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中国20年伪科学现象透视》作者:严金海【完结】 > 中国20年伪科学现象透视.txt

  第四章伪科学流传的社会基础

作者:严金海 当前章节:1404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9:20

通过利益杠杆吸引和鼓励人们致力于技术发明,从而推动社会整体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起源于英国的专利制度极大地促进了英国的工业化速度,为日不落帝国的崛起立下了汗马功劳。((著作权法》主要是保护公民的文学、艺术创造和电脑软件等纯粹的知识产品所带来的物质和精神利益,使创造者的劳动得到合理的报酬,并达到鼓励公民从事创造性活动的口的。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个人的创造性活动与社会进步之间形成良性循环机制。个体有益于社会的创造性活动得到社会的鼓励、保护和优厚的物质报酬,个体有进一步研究的内在动力;社会从个体的创造性活动中得到发展的动力,社会有进一步支持个体的创造性活动的动力。

专利保护制度的执行有一项辅助制度,即每项自称的发明要得到专利保护,必须通过专利审查过程,授予专利之前必须进行社会公告。专利审查制度可以确保每项发明专利的真实性、先进性和可靠性,避免因同类技术的重复发明而引发资源浪费和专利纠纷。专利制度鼓励创新,只有超越前人的成果才能够获得确认和相当的报酬,这成为人类不断创新的不竭动力。专利审查法律制度是专利有效性的信誉保证。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之后,由于采用一大二公的公有制模式,虽然也鼓励技术发明,但鼓励的措施限于精神层面,在社会与爱好发明创造的个体之间未能形成良胜的互动机制。改革开放之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有关立法、执法工作才逐步发展起来,但是仍然有待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漏洞为伪科学的流传制造了机会。对于声称在实用技术领域有突破性进展的伪科学,本应通过严格的专利制度审查以防止其泛滥和造成社会危害。如新技术的专利申请需要详细的

467

中国20年伪科学现象透视

468

实验与技术资料,而属于伪科学的所谓技术发明多不具备这些资料,因而不会被受理;同时,申请专利的技术必须经有关权威部门的鉴定和社会公告,在这一阶段,伪科学难以过关。对于那些未能成功申请专利,或根本没去申请专利的所谓技术发明,应通过立法,严格禁止其进行技术交易转让,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对违法进行技术交易转让者应实施法律制裁,以做效尤。对于已经获得专利但有人提出异议的专利技术,专利主管机关应组织复核,确保专利的严肃性。这些根本性的制度口前在我国未能得到有效的实施。在我国还常见利用专利行骗的伪科学骗案,如自称是前所未有的发明但未得到专利权利,或者把专利申请号冒充为专利批准号,或者把旧技术说成是新技术,或者是伪造政府颁发的专利证书。另外,混淆不同专利的性质也是骗子常用的手法。我国的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新型实用专利和外观包装专利。有一类伪科学案例是把新型实用专利、外观包装专利伪装成技术发明专利骗取钱财。如有人高价出售获得专利的增高鞋垫,该鞋垫确实拥有专利权利,但是所申请并获得的专利是新型实用专利,而不是发明专利。但厂家、商家在宣传时不会明言,而是极力诱导消费者将其误解为新发明的、可以使人长高的、获得政府认可的技术发明专利。另一方面,我国公民的专利意识缺乏,也是有些技术领域的伪科学有机可乘的原因。在购买技术或者从事技术专利转让时,不核实有关技术的专利证书,不向专利机关进行查询核实,不向相关专家咨询,致使伪科学家蒙混过关,伪技术畅通无阻。加强知识产权的全民教育,加强立法与执法的力度,将有助于杜绝技术领域的伪科学活动。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