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出乎我意料之外,这户人家的两位老人家,几乎对我有求必应,还马上拿了一大笔钱放在我手里,并且很慈祥地问我:“这些够吗?如果不够,请别客气,随时再回来拿!”我当面点算过一遍,我说:“太多了,不用这么多!”
因为借也得有办法还,不能没有一个底数。然而,他们两位老人家一直要我收下,他们说“等你拿了法学博士回来,这区区一点钱,又能算什么?”
当天晚上,两位老人家非常客气地提到如果我能当他们家媳妇,对他们而言,真是累生累世修来的福气。我告诉他们,我父母不准我嫁给外省人,因为怕我被带回去大陆,将来会每天都看不到女儿。两位老人家听了也很谅解,
就半个字也没有再提了。
农历八月十五日是中秋佳节,花好月圆,岂奈我心情很乱,连赏月的雅兴都没有,因为再几天,我就要出发到遥隔数千里外的天涯海角去流浪了,整个人可说非常沉重。
农历八月十六日,月亮比十五还圆还亮。这如父如母的两位老人家,和我所教的几个孩子,决定要为我饯行。那份热情,很令我盛情难却,只好答应了。我一向滴酒不沽。特别是我十八岁便进了佛门,又跟着师父受戒,根本不知道什么是酒。但对方是长辈,一向十分疼我,照顾我,这次又帮了大忙,我怎能拒之于千里之外呢?何况要分手了,一别便是至少七年,真能不喝半滴吗?我轻轻地端起小酒杯吮啜了一小小口,很奇怪的感觉,先是晕晕地,不久我便睡着了。
当我大梦初醒,我发觉我躺在一间漂亮的新房里,布置像洞房,而我的衣服也自内到外,全身都被人换过新的,并且最外边还整整齐齐穿着粉红色的新娘礼服和一袭白色婚纱,我知道我已铸成一生的大错了。男方说:我在家人扶持下,进洞房前,早烧过香,拜过堂了。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在迷迷糊糊中,我竟然成了这家的大媳妇。我好恨唷!真没想到这种正派又中规中矩的古典书香门第,也会做出种事!
我不敢禀告父母,但我的身体很不争气,整个瘫痪了。 爸爸妈妈似乎感觉到我出事了,叫我去问话,越问越生气,干脆命令我先服药把肚子里的东西流掉再说。男方也派人向爸妈提亲,认为反正米已成饭,何不顺水推舟就此结两家秦晋之好?但爸妈破口大骂他们是小人,禽兽不如,当然也就一切免谈了。男方要求我说:“不要去西德了,既然都已烧过香、拜过堂,也进过洞房了,为什么我们不先办结婚,再一起去美国进修呢?”我说:“爸妈不准就是不准,请死了心吧!我这一生绝对不做父母亲不高兴的事。”
我知道我中奖了,可是我是佛门弟子,我不杀生,我哪狠得下心来杀我自己的孩子呢?但我也不能挺着大肚子去西德留学丢脸吧?何况我区区一名女留学生,漂泊在他国异乡,哪还有能力抚养自己的小孩呢?
三个多月后,我的肚子已大得太明显了,父母决定把我赶出家门,不让我再踏进他们这个家半步,而外婆也怕左邻右舍闲言闲语,叫我找个陌生地方避避风头,等肚子平了,再回去。
我写信到西德,向我的指导教授说明理由,因为我今年已经没有办法前往报到了,我还请求教授给我指引一条明路,教导我到底应该何去何从。我的指导教授说:“先把小宝宝平安生下来,明年再来西德读书”。我是女生,爱自己的小宝贝是天性,当然在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的两难情况下,我会选择留在台北,让自己的小宝贝平安地降临人间,毕竟这是我肚子里的一块小心肝肉,也是我在这世间的唯一亲人,当然,更是我一生的全部。
刚被外婆和爸妈扫地出门时,我茫茫然又无所依靠地兀自在台北街头旁徨徘徊,我从没真正离开过家,真不知该去哪里才好。有人告诉我,花莲有个未婚妈妈之家,而台北市新生南路也有一个未婚妈妈之家。不过,这人说,在未婚妈妈之家所。生下的小孩,自己不能抱走。这就太使我为难了。有人建议我先去现场问问看,可是,我哪有脸挺着便便的大肚子,到处丢人呢!我一步一步慢慢地行走着,没有灵魂似地拖着疲累身体,两眼楞楞地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和车辆,稍稍有点脸熟,便定睛注视再注视,但直到夜幕低垂,伸手不见五指,仍然没有邂逅半个熟人或亲人。
我想过:何不回山上找师父求救去?可是我肚子内有个小宝贝,已经没有力气走那段崎岖坎坷的漫长山路,也爬不上那断崖绝壁。再说,师父那儿,是个国家级的庄严佛门圣地,全是男众,怎能莫名其妙地冒出一个怀着身孕的未婚少女呢?这样,师父还有脸在佛教界立足?还配称为一代宗师吗?
