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郑大济戴上祖父的帽子,穿上祖父的长衫,摇摇摆摆地闯进县
衙。
县官见了这位长衫拖地的孩子,认得是郑贡生的孙子,号称“神童”的
郑大济。县官便厉声喝道:
“没毛小子,为何自己的衣服不穿,要穿公公的长衫?”
郑大济理直气壮地回答:
“请问县太爷,我是公公的孙子,公公的长衫尚且不准我穿,那全乡的
人还不是我公公的孙子,有什么理由让我公公来负担他们的皇粮?”
县官听了竟一时答不上话来,只好免了他祖父交“皇粮”的任务。
郑大济用的是以谬制谬诡辩木。他先不急于反驳县官的荒谬论断,反而
设一个更加荒谬的“圈套”,待将对方诱入自己设好的圈套后,便一语击穿
其中荒谬之处,从而使对方的前一个论点也不攻自破。
针锋相对地强攻被称为论辩的重武器,当遇到对方使用重武器时,你用
以谬制谬诡辩术便可轻而易举地化解它。
运用以谬制谬诡辩术时,结尾时可做一些归纳,但论辩的归纳要简短,
只要最后一句带有一点挪揄、调皮的口吻便可。
87.论敌谬论昭然若揭
——兑现斥谬术
兑现斥谬诡辩术,是指诡辩者用兑现的办法来揭穿论敌的谬论。
当论敌提出一个似是而非,貌似有理而又与事实明显相悖的观点时,应
抓住其与事实相悖的破绽,拿出事实,逼他在事实面前兑现其观点,使其露
出麒麟皮下的马脚,其荒谬的本质也随之昭然于光天化日之下。
工地上,工人们正在休息,有一个自以为博学的青年向别人鼓吹他的“新
观点”:“一切都是幻觉”,并且振振有词地举出一大堆例子来证明。
听的人有的摇头,有的半信半疑。旁边有两个人耳语了一番,其中一个
人跑了开去,不一会儿又跑回来,对那个青年说:
“快!你的电话!你的妻子被车撞了,送到医院去了!”
那青年一听脸色煞白,慌忙站起来就要跑。
另一个人一把拉住他:“急什么?你妻子被车撞不过是幻觉罢了。”
那青年急得直跺脚:“出了大事,你还开什么玩笑?”
那个人说:“别着急,确实是跟你开个玩笑。不过你是被幻觉吓着了吧?”
旁边的人听了哈哈大笑,那青年无言以对,又气又恼。
这两个开玩笑的人正是用兑现斥谬诡辩术来驳斥那青年的谬论的。
兑现斥谬诡辩术之所以有强大的逻辑力量,能有效地驳斥谬论,就在于
这种方法是以客观事实为武器,逼论敌兑现,而一旦兑现,任何貌似正确的
谬论的错误本质也就昭然若揭了。
有个骗子,自称占星家,说他能够根据天上星辰,推算出人的命运如何。
一次,国王把他召去,问道:“我能活多久呀?”
占星家想了一想,回答道:“你还能活一年。”
国王愕然,吓出病来了。
聪明的首相决心证明占星家是荒谬的,要拆穿他的骗术。
于是占星家又被召进宫,首相问他:“你在世上还能活多久呀?”
占星家朝天空看了好久,装作推算的样子,最后回答道:“二十年。”
首相下令:“马上把他的脑袋砍下来!”占星家被砍了头。
国王见此情景,马上病好了,他下令把所有的占星家统统赶到国外去。
聪明的首相就是用兑现斥谬诡辩术来证明占星家的谬论。
当占星家胡说根据天上的星辰推算出他能活二十年时,聪明的首相逼其
兑现,下令把他的脑袋砍下来。
占星家一死,他的根据天上星辰推算出他活二十年的鬼话,也就不攻自
破了。国王也因此而明白占星家的话实不可信。
使用兑现斥谬论辩术时,必须注意是否能与事实联系起来,不仅如此,
还必须考虑到能否当场兑现。由于条件的限制,最佳的选择对象往往是论敌
本身,即把论敌本身与谬误兑现,来戳穿其西洋镜。
88.类比推论针锋相对
——类比归谬术
在运用归谬法的论辩过程中,由被反驳的论点推出新的荒谬论点时,如
果使用的是类比推论方法,这就叫类比归谬诡辩术。
某城汽车站候车室内,有个男青年把痰吐在洁白的墙壁上,车站管理员
对他说:
“青年同志,‘不准随地吐痰’的标语你看到了吗?”
