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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宁 当前章节:15373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6:09

因此,质是直接的规定性,并在量之先,它必须构成开端“,“我们观察事物首先从它们的质的观点去看,然后,我们进一步观察量”。

“质”的发展又分为三个阶段:“纯存在”、“有限的存在”、“自为的存在”。

“纯存在”是无规定的存在,“纯存在”和“无”的统一是“变”。黑格尔说:“变包含有某种东西由变易而产生出来的意思,所以变易必有结果。……但变易过程的结果并不是空虚的无,而是与否定性同一之存在,我们称之为有限的存在。”

“有限的存在”是具有质的规定性的存在,有限的和可变的,是它的两个特点。第一个“有限的存在”之外,有第二个“有限的存在”,第二个又会生出第三个,如此递进,以至无穷,就陷入一个“无穷进展”之中,黑格尔称之为“坏的无限”。

黑格尔主张有限和无限是有机地统一起来的,所以“真正的无限”是包含有限在内的,不是对“有限的存在”的单纯否定,而是否定之否定。黑格尔说:真正的无限乃包含“在别物中即在自己中”,“无限,正如实际存在的那样,乃是过程”。

这就是说,应该把无限理解为有限之物的不断矛盾发展的过程。黑格尔关于真正的无限是有限与无限的统一的思想非常深刻。

恩格斯对这一点给予了高度评价:“正因为无限性是矛盾的,所以它是无限的,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无止境地展开的过程。如果矛盾消灭了,那就是无限性的终结。黑格尔已经完全正确地看到了这一点。”

“自为的存在”是“质”的第三阶段。它是“存在”和“有限的存在”的统一,所以“自为的存在是无限的存在”。

它是“一”,但这个“一”内包含有“多”,“一”与“多”之间既相互排斥,又相互吸引,二者的统一体为“量”这样,黑格尔的逻辑学就从“质”这一概念的“顶点”——“自为的存在”转化到了“量”的概念。

“量”是对任何规定“无所谓的”,因此,黑格尔又称“量”是“扬弃了的质”。

量有两个环节:一是连续的方面,一是分离的方面。是“既是连续的又是分离的。这两个成分中的每个成分都包含另一成分于其中”。(《小逻辑》第231页)量具有无限性,量的无穷进展,在其发展的最后阶段具有了“质”的性质,这样,就过渡到质量的统一——“度”。

《存在论》的最高范畴是“度”。它以“质”和“量”为构成自身的环节。《大逻辑》把“度”分为(一)“特殊的量”、(二)“实在的量”、(三)“本质之变”三个环节。

“度”是依赖于“量”的一种概念。黑格尔深刻地看到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有其“度”,过了“度”,该事物就不成其为该事物。

“一切存在着的东西,都有一个度。

一切规定的存在都有一个量,而这个量属于某物本身之本性,它构成某物之特性,是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89页。

它的内在的东西。某物对比并不是无所谓的。不是当量有了变心,而某物依然如故,而是量的变化会改变某物之质。“

(《小逻辑》第243页)

在这里,黑格尔表述了两层主要思想:一是量变到一定限度引起质变;二是在量变未达到引起质变的限度时,量和质仍然是紧密相联的,是统一的。

“本质之变”是“度”的最后一个范畴,其主要内容是关于从“度”到“本质”的过渡。黑格尔认为,为了克服由度到“无度”,再由“无度”到“度”的“坏的无限”,就得在“度”和“无度”、旧质和新质的背后去寻找不变的“底层”。

质变只是“状态的变化”,而不是“底层”的变化;变来变去“基层”都是一样,如水变成冰、冰变成汽,都是一个东西。

这个不变的“基层”就是“本质”。

B。

“本质论”

“存在论”讲的是直接的认识,“本质论”讲的是透过直接深入到间接的认识。黑格尔把“本质”叫做“过去了的存在”,即本质是隐藏到了背后去的存在。存在是现实的外层,本质则是内在的世界,深刻的关系。

