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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达 当前章节:15297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6:09

可是另一方面,他们非常清楚,大量底层民众还在认为,“自由”就是可以无法无天了。

同一个约翰·亚当斯,1775年也曾在费城开会,那是13州商定独立的大事,当时自由是他们心中的大旗。在回家的路上,他遇到一个熟人,那人显然已经得到北美殖民地要宣布独立的消息,激动地感激着亚当斯,对起义倍加赞赏,他说,你们可真是做了一件大好事,从今往后,我们就可以再也不要什么法院了!这是很典型的民众对自由的理解,令原来兴致勃勃的亚当斯,如同被浇了一瓢冷水,情绪大受打击。

因此,那时的政治精英们也设想了和民众拉开距离的方式。和众议院平衡的另一头,就是国会的另一院参议院。

这是一个大国。虽然美国有过州的共和实践,可是,在他们之前,还不曾有过在美国这样幅员辽阔,人口分散的大国里实现共和制度的先例。麦迪逊曾得出自己的结论:幅员广袤的大国,也许更适合共和体制。他认为,正因为大,正因为辽阔,正因为分散,就有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利益,这些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利益互相制约,正是一个好的共和国政府存在的条件。参议院对众议院的平衡,也部分来自不同利益平衡的思路。

对于议会的设想,也有人提出基本维持“大陆议会”的现状。

在后来的6月15日,新泽西州的威廉·帕特森曾在大会上长篇发言,提出一个整体新方案,就是“新泽西方案”。这个方案描绘的构想是这样的:权力主要在国家立法机构,立法机构由一院构成,实行一州一票的原则。这和现有的大陆议会相同。不同的是,成立一个由立法机构选出的行政委员会。各州州长的多数有权免除行政委员会的成员。由行政委员会任命一个最高法院,专事弹劾联邦政府官员,审理涉外案件和涉及赋税的争议。

对于议会,这是一个一院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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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调解的矛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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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众两院平衡的构想,不是他们的创造。那又是来自英国的议会传统。英国国会实行两院制已经几百年了。当初北美各殖民地设立立法机构,也就仿照英国国会,除宾夕法尼亚外,采用的都是两院制。后来独立以后,体制依然在延续。领导独立的大陆议会,是在战前匆忙建立起来的政府,相对给人一种特别简陋的感觉,与其说是一院制,还不如说它就是各州派出代表的临时办事机构。因为“大陆议会”除了叫做“议会”的这“一院”,别的什么也没有。

两院制的逻辑是,下院是平民代表,容易短视和情绪化,而上院由比较冷静、智慧、有经验的精英组成,这样形成对下院的一种制约。尤其是在经历过谢思暴动之后,代表们更感觉到这种制约的必要。相比之下,新泽西方案漏洞比较多。

两院制尽管有立法权力的两部分相互制约的优点,但并不是所有代表都喜欢这样的设置。反对设置两院的代表,有两种不同的思路来源。

一种是州权主义者,他们真正反对的,是把一个如同办事机构一般简易的“大陆议会”,一下子扩大,做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政府。他们不希望“国与国之间的松散联合”,一夜之间变成一个“整体的美国”。他们担心州的主权受到伤害,认为未来国家还是应该“强州弱联盟”,主权在州。也就是希望费城会议只是把原来的邦联“办事机构”增强一些,但性质不变。

另一种是代表们中的民主激进者,如詹姆斯·威尔逊,他认为既然权力来源于人民,立法议会就应该完全像英国下议院一样,由民众代表组成,根本就不应该让少数精英、元老来制约人民的意愿,不管他们多么智慧,多么有经验。他们认为如果不这样做,那就是违背民主原则了。

可是,这两头是少数。极端州权主义和激进民主观念,在费城会议上都不是主流,占主导的是保守的国家主义,他们的观点是我们既然联合了,就是一个真正的、叫做美国的国家,既要为它建立一个有力的政府,也要对各种权力做出平衡和制约。通过对“弗吉尼亚方案”的辩论,大多数人赞同了两院互相制约的思路。他们赞同这个方案的重要原因之一,还是两院制在英国和各州实行的良好经验。

6月19日,全体委员会对“弗吉尼亚”和“新泽西”两个方案的取舍进行了表决,结果新泽西方案被放弃了。

会议通过了第一院由民众普选产生的方案。对第二院则提出了四种方案:参院由众议院推选,由国家元首选派,由人民选举,或者由州议会派出。

当时考虑到美国幅员辽阔,各地的土地和商业利益各有差异,不同地方的利益往往互相冲突。如果由民众直接选出,那么参、众两院就将一样,由人民中的多数派占主体。这样,民众少数的利益就会受到压制,不能平衡众议院中由民众多数利益占上风导致的压迫。所以,它的产生方式应该不同于众议院,最后,会议决定由各州立法议会派出。

要选举,就要讨论选举权,假如说政府权力的来源是人民,那么,“什么是人民”?