“看到了,我吐在墙上,不是吐在地上。”
“如果依你这种说法,那么我有痰就可以吐到你的衣服上,因为衣服上
也不是地上。”
男青年哑口无言。
这位车站管理员反驳男青年的谬论时用的是类比归谬法,先假定对方的
论点是正确的,并以此为前提运用类比推论方法推出“有痰可以吐到你的衣
服上”的结论,而这结论显然是荒谬的,但却有力地驳倒了对方。
一个地主要长工去买酒,长工接过酒壶说:“酒钱呢?”
地主说:
“用钱打酒算什么本事?”
长工没有再说什么,拿着酒壶就走了。过了一会儿,长工端着酒壶回来
了。
地主暗自高兴,接过来就往酒杯里斟酒,可倒了半天也没倒出半滴酒。
原来酒壶还是空的。
地主冲着长工喊道:“壶里怎么没有酒?”这时,长工不慌不忙地回答
道:
“壶里有酒能倒出酒来算什么本事?”
长工反驳地主使用的就是类比归谬诡辩术。他由地主“用钱打酒不算本
事”的论点,运用类比的方法得出“壶里有酒能倒出酒来也不算本事”的论
点,迎头痛击了那吝啬而又狡诈的地主。
类比归谬诡辩术是一种非常机动灵活的诡辩方法。为了取得最佳的论辩
效果,我们应特别注意选择与论敌观点相反的事物进行类比,以便得出与论
敌观点针锋相对的结论。
据《列子·说符》载:齐国有一个姓田的大贵族,占有很多土地,家里
养有食客千人,供他使唤,替他做事。
有一天,田家在大厅上举行盛大宴会。参加宴会的宾客中有人献上大鱼
和大雁作为礼物。主人看了很高兴,感叹地说:
“上天对我们人类可真是优厚呀!他不但叫地里生长五谷,供给我们粮
食,你们看,上天还安排了这些大鱼、大雁供给我们享受,多么伟大的天神
呀!”
众人听了,齐声喝采。
这时,宾客中有个鲍家的孩子,才十二岁,毅然起立反驳道:
“我不同意主人刚才的说法。我认为,天地万物和我们人都是同时产生
的,人也是万物中的一个种类,一切种类群没有什么贵贱、高下之分,不过
是由于智力有高低,因此产生弱肉强食的情况,而并不是上天做出的安排。
天地万物,谁死谁生,你能说清楚吗?我们人类,不过是选择可以吃的东西
来做食品罢了。这些东西难道是上天特意为人类创造出来的吗?请问,蚊子
叮人吸血,虎狼吃人的肉,难道也是上天安排的吗?照你的说法,上天生我
们人类,岂不是为了供给蚊子吸血,供给虎狼吃肉了吗?”
客人们听了都哈哈大笑,而主人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非常狼狈。
鲍氏子辩词的关键之处就在于,运用类比归谬诡辩术得出了“上天生人
类是为了供给蚊子吸血、虎狼吃肉”这一针锋相对的结论,真是如匕首,如
投枪,痛快淋漓。
89.偷天换日偷梁换柱
——偷换概念术
在某一思维过程中,我们的思想必须具有确定性,不能随便改变它的含
义,这就是同一律的要求。
同样,在论辩过程中,我们的思想也必须具有确定性,不能随便加以改
变。
偷换概念诡辩术,就是诡辩者随意偷换某个概念的含义,以此达到其扰
乱视听的诡辩目的。
在柏拉图的对话《欧德谟斯篇》中,描写了古希腊狄翁尼索多鲁斯和克
特西普斯之间的一则论辩。
狄翁:“你说你有一条狗,是吗?”
克特:“是的,一条顶凶的狗。”
狄翁:“它有小狗了吧?”
克特:“是的,它们都跟它长得很像。”
狄翁:“那条狗是它们的爸爸?”
克特:“是的,我明明看见它跟小狗的妈妈在一块。”
狄翁:“如此说来,它不是你的吗?”
