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应付竞争”不得认为非法。
在这种准许应付竞争或者甚至准许企图应付竞争的情况下,一个竞争者
的独行其是的行为,比依照别人所遵守的惯例和价格行事,在经济上甚至会
对他自己更加有害。根据这条附文,一切小竞争者“追随领袖”不算是不合
理的贸易限制——那领袖取得领袖的地位或者由于具有威信或者由于具有经
济实力,能把价格跌到小竞争者不能生活的程度。因此,集体买卖能力的经
济的强迫性的制裁已经越来越有效力,那使不依靠法人组织形式,而仅仅运
用稳定的方式。
由于加强他们的买卖能力而引起的其他办法,是统计预测那种新的更精
确的方法,用这种方法个人可以更及时地和他们的竞争者一致行动,抑制或
扩充生产。买卖能力的原则获得广泛的普遍的接受,这一点表现于保护税则
已经差不多完全没有人反对,以及普遍地代以互利互助,通过互利互助,农
民让制造家的买卖能力获得保护,换取对农民的买卖能力的高度保护。同样
地,自然资源的保存可以有更多的人对它感到兴趣,如果人们了解新土地的
开发或者新矿山和新油井的开采,减低自然资源的占有者的买卖能力。
还有其他的情况可以谈到。联合一致的买卖能力,连同它的经济压迫的
制裁,发展到显著的程度,其内容的复杂和范国的广阔,超过以前人们所害
怕的有暴力为后盾的政治权力,因为它实际上控制国家。实在,国家成为买
卖能力的工具之一,或者由于它自己的直接行为,或者由于它所准许的一致
行动。通过这种政治工具的运用,争取买卖能力的斗争达到显著的地位。根
据自由、平等、自利心、个人财产和竞争机械论的前提,用演绎法推论出来
的自由竞争和放任主义的经济学说,让位给实用主义的学说——无论如何,
合理使用那份由个人、阶级或国家平均地或不平均地分享的买卖能力。
这些有关联合一致的买卖能力的学说,针对着不公平的差别待遇、不公
平的竞争、不合理的阶格、以及制造家、农民、工人、商人、银行家或其他
的联合组织的买卖能力的不平等待遇、等等经济的、法律的和伦理的问题。
这些由于买卖能力的新地位而发生的问题,近年来使得高级法院空前地注意
有关价格、价值、惯例和交易的经济、法律和伦理的学说。①
① 约翰·戴维森:《议价的工资理论》,1898 年版,是构成买卖能力学说的第一部著名精辟之作。历史学
派和制度学派的经济学家对这理论作了进一步的发展。参阅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
Ⅶ.李嘉图和马尔萨斯
在斯密以后,从马尔萨斯和李嘉图起,经济科学开始十九世纪的意见冲
突,终于造成现今的稀少性和效率的区别。马尔萨斯和李嘉图是亲密的朋友,
可是他们在每一点上意见不同。十九世纪政治经济学从滑铁卢战役后那一段
萧条和失业时期内他们的谈话和著作中发展起来。
马尔萨斯曾被人们认为头脑不清;李嘉图曾被称为经济学里的最伟大的
逻辑学家。可是,马尔萨斯之所以头脑不清,是因为他发现政治经济学是一
种极其复杂的和矛盾的科目。李嘉图之所只很有逻辑是因为他避免复杂的部
分,假定了一种单一的极其简单的原则,从这一原则可以推论一切。然而他
的原则并不简单。它包含物资和所有权的矛盾。古典派经济学、共产主义经
济学、工团主义经济学、单一税经济学,都是从这个矛盾中推论出来的。困
难的问题是方法——怎样用一种简化的方法把马尔萨斯的复杂性和李嘉图的
逻辑结合起来。各人都是一位具有新见解的天才;可是各人的见解都受了他
们惯于假设的不同的社会哲学的影响。马尔萨斯是一位牧师、人道主义者,
