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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覃卓颖/王晶 当前章节:15072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6:09

我们的环境会塑造我们的形象,也会影响我们做事的方法。你能不能找出不是"从别人那里学来"的一个习惯或举动呢?我们本身的各种小事,例如,走路和咳嗽的样子,拿杯子的姿势,对于音乐、文学、娱乐与衣着的爱好等等,绝大部分都会受到环境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更重要的是,你所喜欢的各种东西、个人的工作目标、生活态度与个性,都是由过去与现在的种种环境所造成的。

许多专家都同意,你今天的模样、个性与野心,目前的身份与地位,大部分都是你自己的心理环境所造成的。这些专家也认为,你1年、5年、10年,以至于20年之后的情形,跟你将来所处的环境关系很大。

随着岁月的消逝,你会有所改变。为了使我们的将来符合理想,为我们带来满足感,应该做到哪些事情呢?

"火,考验黄金;灾难,考验勇者。"人要成功,往往需要一个可以刺激成长的环境,需要经过苦难的磨炼,需要设定一个"对手"来激发无限潜能。

不必对工作不适抱怨连连,更不能心安理得地过舒服的日子,在艰苦环境中淬炼你的意志,这是人生不可缺少的环节。只有勇敢地选择过环境,顽强地改造过环境,坚强地适应过环境,你才能够说,作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你活过了!

一个人能给予另一个人什么东西呢?他把自己的一切给予别人,把自己已有的最珍贵的东西给予别人,把自己的生命给予别人。这不一定意味着他为别人牺牲自己的生命,指的是他把自己身上存在的东西给予别人,把自己的快乐、兴趣、同情心、谅解、知识、幽默--把自己身上存在的所有东西的表情和表现给予别人。在他把自己的生命给予别人的时候,他也增加了别人的生命价值,丰富了别人的生活。通过提高自己的生存感,他会提高别人的生存感。他不是为了接纳才给予。给予本身就是一种强烈的快乐。在给予中,他不知不觉地使别人身上的某些东西得到新生,这种新生的东西又给自己带来了新的希望。在真诚的给予中,他无意识地得到了别人给他的报答和恩惠。

--(美)弗洛姆

一天傍晚,他驾车回家。在这个中西部的小社区里,要找一份工作是那样的难,但他一直没有放弃。

冬天迫近,寒冷终于撞击家门了。一路上冷冷清清。除非离开这里,一般人们不走这条路。他的朋友们大多已经远走他乡,他们要养家糊口,要实现自己的梦想。然而,他留下来了。这儿毕竟是他父母埋葬的地方,他生于斯,长于斯,熟悉这儿的一草一木。

天开始黑下来,还飘起了小雪,他得抓紧赶路。

你知道,他差点错过那个在路边搁浅的老太太。他看得出老太太需要帮助。于是,他将车开到老太太的奔驰车前,停下车来。

虽然他面带微笑,但她还是有些担心。一个多小时了,也没有人停下来帮她。他会伤害她吗?他看上去穷困潦倒,饥肠辘辘,不那么让人放心。他看出老太太有些害怕,站在寒风中一动不动。"我是来帮助你的,老妈妈。你为什么不到车里暖和暖和呢?顺便告诉你,我叫乔。"他说。

她遇到的麻烦不过是车胎瘪了,乔爬到车下面,找了个地方安上千斤顶,又爬下去一两次。结果,他弄得浑身脏兮兮的,还伤了手。当他拧紧最后一个螺母时,她摇下车窗,开始和他聊天。她说,她从圣路易斯来,只是路过这儿,对他的帮助感激不尽。乔只是笑了笑,帮她关上后备箱。

她问该付他多少钱,出多少钱她都愿意。乔却没有想到钱,这对他来说只是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他说,如果她真想答谢他,就请她下次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时,也给予帮助,并且"想起我"。

他看着老太太发动汽车上路了。天气寒冷且令人抑郁,但他在回家的路上却很高兴,开着车消失在暮色中。

沿着这条路行了几英里,老太太看到一家小咖啡馆。她想进去吃点东西,驱驱寒气,再继续赶路回家。

侍者走过来,递给她一条干净的毛巾擦干她湿漉漉的头发。她面带甜甜的微笑,是那种虽然站了一天却也抹不去的微笑。老太太注意到女侍者已有近8个月的身孕,但她的服务态度没有因为过度的劳累和疼痛而有所改变。

老太太吃完饭,拿出100美元付账,女侍者拿着这100美元去找零钱。而老太太却悄悄出了门。当女侍者拿着零钱回来时,正奇怪老太太去哪儿了,这时她注意到餐巾上有字。是老太太写的,女侍者眼含热泪读道:"你不欠我什么,我曾经跟你一样。有人曾经帮助我,就像我现在帮助你一样。如果你真想回报我,就请不要让爱之链在你这儿中断。"