克特:“确确实实是我的。”
狄翁:“如此说来,它又是爸爸,又是你的,故而它是你的爸爸,小狗
就是你的兄弟了。”
在这段论辩中,狄翁尼索多鲁斯就是在诡辩。其中的“它是爸爸”是指
“它是小狗的爸爸”,“它是你的”是指“它是你家的狗”,可是狄翁尼索
多鲁斯却偷换了这其中的含义,得出“它是你的爸爸”的荒谬结论,他使用
的就是偷换概念诡辩术。
偷换概念诡辩术的运用有时是利用词语的多义性加以转换。例如:
父亲:“你竟敢背着我抽烟,我非打死你不可!”
儿子:“爸爸您别打我,我向你保证:从现在起,我抽烟一定不背着您。”
父亲的话的意思是反对儿子抽烟,“不准抽烟”,而不在于背不背着抽。
儿子却利用其父话中的“背着”一词,把“不准抽烟”偷换成“可以抽烟但
不能背着抽”,即“可以公开抽烟”。
偷换概念诡辩术在论辩中随处可见,我们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如果我们
对此缺乏理性的剖析能力,有时反而会导致窘境的转换,理直气壮的一方反
而暗自憋气,胡言乱语的一方却趾高气扬。
90.无限夸大各执极端
——以偏概全术
以偏概全诡辩术,是指诡辩者故意用片面的、不充足的论据,冒充全面
的、充足的论据去进行论证,将个别情况片面地概括为一般情况。
《晏子春秋》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次,晏子出使楚国,楚王安排了酒席款待晏子。正当他吃得高兴的时
候,有两个小官绑着一个人来见楚王。楚王问:
“这个人犯了什么罪?”
“他是强盗。”
“哪国人?”
“齐国人。”
当时,晏子在齐国做事,楚王便回头对晏子说:
“齐国人原来是惯做强盗的呀!”
很明显,即使那个被捆绑的齐国人真的是强盗,也不能证明所有的齐国
人都“惯做强盗”。楚王在这里运用的就是以偏概全诡辩术。
以偏概全诡辩术有两种表现形式:
·一种是依据个别、特别事例,推论出一般、普遍原理。
·另一种形式是把一整体中局部的特殊性不适当地夸大,当作整体的普
遍性。
以偏概全是一种常见的诡辩术。这是一种以某一类中个别的属性推出全
类都是同一属性的推理。
从这种推理上看,这是由部分推及全体的推理,可见这种推理的本身就
带有很大程度的片面性,或者说这本身就不具有逻辑的必然性。显然,其结
论很可能就是以偏概全的。
从归纳推理的本身来看,归纳法很难对所归纳的对象做到绝对的穷尽。
所以,我们就不能说这一归纳推理就是正确的或有效的。
以偏概全就是利用归纳推理所存在的相对性加以绝对化。
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许多人也经常不知不觉地运用以偏概全诡辩术。
有人主张多喝饮料好,但有人又提出这“有害于健康”。
有人认为吃糖对身体有益无害,有人又分析“吃糖对身体有害”。
有人说:“苹果表皮上有农药残留,应削皮而食。”有人不同意道:“苹
果皮有丰富的营养不应削掉。”
这些主张,实在叫人无所适从,吃还是不吃呢?
其实,这些说法都是各执一个极端,他们没有把握住事物的全面性和整
体性,实质上就属于以偏概全式诡辩。
“以偏概全”的诡辩。常见的事例还有:
例一,年轻人毛手毛脚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可见年轻人都是“嘴
上无毛,办事不牢”的。
例二,张三昨天迟到,今天迟到,保不准明天也迟到。这个人啊,真是
天天迟到!
