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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宁 当前章节:15408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6:09

既然是黑格尔哲学的导言,黑格尔哲学的全部哲学方法和重要思想都在现象学中具有了轮廓,“绝对精神”和辩证法等关键思想在现象学中都得到了充分和系统地展现,因而,《精神现象学》具有百科全书式的内容,这是第二个重要特点。

整部著作内容博大,立意深遽,气势恢宏,融认识论、本体伦为一体,冶逻辑、文化和心理于一炉,逻辑艰深,论辩机智,是西方哲学史上最有价值的名著之一。

这样一部西方哲学中的奇书,必然是仁者复仁,智者见智。这是它的第三个重要特点。新黑格尔主义者强调它的浪漫主义和神学性质,认为它是最为浪漫的一部书,是心灵向往上帝的旅程;存在主义者则肆意宣扬它的悲剧色彩,把描写中世纪宗教生活的“苦恼意识”

一章加以永恒化和绝对化,认为悲剧是一个形而上学的范畴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则把黑格尔的劳动观、异化观和辩证法夸大抬高,使其等同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而贺麟先生则认为,要理解精神现象学必须重建黑格尔的理性主义精神,并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进行分析批判。

一、“精神胚胎学”

恩格斯指出:“精神现象学也可以叫做同精神胚胎学和精神古生物学类似的学问,是对个人意识在其发展阶段上的阐述,这些阶段可以看作人的意识在历史上所经历过的诸阶段的缩影。”

①也就是说,精神现象学既是一部意识发展史,又是一部意识形态学,两者统一于历史发展过程中。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序言中声明说:他的目的是指明个体怎样从通常的观点攀登到哲学知识的顶峰。他在这里发挥了这样一个深刻的思想,即个体为了达到真实的科学的知识,就必须通过人类精神在数千年历史时期内所通过的一切基本阶段。

黑格尔说道:“把个体从未经教养的观点导向知识,这个任务是必须就其一般意义来理解的,而普通的个体,即具有自我意识的精神,则必须就其形成发展来考察……从内容方面来看,各个个体也必须经历普遍精神所经历过的那些发展阶段,不过这些阶段是作为精神已经蜕下的外壳,作为一条已经开辟了的、铺平了的道路的各个段落来经历的。”

黑格尔说:“意识在这条道路上所经历的那一系列的形态可以说是意识自身的科学发展的一篇详细的形成史。”(《精神现象学》)

它提供了从意识到自我意识,从自我意识到理性,从理性到精神,从精神到绝对精神的意识发展史。这个意识发展史又是意识形态学,它包括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页。

精神。因此,可以说,一部精神现象学就是绝对精神自我展现、自我认识的历史。它阐述了主观意识的三个阶段:“意识”、“自我意识”、“理性”以及其中包含的历史社会意识形态的内容,同时涉及到精神、宗教和绝对精神三种意识形态。

它又是对于意识从最低级的感性意识到产生纯概念的必然性进程的研究和阐明。它既是人类意识从原始粗野状态发展到哲学知识的漫长道路的一个缩影,也是引导个体意识到达哲学大门的一把梯子,因而构成了哲学体系的导言。

意识形态所研究的意识现象,不是单纯的罗列,也不是单独的心理事实的拼凑,它比一般意识具有更深的本质意义,《精神现象学》就是从这里着手的,它所研究的对象“既是独特的、个别的,又是典型的,有代表性的、体现了许多个人意识的共性”。

意识形态之间也不是漠不相关的、各自独立的,而是辩证地统一于意识发展的历史洪流之中,并呈现着内在必然性,这样,意识形态学就又成了意识发展史。它不同于心理学,也不同于历史活动,但又包含了二者的内容,“由于贯穿了辩证的、历史的方法。就自成了精神现象学的体系”。

精神现象学中的意识发展史与意识形态学就这样历史地统一起来。

黑格尔说:“意识在这条道路上所经历的它那一系列的形态,可以说是意识自身向科学发展的一篇详细的形成史。”

黑格尔批评谢林,说他的哲学体系“像手枪射出一样,直接从绝对知识开始”,为了不使绝对知识像“从手枪里射出来”

