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定要背叛成功的法则(1)
被称为“现代管理学之父”的彼得·德鲁克,于2005年11月11日以95岁高龄离开了人世。我住在美国的那段日子里,一直都想见他一面,但是九十多岁的德鲁克不接受面对面的采访,只接受书面采访,所以我一直没有机会见到他。就在去世前一年,他还经常讲演、写文章,解答人们的咨询,所以听到他去世的消息,还是多少有些惊讶。
德鲁克自己写的书很多,其他人关于他的研究也很多,所以要想找与他有关的资料,可真是无穷无尽。只要我们随便拿起他写的书,就能懂很多问题,都是我们为了好好生活好好工作而必须弄清楚的问题。
德鲁克是我通过书籍遇到的最好的建议者。在他的很多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改变人生的七种知性经验》。他在开头是这样写的:
“我要谈一谈我人生中的七种经验,是这七种经验使我成为有效率的人,不断成长的人,和不断变化的人。简单地说,是这七种经验教会我,在流逝的岁月中不做过去的奴隶。”
“在流逝的岁月中不做过去的奴隶”,这句话给我带来了强烈的刺激。我去采访某个人的时候,常常是事先背诵问题,但是在见到对方之前,我会在心里扔掉那张问卷。因为那些问题是根据“过去”提出来的,如果我执著于那些问题,就可能错过眼前的活生生的现实。为了把话题引向“现在的瞬间”,而不是过去,我必须尽量抛开前一天准备好的问题。但是我没想到这个方法也会适用于我的人生。
德鲁克一辈子都是“生产性的人”。他说他从作曲家居塞比·威尔第身上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居塞比·威尔第的最后一部歌剧《法尔斯塔夫》完成于80岁的高龄。德鲁克实在难以相信,于是他去翻找资料。
威尔第是举世公认的最著名的作曲家,为什么还要在那么大年纪继续创作高难度的歌剧呢?听到这个问题,威尔第回答说:“我努力完成每一部曲子,但是每当我完成一部曲子的时候,都会留有遗憾。因此,我想我有义务再去挑战一次。”
向德鲁克学习的最简单方法就是读一读那本《德鲁克日志》(DailyDrucker),这本书收集了德鲁克的文章和讲演,每天读一页,可以读上365天。
德鲁克说过的话中,我最喜欢的一句是,“一定要背叛成功的法则”。这句话是“不要做过去的奴隶”的不同版本。“成功”创造了新的现实和由此而来的新问题,把企业或个人引领到成功的方式,在成功的瞬间也就变成了“旧式”,不再适应新的现实。因此,成功之后仍然使用过去曾经给自己带来成功的方法,这无异于自杀之举。
德鲁克说,“从此以后,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种说法只会在童话中出现。
以前,我在有关哈佛大学生学习方法的书里也读到过类似的部分。成为“成功的哈佛大学生”的方法也是抛弃过去的成功模式。高中时代的学习方法和哈佛大学的学习方法截然不同。在大学,最重要的不是独自埋在图书馆里看书,与自己作战,而是和其他同学一起讨论,学习多种不同的观点,翻看各种参考资料。但是,很多学生不能马上意识到这些,而是被过去使自己成为优等生的成功法则束缚。
越是高中时代学习成绩好的“超级学习明星”,在这方面出现的问题就越严重。如果不能达到高中时代的优异成绩,那些从前的优等生们就会固执地套用从前的成功模式,疯狂地学习,然而越是这样,成绩就越是下降。这就是“背叛成功法则”的瞬间。到了新的场合,就需要新的方法,如果不能意识到这一点,就要受到惩罚。
如果你与“过去我做得不错,现在为什么会这样”的疑问做斗争,那么请你试着问自己,在固守过去成功法则的过程中,是不是错过了变化和发展的机会?这种方法可以成为解决问题的线索。如果我们“成为过去的奴隶”,就很难达到新环境所需要的变化,自然也就谈不上进步和发展。
“四十多岁时的倦怠就是知识分子的天敌”,德鲁克的这句话也令人深思。知识分子即使在过了传统的退休年龄之后,即使到了老年,仍然可以继续工作。只要不是体力劳动者,即使随着年龄增长,活力有所下降,也不至于影响工作。
但是,知识分子遇到了“精神疲惫”的危险。尤其是四十多岁的知识分子,他们共同面临“熄火”(burnout)的痛苦,导致熄火的原因不是“压力”,而是“倦怠”。
一个相当成功的企业管理者对德鲁克说:“我们公司的工程师们都无精打采,请您帮我看看,这到底是为什么。”于是,德鲁克和十几名成功的工程师面谈。他们异口同声地说:
“我知道我做的事情对于公司的成功很重要,我也喜欢这份工作。这份工作我已经做了十几年,很熟悉,也很有信心,甚至在睡觉的时候都可以工作。但是现在,这份工作激不起我的挑战意识了,我感到厌倦,每天早晨不再期待到公司上班了。”
管理者选择了给这些人调换工作岗位的做法,但是德鲁克说这种方法是错误的。这些人真正需要的是恢复真正的兴趣。如果他们以后有做其他事的计划——比如说,准备在退休之后到高中去教数学或自然科学之类的计划——他们就会突然对工作产生满足感。
德鲁克建议他们在40岁之前为自己确定后半生的目标。确定一个与目前工作属于不同领域的目标,从现在开始追求那个目标,就会认为自己现在做得很顺手,却又有些厌倦的工作有意义了。
德鲁克的另一篇文章也是关于40岁确定人生计划的内容,成功的知识分子到了40岁,已经通过激烈的竞争得到了人生的一起。不管是企业管理者,还是教授,或者医生,40岁的时候在事业方面都已经达到了顶点。剩下的就是升职之类的事情了,在这方面很难不经受任何挫折。仅仅依靠能力,是不能彻底解决这些问题的。
如果事业就是人生的全部,那么这种挫折就等同于人生的挫折。所以我们一定要事先培养对工作之外的领域的兴趣。做社会福利活动也好,拥有业余爱好也好,总之一定要在事业之外的其他领域不断开发和发展自己。这样一来,即使在工作岗位上遭遇挫折,也还有机会拥有其他领域的成功。
1、一定要背叛成功的法则(2)
为了忍受住眼前激烈竞争的世界给自己带来的压力,并且在竞争中取胜,就不要把自己的一切都投资于一件事情。在投资方面是这样,在我们的人生中也需要“分散风险”的智慧。
读到《职业者的条件》时,我在一些文字下面划了线,打算以后用来实践。德鲁克二十多岁的时候曾经在德国做过记者。当时,他们的报社编辑部长每年都要和记者一起举行两次讨论会。
讨论会首先是按这样的议题进行的:
·讨论自己做得出色的事情。
·讨论自己努力想要做得出色的事情。
·检讨自己并没有充分努力想要做好的领域。
·尖锐地批判自己的错误或失败。
然后再谈论今后要做的事情:
·需要集中努力的事情是什么?
·需要改善的事情是什么?
·需要学习的是什么?
在讨论的基础上,记者们把今后六个月的新业务计划和学习计划交给编辑部长。
德鲁克后来去了美国,做了教授,同时解答人们的咨询,他想起了这件往事,于是又尝试了这个方法。每年夏天,他都花费两周的时间,对过去一年里自己所做的事情进行检讨。
·首先检讨我虽然做得好,但是完全可以做得更好,或者应该做得更好的事情。
·然后检查我犯的错误。
·最后检讨我应该做,却没做的事情。
读到这部分以后,我就告诉自己,“这也是我必须要做的事情”,可是直到现在,我还从来没有实践过。如果说“我没有时间”,那绝对是说谎,其实我是害怕冷静地和自己对峙,所以才不敢实践。我要做的事情并不像德鲁克那么多,只要花上两个小时的时间,就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在一年的时间里做过什么,却一直推迟到现在也没有做过。
置自己于菜板,乱刀相加,这的确需要相当的勇气。我们对别人无比吝啬和苛刻,动不动就会做出冷静的批评,但是对自己却一次又一次地“高抬贵手”,表现出大度和宽容。当我们把最无情的批判刀刃对准自己,砍去不必要的部分时,也许我们才不至于在岁月中成为过去的奴隶。而且,也许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超越时间实现自己的成长和发展。
2、干练的“土老冒”气质具有竞争力
我喜欢“土老冒”。换句话说,不管男人还是女人,我喜欢有“野性”的人。虽然缺少斯文气质,却拥有懦弱的城市人无法效仿的突破能力。这种人会闯进别人的心里,就像不敲门就推开房门,理直气壮地闯进别人家里一样。这种态度会让人在瞬间心动,不但不会生气,反而会喜欢上他,我说的就是这种“土老冒”。
如果你了解华盛顿人,你会发现他们其实也是土老冒。华盛顿这个城市很小,居住区域也很狭窄,所以住在这里的人并不多。真正的“华盛顿土著”也不可能太多。大多数都是从其他州搬到这里来的,最多也就在这里生活几十年,只是表现得像“华盛顿土著”。
给华盛顿带来发展的人们也都是“土老冒”。近来,白宫由各州的知事掌握,也不再有什么民主和共和的区别。我们能记住的最近几届美国总统,吉米·卡特、罗纳德·威尔逊·里根、比尔·克林顿、乔治·W·布什都是州知事出身。所以近几年来,作为州知事领导一个州的经验被称为总统的最好学校。在过去的三十年里,除了乔治·布什前总统以外,其他美国总统在成为总统之前都做过州知事。