在生活中,以偏概全诡辩术出现在论辩谈判之中是极其正常的。因为论
辩与谈判的双方彼此都有各自的观点,既然观点不同,那么对事物的看法也
自然不同。
当对方运用以偏概全诡辩术时,要驳倒对方,就要从看问题的方法上入
手,既要看局部更要看整体,要懂得“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否则就会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91.混淆概念断章取义
——指鹿为马术
“指鹿为马”是一句成语,指的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它出自《史记·秦
始皇本纪》。
指鹿为马诡辩术,就是在论辩中把真说成假,把假说成真,是非颠倒的
诡辩技巧。
《秦始皇本纪》记载说:
“八月已亥、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持鹿献于二世,曰:
‘马也。’二世笑曰:‘丞相误邪?谓鹿为马。’问左右,左右或默,或言
马以阿顺赵高。或言鹿者,高因阴中诸言鹿者以法。后群臣皆畏高。”
从典故的现象上看,这种把“鹿”说成“马”,确实是一种混淆概念的
手法。
从逻辑上讲,鹿与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论其外貌相似与不相似
都是不可混同的)。可见,这是一种混淆概念的逻辑错误。但实际上这并不
是逻辑范围的命题。
这是故意以混淆概念来达到测试权力范围的一种假借法。也就是说,利
用混淆概念来迫使人们对此作出反应,并从中得出绝妙的诡辩技巧。从古至
今,以此玩弄权术者不乏其人。
运用指鹿为马诡辩术成功的关键有三点:
一是,抓住两种事物之间的相似点,将甲混同于乙,将乙混同于甲。
二是,运用此技巧的人要有较大的权力,那宦官赵高当时是处于一人之
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地位,这样既便于愚弄君上,又便于日后惩冶那些逆我
而言者。
三是,在上者昏昏庸庸,在下者吹吹拍拍。
诡辩者实施指鹿为马诡辩术要达到预期效果,总要凭借一定的条件、工
具和力量。
有一天,一户有钱人家过命名日。家来了许多客人,其中有一位是牧师。
这些天恰逢大斋戒,牧师照例是不准动腥的。
主人准备了各式佳肴款待客人,桌子中央摆的一盘烤乳猪更是油光闪
闪,香气扑人。
主人十分抱歉地对牧师道:“啊,对不起,牧师!乳猪您不能吃的话,
我叫人给您做点素菜吧!”
牧师对乳猪早已垂诞三尺,他挽了挽袖子,举起手来在胸前划了个十字,
指着乳猪喃喃地说:
“上帝啊!万能的主,为了我,您已把这罪恶的小猪变成了大白薯,可
是凡人俗子仍毫不察觉,只有我这上帝的仆人才心明眼亮,让我把这大白薯
吃了吧!”
于是,牧师心安理得地吃起烤乳猪来。
这桌子上明明是只烤乳猪,但垂涎欲滴的牧师却硬说它是只大白薯。这
位牧师“指鹿为马”所凭借的是万能的上帝的力量,既然上帝是万能的,当
然把烤乳猪变成大白薯就不费吹灰之力了。由此,足见此牧师的机智圆滑了。
92.这样也行那样也行
——模棱两可术
为了表达语言和思维的明晰性和确定性,就一定要恪守形式逻辑的排中
律。而模棱两可则随意违反排中律,对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的矛盾命题和判
断断定为真。
模棱两可诡辩术,就是诡辩者故意使论题模糊不清,论点含混暧昧,以
便在不同的情况下作出不同的解释,为自己达到某种目的进行辩护。
“模棱两可”一语原出自唐代官场上一个狡猾的“官吏之口。
《旧唐书·苏味道传》载,苏味道曾对别人说:处理事情不要作出明确
的决断。因为如果出了错,就要负失职的责任,只要模棱以持两端就行了。
这位苏味道二十岁中进士,先做吏部侍郎,后来武则天当皇帝时又让他
当宰相。
但他做了几年宰相,只求保持个人的地位的安全,处理事情总是这样办
也行,那样办也行,从不表示明确的态度和意见。“模棱两可”则是苏味道
做官的诀窍。
模棱两可诡辩术表现在生活中的处世哲学:碰着矛盾绕着走,凡事不得
罪人。
有个党支部组织委员问一个党员老王:“你认为小李够党员的条件吗?”
“不好说。”
“那你认为他不够吗?”
“也不好说。”
老王对这一对明显矛盾的判断不置可否,模棱两可。
在一定条件下模棱两可术常用来掩饰说话者的无知。
一位教师在课堂上讲淝水之战,说到苻坚率秦军渡过淝水与晋军决战
时,一个学生站起来问道:“课本上说是晋军冲到淝水东岸。老师,到底是
秦军渡过淝水,还是晋军渡过淝水?”
这位老师先是一怔,接着作了如下的回答:“不管怎么说,反正有一支
军队过江就是了。”
这位教师可能自己也并不清楚这段史实,只好作出这种模棱两可的回
答,免得在学生面前失去教师的尊严,这也可以说是妙用了模棱两可诡辩术。
从前有个“半仙”吹嘘说他能预知吉凶。有三个书生赶考路过时,请教
他这次能否考中,“半仙”并未言语,只是竖起一个指头。
书生们问这是何意?“半仙”说:“天机不可泄漏!”
