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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未来性.3

作者:贺卫/伍山林 当前章节:15358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6:52

总收入的权利,将它们分配给我的雇工、我的债权人、我的房东和我自己。

然而,既然我不是单钝的个人,而是一种股份持有人和债券持有人的组

合,不仅是这样,而且也是一种一切职工和代理人以及一切出卖原料的人的

组合,既然我们这些人都期望从那业务机构的总收入中取得我们的报酬,作

为我们预期为我们机构服务的代价:那末,从我们的共同产品的购买者和机

构的债务人所得到的总收入,是我们的共同收入。这共同的收入通过各种交

易分配在各个人当中,每一笔交易当时造成无形体财产的债权人-债务人关

系,可是,每一笔交易的继续或再现,有赖于所有的人愿意参加。这种预期

的参加是无形的财产。

整个的是一种运行中的机构。它是全体参加者的一种共同的意愿,雇工

和经理愿意维持和经营那工厂:顾客愿意买,投资者和银行家愿意贷款,原

料供给者愿意卖,以及其他的人愿意参加。各个人可以参加和因此而取得报

酬的“权利”是自由和暴露的无形财产。可是,各人个别地因为他从前的服

务而获得报酬的权利是债务那种无形体财产,在这里机构是债务人。麦克劳

德叫它信用——是一种运行中的机构的价值。他把它看作在一点时间上的一

种静的经济量。实际上,在会计员编造他的常年报告的那一点时间,作为一

个运行中的机构的横断面,它确是这样,可是它是一种继续进行着的程序,

经过预期的一段时间。

从技术上来说,这种运行中的机构的价值,为了立法和行政管理的目的,

意思是指股票和债券的现在市场价值,在某一点时间:或者一种不列出证券

市价的计算法。这些表示预期的营业净收入(除去捐税)的现在价值。可是,

从经济上来说,运行中的机构的价值是全体参加者的全部预期收入的现在价

值,包括征税机关在内,这一切说明全部销货总收入的内容①。

三种道德的和法律的义务因而产生,有助于维持那种愿意的态度,从而

使机构能继续进行业务。履行和偿付的义务由所有的参加者自愿承担。这些

是“债务”的无形体财产。避免或不干涉的义务由局外人承担,包括国家在

② 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第294 页。

① 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第182—213 页。

内。克制的义务在外界干涉不可避免的地方由当事人承担,特别在独占事业、

公用事业或者工会规章问题上是这样。人们预期他们的契约都不会超越这些

范围,这种预期是无形的财产。这些预期的履行、避免和克制等权利和义务

构成无形的财产,并且在参加者可以自由参加或不参加的范围内,他们的愿

意或不愿意是“自由”和“暴露”的无形财产的道德的和法律的意义。

因此,那运行中的机构是无形体的和无形财产的连续,它们反复地被创

造出来,不断地发生和不知不觉地过去,麦克劳德把它们叫做特殊的信用和

一般的信用。特殊的信用是履行和偿付的义务。一般的信用是避免和克制的

义务——根本不是信用和债务,而是预期的买卖的交易中的自由和暴露。他

所谓特殊的信用是无形体财产。他所谓一般的信用是无形财产。考虑到时间

之“流”和时间的“经过”两者的区别,无形体财产是一种预期的时间的经

过,可是无形财产是一种预期的时间之流。

(7)从有形体的到无形的财产

这样,制度的组织给我们一种运行中的机构的观念,依据参加者在他们

对工作、等待和冒险的预测中所受的诱导而行动,服从一些限制他们的买卖、

管理和限额的交易的范围的通则。可是,技术的组织给我们一种运行中的工

厂的观念,工厂在工程师的指挥下,为最终消费者生产物品和服务,服从技

术效率的法则。两者是分不开的,可是,它们给我们两种不同的归结为不同

的社会哲学和政府概念的社会概念。一种是参加者的不断变动的资产和负

债,另一种是国家财富的创造中不断变动的入量对出量的比率。一种是有关