由于“本质”是深入直接东西内部的间接的东西,因此,“本质论”中的范畴都是“双层的”,既彼此对立而又互相依存的。

甲范畴和本质要在和它对立的乙范畴中才能反映出来,反之亦然。黑格尔曾用光线的反射作比喻,光的反射。按照存在的本质间关系的深浅程度,黑格尔把“本质”的运动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作为自我反映的本质阶段,本质尚未表现出来,存在是虚幻的,是“非本质的和不真实的”。

它是“假象”,但其中隐藏着“本质”。

第二阶段是“现象”。一切存在都不单纯是“假象”,而是“本质”的表现。

“本质”表现于外就是“现象”。

“现象”反映他物与自身反映的结合。

第三阶段是“实存”。

“本质”全部表现出来,“本质”显示自己就叫做“实在”。它是“本质”与“现象”的统一。

“实在”既不同于“存在”,也不同于“实在”,它比二者都高,它是真实的,“凡是合理的都是实在的,凡是实在的就是合理的”。

“实在”相当于“主观逻辑”中的“理念——绝对”。它也有一个发展过程,由最初处于内在的、潜在状态的“可能性”,也就是“偶然性”到“必然性”,由“相对的必然性”到“绝对的必然性”,最后发展到绝对。必然性是潜在的概念。

在黑格尔看来,整个“本质”的阶段,属于“必然性的王国”,只有“概念”,才是“自由的王国”。后者比前者更高。

“必然性的真理即是自由”。

由必然到自由,有一个发展过程。

在“本质”阶段,“自由最初亦只是抽象的”,对立双方的同一性越明显,自由就越具体,黑格尔说“由此亦可见得,认自由与必然为彼此互相排斥的看法是如何的错误了。无疑地必然之为必然尚不是自由,但自由以必然为前提,包含必然在内作为扬弃了的成分”

“概念是必然性的真理,包含了并扬弃了必然性在内……只有未经过理解的必然才是盲目的”。

(《小逻辑》第116页,329页。)黑格尔举例说,一个人只有认识到他们行为符合必然性,他才不会觉得必然性妨碍了他们自由,甚至可以说,正是由于他有了对这种必然性的认识,他才达到“真正的内容充实的自由”。

“黑格尔把概念、自由看成必然性的真理或根据,这当然是唯心主义的,但他关于自由必然的辩证关系的认识,却是深刻的。

恩格斯说:‘黑格尔第一次正确地叙述了自由和必然之间的关系。在他看来,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必然只是在它没有被了解的时候才是盲目’。

恩格斯并进一步用唯物主义改造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指出:‘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

就存在方式来讲,本质乃是现象,因为不可能有“纯形态”本质。本质永远存在于客观世界的现象中。本质可以表现出来,而现象则带来本质性。

现象中本质的和同一的东西就是“规律”。

规律直接存在于现象之中。本质和现象的统一构成现实性。现实性首先包含着可能性,其次是必然性。在概念中,必然性被概念所阐明,也就是说被认识,这样,必然性就转化为自由。康德曾把自由归入自在之物的世界,把必然性归入现象界。黑格尔则从历史的角度提出自由与必然的相互联系问题。

按照黑格尔的说法,凡是真正可能的东西都是必然的。

因此,必然性是现实性的一个组成部分。

必然性同本质一样,也并不直接显现在我们眼前,它反而是永远被暗含在其对立面——偶然性——的形式中。哲学的任务就是认识偶然性人假象背后的隐藏的必然性。

“因果关系”与本质和现实的关系,可能性必然性的关系一样,都是本质论的构成关系。原因产生一个与之等同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因果关系是同义语反复,是直接的。黑格尔认为,原因不是决定产生某一现象的诸因素的总和,原因只是先于现象而存在并在本源上与之相联系的东西。因果关系只是现象普遍依存中的一个要素,这个要素被人为地分离出来,只是不完全地表现了普遍关系。

它们是相互作用的,原因在产生作用之后,就不再是自身;作用也可反过来影响原因。它们仿佛是不断在变换位置,既是自身,同时又是自身的对立面。由于原因和结果的相互转化,产生了事物的无穷进展,这样就有了发展。原因和结果的“恶无限”是在相互作用这一范畴中扬弃的。列宁对于黑格尔关于因果关系即“万物间的世界性的、全面的、活生生的联系……”给予高度评价。这种“万物之间”的联系就是自由的基础。