那样,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描述了哲学知识,哲学体系的产生过程,因而《精神现象学》就是在通往绝对知识(绝对理念)

的途程上产生的知识的历史,描述了从自我意识到理性,从理性到精神,从精神到绝对精神的意识发展史。

这个发展史又是意识形态学,它包括一系列意识形态,可分为意识、自我意识、理性、精神和绝对精神五个阶段,其中前三种属于主观精神,后两者属于精神和绝对精神。这是一个从低级走向高级的意识发展过程,一个比一个更接近本质,直至发展到绝对之知。

由于精神现象学论述了从原始的精神现象到绝对精神、从感性知识到绝对知识、从经验到概念的进程,可以说这就是从现象求本质,从个别、特殊的知识求普遍的知识,从经验求概念的知识。黑格尔认为,精神现象学就是论述意识力图摆脱它的外在性和直接性的过程。它在论述意识的直接性的同时,也论述了意识摆脱了外在性、直接性的过程。

“精神的实际存在作为最初的东西不是别的,仅仅是直接性或者开端,而开端还不是向开端的返回。因此,直接的实际存在这个因素就是科学的这一部分所据以区别于其他部分的规定性。”

而要真正达到对自身概念式的理解的科学,则是另一门科学的任务。

黑格尔到晚年回忆《精神现象学》时,称它为“探险旅行”,这是他第一部独出心裁的巨著,正是从此发端,走上他精神探险的崎岖道路。黑格尔哲学著名的体系和方法的矛盾在这里还不那么尖锐,因为这时他的体系还没有完成。可以说只是以结构成分的形式出现的。这些结构成分有时比后来的结构更为有价值。黑格尔的出发点是试图思考一下精神文化的矛盾发展。但是,他始终没有看到意识的感性的物质基础。这正如马克思所说:“黑格尔把世界头足倒置起来……”。

在黑格尔的意识发展史中,概念是脱离物质内容而独自地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正像马克思所批判的:“黑格尔在现象学中用自我意识来代替人,因此最纷繁复杂的人类规定在这里只是自我意识的特定的形式,只是自我意识的规定性。”

②尽管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有其原罪的思辨,但仍在许多重要方面提供了真实地评述人类关系的因素,正是基于这个考虑,马克思说,在剖析黑格尔哲学体系时,“必须从黑格尔的‘现象学’即从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诞生地的全部秘密开始。”

③正因为此,马克思把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比做“黑格尔的圣经”。

《精神现象学》对马克思主义形成影响最大的两点,莫过于“辩证法”和真理观。

二、《精神现象学》的主要内容

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考察了认识从直接的感性知觉到科学的认识、到对于现实的合理性知识的历程。其特点和难点也正在于此,因为黑格尔把这个历程考察了三次,而每一次都不同。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246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244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159页。

认识的起点是个人的普遍的自然意识,在这里,意识同对象或世界相对立,尽管如此,当意识第一次从起点——它的自然状态出发时,它就从个体发展的镜子里领悟到全部以往的历史。

认识历程的第二个阶段,是意识理解到了自己的社会本性,并且提高到了解历史的真实意义的程度。意识现在理解到,历史是个人的共同活动的结果。它开始意识到自己是历史事件的参予者,但是,意识还没有提高到彻底理解以往历史的程度。

认识——精神发展的第三阶段,精神对已经经历过的所有历史进行回顾,在这里,精神达到绝对知识的阶段,它可以自觉回顾以往的经历,并将那些认识的环节整理就绪。这就是绝对精神阶段。只有当个人意识在自己的发展中三次通过这一历程的时候,它才上升到科学的知识。

黑格尔就这样把历史主义的原则运用于认识。用恩格斯的话说:“哲学所应当认识的真理,在黑格尔看来,已经不是一堆现成的、一经发现后就只要熟该死记的教条了;现在,真理包含在认识过程本身中,包含在从知识的低级阶段上升到较高的阶段的科学的长期历史发展中……”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意识三次通过从感性确定炸到哲学知识的整个发展历程。根据这一点,可以把《精神现象学》分成三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以下几章:意识、自我意识、理性。在这

①《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第5页。

几章里考察的是个人意识从感性确定性到对于合理的现实的认识的运动。

(这个个人意识从最初发展阶段上就已包含着社会的本性。)

