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迷信之实。
迷信活动既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又是社会愚味落后的表现。在现代社会,迷信对社会文化的发展与公众生活的影响都是弊大于利,应该通过法律和教育两条途径进行有效的控制。
控制迷信行为的根本措施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水平,以健康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来充实人们的精神生活。只有普遍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全民的理性思维能力,才能从根本上清除迷信生存的社会土壤。精神文明建设的另一重要内容是借助各种传播媒体,不断地揭示迷信活动的虚伪性和危害性,通过典型事例的报道,用说服教育的方式,逐步使公众认识到迷信的本质。另外,应加强相关法律的立法和执法力度,运用法律武器惩治职业迷信活动者和迷信活动组织者,控制迷信用品的制造和交易。在运用法律武器的过程中,存在着界限划定问题。应该将是否损害他人利益作为严格的划界标准,不能够将打击面扩大。特别要注意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保护与迷信活动有关的民俗文化,将职业迷信分子与一般迷信行为者区别对待。职业迷信者实际上是以迷信作掩护进行诈骗活动的骗子,他们对迷信活动的真实性非常清楚,也非常清楚自己的真实目的。
功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