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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慈善公益事业源远流长

作者:资中筠 当前章节:10765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9:33

为正本清源,先咬文嚼字:中文统称的“慈善”一词,在英文有两个字:“charity”和“philanthropy”,其含义有所重叠,也有所区别。二者都是指出自爱心而帮助需要的人。不过前者的原意是基督之爱,在行动上表现为以宽厚仁慈之心乐善好施。后一词由两个拉丁字根“phil”和“anthropy”组成,意思是“爱人类”,引申下去就是促进人类的福祉,较之前者社会性更强,覆盖面更广,更侧重长远效果。本书用“公益”一词代表“philanthropy”,以别于狭义的“慈善”。例如在一次水灾中,个人和团体纷纷捐款捐物赈济灾民,这属于慈善行为,若把它组织化、经常化,可成为慈善事业;但是若设立进一步探询灾害根源的研究项目或机构,乃至建立植被造林等计划,这类的捐赠则属于公益事业。不论是“慈善”还是“公益”,有一点是共同的,即资金来源主要是私人,包括个人、家族或企业,政府行为不在此列,因为这在政府是职责所在。但是在有些情况下,私人可以与政府合作,私人慈善家或公益家也可以游说政府对某一项福利事业拨款。本书的主题——基金会——显然属于公益事业,当然只是其中一种,绝不是全部。

一、 美国独立前的公益事业先驱及其思想

任何事物都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与美国其他方面的精神资源、典章制度一样,美国公益事业的思想传统追根溯源也来自欧洲,特别是英国。毋庸赘言,西方扶弱济贫的传统主要源自《圣经》的教导。自从产生了有组织的教会之后,教会就成为慈善事业的主持者和中介人。捐赠者不是直接捐给帮助对象,而是把财产交给教会,由教会发放。中世纪的英国,每一座寺院都有责任收容乞丐、救助老弱病残,并安排有劳动力的流浪者劳动自救,同时也有权劝说或强迫其所管辖范围内的有产者捐款济贫。这样,慈善事业不仅是个人善行,而且产生了复杂的财产关系,王室、贵族、教会都参与其中。到16世纪,英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宗教都发生了激烈的变化和震荡。英国王室与罗马教廷决裂,没收了大量寺院土地,其中包括慈善医院和其他设施。新的城乡中产阶级的兴起、教派之间以及王室与教会之间的争执等等,都使得原来的慈善事业体系难以为继。而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贫富悬殊扩大,济贫工作所需的规模也急剧增长。在这种情况下,1601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济贫法》(Poor Relief Act),与此同时伊丽莎白女王颁布了《英格兰慈善用途法规 》(The English Statute of Charitable Uses)。通常把二者统称为《伊丽莎白法规》。《济贫法》 第一款就规定向“每一个拥有土地、房屋、租税、煤矿和可销售的林木的居民、牧师、教区主教强制征收按财产比例的税”,条件是每一个教区的教会执事与2至4名(视教区的大小而定)户主共同承担监管此项税收所施与的贫困对象,缴税人如有异议有权向季度会议提出申诉。此项济贫计划使每一个教区负责其所辖范围内的穷人,教区成为《济贫法》的实施单位,《济贫法》的执行官员,也就是监管人,是从缴税的户主中遴选产生的。《济贫法》和《英格兰慈善用途法规》一方面对强制征税的财产的种类作了详细界定;另一方面对捐赠对象也作了详细规定——除传统的老弱病残无家可归者外,还有学校、路桥修建、市政设施、孤儿院、教养院、刑满犯人安置、残废军人、破产手工业者以及对大学的学者资助等等。可见捐赠已经由慈善性发展到某种程度的社会性。更重要的是管理的职责虽然名义上仍属于教区主教,但增加了由本教区的居民选举的若干代表与教会共管,并对其用途予以监督,同时又保证捐赠者的意愿得以贯彻,并有申诉权。这一法规使慈善机构具备私人和公共双重职能,承认其一定的独立地位,同时又置于国家监督之下,最终监督和仲裁权在首相。《伊丽莎白法规》在多方面都有开创性,如实际上开始了调节税收制、慈善事业世俗化、援助对象社会化以及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等等,因此在公益事业史上被认为具有里程碑的作用,是现代公益事业的先声。