可以转移的权利和自由的所有权经济学:另一种是有关入量和出量的工程经

济学。一种是不仅分派份额,而且,更重要的是,使那机构继续周转进行的

计划。另一种是结果造成若干出产品,分给各有关方面。

老派物质的和快乐主义的学说的困难,在于它们正当公开拒绝业主的经

济学的时候,却不能不私下引进所有权的经济学。它们甚至曾把财富解释为

物资和物资的所有权。可是,它们的概念是静态的,没有通过交易来改变所

有权那种活动的方面。适当的研究方法是首先区别经济学的两种要素,确定

各自应得的地位,然后在一种集体活动的概念里把它们合在一起,这种概念,

根据习惯来说,似乎运行中的机构的观念可以满足它的要求。

这一点的主要关系不在于采取新的概念,而在于打破旧概念的双重意

义。这样,商品和财富从前具有所有权的财产权意义和技术的物质东西的意

义:“成本”这个名词具有所有权的支出的意义和技术的入量的意义,价值

这个名词具有所有权的收人的意义和技术的出量的意义。

过去几十年间在经济学说的改造中,往往只需要在基本概念上作很轻微

的变动,就可以从前一时代的静态的物质的和快乐主义的概念转变到二十世

纪的制度观点的活动的概念。费特在1907 年从奥国学派的效用概念改变到意

志观点的选择的概念,虽然表面上这是一种很轻微的变动,因为效用总含有

快乐和快乐的选择的双重意义,但这一变动却使他能采取活动的概念,从而

完全从庞·巴维克的快乐经济改变到现代以活动为研究对象的制度主义,尽

管他硬说自己坚持着他的心理学。他实在是采取了活动的心理学,这也是以

活动为出发点的无形财产的概念。①美国主要的数理经济学家费希尔也是这

样。他在1907 年,根据历史的传统,把财富解释为人类所有的物质的东西②。

这种定义,一经改变到活动的概念,结果产生了财富的矛盾的意义,既作为

增加出产,又作为限制出产。

我们已经说过这种矛盾的意义关键在于未能区别财产的制度和生产的技

术。如果把制度经济学和工程经济学区别清楚,就不会有这种使人迷惑的问

题。两种都是以活动为对象的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是人与人的关系中交易的

活动,可是,工程经济学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增加出产的活动。国家的全部

人力是它的全部活动的入量,全部对自然力的控制是从活动中产生的全部出

量。可是,制度方面的表现是为了分配和预测那出量而作的活动,这种活动

决定机构本身将继续运行或停止。

因此,社会的制度的组织是个人和机构的不断变动的资产和负债,它们

本身又是未来的经济诱因,引起工作、等待和冒险。买卖、限额、管理和预

测的制度,扩大、限制或停止入量和出量,或者把入量和出量转移到不同的

方向,或远近不同的各种未来时间。生产以前的买卖、限额和管理的交易的

组织,决定利益和负担的分配,并且供给诱因,使社会机构继续运行或不运

行。可是,社会的工程的组织是物理、生物和心理科学的进展,它使人类能

支配自然,这种支配自然的能力是否用来取得幸福或毁灭,将决定于全世界

种种制度的集体行动。两者是很不相同的,如果财产的意义仅仅是不活动的

有形体的财产。因此,我们用物资的出量和劳动的入量替代“物资”这个名

词①;用预期的物质出量和货币收入的无形财产替代有形体的和无形体的财

产。

(8)商品市场和债务市场

二十年前在费特的《价格的定义》那篇重要论文里②,哈德利是一百十七

个经济学家中唯一的一个,把价格解释为一种“权利”的价格。根据费特的

引文,哈德利说,“价格,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一种东西的数量,用来

换取另一种东西。价格,从商业的意义来说,可以解释为对一种东西或服务

的权利所交换的货币的数量。”③

费特所研究的只是物质的和快乐主义的经济学家,不是像哈德利那种制

度经济学家,他并且是在找寻一种他们可以同意的价格的定义,不管他们的

主观的或客观的价值学说或者货币的和非货币的学说。他所得到的定义是:

价格是在换取一种物品时付出或收进的另一种物品的数量。”