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关于选举权的讨论,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有选举权的人是那些拥有自己的土地或财产的人。因为,他们认为权利和责任相联系,“有恒产者有恒心”,能够信任的,让他对国家政策、社会管理有投票权的,必须是有责任心的人。

难以调解的矛盾因此,在当时美国的大多数的州宪法里,也都规定选民必须是拥有一定财产的人。例如,当时的纽约州州宪法规定至少拥有20镑,马萨诸塞州则规定60镑。对这一点,我常常看到人们误解,认为这样必定是一个富人在作决定的国家。其实不然。

举个例子吧,在1776年,弗吉尼亚宪法规定,成为选举人的条件是:精神健全,成年男子,持有1/4英亩的城镇土地,或者持有25英亩的乡村土地。25英亩,150中国亩呢!参选的还不都是地主啊?可是,看一下当时的美国历史背景,就会明白并非如此。例如,身为弗吉尼亚公民的华盛顿将军,在17岁那年,做了一年的土地测量员,一年工资攒下的钱,就已经足以买下了一个大片土地的牧场了。可见,对选民的所谓财产要求,远不是什么苛求。美国土地之易得,是当时吸引大批欧洲移民来美国的原因。

在制宪会议的100年后,“无偿获得土地”仍然是美洲在欧洲最有力的广告。在19世纪,佐治亚州仍然用摇大木桶抽签的方式,给居民分配大量土地。在西部开发地区里无偿土地分配的时间更长。前几年由两大明星主演的故事片《远方》,生动地再现了美国历史上的真实情景——1889年4月22日那天,在俄克拉何马州的一个小镇举行的跑马占地。影片讲述的移民故事,几乎是每个移民艰辛经历的缩影。正因为有这样的艰辛垫底,最后那奔向土地的激情,才显得如此动人。影片在主人公获得土地的一瞬间结束,可是,我们可以想像,他们此后将以怎样的热情为自己劳动,打出自己的粮食,盖个小屋,这就是他们的“美国梦”。在费城会议的代表们心中,这些辛勤的劳动者,就是美国的社会中坚,他们就是最理想的“人民”。直至今天,“辛勤劳动者”(hard working people),依然是一般美国人对人的最高评价之一。

当时的美国就是这样一个大乡村,地多人少,大部分人务农为生,一个由移民组成的未开发国家。在这里,垦殖受到鼓励,只要肯做,不愁无地。在占人口大多数的白人中,真正没有土地的是少数人。这是大多数美国平民令前来旅行的欧洲人感慨的原因:新大陆的人对生活充满自信。这也是人们多半不信任那些绝对无土地和无财产者的原因,因为得到土地太容易。他们依据经验认为:没有土地多半是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标志,还是缓一缓再把他们引入政治吧。

顺便向你提一下,那个时候的妇女,大多早早结婚生子。当时的人也很难想像,一个家庭主妇,会和丈夫有什么不同的“政治倾向”。所以,妇女没有选举权,在两百多年前的美国,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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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调解的矛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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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联邦制政府究竟要不要像州宪法一样,对选举权做出财产规定呢?从制宪会议的讨论可以看到,他们只是想建立“负责任”的政府,而并不是想建立“富人政府”。因此,大会的最后决议,对选举权的财产限制,由各州根据情况自行规定。他们预留这个空间,是预期到随着民众水平的提高,这些限制会被逐步取消。因为他们已经看到,在州一级,已经在逐步这样走,如宾夕法尼亚、特拉华和新罕布什尔州在那个时候,都已经取消选举权的财产条件了。

参众两院的产生方法和选举权定下来以后,大会终于开始涉及国会和州议会的关系。它的要害是,如果州议会的立法和国会的立法冲突,国会有没有对州议会立法的否决权。

主张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府而同时又为民众大声疾呼的詹姆斯·威尔逊,是坚决主张国会否决权的。他说,联邦自由权对各州来说,就像公民自由权对个人一样。大自然里未开化的野蛮人,要组成社会,取得作为公民的自由,向文明迈进,他们就首先得放弃个人在自然界的自主权,把自主权力委托给社会。他说,这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不是这样,各州就还是自行其是,各有野心和猜忌,国家最终就还是支离破碎的。

就在这时,小州特拉华的代表起来说话了:如果国会有否决权,那就应该保证小州和大州平等地在国会里拥有同样的席位,否则,小州就太容易给吃掉了。

会议开始时暂时避开的大州和小州的矛盾,终于又一次浮出水面。特拉华和新泽西等小州表示,不管国会采用什么形式,他们决不会同意国会采取人口比例代表制。如果非要这样定,特拉华州代表就将不得不退出会议。这个问题使会议又一次面临散伙。