由《伊丽莎白法规》开始,17世纪中期新的慈善事业在英国大规模实施,这也正是英国人向美国大规模移民之时,这一新兴事物也就随着早期的殖民者传到了新大陆。所以可以说,美国的慈善公益事业和思想是与殖民开发同步发展的。但是一旦到了美国,就有了在新的条件下的创新,并非照搬英国的经验。其中最主要的区别是,在美国,捐献并非强制性的,政府监督也远弱于英国,特别是在独立以前。从“五月花”号的清教徒领袖温思罗普(JohnWinthrop, 1588—1649)到创建宾夕法尼亚州的英国桂格教徒威廉·宾(William Penn, 1644—1718),到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的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 1706—1790),无不有自己的公益思想,并对公益事业作出开创性的贡献。也就是从17世纪中叶到18世纪70年代美国独立这一百年中,美国已经开始有了从早期的慈善救济发展而来的社会公益事业的雏形和一套思想。

慈善事业的起源是贫富不均,其作用就是缓解这种不均所带来的痛苦(包括个人的和社会的),但不是均贫富,这是一开始就明确的。早期的一批慈善事业倡导者,对于如何更有效地达到目的的途径,有许多不同看法和做法,但思路大同小异,大体可以归纳如下:

首先,对于社会的贫富不均,他们并不反对,认为这是上帝定的,人就是有优劣之分。那些处于社会上层的人是凭才能和努力达到的。但是一旦拥有了财富和荣誉,就有责任帮助不幸的“兄弟”,为改善社会作出贡献。按照温思罗普的说法,这也是上帝的旨意,他创造了富人,“不是为了让他们自己享福,而是为了体现造物主的光荣,并为了人类的共同福祉”①。社会调和是其实用的目的:温思罗普的理想社会是穷人不起来反对比他们生活优越的人,富人也不应漠视穷人。生活条件的不同应该使他们更加互相需要,关系更密切。他相信,贫富的差距固然明显,但全社会共同的命运更为重要。

《财富的归宿》 第二部分美国独立前的公益事业先驱及其思想(2)

半个世纪以后出现的英国贵族的叛逆者威廉·宾,就其信仰而言,比清教徒更强调平等,因此桂格派又称“教友派”,但是他对贫富差距也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他与清教徒同样强调勤俭致富,同时强调财富必须用于造福社会,认为所有恶行中最坏的是守财奴。在他看来,“给予”本身就是一种享乐,是最好的自娱方式。②

比以上两人影响更为深远的是科顿·马瑟(Cotton Mather,1663—1728)。此人因系“猎巫”(witch hunting) 运动的始作俑者而在美国历史上名声不好。这一劣迹掩盖了他对提倡科学和公益事业的贡献。马瑟出身于牧师和教育世家,他的父亲是当地有威望的牧师,也担任过哈佛大学校长。他本人12岁就毕业于哈佛大学,17岁正式当牧师,并是多产作家,其著作题材广阔,涉及自然科学、神学和社会伦理问题。在有些方面他表现激进,曾因支持接种牛痘而在当时遭到非议;在有的方面他又很保守,他率先写作关于警惕“妖巫”、保卫宗教纯洁性的文章而引发了成为美国历史污点的“猎巫”运动,尽管后来这样“扩大化”可能不是他的初衷。关于慈善公益事业,他出版过一部有名的文集,题为《行善》(Bonifacius),系统表述他的思想:所有的男女,不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作为某个团体的成员,都应持久地做有益于这个世界的事。他有一句名言:“如果有人问:‘一个人为何必须做好事?’我的回答是:‘这问题就不像是好人提的。’”③与上面两人一样,他认为行善首先是对上帝的义务,做得不好要受上帝惩罚。不过他坦率承认,这是利人利己的事。不但做好事本身带来快乐和荣誉,而且还可以延年益寿、事业成功。另外,与温思罗普和威廉·宾一样,他认为行善是一种明智的政策,是一种温和而有效的对社会的控制。他相信社会上利益冲突带来的矛盾可以用虔诚的道德榜样、志愿工作和私人慈善行动来调和。他还倡导,对人进行物质帮助和拯救灵魂同样重要。这当然是典型的传教士思想。不过在实践中,马瑟在把慈善事业从私人行为发展到一种集体的事业上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他特别强调捐出去的钱要用得得当,主要要为接受者创造工作的机会,而不是培养懒汉。这一直是所有公益事业的原则,也是它与一般救灾济贫的不同之处。