晚上,下班回到家,躺在床上,她心里还在想着那钱和老太太写的话,老太太怎么知道她和丈夫那么需要这笔钱呢?孩子下个月就要出生了,生活会很艰难,她知道她的丈夫是多么焦急。当他躺到她旁边时,她给了他一个温柔的吻,轻声说:"一切都会好的。我爱你,乔。" (佚 名)

助人,是施予而绝不求任何回报。能有益于他人并自感快乐就是生活给予我们的报酬。助人也是对我们的财富的一种肯定。助人等于说:"谢谢你,我拥有的多过我所需要的。"这是对财富的最深刻、最有力的肯定之一。

何处去助人?帮助谁?只要敞开助人之心,需求就会找到我们。也许是朋友打来的一个电话、报纸上的一篇文章、做事时碰到的一个人,或者街上的无家可归者。"助人者欲服务之时,即有助人之事可做。"

我们给予他人什么?给予我们所拥有的。有时是金钱,有时是益人之言,有时是一个微笑,有时是一句鼓励的话,有时是鲜花,有时是我们的才智,有时是全身心地投入把事情做好。

让我们极诚实地说吧:我们是为了纯属自私的理由而助人的--我们助人,因为那种感觉真好。知道了这一点,当你有需要的时候,你对人的最大善意之一就是允许别人帮助你。

因此在助人过程中,谁是助人者、谁是被助者,很难分辨。一如在恋爱之中,不容易分辨谁是求爱的、谁是被爱的。

从没有看过日出的人,实在是枉过此生了。如一粒种子在黑暗中酝酿、挣扎,以致毅然地长出嫩芽,旭日也是这样突破出来;又如毛虫在艰辛复杂的过程中蜕变为蝴蝶,太阳也同样经历很久的奋斗、摸索,才将黑夜化为黎明。

儿时痴恋日落,只爱感伤地看夕阳沉下去,惟有长大了始知日出的诗意是丝毫不比日落逊色的。在万籁无声的黑夜里,带着无限的忍耐和希冀,等待第一线宇宙的微芒,终于日出了!昨天过得不好,今天仍然可以再来,人岂不幸福?

当日头和盘托出,朝晕全然倾泻大地时,就已如盛放的花一般,失去了许多的吸引力。不过,太阳是有灵之物,你越珍视它,便越能对它有奇异的感应。

凌晨4时过后,海上仍然一片昏黑。只有澎湃的涛声。遥望东方,沿水平线露出一带鱼肚白。再上面是湛蓝的天空,挂着一弯金弓般的月亮,光洁清雅,仿佛在镇守东瀛。左首伸出黑黝黝的犬吠岬。岬角尖端灯塔上的旋转灯,在陆海之间不停地划出一轮轮白色的光环。

一会儿,晓风凛冽,掠过青色的大海。夜幕从东方次第揭开。微明的晨光,踏着青白的波涛由远而近。海浪拍击着黑色的矶岸,越来越清晰可辨。举目仰望,那晓月不知何时由一弯金弓化为一弯银弓。东方天际也次第染上了清澄的黄色。银白的浪花和黝黑的波谷在浩渺的大海上明灭。夜梦犹在海上徘徊,而东边的天空已睁开眼睛。太平洋的黑夜就要消逝了。

这时,曙光如鲜花绽放,如水波四散。天空,海面,一派光明,海水渐渐泛白,东方天际越发呈现出黄色。晓月、灯塔自然地黯淡下来,最后再也寻不着了。此时,一队候鸟宛如太阳的使者掠过大海。万顷波涛尽皆企望着东方,发出一种期待的喧闹--无形之声充满四方。

5分钟过去了,10分钟过去了。眼看着东方迸射出金光。忽然,海边浮出一点猩红,多么迅速,使人无暇想到这是日出。屏息注视,霎时,海神高擎手臂,只见红点出水,渐次化做金线,金梳,金蹄。随后,旋即一摇,摆脱了水面。红日出海,霞光万斛,朝阳喷彩,千里熔金。大洋之上,长蛇飞动,直奔眼底。面前的矶岸顿时卷起两丈多高的金色雪浪。(德富芦花)

最近11月的一天,我们目睹了一个极其美丽的日落。当我像平时一样漫步于一道小溪发源处的草地之上,那高空的太阳,终于在一个凄苦的寒天之后、暮夕之前,突于天际骤放澄明。这时但见远方天幕下的衰草残茎,山边的树叶橡丛,登时浸在一片柔美而耀眼的绮照之中,而我们自己的身影也长长地伸出草地的东方,仿佛是那缕斜辉中仅有的点点微尘。周围的风物是那么妍美,一晌之前还是难以想像,空气也是那么和暖纯净,一时这普通草原实在无异于天上景象。但是这眼前之景难道一定是亘古以来不曾有过的特殊奇观?说不定自有天日以来,每个暮夕便是如此,因而连跑动在这里的幼小孩童也会觉得自在欣悦。想到这些,这副景象也就益发显得壮丽起来。

