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宪法第四章的章名“国旗、国徽、首都”修改为“国旗、国歌、国徽、首都”;.11
记者:以您的见解,“北京共识”也好,“中国模式”也罢,所谈的就是中国发展道路或中国经验。那么,“中国模式”到底有何特点呢?
秦宣:关于“中国模式”,西方学者并未达成共识,不同学者所持立场不同,视角不一,因而认识也不尽相同。乔舒亚认为,中国模式是一种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需要、寻求公正与高质增长的发展途径。他把“中国模式”的特点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艰苦努力、主动创新和大胆实验;(2)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利益;(3)循序渐进,积聚能量。他认为,“中国模式”的灵魂是创新和实验,准则是既务实又理想,灵活应对问题,因事而异,不强求划一。乔舒亚认为,“北京共识”还涉及政治、生活质量和全球力量平衡等问题。“北京共识”取代了人们已广泛不信任的“华盛顿共识”。平等、和平与高质量的发展愿望取代了指手画脚和盛气凌人。
印度的中国问题专家认为,“中国模式”体现在国内政策上有这样几个特点:经济上,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对外开放政策,趋利避害,与全球化潮流齐头并进;外交上,与邻为善、稳固周边;政治上,稳步推进适合国情的民主改革;军事上,在实现国防现代化的同时,将大量原本投入到军事领域的宝贵资源转为民用,极大地减轻了国家的负担。
雷默在《北京共识:成为全球的典范?》一文中提出了关于“中国模式”的三条定理:其一是创新,他认为中国问题的解决依赖在几乎所有方面的创新;其二是努力建造一个有利于持续、均衡与稳定发展的大环境;其三是坚持自主理论,即自身的崛起不对世界造成太大震荡,特别是善于处理好与当今世界霸权大国的关系。
概言之,各国学者所讨论的“北京共识”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一个国家的发展模式应该由一个主权国家独立自主地进行探索,任何由外部强加的发展模式都注定是要失败的;
第二,强调发展的包容性、兼容性,努力把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把经济高速增长与社会全面发展协调起来,把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微观运行结合起来,把效率与公正协调起来;
第三,强调发展的人民性而不是特权阶层性,“华盛顿共识”的目的是帮助银行家、金融家,而“北京共识”的目标是帮助普通人们,强调以人为本;
第四,强调本民族的文化和文明传统,并努力使传统优秀文化与现代发展相结合;
第五,强调发展的积累性、渐进性,通过累积效应发展自己等。
记者:从以上的概括可以看出,所谓的“北京共识”,其实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西方学者那里的另一种表述。您认为到底应如何界定“中国模式”?
秦宣:我个人并不主张用“中国模式”这一概念,而主张用“中国道路”或“中国经验”这种概念。但如果中国的发展经验可以概括为“中国模式”,那么,它至少应包括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它是切合中国实际的一种发展道路。这一发展道路是切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由于我们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所以我们把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西方学者很容易忘记中国道路的社会主义性质。他们似乎不愿承认中国的成功是社会主义的成功,而我们不应忘记这一点。
第二,它是与时代潮流相随、与世界文明相伴的道路,是一条与全球化相联系而又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一方面,我们在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另一方面我们又坚持走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我们这条道路有这么几个依靠,即依靠致力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自身发展,依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依靠制度的创新,依靠国内需求的持久开发,同时依靠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并同相关国家互惠互利、达到双赢。因此,这是一条世界社会主义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全新战略道路,又是一条世界近代历史上后来大国崛起所从未走过的全新战略道路。
第三,这是一条和平发展的道路。近代以来的历史反复说明,一个后兴大国的崛起,往往导致国际格局和世界秩序的急剧变动,甚至引发大战。这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后兴大国走了一条依靠发动侵略战争打破原有国际体系,实行对外扩张以争夺霸权的道路。欧洲的发展与它的扩张同时并举。这一过程充满血腥味,表现为欧洲对其他地区的武力征服。而这样的道路,总是以失败告终。而且这样的道路不可重复。在和平与发展时期,我们只能走和平发展之路。
第四,它是一条渐进发展之路。这条道路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的发展道路,它体现为一种循序渐进、摸索和累积的方式,并注重吸取中外一切优秀的思想和经验。中国的渐进改革与俄罗斯、东欧各国的激进改革有所不同,最大的差别就在于我们改革的目标始终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认识:目前的“中国模式”还是不成熟的,需要进一步检验,也需要进一步研究。但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国外学者所谈的“中国模式”,正在改变人们对中国的看法——
中国道路在继续
记者:有的学者认为,中国的发展正在重塑国际秩序,并且向人们展示了一种新的发展模式。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模式深刻影响了其他国家。有的学者认为,中国模式使每个国家都看到了靠自身力量成为一个强国的希望,虽然不至于强大到足以称霸的程度,但至少可以强大到实现自决。那么,您如何评价“中国模式”?