在黑格尔看来,自由就是对必然的认识,黑格尔揭示了人类活动作为历史过程的基础对于必然向自由转化所具有的意义。对必然的认识程度就是衡量人的自由的尺度。黑格尔认为,自由是人在活动过程中所必然获得的一种质。人只有理解到人作为人是自由的时候才是自由的。但他只在精神领域内承认自由。为了深入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将专辟一节来探讨。

以上论述的诸范畴——现实性、可能性、必然性、偶然性以及因果关系——为精神提出了自由的问题。精神于是进入第三个主要范围:主观性或自由的王国,也就是概念论。

C。

“概念论”

“概念”是黑格尔逻辑学的根本目标,它是“存在”与“本质”的统一。

“概念集前此一切范畴之大成,并予以扬弃而包含之“。逻辑学前两部分”存在论“和”本质论“是”概念论“的内容,但它又超出这些内容。

黑格尔把逻辑学的前两部分称为客观逻辑,把第三部分称为主观逻辑。

而和主体人体在黑格尔看来是同一的。

因此,客观逻辑同主观逻辑一样,就是事物本身的逻辑。也是认识事物的思维的逻辑。主观逻辑探讨了构成形式逻辑教科书传统内容的诸问题、概念、判断推理。但他不是重复过去的概念,而是以新的阐释,使若干世纪的累积的、然而僵化的物质“流动起来,使这些死物质中的生动概念重新燃烧起来”。

然而,他对形式逻辑的批判是无力的,他自己的逻辑结构又显得做作而混乱。这一部分被列宁称之为“使人头痛的妙方”。

按照《大逻辑》,“概念论”分为“主观性”、“客观性”和“理念”三个部分。主观性就是关于概念、判断、理的论述。

要理解黑格尔的《逻辑学》,必须进入“概念”、“判断”和“推理”。

在黑格尔看来,概念不是简单的思维形式和知性的抽象活动的结果。它先于对象而存在,对象的一切质都是借对象以存在和显示出来的概念给的。概念是产生一切现有的、具体的对象的绝对创造力。黑格尔结构的神秘主义和它本末倒置的唯心主义性质,可以说在“概念”论中得到最明显的显示。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从无数实在的现象形成一般概念,然后再把一般概念说成实体。比如苹果、桃、梨的实体就是“水果”,只有“水果”这个概念才具有真正绝对的存在。而为了由抽象的概念“水果”向实在的各种水果转化,他又宣称这概念的“一般的水果”并不是静止的本质,而是活生生的、能动的,在自身内部区别自身的本质。马克思不无讥讽地说:“我们在这种思辨活动中感到高兴的,就是重新获得了各种现实的果实,但这些果实已经是具有更高的神秘意义的果实,它们不是从物质的土地中,而是从我们脑子的以太中生长出来的。”

一般人说水果的时候,并不认为他说出了什么特殊的东西,而在思辨哲学家那里,就完成了一个奇迹,他从非现实的本质里造出了现实的,自然的实物——苹果、梨等等,“他进行了一次创造”。

①这样,一切物质的存在融解于一般概念之后,抽象概念就变成了产生多种多样物质存在的创造性的精神始原。因而,在黑格尔那里,概念的发展环节就变成了:普遍、特殊、个别——首尾倒置!

判断是概念的诸环节——普遍、特殊和个别的发展。黑格尔批判了形式逻辑把判断看作是各种概念的结合的方式。

他认为,在判断中思维不是同概念本身打交道,而是同这些概念所表现的事物及其属性的联系打交道。他把判断区分为实在判断、反思判断、必然判断和概念判断四种。第一种判断相当于存在,第二种和第三种判断相当于本质,第四种判断相当于概念。判断的分类不是形式逻辑那样以判断的同格为基础,而是基于判断向自己的目的,向自己的理念的运动。

黑格尔试图把运动引入逻辑学。在这里,黑格尔犯了用逻辑范畴的发展来偷换自然界和历史的发展的错误。

关于推理在他看来有三种形式:实在的推理、反思的推。。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74—75页。