第二部分——精神。简略地描述了历史各个阶段(古希腊、罗马、1789年的法国革命等等)和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

第三部分——宗教、绝对精神。分析社会的各种意识形态。

第一部分被称为“主观精神”,第二部分被称为“客观精神”,第三部分被称为“绝对精神”。由于《精神现象学》时期黑格尔哲学体系还没有完全形成,在《哲学全书》的写作计划中,“精神现象学”归入“主观精神”部分。

《精神现象学》又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这只是说《精神现象学》本身又展示了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本轮廓,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精神现象学》被称为体系的“第一环”

(这一点我们后面要详细阐述)。

《精神现象学》最主要的内容,就是指出主体与客体、“自我”与“自我”之间的各种不同的相互关系。以及由于这种相互关系,产生了各种不同的意识形态。

《精神现象学》的第一部分讲个人意识,因此它所谈的是主观精神。这一部分又分三节,依次研究意识、自我意识和现性。关于意识的那一节,研究感性确定性、知觉、力与知性,现象和超感性世界这一节的着重点在于:从对象化的意识过渡到自我意识这个会导向理性的精神发展阶段,而在理性那里意识和对象的差别被扬弃了。为了这个目的,黑格尔力图揭露对象化的意识的一切形式——感性确定性、知觉意识和知性——中的矛盾。这里所说的感性确定性主要指感觉。。

主义认识论,而知觉的意识和知性主要是指康德的认识论。

比如感觉确定性说“现在”,指白天,但过了些时候,白天会变成傍晚,“现在”可以包括无限量的时间规定。因此,感性确定性是贫乏而抽象的认知形态。由于发现这一矛盾,意识就提高到知觉意识阶段。

知觉意识仍然是对象化的和感性的,知觉意识试图把对。。

象性理解为事物及其属性。但矛盾在于,事物一方面是作为诸规定的统一体而出现的,另一方面却又包含着许多属性。

这里就包含着个别性与普遍性的矛盾。在这里,黑格尔的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个别与一般的辩证法问题。

怎样解决知觉意识这个矛盾呢?在黑格尔看来,只有深入事物内部本质。对象的内部本质是没有可感知性的。也就。。

是到个人意识的新形态——知性阶段上,绝对一般的东西才成为意识的真正对象。

黑格尔把规律定义为现象的本质的内容,知性意识在规。。

律中发现了自己的本性,从而成为自身的对象。当知性成为意识的对象的时候,就提高到自我意识的阶段。

在此之前,黑格尔所谈的都是对象化的意识,即意识的客体对于意识来说是某种外在的东西。现在对象化意识的一切阶段(感性确定性、知觉和知性)都在自我意识中被扬弃了。按照黑格尔的说法,当过渡到自我意识时,就进入了真正的真理的王国。

自我意识经过一系列阶段,就上升到理性。至此,全部现实的人类史和精神发展都被黑格尔归结为意识的各种形态的发展。

马克思说道:“在《现象学》中,……个人首先转变为‘意识’,而世界则转变为‘对象’,因此生活和历史的全部多样性都归结为‘意识’对‘对象’的各种关系。”

《精神现象学》另一个重要思想,是思维——认识与历史的结合。黑格尔指出:一定的意识形态通过现象学的运动而成为绝对知识内部的一定的概念,另一方面来讲,这个过程同时又是历史的过程。

“两者结合在一起,即通过概念来理解的历史,就构成绝对精神的回忆”。可惜,这个深刻的思想没有贯彻到底。

《精神现象学》的意图是研究从个人意识到社会意识的运动过程。黑格尔指出,意识在发展进程中要经历类似全部经验史。因而,每个人都简略地重演全人类的经验。

在考察自我意识之前,黑格尔的论述都带有批判的性质,从自我意识开始,才正面解决关于现实的人类认识的本性和产生条件的问题。

在黑格尔看来,自我意识最初是作为欲望、作为实践意识而出现的。但问题在于,自我意识,“只有作为被人承认的东西”才能存在,黑格尔用了很大的篇幅论述主奴意识,提到劳动在意识的形成中的作用。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天才在于他沿着奴隶的自我意识的运动道路去思考意识的发展;他把人的形成同劳动过程联系起来。马克思说道:“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和它的最后成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辩证法——的伟大地方,因此首先在于黑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63页。