我不能让师父蒙羞。我宁可流落街头当乞丐,也不投靠师父,玷污师门。
到底我该去哪里?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一件衣服也没没带出来,而严寒的十二月,天很快就黑了。一阵阵的冷风,又冻又刺。我好饿,好冰,特别是从小缺血缺氧的体质,一直在抖颤着。有谁肯施舍我一碗热粥,让我填饱饥肠榔辗的空肚子呢?我好担心,这么冷冰冰的气候,会把我肚子里的小生命活活冻死!说真的,我好饿,好冷唷!但我能去哪里?职业介绍所吗?有身孕的女孩子,没有人有兴趣。挨家挨户地问嘛!一样没有人肯伸出援手。有人告诉我:三重有很多工厂,缺女作业员,缺做饭的女佣。我觉得我应该可以试一试。
我到了芦洲,看园墙上的招贴,边找边问,终于,不到几天,便找到了一份扫地、倒茶、接电话的女工友工作,待遇很低微,但我只要跟肚子里的小宝贝不饿肚子,便够了。当然,能有足够的钱来输血排铁,还有,就是能买些营养品给肚子里的小宝贝补一补,那就更安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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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七年端午节,正好我肚子里的小宝贝已经满九个月了。中兴大桥有龙舟大会,人山人海。这时,我即使穿着平底布鞋也已寸步难行。腰椎十分酸痛,连站立都很困难。我的医生告诉我,严重恶性贫血症生产时会有生命危险,并且要大量输血,费用十分高昂。他问我:“经济上没有困难吧?”我哪会没有问题,我连吃饭都已快三餐不继了。
“干脆连小宝贝一起死吧?屈原不是跳水一死了之吗?今天好巧,正是端午节,当了水鬼就不必担心饿肚子了,光吃粽子也会饱吧?”我走向人群拥挤的桥中段,穿过人墙,栏杆上也坐满了观众,我争到了一个空位,一上去便噗通往下跳。
我醒来时,已躺在岸边沙滩上,有救生员在为我施行人工呼吸。警察先生问:“为什么会这般不小心被推挤到掉下水呢?”我很累,很困乏,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眼睛一闭,我不自觉地又睡着了。
后来,我又被转送到邻近医院打安胎针、强心针和营养针,我告诉救生人员,我没有半分钱,救生员很和祥地安慰我:“小姐,别担心,你就好好休息吧!”我躺在病床上,没有半个亲人和熟人,我静静地沉思着:“为什么女生遭人强暴,已够可怜了,不但家人没有安慰她,为她好好疗伤止痛,还要把她逐出家门,不顾她的死活,让她流落街头,而自生自灭呢?这样不会太绝情?太残忍?难道我们的社会还是一个野蛮的部落吗?”
很多人一直劝我打胎就没事了,但我想一个人如果可以用自己的手杀死自己无辜的稚弱子女,这社会还有人性,还算人道吗?还叫文明吗?
师父反对打胎,他说:“除非自己与婴儿一起死,任何人皆不准以任何方法剥夺腹中胎儿的小生命。”
我刚出事的时候,没几天,我就发觉我每个月该来的已经没来了。当时,我只须服下一剂中药,便可把肚子里的身孕流掉,但我深深以为生命是无价的,何况这孩子的未来,也还是个未知数,说不定长大后是个对国家社会很有贡献的人,而且这孩子还会传宗接代,衍生出很多孩子,和孩子的孩子。如果我把这孩子给流掉了,想想:我所流掉的,岂仅是一个小小生命而已!
我辞掉所担任的公职,和所兼的各种工作,就为了保住这孩子的小小生命,而沦落到三重芦洲乡下,当人家呼来唤去的下贱下下女,忍饥挨饿地熬到十个月生产期满。这段悲惨的冰冷岁月,除了眼泪还是眼泪,唯一的安慰是黑夜里高挂天空的明月,和围绕在她身边的一群小星星。这小孩如果是女的,将来也会像月亮一样,是个好妈妈吧?而儿女成群,也会像满满的小星星吧!
我罹患有与血癌相似的严重贫血症,医生作产前检查时,一直担心我会难产而死,也一再怀疑胎儿的正常。我真怕我死了,留下孩子在世间会受人凌虐欺负,而万一孩子死了,我将会失去求生的勇气和意义,所以,我选择了跳水来结束我们母女俩在这世间的苦难,或许,在天国,我们会很幸福。
很侥幸地我和肚子里的孩子都平安获救,也没因为动了胎气而流产。我在调养身体的那段日子,开始懂得每个人都没有权利杀死自己,甚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谁也不能将之毁伤。
当女人,一定要比男人坚强,才能活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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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七年农历六月O日下午,我的孩子在我哀嚎惨叫中来到了人间。还好是个女的,体积不大,不然我已虚脱而死。将近五天,我在活活被撕裂的剧痛中煎熬,阵阵哀嚎惨叫,震撼了整个产房,我两手乱抓,但我什么也抓不到,我翻来翻去,什么古怪话、脏话、莫明其妙的话全出笼了,可是任凭我又哭又喊,直到声嘶力竭,却旁边连半个安慰的亲人也没有,怜惜的人,也没有。
医院问我:“付生产费呢?还是……”我问:“还是什么?”
我很坦白地告诉医院,我实在付不起生产费。医院说:
“何不干脆把孩子给医院抵债,你一个女孩子也可省掉好多负担?”
