及她微笑和开怀大笑的样子。就当自己是香农吧,我想。接下来的五分钟,我成了香农。
查尔斯用怪异的目光看着我,与我见过的那些男人看香农的眼神一样。他问我星期六想不想去看电影。他提议去看的那部电影俗不可耐,是我自己永远不会去看的那种,但我在扮演香农,所以我说我很乐意去。
星期六晚上我试图成为香农。那部电影糟透了,比我想象的还糟,是只有异教徒才看的那种电影。但我很难把查尔斯看作异教徒。他只是查尔斯。我想告诉他电影很不道德,他不应该看这种东西,但想到自己仍然是香农,我便什么也没说。他问我想不想吃冰激凌,我只是莞尔一笑。
我回到家时,只有肖恩还没睡。我微笑着进了门。肖恩开玩笑说我有男朋友了,那是个真正的玩笑——他想让我大笑。他说查尔斯很有品位,我是他认识的最正派的人,然后就去睡觉了。
在我的房间里,我盯着镜中的自己看了许久。我首先注意到的是我的男式牛仔裤,它和别的女孩穿的牛仔裤全然不同。接着我注意到我的衬衫太大了,让我显得比本人块头更大。
几天后查尔斯打来了电话。盖了一天的屋顶后,我正站在自己的房间里。我灰头土脸,身上一股涂料稀释剂的味道,但他不知道。我们聊了两个小时。第二天晚上,他又打来电话。第三天也打了。他说我们星期五该去吃汉堡。
星期四,拆完废品,我驱车四十英里去了最近的沃尔玛,买了一条女士牛仔裤和两件蓝色衬衫。当我穿上它们,我几乎认不出自己的身体,认不出它苗条有曲线的样子。我立刻脱下衣服,觉得这些衣服不够端庄。严格地说,衣服不算出格,但是我知道自己为什么想买它们——为了我的身体能被注意到——即便衣服没有问题,这个想法也让它们不够端庄。
第二天下午,小工队收工后,我跑回家。我冲了个澡,洗去身上的灰尘,然后把新衣服摆在床上,盯着它们看。几分钟后,我穿上它们,再次被自己的形象震惊。没有时间换衣服了,于是我套了一件夹克,尽管那是一个暖和的夜晚。然后在某个时刻,不知为何,我决定我根本不需要那件夹克了。那一晚接下来的时间,我不必提醒自己是香农;我有说有笑,一点儿也不必装腔作势。
那个星期,我和查尔斯每天晚上都在一起。我们经常出没于公园、冰激凌店、汉堡店和加油站。我带他去了斯托克斯商店,因为我喜欢那里,而且那个副经理总是把面包铺没卖出去的甜甜圈送给我。我们谈论音乐,谈论我从未听说过的乐队,他告诉我他多么想成为音乐家,去周游世界。我们从未讨论过我们的关系——我们是朋友还是别的。我希望他能提起这个,但他没有。我希望他能用其他方式让我知道——比如轻轻拉过我的手,或者用胳膊搂住我——但他也没有这样做。
星期五我们在外面待到很晚,回到家时,屋里一片漆黑。母亲的电脑开着,屏幕保护程序在起居室里投下一片绿光。我坐下来,机械地查看杨百翰大学网站。成绩已经公布。我通过了。不只是通过,除了西方文明课,我的各科成绩都是A。我将拿到一半学费的奖学金。我可以回去了。
第二天下午,我和查尔斯在公园里懒洋洋地荡着轮胎秋千。我把奖学金的事告诉了他。我本想炫耀一番,但不知为何,我的恐惧油然而生。我说我不该上大学,我应该先读完高中,或者至少去读一读高中。
我说话时查尔斯静静地坐着,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最后他说:“你的父母没送你去上学,你生他们的气吗?”