此刻落日的余晕正以它全部的灿烂与辉煌,以往日少见的艳丽,尽情斜映在这一带境远地僻的草地之上;这里没有一间房舍--茫茫之中只瞥见一头孤零零的沼鹰,背羽上染尽了金黄,一只麝香鼠正探头穴处,另外在沼泽之间望见了一股水色黝黑的小溪,蜿蜒曲折,绕行于一堆残株败根之旁。我们漫步于其中的光照,是这样的纯美与熠耀,满目衰草树叶,一片金黄,晃晃之中又是这般柔和恬静,没有一丝涟漪,一息呜咽。我想我从来不曾沐浴过这么幽美的金色光波。西望林薮丘岗之际,彩焕烂然,恍若仙境一般,而我们背后的秋阳,仿佛一个慈祥的牧人,正趁薄暮时分,赶送我们归去。

我们在踯躅于圣地的历程当中也是这样。总有一天,太阳的光辉会照耀得更加妍丽,会照射我们的心扉灵府之中,会使我们的生涯洒满了更加彻悟的奇妙光照,其温煦、恬淡与金光熠耀,恰似一个秋日的岸边那样。(梭 罗)

看日出日落都需要等待,等待那转瞬即逝的一刻。马克·吐温曾在阿尔卑斯山因屡屡错过观日出而悔恨不已,他因何错失?日出的时候,他不是睡过了头,就是站错了地方。

有一句谚语说:手中的一只鸟,比林中的两只鸟更有益处。

机会往往是可一不可再的,不要以为来日方长,空过了一次良机无所谓,相同的机会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来一次!

姜太公在渭水之滨做无钩之钓,如果文王不能移樽就教,太公不能慷慨赴任,80岁的子牙有可能从一介钓翁而成为流芳千古的丞相吗?

鸿门之宴,项羽错过了杀刘邦的机会,才有日后的垓下之恨,可见机会一旦错失,竟可危及自家性命,怎么可以不谨慎呢?

机会的到来,在于时运的巧合,亦在人为。黄袍加身的赵匡胤得之于前者,袁世凯的称帝则由于佞臣的妄为。

从历史上看,多少英雄豪杰无不趁势而起,如拿破仑。当他在土伦当炮兵上尉时,英国和西班牙的联合舰队来侵犯,于是拿破仑得以发挥他的军事才干,痛击来敌。土伦一役,使24岁的拿破仑一下子被提升为少将旅长,奠定了他事业成功的基础。

机会犹如一只滑手的泥鳅,若是我们平常没有良好的准备,即使机会从身旁溜过,我们也只能束手无策,望机会而兴叹!

为了时刻能把握住机会,在心理上我们必须要有"不惧怕机会不来,而担心我们没有准备好"的观念,为成功创造先决条件。

日出日落的那一刻总是稍纵即逝,请你,一定要静心等待,在长久的等待和瞬间的辉煌出现的刹那,你会领悟到:人生的际遇也是如此。

当你将远行时我有些心痛

想不到送别时是飘雨的天空

我们都将踏上渺茫的前程

也做好准备去度过风雨人生

我会给你写信的……

不会问你路上

天空响不响雷

身旁刮不刮风

只问你旅程

手中有没有伞

天上有没有虹……

--于洛生     

冬天的风吹到哪里都是刺骨的冷。正午时分,当我出差乘坐的列车缓缓到达这个名叫"紫霞"的小站时,尽管车厢里沉闷依旧,却仍然没有人打开车窗换换空气。我的目光透过厚厚的车窗倦怠地打量着外面。看起来,这是一个很荒僻的小城。

列车在此停站5分钟。

"哗!"车刚停稳,我对面的中年男子突然利落地打开了车窗。也许实在是不能忍受车厢里的浑浊,他居然将头伸出了窗外,风卷着细尘肆无忌惮地吹了进来,我不由得竖了竖衣领。

"小--菲!小--菲!"他忽然大喊。我被他吓了一跳。周围的乘客也都惊奇地看着他。很快,一个妇人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在车窗外站定。她40岁左右的样子,皮肤粗糙,但是健康的黑红色,微微有些发福,不过可以清晰地推测出她年轻时的娟秀。

两人一时间却没说话。男人似乎有一点儿不敢看她。他下意识地把脸转向车厢,顿了一顿,方才又转过去:"今天没课吗?"

"有四节课。我请了假,放到星期天给孩子们补。"女人说。

"工资能开得出吗?" "经常拖欠着,不过400多块也够花了。粮食和菜都是自己种的,平日花不着多少钱。"妇人又说,"你呢?你能开多少?"