当时,我身上哪会有钱,只好接受医院的条件,把孩子交由医院处理,不得异议。我只恳求医院这三天内,每天一次抱孩子来让我抚摸一下孩子的脸。我因为跳过水自杀,母体和胎儿都有严重的内外伤,我又罹患有地中海贫血绝症,医生担心我会难产而死,甚至也担心胎儿会死肚子里。我从早到晚都哭了又哭,几乎哭到眼睛瞎了。如果我真的难产死了,孩子怎么活?又如果孩子死了,我又将怎么活!
我能不嚎啕痛哭吗?
我看不见孩子,只能用手摸,护士小姐警告说:“再哭,就一辈子瞎眼了!”
我七天后出院。原本以为没了大肚子,没了孩子,便可以了无牵累地单身一人出国读书而与出事前一样地恢复少女的青春活力。
但我发觉我一天比一天想念我的孩子,不到一周便整个人接近崩溃。我回工厂,哀求老板帮忙付费,以便赎回我的小宝宝,我告诉老板,等我回到外婆家,这些代垫的钱,都可以还清楚,我要把孩子抱回去给外婆看看,我所生的小心肝宝贝,有多可爱,多讨人喜欢。
我回去医院,这里的人告诉我,孩子早就给院里死产的客人换走了,也开了出生证明,给对方报了户口了,而我的资料,为了避免纠纷,也全销毁了。
我当场有如晴天霹雳,一阵疯狂嘶喊,便晕倒了。从此我查不到孩子的任何资料,也一求再求,都见不到孩子的面。
前后长达八年,我每天下班或例假日,都两眼呆呆地站在三重天台戏院的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我好想再看孩子一眼,只要一眼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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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七年中秋节,男方从美国回来了。他到我上班的地方来找我,他看我一脸憔悴,又瘦又小,很是舍不得。他说:“老师,真的很对不起,我错了。”
“老师,没想到把您害成这个样子,请您原谅!”他也哭了。但我能说些什么呢?过去的事,真能过去吗?他再三恳求我与他一道去美国,他今生今世会尽心尽力来照顾我,补偿我。他很不了解,这整整一年,我到底躲避到哪去了?为什么他从美国赶回来找好几次,都查不出我的下落呢?他问:“我们的宝宝呢?”
我忍不住大声哭了起来,他不敢再往下问。只听他哽哽咽咽地抽搐着。沉默了大半天,突然,他大胆地牵住我的手,紧紧地,任凭我怎么摔,都不肯放。他近乎哀求:“老师,请您答应陪我去美国深造好吗?”我摇摇头。
“老师,我会耐心地等待您回心转意,我明年中秋节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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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八年六月底,我奉命进入考试闱场,不能与外界接触。考试一开始,我们就被放了出来。管理员告诉我,这些日子里,美国有位先生每天打好几通电话找我。大约傍晚时候,男方又从美国打来:“老师,我们的习俗,今年一定要成家。请您答应我的恳求好吗?”
我仍然摇摇头地说:“不”。因为我已经问了又问,哭了又哭,跪了又跪,但爸爸还是坚持不准。
一周后,男方在电话中告诉我,他娶不到我,只好娶学妹了。但这辈子,他永远等着我,随时欢迎我去美国与他一起生活,一起奋斗。
他结婚那天,我接完电话,便头晕目眩,倒在地上,被送医急救。大家都说我主办联考太累了,太操劳了。但有谁知道,我的心早已破碎了。我昏睡了七天,才醒了过来。
他是我的学生,我指导他做功课时,一板一眼,从未彼此交谈过半句功课以外的闲话。难道我在不知不觉中,一颗心已被对方占领了?
他的另一半是我的学妹,是我鼓励他娶的,但学妹告诉我:“公公和婆婆只承认您是他们家的大媳妇,坚称永远没有人可以取代。老人家要我尊您为大姐姐,家里上上下下,都尊您为大少奶奶!”
我像黄河决堤般地放声嚎啕大哭,直哭到死去活来。我该何去何从?
我们家从小便不准顶撞父母,不准违抗父母,我们做子女的,只能听话,只能做父母亲高兴的事,而且绝对顺服到底,从不敢有任何自己的想法和看法。
我知道我的对象只能是本省人,至于外省人,则哭到死也不可能准。但结婚有必要在省籍上大做文章吗?只要人品人格够水平,能托付一生,这不就行了吗?
我父母很固执,为此,不知摧毁了下一代多少幸福?但我父母从不后悔:“谁叫你是我们家的孩子呢!”
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所以,错的一定是子女。“您真这般认命认分吗?”“当然,我是认了”。
六十二岁了,我仍然不敢顶撞父母,不敢违抗父母,一切都听从父母做主,因为这一生父母到处受人欺侮凌辱,已够苦的了,我们当子女的,何忍再雪上加霜呢?任何事与其让自己快乐,不如让父母快乐,即使我们自己很不快乐,也心甘情愿地承受,这是我们代代相传的家教,不也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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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O年,我奉父母之命,和不曾见过面的另一半结了婚,也生了两男两女。但我没有一分一秒忘掉我第一个孩子。我一直睡不着,吃不饱,日子也过不好,也天天去三重等看小孩。
另一半说:“你现在不是又有了四个宝贝了吗?为什么还天天哭,天天想呢?”