从另外的观点来看,也许是因为华盛顿的政界人士都不愿意做美国总统,所以才出现了这样的结果,才会有在远离华盛顿的地区尽情施展政治报复的政界人士脱颖而出,怀抱着做总统的梦想,向美国的中心进军。
2004年,民主党候选人约翰·克里上院议员输给了布什,人们都说他是因为那种与生俱来的“上院议员气质”,所以很难取得胜利。上院议员只有与同事相互协助,相互妥协,使法案得以通过的时候,他的能力才能得到认可。在各党派的方针问题上,上院议员是没有自由的。如果我们追究上院议员的表决形式,就会发现他们十有八九都是根据情况随时改变主意的“暧昧的政界人士”。
相比之下,负责一个州的事务,按照自己的信念展开工作的州知事却很容易取得夺目的成就,没有必要忠实于党的路线。州知事不受党的路线束缚,独到的促进能力和一贯的领导能力很容易得到承认。
自己原来也是土老冒,但是生活在权力的中心。这种自负的心理使华盛顿人把其他地区称为“周边地区”。波士顿、纽约和华盛顿等美国东北部的精英们都认为是他们引领着美国的发展。但是,其他州的人们却对这里没有什么兴趣。从华盛顿坐车三小时到达其他地方,就会发现当地报纸只关心自己所在的地域发生的事情。
像加利福尼亚这种居住着很多下院议员的地方,在美国政治中所占比重也相当大。但是,华盛顿人却把加利福尼亚当成“遥远的西部”。尽管如此,这个中心城市仍然敞开大门,不断地吸收周边地区的人才,保持政治上的健康性。华盛顿的土著们把洋洋得意的土老冒领进自己的城市,让他们做总统。
一直住在中心城市的人才很聪明,也有经验,但是他们前怕狼后怕虎,缺少突破力。凭借华盛顿土著所受到的待遇,完全可以衣食无忧了,还去参加什么竞选,拼命去做那个不知道能做四年还是八年的累人的总统?但是,从美国其他州来到这里的政界人士,一旦下定决心,就会想,“我既然已经来到了这里,没有理由不继续往前走”。他们有这个胆量。议员们在其他州也都有自己的基础,但是他们在华盛顿议会工作的过程当中受到了华盛顿政治的洗礼,所谓的“土老冒气质”不如州知事。在陆地面积广阔的美国,州知事出身的总统可以看作是政治中心和周边区域相互作用的结果。
里根当选的时候,加利福尼亚军团进军华盛顿;克林顿取得胜利的时候,阿肯色军团大举向华盛顿进军。现在,那些跟随布什总统来到华盛顿的得克萨斯军团开始得势。每当政权发生变化,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回到故乡,但是也有部分人选择留在华盛顿。
华盛顿人嘲笑他们是“土老冒”,同时也从这些土老冒的野心和霸气中获得了新的力量。不过,周围地区的政界人士来到中心城市以后,华盛顿土著是不会任由他们保持“乡下”习惯的,肯定会恶狠狠地教他们礼法。
克林顿夫妇就曾经受过残酷的考验。希拉里做委员长,想进行医疗保险改革的时候,华盛顿人批判她说,“在阿肯色那个村庄,也许州知事夫人可以悄悄地参与公事,但是在华盛顿绝对不可以”。当时,克林顿夫妇因为很多事情而感到失落。
为了把总统变成对国民有用的“劳力”,全国各地的鞭挞都相当残酷。在韩国,青瓦台也常常提出“恶意报道”的问题,但是如果论起谁更恶劣,恐怕还是美国更胜一筹。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白宫对这些举动放任自流。
对于批判性的报道或者与绯闻相关的报道,白宫绝对不会恼羞成怒地说,“你们居心叵测”,绝对不会把自己卷入争斗,他们大多否认或反驳,采取冷静的态度处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存在的理由,他们没有必要去争吵。
不仅媒体是这样,到书店看看,情况更加严重。2004年大选之年,关于布什总统的书足有五十多部。什么样的题目都有,《我讨厌布什》、《讨厌布什的人必须知道的事》等等。
以前,有位记者问布什,问他对这种书有什么看法。布什笑着回答说:“你们都说我没为提高经济做事,可是你也看见了,我对图书市场做出的贡献多大啊?”这么看来,如果不是极度坚强的土老冒,真的很难成为美国总统。
事实上,布什总统的确表现得很像“土老冒”。他好像没学过语言,说话很单纯,举动也很粗暴,甚至有人说他是“得克萨斯牧羊人”。总之,他给人的印象很朴素,很土气。可是,他出身于美国政治名门,甚至被称为“王朝”的布什家族,怎么可能是个土老冒呢?不是的,这也是塑造出来的形象。