格尔把人的自我创造认作一种过程,把人的对象化认作非对象化认作外在化和对这种外在化的扬弃;在于他认识到劳动的本质,把对象化的人——现实的,所以是真实的人——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

在黑格尔看来,人的自我意识是从奴隶意识开始的,最终目标是自我意识获得自由。在这个历程上,自我意识要经过三个阶段、三种现象学形态:斯多噶主义、怀疑主义和苦恼主义,苦恼意识,才是现象学上的近代世界意识形态。这个阶段是向理性过渡的阶段,即向社会意识的过渡阶段。个人意识通过观察的理性和实践的理性两个阶段,在“自在自为地实在的个性中得到综合,然后上升到精神”。

在此之前,《精神现象学》所探讨的,不是真实的意识史,而是这一历史在再现和重复类的经验的那种个人意识的不同形式中的表现。只有在“精神”的阶段上,意识才理解自己的社会本质,并且提高到了解历史真正意义的程度。因而,《精神现象学》的第二部分是从《精神》这一章开始的。

概括起来,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叙述了三种精神:第一种,真正的精神,伦理。分析古希腊民主制及其瓦解。然后介绍罗马。黑格尔把古罗马的法权关系看做是资本主义关系的萌芽。

第二种,自我异化的精神,教养。研究封建主义瓦解的原因;探究启蒙和信仰的斗争;评述法国革命。

①马克思《黑格尔辩证法和哲学一般的批判》,第14页,人民出版社195年版。

第三种,自信的精神,道德。研究德国历史,考察德国的思想体系。

最后一部分,《精神现象学》论述“绝对精神”。在“绝对精神”中,意识、自我意识、理性和精神都被扬弃了,它们都作为环节而出现在“绝对精神”中,在这里,黑格尔从一个新的角度研究了认识的历程。宗教、艺术、哲学等现象学形态都给以历史考察。绝对精神回忆着已经经历过的各个阶段,相继从宗教、艺术和哲学的形式出现。需要提出的是,《精神现象学》中的精神和《哲学全书》中提出的绝对精神,其区别在于,前者还没有把艺术看做绝对精神的特殊形式:它暂时还是作为“艺术的宗教”而出现的。绝对精神的任务是用更高的观点去考察业已经历过的整个意识发展过程。精神正在重演它在走向绝对理念过程中所做的努力和探求的历史。黑格尔说精神应该从这里转化为概念,以便把实物性的形式完全溶解在概念里,而概念自身之中正是包含着自己的对立面。

只有在那种情况下,精神才理解自己本来的概念,只是因为我们第一次理解了它,而它的形态或它的现有存在的范围,由于是概念,所以就是精神本身。

“通过艺术、宗教和哲学的绝对精神的历程,使实体(外部世界、人类社会)越来越变成主体,主体仿佛把一切异化的形式都吸收到自身中,最后,在绝对知识中,在它的最高阶段——哲学上,完全扬弃了任何的‘实物性’、客观现实。

精神仿佛是在自己深化着。他的奥德塞(巨著)就是这样结束的。“

三、《精神现象学》中的辩证法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详尽而具体地描述精神生活的历程是辩证的,是自求超脱矛盾进展的。马克思指出:“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是“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最后成果”。

恩格斯也指出黑格尔哲学的最大功绩在于他的辩证法,“他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

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主要是考察社会现象,在考察人类意识本身的基础上探讨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因而他并不在意自然辩证法。在《精神现象学》中显露出黑格尔辩证法的起源。在《逻辑学》中看不到辩证法的起源,唯心主义辩证法诞生的“秘密”是在《精神现象学》中显露出来的。