只有做了妈妈的人,才能体会做妈妈的心情。孩子每一个都不能取代,都不一样,各有各的可爱。我没看过我大女儿。在医院生产时,我哭瞎了双眼,根本摸不出孩子的真正长相。我现在两眼都看得到了,却不知道我的小宝贝究竟被转卖到了哪里。
我一天盼过一天,一年挨过一年,不分春夏秋冬,每天全神贯注地凝视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和她们手中。所抱着:的婴儿,但渺渺茫茫,仍然没有任何讯息。家里的人都劝我忘记过去,努力未来,为什么不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呢?于是,我开始把全副心血,投入现在这个家,我荒废家务;太久了,也忽略家里四个孩子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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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后:
一九八一年,因师父早已圆寂多年,为了师父的慈心悲愿,我必须利用公余之暇,义务代表师父披挂上阵,以求国泰民安。为此,这年我应当地信众之邀,随同师兄们前往三重讲经及办道场。佛教讲究大丈夫相,不准女人碰法器或做法事。即使道场里的同仁,或出家众,男男女女都穿着男装,并以男性之“师兄”互相称呼,即使是女性也不称“师姐”,表示已经修到女转男身的崇高境界,精进有成。当然,我也遵照佛门威仪,与师兄们一样装扮,不穿女装。 我在主持法会时,突然有位国中小女生,强拉她妈妈到我面前,指着我说:“她是我妈妈,她是我妈妈!”这小女生的母亲很尴尬,赶忙捂住她的嘴巴,制止她乱喊乱叫。这位母亲骂她女儿说:“师父是男的,怎么会是你妈妈,何况师父是出家人,怎么会生你呢?”
这小女生很不服气地一再坚持她没看错人,她说:“我一生下来,我就看过,她一定是我妈妈!”
我们密宗在观想时,不能分心,因为万一精神不集中,自己的生命会有危险,所以,我也没有能看清楚这小妹妹的长相,或读哪个国中,更没听清楚,她到底嘀嘀咕咕些什么。我隐约注意到,这小女生被她母亲硬拖出我们的道场,而这小女生也硬是不肯。此后,我也没有再看到这位小女生,也不当一回事地把她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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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后:
一九八二年底,大约十月左右,师兄们又应当地信众之邀,再度前往三重办理法会与道场,以求合境安宁,风调雨顺。由于女生双手比较纤细修长,打起密宗手印,可以十分圆融柔软,几乎天衣无缝,所以,师兄们仍然推我主坛,要我下班后,赶往现场,代表师父来披挂上阵。当我换妥金刚上师的僧袍,戴上五佛冠,俨然一副庄严大丈夫扮相。突然,有位高中女生拉着她父母到我面前来,她指着我告诉她爸妈说:“她是我妈妈,她是我妈妈!”似乎与两年前那小女生同一个人,而她妈妈也一样训斥她胡说八道,因为师父是男的,又是出家人。但这位高中女生却不理她父母开导她的话,还一直坚持我是她妈妈,她哭着喊:“妈!妈!我真的是您女儿呀!”我很错愕,也很手足无措,怎会遇到这突如其来的怪事呢!
我左右的人,怕她吵到我办事,硬拖硬拉把她劝出办法会的道场。
我由于全神贯注在佛事上,无法分心,所以,也没和这高中女生正式见面或说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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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三年元月:
三个月后,这个高中女生突然带着大包小包行囊找到我家来,她是自己偷偷离家出走的。她说她已经受不了道士们的驱魔斩妖,她哪有中邪?哪有发疯?她只是想找到自己亲生的妈妈,彼此相认,并且希望能从此永远生活在一起罢了。现在已是非常科学的年代,大人们为什么还相信那些道士的鬼话呢? 我说好说歹,一再劝她赶快回她现在爸妈的家,因为她尚未成年,根本不能留在别人家里,何况,我还不知道该如何来向我的家人作合理的解释呢!但她非常固执,她说:“您是我妈,这又是我妈的家,我为什么不能回来自己的家住,还要去住别人的家呢?”一般人家,都不希望有任何外人闯入自己的生活王国,当然,谁也不肯做傻事养别人家的孩子。十六年来,我已习惯目前这个安定的家,今天竟然很突兀地进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我们一家大小,可真上上下下都乱了阵脚。
我真的很为难。
我想到了我师父。当年师父圆寂时,交给了我三个锦囊。我记得师父曾经说过一九八一年我就会见到我大女儿,-九八二年我还会再见到大女儿,到了一九八三年,我这大女儿就会自己回家与我团圆了。但辗转十六年了,我已重新建立了新家庭,又再生了四个小孩,真不知要如何来向现在的家人作合理的解释?又如何让他们来接纳我这大女儿,而不致伤害到家里的每一个人,也不会破坏这个家的幸福、圆满与和谐。我想:“都已十六年了,我该如何是好呢?又这女生,真的会是我失散已久的大女儿吗?”我好犹豫,好难取舍唷!以前,我哭太久,把两眼都哭瞎了,所以,我摸过孩子的脸,却从没看过孩子的长相,我如何来确认呢?当然,我又想到师父,想到师父的锦囊。我恭恭敬敬地在佛前打开锦囊:“时日已经成熟,养大女儿,高兴重回亲娘怀抱。”最底下还写了一行小小提示:“黄制服,学号OOOOO。”(详附注)
我问:“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读那所学校?学号多少?”