“这是一个优势!”我几乎是喊叫着说。我的回答出自本能。就像听到一首朗朗上口的歌曲中的一句歌词,马上忍不住接下一句。查尔斯疑惑地看着我,仿佛是要我把那句话和刚刚说的那番话调和一下。
“嗯,我很生气,”他说,“即使你没有。”
我什么也没说。除了肖恩,我从没听过任何人批评我的父亲,对此我没法回应。我想告诉查尔斯关于光明会的事,但这些话属于父亲,甚至连我都觉得它们听上去很尴尬,像是事先排练过的。我无法让这些话属于我,为此我感到羞愧。那时的我相信——一部分的我将永远会相信——父亲的话应该也是我自己的观点。
一个月来的每天晚上,我从废料场回来时,都会花一个小时洗掉指甲和耳朵里的灰尘和污垢。我会将打结的头发梳好,笨拙地化妆。我会在手指肚涂上厚厚一层乳液,让老茧软化,以防某一晚查尔斯会摸到它们。
当他终于那么做的时候,是在一个傍晚,我们坐在他的吉普车里,开车去他家看电影。我们正沿五里溪前行,他突然越过变速挡,将手放在我的手上。他的手很温暖,我想握住它,但我却猛地抽开手,就像被烫了一下。这种反应不由自主,我真希望能立即收回。他第二次尝试时,我还是这种反应。我身体抽搐,屈服于一种奇怪又强烈的本能。
本能传递给我一个词,一个大胆的词,有力,有陈述性。这个词并不新鲜。它已经陪伴我很久,静静地,一动不动,仿佛沉睡过去,栖居在记忆深处某个遥远的角落。查尔斯的触摸唤醒了它,让它重新鲜活起来。
我将双手放在膝盖下,斜靠车窗。我不肯让查尔斯靠近我——那天晚上,以及接下来几个月的晚上——都不行,当那个词,我的专属词,闯入我的记忆,我战栗不已。妓女。
我们来到他家。查尔斯打开电视,坐到沙发上,我轻轻坐在另一边。灯光暗下来,片头字幕滚动着。查尔斯一点一点靠近我,起初慢慢地,后来更有信心,直到他的腿碰到了我的腿。想象中我飞快逃离,一次心跳间便逃到了千里之外。事实上,我只是退缩了。查尔斯也退缩了——我把他吓了一跳。我调整姿势,身体陷进沙发扶手里,并紧四肢,尽量远离他。这个不自然的姿势我保持了大概二十秒,直到他明白了我没有言明的意思,挪到了地板上。
父辈的吟诵
查尔斯是我第一个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朋友,那个父亲曾竭力让我远离的世界。他在各方面都很传统,而父亲对这种传统嗤之以鼻:他谈论足球和流行乐队,而不是世界末日;他热爱高中生活的一切;他虽然去教堂,但和大多数摩门教徒一样,如果他生病了,更倾向于去看医生。
我无法协调我的世界和他的世界,所以我将它们分开。每天晚上我都在窗边张望他那辆红色吉普车,车一出现在公路上,我就跑向门口。等他开上山坡,我已经在草坪上等着了。不等他出来,我就坐进吉普车,和他为安全带的事争吵。(除非我系上安全带,否则他拒绝开车。)
有一次,他提前到了,来到了前门。把他介绍给母亲时,我紧张到结巴。她正在混合佛手柑和依兰精油,打着响指测试比例。她说了声“你好”,但手指还在不停地跳动。当查尔斯看着我,好像在问为什么时,母亲解释说上帝正在通过她的手指传话。“昨天我测试过,如果今天不洗薰衣草浴,我就会偏头痛。”她说,“我洗了,你猜怎么着?没有头痛!”
“医生可不能阻止偏头痛发作,”爸爸插嘴说,“但上帝能!”
我们朝他的吉普车走去时,查尔斯说:“你家闻上去总是那样吗?”
“什么样?”