由于精神现象学是意识形态学,意识发展史,从意识现象中找本质,从历史事实中找逻辑规律,从简单的东西中找深刻的东西。

因此,精神现象学的性质决定了采取辩证法。

黑格尔运用辩证法的方法和发展的观点来研究分析人的意识、精神发展的历史过程,由最低阶段到最高阶段的矛盾发展过程。

辩证法是黑格尔哲学的基本方法,也是黑格尔哲学中最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26页

具合理性的内容。

“黑格尔哲学最大的特点就是他那彻始彻终贯注全系统谨严精到的哲学方法——这就是他的辩证法”(贺麟)。

贺麟先生曾从三个方面总结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辩证法。

第一,黑格尔的辩证法可以说是一种矛盾的实在观。黑格尔认为凡是实在皆经过了正反合的矛盾过程,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它贯穿宇宙人生。具体点说,这个矛盾的实在又有三种不同的形式,一是相反的矛盾,如有无合其为变,质量合其为度等;二是递进的矛盾,如精神哲学中主观精神进而为客观精神,又进而为绝对精神;三是相辅的矛盾,如艺术、宗教、哲学三种彼此相辅相成,休戚相关。

第二,黑格尔的辩证法又是一种矛盾的真理观。也就是说,辩证法并不仅仅是实在的辩证法,而且也是认识的辩证法,是主体不断认识世界的本质、宇宙的真谛的方法。辩证认识论高于单纯的归纳法和演绎法,也高于单纯的分析法和综合法,它是归纳与演绎的统一,是分析与综合的统一,是具体的活生生的辩证法。这个辩证法又是一个不断否定、不断前进的过程,最后达到一个真理的全体性,达到对宇宙人生的具体的认识。

第三,黑格尔的辩证法又是一种矛盾的辩难法。辩证法是理性的智慧,是精神的反思,它不屑于从外部指出对方的缺点或不足,而善于从内部揭示其固有的矛盾、对立和冲突,揭示其潜在的否定性。所以,辩证法继承了古代苏格拉底和芝诺的一切智慧,通过辩难,通过内部自身的否定而达到对真理的认识,达到一个肯定的结论。辩证法是寻找真理的方法,是真理的助产婆,虽然辩难是它的一个主要特征,但它不流于诡辩,因为诡辩只是为了辩难而辩难,是空的否定,并在空的否定中自我湮灭。

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头脚倒置的,是唯心主义的。现象学中的绝对精神是被唯心地夸大了的脱离人、脱离物质的精神。

尽管如此,仍含有合理性,其本质上是积极的、革命的。这种合理性首先在于:黑格尔的辩证法贯穿了形式与内容的统一。黑格尔在现象学中说:“方法不是别的,即是全体结构的纯形式。就是说辩证法是在变动的矛盾发展的全体内容中去发现其本身结构所固有的规律和纯形式。这里包标几个方面。一、方法与内容不可分;二、由内容自身去决定此内容发展过程的节奏。”

黑格尔反对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认为真理不是铸就的钱币,真理乃是依其内在性质而活生生的。另外,黑格尔本着辩证的精神对传统的形而上学思维方法,即他叫做知性的思维方法给予了深刻的批判。

知性思维认为A即是A,B即是B,不讲联系,不讲对立统一,而黑格尔认为辩证真理则是具体的、丰富的、充满着联系、矛盾和统一的,它是一个具体共相,是理性的大全。

总之,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充满生命的辩证法,这一点集中表现在精神现象学中,其中有关主奴意识、分裂意识、法国大革命等节的分析,可谓西方哲学史中最充满智慧的篇章。

特别是青年黑格尔那种充满辩证激情的智慧,与老年黑格尔的迂腐保守形成对照。马克思抓住“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是”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最后成果,“

亦即是“黑格尔哲学的真正秘密”,立即肯定精神现象学和它的最后成果的伟大地方,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改造认作一种过程,把人的对象化认作对立化,认做外在化和对这种外在化的扬弃,在于他认识到劳动的本质,把对象的人——现实的、所以是真实的人——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当然,黑格尔所认识的劳动只是指抽象的精神劳动。马克思远远超过黑格尔,唯有辩证唯物论,能揭示出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否定性辩证法”的伟大之处,并给予批判地吸收。