这小妹妹一一告诉了我,她读景美女高一年级,她的学号是OOOOO。她打开包包,拿出她的制服和学生证。很奇怪,竟然和师父的锦囊完全一样。
我搂着她,越抱越紧,我哭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闭上眼睛,摸着她的脸,我泣不成声。就这样,我的大女儿果真自己找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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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大女儿选的是理组,而且成绩很好。我看师父留下的锦囊,写的却是文组,而且明明白白地写得很清楚是“国立政治大学OO系”,底下还注明一些小字,是学号。
大女儿看我十分怀疑,便说:“妈,难道我不是您当年那个孩子吗?”
师父从未错过,难道这女儿真的有错吗?大女儿三番五次要求我一起去验DNA,但我坚决反对,我为什么要怀疑自己的女儿呢?
景美女高的老师,有一天通知我们家长,要所有选理组的尽量转到文组,因为这次大专联考,理组的全军覆没。大女儿仍然不肯转组,结果一如学校所料,她落榜了。第二年重考,又落榜了。补习班老师与我商量,希望劝她转到文组,她还是不肯。
有一次,她在补习班模拟考上,与任课老师起了冲突,彼此争得面红耳赤,很使她灰心丧志,半途自己一气之下,转到文组,但考期已近,来得及吗?
因为她怕我反对她的考前变卦,自己很认份地活拼死拼。
放榜了,她也侥幸地录取了。我说:“照师公的锦囊,读O文吧?”
她很不能接受,一来她讨厌语文,二来什么文不能读,偏偏去读这咬牙嚼舌的东西,而且又这般冷僻!
选填志愿了。她找了好多补习班帮她电脑预测,结论却是:“国立政治大学OO系”。
我说:“不到黄河心不死,你还是乖乖听师公的安排吧!”她趴在我怀里,哭着说:“妈,我认了,我知道我逃不过你们的定数,我就照师公的锦囊吧!”
开学后,注了册,学生证的学号,一个字也没错。大女儿目前已留学归国,并已完成博士学位。
附注一:“景”是“时”(日)己(京),“美”是“羊大”,“女”儿,“高”兴。合起来暗指:“景美女高”。羊大女儿,也指属羊大女儿。一九六七年次,生肖属羊。
附注二:我这大女儿第一次见到我时,因为乱指穿着男装之师父为其生身母亲,而被家人及在场参加法会之信徒,判定为中邪发疯,并被家人多次送往某著名寺庙,由神职人员辟邪收妖,但均告无效。
第二次见我的,虽已间隔两年多,却又历史重演,且大喊大叫,其家人与亲友都一致认为系旧病复发,又再度送往瑶池金母座下,由乩童及通灵之大师亲手作法,挥剑驱魔赶鬼,但依旧每天哭妈妈,喊妈妈,而宣告无效与无救。
第三次见我,已十六岁,读高一,自行摸索找到我家。但我已建立幸福之家庭,基于一家之安定与和谐,实无法相认。但我一劝再劝,一赶再赶,皆不肯离去,只好让其住了下来,直到今日,已逾十八年。古人说:“母女亲情,出于天性”,诚然一点不假。十八年间,骨肉连心,其天伦之乐,使我从此一扫黑暗,重现光明。
附注三:我因日夜哭泣,长达八年之久,对身体健康与一家大小之幸福,影响甚巨,故于人海茫茫中,猛然回头,决心不再寻找无缘之女儿,而毅然予以放弃,故第一次,第二次,我皆无动于衷。
附注四:我在观赏龙舟大赛途中,路边有不少命相摊,都指着我肚子里的胎儿,铁口直断地说:“百日内会克死父母或祖父母”。我不希望这孩子克死我爸妈,宁可我自己被克死,所以,我在十分忐忑不安与惊慌失措下,选择与自己这块心肝肉一齐死。事实上,这孩子降生不到三个月,非常疼我的台南爸爸,竟莫明其妙地突然暴毙,那时是一九六七年的农历八月十八日。算命或许很准,但不可恐吓而使人产生恐惧,这是口德。要给绝望者希望,不可杀人。
附注五:我大女儿回来时,我四十四岁。有位道长说她会克死我,果然,自从她踏进我家门起,我便开始高烧不退,前后卧病十多个月,无法下床,却查不出理由,而我宁可被克死,也舍不得让大女儿再离开我。道长说我要大女儿,不要命,太愚蠢。
附注六:我学的是德国法,会的是德语,到美国读博士,会有困难,因为英文是英文,德文是德文,没有什么相通之处。虽然我也会一些英文,但不够专业水准,所以,我根本不能去美国, 附注七:父亲看我挺着大肚子,才发觉我没把孩子打掉,非常生气,罚我跪在地上,并且拿木棍打我,由于孩子在肚子里,不到四个月,经不起打,我一闪一躲地,更让父亲火上加油。为了保住胎儿,我只好往外逃命,什么也来不及带,而外婆也不敢救我。