"没多少,和你差不多。"男人说。从他的衣着透露出的信息,他的工资显然不是妇人所能比的。但他却是那么含糊着,似乎他比她富有对他而言是一种难堪的羞愧。

  "我们一起教过的那个学生王有强清华都毕业了,现在是北京一家大公司的副总经理了。"女人说,"他年年给我寄贺卡。"男人点点头。

"你返城时偷偷给你盖过章的那个老会计去年死了。得的是肝癌,你说多巧,他的老婆也是得这种病死的。"

男人垂下眼眸,沉默着。他一个个地剥着手中的橘子,但是一瓣也不吃。 

"你是骑车来的吗?"男人终于问。

"是的。还买了一张站台票呢。"女人笑道,"想给你煮一些鸡蛋吃,可是火不旺。好不容易煮熟了,我紧赶慢赶,还是差点儿迟了。"--一袋热气腾腾的煮鸡蛋递了上来。袋子下还滴着水。然而男人毫不犹豫地把它放在了制作精良的裤子上。

发车的铃声响了。

"回去的路上,你慢点儿。"男人说。

"你也慢点儿。"女人说。

"我没事,火车最安全了。"男人笑道。这是他第一次笑。他从窗口递出一大袋剥好的橘子。女人踮起脚尖接过去,眼圈红了。

火车启动了。慢慢,慢慢。

女人转身往回走,一边用袖子去抹眼睛。男人没哭。他剥开一个鸡蛋,打开蛋白,圆圆的蛋黄像一枚太阳,一滴泪,终于落在他的手上。

这是我亲眼目睹的一场20年的爱情在5分钟之内的完整汇集。从始到末,没有一句精彩的台词,没有一声热情的问候,没有一点像样的表达,没有--我们习惯想像和看到的那一切。 (乔 叶)

人的一生中或多或少都经历过送别。送亲朋、送同学、送父母、送爱人、送子女、送同学、送战友……任何一种送别都或多或少要经历情感的波动。

一篇描写站台的散文细致地勾勒出人们在送别时表露出的真爱,文中写道:

"站台,是一个细腻多情的少女,又是一个粗犷豪放的汉子,它身上淌着南方河的气息,它肩上托着北方山的情志,它怀着对往日的追忆,它举着对明天的期冀。

"毕竟,时代的站台 ,已缩短了远方与远方的距离、心与心的距离,已走出柳永'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冷艳,已走出了荆轲'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怆,已走出了王维'劝君更进一杯酒'的孤寂。于是,便有我们这一辈人揣着激情,去西走日喀则,东奔大亚湾,北穿漠河,南跨老山。

"流动奔涌的,才是--生--活。

"我向往着远方,还因为在驶向远方的路上有许多站,站上有许多故事,故事里有许多相识或不相识的朋友,朋友们以他们各自的送行方式表述着爱意。

"人生是流动的,生活是流动的,爱却永久地站着,与坚固的站台一起挥手相送。"送别也许只是生活的一个小插曲,却在记忆中留住岁月,它并不只是一种礼仪,站台上总是流淌着淡淡的温情。当我们在站台上送别的时候,心中洋溢着纯真的爱。

厨师做的是天下头一号文章,色香味俱全的一道菜,有美术作品的感观刺激,音乐作品的绵绵余韵。清炒是一盘诗,红烧是一道杂文,涮火锅恰如随笔,烂炖的大锅中当然是一部长篇小说……

中国菜系应该以长江为中轴线划分南派北派,尤以长江沿线呈多元化格局,长江从四川三江汇合经上海进入大海,沿江人的口味大抵是可以用甜酸苦辣概括之。上海人喜甜味,酸辣自是四川人登峰造极,而长江中段如湖北、江西人对苦瓜、莴苣、茼蒿、泥蒿、地菜这类有清苦味的菜情有独钟--长江沿岸的菜系最为复杂,甚至以甜酸苦辣还不能说明它的全部。往南往北情况就不同了,南以广东为代表,那些天气热的地方,不以味道论菜,惟鲜独尊,追根溯源,大约也就是没变质就不错,别将老广的口味提升到高得不得了的高度,地域的气候特点使然。湖南人就不讲什么鲜,湖南反倒是一个吃陈食的地方,他们喜欢将任何事物重盐腌之或烟火熏之,吃的那份腊味和烟味,仿佛要专门咀嚼一段岁月。北方就有些大一统,除山西人为代表的吃醋族以外,有两大类可以概括,东北人爱炖,西北人爱烤。吃烂炖的东北人和吃烧烤的西北人大致统治了北方菜系……

中国菜的关键在于掌握火候,它贯穿于中国的中庸哲学,火候不到不好,火候过了也不好,应该恰如其分,掌握了这个关键,差不多可以到北大当个哲学教授。这个火候是经验性的,不好度量,不仅因菜有别,而且同一种菜,就是它的厚度、切法、勾芡与否都有密切关系,如果你要放酱油(酱油是惟一非油而冠之为油的事物),那就得炒老一些,炒嫩了酱油味道自然与菜游离,它与道家的思想是相背离的。放醋的菜分做两类,一是青菜类,这大抵是放了醋即要起锅,醋的沸点甚低,如是水鲜类如鱼,则大抵要早放一点,让醋的挥发带走水鲜的腥气而不至于将鲜味也盖了。当然,我们都有蘸醋吃的习惯,尤其吃水鲜,这是另当别论。醋是音乐中老说法的过门或汉字中的转折词,它无用却不可少。醋是一种销蚀钙质的事物,体内含量过多往往做不了英雄,这话有点道理却不完全正确。