可是,显然麦克劳德的价格的定义和哈德利的相同。价格是换取所有仅

仅利所付的代价。它同样适用于商品市场和债务市场。

在商品市场上我递给你一本书,你就递给我一块钱。那是一种两重的肉

① 参阅费特最近的著作:《垄断事业的伪装》,1931 年版。

② 参阅本书上册,第297 页,《效率和稀少性》。

① 包括“劳务”在内。

② 费特的论文见《美国经济评论》,1912 年第2 期,第783—813 页。

③ 弗兰克·哈德利:《经济学,私有财产与公共福利关系的说明》,1896 年版,第70、72 页。重点是本

书作者加的。

体上的行为,它的意义和动物在相互帮助时的行动没有什么不同。可是,在

人类社会里,如果那本书不归我所有,我就不能合法地把它交给你,收取代

价。而且,即使在我可以合法地交给你的时候,我也不能使你成为那本书的

所有人,使所有的来人不得干涉,除非法律认为我的肉体上的行为中含有另

一种行为——一种心理上的“意志的行为”——我有意要使你成为所有人,

以及另一种心理的行为——你有意要成为所有人。然后法律执行,或者人们

预期法律会执行,那种两重的意志的行为。经济科学的对象是那种两重的肉

体行为呢,还是那种两重的心理行为呢?显然,肉体的行为是技术的,由体

力劳动的工人在所有人的指挥下实行。可是,心理的行为是所有权性的,实

际上通过法律的作用,转移所有权。

再说,我交给你那本书,你收受保存,可是不交给我那一块钱。法律现

在认为那本书的转移含有同样的、两个意志合一的同样的心理行为——我有

意使你成为那本书的所有人,你也有意取得所有权。可是,法律也认为同一

物质的转移中含有另一种物质的转移——这一次是一种预期的物质的转移,

把那一块钱从你手里转移到我手里,以及我的预期的受取那一块钱,有意使

它归我所有。经济学家们将怎样处理这一对两重的物质的行为呢?它们是同

样的物质的转移,和前例中所举的一样,可是发生了一种时间的间隔。

经济学家们在失望中认为没法处理,麦克劳德说,结果落得极端的混乱。

混乱的原因是由于有两种市场,“商品”市场和“债务”市场,以及“货

币”这个名词把商品的物质的意义带进了债务市场,然后由于类比,债务市

场也成为一种“商品”市场。但是铸造的货币,我们已经说过并且将要看到。

不是一种商品。它是一种偿付债务的制度②。麦克劳德本人,因为他的信用的

双重意义,未曾有效地区别商品市场和债务市场。在这个问题上,他信从了

一般流行的那种物质主义的错觉:银行家说他可以借给顾客的“货币的供给”

增多了,其实他们收进的只是顾客或其他银行家欠他的债务。顾客和投机者

问“货币价值”若干,其实他们的意思是,债务价值若干?