因为他的时代的穷困和失业而感到痛苦。李嘉图由于在证券交易所巧于经营
而成为百万资本家。马尔萨斯是有神论者,李嘉图是唯物主义者,他们从相
反的角度看同样的事物。
他们的分歧发源于他们的地租学说,扩充到他们对价值、供求和失业问
题的理论。两个人差不多同时发现各人的地租理论,可是,马尔萨斯在1815
年发表他的理论,而李嘉图在1817 年发表他的相反的理论。然后,马尔萨斯
于1821 年在所著《政治经济学原理》中予以答复。他们各人在同时代讨论这
个问题,李嘉图1816—1823 年致马尔萨斯的书信可以证明①。
他们的地租理论可以区别为马尔萨斯的“级差丰裕论”和李嘉图的“级
差稀少性论”。它们结果实在是一样。可是,它们对供给和需求采取相反的
见解——这种见解直到今天仍然存在。李嘉图的理论,经过马克思和工程师
泰勒的手,变成了科学管理的效率论,经过亨利·乔治的手,变成了单一税。
马尔萨斯的地租学说,经过心理经济学家以后,在克拉克手里成为他的特殊
生产力论。
马尔萨斯的地租学说是由斯密和魁奈的学说引起的,诚如马尔萨斯所
说,他们赋予地租一种垄断的性质。②可是,马尔萨斯的兴趣在于维持对小麦
的保护税则,有利于农业和地主,而季嘉图的兴趣在于免税输入小麦,以便
减低制造家生产的工资成本。
马尔萨斯因此区别了三种垄断:人为的垄断,像一种专利品;自然的“全
部的”垄断,像法国的某些葡萄园:局部的垄断,“相当地适用于地租”①。
马尔萨斯说,土地的稀少不足以说明原料品的高价格。这种高价格必须
根据人口的原理来解释。地力生产的生活必需品多于维持土地上从事劳动的
人所需要的数量;这些必需品具有从他的人口论推论出来的那种特殊的能
力,能“比照所生产的必需品的数量,产生若干的需求者。”
① 马尔萨斯:《地租的性质与发展》,1815 年版;《政治经济学原理》,1821 年版;邦纳编:《李嘉图给
马尔萨斯的信》,1887 年版;麦卡洛克编:《李嘉图著作集》。
② 马尔萨斯:《地租的性质与发展》,第3—7、15—16、20 页。
① 马尔萨斯:《地租的性质与发展》,第8 页;重述于马尔萨斯:《政治经济学原理》,第110 页。
地力的这些特质因此和一切人为的或完全自然的垄断的性质不同,因为
后者自己不创造需求,而地力却自己创造。因此,垄断者所得的价格随着丰
裕而减少,随着稀少而增加,因为“需求是在生产以外的,和生产本身不发
生关系的。”可是,“就严格的必需品来说,需求或需求者的存在和增加,
必须决定于必需品本身的存在和增加。”因此,食粮和其他必需品超过生产
成本的高价的原因,“在于它们的丰裕,而不在于它们的稀少,”并且,因
此“跟人为的 和自然的 垄断所引起的高价根本不同,”后者的原因
是稀少而不是丰裕。
马尔萨斯根据这一重大的区别,提出问题,他问:是不是地租不是一种
垄断、或者名义价值、或者仅仅一种移转,而“相反地是一种显明的指标,
表示上帝赐予人类的一种最难估量的土地的特质——它能维持比耕种土地所
需要的人数更多的人?”②
马尔萨斯承认了一个第三种特殊性质,也是从他的人口论引伸出来的—
—比较肥沃的土地的“比较稀少性”或者“局部的垄断”。这是由于人口的
扩张而起,人口扩张使人们不得不耕种到生产力较差的土地。他说:
“肥沃的土地丰裕的时候,当然没有人会向地主缴纳地租。可是 土壤和地点的
不同,在任何国家,都必然会存在。 资本的积累超过了可以在最肥沃的土地上适当使
用的程度,超过了最有利的地点所能吸收的程度,必然要减低利润;同时人口增加超过生
