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香港生活中的经济第51节 政府推出弹性工作日合适吗
香港政府目前正在计划推行公务员弹性劳动工作制,以此来缩短公务员的工作时间,增加公务员的闲暇及在职教育和培训的时间。此一方案公布之后,坊间议论纷纷,见仁见智。现在我们要问,这种弹性劳动制度是有利于政府工作效率的改善,有利于公务员的素质提高吗?如果说答案是肯定的,那么积极地推行其计划也就势在必行了;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政府对此就应该慎之又慎。
就目前的国际趋势来看,以弹性劳动制度来交换缩短工时,这是欧洲国家在实施缩短工时过程中,企业常采用的策略。那么,香港政府推行这种计划其效果又会如何呢?现代企业组织行为中的“公平理论”(EquityTheory)表明,员工工时的调整,主要是以员工对企业中的公平态度而定的。它可能会产生以下的情况:员工通常会以自己所付出的成本与所获得的收益与其他员工的付出成本与获得的收益进行比较来确定企业的公平程度,如果两者大致相等,员工会认为企业内是公平的;如果这种比较发现是不相等的,那么他们就会感受到企业内是不公平的。当员工感觉到企业内不公平时,他们就会设法使之公平。公平理论还认为,员工不仅会关心自己的努力得到多少报酬,也关心自己与他们之间各方面的比较,如以自己的努力、经验、教育水平与能力、薪资、企业福利及组织认受性等等与别人比较。
在发生不公平的薪资与福利的情况下,员工会采取不同的方式来应对。在计时合约的情况下,如果员工感觉到自己的报酬偏低,那么员工就会降低其产出与产品的质量;在计件合约的情况下,如果员工感觉到自己的报酬偏低,那么他们可能会增加产品的产量,但也会尽量降低产品的质量。也就是说,由于一个组织中的管理成本及监督成本的存在,员工的工作效率及工作努力的程度并不在于安排他们工作的时间长短,并不在于给予他们的工作计划安排如何,而在于有一个他们认可的公平合理的工作环境。如果既有的工作环境为员工所认同,并且有一套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那么他们就会尽其努力完成其认可的工作任务。反之亦然。
目前香港正计划实行公务员弹性工作制,试图以此来增加公务员的闲暇及再教育的时间,改善政府服务的工作效率。笔者想这是现代社会内在发展要求所在,也是适应了国际劳动工作制。不过,如果要推行这个计划,可能有以下几个问题应该加以注意:一是员工的工作时间少了,会不降低其工作质量吗?如果不会,这可能或是以往的工作本来就人浮于事,现在工作安排重新厘定后,员工工作时间的减少,可能会改善其工作效率;或是重新制定一套公务员的工作标准,尽量减少其组织中的奖惩机制的公平性,从而使完全属于个人的人力资本在新的制度安排下得到有效的发挥。可以说,在上述情况下,公务员减少其工作时间不仅不会降低政府工作的服务质量,反之还有利于政府工作效率的改善。但是,由于组织运作成本及监督成本存在,政府要制定一套员工完全认可的公平标准并非易事,特别是政府的工作基本上是服务性的工作。而服务性的工作要想在质上及量上完全度量是不可能的。在工作的质与量不可完全度量的情况下,一种员工完全认可的公平标准就不可能形成,要让员工自愿地努力工作也会大打折扣。因此,香港政府要推行公务员的弹性工作制,并不在于其目标如何诱人,关键的是如何重新厘定员工工作标准,如何建立一套新的员工激励约束机制。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实现其计划目标。
美国企业与政府都是实行5天工作制,但美国并没有因为工作时间少而让美国经济萧条、失业率增加,反之,20世纪以来,美国并没有因工作时间比较别国短而经济竞争力弱化,反之则一直领先于世界。其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它们不断地在建立完善激励员工工作的机制。
(200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