理和必然的推理。

“一切事物都是推理,是通过特殊性而与个别性紧密联系起来的某种普遍的东西”。

其合理性在于:思维形式被看成是对象之间的实在关系的反映。列宁的评语是:“好极了!最普通的逻辑的‘格’成为最普遍的关系。”黑格尔研究了三段论的各种不同的“格”。黑格尔说:“推理的客观的意义在于指出任何理性的原则均是一二个步骤的推理,这就是说,推理的每一项都可取得进行中介的中项的地位。”

在三种推理中,最完善的推理是必然推理,必然推理中的中项不是扩大到普遍的必然性,而是作为类或实体的普遍的东西。它的公式是这样:“A或者是B,或者是C,或者是D;A是B,所以A不是C,也不是D;”在这里,从种的总和中挑选出一个类在其中被具体化的种。因此,类在这种情况下便得到了最大的具体化。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天才的思想常常与反科学的结论混在一起。在他那里,概念通过推理被实现了,获得了作为客观性的实在性。

“应该说主观性自身既是辩证的,它就会打破它的限制,通过推理而展开为客观性。”

不论就概念、判断或推理而言,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所研究的思维形式,都不能揭示事物的深刻本质,辩证逻辑所研究的思维形式和认识内容一致,辩证逻辑就是认识论,是客观事物或认识内容的本质和基础;其内容和形式是一致的。

概念论中的“客观性”,是黑格尔关于机械观和目的论的论述。黑格尔在讲完主观性之后,很自然就要过渡到“客观性”。

这里又分为三个阶段:机械性、化学性和“目的性”。

黑格尔否定了形而上学的机械性,简单论述了“化学性”,认为二者同属于“自然的必然性”,只有到了“目的性阶段,概念才摆脱外在的束缚,得到‘解放’“。

黑格尔把实现目的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这就是“主观的目的”阶段、“工具”阶段和“已完成的目的”阶段。黑格尔说:“手段是比外在的合目的性的有限性更高的东西;——锄头比由锄头做成的、作为目的的、直接的享受更尊贵些。

工具保存下来,而直接的享受却是暂时的,并会被遗忘的。人因自己的工具而具有支配外部世界的力量,然而就自己的目的来说,他却是服从自然界的。“

黑格尔看到了工具比个人目的更高,看到了人通过工具而有支配自然的力量,列宁说这些思想是“黑格尔历史唯物主义的萌芽”。

黑格尔认为,在“已完成的目的中”,“概念”、目的不再是预想的意图或“应该”,而是使自己“客观化”了,使自己“和直接的客观性同一”了,这样的概念就是“理念”。所以,“目的的实现便形成到理念的过渡”。

这样一来“人的实践的、合目的性的活动”就当作达到概念和客体一致(“理念”)的必经阶段,这“极其接近于下述这点,人以自己的实践证明自己的观念、概念、知识、科学的客观正确性”。

黑格尔的概念论是以分析理念结束,“理念”也是黑格尔整个逻辑学的结束。黑格尔说:“理念是合适的概念,客观真理的东西,或真理的东西本身。”黑格尔在“理念”这一部分所讲的,主要是他的真理观。

黑格尔的真理观,是建立在他的唯心意义的思维与存在同一说基础之上的。黑格尔认为,“理念”——真理是一个过

①列宁:《黑格尔〈小逻辑〉一书摘》。

程,其发展阶段有三:生命、认识、绝对理念。

“生命”是主体与客体的“直接同一”,也可以说,是理念的“直接形式”;二者直接统一于同一个有机体。

“认识”阶段中,主体则以自身以外的客体为自己认识的对象,主客体是区别开来的,所以“认识”又可说是“理念”的“间接性或区别性阶段”。它包括“理论活动”“实践活动”。

“绝对理念”是理念的第三阶段,也是黑格尔逻辑学概念系列的最后、最高的阶段。绝对理念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生命”与“认识”的统一,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也是逻辑学中全部范畴的统一,全部内容的总结和概括。在这一章里,黑格尔主要论述了辩证法。