活资料的增加,经过一定的时期,必然要减低劳动的工资。”结果,“生产的费用将因此
减少,可是生产物的价值,就是它所能支配的劳动的数量,以及谷物以外其他劳动产品的
数量,不会减少而会增加。”①
因此,对于最后耕种的一部分土地不会缴纳任何地租,虽然这部分土地
上的工资和利润都低。可是,既然食粮的价格(依据在交换中“支配”劳动
的能力计算)已经增加,这种价格由比较肥沃的土地的耕种者收入,他就或
者向一个地主缴付地租,或者不再做“单纯的农民”,而变成既是地主又是
农民,“一种很普通的双重身份。”
然而,即使地主们在地租的名义下取得的这些“局部的垄断”,“既不
是一种单纯的名义(稀少性)价值,也不是一种不必要地和有害地从一类人
转移给另一类人的价值,”像在全部的垄断中那样。它们是“全国财产的全
部价值中最实陈和最必要的一部分,由自然法则安排在土地上,不管那土地
归谁占有,不管所有人是地主、君主或是耕者。”②
这样,马尔萨斯根据稀少原则说明人为的和自然的全部的垄断,他说明
地租的部分的垄断,却根据一种极差丰裕的原则:级差的丰裕只应用于地力。
地力创造人口,可是垄断不创造。他的人口原则用来说明食粮的高价系由于
不得不趋向较低的耕种边际;可是上帝的恩惠却说明了比边际土地较好的土
地上所缴付的地租。
李嘉图读到马尔萨斯的地租理论以后,马上就写信给马尔萨斯说:
② 同上书,第12—16 页。
① 马尔萨斯:《地租的性质与发展》,第17—18 页。
② 同上节,第18—20 页。
“我认为 地租决不是一种财富的创造;地租总是已经造成的财富的一部分,人
们享受地租必然会影响资本的利润,可是并不因为这点就对公共利益不利。 那些主张
谷物自由贸易的人的理由至今还仍然有力,既然地租总是从资本的利润中抽出的。”①他
又写道,“地租总是一种财富的移转,决不是财富的创造——因为在它作为地租付给地主
以前,一定先构成资本的利润,其中一部分付给地主,只因为有人耕种了质量较差的土
地。”②
因此,马尔萨斯利用农业中报酬递减的事实,使地主的利益和公共的利
益在维持较大的人口这一点上趋于一致,而李嘉图后来(1817 年)在著作中
使
“地主的利益 和消费者与制造家的利益总是对立的。 所有的人 除了池
主,将由于谷物涨价而受到损害。地主和公众之间的交道不像贸易上的交道那样,卖方和
买方可以说是同样获得利益,而是损失完全在一方面,利益完全在另一方面。”③
同时,李嘉图着手创立他的价值和地租的理论,要能配合他自己和马尔
萨斯的这种分歧。他不得不发明一种新的“地租”的定义。他区别了土壤的
用得尽的能力和“原有的和不灭的”能力。用得尽的能力不是马尔萨斯假设
的神对人的无代价的恩赐——而必须由构成土地改良的那种同样的劳动加以
补充或恢复。用不尽的能力似乎是像那些法国的葡萄园那样,它们的地力需
要补充恢复,可是它们的日光、地形和地点是用不尽的。地租应该适用的只
是这些用不尽的能力;这些应该认为是马尔萨斯的所谓“局部的垄断”。两
者的区别在于马尔萨斯认为地租是对神造的地力的一种报酬:可是季嘉图认
为土地生产力是人造的,它的报酬是利润和利息。可是,李嘉图的地祖不是
人造的。
因此,李嘉图认为,马尔萨斯在价值论上是错误的。他的价值论实际上
是当时“流行的”观念,把价值的起源放在消费者的欲望里。可是,现在李
嘉图把它的起源放在劳动的努力里。所以马尔萨斯以商品在交换中支配劳动
或货币的能力为价值的尺度;可是李嘉图认为价值是生产商品中物化的劳动
成本量。马尔萨斯的地租以它所能支配的货币或劳动量为尺度;李嘉图的地