有了火候,又有了酱油醋,再加上五香粉大蒜辣椒葱,做中国菜就足够了,当然不能缺盐。缺少盐的日子,我们的灵魂就无处寄托…… (古清生)

佛跳墙的名字好怪。何物美味竟能引得我佛失去定力跳过墙去品尝?我来台湾以前没听说过这一道菜。

《读者文摘》(1993年7月中文版)引载可叵的一篇短文《佛跳墙》,据她说佛跳墙"那东西说来真罪过,全是荤的,又是猪脚,又是鸡,又是海参、蹄筋、炖成一大锅……"这全又是广告噱头,说什么这道菜太香了,香得连佛都跳墙去偷吃了。我相信她的话,是广告噱头,不过佛跳墙,我也一直跃跃欲试。

同一年3月7日《青年战士报》上登了郑木金先生写的《油画家杨三郎祖传菜名闻艺坛--佛跳墙耐人寻味》,他大致说:"传福州的佛跳墙……在台北各大餐馆正宗的佛跳墙已经品尝不到了。……偶尔在一般乡间家庭的喜筵里也会出现此道台湾名菜,大都以芋头、鱼皮、排骨、金针菇为主要配料。其实源自福州的佛跳墙,配料极其珍贵。杨太太许玉燕花了10多天闲工夫才做成的这道菜,有海参、猪蹄筋、红枣、鱼刺、鱼皮、栗子、香菇、蹄膀筋肉等10种昂贵的配料,先熬鸡汁,再将去肉的鸡汁和这种配料予以慢功出细活的好几遍煮法,前后计时将近两星期……已不再是原有各种不同味道,而合为一味。香醇甘美,齿颊留香,两三天仍回味无穷。"这样说来,佛跳墙好像就是一锅煮得稀巴烂的高级大杂烩了。

北方流行一个笑话,出家人吃斋茹素,也有老和尚忍耐不住想吃荤腥,暗中买了猪肉运入僧房,乘大众入睡之后纳肉于釜中,取佛堂燃剩之蜡烛头一罐,轮番点燃蜡烛于釜下烧之。恐香气外溢,乃密封其釜使不透气。一罐蜡烛头于一夜之间烧光,细火久焖,而釜中之肉烂矣,而且酥软味腴,迥异寻常。戏名之为"蜡头炖肉"。这当然是笑话,但是有理。

我没有北方的朋友,也没吃过蜡头炖肉,但是我吃过"坛子肉"。坛子就是瓦钵,有盖,平常做储食物之用。坛子不需大,高半尺以内最宜。肉及佐料放在坛子里,不需加水 ,密封坛盖,文火慢炖,稍加冰糖。抗战时在四川,冬日取暖多用炭盆,亦颇适于做坛子肉,以坛置定盆中,烧一大盆炭,坐坛子于炭火中而以灰覆炭,使徐徐燃烧,约10小时后炭末尽成烬而坛子肉熟矣。纯用精肉,佐以葱姜,取其不失本味,如加配料以笋为最宜,因为笋不夺味。

"东坡肉"无人不知。究竟怎样才算是正宗的东坡肉,则去古已远,很难说了。幸而东坡有一篇《猪肉颂》:净洗铛,少着水,柴头灶烟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时他自美。黄州好猪肉,价钱如泥土。贵者不肯食,贫者不解煮。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

看他的说法,是晚上煮了第二天早晨吃,无他秘诀,小火慢煨而已。也是循蜡头炖肉的原理。就是坛子肉的别名吧?

一日,唐嗣尧先生招余夫妇饮于其巷口一餐馆,云其佛跳墙值得一尝,乃欣然往。小罐上桌,揭开罐盖热气腾腾,肉香触鼻。是否及得杨三郎先生家佳制固不敢说,但亦颇使老饕满意。可惜该餐馆不久歇业了。

我不是远庖厨的君子,但是最怕做红烧肉,因为我性急而健忘,十次烧肉九次烧焦,不但糟踏了肉,而且烧毁了锅,满屋浓烟,邻人以为是失了火。近有所谓电慢锅者,利用微弱电力,可以长时间地煨煮肉类,对于老而且懒又没有记性的我颇为有用,曾试烹近似佛跳墙一类的红烧肉,很成功。(梁实秋)

⊙吃的境界--知味

自然界能产生气味的物质约有20~40万种,一般人所能辨识的有200~400种。中国烹饪采用的调味品可达500种左右。味可分为基本型和复合型两种。基本型有9种:酸、甜、苦、辣、咸、鲜、香、麻、淡。复合型则难以胜计,目前可归纳为50种左右:

酸味型:辣酸、甜酸、姜醋、番茄汁。

甜味型:香甜、咸甜、蜜甜、水果。

咸味型:香咸、酸咸、辣咸、椒盐、黄酱、腐乳、怪味。

辣味型:胡椒、辣椒、芥末、生姜、大蒜、大葱、鱼香、家常。

鲜味型:咸鲜、甜鲜、蚝油、蟹黄。

麻味型:咸麻、辣麻。

淡味型:淡香、本味。

苦味型:咸苦、香苦。

香味型:酒香、糟香、五香、十香、花香、清香、果香、奶香、烟香、糊香、腊香、孜然、豆豉、桂皮、陈皮、咖喱、芝麻、冷香、臭香。

⊙味觉的美学

首次效应:儿时第一次品尝到从未吃过的食物,会记忆终生;心境效应:轻松愉悦的心情,会给饮食抹上一层美的主观色彩;环境效应:宜人的就餐环境无固定模式,关键在于和谐协调,恰到好处;回忆效应:美食会唤醒多年的饮食记忆,令人陶醉,无可比拟;启迪效应:如老子所说"治大国若烹小鲜";回味效应:美味诚然是一种美,回味则更是一种大美、至美。

对味的认识是一种技艺,是古老的,无止境的,而它又不同于一般技艺,因为它有一定的思想性、历史性。艺术的饮食活动最核心的内容是提高人们对味的认识,通过知味、辨味、评味、赏味的过程,丰富了精神生活,创造出一种舌头上的世界观,用它比较现实生活中的善味、恶味、臭味、香味、霉味、美味、没味、酸味、甜味、苦味、辛辣味、腐败味、邪恶味、清新味、清高味。

现代人常发出这样的感叹:工作节奏越来越快,生活圈子越来越小,以至于在自己的周围越来越难以发现志同道合的朋友。于是,身处人海中,人们还是倍感孤寂,渴望友谊与爱情的造访。何不交一个异地或异国的朋友呢?20世纪50年代,无数意气风发的中国少年就曾以通信的方式结交了前苏联的同龄笔友,由此引发出数不清感人的友情故事。而在今天,我们可以找到更多的机会与异地的朋友相遇:旅途中、工作交往时、互联网上……

你的生活将重新焕发异彩--跨越千山万水,有一颗跳动的心与你同在……

微不足道的小事往往会演变成人生的重大经历!我从历时20年方告结束的一段生活经验中认识了这个真理。

这经验是我在21岁读大学时开始的。有一天上午,我在一本行销很广的孟买杂志某页上看到世界各地征求印度笔友的年轻人的姓名和通信地址。我见过我班上男女同学收到未曾晤面的人寄来厚厚的航空信。当时很流行与笔友通信,我何不也试一试?

我挑出一位住在洛杉矶的艾丽斯的地址作为我写信的对象,还买了一本很贵的纸簿。我班上一个女同学曾告诉我打动女人芳心的秘诀。她说她喜欢看写在粉红色信纸上的信。所以我想应该用粉红色信纸写给艾丽斯。

"亲爱的笔友,"我写道,心情紧张得像第一次考试的小学生。我没有什么话可说,下笔非常缓慢,写完把信投入信箱时,觉得像是面对敌人射来的子弹。不料回信很快就从遥远的加利福尼亚州寄来了。艾丽斯的信上说:"我不知道我的通信地址怎会列入贵国杂志的笔友栏,何况我并没有征求笔友。不过收到从未见过和听过的人的信实属幸事。反正你要以我为笔友,好,我就是了。"

我不知道我把那封短信看了多少次。它充满了生命的美妙音乐,我觉得飘飘欲仙!

我写给她的信极为谨慎,绝不写使那位不相识的美国少女感到唐突的话。英文是艾丽斯的母语,写来非常自然,对我却是外文,写来颇为费力。我在遣词用字方面颇具感情,并带羞怯。但在我心深处藏有我不敢流露的情意。艾丽斯用端正的笔法写长篇大论的信给我,却很少显露她自己。

从万余公里外寄来的,有大信封装着的书籍和杂志,也有一些小礼物。我相信艾丽斯是个富裕的美国人,也和她寄来的礼品同样美丽。我们的文字友谊颇为成功。不过我脑中总有个疑团。问少女的年龄是不礼貌的,但如果我向她要张相片,该不会碰钉子吧。所以我提出这个要求,也终于得到她的答复。艾丽斯只是说她当时没有相片,将来可能寄一张给我。她又说,普通的美国女人都比她漂亮得多。这是玩躲避的把戏吗?唉,这些女人的花样!

岁月流逝。我和艾丽斯的通信不像当初那样令人兴奋。时断时续,却并未停止。我仍在她生病时寄信去祝她康复,寄圣诞卡,也偶尔寄一点小礼物给她。同时我也渐渐成熟,有了职业,结了婚,有了子女。我把艾丽斯的信给我妻子看。我和家人都一直希望能够见到她。

然后有一天,我收到一个包裹,上面的字是陌生的女人的笔迹。它是从美国艾丽斯的家乡用空邮寄来的。我打开包裹时心中在想,这个新笔友是谁?