僵局很难打开。你只要站在任何一方的立场去想,都是有理的。

这种矛盾无法化解的状态,是费城会议最微妙的时候。在这湿热的夏天,这些衣冠楚楚的绅士,一边不停地擦汗,一边倾听和辩论,在似乎没有出路的问题上找出路,坚持着,却没有散伙,实在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坚持有种种原因:华盛顿将军始终如一,天天准时出席,以极大的耐心和克制力保持现场的气氛,是一个重要原因。81岁的富兰克林几次发言,劝诫代表,也在关键时刻起疏导和缓解的作用。会议的议事规则也无疑起了很大的作用。这些规则使得会议的走向有尽可能大的拐弯空间,尽可能避免毁灭性的“撞车”。但是,最终还必须有一条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出路。

就在这个时候,康涅狄格州的罗杰·谢尔曼,指点了一条出路。

谢尔曼66岁了,属于代表们当中年纪比较大的智者型人物。在美国政治制度史上,谢尔曼起的作用和他留给后世的名声很不相称。现在,人们很少还记得他、提到他。只是在康涅狄格州的西部边境上,还有一个小镇以他命名。而他在当时的作用,就像华盛顿将军一样,几乎是不可替代的。罗杰·谢尔曼是惟一签署了建国时期所有重要文件的人:他签署了1774年北美殖民地表明反抗英国的宣言和决议案,同年还签署了抵制英国产品的联盟;他签署了1776年著名的《独立宣言》,是这个宣言起草委员会的成员。他也是起草《邦联条款》的委员会成员,签署了《邦联条款》。他参加了第一和第二届大陆议会,这两届议会组织了美国革命,发动了独立战争。

谢尔曼的出身背景和弗吉尼亚的政治精英有所不同。他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一个农业小镇上,父亲拥有73英亩土地,是当时一个典型的北方农夫。他后来搬到相邻的康涅狄格州。从现代民主的观念来看,殖民时代的北方新英格兰各州,比如马萨诸塞和康涅狄格,要比南方殖民地更民主一些,英国王室让它们拥有更多的自治。这种传统可能和《五月花号公约》的历史背景有某种渊源。

谢尔曼年轻时做过各种工作,还在耶鲁大学开过餐馆和书店,后来成为律师、法官,直至升任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但是他和其他政治精英不一样的是,他长期依靠担任公职的薪水来生活。这是因为,康涅狄格和其他大部分州不一样,在那里担任公职有报酬。他是那个时代十分罕见、历史上记载的惟一的全日制政治家。从他担任公职到72岁去世,一天也没有中断。

一个长期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必然是一个很现实的人。他能够很好地控制和隐藏自己的喜怒哀乐,懂得怎样引导旁人随他一起思考问题,最重要的是,他懂得可能的目标是什么,怎样让旁人和他一起达到这个目标。虽然他的一口北方话,在当时南方弗吉尼亚人占主导的美国政治精英圈子里,显得土头土脑。而且,他说起话来也不像弗吉尼亚人那样引经据典、文采飞扬。可他总是有很强的说服力。连托马斯·杰佛逊都很佩服他,说这老先生从没说过一句蠢话。在政界小圈子里,大家传诵着他的一些故事。比如说,他告诫从政的同僚:“如果你是少数,多多发表意见;如果你是多数,专心投票即可。”

很自然,这样务实的人必然是现实主义者,是注重经验的,而且是顽强的。他习惯于政治生活中的歧见纷纭,他也明白政治活动的最终目标是互相说服;达成一致方为政治成果。他认为政治是“可能性的艺术”,政治也需要想像力。对他来说,政治冲突中的商讨、妥协让步,都是正常的。只有这样,才可能和平地达到一致。

对谢尔曼来说,正在讨论的问题是老问题了,早在1776年大陆议会讨论邦联条款的时候,代表们就已经为“比例代表制”还是“相等代表制”,争得不可开交。局面也是差不多,以大州小州分野,相持不下。当时,谢尔曼提出过这样的出路:代表人数按人口比例,但每个提案需通过两次,一次是以州为单位投票,多数州同意算通过,另一次是代表们个人投票,多数人同意方通过。这样,前面一次代表州,大小州相等;后面一次代表人民。不管这个方案的可行性如何,它在1776年也显得太不平常,因为那时的人一心联合13个殖民地揭竿起义,走向独立,要紧的是所有州的参加。很少有人有“闲情逸致”做这样的“制度设计”。

大陆议会最终采用的是一州一票制,随即匆匆走向独立战争,谁也没有对“谢尔曼方案”多加注意。现在回头看,现实主义的政治家谢尔曼,在解决政治分歧时,提出的妥协案真是很富于想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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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调解的矛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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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过去了,大州小州在未来国会两院的代表制问题上相持不下、找不到出路时,谢尔曼又显示出他独特的政治智慧和技巧,他建议:作为第一院的众议院,按人口比例定席位;作为第二院的参议院,不论大州小州,每州一席。大家各让一步,路就可以走下去了。

