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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重占有和重生存——日常生活的体验.3

作者:美-埃里希·弗罗姆 当前章节:4797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9:33

想要在性生命上压抑人的意志是最困难的一件事。因为性欲是一种强烈的本能活动,这一意愿不象其他意愿那样更易于为人所操纵。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性欲所遭受到的反对比人其他的任何要求所遭受到的反对都要激烈。对于性行为的诋毁形形色色,这是不需详加说明。性要求不仅在道德上受到谴责(性欲本身就是恶),而且还以健康为理由说这也是不好的(手淫有害健康)。教会之所以反对节制生育并不是出于对生命的神圣性的担忧(这种担忧也会导致反对死刑和反对战争),而是为了低毁性生活,如果性生活的目的不是为了繁衍后代的话。

假如说,压制人的性欲的种种努力都只是针对性欲本身的,那这一切都更加令人费解。可是问题并不在于此,要毁灭人的意志,这才是人的性欲为什么受到激烈谴责的根本原因。在许多所谓的原始社会里,在性生活上并没有禁令。因为那里既无剥削,又无压迫,所以也无需破坏个人的意志。在那里,性欲不被视为不好的东西而受到谴责,人可以没有任何罪恶感地从性关系中获得享受。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社会中,性自由并没有导致无节制的性生活,男女双方在短期的性交之后便结为一对,没有更换对象的要求;然而,爱情一旦消失,他们又可以不受任何阻碍的分手。在这些不是以占有为价值取向的社会里,从性生活中所获得的快乐不是占有欲带来的,而是生存的表现。这并不是说我们应该回到这种原始社会的生活方式中去。即使我们想回去也回不去,原因很简单,因为文明所带来的个性化、个人分化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化使我们所说的爱与原始社会中所说的爱具有完全不同的含义。我们只能进一步发展,而不能退化回去。我们说的是这样的事实,即诸种不带任何占有色彩的新生存方式将会把性占有欲扫除干净,而这种性占有欲则是所有以占有为价值取向的社会所特有的。

突破性关系上的禁区本身并不会带来更大的自由;从某种程序上说,这种造反会被性满足的海洋所淹没,随之而来的只是罪恶感。只有在内心上达到一种独立的境界,才会打开通向自由的大门,才能不去一味地追求那种局限在性领域的,不会有任何结果的造反。对于所有其他的意欲重新获得自由的尝试来说也是这样,不能以为做了被禁止的事就万事大吉了。禁令会引起性狂热和性反常行为,但是,性狂热和性反常行为不会带来自由。

孩子的反抗形式多种多样,无视爱情洁的训诫,吃得过多或过少;攻击性、虐待心理和自我毁灭的行为,等等。最常见的反抗形式是一种总体上的“消极怠工式罢工”——对外界不感兴趣、懒惰和消极以及种种病态的慢性自我毁灭的行为。(关于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权力斗争所带来的后果可参阅D·E·谢克特《幼儿发展》一文)所有迹象都表明,异律性地介入孩子和成人的成长过程是造成精神错乱、特别是破坏性行为的最根本的原因。

应该清楚一点,即自由不是放任自流,也不是为所欲为。如同其他的物种一样,人也有其特殊的结构,只有在与这一结构相协调的情况下他才能发育成长。我认为,自由不是说摆脱一切指导原则,而是按照人类存在的结构发育成长(自律约束)。这就是说,要服从那些能够保证人最优发展的法则。凡是能促进人达到这一目标的权威都是“合理的权威”,所谓的促进就是说:发挥孩子的积极性、提高批判思维的能力和加强他对生活的信念。如果只是为了维护权威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把异律的规范强加给孩子,那这种权威就是“不合理的”。

重占有的生存方式和以财富和利润为目标的价值取向必然会产生对强力的要求,即对强力的依附性。为了要控制某一生物,粉碎它的反抗,必须要运用暴力。财产私有制要求某种强力的存在,以防备那些想要夺走我们财产的人,因为他们和我们一样,在拿取方面从来没有够了的时候。想要拥有私人财产的意愿会唤起我们使用暴力公开或悄悄地掠夺他人的意愿。在重占有的生存方式中,对于一个人来说,幸福就在于他能胜过别人,在于他的强力意识以及他能够侵占、掠夺和杀害他人。而在重生存的生存方式中,幸福就是爱、分享和奉献。