年轻时代的布什第一次竞选下院议员失败以后,意识到自身的贵族气质是导致失败的致命原因。从此以后,他开始培养平民化的洒脱形象。现在看来,美国政治中的“土老冒气质”也是相当宝贵的政治财富。
3、发展性地接受批评
我做华盛顿特派员的那段时间,让我感觉最辛苦却又最愉快的事情就是2004年的美国大选。大选临近的时候,我每天都把观看乔治·W·布什总统和民主党候选人约翰·克里的电视辩论当作乐趣。90分钟的辩论很激烈,只是没有举枪而已,可以称得上是“语言的决斗”。
布什总统说话的时候经常出现语法错误,有时候还会出现奇怪的发音,这点常常被人嘲笑,还出版了收集他口误的书和网站。但是,布什的支持者们认为,这种单纯无知的说话方法显得很有魄力,也具有说服力。国民在多少有些愚蠢的领导人身上反而能找到亲切的感觉。这话没错,选举总统并不是选择最聪明的人。
相反,约翰·克里候选人习惯于绕着圈子把话说得很长。有个网站把约翰·克里手里的演说稿和他实际演说的内容进行了对比,看过之后忍不住想笑。约翰·克里本来说话就小心翼翼,喜欢解释,结果他说出来的要比原稿长两倍。我的朋友说约翰·克里的说话语气像十九世纪的政界人士,让人感觉很郁闷,我听了忍不住想笑。不过有的时候,约翰·克里的话让人感觉很有古代风味。即便如此,给人觉得博学和经验丰富,这仍然是约翰·克里的优点。
看过90分钟的讨论之后,我情不自禁地感叹,“这两个人真的都很会说话”。演说和辩论的实力相当重要,所以政界人士来到华盛顿以后,常常请演说专家为自己做发音和演说的“个人指导”。举行大型电视辩论的时候,政界人士就会聚集到一起,进行最后的集中训练。学习关于政策提案的内容,同时假定一个辩论对手,做假想辩论。
说美国人口才好,其实并不像韩国人那样“行云流水”,而是一字一句有逻辑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他们从小受到的教育让他们能够清清楚楚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所以在美国只要是受过教育的人,都能很有逻辑地表达出自己的主张。
在美国,辩论和争吵有着很明显的区别。不能把批评当成人身攻击,不许感性地应对,这在美国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因为有了这样的前提,就可以更加深刻地批评,更加凶狠地进行攻击了。
有个韩国留学生,他在上课时间把自己辛辛苦苦准备了好几天的作业当着同学们的面发表。教授严厉地批评了这名学生的主张和研究结果,学生认为教授让自己在朋友面前丢尽了脸,自认为没有前途,感到很痛苦,喝了一夜酒,还想从此放弃学习。
但是几天后,他在学校里遇见了那位教授,教授笑着跟他打招呼。他心里很惊讶,“当时批评我好像再也不想跟我见面似的,现在这又是怎么回事?”谜底揭晓了。对于作业的批评,仅仅是对作业的批评,别的什么都不是。
一个写博士论文的韩国朋友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在论文写作课上,同学们互相读对方的论文,互相指出彼此的不足,可这个朋友刚开始的时候满脸通红,甚至连想死的心都有了。其他美国朋友听了同学们的批评之后,一次又一次地修改,到学期快结束的时候,论文已经修改得相当不错了。通过这个过程,这位韩国朋友说他明白了“发展性地接受批评”的意思。
在美国进修期间,我听过一次辩论课。那时候,我学会了批评别人意见的技巧。在批评别人的时候,即使不留情面,至少也要指出对方的一个优点。刚开始的时候先称赞,然后再指出不足的部分;或者批评结束之后,加上一句“但是这点真的很好”,使自己的批评具有平衡性。
要想发展性地接受别人的批评,首先必须要有宽阔的胸襟。因为要冷静地接受别人毒辣或刻薄的批评,就需要忍受痛苦的力量。良药苦口,运动的时候,只有肌肉疼痛了,才能得到锻炼。越是令人痛苦的批评,就越能促使我进步,这点务必记住。后来回忆起来,也会偶尔会想起“当我听到严厉批评的时候”。如果能这样回想的话,意味着你已经做到了发展性地接受别人的批评。
4、摧毁人生的十种方法
周末的早晨,我在看报纸的时候,读到了专栏作家本·斯坦(BenStein)写得很冷静很现实的专栏。本·斯坦是一名律师,也是经济学家,又是作家和演员,而且他还是一位大富翁。他说:“人生需要精神和形而上的方面,不过,物质方面也很重要。”在美国迎来新学期的九月,这是他给学生们提出了实用性的忠告。我一边自言自语地说“对,说得对”,一边津津有味地读了下去。
