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劳动痛苦、劳动力、省免的劳动
在关于“劳动”的重要性方面,斯密比洛克前进了一步。他不仅说财产
的权利是由自由劳动者对自己的产品的权利而来,像洛 克那样,而且他给了
劳动三种他认为相等的意义,可是,这些意义后来把经济学家分成三派,讲
“劳动力”的李嘉图一马克思派、讲“省免的劳动”的凯雷-巴斯夏派和讲劳
动痛苦的新古典派。
这三种意义在他讨论商品的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的那有名的一章里,可
以看到:
“一切物的真实价格,即欲得此物的人真实负担的费用,亦即获得此物的辛苦勤劳。
一切物,对于已得此物但愿以之出售或交换他物者,真正值得多少呢,那等于因占有其物
而能自己省免、转加在别人身上的辛苦勤劳。自身作成的货物,固由我们自身的辛苦而得;
以货币或货物购得的物品,亦由劳动购买。此等货币或货物,使我们能够免除这种辛苦。
它们含有一定量劳动的价值,依此价值,我们可与其他在想像上含有同量价值的物品交
换。劳动是第一价格,是原始的购买货币。世间一切财富,原来都由劳动购买,非由金银。
所以,一物,对于已有此物但愿以之交换新物者,所值恰等于这物所能购得的劳动量。”
①
既然劳动的痛苦(辛苦勤劳)、劳动力和省免的劳动这三种意义,斯密
认为是相等的,其中的任何一种可以用作他的价值的尺度。斯密没有接受休
谟根据稀少性的对财产的解释,又否定了一切形式的对供给的集体控制,认
为那是重商主义的人为的价值,于是他在劳动的痛苦中找到了一种限制产量
的自动的原则。痛苦是他对稀少性的人格化。
伊利·哈勒威提出一种伦理的原因,说明斯密何以把价值解释为劳动的
作用,而不是稀少性的作用。②他说:布芬道夫说过,一件东西的价值是由于
它能满足欲望,它的价格却是由于稀少性的作用。斯密的老师赫契森教授说
过,价值是由于产生快乐的能力和取得的困难,后者他认为和稀少性相同。
我们注意到,假如用后来边沁派经济学家的精确的名词来说,这些意义一定
会被说成效用和稀少性。可是,我们也注意到斯密所仿效的是洛克。洛克心
目中有着一种“财产是权利和自由”的法律上的财产论,和1689 年革命以前
英国君主的专制权对立。他用劳动力的生产力学说为这种权利辩护,又用劳
动痛苦的理论作为对罪孽的惩罚。
斯密同意这种“自然的和不可侵犯的”财产权利,可是我们应该注意,
他把价值解释为劳动痛苦的作用而不是稀少性的作用,就是把稀少性人格化
为这个劳动的痛苦,等于赫契森的“取得的困难。”劳动痛苦是一种能使那
感到痛苦的劳动者立刻了解的东西——他感觉不到稀少性,也感觉不到他的
劳动力——他感觉到劳动的痛苦,这痛苦随着天然责源的稀少而加重,随着
丰裕而减轻。如果稀少性是哲学家的回想,痛苦却是人类的感觉。
① 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第1 篇,第32-33 页。很有意义的是乔治·西默(《货币的
哲学》,1900 年版)也依据与自然“交换”的同一思想。这种思想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的威廉·配第;参
阅帕尔格雷夫:《政治经济学词典》。
② 伊利·哈勒威:《哲学中激进主义的形成》,共三卷,1901 年版,第1 卷,第172 页。
斯密的劳动的两种意义①,“痛苦”和“力”,后来成为马尔萨斯和李嘉
图两人分歧的根据。马尔萨斯采用斯密的“劳动痛苦”,李嘉图采用斯密的
“劳动力。”②它们是同一个稀少性的人格化的两种意义——主观的和唯物的
意义。可是,这种分歧在马尔萨斯和李嘉图以后的一百年中大大地发展了。
那“力”的唯物的意义变成控制自然的“力”,后来被马克思采用了,结果
引起俄国的革命:另一方面,我们将发现它只产生那没有被人格化的“效率”
原则。那主观的意义“痛苦”,在斯密和马尔萨斯手里,是价格的人格化;
后来的经济学家用货币——斯密的“名义”价值——代替“劳动”时,货币
变成不是付给自然的代价,而只是一种被解除了人的关系的购买力,支配和
换取别人的服务,最后归于制度的原则,作为稀少性的尺度。
既然斯密在他对劳动的人格化中差不多包括了后来一些学派据以备树一
帜的各种概念和原则,我们在分析斯密的“劳动”的意义的时候,就必然要
预先说到他们的理论。惠特克曾指出,早期的“劳动”经济学家混淆了价值
的根源、价值的调节者和价值的尺度这三种观念;他所作的区别一部分是根
据维塞尔的意见,认为亚当·斯密把两种相反的理论,一种哲学的和一种经
验主义的理论,放在一起。①然而,斯密的“哲学的”见解并不是哲学,而是
人格化。它的实质是人格化劳动和自然;这种人格化支配了他的经验主义的
见解,认为欧洲经济政策的实际历史的发展完全和“自然秩序”相反。那人
格化的自然秩序,一定会在历史上依照一种神圣理性的原则,完成它的任务,
这神圣理性的意旨是物资丰裕和人类幸福;他的著作中所谓经验主义的和历
史的部分,是为了要说明人类怎样由于集体的行动,颠倒了自然秩序。他的
所谓“归纳”法不是归纳的。那是搜集若干证明来表示人类违反了事态发展
的自然顺序。“自然”从自由、安全、平等、财产开始。可是,人类从奴役、
不安全、不平等和个人受集体行动的控制开始。
斯密对劳动的人格化也是这样。劳动被想像为和仁爱的自然进行一种交
换,自然跟人类在一起工作:然后劳动者彼此交换他们的产物,不是按照自
然秩序,而是在集体行动的规则下进行,破坏自然秩序。因此,他对劳动和
自然的人格化,是把我们所讲的买卖、管理和限额的行为都人格化了,可是
不包括任何的集体行动,他认为集体行动是人为的,和自然相反的。这些人
格化就使他的理论成为一种人对自然的关系的经济学,而不是人对人的关
系。
因此,斯密的“价值的根源”是个人的人的意志在处理一个慷慨的神的
意志所供给的物资:他的价值的“调节者”是神的统治规定一种处理自然和
人类所必须遵循的法则,这种法则一定会实现的,假如不是集体行动用它的
业务规则代替了自然秩序;他的劳动,作为价值的“尺度”,是一种本来可
以稳定的尺度的人格化,假如不受到货币和集体行动的干扰。
根源、调节者和尺度这三种观念不可能分开,因为,如果要对一种根源
或调节者从数量上加以说明,只能用计量的标准来说。现代自然科学已经放
① 斯密的第三种意义“省免的劳动”,在1837 年变成凯雷对稀少性的人格化。参阅本书第8 章(VI),第
3(2)节,《服务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