四、思辨的真理观

《精神现象学》另一个重要思想,是黑格尔的真理观。

根据黑格尔的论述,真理就是全体,认识真理,就是从现象到本质,从抽象到具体的辩证认识过程。真理包含着整个过程,包含着对否定之否定的具体了解,因而真理是全部矛盾发展的过程;真理是通过克服各种错误而达到的。现象学无论是作为形态学还是发展史,它们本质上都是统一的,都是自我意识从现象到本质,从用到体,从特殊到普遍的认识过程,最后达到一个真理的大全。

真理是具体的全体,现象学就是认识真理大全的历程,而对真理的认识,必须使用纯粹概念,为此,最初的知识必须经历一段艰苦而漫长的道路,最后才达到绝对概念的王国,达到纯粹逻辑的领域。现象学的任务就是为个体提供一个达到真理的阶梯。

从现象学的真理观中可以看出,它揭示了一个深刻的思想,这就是人类认识的辩证法,真理不是一下子认识到的,事物的本质不是一下子达到的,而是经历了从现象到本质,从直接到间接,从片面到全面,从抽象到综合等一系列的飞跃和否定,才达到真理。这个思想集中了黑格尔的辩证思想和理性精神,并对马克思产生积极的影响,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是采用从现象到本质、从抽象到具体的辩证方法来研究、论述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的。

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对《精神现象学》中做了全面的评述。

他说:“黑格尔在《现象学》中用自我意识来代替人,因此最纷繁复杂的人类现实在这里只是自我意识的特定的形式,只是自我意识的规定性。但自我意识的赤裸裸的规定性是‘纯粹的范畴’,是赤裸裸的思想,因此,这种‘思想’就能够在‘纯思维’中加以扬弃并且通过纯思维来加以克服。

在黑格尔的《现象学》中,人类自我意识的各种异化形式所具有的物质的、感觉的、实物的基础被置之不理,而全部破坏性工作的结果就是最保守的哲学。因为这样的观点认为:既然它已经把实物的、感性现实的东西变为‘思维的东西’,变成自我意识的纯粹规定性,而且它现在又能够把那变成了以太般的东西的敌人溶解于‘纯思维的存在’中,所以它就把这个世界征服了。因此《现象学》最后完全合乎逻辑地用‘绝对知识’来代替全部人类现实,——之所以用知识来代替,是因为知识是自我意识的唯一存在方式,而自我意识只知道它自己,并且不再受任何实物世界的拘束。黑格尔把人变成自我意识的人,而不是把自我意识变成人的自我意识,变成现实的人即生活在现实的实物世界中并受这一世界制约的人的自我意识。黑格尔把世界头足倒置起来,因此,他也就能够在头脑中消灭一切界限;可是对于坏的感性来说,对于现实的人来说,这当然丝毫不妨碍这些界限仍然继续存在。

此外,凡是表明普遍自我意识的有限性的一切东西——人及人类世界的任何感性、现实性、个性,在黑格尔看来都必然是有限。全部《现象学》的目的就是要证明自我意识是唯一的、无所不包的实在。“

马克思在对《精神现象学》做了尖锐的分析批判的同时,仍对此做了高度的肯定,其认为辩证法、真理观、异化观等,闪烁着真理的光芒。

作为主观精神的一环的《精神现象学》以阐明主观意识的发展进程为己任,按照辩证的原则分析了意识、自我意识、理性三个阶段,是一部真理生长的科学。其中有对历史深邃的识见,对人生中肯的把握,对社会具体的阐释。美国新黑格尔主义者鲁一士曾把《精神现象学》的绝对精神看作一个战将,“万古以来所有人类精神生活的精血,全都在他身上了;他走到我们面前已经鲜血淋漓,伤痕遍体,但是凯旋而来”。

黑格尔用绝对主体——客体(是自然界和人类)——绝对精神的逻辑发展,代替了人和自然界的真实联系。完成了精神发展的历程。

贺麟先生从四个方面肯定了《精神现象学》的意义,这就是,一、把它作为逻辑学的导言来研究,也就是把它作为人类认识发展史来研究;二、把它作为意识发展史来研究;三、把它作为意识形态学来研究;四、把它作为黑格尔哲学的真正来源和秘密来研究。

要真正理解《精神现象学》的意义,还必须全面的理解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构成,深入到黑格尔哲学的全部秘密中去。

“一个自己回到自己的圆圈”“yigezijihuidaozijideyuanquan”

——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构成heigerzhexuetixidegoucheng

黑格尔毕生致力于建立一个庞大的哲学体系,这是谁都知道的。

那么,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是由哪些部分构成的呢?