康涅狄格州代表罗杰·谢尔曼提出的这个方案,史称“康涅狄格妥协案”。

康涅狄格是小州。所以,其实是小州开始让步。但是,大州对此不感兴趣。当然,大州首先是考虑未来的利益,可对于弗吉尼亚州的麦迪逊和宾夕法尼亚州的威尔逊来说,比例代表制不仅涉及大州的权益,更是权力归宿的原则问题。比例代表制表达的原则是,权力是来源于人民;而平等代表制则象征着,国家权力来源于州,是州转让给国家的。他们认为,坚持比例代表制,就是在坚持共和制的原则。所以,书生气十足的麦迪逊,坚持不要采用谢尔曼妥协案,坚持两院都采用比例代表制,并要求全体委员会表决。

美国13个州,出席费城会议的只有11个州。罗得岛拒绝出席,新罕布什尔州的代表由于旅费没有解决,尚未抵达。会场上,真正的大州只有三个,弗吉尼亚、宾夕法尼亚、马萨诸塞。那显然是少数,肯定要输,麦迪逊为什么要求表决呢?

原来,当时南方的三个蓄奴州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州,人口虽少,但地域广大,自认“人口前景”辉煌。相信未来会有大量移民迁入,可望迅速升格成为大州。同时,他们还担心北方小州们结成的联盟过于强大,会干涉南方的奴隶制。所以,干脆站在大州一边。麦迪逊算到三个大州和三个南方州联盟,就达到六票,可以成为会议上的多数。果然,全体委员会表决结果,他们以6∶5占多数。

这一结果是小州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他们威胁说,如果大州一意孤行,小州就只能退出合众国。

之所以合众国的代表们在费城聚会,之所以坚持不散伙,一个最重要原因,还是这些各州的精英代表们坚信,这样的联合对各州民众都是有利的,这是一个互利的联合。这和今天的欧盟要联合的道理是一样的。

大州派或许更认为,小州在经济上难以独立生存,要依靠相邻大州的市场和运输线,特别是港口。比如特拉华州,在经济上紧密依靠宾夕法尼亚州,它除了和宾夕法尼亚州一起加入合众国,没有别的出路。因此,大州期待着小州为经济条件所迫,做出更大的让步。可是,也有几个小州在经济上完全可以独立。纽约州、罗得岛和康涅狄格都有自己的港口。再说,彻底的比例代表制即使在会议上被小州代表接受,他们回去也很难通过“人民批准”这一关。

分裂似乎已经形成。这时候,会议制定的全体委员会的形式,开始起作用:刚才的表决,只是“委员会”向“全体大会”提出的“建议案”,并不强制生效。即使是大会通过,根据会议规则,代表还可以改变主意,而不必提供任何理由。只要有异议,就可以重新表决,甚至反复表决。

规则上的回旋余地,起了巨大的作用。会议有多数决定的民主原则,却没有硬性界限,也就不容易出现刚性断裂。他们遵从如游戏般的规定,同一班人马,一本正经地从“全体委员会”会议,又转入了“全体大会”的辩论。这时,新泽西州代表威廉·帕特森向大会要求休会。小州需要一点时间,商量对策。

当时的纽约州比较特殊,论人口它还是小州,它派出的主要代表却是比较激进的国家主义者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他和本州的代表意见不合,并不积极参与他们的会后活动。

小州联盟在北方,只有马里兰州和南方相连,处南北之间。有趣的是,大多数小州代表是国家主义者,倒并不主张保留太多的州的“主权”,而是希望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府,保护小州的权益。可是,如果这个国家政府是大州占压倒地位,大州说了算,小州岂不是希望落空。这样的国家政府对他们还有什么意义?

这和平民需要一个有管理的社会、要一个政府的道理是一样的,那是一个自然形成的利益诉求。个人在人群中非常弱小,可能被强者吃掉。他因此需要一个社会保护层,有法律抵挡强人,有地方可以申诉,有政府力量的保护,如同在身上加一个保护性的外壳。因此,人的联合、政府组织自然形成。可假如政府非但不提供保护,反而迫害平民,老百姓难道是疯了会喜欢要一个如此“政府”?