附注八:生产后,从三重痛哭流涕地回到台北,外婆说一定要好好静下心来坐月子,不准乱跑,但我还是想念孩子,半口鸡酒也吃不下。师父到病榻前来安慰我。他老人家说:“你的小宝贝在垃圾堆里!我听了哭得更伤心,怎么可以这般小人,把别人家的婴儿丢到垃圾堆里呢?师父笑着又说:“别紧张,今后你只要热心公益,每天早晚打扫马路,清除沿途行人乱丢乱掷的垃圾,等你所经手的垃圾堆到一个量,足够赎回你的小宝贝,他就会出现在你眼前,平安地回到你身边,但你可千万要记住,你这小宝贝的八字非常之重,至少也值好几车垃圾,可别灰心唷!”我坐完月子,恢复不少元气,便开始复职上班,并利用上班前、下班后,每天认养四条大马路,早晚认真打扫清除 垃圾,但一天盼过一天,长达八年之久,也没小宝贝半点讯息。师父很不放心,一大早便从山上匆匆赶了下来,他仔细边看着我打扫,边笑着说:“凭你这种打扫速度和打扫方法,八年哪会有个着落呢?我看最快也还得再拼八年”,但这是良心工作,我一点也不敢马虎潦草,所以,只好再八年就八年,家人听了,很是灰心,便一再规劝我,不如从此死了心算了。事实上,对寻找女儿一事,我早已不存任何希望了,只是这八年来,我已养成打扫的习惯,已欲罢不能,所以我仍然每天早晚认真打扫清除所认养的四条大马路,风雨无阻,从未间断,直到今日。我的小宝贝在我充当义工的十五年后,才与我相认,已经大到抱不动了。大女儿从团圆之日起,便每日早晚打扫马路,像块粘胶一般,分分秒秒粘着妈妈,直到研究所毕业,出国读博士,才依依不舍地丢下我,不再与我母女档,也不再当跟屁虫。
附注九:我和大女儿每年农历五月五日端午节,都手牵着手,一起由台北这一头步行走过中兴大桥,到达三重那一头。我们带着亲手包的肉粽和碱粽、粿粽,还有三牲前往当年被打捞上来的沙滩上,母女恭恭敬敬地三跪九叩,来祭拜屈原与河神、江水神,感谢他们当年慈悲地放过我们母女二条命。这是每年固定的大事,即使将来大女儿成了家,也要一直祭拜下去,一代叮咛一代,誓不荒废。
附注十:我大女儿在学校,最害怕的是游泳课,她看到全是水的游泳池,就全身发抖而休克,口吐白沫。我带她看过很多大夫,都查不出病因,也治不好。我每次都被体育老师请到学校去,但我实在也没有办法解决。我后来突然想到:会不会是当年我怀着她到中兴大桥跳淡水河时,把还是肚中胎儿的她给吓坏了?好可怕的胎教。我把这项推测告诉了学校体育老师,请他转求学校特别通融,才勉强过了关。
附注十一:除了人,这世间还有神,而人有千算,神只一算,又叫天算。人算永远不如天算。
寿命是自己一点一滴努力来的——
阿母,您到底是谁?
一九六七年中秋节,我刚坐完月子不久,我要求外婆准我出门到三重找我失散的大女儿。我直觉地以为今天是家家团圆的日子,一定会全家出来赏月。我站在天台戏院门口,这是三重人潮的交集点,我注视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这时,远方有一大堆野孩子,跟在一个老太婆后面,一边起哄,一边拣拾路上小石子来丢她,而这老太婆也频频拿着竹子赶这些凌虐她的野孩子。
这老太婆逐渐往我这方向走了过来,我发觉这老太婆疯疯颠颠,自言自语地,时而乱嚷乱叫,时而大哭大闹,那一身破破烂烂的衣裙,连羞体都遮掩不住,从脸上到脚底下,又黑又臭,随着秋天的寒风,那种难忍的气味,使周围的路人,个个拿起手帕,紧紧捂住鼻子,向四处躲躲闪闪。
突然,这老太婆走到我面前,一阵放声大哭:“女儿呀!阿母找你好苦呀!”
只听噗咚一声,她竟然跪了下来,双手很用力地搂抱住我两腿;怕我会跑掉似地,我几乎快站不住脚了。她看来有点歇斯底里,一会儿大喊,一会儿大叫,好象死了亲人一样。这时,路人看热闹的越聚越多,我好尴尬,但我两腿被她抱住,简直无法动弹。我说:“我不认识您,请您马上放开我好吗?”
但她根本不理不睬。她说:“女儿呀!阿母找你好苦呀!你不要再跑了,今天一定要答应跟我一起回家,不然,我不放人,我们两个一块死在这里算了!”
我两脚都快麻木了,她还是死抱不放,我想,能跟疯子讲出什么道理来吗?
看热闹的人,越聚越多,大家都说我这女儿太狠,怎么连自己老母都可以不认呢?而且,自己打扮得这般漂亮,却让自己老母这般褴褴褛褛,破破烂烂呢?