租以它的生产所费的劳动量为尺度。李嘉图说,那流行的观念混淆了价值和
财富,并且
引起那矛盾的说法,所谓“减少商品的数量,也就是减少人类生活的必需品、便利
品和享受品的数量,可以增加财富。”可是,如果你“把效用的数量 亚当·斯密所谓
使用价值的数量增加一倍,”你并“不使价值增加一倍,如果它的生产所需要的劳动量并
不较多。”然后他继续说,“一国的财富可以用两种方法来增加: 使用较大一部分收
入,来维持生产的劳动,那不仅会增加全部商品的数量,而且增加它的价值;或者,不增
加所使用的劳动的数量,而使原有的劳动提高生产力,这样将增加商品的数量,可是不增
① 《李嘉图给马尔萨斯的信》,1887 年版,第59 页;《李嘉图著作集》,第243 页。
② 《李嘉图给马尔萨斯的信》,第155 页。
③ 《李嘉图著作集》,第202—203 页。
加商品的价值。”①
李嘉图在这里对一方面“价值”和另一方面“效用”、“使用价值”及
“财富”所作的区别,曾使某些狸济学家感到不安,以致他的“价值和财富”
那一章似乎混淆不清。可是,麦卡洛克却认为这种区别是李嘉图对经济科学
的一项重大贡献,我们认为人们一般地也承认这一点。实陈上那是作为私人
资产的财富(不是公共财富)和作为生产的劳动成本的价值(不是在交换中
支配劳动的能力)之间的区别。
“这区别的发现,”麦卡洛克说,“在以前几乎无法了解的神秘问题上放出了一片
光明。 洛克和斯密的研究为财富的生产所做的工作,李嘉图的研究把它放在财富的价
值和分配上面去做。”①
李嘉图在这种分析中企图达到的目的,是价值作为使用价值和稀少性价
值的一种倍数的意义。可是,他的稀少性价值是自然对劳动的生产力的抗拒,
而以前价值的意思是消费者的欲望。他认为,按照亚当·斯密的意思,“使
用价值”是指效用;它的意义是国家的财富的丰裕,因为,若是你把使用价
值的数量增加一倍,就是把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数量增加一倍。因此,使用价
值和物质的数量成正比例,譬如两百万蒲式耳小麦的使用价值比一百万蒲式
耳的使用价值多一倍。使用价值的意思是必需品和便利品,它们构成国家的
财富。
可是,李嘉图的两百万蒲式耳的“价值”仍然不变,如果生产它的仍然
是同样数量的劳动。若是这样的话,一蒲式耳的价值就降低了一半,因为只
需要一半的劳动来生产它;因此它只能换得一半那些价值没有变动的其他的
东西。虽然它的使用价值不变,它的交换价值已趣降低了一半;或者,反过
来说,虽然它的交换价值不变,它的使用价值已经增加了一倍。因此李嘉图
的“价值”不是单独的使用价值,也不是单独的交换价值。它是用蒲式耳计
量的使用价值量乘以用劳动力针量的单位交换价值的一种倍数。
季嘉图的交换价值的概念,和马尔萨斯的相反,发源于他的“自然抗拒
人类的劳动”的概念。他从马尔萨斯本人获得这种观念,可是他在逻辑上贯
彻了马尔萨斯的人口过剩的学说,把自然的哲学从“丰裕”改变到“吝啬”。
这里显然马尔萨斯是头脑不清,因为他想要调和神的恩惠和地租。可是,李
嘉图是合乎逻辑的,因为他是一个唯物主义者,认为稀少性和“自然抗拒人
类的努力”是同一回事。
像李嘉图那样,我们可以说,在自然阻力较大的地方,所需要的(或者
马克思所谓“被物化的”)劳动力,比在自然阻力较弱的地方所需要的劳动
力较多。或者,我们可以说劳动的生产力和自然的阻力成反比例。如果生产
力增加一倍,那意味着自然的阻力减少了一半。那末,也同样可以像李嘉图