有利于重占有生存方式的其他因素

语言是一个强化重占有价值取向的重要因素。人的名字——我们大家都有名字(如果当前这种非个人化倾向继续发展下去的话,用不了多久,我们每人大概就会有一个编号)——会给人一种幻觉,似乎这个人永生不死。名字成了人的等价物;它告诉人们,这个人是永存的、不可毁灭的实体,而不是一个过程。就象前面所说的那样,名词都具有这样的功能。比如说,爱情、骄傲、仇恨、快乐这些名词都给人一种印象,好象这些都是一成不变的实体;可是,在这些名词背后并没有某种实在的东西,它们只能模糊我们的眼睛,使我们看不清这些都是我们人所经历的过程。甚至一些用来表示物的名词,如“桌子”、“灯”,也具有欺骗性。这些名词告诉人们,我们所说的都是一成不变的实体,而实际上这些物不过是引起我们身体系统产生某种感觉的能量转换过程。但是,这些感觉并不是对象桌子和红灯这样一定物体的知觉;我们的知觉是文化学习过程的结果,这一学习过程使得某些感觉表现为一定的知觉形式。我们天真地以为,桌子和灯这样的物体本身是存在的,而忽视了这一点,即社会教会了我们把身体上的感觉转变为知觉,从而能控制我们的周围世界(和我们自己),以便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生存下去。一旦我们给了这些知觉一个名字,这些知觉就好象成了最终的和不变的真实。

由生物条件决定的求生意愿是占有需求的又一个基础。不管我们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我们的身体要求我们努力追求不死。根据经验,我们知道自己将会死亡。但是,尽管经验上能证明这一点,我们仍想尽种种办法使自己相信,我们是不死的。这一意愿有多种表现形式:古代埃及的法老们相信,他们埋葬在金字塔里的尸体是不死的;关于死后生活的许多宗教幻想,比如说,幸福地生活在绿色的狩猎场上;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中所说的天堂。从十八世纪开始,在我们的社会里,“历史”和“未来”成为基督教所说的天堂的代名词。荣誉、名声,甚至是恶名,简而言之,只要能出现在史书中的一个脚注里,都象征着一点儿永生不朽。对于荣誉的追求,不仅仅是一种世俗的虚荣,对于那些不再相信传统的彼岸的人来说,这种追求也成了一种信仰。(在政治家那里,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明显。)出风头为不朽性铺平了道路;广告经理则成了新的牧师。

但是,占有财产比其他任何东西都更能满足不死的要求,所以,重占有的价值取向是如此强有力。假如我的自我等于我占有的物,那只要这些物不毁坏,我就是不死的。从古代埃及到我们今天的时代,从将尸体制成木乃伊而获得肉体上的永存到通过“最后的意志”(遗嘱)达到法律上的不死,这些人们超越了他们肉体上的生存期依然“活”着。通过“最后的意志”,我为下几代人规定好了怎样处理和利用我的财产。只要我是资本的拥有者,那么继承法的机制就会使我的生存是永恒的。

重占有生存方式和肛门性格

为了更好地理解重占有的生存方式,我们可来看看弗洛伊德所获得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认识。他发现,所有的孩子在经过一个纯粹的消极感受期之后,接着便是具有攻击性的获取感受阶段,在他们尚未成年之前都要经历这个阶段,他把这个阶段称为肛门期。弗洛伊德发现,这一时期对一个人的发展往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并导致肛门性格的形式。其特征是,人将其主要精力用于其财产、节省、储存钱和其他的物品,甚至情感、手势和语言也在储存之列。这是一种吝啬的性格结构,通常与过度的爱整齐、准时和骄傲联系在一起。弗洛伊德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他象征性地把金钱与粪便——金子与污秽——联系起来,他举了许多有关实例。弗洛伊德认为,肛门性格没有达到成熟的阶段,他的这一观点实际上是对十九世纪资产阶段社会的尖锐批判,在这样的社会里,肛门性格的主要特征成为人道德行为的规范并被看做是“人的天性”。弗洛伊德在金钱与粪便之间划等号,其中包含着(虽然不是有意识的)对资产阶段社会运转方式和这个社会的贪婪的批判。他的这一批判和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关于金钱作用的论述一样精彩。

