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他以前是戈森(1854 年),哲逢斯(1871 年),在他以后是独树一帜的瓦尔拉(1874 年)。
② 实用主义,形态心理学,制度经济学。参阅赖兴巴赫、汉斯与艾伦:《原子与宇宙》;《现代物理界》,
关于近来人们要合并微粒和光波理论的努力。又参阅怀特海:《观念的冒验》,1933 年版,特别是第9 章,
论《主观和客观》。
改造,以便研究和了解那否则就无法处理的外界活动的复杂性。红色据说是
由每秒四百万亿次振动组成的,紫罗蓝色是由每秒八百万亿次振动组成的。①
我们看见红色,可是那不过是我们给予世界的机构中某种重复现象的意义,
这种重复根本不是红的,因此那不是一个摹本。它可能意味着一件杀人案,
或是可能意味着一朵玫瑰花。它是我们对已经发生的事情的论断,或是对将
要发生的事情的预期,一切基于经验、重复、记忆以及我们在发生这件事上
面的利益。它是我们给予每秒四百万亿次振动的一种特别的意义。各种天然
的事物、有关人性的事物、以及有关我们自己的主观观念和感情的事物,都
是如此。我们的知识不是模仿的复制品,而是,在理智方面,确实由内心创
造的观念:在感情方面,是那使观念和感觉发生关系的意义。在权衡选择方
面,这是评价,在意志方面,这种评价是行动和发生交易关系。
因为,“意义”这个名词是一种观念的名称,是我们用来表达经验的个
别部分和整个经验之间的关系的一种公式;所以它说明一种和情感及情绪分
不开的东西。当情绪就要开始变成行动的时候,我们称它为价值,就是,客
观地归于外界事物的相对重要性,在我们和自然世界,以及我们周围其他的
人交往中实际显出来的重要性。
这意味着“意义”含有预期的意思。“意义”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不仅是
一个观念的所谓内容——它意味着观念所引起的预期。洛克的“观念”只是
外界进行的事情在内心印上的副本,由内在的一个纯粹理智的心灵对它发生
作用,而“意义”这个名词却意味着那些观念对于目前或以后的行动的重要
性。
在这一方面,“意义”这个名词表示评价、选择和行动的一个分不开的
方面。洛克的所谓“价值”完全指一种外在的性质,就是存在于外物之中而
反映为一种内在的“观念”的使用价值。可是现代的习惯用法正在把名词“价
值”变成动词“评价”,评价就是由目前或者预期的事件引起的意义或者对
相对重要性的感觉。所以意义和评价彼此分不开,一个着重在内心,另一个
着重在外物,两者属于同一意志作用,这种意志作用影响周围的世界,同时
又受世界的影响。
因为,意义与评价是和选择不可分的,选择是人们认定的意义和价值的
外在的证据。洛克的“力”的观念给了他很多困难,他在第二版里加以修改。
①原因是明显的。他把作为一种内在的被动机构的心灵,和作为一种外在的主
动机构的世界分开,这样就使“力”这个名词对他不能有任何有意志的意义。
他只看到一种推动外界事物的内心的物理过程,就像他看到推动其他事物的
其他对象一样。这样,“意志”就变成类似光、或热、或化学作用的东西,
使他无法容纳在几个对象之间进行选择的那种观念。选择的观念在自然科学
里根本不发生,并且它在最近这三十年中才成为一种新经济学说的基础。实
际上,洛克在讨论“力”的时候绝口不谈选择的现象。在他看来,选择只和
快乐与痛苦的观念发生关系。假使他对于心理学不应用内省法而应用实验
法,象他和他的同时代人物对于物理学那样,那末,他关于意志的解说就不
会采取一种物理的类比,而可能看到“意志”——他的“力”的观念——是
一种反复地对当时实际上可能获得的最好的对象进行选择和采取行动的程
① 琼斯·吉姆斯爵士:《环绕我们的宇宙》,1929 年版,第10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