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事情是,小州代表的主要活动家,除了特拉华州的约翰·狄肯森,其余三位:新泽西州的帕特森、提出“康涅狄格妥协案”的谢尔曼和马里兰州的路德·马丁,都是小镇上成长起来的,都出身于农夫或者小店主家庭,是底层出来的平民政治家。而其他代表,尤其是大州的代表,则几乎都是出身于富有的地方士绅家庭,有着不同的心态。

经过一段搁置,也经过再三争辩之后,罗杰·谢尔曼再一次提出了他的妥协方案:第一院采用比例代表制,第二院采用相等代表制。

大州再次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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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调解的矛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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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州代表已经表明:他们能接受第一院采用比例代表制,同意退让一步。也就是说,一半的妥协已经达到了,但也表示,他们决不会在第二院做出同样的让步。他们已经退到了底线。

同时,以马里兰州的路德·马丁为代表的州权主义者,也在大会表达自己的观点,做出了最后的努力。对他们来说,州是各人的国家,主权属于州,爱国就是爱自己的州。各国不论大小,主权一律平等。对他来说,人生而平等就体现在大州小州是平等的,只有州与州平等了,人与人才平等。尽管这些小州代表也希望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国家级政府,但是他们认为这一政府是主权在各州的联邦。想想今天的欧盟,也许他们是现代意义上真正的联邦主义者。

1787年6月底,费城会议辩论表决来回折腾,越过了一个又一个严重分歧,最后终于在立法国会第二院的代表制问题上相持不下,而且也无可回避了。看上去还是大州和南方的联盟占了多数,但是小州们已经明确表态,如果再要他们退让,就只能退出会场了。

制宪分裂在即。

这时候,平时由于年老体衰而很少即席发言的本杰明·富兰克林要求在全体大会上发言。他似乎怀着伤感说,我们这几个星期的讨论,几乎每一件事情意见都不一样,只要有人提出什么,一定有人反对。这种众说纷纭的状况,只不过是再次证明,人类的理解力是多么有限。我们是多么缺乏政治智慧。我们在此寻找:我们回溯到古代历史中去寻找合适的共和国体制,它们各有缺陷,都不复存在;我们也在欧洲现有的国家体制中寻找,却没有一个能适合我们的要求。我们的大会就像在黑暗中摸索,想要找到政治上的真理。可是,即使真理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也没有能力辨别,不知道真理是怎么来到的。

然后,富兰克林带大家回忆,当年决定对英开战的时候,那是多么令人惶恐的时刻。也是在这间会议厅里,大家祈求上帝保佑。富兰克林说:“我们的祷告,主席先生,上帝听到了。上帝仁慈地回答了我们的祈求。投身于这场斗争的我们所有人,一定都注意到至高的上帝在护卫着我们。……主席先生,我已经活了很长时间,我活得越长,越相信这个真理:上帝掌管着人间的事务。”

他接着说:“我坚定地相信这一点,我还相信,没有上帝的赞同,我们此刻在从事的政治建设,结果不会比巴比伦塔的建设者好到哪儿去。我们将为了本地的私利而四分五裂,我们的计划将失败,我们将成为后世的笑柄和耻辱。更糟糕的是,从我们这不幸的先例开始,人类将绝望,将不再试图用人的智慧来建立政府,而把政府的建立交给机缘、战争和征服。”

他再次提议,请一位牧师来,每天早晨带领与会代表祷告,祈求上帝保佑和祝福。富兰克林想唤醒代表们的谦卑之心,以此避免会议的瓦解。富兰克林提议后,希望妥协的罗杰·谢尔曼立即附议赞成,但是汉密尔顿和其他几位代表担心,请牧师带领祈祷,会让外界猜测会议的分裂,民众的不安将使得会议更加困难。而威尔逊再次指出,会议没有这笔经费。

眼看就要表决了,小州代表们破釜沉舟,已经下定决心,如果大州把比例代表制强加给第二院,他们就只能退出会议,小州就随之退出合众国。

这也是合众国即将面临分裂瓦解的一刻。

接下来,似乎在回应着富兰克林对上帝的呼唤,发生了几件很巧合的小事,却间接地影响了重大的结局。

今天晚了,下次再给你写吧。

祝好!

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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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妥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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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妥协

卢兄:

上次我们聊到费城会议最大的僵局,就是未来国会的代表产生方式。

小州希望,参众两院都采用以州为单位的等额代表制;大州则要按照人口比例推选代表。谢尔曼提出的妥协则是:众院比例代表制,参院等额代表制。小州退一步,同意了。大州却不肯退让。而如果大州观点占上风,小州就没有别的路走,必然退出会议,从而造成分裂局面。

正当会议僵在那里的时候,有三个南方来的代表,相约搭一辆马车,匆匆离开费城去了纽约。他们三个的名字都叫威廉。佐治亚州的威廉·皮尔斯、威廉·费乌和北卡罗来纳州的威廉·布拉特,这三位威廉在会上都不很活跃,很少发言,看上去,少了他们也无关紧要。他们都是本州里派在大陆议会的议员。大陆议会此刻还在纽约市办公。这时,大陆议会有一件事需要表决,在这三位威廉看来,这项表决也很重要。所以,他们临时离开费城,去纽约尽自己的职责。这样,南方州佐治亚的四位代表,只剩下了一半。