我看情势不妙,便只好答应了这老太婆,请她放开我两只脚,我才能走路,跟她一起回家。我与她并肩而走,或许怕我溜掉,她一路扣住我的手腕,由于太用力,弄得我好痛,但我不敢叫,即使我沿途有好几次都想吐,也不敢呃出半点声来,我好怕伤害到这老太婆,因为她真的太过可怜了。
大约一个钟头左右吧!我们走到了三重的一处大垃圾场。她的家是一块破布围起来挡风的小违章,搭在垃圾堆上,无论是躺的、坐的或盖的,可说内部什么也没有。这里各种难闻的气味都有,到处死狗、死猫、死猪,发出阵阵尸臭,令你无法忍受,几乎窒息。老太婆用她那双翻垃圾的肮脏手,好亲切地搂住我,抱住我,一会儿哭,一会儿笑,那种近乎碎肝断肠的呻吟,令人不寒而栗。真没想到,她已疯颠到这般悲惨的地步。我知道,我是不能再刺激她了,我小心翼翼地顺着她,想闪也不敢闪,想躲也不 敢躲。“来,阿母抱一下,好久没有看到你了,让阿母摸摸!”
我想,天底下竟然有想女儿想到发疯的可怜母亲,而我呢?万一我找不到我大女儿,我也会跟她一样悲惨下场吗?古话说,“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在她激动到不能自己的抚抚摸摸中,我更意识到她的内心已千疮百孔,已经不能再忍受些微的伤害,纵使不经心的话也一样,当然,她也已无法承受再度失去宝贝女儿的严重打击。所以,除非见死不救,我这宝贝女儿的角色,已成了今生义不容辞的份内事。我想到师父的悲心慈肠,和师父期勉救苦救难的句句叮咛,我知道我对这老太婆已责无旁贷。于是,我决定在她有生之年,从此充当她的宝贝女儿,以尽一己之所能来安慰她,来为她疗伤止痛。我随便她爱怎样就怎样,要搂就搂,要抱就抱,我是别无选择,既然碰上了,就乖乖认了。当天,我很晚才走。我到巷口叫了一些面,喂她吃。我告诉她,我要回去带行李,明天再来与她一起生活。
回到外婆家,全身阵阵恶臭,外婆以为我掉到乡下人储存水肥的大粪池里,我只有默默点头,什么也不敢说。那一晚,我一直呕吐到天亮,连肚子里黄黄青青的水,都吐光了。
第二天上班,到了办公室,我们全体同事都还人人捂着鼻子,觉得我身上有难闻的阵阵恶臭,大家都叫嚷着,受不了啦!
我向公家借支了一笔钱,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去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并买了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包括棉被、衣服、脸盆、肥皂……等等。
下了班,我请有善心的同事助我一臂之力,开车到三重垃圾场把老太婆接到我租的那间小房子。结果,见了面,这老太婆竟然不理不睬,跟从来不认识的陌生人完全一样,她根本不认识我,这下,我真愣住了。回家后,我请教我的一些朋友,她们也不晓得为什么会如此,才隔了一夜,便把搂搂抱抱的亲情全忘了。
后来,我又天天去站在天台戏院门口等着我失散的大女儿,而这老太婆也几乎天天路过同一个地方,但她一次又一次,都只不经心地望了望我,就一点反应也没有地走过去了。而我呢?想到天气一天比一天冷,总忍不住为她着急。然而,疯子就是疯子,又能怎样?
有一天,我一样站在天台戏院门口,而这老太婆也一样地走了过来,突然,她又一个箭步跑了过来,好紧好紧地搂住我,抱住我,又歇斯底里地像哭丧一样地大哭大闹起来。而我也有了上次的经验,乖乖地陪她回垃圾场。
当天深夜,我仍然在巷口叫了一大碗热面,切了几片肉和卤蛋,慢慢喂她,等她吃饱了,才离开。她说:“你这次可一定要再回来,不能骗我唷!”我点了点头。
回到外婆家,又一次跟跌到浇水肥的臭毛坑一样,令人捂紧鼻子,也难以忍受。外婆很不理解,我为什么会这般狼狈。
第二天,下了班,我再度央求有善心的同事,陪我一道去三重垃圾场接她,但跟上次一样,她根本不认识我是谁,连带去的冬衣,也不肯让我换,真是又倔又强。这样一连好几天,我还是站在天台戏院门口,而这老太婆也还是只对我望了望,就一点反应也没有地走了过去。但她真不怕萧瑟的秋风吗?
有一天,我一样站在天台戏院门口,这老太婆又突然地急速跑了过来,搂住我,抱住我,而我也别无选择地陪她回垃圾场,她搂搂抱抱,好是温馨,一行行眼泪滴湿了我冬天厚厚的衣服。当然,我仍然例行公事地在巷口叫了一大碗热汤面,一小碟子的肉和蛋,喂饱她以后才离开。可是,秋末了,她一身这般单薄,我怎舍得丢下她呢?垃圾场一片空旷,刮起风来,特别凛冽,她真受得了吗?
回到家,外婆看我又一身臭臭地回来,好是生气:“别再穿这件衣服了,每次穿这件衣服出去,都跌得一身臭臭地回来!”