第一,在大学宿舍可能会遇到很奇怪,甚至不可思议的室友。不讲卫生,身上有异味,性格怪异等等……通过与这些人的相处,我们可以学到今后和别人一起工作时需要的教训。因为我们总会想出解决的办法,或者回避,或者把他赶出宿舍。
第二,在大学里学习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思考和工作的方法”。具备清楚明了的思考能力的人少之又少。不管是听老师讲课也好,还是自己看书也好,一定要千方百计地学会这种方法。以后,当你开始工作或者投资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个方法将会成为你一生的向导。
第三,工作不是做奴隶。劳动能够给人们带来尊严、精神健康和现实感。弗洛伊德也说过,把人变得现实的方法只有让他工作。如果工作和明确的思考能力结合起来,就可以培养出充满成就感和自信心的职业人了。只有工作才能成为打开物质世界几乎所有门锁的钥匙。最幸福的是就是勤劳和有规律的人,对于这点恐怕没有谁会发表异议。愤世嫉俗而且厌恶自己的人很少愿意工作。
第四,要想赚钱,就要闯进能赚钱的领域。投资家华伦·爱德华·巴菲特早就说过,在前景广阔的行业达到中等水平,要比在没有前景的行业达到最高水平能赚到更多的钱。在金融界工作的人或者做律师的聪明人大部分都成了富人,即使不是很有名,也能生活得很好。但是,那些研究人类学或者写短篇小说、演话剧的人,即使聪明绝顶,也很少能赚到太多钱。当然,我并不否认,人生最重要的是做自己想做和喜欢做的事情。但是有一点请你记住,赚钱的领域和赚不到钱的领域从开始就有着明显的区别。
第五,人生能够成功并不取决于“你记住了什么”,而是取决于“你和什么样的人交往”。即使我们把那些高尚的文学作品统统背诵,又有什么用?但是认识谁,与谁交往,对于个人来说却相当重要。
关于成功的100种方法,幸福的1000种方法,已经出了无数本书,但是事实上我们并没有见过赤裸裸的实用性的忠告。以前,我曾经听过华伦·爱德华·巴菲特在哈佛大学经营管理研究生院的讲演。我期待这位大富翁说不定会教给我们成为富人的秘诀,于是就去听了。
讲演结束后,到了学生提问的时间,有个学生问道:
“到底要怎么做,才能成为像您这样的富翁呢?”
他是这样回答的:
“渴望拥有爱情的人首先要让自己变得可爱,渴望赚钱的人首先要懂得做比别人更聪明的工作。”
礼堂里的学生们大笑起来。可是,这并不是玩笑,而是可怕的教训。
本·斯坦写过一部题为《怎样摧毁你的人生》(HowtoRuinYourLife)的书。去书店的时候,看到他的名字,我就高高兴兴地把书拿起来读了几页。他的书看起来好笑,却又让我的心猛地一沉。摧毁人生的方法,摧毁恋爱的方法,从经济上摧毁自己的方法等等,他写得很详细。他提出了35种平凡地摧毁人生的方法,这里简单介绍几种。
1不要学习任何有用的技术。
做一个没有用的人,不要为了养成好的学习习惯而努力。猫王并没有接受足够的教育,麦当娜不是也没上过大学吗?
2不要做什么“自我锻炼”。
又不是去陆军士官学校,又不是去新兵训练所,能休息的时候就尽量休息,想吃什么尽管吃。最重要的是:明明可以玩儿的时候,千万不要工作。
3尽量把责任推卸给别人。
如果自己做错了事情,要么归咎于他人,要么就怪自己运气不好。考试考得不好,那是因为老师教得不好,不是我不想考好的,所以我没有责任。
4羡慕一切,但是不要对任何人任何事怀有感恩之心。
羡慕所有人,看见邻居家的草地更绿,不要以为是邻居种植得好,只是羡慕就行了。欺骗和嫉妒是最完美的毒药,长期服用,就能阻止人生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5多和奇怪的人相处。
定期和不幸的人,或者失败的人见面。不管你的人生多么糟糕,看见比自己更奇怪的人,都会得到安慰的。
6不要尊重年龄和经验。
传统,通过经验积累的技术。谁不知道,根本没有哪样技术是通过勤劳和努力学会的,都是天生就会的。
7千万不要储蓄。
什么勤俭,什么储蓄,说的都是鬼话。一辈子都有好工作,炒股也很顺利,再有一个富有的朋友,从他那里得到帮助。储蓄是不懂得享受人生的人才做的事。
8认为自己不欠任何人的人情。
只要自己开心舒服就好了,为什么要管别人?学生时代的恩师,保护国家的军人,他们都是在完成自己的使命,不是吗?
