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参阅本书第10 章(Ⅷ),第3 节,《商业、工业和金融资本主义》。
夺者,由政府帮助,在买卖的程序中剥削他们。
因此,谈到普鲁东的对偶问题生产和交换以及相应的对偶问题使用价值
和稀少性价值时,马克思同时否定了那对偶问题和综合的需要。普鲁东建议
一种自由和平等的买卖制度,马克思建议强迫的限额。前者是无政府主义:
后者是共产主义。
他们的区别一部分是在市场买卖的双重意义上。在马克思看来,市场买
卖本身是一种生产程序,通过这一程序,社会劳动力加上那比较新近的“地
点效用”(使用价值),直到商品到达最终消费者为止。在普鲁东看来,市
场买卖意味着讨价还价的能力,通过买卖,由于经济压迫的作用,能力强弱
不等的双方对于商品和货币的稀少性价值达到协议。在马克思看来,商品的
生产是为了交换——正如斯密、马尔萨斯和李嘉图的意思一样,他们辨别“生
产的”劳动,其产品最后是为了交换的劳动:和“不生产的”劳动,其产品
最后是为了生产者自家的消费。马克思利用了这种“生产的劳动”的意义,
使它在现代工厂和运输的制度下普遍化,在这种制度下,没有人消费他自己
生产的东西,而总是消费别人生产的东西,因此出产品不归它的生产者所有。
因此,马克思认为没有那种超出自家消费的剩余产品,像普鲁东把生产
者自己的生产过剩转变为一种卖给别人的剩余时所假设的那样。那产品现在
是“社会的”使用价值,不是个人的使用价值:社会的使用价值包括运输、
批发、零售和实际交货给消费者,运用一切社会劳动力,通过生产、运输和
实际交货把全世界结合在一起。①生产和交换(后者是实陈交货的意思)是同
一劳动的生产程序。在没有想到交换以前,生产不算结束,可是交换本身是
两种物质商品的两笔实际交货的劳动程序,包括那种仅仅对商品增加使用价
值的“服务”。
这是因为分工的原故。可是,马克思从分工得到共产主义,而斯密得到
个人主义。这两种情况都意味着和“交换”同样的东西。马克思说,“既然
预先设定不止单独一个人底帮手来进行生产,那就已经预先设定了一个全部
的、建筑在分工上面的生产,”①因此就是建筑在实际交货的交换上面。其他
的个人实际上是“共同劳动者”,如普鲁东效法斯密所提出的那样。可是,
他们不是普鲁东或斯密的那种自愿的共同劳动者,后者的合作在于他们的买
卖的交易。这种所谓共同劳动是强迫劳动者配合生产技术系统,结果各人的
劳动成为仅仅是一种世界范围机器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程序是在“交
换”的名义下相互交付所获得的使用价值。②因此,马克思说,“共同劳动者
们,各种不同的职业、分工以及分工内部已经包含的交换等等都有了。
他也就已经预先设定了交换和交换价值。”③
马克思怎样创立这种社会分工,从而消除了普鲁东的买卖,可以从他的
有名的价值公式图解里看出。④在这里他用黑格尔的方法,区别了“价值的实
① 马克思对于运输是否总是“生产的”,感到相当的疑难。可是,这是因为他没有那种比较新近的增加地
点效用(使用价值)的观念。
①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人民出版社1953 年版,第32 页,这是马克思对普鲁东的《贫困的哲学》的
答复。
② 这种观念被凡勃仑采取,作为“机器程序”。参阅本书第10 章(Ⅰ).《凡勃仑》。
③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前引版,第3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