书生们走后,一个佣人问“半仙”:竖起一个指头到底是什么意思?
半仙道:“如果这三个人考中一个,这一个指头就表示考中一个的意思;
如果考中两个,就表示只有一个未考取;如果三个人都考中就表明一齐考中;
如果三个皆未考中,就表示他们一齐未考中。”
这里,“半仙”用的就是地地道道的模棱两可诡辩术。他伸出一个指头,
从而造成含糊其词,模棱两可的状态,无论有什么样的结果,他都能给予解
释。
需要注意的是,“模棱两可”这种手法是否为诡辩,主要看其是否违反
在同一时间、地点、条件下,一事物不能同时是另一事物的规则。
因此,有时字面上似乎矛盾但并不是“模棱两可”的诡辩,而是辩证逻
辑的表达。
93.以虚为实以假为真
——虚假诡辩术
在论辩中,诡辩者往往会用一些虚假的理由为其谬论辩护,这就是虚假
理由诡辩术。
下面一例论辩中的哲学家运用的便是虚假诡辩术。
在古印度,专门有一批为国王服务的哲学家,其中有一位经常向国王宣
扬“一切都是幻觉”的观点。
有一天,大象惊了,那位哲学家吓得惊慌失措地东躲西藏。
目睹这一情形,国王嘲笑地说:
“你是被幻觉吓着了吧?”
“国王陛下,您看见我逃跑了是吗?可是您看见我逃跑也是一种幻觉
啊!”哲学家若无其事地回答道。
这位诡辩家之所以能信口得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结论来巧妙掩饰自己的窘
态,就是因他所依据的理由“一切都是幻觉”,但是国王不知道这一点,结
果让诡辩家钻了空子。
有一天,俄国诗人马雅可夫斯基在彼得堡大街上行走,看到一个妇女正
向周围的群众大发议论,用恶毒的语言攻击布尔什维克。于是,他就分开人
群,径直走到造谣者面前,说:
“抓住她,她昨天把我的钱包偷走了!”
“您说什么呀?”那女人吓坏了,急忙分辨:“您一定认错了人!”
马雅可夫斯基一口咬定:“错不了,就是她!..戴着绣黄色的帽子。
她偷了我25 卢布!”
围着那女人的人群开始讥笑她,一边议论,一边纷纷走开。
其实,马雅可夫斯基纯粹是运用虚假诡辩术,使造谣者下不了台。
传说中,北宋时期佛印和尚与苏东坡的一次论辩也是巧用虚假诡辩术的
典型例子。
有一天,佛印正在禅堂讲经,苏东坡随便走了进来。佛印见了,故意问
道:“居士何来?此间无坐处。”
东坡不以为然,反用佛家语相答:“借和尚(指佛印身体)做禅床。”
佛印不觉好笑道:“小僧有一问,居士若随口答出,便有座;若稍有迟
疑,即解腰间玉带。”
东坡自恃文才过人,便欣然同意。
于是佛印问道:“出家人以为,世间万物皆虚有其表,其实乃空,正所
谓:四大皆空,五蕴非有,就是贫僧躯体也是虚幻渺茫之物,居士何以为座
呀?”
东坡一时语塞,竟不能答。佛印急唤小和尚:“收此玉带,永镇山门。”
佛印和尚所说的“四大皆空”,“贫僧躯体也是虚幻渺茫之物”等就是
虚假的,是与客观事物不相符合的,但东坡情急之中一时被难住了。
94.含糊其词心中有数
——模糊诡辩术
模糊诡辩术,指诡辩者在论辩中,有些问题不便直接回答时,故意玩弄
一些辞藻,使用一些手法,使对方摸不清虚实的诡辩技巧。
模糊诡辩术是一种权宜之计,可以缓解对方的攻势,保存自己的力量,
伺机进攻。
我国著名革命家王若飞同志被捕后,在伪法庭上和伪法官有这么一段对
话:
“你是什么人?”
“共产党人。”
“你从哪里来?”
“江西瑞金。”
“是谁派你来的?”
“毛泽东。”
“你来干什么?”
“推翻你们。”
“你们的人在哪里?”
“到处都有。”
“你把他们供出来!”
“比上天还难!”
..