另一位先驱是富兰克林。他自己承认在思想上曾受马瑟的影响,但又比其先辈进了一步,表现在几个方面:从宗教的虔诚向世俗化过渡;强调富人以财富做好事进而用知识服务于大众(他本人是个发明家,但不要专利,无偿贡献出来);同样提倡勤俭为美德——但他更强调“勤”,主张利用一切闲暇时间学习知识,改进自己,从而对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他认为单纯的施舍适足以加深贫困化,而强调“对穷人‘做好事’之道不在于使他们在贫困中过得舒服一些,而是要引导他们走出贫困”。 他理想中的最终目标是改造社会,为所有的人创造自力更生的机会,从而达到社会没有需要救济的穷人的境界。他从1727年起就身体力行将原则付诸实践。由他直接创办或经他提倡和协助而建立的一系列公益事业包括:第一家公共图书馆,志愿消防队,在费城铺路、清道、建路灯以及警察巡逻等种种市政建设计划,宾州医院和成为宾州大学前身的高等学院以及美国哲学学会等。以他的遗嘱所捐赠的基金为基础的集资活动,在他死后一百年成功地建成了波士顿第一家理工学院。④

富兰克林应该算是美国公益事业的真正先驱。他的建立一个没有穷人的社会的理想固然没有实现,也无法实现,但是美国的世俗的公益思想到他那里趋于成熟和系统化,他摸索出了一条适合于美国人心理和传统特色的“志愿”服务社会的原则和付诸实践的途径。他提出来的口号“促进人类幸福”、“提高普遍的知识水平”后来进入了许多基金会的宗旨。他举办的事业和活动模式也成为后来公益事业的滥觞。

当然,富兰克林在当时并非特立独行。在美国独立前的30年中有一个史称宗教“大觉醒”的运动,许多基督教的教义得到重新阐释和发扬。随着这一“大觉醒”运动,慈善公益事业自然也得到发展。与以前最大的不同是把慈善捐赠从主要是上层人士的行为推广到全社会的群众性互助。与富兰克林同时代的一些传教士把布道与募款结合起来,诉诸善男信女的良心,十分有效。这个时期作为英国的殖民地,这片新大陆也是多难之秋:欧洲新移民与当地印第安人的战争造成的伤残人、孤儿、寡母和两次经济危机造成流离失所的人群大批涌来,还有各种传染病流行,等等。英国殖民政府对应付这些问题的准备远远不足,对私人慈善事业的需求自然急剧增加。所以这一时期孤儿院、残疾人救济院、各种流浪人员的收容所、劳教所以及互济会等纷纷成立。机制有多种多样,有教会的、世俗的、个人的、团体的,还有私人与政府合作资助也是这一时期慈善公益事业的一大特点。由于这些先驱者的努力,这个时期“一人有难,众人相帮”蔚然成风。所以到美国独立前夕,1774年英国为惩罚波士顿“茶会”而关闭波士顿港口,使当地经济受到极大威胁时,其他地区的支援物资纷至沓来,解救了危机。此时关于独立的问题各州尚未取得一致意见,所以这种支援的人道主义色彩更浓于政治团结。