黑格尔的逻辑学以分析理念(真理)结束。他动情地写道:“真理诚然是一个学文的字眼,然而更是一桩崇高的业绩。

如果人的心灵依然健康,则其心必心然为之动荡不已。“

①真理即是客观性与概念相符合“。

这个“符合”是客观符合观念。

在这里,他进一步阐述了曾在《精神现象学》中提出的论点,他认为“真理是全体”,而全体只是通过自身发展而达于完满的那种本质;真理又是具体的,这个具体既有联系性,又有差别性,它是与抽象概念相区别的“真理就是由现象、现实的一切方面的总和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构成的”;此外真理是过程。

黑格尔有一句名言:“真理不是一种铸成了的硬币。”

①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转引自奥甫相尼科夫《黑格尔哲学》,第202页。

思是说真理不是凝固不变的东西,人们对具体事物的一切方面和联系只有在无限总和中才能把握,而一切事物由于内在矛盾都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之中,所以真理的具体性、全面性和发展也必然表现为一个过程。在黑格尔的哲学中,尤其是逻辑学中,“真理是它在其自身中的运动”。黑格尔的逻辑学起初是最为空洞、抽象的,中间经过质、量、度、本质、现象、概念、判断、推理等发展阶段最后才到达绝对理念,而绝对理念之所以是以真理,就在于它经历了一个从抽象到具体、从片面到全体、从简单到复杂运动发展过程。

也就是说,真理不仅要认识世界,还一心想使世界成为它的应存的样子。于是出现理念上的真理。它不仅具有普遍的价值,而且还具有直接的现实性,这就是“绝对理念”。到这里,精神的合乎逻辑的目的发展到达了顶点,这就是自由。

列宁曾经这样描述黑格尔的逻辑学:“一条河和河中的水滴。每一滴水的位置,它同其它水滴的关系;它运动的方向;速度;运动的路线——直的、曲的、圆形的等等——向上、向下、运动的总和。概念是运动的各个方面、各个水滴、各个细流等等的总和。按照黑格尔的逻辑学,世界上的情景大概如此。”

①很难做出比这更形象、更准确的描述了。

①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

五、在历史性的世界中寻求自己的“家园”——自由概说

“逻辑”讲必然性,似乎很不自由。黑格尔的“逻辑学——哲学”却是自由的学问,这怎么理解呢?这涉及到对黑格尔“自由”观的理解。

黑格尔的意思是说,即使在“他物”之中,“精神”仍然保持住自身,这才是“自由”。按照黑格尔的意思“精神”是“概念”、“理想”,而不是“表象”。譬如一幢“房子”,从表象看,我们看到房子的形状,颜色、门、窗、烟囱的位置;再进一步,看到房子的内部结构和陈设布局,等等。这都是“受制于”这幢房子的观察,无“自由”可言。但如果我们从“精神”、“理念”、“理想”、“概念”来“看”这房子,得出的看法就不会局限于这房子,而是看出哪处应多个窗户,哪处应扩大门廊……,“意识”到这点,我们就会觉得“精神”即使在“他物”——那幢实际的房子中,也能保持自身的“独立”自主性,这就是自由,而这种自由,比受制于对象的“表象”更有必然性,因而在精神上更为高级。因为精神本身就已把“已是什么”和“应是什么”统一了起来;不仅如此,“精神”这种“自由”还会经过人的艰苦劳作,改变那个“房子”,所以精神是更高的“存在”的形式。这种“自由”又是很实在的,比一切既成的现实更实在。

这种“自由”的概念和康德的不同,康德的“自由”没有实在性,只是一个“空的”“应该”,一个“无条件命令”,只限于“道德性”、“实践性”,以此来推出“善”和“责任”……,并由此导向宗教。康德这种“自由”观,经过丹麦的克尔凯郭尔、法国的萨特得以发扬;但唯有黑格尔的“自由”观更具希腊正宗;希腊人崇尚理性,“理念”,“逻辑”已蕴含,“精神”、“理性”、“自由”的意义在内,到了黑格尔,才真正把理性与精神自由结合起来。黑格尔的自由不同于康德“选择的自由”,他认为在“他物”中也像在“自身”中一样,“他物”虽“限制”“精神”,但“精神”仍能自主,此种精神就是“理念”,是“理想”,是“理念”为他物之“理想”,执著于“理念”,则虽在他物中,亦有自由,精神唯有是“具体”的、在“他物”中的,才是“自由”的。这种在“他物”中的“自由”乃是古典的“自由”,希腊式的自由,有了这个自由,人可以左右逢源,怡然自得。