我们来细致分析这个问题。要真正理解黑格尔哲学,这是一把开启大门的钥匙。

一、两种划分方法

对黑格尔哲学感兴趣的人都知道,第一个明确提出黑格尔哲学体系是由哪些部分构成的人,不是西方的黑格尔哲学专家,而是中国的学者贺麟先生。

贺麟先生早在三十年代,就提出了“对黑格尔哲学系统可以有两种不同看法的问题”。

1978年,经过长期对黑格尔哲学的研究,贺麟先生明确提出关于黑格尔哲学体系的两种看法:

第一种看法,通常是把构成黑格尔《哲学全书》的三大部门: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当作黑格尔的体系。“

“对于黑格尔哲学体系的第二种看法,便不单以《哲学全书》为准,而是统观黑格尔的全部著作以求其全体系的重点所在,精神所注以及中心论证辩证发展的整个过程,加以合理安排。

依此看法,便应以《精神现象学》为全体系的导言,为第一环;第二环是《逻辑学》……;以《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包括《法哲学原理》、《历史哲学》、《美学》、《宗教哲学》、《哲学史讲演录》等)为逻辑学的应用和发挥,统称“应用逻辑学”为第三环。

贺麟自信地指出:“我认为,这第二种看法是比较能够表达出黑格尔哲学的整体及其辩证法发展的内在联系的性质,而且也是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观点一致的。“

早在法兰克福时期,黑格尔就萌发了建立一个哲学体系的思想,同时也提出了关于体系的结构的设想。

他在1800年《一个体系的札记》中构思了一个“绝对精神”的体系。这个“绝对精神”把自己的本质展开为理念、自然和伦理,与此相应,哲学也就分为三个部分:关于理念的学说即逻辑和形而上学,关于自然的学说即自然哲学,关于伦理的学说即伦理学。这里是后来《哲学全书》雏形。在耶拿的十年中,黑格尔有了充足的时间和较好的条件来着手建立他的哲学体系。

他的讲课和著述都以此为目标。然而,他的计划在不断变化和修正着。最初,他想先写成和出版《逻辑学和形而上学》,并在讲演中做了预习,其后,一再延期终至放弃了这个计划,而立志要写成一部能够表达其哲学体系的著作。他在给歌德的信中说:“在这个冬季,我希望完成一部讲义,这一著作的目的是对哲学作纯粹的处理。”

他在致友人的信中一再提到这本书的出版计划,可见,大约在1803年夏秋之际,他关于哲学体系的概念发生了变化。从那时起,他认为他的整个哲学体系应由两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精神现象学,是整个体系的导论部分;第二部分才是他原来构想的包括逻辑学和形而上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在内的哲学体系。由于这种体系概念的改变,他中止了那部即将作为一个哲学体系问世的哲学著作的写作,而集中力量写成了《精神现象学》。

《精神现象学》出版后,黑格尔匆匆离开耶拿大学的教授讲坛,去办报纸,之后又担任了较长时期纽伦堡中学校长的职务,在这个时期,黑格尔头脑里充满了他的体系的结构,这个体系已由《精神现象学》奠定了基础。现在,他开始着手撰写“科学体系的第二部分”。在实施过程中,逻辑学的篇幅大大增加了,以至成了一部详尽的、独立的著作,黑格尔在给友人的信中自豪地谈到自己:“婚后头半年,就写出了一本三十印张的、内容最深奥的书,实在非同小可。”

这样一来,原来逻辑学作为科学体系第二部分(同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共处)的计划就不得不修改了。他只能出版其中的第一部分《逻辑学》,而不能同时出版整个第二部分。

他在《逻辑学》初版序言中做了如下说明:至于外在的编排,原定在《科学体系》第一部分(即包括现象学的那一部分)之后,将继之以第二部分,它将包括逻辑学和哲学的两种实在科学,即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而科学体系也就可以完备了。