从人道主义出发,很难不触及社会不公正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当属黑奴问题。所以到了这个时候,最先进的慈善公益事业的倡导者开始涉及社会改良和奴隶制问题。最有名的先驱人物是安东尼·贝尼泽特(Anthony Benezet, 1713—1784)。他与威廉·宾一样是桂格派教徒,倡导仁爱、平等、和平,一生为救助不幸者而奔走呼吁,他对失学儿童开展义务教育的特点是对男女黑白儿童一视同仁。起初他致力于呼吁停止新移民(多为法国人)与印第安人之间的战争,平等对待印第安人,承认他们的权利,与他们和平共处。不过他载入史册的功绩是维护黑人权益、反对奴隶制。从18世纪50年代起,他就觉察到蓄奴与教友会的人类平等的教义不合,开始与另一名教友伍尔曼(John Woolman, 1720—1772)宣传以平等的同类的观念对待黑人,反对贩卖奴隶和蓄奴制,为此写了无数文章和小册子,并发到英国。到1776年美国独立时,他终于促使费城的教友会通过决定,凡蓄有奴隶的会员将被除名。他终生为争取黑人的人权而努力。在他逝世之前,争取到宾州通过《逐步解放黑奴法》,这是美国第一部与废奴有关的法律,比南北战争后通过的废奴法早了一百多年。富兰克林后期也采取了反对奴隶制的立场。他的最后一项公共行动就是向第一届国会递交“废奴协会”的请愿书,敦促国会通过禁止奴隶买卖的法案。他与贝尼泽特在这一问题上相互支援和鼓励。这样,在美国立国以前,慈善公益事业的传统和模式就已基本形成,而且与社会改良和种族平等相联系。

《财富的归宿》 第二部分独立以后到南北战争的一百年

二、 独立以后到南北战争的一百年

1790年,美国举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建立了人口、财产、教育状况的数据,以此为根据,确定政府财政使用的方向,也为慈善事业的捐赠模式提供了基础。同年,富兰克林去世,在他的遗嘱附录中规定在波士顿和费城各建立一笔基金,专门扶助学习手工艺和应用科学的学生。费城基金会至今仍在,1999年时资产为220万美元。

1793年费城黄热病流行形成大灾,大批居民或死于瘟疫,或举家逃亡,整个城市几乎垮掉。此时一批慈善家以其热忱和信仰,并以各自的方式对治病救人和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费城的传染病院和一系列卫生设施从那时开始建立。当然,其中也有市政府的工作。不过,在那种情况下,政府税收来源都成问题,没有私人的帮助,政府是很难独力应付这样巨大的任务的。

1800年,马格达伦协会(Magdalen Society),或称怀特—威廉基金会(WhiteWilliam Foundation)在费城成立,这是专门为帮助“不幸”妇女回到正常生活而设立的,也就是第一家关注失足女性改造和安置问题的基金会。

19世纪30年代,托克维尔访问美国时就发现美国富人与穷人之间有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念和经济原则,没有欧洲的贵族与平民之间的那种鸿沟。美国人对个人致富的权利从不怀疑,但对富人如何使用其财产非常关心。在那个时期,“新富”还是一种新事物,惹人瞩目。炫耀财富、生活奢侈固然为世人所不齿,甚至富人把大量财富传给后代也为社会所诟病,而且大多数富人自己也相信太多的遗产会贻害子孙,使他们不知上进。所以,财富最好的去处就是举办慈善公益事业,这是大家公认的,并形成了一种风气。到南北战争之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发财的人越来越多,公益事业也蓬勃发展。捐赠对象是多种多样的:大至为市政建设补充政府拨款,小至在某一小镇建一墓地,或在某地捐一座施面包棚,甚至有人立遗嘱,其遗产专门用于为老人买眼镜。最普遍的捐赠对象还是教会、医院、学校、图书馆、孤儿院、精神病院、残疾人收容所以及各种失足者的教养所等等。