麦克劳德和其他的人也许可以避免了这种物质主义的固执的观念,假如

他们不讲比喻的“货币市场”,而代以真实情况,债务市场。甚至“商品市

场”,诚如麦克劳德说得很对,也不是交换商品的市场,而是交换商品的所

有权的市场。“货币市场”,也如麦克劳德所说,不是交换货币的市场,而

是交换债务的市场。

价格,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一种因为“报答”某种形式的合法控制权

的转移而付给的代价。它是对服务的“报酬”,或是立刻的报酬或是延迟的

报酬。这是权利和义务的让与的制度的意义,不是物质的交换的意义。

假如,麦克劳德有效地贯彻他把债务作为“可卖的商品”这一点线索,

不使债务的所有权和商品的所有权变成一样,而一贯地区别债务市场和商品

市场,他就会正确地说明现代企业,避免了双重计算。那就干脆有两种市场,

而不是在一种市场上作双重的计算。

证券交易所和货币市场是“债务市场”的两个车轮:大车轮,股票和债

券,看到未来的若干年,小车轮,银行贷款和存款,看到未来的若干小时和

① 克内斯后来把它作为有时间间隔的交换。克内斯:《货币和信用》。

② 参阅本书下册,第13 页,《债务的解除》。

若干日。虽然股票在法律上不像债券那样是债务,可是在经济上和法律上它

们在逐渐成为债务,因此似乎符合麦克劳德的“可卖的债务”那种说法。股

票是企业对股票持有人的“负债”,甚至股利也渐渐地被看作对股票持有人

的习惯和债务。连法律上也承认这一点,例如在依法管理的公用事业中,人

们用股票和债券的总价值以及现行的利息和利润率来计算公众(作为预期的

债务人)必须交付的代价,以便债券持有人可以得到利息,股票持有人可以

得到股利。“公众”是债务人,股票持有人以及债券持有人是债权人。在特

殊情况下,对股票持有人付给股利,正逐渐成为公司组织的一种法律上的责

任,差不多和依法必须对债券持有人付给利息一样。债券持有人只是优先债

权人,股票持有人是延迟的债权人。人们又采用了中间阶层,例如各种各样

的“优先股”,它们的地位在作为债权人的债券持有人和作为准债权人的普

通股票持有人之间。

即使在没有法律规定必须对普通股付给股利的地方,也发生了一种属于

投资者商誉的性质的经济制裁。在美国资本主义经常的通货膨胀时期内,董

事会不承认有什么必须发给股利和维持股票市场价值的道德的或经济的(更

不用说法律的)义务。可是,随着千百万分散的投资者的产生,以及由于全

部所有权的经营管理集中在极少数人的手里①,出现了公司组织的金融资本时

代,因为经济上有必要维持投资者的商誉,那些代表公司的董事会不得不采

取一种付给惯例的股利的政策。显然还需要一种法律上的责任——这种责任

已经在所谓“证券买卖取缔法”中开始,这一法令的目的是保障股票和债券

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证券交易所是把长期债务按照法律和经济制裁分别等级的市场,