我猛然惊醒,原来,这老太婆记忆中的女儿,穿的正是与这款式相同的衣服,有了这衣服,我才像她女儿。啊!我懂了。可是这件衣服每次都沾满一身粪便污秽,即使换洗,也得在大太阳下晾好多天才能吹尽阵阵恶臭,不换怎么行呢?
我似乎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我好高兴,因为我总算有办法接她回家了。
一周后,我和我那善心同事又去三重垃圾场,由于我穿着的是那件她念念不忘的衣服,她一眼就认出我来,她好高兴,又搂又抱,简直哭到不成人形,我很不忍心,不自禁地依偎到她怀里,不停地安慰她,终于她答应跟我回家了,我把她接到我租的那间小房子。我先帮她洗澡,换衣服,然后一样叫点吃的来喂她。当晚,她就在这儿住下来了。这一晚,我守到天亮,她睡得好熟、好甜、好安祥。我两眼不停地注视着她,我不禁哭了。唉!天底下,竟然还有这般可怜的人!
我这件衣服,是拯救这老太婆的唯一信物,所以,我每天一换洗,就马上快速用熨斗烫干,然后随时带在身边,以备前往照顾老太婆时,母女相认之用。
我请了一位欧巴桑(指保姆),全天候代我照顾她,我又柔言细语地一次再一次告诉她:“阿母,我要上班,不能天天在家里陪您,但我每两天,一定会回来看您一次。” 她什么人都不要,她只要我这女儿。她要我亲自帮她洗澡、换衣服、按摩、擦药,并要我带她出外逛街散步。我想,我这宝贝女儿应该是她唯一的亲人,也是心肝肉。或许住垃圾场太久,很不卫生,她一身是病,而且脾气非常之坏。偶尔有些时候,她像正常人,但大半时候,都是神经错乱地频频发作。我屡屡跪着挨她的毒打,直到她心满意足才肯干休。每次毒打我一阵后,她总是责问我:“看你还敢不敢背着我这老母,跟男人偷跑,而且竟敢丢下我,久久不回来,你好大的胆子,以后还敢不敢?”
我知道她实在不能再受任何刺激了,所以,随她高兴,爱打就打,爱骂就骂,只要她不再可怜就好了。我想,或许她一肚子怨气,能越早发泄光,她就能越早清醒,我好期待唷!真的,挨点皮肉之痛,又算什么?
我每次挨打时,或挨骂时,我都跪着,一边哭,一边道歉,更一再赔不是,一再认错,就这样,好多次我发觉她开始有了一丝丝的笑容。她似乎已经懂得笑了。这些年,我每每遍体鳞伤,但我看到她一天天地恢复正常,我总感到无比的欣慰,十分值得。我从小便罹患地中海贫血绝症,时常要输血排铁。可是有一次我忘了输血,竟因为缺氧晕厥而成了植物人,在太平间躺了整整十一个月,才苏醒过来。当时,所有亲人都以为我快死了,没指望了。
我成了植物人的这段没有知觉的死日子,当然,这老太婆也断了金钱上和生活上的定期接济,而花钱请来的欧巴桑,看我一连失踪好多个月,也不告而别了。
我苏醒后,到那小房子时,早已另租了别人,而那老太婆也已不知下落了。
我到过三重垃圾场好多次,都找不到她,也请教过警察单位,一样没有讯息,即使报了失踪人口,也没有什么下文。关于,这老太婆,我始终不知道她是谁,也不知她女儿是谁。以前,我请求过各地警民服务机关帮忙查寻她的家人,但好多年,一点消息也没有。
我问过她:“阿母,你叫什么名字?住哪里?阿爸叫什么名字?做什么行业?”但什么都问不出来,她已错乱不堪,说出来的话,几乎全是神经病患的胡言乱语,问也自问。所幸,皇天不负苦心人,我终于在台北近郊的一处偏僻垃圾场意外地发现了她,但可怜的她,已经病倒了,而且病得很重,奄奄一息,又瘦弱,又憔悴。
她远远看到我,好是高兴,一再勉强挣扎起身,紧紧抓住我,一样又搂又抱,哭声十分凄厉悲惨,令人不寒而栗。似乎这段日子,她着实受尽了不少委屈。我仍习惯地依偎在她怀里,安慰她,并立即在松山靠近山脚下租了房子,把她接回奉养。我想尽办法,延请高明的中西医师来为她治疗。她没有名字,没有身分证,没有劳保,昂贵的医药费、看护费,好几次,几乎使我破产,但我已分不清她是别人的阿母,还是我自己亲生的娘了。
大约五年左右,她都卧病在床,全身瘫痪,没有能够再爬起来,加上感染病毒,始终高烧不退,惹致不少并发症,很令各科大夫束手无策,我转院再转院,想尽办法来寻求奇迹,希望能有一位华佗再世的名医,可以真正治好她的病。我请了长假,分分秒秒守在病榻旁,陪着她,侍候她,岂奈,天不我予,仍告医药罔效。一九八一年,她终于倒在我怀里,紧紧抓住我的手,咽下了她最后一口气,而依依不舍地与世长辞了。我呼天不应,抢地不灵,只好在捶胸顿足的哀伤中,以她亲生女儿的名义,为她办了后事,并依照本省习俗,为她服丧。墓碑上:“亲娘无名氏之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