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锦宇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原是一个建筑工人。可是经过他的努力,在没有发表任何学术论文、没有得到学术界支持的情形下,数年之间摇身一变,成为福建省船舶技术研究所所长、总工程师,获得数项国家发明专利,主持数项省及国家科技项口,签署了多份技术转让合同及相应的技术专利使用费,获得相当高的荣誉与奖励……超浅水船伪科学成功的原因,除周锦宇个人因素之外,起推波助澜作用的还有行政与新闻舆论。
中国20年伪科学现象透视
一、行政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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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世纪80年代的科技行业严重依赖政府的支持,因此能否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首肯,政府部门能否给予资金、资源、人员编制、信誉担保等方面的扶持,往往决定一个项口的成败。周锦宇非常清楚行政机关的力量,他成功的第一步就源于相当级别的行政首长的批示。实际上,周锦宇成功的每一步都有行政因素在起作用。
在此并不是针对政府机构或具体的行政人员,要他们对有关的伪科学活动负责。认真分析起来,在周锦宇一案中,大多数行政干预,从行政角度看并无不当。问题出在行政力量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介入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与行政管理属于不同的社会组织,按照不同的方式运行,有不同的价值判断标准,活动口标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如果政府以行政的方式处理或干预科学技术研究的具体工作,会干扰甚至破坏科学技术研究的规范,引发科学组织运行秩序的紊乱。周锦宇正是借助行政力量对付来自科技界的正常学术批评,而科技界的批评恰恰是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活动向正确方向发展的有力杠杆。在周锦宇的超浅水船案中,行政界与科技界之间缺乏必要的抗衡机制,也是促使周锦宇成功的重要因素。在行政主导的体制下,行政部门对来自其他社会组织的批评采取不予理睬的态度,不会危及到行政部门与行政人员的切身利益,这使得行政部门与行政人员不关注科技界对周锦宇所谓发明创造的强烈批评与反对意见。
从行政管理本身来看,缺乏问责与处罚制度,也使得行政部门与行政人员不注重行政决策的后果。如果周锦宇的发
案例六周锦宇与超浅水翔卜一一一一
明是真的,那么给予支持的行政部门与行政人员有功;如果周锦宇的发明是假的,给予支持的行政部门与行政人员不会因此而受到处罚或损失。
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过程中,行政部门与行政人员必须大力推动科技项口的研究与开发。行政部门与行政人员如何定位,如何依靠科技界推动科学技术发展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研究课题。否则又会引发新的、借助行政力量的伪科学活动。这也是批判伪科学的意义之一。
二、新闻媒介因素
从1985年1月29日《中国青年报》发表记者余安华的《重大理论的研究者是青工周锦宇》开始,《中国青年报》、((t畜建日报》、《科技日报》、新华社、《中国河运报》、((t畜建科技报》、《中国科学报》、《厦门日报》、《中国交通报》、《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工人日报》、《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文汇报》(香港)等多家新闻媒体先后多次正面报道周锦宇与超浅水船。在这些报道中,周锦宇被誉为自学成材的发明家、新船舶推进理论的倡导者、向传统理论和学术权威挑战的改革者,超浅水船则被誉为开创了内河航运的新纪元。
新闻媒介以其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的特点,在近现代科学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过程中,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但是,如果新闻媒介在报道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时,本身缺乏相关的知识背景,又不尊重科技界的意见,就有可能会发出错误的信息,误导受众,为伪科学成功推波助澜。
从有关周锦宇与超浅水船正面报道的内容看,其基本材料源于周锦宇的自我宣传材料,记者和报社井未对报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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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深入的调查采访,也未向该行业的专家和权威机构核实有关报道内容的准确性、科学性。这种通用的一般新闻报道的手法,并不合适于报道新的科学技术成果。一般而言,有关科学技术成果的报道涉及到专业知识与背景,报道的准确性有赖于记者做深入的调查、分析、研究工作,很遗憾,正面报道缺乏这一点。
1991年12月13日,《中国河运报》刊登周家华的批评性文章:《是"世界发明之最"还是一件"荒唐事"-"周锦宇一事"引发出一连串问题》,自此开始,新闻媒介发出对周锦宇和超浅水船的批评意见,但由于相关媒体集中在行业报刊范围内,引发的社会反应远远不够,不能抵消正面报道的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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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编
对中国黔年伪科学现象的理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