从最受法律保障的债券,经过保障较差的优先股和许多种单纯的“权利”,

直到法律上保障最差但是主要靠经济制裁的道德债务,历史上称为普通股

份。

在这有限的范围之内,麦克劳德的预言对几种特殊的情况是对的,可是

并不一般地都正确,他把一切财产权利说成“债务”或“债仅”,把经济学

变成一套债权人一债务人的关系。只有在要求发给股利的经济的和道德的制

裁变成由法庭执行的法律制裁时,财产权利才能变成这种关系。可是,这不

可能实现。资本主义制度既需要股票那种无形财产,其价值决定于利润的多

寡,也需要债务那种无形体财产。①

可是,并不是说因此债务就应该称为商品。假如真把它们称为商品,我

们就只能说麦克劳德是在作比喻,而不是讲科学。他把债务和购买力混淆起

来。前者是无形体的财产,后者是无形的财产。

商品市场上的情况和债务市场上的情况相同。它们都是一种为了取得未

来的货币收入的市场,这种未来的收入麦克劳德称为“信用”。换取物质货

币的不是物质的东西——而是未来货币收入的所有权,这是从现在商品的所

有权里产生出来的,那商品被卖出去换取对未来货币收入的主权。麦克劳德

认为每一种预期是一种信用,商品信用被卖出去换取货币信用。可是,它们

不相同,因为一个是债务,一个是购买力。然而两者都是未来货币收入的预

① 里普利:《正街与垣街》,1927 年版;布鲁金斯:《工业所有权》,1925 年版;邦布莱特与米恩斯:《控

股公司》,1932 年版。

① 参阅本书下册,第166 页,《利润的边际》。

期。

这正确地说明资本主义企业家买进商品时,不是买进物质的东西——他

买进一笔未来货币收入的预期,这笔收入将由卖出那商品来取得。①银行家买

进企业家的债务时,他买进一笔未来货币收入的预期,这笔收入将在债务人

卖出商品、偿付债务时取得。按照麦克劳德的说法,他们都是买进一种信用。

因此,一个商品市场和一个债务市场在一起发生作用。这里的两种机能

是出产品的所有权和短期债务的所有权。在商品市场上,人们造成短期债务,

立刻在债务市场上卖出,交换银行的即期债务或存款。商业债务创造出来是

为了出卖,并且是因为能卖给银行才创造的。那末,商品和债务的唯一区别

在于被占有的和为了换取银行即期债务而出卖的对象。就债务来说,那对象

是债务市场上债务人将偿付的未来货币收入的未来合法控制权。就商品来

说,那对象是准备出卖换取未来货币的物质东西的未来合法控制权。商品和

债务市场都预期货币收入。两者都是对一种未来货币收入的权利,其中一种

是信用——无形体的财产——另一种是未来的利润——无形的财产。

两者的区别是两种价格的区别。一种是债务市场上短期货币使用的价

格。另一种是商品市场上购取所有权所付的交换价格。这种分别麦克劳德弄

不清楚,以致混淆了利息和利润。我们将根据他认为贴现和利润相同这一点,

进行研究。

(9)贴现和利润。

a.两种价格

“债务的单位,”麦克劳德说,“是要求对方一年后偿付一百镑的权利。用来购买

这债务单位的货币的数目是它的价值;当然,购买固定的债务单位所付的价格越小,货币

的价值就越大。可是,在‘债务的商业’中,通常不用购买债务的价格来估计货币的价值。

因为货币自然要产生一种利润,购买定期一年的债务所付的价格,显然必须少于债务本

身。价格和债额的差数是买进债务所得的利润。这种差数,或利润,叫做贴现。很明显的,

随着债务的价格的减少或增加,贴现或利润就增加或减少。在债务的商业中,通常总是用

贴现或货币产生的利润来估计货币的价值。因此,在债务的商业中——货币的价值和贴现

成正比例。这个定理包括商业的两个部门——货币的价值和价格成反比例,和贴现成正比

例。 在商品的商业中,货币的价值是指它能购买的商品的数量:在债务的商业中,它

是指买进债务所得到的利润或贴现。 利率或贴现率是在一定的时期内,例如一年内,

所得的利润的数额。”①

这两种价格,我们区别为短期价格或贴现,但不是利润:和交换价值,

或购买力。

b.两种制造品

“一个银行家,”麦克劳德说,“最初决不用现金买进票据。他买进票据(一种未

① 参阅本书下册,第198 页,《商业的供求法则》。

① 麦克劳德:《银行的理论和实践》,第1 卷,第57,58、59 页。

到期的债务),给予他的顾客一笔信用,按照债务的数目,扣去贴息,贷入他的帐户:这

是那顾客的一种行动的权利,他可以随时要求付款。就是说,他买进一种行动的权利,可

以在一个未来时间得到偿付,由于创造或发出一种行动的权利——来取即付的权利。”②

麦克劳德认为,因此银行家“不是需要贷出的人和需要借入的人之间的

居间者。事实是,银行家是一种商人,他的业务是买进货币和债务,通过创

造其他的债务。”

因此,银行家的利润不在于“他借入货币所付的利息和他贷出货币所取的利息之间

的差额。事实是,银行家的利润完全在于他由于超过现金准备额创造和发出信用所能获得

的利润。一个发出信用只交换货币的银行,从来没有利润而且不可能获得利润。只有在创

造和发出信用交换定期偿付的债务时,银行才开始获利。 银行和银行家的主要的和显

著的特征是创造和发出来取即付的信用:这种信用,人们准备它在市面流通,起着货币的

一切作用。因此,银行不是一种为了借入和贷出货币的机关,而是一种制造信用的工厂。”

c.商品价格和短期价格

未来的债务偿付的这种贴现的价值,是买进债务所付的价格;可是,贴

息本身是对方为了使用银行的货币而付给银行的短期价格。银行家“从无中

制造”他自己的即期债务或存款——一种“过期”的债务——作为货币使用:

他用这种债务买进顾客的定期债务,索取一种短期价格,作为使用他自己的

过期债务的代价。定期债务的价值愈到后来愈增加,由于短期价格的数目愈

接近到期愈减少。这种价值上的增加是麦克劳德的“利润”。

“一个买卖人,”他说,“以较低的价格向一个人买进货品,以较高的价格卖给另

一个人,从而获得利润。同样地,一个银行家以较低的价格向一个人买进一笔商业债务—

—就是,向他自己的顾客——以较高的价格卖给另一个人——就是,卖给票据承兑人,或

债务人。这样,银行家买进的债务,从他买进的那天起,价值越过越增加,直到还完为止。

因此它产生一种利润,并且因此是流动资本,和任何买卖人的店里的普通货品一样。”②

当然,在这里不能区别由于债务接近到期的价值上的增加,和由于贱买

贵卖的价值上的增加。后者是利润,从两件交易中得来;前者是贴息,产生

于一件交易。就两件交易来说,价格这个名词的意思是买价和卖价。就一件

交易来说,价格这个名词的意思是同一交易的开始和结束之间的贴现率。这

种贴现,我们为了显出两者的不同,称为“短期价格”。

麦克劳德对利润和贴现的混淆之所以可能发生,是由于债务的可以转

让。值务是从债权人——银行的顾客——手里买来的,到期时似乎是卖给那

顾客的债务人——承兑人。表面上由银行家谈判了两件交易;实际上只有一

件。

② 同上书,第325 页。

① 麦克劳德:《银行的理论和实践》,第1 卷,第326、357 页,词句先后轻重新排列。

② 同上书,第358、359 页。

这种错误见解的关键在于以前提起的那种谬论,所谓信用或债权现在就

存在,可是,债务耍等到偿付的义务到期时才存在。其实两者同时产生,银

行家所买进的是债务人到期偿付的未来义务。银行家不再谈判,这一次不须

和债务人谈判偿付。他只是主张他的权利。

这种情况使我们必须把我们对于买卖的交易的概念弄得更明确,区别“交

易的结束”和“谈判的结束”。谈判在交易达戍协议、所有权转移的那一刻

就结束。可是,那交易本身,直到以后履行和偿付都完成的时候,才算结束。

在现金交易中谈判和交易同时结束。在商品方面,不仅对商品的主权转

移,而且商品也交到。在货币方面,不仅在结束谈判时主权转移,而且货币

也交付。

这样,交易造成两种债务:履行的义务和偿付的义务。如果两者都立即

实行,谈判和交易就同时结束。可是,必须到两种义务都完成,交易才结束。

如果中间相隔一段时期,不到两种义务中的最后一种完成,交易不算结束。

如果那是偿付的义务,不到债务人偿付以后,交易不算结束。如果那是履行

的义务,不到服务完成或者物资交到和验收以后,交易不算结束。

因此,就土地或劳动偿债的长期债务来说,一件交易可以延长若干年,

可是,就货币市场上的短期债务来说,一件交易只延长几天。因此,交易确

实是一种创造的过程。它不是创造商品,而是创造一种经济量和经济状态:

必须到履行和偿付的债务解除,交易结束时,经济状态才从负债改变到自由。

因此,麦克劳德的表面上的第二次谈判,把债务卖给债务人换取债务人

的现金,并不是一种谈判——而是法律上义务的履行,它解除债务,从而结

束交易。银行家仅仅是“收取”应得的东西,为了证明偿付的完成,而把债

务人的债务的所有权还给债务人。

麦克劳德未能注意到一件交易的开始和结束之间的这种间隔时期,所以

可能认为贴现和利润是相同的。贴现是一种“短期价格”,为了预期的等待

的服务,在一件交易的开始和结束的间隔时期中等待:可是利润(或损失)

是以一种价格买进和另一种价格卖出的两件交易之间的差额。

可是,利润(或损失)也能从买进和卖出债务的两件交易之间产生,跟

买进和卖出商品的两件交易一样。商业银行以百分之六的贴现零星收进顾客

的票据,然后以百分之四的重贴现蠆批地卖出,获得一种利润。这里真实有

两个市场和两次谈判,一个零售市场和一个批发市场,因此有两件交易。那

商业银行在零售市场上以百分之六卖出他在批发市场上以百分之四买进的东

西。①

麦克劳德著述的时候商品经济学家还没有区别利息和利润。这种区别,

我们已经注意到,被隐蔽在“时间之流”的双重意义里。利润是在时间之流

中不同的点上进行买和卖的时候获得,而利息是在一段时期或“时间的经过”