美国团体公益事业取代个人慈善事业是在南北战争之后,但是思想观念的转变和公益社团的兴起则自19世纪30年代以后已经开始。这个时期还有一个特点是,尽管捐赠的对象五花八门,但重点已经开始突出——不约而同地集中于教育。过去,对教育的捐赠主要是帮助失学儿童,或为中小学校捐书、捐款。此时发展到关注高等教育,因为这一领域是联邦政府不管、州政府也出力很少的。19世纪初只有二十几家大学,到1860年猛增至五百多家,少数是州立,大多数都是私人或教会捐赠的私立大学。一反过去主要关注穷人的传统,这些私立大学主要是为中产阶级以上子弟设的,而且培养牧师的神学院占相当大的比例。一些名牌大学如哈佛、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等也在这一风气下得到大笔捐赠,得以扩大和发展。

1829年,一名英国化学家詹姆斯·史密森(James Smithson)在去世前立下遗嘱,他的作为遗产继承人的侄子如果到去世时仍没有子嗣,就应将全部财产“捐给美利坚合众国,在华盛顿建立一所命名为‘史密森学会’(Smithsonian Institution)的学府”,其宗旨是“在全人类中增进和传播知识”。其侄子于1835年去世,果然无后,遂将全部财产(当时为50万美元)捐给美国政府,10年以后,史密森学会正式成立,至今仍为美国政府所属的最有名的学术文化机构,著名的历史、艺术、航天博物馆等都在其管辖之下。在此之后,一系列私人捐助的学术文化机构在全国各地纷纷成立,于是逐步把公益事业在教育方面的重点从道德、宗教转到发展科学文化方面来。在19世纪,这还是开始,不足以完成重点转移,但足以成为20世纪文化教育为公益事业重点的先声。

在思想舆论界,开始出现对私人慈善事业的批评和改良的要求。有一些人对零星的慈善救济团体的有效性提出怀疑,认为富人把财富的9/10留给自己,把1/10用于慈善事业,这种做法与其说是慷慨,不如说是本应主持社会公平的官员的失职,这种临时的和分散的慈善事业的作用更多是安抚富人的良心而对穷人有害无益。这些人中有著名的思想家如爱默生和梭罗,也有实践家如塔克曼(Joseph Tuckerman, 1778—1840)、格里斯可姆(John Griscom, 1774—1852)、哈特莱(Robert Hartley, 1796—1881)、布雷斯(Charles L. Brace, 1826—1890)、豪(Samuel Howe, 1801—1876)、迪克斯(Dorothea Dix, 1802—1887)等。他们着力于更加广泛的、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他们开始关注的重点是少年犯罪、监狱条件的改良、出狱犯人的安置、建立健全的精神病院、弱智儿童学校等,后来逐步取得共识,认为还是普及正常的基础教育是治理社会弊病之本。与前人不同的是,他们不是专为失学贫儿募款,而是争取实现对所有儿童普及义务教育的政策。这就超越了慈善事业的范畴,在争取的过程中障碍重重,总是需要有人锲而不舍为之奔走呼号。其中一个突出的人物是霍勒斯·曼(HoraceMann, 1796—1859)。他当过律师、校长、政府官员,而以教育改革家载入史册。他相信教育救治社会,特别是教育治贫,而且以科学论证人人可教。不过其关于富人应为教育出力的理论,出发点还是宗教多于科学:认为富人的财富来自上一代的智慧,因此他们有义务对下一代传播知识作为报答。