敌人企图得到的是清楚、准确、具体的回答,王若飞提供是模糊的、伸
缩性很大的概念,使敌人越问越糊涂,折腾了半天,仍是一无所获。
运用模糊诡辩木时,应对语言要与论敌的问话相联系,让人能体会到是
一种巧妙,而绝非仅仅是模糊。
范增欲杀刘邦,对项羽说:“等刘邦上朝,大王问他:‘寡人封你到南
郑去,你愿不愿意去?’如果他愿意去,你就说:‘我早知道你愿去,那里
是养兵练将,聚草屯粮的好地方,养足了锐气好与我争天下,对不对?这就
证明你有反我之心。绑出去杀了!’如果他不愿去,你就说:‘我知道你是
不愿去的,本来楚怀王有约在先,谁先入关谁为关中王,叫你上南郑,你怎
么会愿意呢?既然你不愿去,就是要在这里反我,与其如此,不如现在就把
你杀了。绑出去杀了!’想他刘邦难逃灭顶之灾。”
项羽便召刘邦上朝,迫不及待地问:“寡人封你到南郑去,你愿意不愿
意去?”
刘邦知道凶多吉少,虽然愿去,但不敢表白,于是这样答道:
“大王啊,臣食君禄,命悬于君乎,臣如陛下坐骑,鞭之则行,收辔则
止,臣唯命是听。”
刘邦运用模糊诡辩术,既没答想去,也没说不想去,完全出乎项羽的意
料。项羽无可奈何,只好说:
“你要听我的,南郑你就不要去了。”
刘邦说:“是,臣遵旨。”
由于刘邦运用模糊诡辩术,终于化险为夷。
运用模糊诡辩术,模糊,应当是表面模糊,而心里则应十分清楚,因此,
要做到心中有数。
模糊的主要表现方式是语言,因此,要想用好这种方法,就要加强语言
修养。
一次,我国外交部长陈毅举行大型记者招待会,阐述我国的内外政策,
并回答记者们的提问。
有位记者问:“贵国已爆炸了两颗原子弹,请问第三颗原子弹何时爆
炸?”
陈毅说:“我国已经爆炸了两颗原子弹,我知道,你也知道。第三颗原
子弹可能也要爆炸,何时爆炸,你们等着看公报好了。”
记者席上传来一阵愉快的笑声。大家由哀地佩服陈外长回答问题的机智
严谨。
模糊诡辩术,其措词含糊,语义不明确,因而具有伸缩性强和变通性大
的特点,它在外交场合特别受到青睐。高明的外交家都熟谙此道,古今中外
概莫能外。模糊诡辩术被外交家称为“外交的最高技巧”,是“使对方拿不
定主意的原则”。
95.颠倒词序瞒天过海
——偷换论题术
诡辩者或者为了掩饰理屈,或者为了回避尖锐的矛盾,故意偷换论题的
含义,将所要论辩的论题悄悄地偷换成另一个论题。这就是偷换论题诡辩术。
明代有位姓靳的内阁大学士,他的父亲不太出名,他的儿子很不成材,
可他的孙子却考中了进士。
这位内阁大学士经常责骂他的儿子,骂他是不肖之子,是不成材的东西。
后来,这个不肖子实在忍受不了责骂,就和内阁大学士顶了起来:
“你的父亲不如我的父亲,你的儿子不如我的儿子,我有什么不成材的
呢?”