但是逻辑学本身不得不必要地补充,促使我将这一部分分别问世;因此在一个扩大了的计划中,《逻辑学》构成了《精神现象学》的第一个续篇。以后,我将完成上述哲学的两种实在科学的著作。

然而,这之后不久,黑格尔应聘赴海德堡大学担任哲学教授,为了适应他的哲学讲演的听众“对于一种教本的需要”,他不得不让《哲学全书》比他原计划更早问世。可以想象,这时《全书》这种过于简要的纲要性使黑格尔感到为难,但他仍未放弃:“这种外在的编排”,并继续扩大,完成其“科学体系”的打算。

1817年6月《哲学全书纲要》出版。

1817年10月,黑格尔应普鲁士国王的聘请主持柏林大学的哲学讲座。

1818年,黑格尔为他的哲学听众完成了一部可以充当“入门手册”的书——《法哲学原理》1827年,出版《哲学全书》第二版,此版比第一版篇幅增加近一倍。

此外,这个时期的黑格尔,还通过他的哲学演讲来发展他的体系的各个部门。除《逻辑学和形而上学》、《哲学全书》和《自然法和国家学》以外,他还多次讲授《自然哲学》(或《实用物理学和自然哲学》),论述主观精神的《人类学和心理学》,论述客观精神的最后环节的《历史哲学》、《宗教哲学》、《哲学史》等等,积累了大量的材料和成果。这种情况下,黑格尔意识到要按他原来设想的“扩大了的计划”在“外在编排”上来完成他的“科学体系”,既不可能也无必要。

在黑格尔有生之年很难完成精神哲学各个领域都必须以专著来处理这样的巨大的工作量了。他取消了《精神现象学》附加的“科学体系第一部分”这个说法。

然而他的真正意义,并不是要取消或废除《精神现象学》之作为科学体系第一部分的地位,而仅仅是取消原先设计的体系各部分之间的“外在编排”。

二、体系的三个部分

综上所述,从1800年起,黑格尔就开始形成了哲学体系划分为逻辑学和形而上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的思想。从1803年夏季起,他就着手撰写一部包括这三个部分的表述其哲学体系的著作。

在撰写过程中,一个主要的思想成熟了,这就是:真理的存在要素是在思维和存在或主体和客体相同一的纯概念之中。而真理只有作为这样的概念的体系才是现实的。因此,纯概念之为意识和存在或主体和客体的同一乃是他的哲学的根本原则,没有这个原则就没有他的作为思辨哲学的《逻辑学和形而上学》,而没有了逻辑学和形而上学,也就不可能有哲学的两种实在科学,即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

那么,怎么来证明这条原则呢,黑格尔没走康德、休谟、谢林等人的老路,而是从人类的意识或知识的历史发展中去研究概念的发生,并从概念的这种历史发生的必然性去证明它的真理性。

黑格尔那里,纯概念既是主观思维的核心和命脉,又是客观对象的核心和命脉,它是一切知识中最高的知识,他称之为绝对知识,也就是“绝对理念”。纯概念是意识从低级到高级的长期发展的结果。意识从低级的感性意识到产生纯概念的过程,黑格尔称之为的经验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意识既异化自身为对象又扬弃异化使对象回到自身,从而实现它自身的辩证运动。因此,纯概念是意识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的结果,就是说它是意识所经历的主客关系的一切实践的和认识的形式及其发展的结果,也就是说,它的发生和形成是以意识所经历的实践和认识的一切形式的发展过程为前提和基础的。另一方面,纯概念不止是作为意识发展的结果,它还是意识作为主体对其发展过程的“回忆”的结果。所谓“回忆”就是“提纯”:去其经验的杂质,使它们以纯粹的形式呈现,即作为纯概念出现。在意识的经验系统中,精神真理是以精神现象的形式出现的;在纯概念的逻辑系统时,精神真理则以概念的形式出现。这就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核心——绝对理念的内在涵意。

绝对理念是黑格尔的体系的基础。绝对理念在自己异化为自然界以前是以纯逻辑本质的形式发展的。然后它把自己异化为自然界,又从自然界返回自身。因此,他的哲学体系分为三部分:精神现象学——理念的提出:逻辑学——理念的成熟;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理念的运用。精神哲学又分为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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