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3年之前的5年里,美国家庭债务上升了52%,家庭债务和收入的比率达到了创纪录
的132%。在英国,同期的家庭债务上涨了63%,澳大利亚增长得更快,涨幅达90%。这两
个国家的家庭债务与收入的比率都已经超过了150%。而日本和德国的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比
较低,债务增长量较小,债务与收入之比保持稳定。
债务上涨,部分是因为拥有自己的住房的人口比例在增大,部分是因为人们将抵押贷款作为
房地产投资的途径。然而,债务的大量增加只能归因于过高的房价。新的购房者被迫承受高
额的抵押贷款,以支付当前高高在上的房价。在此期间,也有人利用高估的房价来提高他们
现有抵押物的价格,抵押物增值的获利被用于支付债务或消费。
在蒸蒸日上的市场中,个人通过贷款融资,然后将这笔钱用于购买更宽敞的住房或者投资于
房地产是极其理智的。价格上涨的过程中蕴涵着巨额的利润。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英国
或者澳大利亚以首付20%,抵押贷款80%的比例购买住房,将轻松赚取5倍于住房价值的资
产净值。当然,这种投资是把双刃剑。在抵押贷款比例为80%时,一旦房价下降10%,他们
的资产净值就会损失一半,如果房价下降达到20%,他们的资产净值和负债将相互抵消。如
果情况更糟糕,房价下降达到甚至超过30%,许多房主将会亏本。
银行放贷过多吗?
经济体系中的贷款总量并不受政府控制,而由金融部门基于贷款的风险和收益的评估来决定。
从前,贷款总量是由政府决定的。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贷款总量现在仍由政府说了算,银行
的放贷对象和贷款利率都受政府控制。但是,在发达的现代经济体系中,只要银行股东可以
提供充足的资金,并且满足对银行资本金的要求和政府的诸多管制规则,银行就可以自由放
贷。
一些人认为银行系统鼓励过多的放贷。但是,原则上讲,银行为了获取利润,避免倒闭,是
不会过多放贷的。然而,只要银行在自身及管制者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将他们的风险标准
稍微放宽一点,贷款就会立即增长。这对市场起到了额外的刺激作用,允许一些人们去购买
他们本来没有能力购买的东西。
银行也会犯错误。泡沫期间,银行管理人员可能会受到整个经济体系欢欣鼓舞的影响,承担
远高于股东们所预期的风险。如果一切顺利,银行管理人员会得到大量薪金和丰厚的奖金;
如果进展不利,他们将被炒鱿鱼,重新寻找工作。银行管理人员(和股东们)也知道,银行
系统有一个潜在的担保人,那就是政府。
所有国家的政府都为储蓄提供某种形式的保证,以免重蹈20世纪30年代的覆辙。当时,银
行挤兑的情景太可怕了。人们整夜排在银行门外,争先恐后地想取出自己的存款。在美国,
每份达到10万美元的存款都会得到100%的保证——储户想取出存款时一定可以取到,这是
30年代的美国银行纷纷做出的承诺。富人们只要把财富分为多个10万美元存入多家不同的
银行就可以保证资金完全可靠。其它国家的银行系统相对不够健全。在英国,银行建立了存
款保障基金(Deposit Protection Fund),一旦某个储户的存款受到损失,该储户将会得到
存款额90%的赔偿,但每个人的赔偿总额不会超过18,000英镑。然而,除了这些显而易见
的保证之外,大多数人相信,大银行“太大了,所以不会倒闭”。
显而易见,大多数储户都不关心银行用储户的存款都做了些什么。结果,没有舆论来督促银
行谨慎行事。事实上,舆论的力量表现在人们想要更多的贷款。幸运的是,在银行业的同业
拆借市场时,别的银行非常谨慎,不愿意借款给那些业务风险太大的银行。因此,这样的银
行若面临资金需求,或者在同业拆借市场上以较高的贷款利率借贷(20世纪90年代,这个
问题周期性地出现在日本央行面前,直到政府明确表示对所有存款予以保证,这一问题才得
以解决),或者努力寻找闲散资金,这样的银行的资金成本会高于别的银行。小投资者会十分
小心那些提供极高利率的银行,特别是那些规模很小的银行。
20世纪80年代,巴塞尔协议(The Basle rules)开始执行,减小了银行破产的风险。巴塞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