包裹中有几本杂志,还有一封短信。"我是你所熟知的艾丽斯的好友。我很难过地告诉你,她在上星期日从教堂出来,买了一些东西后回家时因车祸而身亡。她的年纪大了--4月中旬已是78岁--没有看见疾驶而来的汽车。艾丽斯时常告诉我她很高兴收到你的信。她是个孤独的人,对人极热心,见过面和没见过面的,在远处和近处的人,她都乐于相助。"

写信的人最后请我接受包裹中所附的艾丽斯的相片。艾丽斯说过要在她死后才能寄给我。

相片中是一张美丽而慈祥的脸,是一张纵使我是一个羞怯的大学生,而她已入老境时我也会珍爱的脸。 (未彻尼尔)

我们需要朋友。我们也需要对手。

朋友可以从感情上带来最好的鼓励,对手则可以从理智上带来最深的刺激。善用对手的刺激,可以学到最重要的工作方法。

我们在情感上需要朋友,在知识上需要对手。有一个相互比较竞争的对手,往往可以带来长久的成长。

孟子说:"出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奥地利作家卡夫卡说:"真正的对手会灌输给你大量的勇气。"善待你的对手,方尽显品格的力量和生存的智慧。

1936年,举世瞩目的奥运会在柏林举行。当时正是法西斯势力猖狂的年代,希特勒想借奥运会来证明雅利安人种的优越。

当时田径赛的最佳选手是美国的杰西·欧文斯,在纳粹一再叫嚣把黑人赶出奥运会的声浪下,欧文斯仍鼓足勇气报名参加此次运动会的100米跑、200米跑、4 ×100米接力和跳远比赛。在这4个项目中,德国只在跳远项目上有一优秀选手可与欧文斯抗衡,他就是鲁兹·朗。希特勒亲自接见鲁兹·朗,要他一定击败欧文斯--黑种人的欧文斯。

跳远预赛那天,希特勒亲临观战。鲁兹·朗顺利进入决赛。轮到欧文斯上场了,但场外种族歧视的声音使他很紧张。他第一次试跳便踏线犯规;第二次他为了保险起见从距跳板很远的地方便起跳了,结果跳出了非常坏的成绩;还有最后一跳,欧文斯一次次起跑,一次次迟疑,不敢完成最后的一跳。

这时希特勒退场了,他认为这个低劣的黑种人已经没有任何机会。在希特勒退场的同时,鲁兹·朗走近欧文斯。他用结结巴巴的英语对欧文斯说,他去年也曾遇到同样的情形,结果只用了一个小窍门就解决了。鲁兹·朗取下欧文斯的毛巾放在起跳板后数英寸处,说起跳时注意那个毛巾就不会有太大误差了。欧文斯照做,结果几乎破了奥运会的纪录。

几天后决赛,鲁兹·朗率先破了世界纪录,但随后欧文斯以微弱优势战胜了他。贵宾席上的希特勒脸色铁青,看台上本来民族情绪高昂的德国观众也变得情绪低落。这时鲁兹·朗拉住欧文斯的手,一起来到聚集了12万德国人的看台前,他将欧文斯的手高高举起,高声喊道:"杰西·欧文斯!杰西·欧文斯!……"看台上先是一阵难捱的沉默,然后是突然爆发的齐声呼喊:"杰西·欧文斯!杰西·欧文斯!……"欧文斯举起另一只手来答谢。等观众安静下来以后,欧文斯举起鲁兹·朗的手,竭尽全力喊道:"鲁兹·朗!鲁兹·朗!……"全场观众也同时响应:"鲁兹·朗!鲁兹·朗!……"没有诡谲的政治,没有种族的歧视,没有狭隘的嫉妒,选手和观众都沉浸在君子之争的感动之中。

杰西·欧文斯创造的世界纪录保持了24年。他在那届奥运会上荣获4枚金牌,被誉为世界上最伟大的运动员之一。多年后杰西·欧文斯在回忆录中真诚地说,他所创的世界纪录终究会被打破,但鲁兹·朗高高举起他的手的那一幕却会永远被历史牢记。

在杰西·欧文斯被载入史册的同时,鲁兹·朗也被载入了史册。所不同的是,杰西·欧文斯的荣誉来自于运动场内,是对他展示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的褒奖;而鲁兹·朗的荣誉则来自于运动场外,是对他展示人类心灵之美的褒奖。

(佚 名)

学武的人,都要懂得睁大眼睛,看清楚别人的拳头和刀子是怎样舞动的。即使刀子最后刺进身体里,也一定要看个清楚。看清这一次,下一次就多一分保命的机会。

在武的世界里,这是性命攸关的问题,不能马虎。在文的世界里,表面上看来,牵扯不到立即的生死,所以容易忽视这个道理。然而,注意对手的每一个动作,其道理是同样深刻的。

最好的学习,来自于和对手交锋时,被他击中的那一刻。这并不表示因而就要故意被敌手击中。最重要的,是在被击中的那一刻,千万不要因为痛苦、紧张、愤怒而乱了手脚。你要懂得在痛苦中品味另一种快感,终于有人有一招是你无法招架的,可以好好揣摩一下其中的奥秘。往往,伤得越重,你越有深刻的体会,越可能重新锻炼自己,改造自己。

所以,我们被击中的时候,不仅要沉着,甚至要冷静到因为自己被击中而暗暗叫一声好。

有时候,表面上看来,你从对手身上得到的学习机会,没有那么直接、明显,然而,仅仅是承受他带给你的压力,就是很宝贵的机会,可以对你的成长起到很大的助益。不要随便把对手视为敌人或仇人,糅入太多情绪化的东西,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冷静地观察对方,客观地审视自己;也惟有这样,才能从交手的过程中学到东西。

然而,很多人无法这样看待对手。由于对手和敌人往往只有一线之隔,甚至一体两面,因而对手也很容易引申成仇人。看待对手的时候,首先就混杂了情绪。很多人会想:敌人和仇人当然是不好的,哪有向敌人和仇人学习的道理?