中世纪托马斯把“自由”引入哲学之思考,康德“自由观”更为明快,所谓“自由”完全与“必然”对立,与知识对立,是纯粹意志性的。而黑格尔则将“自由”引入一个哲学体系,将自由与必然——逻辑统一起来,使自由成为哲学思想之基石,使之居于哲学之顶端,以此来挽救“理性”于机械、必然的锁链之中。

黑格尔《小逻辑》中有这样一句话:“真正的无限毋宁是在别物中即是在自身中,”或者以过程方面来表述,就是:“在别物中返回自己。”

在这里自由即无限,即精神不受限制,即不受他物的限制。而“精神”并非空无内容,故必在“他物”中而不受限制才为“自由”,才是“无限”。故不能无限地“想象”下去。人赖万物而生存。万物养育着人。但如果人在“万物”(他物、别物)中看不到“自己”,而只看到“异己”,则人就无自由可言,没有“家园”。这也正是黑格尔哲学被评为一种“恋乡病”原因所在。但如果在养育“自己”的“他者”中看不到“人”际间“精神”的相通之处,而仅把自己的“家园”想象为在彼岸的“王国”,那就等于患上了“失魂落魄症”。丢失了自己的“家园”凡要在这个现实的世界——也是历史世界中寻求“自己”的“家园”的,则不能舍弃“哲学”,不能舍弃古典哲学,也不能舍弃黑格尔哲学。

这正是黑格尔哲学的当代意义所在。

黑格尔对《逻辑学》的理论十分满意。他在讲演中说:“如果依前所说的,认为逻辑学是纯粹思维规定的体系。

那么别的部门的哲学科学如像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似乎就是应用逻辑了。因为逻辑学是自然哲学精神哲学中富有生气的灵魂。“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部著作的根本之点,是通过对法哲学的基础——逻辑学的批判而确立了新的方法,”整个法哲学不过是对逻辑学的补充“

(马克思)。马克思在撰写了《资本论》过程中,又运用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提到《资本论》的准备时说:“我又把黑格尔逻辑学浏览了一遍,这在材料加工方法上帮了我很大的忙。”正由于此,列宁说:“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特别是它的第一章。”

①马克思把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合理形式运用于政治经济学(列宁);马克思吸收了黑格尔的逻辑学中关于矛

①《列宁全集》,第38卷,第191页。

盾推动概念前进和矛盾由潜在的到明显展开的基本思想,认为矛盾贯穿了资本主义发展过程的始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还采用了黑格尔辩证法“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说明资本主义的方法,就采用了从最简单的、最抽象的现象(商品交换)着手,一步一步达到关于最复杂、最具体的资本主义社会之整体的认识。

然而,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作了一番透彻的批判之后”才吸取其合理部分的。马克思说:“我们辩证法在根本上不仅是与黑格尔的辩证法不同,而且是与它绝对相反的。

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现象事物不过是它的外部现象。反之,在我看来,观仿性的东西却不过是在人类头脑中变了位并且变形的物质性的东西。“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跋》。

精神哲学——“恋乡症”jingshenzhexue——“lianxianzheng”

精神的家园jingshendejiayuan

一、“精神就是理念”

这个时期的黑格尔,已经是功成名就了。他在海德堡大学担任教授,他开设两个讲座:哲学全书讲座和哲学史讲座。

他讲授逻辑学和形而上学、人类学和心理学,对于各门知识的熟悉已非同一般,他自以为已经构筑起精神的大厦。人们尊敬黑格尔,尽管他的心不在焉和精神古怪始终是学生们的笑料。