“像腐烂的植物。”
我耸了耸肩。
“你一定闻到了,”他说,“味道浓烈。我以前闻到过。你身上一直有这股味道。见鬼,现在我身上可能也有这个味儿了。”他嗅了嗅衬衫。我很安静。我什么都没闻到。
爸爸说我变得“自命不凡”。他不喜欢我一干完活儿就匆忙离开废料场往家赶,也不喜欢我在和查尔斯外出之前把所有油污的痕迹都洗掉。他知道,我宁愿在斯托克斯商店包装杂货,也不愿去布莱克富特开装载机。布莱克富特是北部一小时路程的地方一个尘土飞扬的小镇,爸爸在那里建造牛奶仓库。他知道我想去别的地方,想穿得和别人一样,这让他颇为恼火。
在布莱克富特镇的工地,他给我安排了一些奇怪的任务,好像他觉得做这些工作就会让我记起自己是谁。有一次,我们正悬在三十英尺的高空,爬上尚未完工的屋檩,没有系安全绳,因为我们从来不系。爸爸想起他将粉笔线落在了另一边。“把粉笔线给我拿来,塔拉。”他说。我估摸了一下行程。我需要翻过一根根檩条——大概有十五根,每两条间距四英尺——才能拿到粉笔线,然后原路返回,还得走过那些檩条。通常肖恩听见父亲这样的命令,会说:“别让她做那个。”
“肖恩,你能用叉车把我运过去吗?”
“你自己能拿,”肖恩说,“除非你那了不起的学校和了不起的男朋友让你觉得自己太优秀,干不了这个。”他表情僵硬,看上去既陌生又熟悉。
我摇摇晃晃地上了一根檩条,来到仓库边缘的框架梁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样更危险——如果我倒向右侧,没有檩条接着——但框架梁很粗,我可以像走钢丝一样走过去。
就这样爸爸和肖恩成了同志,尽管他们只在一件事上达成了共识:上学让我变得自命不凡,我需要被慢慢拉回从前,被调教一番,变回过去的样子。
肖恩有一种语言天赋,那就是擅长给别人起外号。他开始从他的词汇库里给我起绰号。几个星期以来,“少妇”一直是他的最爱。“少妇,给我拿个砂轮来。”他叫道。或是说:“把吊杆抬起来,少妇!”然后他会看我脸上有何反应。他从没发现我有什么反应。他用的下一个词是“威尔伯”[8],他说那是因为我吃得太多了。“真是头好猪。”我弯下腰拧螺丝或检查尺寸时,他吹起口哨大叫道。
小工队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后,肖恩开始在外面逗留。我怀疑他是想趁查尔斯开车过来时靠近车道。他总是装作在给自己的卡车更换机油。他在外面的第一晚,我跑出去,不等他说一个字便跳上吉普车。第二晚,他出手更迅速。“塔拉很美对吗?”他对查尔斯喊道,“眼睛像鱼一样,她几乎和鱼一样聪明。”这是一句嘲讽的老话,用了太多次,我都麻木了。他一定知道在工地说这句话我不会有任何反应,所以他偏当着查尔斯的面说,希望能刺痛我。
下一晚,他说:“你们要去吃饭吗?别拦着威尔伯吃东西。她会把你扑倒在路面上,吃得一点儿都不剩。”
查尔斯从不理会他的话。我们达成了一项秘而不宣的协议,一旦山从后视镜上消失,我们的夜晚就正式开始。我们共同探索的世界里有加油站和电影院;高速公路上到处都是汽车,像小饰品一样点缀着路面,车上满载着欢笑着、按着喇叭的人,他们总是向我们挥手,因为这座小镇上大家都认识查尔斯。那里有灰白色扬尘的土路,有炖牛肉一般颜色的运河,还有一望无际的闪光的金色麦田。但那里没有巴克峰。
白天的生活只有巴克峰和布莱克富特的工地。我和肖恩一个星期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制作檩条,来建成仓库屋顶。我们用一台移动房屋大小的机器将它们压成Z形,然后把钢丝刷附在磨床上磨掉上面的锈,这样就可以上漆了。油漆一干,我们便将它们堆放在车间旁,但不过一两天,山顶吹来的风就让它们蒙上一层黑灰,灰和铁上的油混在一起,变成了污垢。肖恩说在安装前必须先把它们清洗干净,所以我拿来一块抹布和一桶水。
那一天很热,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我的发箍断了,我没有多余的。风从山上刮过来,将几缕头发吹进眼睛,我便伸手拂过脸上的头发。我的双手漆黑,沾满油渍,每次摆弄头发都留下一道黑色的污痕。
檩条洗干净后,我呼唤肖恩。他举着焊接护罩,从一根工字梁现身。一看到我,他脸上绽开灿烂的笑容。“我们的黑鬼回来了!”他说。