还有一个人的表现也很值得玩味。他是马里兰州的代表杰尼弗。杰尼弗出身望族,家境富有,和乔治·华盛顿将军有多年的友谊,在马里兰州和大陆议会都从政很多年。他是会议上年龄仅次于富兰克林和谢尔曼的人。他算是国家主义者,接近大州观点。马里兰州的另一位代表,路德·马丁,是激进州权主义者。他们两人在投票的时候,经常意见相左。从而,使得马里兰州的投票,因内部分歧,投票一正一反,常常作废。

7月2日,全体委员会再次表决。在这当口,杰尼弗没有出现,不知去向。赞成参院等额代表制的投票,大致是可以预料的,提出妥协案的康涅狄格州,当然赞成,纽约、新泽西和特拉华三个小州赞成,这是四票。刚才说了,马里兰州两个代表经常持相反意见,可是这天,既然杰尼弗意外地缺席,马里兰州的一票,就由路德·马丁做主了,他自然投票赞成。这样,赞成票已经达到五票。

有意思的是,杰尼弗竟然在投票表决这样重要的时刻缺席,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后来人们都推测,他是故意的。根据记录,杰尼弗在会议上的出席率非常高,很少请假。而且,那天投票一结束,他又突然出现了,若无其事地悠悠步入会场,继续开会。他虽然是小州代表,但是他的政治观点却倾向于比例代表制。在这一时刻,看来他是决定用这种方式做出退让,他让路德·马丁一个人为马里兰州投下赞成的一票,从而为挽救会议免于瓦解,增加了关键的一票。

可是,这还不够。

弗吉尼亚、宾夕法尼亚、马萨诸塞是大州,当然投反对票。北卡和南卡这两个南方州,加入大州联盟,也投票反对。这样,反对的也是五票。剩下的是当时最落后、最南方的佐治亚州。原来达不成妥协,原因就是佐治亚州也是和大州站在一起的。现在的局面,就看佐治亚州的了。可是这却令人不敢乐观。

佐治亚州是四个代表。由于两位威廉前一天赶往纽约,就只剩下两个代表。其中之一,又是一个威廉,叫威廉·休士顿,他出身南方望族,取大州观点,反对参院的相等代表制的。另外一位代表,叫亚伯拉翰·鲍德温。鲍德温是个很特别的南方人。他出生在北方康涅狄格州一个小镇的铁匠家。在耶鲁大学毕业后,他迁移到南方的佐治亚州,因为他认为,在落后地方,就像鹤立鸡群,发展机会兴许就会更多。就像后来的克林顿总统,在耶鲁大学毕业之后,不去首都华盛顿这样的热闹地方谋职,却回到落后的家乡阿肯色州,马上就脱颖而出,道理是一样的。鲍德温在佐治亚州从政的时候,他的教育背景确实使他胜人一筹。在佐治亚州的四人代表团中,他还是领头的。

作为佐治亚州的代表,鲍德温不仅理解大州的观点,他更了解,偏远的佐治亚州地处最南面,最需要一个统一而强大的国家的保护。当时佐治亚州的土地往西一直到密西西比河,包括现在的亚拉巴马州、密西西比州和一部分的佛罗里达州,它和法国殖民地、西班牙殖民地接壤。他知道,不妥协,小州可能真的就要退出,合众国就要分裂瓦解。而孤立无援的佐治亚州,一旦外强压境,末日很快就要来临。另一方面,康涅狄格是鲍德温的家乡,他和提出妥协方案的谢尔曼是老乡。在南方人中,他更理解谢尔曼提出的妥协案。他懂得,参议院采用什么代表制固然重要,但是避免小州退出会议,避免会议流产、合众国分裂,是更为重要的事情。

所以,在本州两名代表缺席的情况下,他的立场就可能是一个“作为”了。他决定一反原来佐治亚州的立场,投票支持参议院的相等代表制。这样,佐治亚州在场的两个代表意见相左,此票作废。全体委员会的表决结果,5∶5,持平。

这一结果使所有的人感到意外和吃惊,全场一片紧张的沉默。所有的人都看到,僵局出现了松动的可能。杰尼弗、鲍德温做出了他们的努力,现在,继续谈判的机会出现了。有人随之提出,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在每州代表团里选一人组成,让这个委员会就此谈出一个方案来。

最为震惊的是詹姆斯·麦迪逊。他费了极大的努力促成这次会议,费了极大努力促成弗吉尼亚方案,最主要的成果之一,就是要达成比例代表制。他认为眼看着就要达到目标了。可是,现在他知道,这个新的委员会提出的方案,肯定要修改他原来坚持的参院比例代表制。

你已经看到了,僵局开始有了松动、扭转的契机,这似乎是一系列巧合造成的。有时候,人就是这样,思维会钻入死胡同,会不由自主地意气用事、固执己见,不肯退后一步、换个角度看看。可是,僵局一旦打破,就有一种思维退出死胡同的感觉。突然间,大家都想抓住这个机会,避免会议瓦解。