9让自己的生活水平超过自己的收入。
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当你羡慕别人拥有的东西时,当你想买杂志上介绍的漂亮东西时,千万不要犹豫,买回来就行了。信用卡里的债务积累多了,就重新办一张。
10经常把“我不是早就说过了吗”挂在嘴边。
当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同情别人,也没有必要和别人分担痛苦。可以对他说,“我不是早就说过了吗?”往别人的伤口上撒盐。
除了这些可笑的忠告,我认为下面才是本·斯坦提出的最现实的忠告:
“为了让自己尽量完美,我们需要做几件事情。只要有少量的能力就够了,然而最重要的是坚持不懈、幸运、克服危险的能力,以及想要成为富人和想要出名的强烈欲望。”
5、小事也很重要
2005年夏天,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提名者约翰·罗伯特,成为华盛顿最幸运的男人。约翰·罗伯特本来只是大法官候选人,但是当布什政府因为“卡特里娜”惨案陷入政治危机的时候,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去世,于是约翰·罗伯特突然间成了司法部的首长。
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是终身制职位。只要不主动辞职,就可以做到不想做的时候,或者做到离开人世的那一天。伦奎斯特首席大法官在80岁去世,也就是说,当时只有50岁的罗伯特还可以在今后二三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内守住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位置。到那时候,说不定连乔治·W·布什总统也早就去了另一个世界。尼克松和里根两位前总统分明任命威廉·伦奎斯特为大法官和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但是这两位总统都去世以后,威廉·伦奎斯特也仍然占有着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位置。
我在华盛顿做特派员的时候,在听闻会上见到过各种各样的政界人士和官员,但是想不起来有谁能像罗伯特法官那样用善良的表情征服议员。他头脑聪明,有着出色的能力。对于这一点,谁都不会提出异议。在听闻会上,只要他开口,人们就禁不住感叹,“他的脑子里怎么什么都有?”
他的学历和经验绝对是梦幻级别,人品也无可挑剔,所以在听闻会召开的时候,几乎很少能听见有关他的负面传闻。他的法律见解值得有识之士与他展开激烈的辩论,而他的智慧和品行则是人们尊敬和崇拜的对象。
当听闻会上提出性差别的问题时,他说:“我的姐姐和妹妹,还有妻子也在外面工作(workoutsideofthehouse),所以这个问题也是我关心的重要问题。”我被他这个小心翼翼的说法感动了。他郑重地回避了可能冒犯全职主妇的危险。世界上的女人没有“工作”和“不工作”之分,只有“在家里工作”和“在外面工作”之分。
关于这位将来可能终生固守司法部首长位置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候选人,美国媒体进行了细致的追踪和分析。针对罗伯特的履历所做的多角度分析当中,最有趣的报道是关于他的语法实力。二十年前,罗伯特在白宫当法律顾问时写的文书被公开出来,他在批注中写道:
“从法律层面讲,我没有反对意见,但是在语法上有两点需要指出来。”
他在政府公文上详细指出语法或拼写方面的错误,以及不恰当的词语。这样的事情不只一两次。对他来说,没有错误的完美语句是法律学家的骄傲。我被他的慎重和细致,以及重视小事的态度感动了。
说起对语法的固执,不仅仅是罗伯特法官。如今已经离世的前任大法官哈里·布莱克蒙恩几乎是个完美的语法学者。现任大法官安东尼·斯加里亚也是一位具有相当水准的语法专家。也许你会问,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既不是论述教师,也不是国语教师,谈什么语法?不过,谁都知道,法律和政府文书可是不允许有丝毫差错,不允许让人产生误解的领域。
美国精英们受到的写作教育超乎我们的想象。与刚刚展开论述教育的韩国情况大不相同。
哈佛大学的一位教授说:“精英和知识分子的最终生产物不管是文书,还是书籍,都要表现为文字的形式,如果出现语法错误或错别字,就等于生产出了有瑕疵的产品。”这是很可怕的失误,可能会当场遭到退货,甚至取消合约。他在白宫做参谋的时候,如果看到下属递交的报告书第一页有错别字,马上就扔到垃圾筒。一篇好文章如果意外地出现了错别字,也许你会说,这不过是“白玉微瑕”,然而玉的质量并不取决于玉本身,而是取决于“瑕疵”。
我们喜欢高谈阔论,认为语法之类不过是琐碎而无聊的问题。但是我有时会想,美国的竞争力就在于这些大块头的人们尽量把小事做得细致而完美的态度。
我最开始做时事月刊记者的时候,做得最多的事情不是采访和写稿子,而是看别人写的文章,进行修改。在杂志社,采访、编辑和校对任务并不是彻底分离,都由记者们同时完成,但是编辑和校对任务大多由资历较浅的记者完成。
到处约稿,接到稿子以后,一边阅读一边修改,加上题目,编辑成型,这是我最常做的工作,然而我真的很不适合做这种工作,当时感觉非常痛苦。负责撰写主力报道的前辈们每个月都要采访到最后,还要写稿子,没有精力看别人写的文章。这些事情常常落到后辈们身上,那时我真想逃跑啊。
阅读别人的文章,一字一句地修改,这要比自己写稿子更难。我需要更集中,更小心,而且不能出现丝毫的差错,所以难度增加了许多。那段时间,通过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我培养了欣赏好作品的眼光。也看出我们的社会在写作方面是多么缺乏竞争力。
在著名学者中间,也有很多人把语法弄得乱七八糟。很多稿子是写完之后直接发过来的,好像连看都没看过。一个小说家写畅销小说赚了大钱,然而我看过他的文章之后,不由得震惊了,“这真是靠写文章为生的人写出来的吗?”