那年夏天我和肖恩一起操纵大剪刀。有一天下午,由于我多次擦拭脸上的汗,等到我们歇工吃晚饭时,我的鼻子和脸颊全黑了。那是肖恩第一次叫我“黑鬼”。我很惊讶,但并不感到陌生。我听爸爸用过这个词,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知道它的意思。但从另一种意义上,我完全不理解它的含义。我只在教堂见过一个黑人,是个小女孩,某户人家的养女。爸爸显然不是在说她。
整个夏天肖恩都叫我黑鬼:“黑鬼,去把C形夹钳给我拿来!”或是:“该吃午饭了,黑鬼!”这个称呼从未让我有过片刻的踌躇不安。
接着世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进入一所大学,在那里我漫步走进一间礼堂,听了一场关于美国历史的讲座,它让我睁大双眼,思绪万千。讲课的教授是理查德•金伯尔博士,他声音洪亮,引人深思。我对奴隶制略知一二;我听爸爸谈起过,也在爸爸最喜欢的关于美国建国的书中读到过。我读到过,殖民时期的奴隶比他们的主人更幸福、更自由,因为主人还要负担照顾他们的费用。我当时觉得颇有道理。
金伯尔博士讲授奴隶制那天,他头顶的屏幕上是一幅关于奴隶市场的炭笔素描。屏幕很大,就像电影院的屏幕一样,占据了整个房间。画上是一片混乱的场面。女人们站着,全裸或半裸,被锁链锁着,被男人们团团围住。投影机咔嗒一声,切换到下一张黑白照片,照片因为年代久远而有些模糊不清。褪色和过度曝光,让这张照片很有象征性。照片上,一个人面对镜头坐着,上身赤裸,露出地图般纵横交错的凸起的伤疤。遭受的凌辱让他身上的肉看上去不再像肉。
接下来的几周,我见到了更多的照片。几年前我扮演安妮时就听说过经济大萧条,但幻灯片上戴着帽子、穿着长外套、排着长队站在施粥所前的人们还是让我感到新鲜。金伯尔博士讲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屏幕上出现了一排排战斗机,散布在被炸毁的城市的残骸上。还有很多面孔混在一起——罗斯福、希特勒、斯大林。接着第二次世界大战随着投影仪的灯光而褪色。
下一次我走进礼堂时,屏幕上出现了许多新面孔,他们都是黑人。自从那次关于奴隶制的讲座后,屏幕上就再没出现过黑人面孔——至少我不记得有过。我已经忘记了他们,这些美国人对我来说是外国人。我从没试着想象奴隶制的终结:毫无疑问,正义的呼声广为人知,这个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金伯尔博士开始讲授民权运动时,我就是这样的心态。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年份:一九六三。我想肯定是弄错了。我记得《奴隶解放宣言》[9]是一八六三年颁布的。我无法解释这一百年间发生了什么,所以我觉得那是一个输入错误。我把日期抄在笔记上,加了一个问号,但随着屏幕上闪现更多的照片,教授所指的是哪个世纪变得清晰起来。它们虽然是黑白照片,但主题是现代的——栩栩如生,意义明确。它们不是来自另一个时代干巴巴的静物照,它们捕捉到了运动的瞬间。游行。警察。消防队员将水管对准年轻人。
金伯尔博士列举了一串我从未听说过的名字。他从罗莎•帕克斯[10]开始讲。一幅画面显示,一名警察将一个妇女的手指按进一块墨水海绵。金伯尔博士说她在一辆公共汽车上落座。我把他的话理解成了她“偷了座位”[11],尽管这听上去是一种奇怪的偷窃。
她的照片换成另一个人的,一个身穿白衬衫的黑人男孩,系着领带,戴一顶圆边帽。我没有听他的故事。我还在想罗莎•帕克斯,怎么会有人去偷公共汽车的座位。接着图片切换成一具尸体,我听到金伯尔博士说:“他们把他的尸体从河里拖了出来。”
照片下面有一个年份:一九五五。我意识到一九五五年母亲四岁了,这种意识让我和艾米特•提尔[12]之间的距离轰然倒塌。我与这个被害男孩的距离可以以我所认识的人的年岁来衡量。这种衡量方法并不以宏大的历史事件或地质变迁——文明的堕落、山脉的侵蚀——为参照,而是以人的皱纹,以我母亲脸上的皱纹为参照。
下一个名字是马丁•路德•金。我以前从未见过他的脸,也从未听过他的名字,过了几分钟我才明白金伯尔博士说的并不是我听说过的马丁•路德。我花了几分钟才将名字和屏幕上的图像联系起来——一名皮肤黝黑的男子站在一座白色大理石殿前,被一大群人簇拥着。我刚弄明白他是谁,刚了解到他为什么在那里发表演说,便被告知他被人谋杀了。我仍然那么无知,以至于为此震惊不已。
“我们的黑鬼回来了!”
