贬抑与侮辱
假如我们的作为和品格能使他人不能不对我们致以最高的敬意,但只要有任
何人,不管他怎么坏或怎么笨,说出一些贬抑我们的话,我们的荣誉就会受到损
害,甚至荡然无存。不在于他人所想,而在于他人所说的话,还可以提出另一项
证据,那就是,说过侮辱的话可以撤消,如有需要,还可以道歉,这就使得侮辱
的话好像没有说过似的。至于侮辱的话所表达的看法是否已经改正,为什么他人
会说那样的话,就完全不重要了。只要所说的话收回了,一切和好如初。这类行
为的用意,不在于赢得尊敬,而是强使他人尊敬。
我们的所有行为也许是依照最公正和最高贵的原则,我们的精神即使是最纯
洁的,我们的理智纵然是最为上乘的,但任何人只要高兴指责我们,我们的荣誉
就扫地无遗。这里所指的任何人也许尚未违犯这项荣誉,但在其他方面就可能是
最坏的恶棍、最愚蠢的蛮子、游手好闲之辈、赌徒、负债累累的人,总之任何种
类的不耻之徒。通常最可能侮辱人的就是这些家伙。塞尼加说得好:“人越是可
鄙和可笑,越是喜欢说他人的坏话。”他侮辱的对象通常就是刚才说的那些高节
之士,因为不同品位的人不可能成为朋友,卑劣之徒眼见他人的优点,每每引起
私下的愤恨。所以歌德说:
为什么要对仇敌不满?
我们的天性就永远在暗地
让他们自惭,他们还可望
成为我们的朋友吗?
(歌德《西东诗集》)
指控与报复
“荣誉人”在面对不确凿的谴责时,应该表达深深的愤恨之情,并回应以流
血为报复。由于谎言每天满天飞,上述事情的发生令人似乎感到惊异。但这项陋
习已变得根深蒂固,尤其是在英国。事实上,中世纪的刑事审判还容许更为简短
的方式。在回答指控的时候,被告可以说:“指控是谎话。”就立刻把案子交给
“上帝裁判" 了。因此,武士荣誉的典范有明确的规定,对方说谎之后天经地义
的事就是诉诸武力。
如果你对一只狗咆哮,它同样也对你嗥叫;你摸摸它,它就摇尾巴了。人们
以暴制暴,以敌对奉还敌对,遇到任何轻视或仇恨都会感到痛心和不安。人的天
性就是如此。西塞罗说:“侮辱和谩骂留下的伤痛,就是深明事理的人也觉得难
以忍受。”在这世界上,除了几个教派之外,没有人能泰然地接受侮辱或挨打的。
然而,从自然的观点来看,人们对于报复的要求总要跟对方的冒犯程度成比例,
怎么也不至于一定要把指责我们说谎、愚昧或怯懦的人置于死地。古日耳曼的
“挨打得用血偿还”的说法,是令人厌恶的对于豪侠精神的迷信。无论如何,我
们要对侮辱采取报复,是由愤怒决定的,不是出于鼓吹“豪侠”的人士试图添加
的荣誉感和责任心。
两个勇猛的人
如果有两个勇猛的人相遇,彼此都不肯让步,略有碰撞就会引起一连串咒骂,
然后动粗,最后就是致命的一击。他们要是把中间的步骤除去,立刻拿武器解决,
才算真正是更为体面的行事。直接诉诸暴力有它自身特殊的规矩,这些规矩后来
发展为严格的法律系统和条文,凑在一起构成一曲最为庄严的闹剧——一座专门
敬拜愚昧之神的庙宇。一般的情况是,两个勇猛的人为了小事争执(比较大的事
件仍需要法庭解决),两人之中比较聪明的一个自然会让步,他们将同意各持己
见。事实告诉我们,无数不承认武士荣誉的一般人,都会听任争执自然发展。一
般人动武而使对方致命的比例,只是占厉行决斗之阶层的百分之一,在整个社会
的数目上恐怕还不到千分之一,这些人连打斗事件也是罕见的。
消除对荣誉的迷信
真正欣赏自身的价值,会让我们对于他人的侮辱漠不关心。但是如果我们无
法不憎恨他人的侮辱,少许的世故和教养会帮助我们隐藏愤怒,不失面子。只要
我们能消除有关荣誉的迷信(认为人一受侮辱,荣誉就告消失,只有以牙还牙,
荣誉才可望恢复),侮辱和贬抑他人就会像是输家取得胜利的一场打斗。这将会
像蒙惕(VincenaoMonti )所说的,“责骂人”好像是教会的游行,它总归是要
回到起点的。如果人们能这样看待侮辱,我们就无须粗口回骂,以证明自己没有
错。
荣誉与名声
名声和荣誉是孪生兄弟,像宙斯的孪生子波卢克斯(Pollux)和卡斯托(Castor)
一样,一个是不朽的兄弟,一个生年有限。当然,我所说的名声是最高级的,不
折不扣的那一种。名声是有多种的,有些名声只能维持一日。荣誉乃是有关每个
人在相似的情况下应有的表现,名声所要求的品质则无法期望每个人都能拥有。
与荣誉相关的品质,是每个人都有权赋予自己的,与名声相关的品质必须由他人
承认。我们的荣誉只能遍及于认识我们的那些人,而名声则一往直前,它到哪里,
哪里就有人知道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认为自己具有荣誉或操守,够资格具有名声
的人很少,只限于已获得异常成就的那一些人。
荣誉或操守一般都会获得公正的赏识,不致受到妒忌的攻击。这是因为每个
人都拥有荣誉或操守,除非有关人已被证明名誉扫地。但是名声要克服他人的妒
忌,靠争取而得的。颁发名声的仲裁庭的裁判,根本上都是对申请人有偏见的。
荣誉是我们能够也愿意跟他人分享的,名声却容易受到侵害,求名的人越多越不
容易获得。
名声虽然难于求得,一旦求得之后却很容易保持。在这方面,它又是跟荣誉
对立的,因为后者可以认定人人都本来具有。荣誉无须赢取,可就是不能够丧失。
这就是它的难处所在。只要一次不当行为,荣誉就会丧失殆尽。但是名声照理说
是永远不会消失的,因为借以赢得名声的功绩和作品不至于冰消瓦解。名声是伴
随立功者或创作者的,尽管他后来没有再做什么。那些会消失的名声只是虚假的,
或者说是名不符实的,只是出于一时的过分估评。
名声的本质
名声说到底不过是一个人与其他人相比而已。基本上,名声以性质而言是相
对的,所以只有间接的价值。一旦其他人都变得跟“名人”一样有名,他的名声
就完全消失了。绝对价值只可能是人们在任何情况下都持有的,这就只能是直接
的、就其人而言所具有的本质。所以,值得具有的是伟大的心胸或是伟大的头脑,
而不仅仅是有关的名声,导致幸福也由于个人的本质。我们应该重视的是那些能
赢得名声的本质,而不是名声本身。
人的本质就像是真正的基本的实体,名声是一种偶然,要是会影响到本人,
就主要因为它是一个外在的表征,能用来确认他对自己的看法罢了。光线未遇到
反射体,我们是看不见的:“天才”只有听到外面名声的喧嚣,才对自己有把握。
但是,名声不一定是“优越”的象征,因为我们能具有两者之一,而缺乏另一者。
勒与(Leasing )说得好:“有些人得到名声,另一些人却值得有名声而未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