中挣得,在这时间的两点以内发生无报酬的等待。

当然,麦克劳德对利息和贴现作了通常的区别。它们意味着同样的东西,

可是所不同的是关于两种计算的日期,把同一越过越增多的利息算作越过越

减少的贴现。预付本金全数,并且等待到年底,那种“利润”是利息。在预

付的时候就扣下利润,那种“利润”是贴息。①

① 这种区别直到后来四季威克才弄明白,参阅本章(I),第4(11)节。

① 麦克劳德:《银行的理论和实践》,第1 卷,第372 页。

可是,从数学观点来说,贴现和利息确实不过是计算同一利率的两种方

法,然而却有一点区别,产生于贴现和重贴现的办法,这种区别麦克劳德本

人也注意到。为了使用银行家的货币而给他的代价如果是预付的,预先扣下

利息,那就比较更接近麦克劳德的商品的代价的观念。银行家对于他的信用

的使用收取一种价格,而付出一种较低的价格给那重贴现的银行,为了使用

它的信用。

严格地说,它不是一种“价格”——而是一种比率,经过未来的一段时

期。未来的增值、或者“地租”、或者为了货币的使用而预期的利息,被折

合为一种现在的“资本化”的价格,就是贴息的数目。我们可以区别商品价

格和短期价格,从而保存麦克劳德的分别。商品价格是换取商品或证券的交

换价格。短期价格,或贴息,是先扣利息,为了货币的使用而预付的价格。

如麦克劳德所说,它们相反地变动,并且运用的范围比较广泛。例如,

债券的价格和购买债券所用的货币上的利息成反比例,可是债券的收益和金

融市场上货币的长期价格成正比例。货币的短期价格也是这样。短期商业票

据的价格和贴现率成反比例地变动,可是,贴现率是银行对购买票据需用的

货币所取的短期价格。

因此,债务或证券的价格是和商品的价格一样。它是为了换取债务而付

给的货币。可是,贴息是为了使用他买进的货币或信用而收取的价格。两者

相反地变动。这种短期价格的意义使得麦克劳德能发现怎样由英兰银行适当

地运用贴现率,控制黄金的输出和输入。

d.英兰银行

安哲耳曾说“麦克劳德是 第一个人在文章里看到贴现率是外汇率的

主要决定因素之一,可以巧妙地加以运用,纠正外汇的情况。关于这方面的

见解,人们通常归功于戈申,其实他在六年后方发表他所研究的问题。”①

戈申的著作写在英兰银行已经实行麦克劳德的理论以后,他“不是故意

地想要做什么新奇的事情。”可是,麦克劳德曾经说过,现金外流的主要原

因是三重的,“国家的负债,纸币贬值,任何两国之间贴现率的差额超过输

送金银的费用。”麦克劳德也“十分接近”于“根据银行准备金和贴现率的

变化来解释货币和价格的短期关系,”这种解说后来由西季威克于1883 年给

予“完全的和明确的形式,”并且由马夏尔于1888 年予以更完备的补充。②

麦克劳德形成他的运用贴现率并从而调节黄金外流和国内物价水平的理

论,是通过他的“债务的制造”和英兰银行的国家利益(不是为了私人利润)