那段时间,也许我真正的收获不是到处采访,然后写出不成熟的报道,而是在阅读别人的文章时渐渐培养出对文字的感觉。不过,当时我是很伤心的。我也想写几篇洋洋洒洒的报道,我也想拿出去跟别人炫耀。
那时候我不知道,所有的事情都有固定的时机。我们每个月都有一次朋友聚会,大家一起吃着可口的食物,谈论职场生活的痛苦。我们经常谈论,“只做降落到眼前的小事的委屈”和“对做风光大事的前辈们的羡慕”。
然而现在回想起来,如果当时我不集中做那些小事情,现在怎么写文章呢?当时拼命努力做不起眼小事的朋友们,现在都成了各领域的夺目人才。如果当时他们傲慢地回避,不愿意做那些事情,也就没有今天的他们了。如果漫不经心地去做看似不起眼的小事,结果就真的会成为不起眼的人。但是,如果能把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做得超乎寻常的完美,那么他所做的一切都会成为坚固的跳板。
6、从内心深处超越自己(1)
一天傍晚,我走出办公室,往位于华盛顿北部的一家酒店走去。那天是传说中的记者“戴维·哈伯斯塔姆”到华盛顿讲演的日子。就连报道“水门事件”迫使尼克松下台的另一位传奇记者鲍勃·伍德沃德都把戴维·哈伯斯塔姆尊称为“美国记者之父”。1964年,戴维·哈伯斯塔姆在《纽约时报》当记者的时候,凭借对越南战争的报道获得了普利策奖。那一年,他才30岁。
从那之后,《哈泼时尚杂志》开始持续报道越南战争的情况。不过,使戴维·哈伯斯塔姆成为真正伟大的记者和历史学家的,却是他的毕生力作《出类拔萃之辈》(TheBestandTheBrightest)。
听说戴维·哈伯斯塔姆要来华盛顿,早在一个月之前,我这个懒虫就买好了15美元一张的门票,心潮澎湃地等待那天的到来。但是,令我惊讶和感到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去往戴维·哈伯斯塔姆讲演所在酒店的路上竟然出现了交通堵塞。“不会是因为戴维·哈伯斯塔姆才出现交通堵塞的吧?”我这样猜想。当我走到酒店门前的时候,才知道真的是因为戴维·哈伯斯塔姆。酒店职员让我后面的那些车都掉头,因为停车场已经没有空位了。
“啊,谢天谢地”,我跑到讲演场。天啊,大约来了1000人。这不是歌手举行演唱会,也没有著名艺人出场,却聚集了这么多人!我早就知道美国人都喜欢直接听著名人士的故事,但是没想到会达到这样的程度。
报道“水门事件”时担任《华盛顿邮报》编辑局长的本·布拉德利和戴维·哈伯斯塔姆站在讲台上,美国媒体界活生生的传说大家,两位老将手里拿着麦克风。
《出类拔萃之辈》(TheBestandTheBrightest)详细记录了肯尼迪政府如何介入越南战争,以及肯尼迪遇刺之后约翰逊政府为什么不能决定撤军的经过。现在,这本书已经成为历史著作。该书揭露了越南战争的本质,对美国社会反战舆论日趋高涨产生了重大影响,不仅如此,还在美国年轻人中间唤起了“我想做记者”的热潮。
直到现在,我仍然不能确定应该怎样翻译这本书的题目,应该是“出类拔萃的人”吧?简单概括起来,这本书就是对那么多出类拔萃的人聚在一起,为什么做出那么愚蠢的形动进行了分析。肯尼迪参加竞选的时候,他的选举队伍只想在选举中胜出,并没有想好如果肯尼迪真的当选,应该怎样料理国政,根本没有做好任何准备。
肯尼迪政府聚集了当时最优秀的人才,甚至被称为“哈佛俱乐部”。可是,他们怎么会在越南战争中表现得一塌糊涂呢?这就是哈伯斯塔姆的疑问(哈伯斯塔姆也是哈佛大学出身)。
国防部长罗伯特·麦克纳马拉毕业于哈佛大学经营管理研究生院,做过福特汽车公司总裁,他根本不了解越南战争涉及的政治问题,相信自己可以像管理企业那样有效执行战争。罗伯特·麦克纳马拉很有才华,而且表现得过于自信,所以肯尼迪政府的其他人事也都安逸地以为,“既然有麦克纳马拉出面,一定能把事情办好”。很久以前,罗伯特·麦克纳马拉访问韩国时,我曾经见过他一面,当时他说,“在越南战争的时候,我没能理解到民族感情这个层面,犯下了大错”。后来,这段内容收入名为《回顾》(InRetrospect)的书中。