从有教无类的思想出发,曼进一步感到受教育者必须先是自由的,于是合乎逻辑地发展到反对奴隶制。于是从1848年起,他辞去教育官员的公职,从事反对奴隶制的政治活动。早期的慈善家并不反对奴隶制,到那时对这个问题仍然存在分歧。以曼为代表的一批慈善改革家投入了废奴运动,其中一部分人意识到和平宣传不足以达到目的,开始采取实际行动,例如建立募款组织帮助奴隶逃亡,为黑奴辩护,再进一步,突破当时的法律,进行一些偷运枪支,以及资助约翰·布朗的武装斗争等“非法”活动。捐赠者中也包括相对富裕的黑人,这样,黑人也初步涉足慈善事业,而非纯粹的救济对象。在南北战争之前有一批理想主义者,对他们来说,慈善公益事业的内涵应包括为了社会最底层的受难者而牺牲自己的时间、精力、财富乃至个人安全在所不惜。从以上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到,从基督教的悲天悯人出发,私人零星的慈善活动逐步发展到集体的公益事业,再发展到社会改良,然后到解放黑奴,这个过程是一条合乎逻辑的轨迹。

《财富的归宿》 第二部分南北战争期间及其善后工作

三、 南北战争期间及其善后工作

在南北战争的过程中,北方军队所到之处,《逃亡奴隶法》自然失效,名义上得到自由的逃亡黑奴越来越多,但是他们的处境十分悲惨,几乎生活无着。到南北战争结束时,大批“解放了的”黑人处于濒临饿死、病死的绝境。于是战前的废奴主义者把工作转向调查这批“自由”黑人的生活状况,给予救济和帮助,并向社会、联邦政府和军队呼吁。他们成立了许多志愿的“援助自由人”组织,并逐步联合起来,帮助的主要内容一部分是对一无所有者的捐赠,如衣食、学校课本等,更主要是帮助他们自立,包括教给如何做一个公民的基本常识、安排工作、提供宗教和教学服务等等。但是不久他们意识到需要量之大,牵涉面之广,绝非私人力所能及。于是1863年底由代表波士顿、费城、纽约、辛辛那提的“援助自由人联合委员会”上书林肯总统,要求成立一个正式的政府机构来进行这项工作。1865年3月,在作战部之下成立了一个“难民、自由人和废弃土地局”,负责全国流离失所的人的救济、安置等福利工作,对象主要是获得自由的黑人,也有少数白人劳动者。该机构与“援助自由人”组织的合作是政府与私人慈善机构合作的良好范例,在美国南北战争的善后工作中起了安定社会的历史作用。

无论是私人还是政府机构,都认为对于原来被剥夺受教育权的黑奴来说,最迫切的需要是教育,双方都大力开展黑人教育工作。从1865年至1870年,难民局提供了这一时期黑人教育经费的半数,包括为私立学校修建校舍、为教员提供各种帮助。由于师资奇缺,难民局

向私人组织建议建立各种程度的师范学校和师资训练班,并向这些学校捐款捐物等(作为政府机构,它本身无权办学或支付教员工资)。有名的几所最早的黑人高等学院:费斯克、亚特兰大和霍华德都是在那个时期由难民局帮助创办的。1870年起,由于南方传统势力的排挤,该机构停止介入在南方的教育工作,大部分北方的教育工作者也撤离南方,有少数北方慈善家志愿留下继续从事黑人教育工作。接受种族平等的观念在南方还是遥远的事,但是黑人也应受教育这一观念却已在南方生根,为以后黑人争取平等权利的斗争提供了基础,这应该是前一阶段官民合作的一大功绩。

南北战争时期另一项重要的慈善公益事业是医疗和公共卫生。无论是在南方还是北方,也不论政见如何,战争总是带来伤残和流行病以及恶化的卫生条件,首先是在军队中。热心公益的人自然以此为关注重点。1861年在纽约一名牧师的发起下,成立了美国卫生委员会,设法联合全国分散的志愿组织协助政府,共同为改善军营的医疗卫生条件而努力,从紧急救死扶伤到进一步建立军医院、进行医疗制度改革,都卓有成效。在这一名义下进行大规模的募款活动,不但募得了充足的巨款,而且起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增进了公众的参与意识,是拥护联邦的一次堪称“爱国主义”的教育。另外一个副产品是妇女走向社会。因为在战争中男人走向前线,最初医疗卫生工作的志愿者大部分为妇女,出现了许多优秀的护理专家和高水平的护士学校,还有能干积极的管理人才和特别有效的募款活动家。1863—1864年在北方一些城市举行的轰动一时的卫生募捐和拍卖博览会主要是由妇女组织举办的,取得了极大的收益。这些自然而然发生的妇女走出家门的现象成为日后妇女参政运动的先声。