我不知道肖恩在我的脸上看到了什么——是震惊、愤怒还是茫然的表情。不管是什么,他都为此感到高兴。他终于发现了一个弱点,一个痛处。再假装漠不关心已经太迟了。
“别那么叫我,”我说,“你不知道那个词是什么意思。”
“我当然知道,”他说,“你脸上全黑了,像个黑鬼。”
整个下午以及接下来的暑假,我都是黑鬼。以前的一千次,我都无动于衷。如果有任何反应,我也只是被逗乐了,觉得肖恩聪明。现在我想堵住他的嘴。或者让他坐下来给他一本历史书,只要不是父亲放在起居室里裱好的美国宪法复印件下面的那本。
我说不清这个称呼给我什么感受。肖恩这样做是想羞辱我,把我锁在过去,困在过去的自我中。但这个词并未让我就范,反而将我送往别外。每次他说“嘿,黑鬼,开起吊杆”,或是“给我拿个水平仪,黑鬼”,我就仿佛回到了大学,回到了那间礼堂——我窥见人类的历史并思索我在其中的位置的地方。每次肖恩大喊“黑鬼,挪到下一排去”,我就想起罗莎•帕克斯、艾米特•提尔和马丁•路德•金的事迹。那个夏天,我看到他们的脸浮现在每一根肖恩焊接的檩条上,于是最后,我终于明白过来一个本来显而易见的事实:有的人反对平等的大潮;有的人必须从某些人那里夺取自由。
我觉得哥哥不是那种人;我想我永远都不会那样看待他。但无论如何,有些事情还是发生了变化。我开始了一段觉醒之路,对哥哥,对父亲,以及对我自己有了一些基本的认识。我已觉察出我们是如何被别人给予我们的传统所塑造,而这个传统我们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我开始明白,我们为一种话语发声,这种话语的唯一目的是丧失人性和残酷地对待他人——因为培养这种话语更容易,因为保有权力总是让人感觉在前进。
在那些在叉车里度过的汗流浃背的炎热的下午,我无法清楚地表述出这些。那时的我还未掌握现在的语言。但我明白了一个事实:我曾一千次被叫黑鬼,以前我笑过,现在我笑不出来了。这个词没有变,肖恩说出它的方式也没有变,只是我的耳朵变了。它们听到的不再是其中的玩笑。它们听见的是一个信号,一种穿越时间的召唤,得到的回应是一种越来越坚定的信念:我再也不允许自己在一场我并不理解的冲突中首当其冲。
美黄芩
回杨百翰大学的前一天,爸爸付了我工钱。他没有足够的钱兑现之前承诺的薪水,那些钱仅够支付我欠的一半学费。我和查尔斯在爱达荷州度过了最后一天。那是一个星期日,但我没有去教堂。我的耳朵已经疼了两天,到了晚上,从隐隐作痛变成持续的刺痛。我发烧了。我的视力也扭曲了,对光很敏感。这时查尔斯打来电话,问我想不想去他家。我说我视力不太好,不能开车。十五分钟后他来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