哈伯斯塔姆报道越南战争的时候,肯尼迪总统给《纽约时报》施加压力,下令把哈伯斯塔姆调到其他部门。当时,位于西贡的美军总部和华盛顿方面都对越南战争抱着乐观的幻想,但是哈伯斯塔姆却在越南发出警告,美国正在一步步走向泥沼。美国凭借强大的军事力量,也许可以在任何战争中取得胜利,但是从政治方面来看,在小规模战争中取得胜利并没有什么意义。
从本质上来看,越南战争是向法国统治发起的“反殖民战争”。自以为是的美国政府根本不了解该地区的历史状况,带着反共的概念卷入了这场战争,结果导致美国在无可选择的情况下被逼入死胡同(布什政府对伊拉克的战争几乎可以站在类似的角度去理解)。如果把这种不可能取胜的战争继续下去,不管是美国,还是越南,都将面临残酷的结局,这是当时哈伯斯塔姆的主张。
1967年,哈伯斯塔姆在《哈泼时尚杂志》连载《麦克乔治·邦迪的昂贵教育》,这篇报道写的就是这样的内容。政治学家麦克乔治·邦迪是哈佛大学校长出身,当时是国家安保次官,也是肯尼迪政府的杰出人才当中最聪明的象征。从那之后,哈伯斯塔姆受到了来自包括麦克乔治·邦迪在内的肯尼迪政府的巨大压力。
哈伯斯塔姆决定写书,与这种压力对峙。他的目标是在四年内写完他的著作。只要每天采访两个人,就绝对不可能失败。他放弃了工作,开始独自采访。
在二十周年纪念的序言中,哈伯斯塔姆详细记录了他做出这个决定的过程。记者就是要为“署名”(byline)而生,为署名而死,但是真的很难放弃。记者不是通过金钱得到补偿,而是通过署名。署名代表着记者是谁,做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可是他放弃了这个权利,需要坚持四年,他能做到吗?
人们都很担心哈伯斯塔姆,对他说,“谁会关心越南战争的真实内幕?你是在浪费时间”。哈伯斯塔姆说他在写书的日子里,每天都过得很幸福。当日报记者的时候,每次只能写800个单词的报道,所以思维也封闭在这800个单词之中,然而写书的时候可以使思路更加开阔,更加自由。
大约写了两年,哈伯斯塔姆自己也感觉“成型”了。他不知道这本书能不能在商业上取得成功,但是他确信自己的确在写一部很重要的书。执笔三年半,书终于写完了。出版社认为这本书涉及内容太严肃,很难成为畅销书,只要能发行5万册,就算成功了。第一次印刷计划是25000千册。
没想到的是,《哈泼时尚杂志》介绍了书的内容概要之后,反响出奇的强烈,就把印数改为75000千册,结果仅在出版后的两周之内就售出6万册。在过去的二十年里,精装本售出19万册,平装本售出150万册。而且不仅仅是售书的问题,很多人读过以后针对该书展开了讨论。现在人们见到哈伯斯塔姆的时候,还经常对他说,自己读这本书的时候几岁,在哪里买的书,读过那本书之后怎样改变了自己对越南战争的看法等等。
书的整体内容很有趣,但是这里不能全部介绍,我就简单介绍哈伯斯塔姆写在二十周年纪念版序言中的部分内容。每次读起来,我都忍不住热泪盈眶。
6、从内心深处超越自己(2)
“最大的喜悦是我在内心深处感觉到的喜悦。这是我能做到的最好的结果,我在自己内心深处超越了自己。我没有浪费我的能力,如果没有写这本书,我就无法发现我的这种能力,以及我一直埋藏在心里的力量。如果说记者的人生就是一辈子学习的过程,那么写这本书的过程无异于是一次精彩的体验,精彩得让我魂不守舍。在写这本书的过程当中,我不但改变了自己看待越南战争的视角,而且从此以后,我看待所有问题的眼光都发生了变化。我喜欢和组织分离开来,独自工作,喜欢上了更加困难更加孤独的新闻行业。我不仅写了一本关于我认为有价值的体验的书,而且我拥有了继续成长和发展的机会。”
每次面对真正全力以赴的人,我都会感到自卑。对于那些跨越人性新台阶的人,我对他们充满了敬意。从那之后,哈伯斯塔姆继续保持着“新闻行业第一人”的地位,直到现在,他已经写了19部书,其中14部都成了畅销书。
在鲍勃·伍德沃德记者的讲演会上,一位媒体工作者曾经这样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