成立新委员会的动议以10∶1通过。大会开始挑选新委员会的成员。结果,大会挑选出来的人,都是持比较中庸立场的,里面没有一个是比例代表制的领袖人物。很明显,这就是此刻与会者们的内心倾向,他们突然都意识到,最重要的是会议和合众国,因此会议不能流产、散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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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妥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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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梅森这时写信回家说:人民在期待这个会议,“但愿上帝帮助我们别让他们失望,建立起一个贤能公正的政府”。他写道:“就我个人来说,如果是出钱来叫我开这个会,每天给我1000镑我也不干。当年跟英国造反,建立新政府,和我们现在面临的事情相比,已经算不得什么了。那个时候,大家都兴奋着,激励着人心。我们现在却要完全靠沉着冷静的理性,来思考这个政府体制会对那些甚至尚未出生的人的幸福会有什么影响。这个责任,真正是艰巨得无法测量。”

7月5日,新委员会向全体大会提交了他们的建议案。这个建议案和谢尔曼妥协案一模一样:众议院采用比例代表制,参议院采用相等代表制。作为对大州的补偿,这个建议案还提出,涉及赋税和支出的法案,必须由众议院提出。这样,从理论上来说,就避免了小州联合起来侵犯大州利益的情况。

看上去,这一妥协案将是会议必定要接受的方案了。但是,大会还是又辩论了十天。在辩论中,有代表说出了大家心里担忧的东西:合众国一旦分裂,未来州际矛盾甚至可能走到流血冲突的一步,结果必然是强者压倒弱者,而暴力之后必然会引出绞刑架。到了那一步,在混乱之中专制暴君可能随之出现。这是在世界上一再出现的景象:分裂造成流血,混乱呼唤专制强权。是否能避免重复这种结局的路径,全在他们自己手里了。

7月16日,星期一,全体大会对新委员会的建议案表决,关键是在参议院是否采用一州一票的等额代表制。马萨诸塞州的代表们,有人开始倾向妥协,以致造成内部意见分歧,不能投出有效票。纽约州代表回纽约去了,等于弃权。而这两个州,又正好是一大州、一小州。从原来的局势看,并不造成平衡的倾斜。

直至投票结果出来,剩余九票,5∶4通过了妥协案。也就是说,大州终于吞下他们的骄傲,也退了一步。

几天以后的7月23日,大会决定,在参议院里,每州可以有两个代表,两个代表可以分别投票表决。这样,一州的两个代表就有可能投下不同的票,这实际上也降低了州权在国会参议院里的分量。

7月17日,费城会议正式接受了一个多月前谢尔曼提出的康涅狄格妥协案,解决了未来国会两院的组成、选举办法和代表制。这是当时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制度。这是费城制宪会议最重要的一天,是一个转折点——会议终于解决了最棘手的僵局,大州和小州达成了妥协。

会议并没有结束,按照会议规则,大州仍然可以随时要求重新辩论和表决。可是,这个结果本身,已经是充分辩论和思考的结果。在决议出来之后,大家也都理解了它合理的地方,直至会议结束,没有人再提出异议。

在今天看来,也许,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今天美国的年轻人,对他们两百多年前的前辈,在费城会议上的内心挣扎,甚至会感到不解。因为,从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直至今天,美国发生过许多大的冲突,比如南方和北方的冲突,废奴主义者和蓄奴主义者的冲突,种族冲突,工业地区和农业地区的冲突,富有的财团和贫穷民众的冲突,如此等等。可是,偏偏从来没有出现过曾令他们如此担心的大州和小州的利益冲突。它,从来就没有发生。

美国人几近虔诚地把这次的妥协称作“伟大的妥协”,一代代地作为最基本的公民教育,告诉自己的孩子。他们认为历史上“妥协”的意思,往往是强势的一方,迫使对方让步,这种妥协更有“就范”的意味。而在1787年夏天的费城,美国的建国者让自己、也让后人看到,政治是可以这样来达成妥协的。在对美国孩子的教育中凸现这个“伟大的妥协”,是期待后代的美国人,都能够重视并学会以这样的智慧,来处理他们的分歧和利益之争。也就是说,这是民主性格的培养。

此后,美国人的政治生活逐渐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他们认识到,社会各个利益集团往往是天然地相互冲突的,所以要让大家在国会都有自己的代表,把各自的要求讲出来,公开地争辩、讨论,最后,各方退让、妥协、达成协议——因为整个社会的成功,还是依赖于各个不同利益集团的合作的。

费城会议的代表们对自己的变化都感到吃惊。回望会议的一个多月,他们都发现,当他们来开会的时候,做梦也想不到能够达成这样一个妥协方案。为了这个方案,他们每个人都放弃了很多自己原来主张的东西,现在却理解,这样的放弃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而且更重要的是不仅他们制度设计的思路,就是他们本身的行为模式,也成了这个会议的一个果实。