的理论。私人利润可风由债务的“制造”来获得;可是,当私人利润引起黄

金外流时,英兰银行的国家责任就必须抵抗或消除这种利润。

首先麦克劳德必须澄清那些认为钞票和银行存款不同的混乱的观念。

1844 年的银行条例就是由于这种观念的混淆而产生的,这一条例把英兰银行

分为两部分,专管钞票的“发行部”和专管存款的“业务部”。在发行部里,

按条例的规定,钞票的发行(超过法定的一种原始发行额以外的发行)必须

① 安哲耳:《国际价格论》,1926 年版,第138 页。

② 同上书,第117、118、138 页。这种贴现和阶格的关系直到1898 年才由威克塞尔予以充分的说明。参阅

本书下册,第245 页,有关威克塞尔各点。

自顾客存入等额的黄金作为保证,方能办理。钞票已经被认为是一种有关公

众的重要问题,可是银行存款在条例里被认为是银行和顾客之间的一种完全

私人的甚至秘密的事件,政府不应该干涉。

可是,麦克劳德认为,从法律上和经济上来说,钞票和银行存款属于完

全相同的性质。在法律上,它们都是一种即期债务,由银行创造出来作为货

币使用。银行存款和钞票同样是一种货币的“发行”,因为它们都是一种债

务的“制造”,这种债务都是即期的,来取时即用黄金支付。在经济上,它

们的影响完全相同,因为同是为了随时提出黄金,以供输出。

存款,麦克劳德说“不过是伪装的钞票。它们只是一种庞大的信用的上层建筑,建

立在一个比较小的金银的基础上:完全和纱票的发行一样。 这种表面上的存款,不是

若干现金,而是信用,或者行动的权利,由银行创造出来作为他们用来买进现金和票据的

价格,这些现金和票据列在另一面作为资产。银行存款的突然增加,实际上不过是一种信

用的膨胀,和钞票的突然增加完全相同。 因此,这种存款的减少不是现金存款的减少,

而是信用的收缩。”①

1844 年银行条例的结果证明了麦克劳德预先所说的话不错。按照条例的

规定,如果黄金从发行部提出,输出国外,银行就按提出的数目减少它的钞

票。这样做的理论是,这钞票的减少会引起国内商品价格的低减,使输出商

品比较输出金银更为有利,因而制止黄金的外流②。可是,银行条例在业务部

留下了一个“漏洞”。人们可以从业务部提取黄金来输出,只须开出支票要

求付予黄金,就可以办到;虽然黄金在流出国外,钞票的发行额并不会减少③。

他说,“实陈上那只船有两个漏洞。条例的制订者只能看出一个;他们只防

备了一个:结果非常惊诧地发现那只船由于另一个漏洞在很快地下沉,这个

漏洞他们忘却了”。④在1847 年的危机中银行条例不得不“暂时停止”,以

便准许英兰银行发行钞票超过从发行部提往业务部的黄金的数额,借此解救

企业家和其他银行家的困难,使他们免于“整个毁灭”①。

按照麦克劳德的看法,困难在于那流行的理论,所谓“黄金只输送出去

偿付由于销售货物而产生的差额,因此当这种偿付完成的时候就一定会自动

地停止。可是,这是一种极端错误的见解。”

“ 如果伦敦的贴现率是百分之三而巴黎的贴现率是百分之六,这种情况的简单

的意义是黄金可以在伦敦按百分之三买进而在巴黎按百分之六卖出。可是两地输送的费用

不超过百分之二分之一,结果,这一番买卖可以有百分之二又四分之一或百分之二又二分

之一的利润可得。 当贴现率相差很大的时候 在伦敦的人开出由他们的巴黎代理人

付款的汇票,专门为了在伦敦卖出换取现金,然后他们把现金汇往巴黎,在巴黎再以百分

之六卖出。很明显的,只要贴现率上的差额存在,这种外流就不会停止。再则,巴黎的商

人立刻把他们的票据寄到伦敦去贴现,并且当然把现金汇给他们。 阻止这种外流的唯

① 麦克劳德:《银行的理论和实践》,第1 卷,第329—330 页。

② 同上书,第1 卷,第412 页。

③ 同上书,第2 卷,第342—343 页。

④ 同上书,第2 卷,第343 页。

① 麦克劳德:《银行的理论和实践》,第2 卷,第170 页。

一方法是使两地的贴现率相等。”②

他陈述了这一般的原则,从此以后人们一直采用:“当任何两地的贴现

率的差额超过两地间输送金银的费用时,金银就会从贴现率较低的地方流往

贴现率较高的地方。”③

关于这一原则,他说,“不管这种原则在商人中多么熟悉,我们发现它从来还没有

被人载入任何商业的书籍,并且肯定从来没有在通货的讨论中被显著地提出来,作为逆势

汇兑的一种原因,和国家的负债或者纸币的情况完全无关。”

那末,当黄金外流时这种贴现率应该怎样提高,黄金内流时,贴现率怎

样降低呢?能把它留给银行家的私人竞争去解决,听任他们各自和顾客订立

私人合同,追求自己的利润吗?英兰银行的董事们曾提出争辩,认为贴现率

是他们本身和业务顾客之间的私事,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在追求利润。可是,

麦克劳德指出,竞争使银行家的数目“增加得太多”,以致在贴现率应该提

高防止黄金输出时,降低了贴现率①。再说,“商人的利益总是尽可能取得便

宜的供应。”②英兰银行,由于习惯的发展,已经成为各地银行的黄金准备的

仓库,因此在黄金流向国外时,它的贴现政策必须控制其他银行的政策。因

此,他说,英兰银行的董事有责任在紧要关头预先采取行动,不仅要不顾他

们自己的眼前利益,而且要不顾广大商业界和其他银行的眼前利益,才可能

保全国家的黄金准备,不让它受到损失。英兰银行的私利必须服从它对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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