这位内阁大学士听了后,放声大笑,就不再责备儿子了。
在当时情况下,这个不肖子所要论辩的是自己是否成材的问题,但是却
故意将这一论题偷换成你的儿子和我的儿子相比怎么样,你的父亲和我的父
亲相比怎么样,这恰好将原来所要论辩的论题回避了,避免了一场争吵,足
见其机智幽默。
偷换论题诡辩术,就是指在辩论或论证过程中,没有自始至终地保持论
题的确定和统一,其实质是违背形式逻辑的同一律。
同一律作为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要求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每一
个概念、判断、命题的内容都是确定的,统一的。
因此,不得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任意改换概念、判断、命题所包含的内容,
将不同的内容划上等号。
而偷换论题则表现为在论证自己的观点时不按照论题本意去论证,在反
驳别人观点时故意歪曲和篡改别人的原意。
其具体表现手法众多,主要有任意改变某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颠倒词序也是一种偷换论题诡辩术。
据说曾国藩带湘军与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军初期作战皆是败阵而归,想瞒
天过海,欺骗皇上,又没那个胆量,只得照实上报,在奏章上写有这样八个
字:“屡败屡战,屡战屡败。”
手下师爷一看,大吃一惊,说这是要杀头的,便提笔改为“屡战屡败,
屡败屡战”。
只是颠倒了前后四个字之顺序,但意义大不相同,前者败军之将,跃然
纸上;后者虽败则气不馁,斗志昂扬,报上去不仅没被皇帝撤职查办,反倒
官升一级。
这种改变词序的方法,也可正面利用。
清朝时,有一罪犯夜闯民宅,污辱民女,受害者第二天送诉状给讼师。
讼师看其中罪行为“揭被勒镯”,说这样写治不了罪犯,于是讼师提笔
改为:
“勒镯揭被”。
果然,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
其理由是:前者揭被是手段,勒镯是结果,罪行再大,也不过是个抢劫
犯。
而后者改动了词序,勒镯后,犯罪行为非但没有停止又揭被,还有更严
重的犯罪活动在进行,此时的“勒镯揭被”都是手段。
第四编随机应变答辩自如
96.喻之以利晓之以害
——晓以利害术
在论辩中,有时争辩的核心问题往往是某一事物的利与害、得与失的问
题,而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根据这个特点,我们在涉及这一类辩题的论辩
中,可以针对对方的不同观点,喻之以利,晓之以害,让对方在权衡利害得
失关系后,放弃其错误主张,使之与辩者的观点趋向同一,从而中止对方行
为。这就是晓以利害的诡辩技巧。
某市无线电厂由于长期亏损,债台高筑,濒临破产。
这天,该市电视机厂对无线电厂实行有偿兼并的大会在无线电厂举行。
上千名职工感到耻辱,坚决反对兼并,人们争吵着,吼叫着,吹口哨,鼓倒
掌,一片混乱。
这时,电视机厂刘厂长扯大嗓门讲道:“我告诉你们一个事实:到下个
月工商银行的抵押贷款就要到期,无线电厂马上就要破产,上千名职工就要
失业!难道你们愿意这个具有几十年历史的我市唯一的收录机专业生产厂家
破产吗?难道我们厂上千名职工心甘情愿失业,重新到社会上待业吗?请
问,谁能使无线电厂不破产?谁能使上千名职工不失业?是能人,请站出来,
有高招,请拿出来!你们反对兼并,拿出主意来!”
骚动的人们顿时静了下来。刘厂长面对翘首以待的上千人的殷切眼光,
接着说:“我刘××不是资本家,是国家干部。就我个人来说,叫我兼并无
线电厂,我才不干呢!我又何必自讨苦吃?可我是共产党员,看到国家受损
失,我于心不忍啊!”
这时,有人站起来说:“我要问刘厂长,你能保证我们不失业,无线电
厂不破产吗?”
刘厂长说:“有些同志对我不信任,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不了解嘛。
请大家放心,从并厂后第一个月起,如果再亏损,由我刘××负责。我和大
家同舟共济。如果要跳海,我刘××第一个带头跳,至于具体办法,我这里
就不说了!”
这时,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在当时的情况下,面对骚乱的会场,训斥制止不行,婉言相劝也不行。
这时,刘厂长运用晓以利害诡辩术,直陈并厂与不并厂的利害得失,终于打
破了人们的认识障碍,镇住了混乱的会场。
在论辩中运用晓以利害诡辩术,要注意以下三点。
·洞悉利害,成竹在胸。
在论辩中要顺利地运用晓以利害诡辩术,首先要求辩者自己对所辩问题
其中的利害得失有深刻的了解。只有真正洞悉其中的利害关系,才能成竹在
胸,有针对性地向对方“晓以利害”,打动对方,取得共同的认识。
·权衡利害,角色认同。
在论辩中运用晓以利害诡辩术,就是把事物的利害关系摆在对方面前,
作出一番权衡,启发诱导对方;同时辩者要以“自己人”的角色出现,陈述
利害关系。
·化害为利,辩证思考。
在论辩中运用晓以利害诡辩术,应该多作辩证思考,对事物的利害关系
进行辩证分析,能够做到在利言勇,在害思利,趋利避害,化害为利。这样
在论辩中就一定能高屋建领,奇招迭出,掌握论辩的主动权,取得论辩的胜
利。
运用晓以利害诡辩术,也需要调动感情因素,既晓以利害,又动之于情,
情理俱下,就更能影响人的行为。
97.以牙还牙还以颜色
——如法炮制术
在论辩中,对方如果采取鄙视和嘲弄人的态度,此时,为了维护自己的
人格和尊严,最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给他以继续嘲笑的机会,这
就是如法炮制诡辩术。
有一次,但丁遇到一个亲王的弄臣。弄臣问他:“你聪明绝顶,但是贫
穷,我虽然愚蠢,可却富有,你说这是怎么回事呢?”