那样说,交换价值和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例,或者和自然的阻力成正比例。
结果,李嘉图除了把价值作为“使用价值数量乘以交换价值”的一种倍
数的概念以外,同时又有把劳动作为“劳动力的数量乘以自然阻力”的概念
① 《李嘉图著作集》,第166—169 页,《价值和财富》一章。
① 麦卡洛克编:《李嘉图著作集》的序言,XXIV—XXV 页。
——或者,如他自己所说,作为劳动力的数量乘以劳动生产力的反数。因此,
一种全部产品——例如一百万或二百万蒲式耳小麦——的“价值”,可以说
成是它的使用价值乘以它的交换价值的一种倍数(不管消费者的欲望和一切
供求的问题),或者是工人的数目乘以自然对他们的劳动力的阻力。这种阻
力的尺度成为克服阻力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因为某一种劳动力和生产某一种
产品所需要的时间成反比例。
李嘉图这样想出来的价值的概念,丢开消费者的欲望和对商品的供求不
谈,显然不是一种价值的概念——它是一种效率的概念,因为效率是使用价
值的出量对劳动力工时的人量的比率①。因此,对李嘉图来说,效率是稀少性
的一种人格化。斯密和马尔萨斯曾把稀少性人格化为劳动痛苦,作为在一个
丰裕的世界中对罪孽的惩罚;李嘉图却把稀少性人格化为在一个稀少的世界
中自然对劳动力的抗拒。这两种人格化恰恰相反。能力增加,痛苦就减少。
如果由于人口的压力不得不趋向较低的生产边陈,因而自然资源稀少,那末,
克服自然阻力的,是劳动力,不是劳动痛苦。这不是因为罪孽而向上帝偿付
的代价,而是因为稀少性而向自然偿付的代价。因此,克服自然阻力所需要
的劳动力的数量,是商品的“自然”价格。拿水或空气来说,自然的阻力很
少,或者完全没有阻力,可是拿小麦或黄金来说,自然的阻力就较大。这种
对劳动力的相对的阻力是李嘉图的“自然的”交换价值。
李嘉图,像斯密,不像马尔萨斯,必须脱离重商主义——一种以货币及
垄断和贸易限制那些人为的稀少性为基础的政策。因此,他不谈人为的稀少
性,而像斯密那样,代以自然的稀少性,可是,和斯密不同,他用自然的阻
力代替斯密的人的罪孽。依照孔德的科学的发展系统来说,他从神学的阶段
过渡到形而上学的阶段,或者,像我们应该说的那样,从人格化过渡到唯物
主义。
这是两种稀少性的人格化。马尔萨斯所效法的斯密考虑可能购买的劳动
痛苦的数量,可是,李嘉图考虑生产产品所需要的劳动力的数量,然而都作
为一种“自然的”价格,不是“人为的”价格。可是,既然价格是每单位的
价格,价值是一种产品所有单位的价值的总和,因此,李嘉图认为“价值的
量”是由两方面复合构成的——使用价值的数量和每单位的劳动力。后者是
他的劳动价格。两者的倍数是价值。
因此,“生产力加一倍”的意思是使用价值(快乐、财富)的数量加一
倍——而劳动力的数量仍然照旧。拿货币来说:如果小麦的数量从十亿蒲式
耳增加到二十亿,世界上在这项商品方面的财富或快乐增加了一倍;可是如
果价格因此从每蒲式耳一元降低到五角,因为劳动的生产力增加了一倍,那
末,“价值的数量”仍然和以前一样。这是对消费者的财富的增加,而不是
对生产者的价值的增加。
可是,李嘉图排除那量度相对稀少性的货币,代以量度相对阻力的劳动
力,因而混淆了稀少性和效率,并且实际上人格化了价格作为和自然的交换,
其实价格是和人的交换。
然而,李嘉图的发现引起麦卡洛克的极大兴奋,也不足为奇。在当时经
济学的神学和形而上学的阶段,实际上那是革命性的发现。他把稀少性人格