据说他曾为思考一个问题在同一地方站了一天一夜;又说他常一面沉思一面散步,一次下雨,他的一只鞋陷进泥沼,却丝毫未觉一直走回家。在这期间,他还不断关注着政治活动,密切关注19世纪初德国各公国之间发生的那场宪法辩论,并写了一系列分析文章,斥责符腾堡的议员们在政治上死亡了,他阐述了议会制度的原则,提倡资产阶级民主。他考察了一系列历史事件及其政治意义,就此确定了历史必然性的观念。在拿破仑失败之后,黑格尔确信,军事胜利并不能倒转历史的车轮。这些思想为他的哲学——历史观念奠定了基础,将在后来得以完成。而目前,他则忙于《哲学全书》(1817)的写作和出版,特别是第三部分——“精神哲学”。他对精神的探索更具信心。

精神哲学是黑格尔体系的第三部分。如果说逻辑学是这个体系的基础,那末精神哲学就是它的完成。用黑格尔的话说,与自然哲学同为“应用逻辑学”。

精神哲学包括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的学说。事实上,我们早已在《精神现象学》中接触到这些概念。它们指的就是个体意识、社会活动和社会意识的诸形式。

精神哲学的内容不仅是关于人的意识学说,而且是关于各种形式的人类精神活动和人与人间的各种联系和关系的学说。黑格尔的神秘之处在于:他把社会生活形形色色的表现都归结为精神的各种形式的发展。

那么精神又是从何处产生和怎样产生的呢?

我们知道,黑格尔是以从设定理念的纯逻辑范畴形式的存在这一点开始阐述他的哲学体系的。这个单纯的逻辑理念把自己异化为自然界,由于自然界对理念来说乃是异己的环境,所以理念就力图重新回到它的故乡,并且以完全符合的形式认识自己。因此,精神就是理念,不过是在自己的辩证发展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理念。

自然界在这里只是绝对理念发展中的中介环节。

黑格尔说:“对我们来说,精神拥有自然界作为自己的前提,它是自然界的真理,因而对于自然界来说它是绝对第一性的东西。在这个真理中,自然界消失了,而精神则在其中显现为达到了自己的自为存在的理念,显现为既以概念为自己的客体,也以概念为自己的主体的理念。”

在黑格尔看来,精神的产生是这样的:“自有自为的精神不是自然界的简单结果,它实际上是自己本身的结果;它自身从它给自己创立的那些前提中,即从逻辑的理念和外部自然界中产生出来,它在同等程度上是二者的真理,也就是说,是只在自己内部和只在自己外部的精神的真正形式。”

为了表述精神,黑格尔使用了“理念性”这个术语,然而,这个术语并不表示精神同实在或物质的世界相对立,而是表述它对这一世界的渗透和克服。

精神的理论性就在于:它通过它的有形存在(即通过作为精神的异在的自然界)而逗留在自身中,更确切地说,从自己的异在回归到自身。精神的自由就在于此。因而,精神的理念性和自由是同一的。黑格尔说:“精神的实体就是自己,也就是说,是不依赖于他物的独立性,是自己本身的关系。”

黑格尔认为,精神从自己一开始发展起来就是精神,不过它还不知道它就是精神。通过把自己异化自然界,又“脱出自然界”,通过自己的外部和自己的内部同时确立了精神的

①《黑格尔全集》,第3卷,俄文版,第32页。

形式,这才产生了精神。

精神自我认识的过程就是它的实现,这一实现经历了三个阶段。与此相适应,黑格尔把《精神哲学》分三篇:主观精神论、客观精神论和绝对精神论。显然,这里也遵循他一贯的法则。由于黑格尔是在不同时期探讨关于精神的各种学说的。

二、主观精神

黑格尔的“主观哲学”是由人类学、现象学和心理学组成的。它是从总体上表述个人意识的。同时,我们不能忘记,在黑格尔那里,个人的精神发展是同整个人类的精神发展相联系的。这恰好是理解黑格尔哲学思想发展的一大困难,同时,也证明这位思想家非凡洞察力的关键所在。

黑格尔在《人类学》与通常所感兴趣的不同,他们感兴趣的是人们精神气质的独特性问题。在黑格尔看来,人类学的对象是具有形体性的精神,即“灵魂”。精神并不是由某种他物产生,它只不过是把自己由自己的自在存在转变为自为存在,人类灵魂首先是人类(种族)的一员。他考察了“高加索人种”、德意志人种等。关于德意志人种,他说:“人们称颂我们是深刻的、但往往是理论不清的思想家。我们希望理解事物的最深奥的本性及其联系;因此我们在科学中极其有系统地进行工作,但我们同时又往往陷入肤浅的、任意的形式主义。我们的精神一般地要比欧洲各民族中任何一个民族的精神都更多地面向自己的内部。我们感兴趣的主要是我心灵和思维的奥秘深处。这实际上是对德国人心理状况的深刻把握和描述。