但丁冷笑着回答:“等我将来遇到像我这样的人,而不是像你那样的人
时,我就富有了。”
但丁面对弄臣的嘲讽,不是竭力争辩,而是如法炮制,还以颜色,这就
直接嘲讽了弄臣本人,使得他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自食其果。
如法炮制诡辩术除了具有变守势为攻势,有力还击对方的作用外,有时
还可以摆脱自己的窘境,是一种有效的遁身术。
美国有家服装公司,为了招揽生意,一次给海明威送去一条领带,并附
短信云:
“奉上我公司出品的领带,并望寄回成本费两美元。”
过了几天,公司收到海明威的回信,外附小说一册。信里写道:
“我的小说深受读者欢迎,现附奉一册,请你们读一读。此书215 价值
二美元八美分,也盼寄回倒欠我的八美分。”
服装公司巧妙地推销自己的商品,海明威如法炮制地推销自己的小说,
还索要倒欠他的八美分。真可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1982 上秋天,我国作家蒋子龙到美国洛杉矶参加一次中美作家会议。
在宴会上美国诗人艾伦·金斯伯格请蒋子龙解个怪谜:
“把一只五公斤重的鸡装进一个只能装一斤水的瓶子里,您用什么办法
把它拿出来?”
蒋子龙略加思索,答道:“您怎么放进去,我就怎么拿出来。您显然是
仅凭嘴一说就把鸡装进了瓶子,那么我就用语言这个工具再把鸡拿出来。”
金斯伯格说:“您是第一个猜中这个谜的人。”
金斯伯格的话显然违背常理,不合逻辑,但蒋子龙没有简单地指责其提
问的荒谬性,而是如法炮制,从容地回答,从而赢得了金斯伯格的赞誉。
在对话中,还有这样一种情形:有时说话人说的话是符合逻辑和事实的,
但答话者为了使大家轻松轻松,运用如法炮制诡辩术,故意作了不合事实和
逻辑的回答,体现答话者特有的幽默气质,这也是交际场合所允许的。
英国戏剧大师萧伯纳曾于1933 年2 月来我国游历,到达上海时,鲁迅、
蔡元培等人在宋庆龄的家中同他欢聚。
吃完饭,大家便到花园里散步。因为天气很好,柔和的阳光照在萧伯纳
长长的银须上,使这位著名的老作家更加容光焕发,神采奕奕。
这时,蔡元培高兴地说:“萧翁,你真有福气,在上海看见了太阳。”
萧伯纳说:“不,这是太阳有福气,在上海看到了萧伯纳。”
一句话,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98.形象比喻诘难对方
——喻比质疑术
喻比质疑诡辩术,是指诡辩者通过打比方进而诘难对方的诡辩技巧。
喻比,就是打比方。质疑,就是提出问题进行质问。喻比是为了通俗易
懂地说明道理,质疑是为了诘难对方。
《孟子·离娄》记载了孟子与淳于髡的一场辩论。
淳于髡问:“男女授受不亲。这是礼制所规定的吗?”
孟子答:“当然是礼制规定的。”
淳于髡问:“假使嫂嫂掉在水里,做小叔的看见了,能不能用手去拉她
呢?”
孟子说:“嫂子掉在水里而不去拉她,那简直变成了没有人心的豺狼了。
男女授受不亲,这是正常的礼制。嫂嫂掉在水里,小叔用手去拉她。这是一
时的变通办法。”
淳于髡反问:“现在,天下人民非常痛苦,已和掉在水里一样了,可您
却不去援救他们,这是什么缘故呢?”
孟子答:“天下人民受着水淹般的痛苦,要用‘道’去援救;嫂嫂掉在
水里了,要用手去援救。你难道让我用手一个一个地去救援天下人吗?”
这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淳于髡运用喻比质疑诡辩术,通过“救嫂
嫂”责难孟子为何不援救“天下人民”。于之诘难可谓入木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