化为等于生产中的劳动力,有助于驳斥马尔萨斯以及从重商主义留传下来的
① 参阅本书第326 页,《入量一出量,支出一收入》。
谬论,后者人格化了价值,作为和交换中可以支配的劳动痛苦成反比例。
这种稀少性的观念曾被人们和重商主义的垄断联系在一起。李嘉图在罗
德戴尔和马尔萨斯这种人的著作里看出同样的观念。据李嘉图记述,罗德戴
尔曾说如果水成为稀少的并且由某一个人绝对占有,你就会增加他的财物,
因为那一来水就有了价值:如果财富是个人财物的集合体,你这样做也就增
加财富①。这恰恰是重商主义的谬误,李嘉图的答复,像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
是区别垄断稀少性和自然稀少性。垄断是人为的稀少性,而自然资源的稀少
性是自然的。就垄断来说,个人垄断者一定会以较高的价格出售同样的供应
品,从而变得比较富有,可是别人就会变得比较贫穷,因为“所有的人‘必
须’牺牲一部分财产换取水的供应,这种供应他们以前不花钱就可以取得②。”
同样地,在没有被垄断的水普遍稀少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会受到损失,并且
他们必须用一部分劳动来取水,因此只能生产较少的其他商品。“不仅财富
的分配会因此不同,而且,会有实际的财富的损失①。”就是说,在普遍稀少
的时候,水的价值会较大,因为取水需要用较多的劳动,可是社会的财富会
减少,因为较大数量的劳动生产了较小数量的使用价值。这是使麦卡洛克感
到兴奋的“一片光明”。
这样我们可以看出所谓李嘉图在他的“价值和财富”一章中所造成的混
淆,发生于两种来源。第一是李嘉图把货币和稀少性人格化为劳动力,而不
作为它的真正的效率的意义。第二是硬把后来效用递减的意义加入李嘉图的
效用的意义,其实他和斯密的所谓效用的意义是东西的物质的或技术的特
质,用吨或蒲式耳这种物质的单位计量,每单位的这种特质因此并不随着需
求的减少或者供给的增多而低减②。这种效用的意义,作为使用价值(庞·巴
维克称为“物质的服务③”),是财富。它在价值上确实也会减少,可是,那
种减少是物质的耗损,应该区别为物质的“折旧”,不是主观的“递减的效
用”。
然而,也有以前提到过的甚至这种物质的“使用价值”的主观的意义,
就是,“人类生活的必需品、便利品和享受品。”可是像李嘉图和斯密所用
的这种意义,我们曾称为“文明价值”或“文化价值”,因为它不是随着供
求变化,而是随着文明上的变化而变化——例如从箭到炸药,从马到汽车的
变化。
这种效用作为使用价值的意义,也被边沁认为和“幸福”相同,因为,
即使在边沁手里,幸福还没有达到受供求消减影响的“递减的效用”的意义。
效用的数量增加就是幸福的数量增加。因此,在斯密、边沁和李嘉图看来,
效用的意义是一种文明价值,随着发明而增加,随着折旧而减少。因此,它
的增加就是财富和幸福的增加。这是李嘉图的意思,他说:如果你加倍效用
的数量,就是加倍财富的数量。这和边沁的加倍幸福的数量意义相同。这种
效用的意义我们区别为使用价值:也可以区别为丰裕价值,因为每单位这种
① 李嘉图误解了罗德戴尔,罗德戴尔使公共财富的意义等于丰富,私人财富的意义等于稀少。罗德戴尔:
《公共财富的性质和起源》,1804 年版,引文根据1819 年版,第7 页。
② 《李嘉图著作集》,第16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