不少人在碰到对手的时候,首先是不屑一顾(觉得对手的实力不过如此),接下来是愤怒(发现这不怎么样的人竟然有很多人喜欢,还威胁甚至超越自己),最后则是不能在此人面前提到对手的只字片语。

其实,越是敌人和仇人,可学的东西才越多。对方要消灭你,一定是倾巢而出,精锐毕到。在他们使出浑身解数的时候,也就是传授你最多招数的时候(敌人为了激怒你、伤害你而使出的一些下作手段,就不是任何其他老师能教你的)。所以,如果你有个很强的对手,你应该从心底欢喜。就像每天要照照镜子,你要每天都仔细盯紧这个对手,好好欣赏他,好好向他学习。而最好的学习,永远来自于你和他交手,被他击中的那一刻。

一种动物如果没有对手,就会变得死气沉沉。同样,一个人如果没有对手,那他就会甘于平庸,养成惰性,最终庸碌无为。

有了对手,才会有危机感,才会有竞争力。有了对手,你便不得不奋发图强,不得不革故鼎新,不得不锐意进取,否则,就只有等着被吞并、被替代、被淘汰。

许多人都把对手视为是心腹大患,是异己,是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马上除之而后快。其实只要反过来仔细一想,便会发现拥有一个强劲的对手,反倒是一种福分、一种造化。

善待你的对手吧!有时候,将我们送上领奖台的,不是我们的朋友,而恰恰是我们的对手。

你每天怎么把自己的步调调得越来越快?由闹钟铃声响起的那一刻开始,你就滑向生活的跑道,像协和飞机一般以高速起飞。

今天,就为自己放个大假吧!想要如何度过都没有关系。睡个懒觉、读本好书、栽花种草、悠游漫步……是的,把你的节奏调慢一点,享受"闲"的境界。适时地释放心灵,这是一种最完美的享受。

站在"田园山庄"木屋的窗前,夏日午后的雷阵雨急速而至,是一场暴雨,窗外的湖山全遮没了,天地间白茫茫的一片水气。

才半小时,雨停云收,搬了条靠椅坐到走廊上,拿了本闲书,泡了杯绿茶。

如果要看仔细,要考究一点,此处的风景殊不为佳:所居的木屋是新建的,还散发着油漆味;石阶下没有青苔,离湖边不足10米的草地还是新植的,没连在一起;湖边所种的不是杨柳,自然也没有轻点湖面的柳枝;不远处垂钓的不是有着长须的老翁,而是十几个如我一般的游客;湖面上几条各种动物形状的小船上的人穿着救生衣,不是唱着江南小曲,划着木舟,披着长发采莲的少女;对面的山上没有百年老树形成的神秘森林;天空依旧是灰蒙蒙的,不是那种迷人的湛蓝色。

不过,我面前的湖光山色人工痕迹很少,雨后自有一股清新的滋味,正如一个美丽的少女浴后,透着原始、妩媚,纯真地快乐着。

在这几个小时里,我什么都不用做,万丈红尘突然和我无关了,就这么坐着,随意翻翻书,偶尔点一根烟,喝一口茶,恍惚着思绪……我的前生是一个羽扇纶巾清瘦寂寞的书生呢,或是在青灯古佛前参悟的那个微笑的僧侣,是否像迦叶见佛祖拈花而露出的微笑?和知交在哪里浅唱低吟过前人或是自己的诗词?我爱和爱我的那些女子是什么样的呢?我死后的灵魂可以穿越时空吗?去寻访千古风流人物……

间或的蝉鸣和着水波轻拍着岸边的微响,湖面不知名的水鸟从我的瞳孔里飞过,就这么懒洋洋地靠着,张开手,感觉时光轻柔地滑过指间……

原来,偷得浮生半日闲是这样的。 (月光一刀)

你跳进车子里,挤进车阵,紧贴着前车的保险杆,匆匆忙忙地有缝就钻,希望能超过昨天的驾驶时间纪录。你轰然驰进停车场,跳出车外,急急地挤出打着招呼的人群,弹进办公室,在电话铃声中做着眼前成堆的工作。午餐时分,你冲进快餐店,在餐盘上堆满食物,接着跃回办公室,在大大小小的会议之间塞上几口,一直到黄昏终于可以再爬上你的车,开始驶向家里的时刻。

你是否还记得,上次花了一整个上午做些真正想做的事,是多久以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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