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参阅本书第9 章(IX),第3 节,《关键的和一般的交易》。
Ⅱ.真实的和名义的价值
以上的讨论是为了说明所有的商品经济学家,无论是古典的客观派或是
快乐主义的主观派,都默认财产制度,作为他们在财富的定义中的出发点,
结果产生了马克思和普鲁东的革命派以及稀少性和效率的混淆。如果改用“活
动”来说,财产的概念,包含它的买卖的交易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自由和
暴露,就是稀少性的意志的一面;物资,包含它的管理的交易关系,就是效
率的意志的一面。一种同样的意志的和物质的混淆贯串在真实价值和名义价
值的意义里。区别的关键在于什么东西被认为重要或不重要,以及当一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