1787年7月17日,是一个平淡的日子,却也是美国历史上决定命运的一天。费城制宪会议达成了“伟大的妥协”。不知你是否理解,这不仅是国会的一个选举产生方式的认定,而是通过对联邦政府具体构成的讨论和认定,从这一天开始,各州代表认同了合众国的实质联合,认同了合众国的政府,认同了从此他们是美国人。

理解费城会议的关键,在于理解那是完全独立的13个“小国”的联合过程。它们曾因“独立诉求”而匆匆拉在一起,成为一个松散联盟。费城会议是真正下决心把它变成虽是联邦,但却是一个国家的整体。所以,宪法按照国家的模式建构,此后的美国就向这个方向走。但距离成功,这段路途还是很遥远的。

这个过程确实困难。今天没有一个国际联盟,能逾越独立国家、独立主权的障碍。迄今为止,欧洲联盟是走得最远的,消除了边界,统一了货币,甚至酝酿出欧盟宪法。之所以这样做,是这些国家强烈意识到联合可以使大家得益。可是,你只要走进任何一个欧洲国家,都马上就会知道,虽然在历史上,欧洲王室通过联姻,导致几个国家归一个国王管,那是常有的事,可要说大家变成一个“欧洲国”,至少是遥遥无期的。而几乎与这种状况相同的美国通过一个费城会议,居然做到了联合,这才是美国人认为费城会议是奇迹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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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妥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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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这个关键,也是理解美国费城会议的一些重大争议、包括对奴隶制问题处理的钥匙。

这些小国家之间当年的差异,远比我们想像的要大。我前面说过,由于陆路交通的困难,它们相互之间联系不多,而通过海路和欧洲的联系却更多。差别最明显的是在南北各州之间。在当时,对主权最敏感的,还是南方蓄奴州的代表,特别是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我曾经给你讲过美国种族问题历史的许多故事,所以你也知道,南北矛盾、蓄奴州和废奴州的矛盾,远在费城会议之前,就浮出水面了。

北方各州,宗教信仰渗透着社会生活的倾向,道德诉求比较强,强调自然法,强调人生而就有的天然权利;而南方以弗吉尼亚为典型,有悠久的法制传统,强调遵循普通法旧制,强调法律和秩序。虽然大家都务农,可南方和北方的农夫也不一样。北方全是小家庭耕作,更多的自然经济状态,生活首先强调自给自足,剩余的农产品才换成现钱;而南方是庄园经济,大规模生产单一的经济作物,比如水稻、烟草、靛蓝染料、木材等等,出口到欧洲。这些背景的不同,使得南北在对待奴隶制问题上的差别很大。

南方地大,气候更暖和,出产更丰富,庄园也更富有。尽管人口稀少,可是大家都预料将有大量移民前往南方,特别是它西面的大片“空地”,大家都看好南方各州未来的强大和后来居上。但是这种南方特有的庄园生活和美好前景,都依赖于一个条件:奴隶劳动。和北方不同,南方的宗教,几乎不对这种奴隶制度提出道德上的指责;南方的法律观念,是对秩序的强调,认为维持秩序,就是用制度和强力使得各个阶层“各就其位”。因此,南方不仅不会对奴隶制这种传统遗产提出疑问,而且在一些持极端观念的南方州,其法律之苛严和监狱的苦役及虐待的传统,也是作为美国精神主流的北方想都想不到的。虽然在奴隶制时代,但监狱里其实绝大多数是底层白人。至今在南方,还有相当多的人简单地认为,进监狱的坏人就是应该做点苦工、吃点苦头,否则怎么叫做惩罚和训诫,怎么维持他们最看重的“秩序”?

在那时,北方新英格兰地区,黑人只占人口的25%,而在南方则高达40%。就在费城会议的时代,南卡罗来纳州32个县中,有15个县的黑人人口高达70%。南方的庄园主,除了土地之外,要说有什么财产的话,就是拥有黑奴了。黑奴是南方庄园经济的命根子。美国南方气候炎热,在酷热下的沿海低地庄园里大规模种植水稻等农作物,是欧洲来的白人农工无法忍受和适应的,只能大量依靠黑奴。

如今,在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州的沿海平原地区,还有许多当年庄园的遗迹。我们去参观的时候,工作人员经常告诉我们,当年白人到了夏天就得搬到西面高地去,因为受不了低地的炎热潮湿和蚊虫肆虐。但是黑奴就被迫留下来照管水稻田。恶劣的劳动条件使得黑奴寿命大为缩短。可是,当时的南方庄园经济已经离不开奴隶劳动。所以,美国的历史课本上都说,是奴隶制定义了美国南方。可想而知,作为南方蓄奴州,特别是卡罗来纳和佐治亚,当然决不愿在废奴问题上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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