《财富的归宿》 第二部分现代基金会的早期雏形

从这里还派生出美国红十字会的成立。自从一些国家于1864年通过在战场上救死扶伤中立化的《日内瓦公约》,并成立国际红十字会之后,美国的慈善工作者一直努力争取美国政府参加,但多年未果。直到1881年由于一位也是在内战中崭露头角的女慈善活动家克拉拉·巴顿(Clara Barton, 1821—1912)的努力奔走,美国红十字会得以成立,她自任第一届会长。次年,又在她的推动下美国终于参加了《日内瓦公约》。当然,红十字会的工作主要是救死扶伤和赈灾,与公益事业有时可以重合,但最大的不同是它的中立性质,不介入社会改良。

四、 现代基金会的早期雏形

慈善公益事业一直存在两种倾向,概括而言,一种是“授人以鱼”,即简单的赈灾济贫;另一种强调“授人以渔”,即帮助人自立。到南北战争结束之时,后者日益占上风,形成所谓“科学的公益事业”的说法,主张对帮助对象的情况和需要进行切实的调查,以便对症下药,不滥施慈善。就思想倾向而言又分两派:一派人比较强调贫穷往往来自懒惰,在扶贫中特别注意敦促接受对象通过工作自立,警惕过分慷慨导致培养懒汉——这派人虽与后来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不同,但其前提还是认为在美国社会中通过智慧和勤劳就有机会致富;另一派人在不同程度上认为是社会机制的不公正导致贫穷,因此“科学的公益事业”应把重点放在治理那些不公正的根源,使机会更加平等,这就导致不同程度的社会改良,特别表现在从制度上普及教育、解决种族问题的方案以及敦促政府改进福利政策等。19世纪最后的30年中,美国社会发生较大的变化,最重要的是两极分化加剧,与19世纪30年代托克维尔所看到的没有固定的富有阶级的情况不同,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已经壁垒分明,而且劳工运动兴起,阶级冲突不断。此时社会达尔文主义传入美国,大行其时。另外,各种关注社会平等的改良主义和激进的思潮或从欧洲传入,或从美国的学院中产生,这些变化必然反映到慈善公益事业上,逐步形成一整套机制和行政规范,为20世纪繁荣发达的基金会等公益事业奠定基础。

在这期间成立的基金会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皮博迪教育基金(Peabody Education Fund)和斯莱特基金(Slater Fund)。前者成立于1867年,由银行家乔治·皮博迪(George Peabody, 1795—1869)出资专用于发展南方的教育,以此促进南北战争后破坏严重的南方地区的和解与复兴。最初捐款为100万美元,后来增至200万美元,主要用于发展南方地区的城乡公立学校,改善州教育系统,特别是培养师资。1914年,皮博迪基金解散,并入斯莱特基金。后者成立于1882年,重点资助黑人教育。这两个基金会与20世纪初的卡耐基、洛克菲勒等大基金会相比还是小巫见大巫,但正是它们创立了现代大基金会的模式,使相对零散的捐赠演变为合理化、组织化和职业化的公益事业,把探索社会问题的根源和辅助弱势群体更多地建立在科学的、理性的基础上而不是主要诉诸仁爱和利他主义。

注释

① Robert H. Bremner,American Philanthropy,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8, p.8.

② Ibid.,pp.9—11.

③ Ibid.,p.5.

④ Ibid.,pp.17—18

《财富的归宿》 第三部分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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