如果说,弗洛伊德认为“力必多”(性力)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是首要的,而性格形成是次要的,那么在这种上下文联系中也是无关紧要的(在我看来,性格的形成是生活初期人与人之间关系状况,特别是对其有影响的社会条件的产物)。重要的是,他认为,占有取向占主导地位是人完全成熟之前那一阶段的特征,如果在以后的生活中这种取向仍占主导地位,那必须将其作为病态来看待。换言之,在弗洛伊德看来,只注重占有和关心自己财产的人其心理是病态心理,其神经是不正常的;因此说,一个肛门性格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是病态社会。

禁欲主义与平等

大部分关于道德问题和政治问题的讨论都是围绕着这样一个问题展开的:占有还是不占有?从道德和宗教信仰的角度讲,这实际上是在禁欲的生活方式与不禁欲的生活方式之间选择,而后者又被理解为是创造性的快乐和无限的享受。如果我们的着眼点不是放在某一具体的行为上,而是放在作为这一行为基础的态度上,那这种选择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意义。禁欲论不断围绕着放弃和拒绝转,也许只是对财产和消费的强烈要求的反面。过禁欲生活的人虽然能够驱走这些愿望和要求,但是,他仍然不断地想着这些愿望和要求,这恰恰是由于他努力压抑它们的缘故。精神分析的经验告诉我们,这种过度补偿式的克制是常见的现象。比如说那些狂热的素食者,他们抑制着破坏性的冲动;那些狂热的反堕胎人士,抑制着自己谋杀的念头;那些狂热的道德主义者,他们不愿认识自己的“罪恶”彻向。关键的不是他们的信念,而是他们在申张这种信念音所带有的那种狂热情绪。人们怀疑,这种狂热是否掩盖着另一种往往是相反的冲动。

在经济和政治领域里,那种在收入问题上要不就无限的不平等,要不就绝对的平等的做法同样也是错误的。如果某种财产只是功能上的需要和个人使用的东西,那这不会引起社会问题,尽管一个人所拥有的比另一个人多一些。因为财产不是重要的,所以也不会引起嫉妒。而那些以为绝对地平分一切物品就是公正的人恰恰暴露了他们仍然是以占有为价值取向的,他们只是通过一味地要求完全平等而掩盖了这一点。藏在这一要求背后的真正动机就是嫉妒。一个人如果要求任何一个人都不能比他得到的更多,那他不过是通过这种方式来保护自己免受嫉妒之苦,任何人只要比他多得一丁点儿,他就会产生嫉妒。关键的问题在于消灭奢侈和贫困;平等的意思不是说数量上平分每一小块东西,而是说要消除那些巨大的、从而使不同社会阶层产生不同生活经验的收入差别。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曾指出,在“粗陋的共产主义”中,“到处否定人的个性”,这种共产主义“是这种妒忌和这种从想象的最低限度出发的平均化的顶点。”

功能性占有

为了更好地理解我们所说的这种重占有的生存方式,我们还有必要做进一步的划分,即占有还有一种是功能性的占有。为了能够生存下去,我们必须要有、保留、维护和使用某些物品。比如说身体、食品、住房、衣服和工具,这些都是为满足我们的基本需求所必需的。这种功能性占有也可以称为是生存性占有,因为这是扎根于人的生存之中的。这是一个合理地加以控制的冲动,为的是能够生存下去。这与我们前面分析过的那种由性格决定的占有心态是不同的。人的那种将物据为己有的和将物保留下来的强烈欲望不是生来就有的,而是随着人类社会条件的发展形成的,看起来这好象是生物天生的本能,其实不然。

为了维持生存的占有(功能性占有)不会与生存发生冲突,与生存发生对抗的是那种重占有的性格。不管他是“公正的”还是“神圣的”人,只要他是人,功能意义上那种占有是他所必需的,而一般人的占有既是功能上的需要,也是由其性格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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