关于个人心理素质,他认为“只要人们不希望它们毁灭、道德败坏或退化为恶劣的标新立异的话,就”应当加以完善“,“只有经过这样的完善,上面提到的禀赋才能确证自己存在的事实,确证自己的力量和自己的份量”。关于个人,照黑格尔看来,对世界最明智的态度就是同它调和。黑格尔在表述人的行为的主要原则时说:“如果人不想毁灭,那他就应当承认世界是独自存在着的并且基本上是完善的……世界——这就是理性的存在;不合理的偶然性的仅仅笼罩着它的表面……因此成年人是完全理智的行动的,他拒绝彻底改造世界的计划,并且力图仅仅通过与世界的直接接触去实现自己的个人的目的、欲望和利益。”

人们只是在青年时代才关心改造世界,这种要达到理想世界的愿望,使青年人具有高尚、智慧、无私等特点。但是,到头来连青年人也“沉没”于“现实”的“理性”中,进入“实际生活”并开始“埋伏于琐事”。

黑格尔这样来解释感觉:“感觉是无意识和无知性的个体的精神的一种模糊的行动,在这种活动中,任何规定性都还是直接的;无论就其内容来说,还是就客观的东西对主体的来说,感觉都还处于不发达状态;它属于主体的极其独特的、自然的特征。”

关键在于,他认为感觉是自我发展着的思维的阶段和形式,而不是它的基础。从这一点看,他不是一个感觉主义者。

黑格尔把感觉分为外部感觉和内部感觉:前者感性印象。

后者才是愉快和不愉快的情绪。

决定感性印象的感觉器官,构成与事物的形体形式相适应的感觉系统。

实际上,主观精神的探讨,在黑格尔那里,就是关于个性的学说的心理学。在人类学中,精神以灵魂的形式与身体相联系;在现象学中,意识与客体相对立;在心理学中,观念的东西和实在的东西的对立被扬弃,精神被完全撇开物质的东西加以考察,根据三段式划分,主观精神分为“理论精神”、“实践精神”、“自由精神”。而“自由精神”正是向客观精神的过渡。

在描述“理论精神”时,黑格尔提出了一个关于认识的能动性的合理思想:“理论精神不仅仅消极地接受某种别的东西、某种现成的客体,而且它还把自身合理的内容由外在性和个别性的形式,转化为理性的形式,借以显示自己的积极性。”

黑格尔是从心理学角度考察理性精神的所有环节的,他认为:“理论精神”即感觉阶段上的精神,它包含着无限多样的内容,不过这个内容是发展的、混乱的和模糊不清的。因此,精神就从分解这种一团混乱的东西开始认识。它借助于注意力把自己理论活动的方向确定下来,并且成为能沉入客体的东西。理智向客体做这种沉入,也就是直观。黑格尔说:“没有直观不过是感性意识,真正的直观将整个地把握住对象的实体。”

“实践精神”则由实践感觉开始,经过意欲和情欲,黑格尔强调说,主体的生命就是意欲和情欲,只是不应当把心理的欲求同利己主义,同利益混为一谈,要达到个人意欲与社会普遍利益的满足的统一,只能统一在真理,个人利欲要为普遍利欲做出必要的牺牲。

终极阶段就是“自由精神”,意志在理论精神与实践精神的统一达到真正自由。照黑格尔看来,当自由于意志的活动而实际上实现的时候,我们就进入客观精神领域。

绝对精神——在美的领域jieduijingshen——zaimeidelingyu

绝对理念穿过世界历史幽暗的迷害,结束了它们的漫游,它才上升为光和理性,离开客观精神的领域而进入绝对精神的领域。

黑格尔体系中的绝对精神学说,包括我们称之为社会意识的一切,确切地说,包括社会意识的三种形式——艺术、宗教和哲学。

——古留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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