秦宣:我个人认为,如果中国的经验概括为“中国模式”,那么目前它还是不成熟的,需要进一步检验,进一步研究。但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国外学者所谈的“中国模式”,正在改变人们对中国的看法。从西方学者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
第一,“华盛顿共识”正在衰落,或者说正受到巨大挑战。西方学者开始意识到,他们的理论范式尚不能解释中国成功的原因,不能客观分析中国发展存在的问题,也不能为中国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找到出路。
第二,西方长期流行的要么“合作”、要么“孤立”,要么任其发展、要么“进行制裁”的二维分析方法已经过时。西方学者正在用一种新的概念认识和评价中国。“北京共识”挑战、甚至否定西方“对中国的大部分分析”,认为这些分析“从观察到理论,从事实到希望或者恐惧”都是很难成立的。其中一些观点,诸如“中国将会毁灭”、“中国是一个未来的敌人”,几乎是明显的简单错误。雷默认为,“以前在西方用于讨论中国的语言已不再适用”,即使是一些过去有意义的想法,也“过于简单”。
第三,“中国模式”很可能成为一种新的模式。过去20多年来,中国一直按照自己独特的模式在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这里面的经验和教训的确值得总结。党的十六大总结了十条基本经验,也可以算作我们对中国发展经验的一种共识。
记者:在讨论“北京共识”或“中国模式”时,许多人最为关注的还是中国未来的发展问题。依您分析,“北京共识”所指的中国道路能否继续走下去?
秦宣:这也是国外学者十分关注的问题。我们的答案是肯定的。因为:
第一,经过改革开放25年的发展,中国的发展基础越来越扎实。在过去的25年中,中国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年平均增长9.4%。1978年时,中国在世界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不到1%,现在已经达到了4%。1978年,中国的出口额只有98亿美元,2003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8512亿美元,在全球的排名超过了法国和日本,仅次于美国和德国,居世界第三位。这表明中国现在已有一个较好的发展基础。
第二,中国有一个巨大的市场空间。人口众多是中国的一个包袱,但从另一方面看,也是中国的一大优势。人口多,需求或消费就多,就能形成大市场。有了大市场,就可以取得大量生产和经营的规模经济效益,以及更广泛深入分工协作的好处。
第三,中国有丰富的人力资源。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人们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中国众多的人口必然转化为丰富的人力资源。
第四,中国有廉价的产品供应。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将有更多价廉物美的产品供应全球,这无疑会给各国消费者带来巨大利益。
第五,中国有大量的投资机会。从某种意义上讲,投资机会与发展程度成反比,与发展速度成正比,也就是说,越是发展程度较低而发展速度较快的国家,其投资机会就越多。中国就属于这样的国家。
第六,中国有后发优势。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经济增长的基数小,每增长1个百分点的难度也较小。另外,由于同发达国家在技术上存在很大差距,我国在技术进步的成本上也有后进优势,即:很多技术不必自己研究开发,可以采用模仿、购买等方式实现技术进步。技术上的差距给中国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第七,中国有高储蓄优势。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认为,中国1978年以来显著业绩的最突出特征是其储蓄率,它就像增长率一样是中国真正的经济奇迹,今后10年内,这种巨大的并且还会继续增长的储蓄能量势必转化为巨大的投资能量。
此外,还有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等优势。
记者:您刚才谈到的只是中国未来发展的一些有利因素,是否意味着中国的未来发展会一帆风顺呢?中国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还会遇到哪些挑战?还有哪些困难?
秦宣:分析中国的前途,可用八个字概括:机遇难得,问题多多。上面谈到的只是“机遇难得”。实际上,我国正处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社会变革时期,国际经验表明,大变革时期往往是问题繁多的时期。我认为,我国目前和将来一个时期会面临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就业问题。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又处于转轨的特殊时期,就业问题就更加突出、更加尖锐,已成为我国21世纪初期经济发展的最大挑战。
二是社会保障问题。尽管1998年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很脆弱。
三是收入差距问题。收入差距扩大,是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不可避免的合理结果,但这种合理结果也是有风险的,因为它可能构成潜在的政治或社会动荡的原因。
四是腐败和失序问题。近年来,我国政府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一年比一年大。然而,它仍是经济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严重问题。
五是社会治安问题。这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而且关系社会的稳定。
六是金融风险问题。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成也金融,败也金融。由于中国的金融市场仍然是封闭的,中国仍保持着外汇管制,外债和外国证券投资水平相对较低,外部因素不大可能引发中国的银行危机。同时国内一些因素很可能会导致危机,如国有企业状况恶化、股市和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破裂,银行自身的经营状况恶化等,都有可能导致金融危机。
七是发展失衡问题。包括沿海与内陆之间、东部与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农业与非农业、知识群体与普通群众之间的发展落差。
八是“三农”问题。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农村人口在我国总人口中还会占相当大的比重,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会是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大问题。
九是生态环境问题。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失衡,不仅关系到长远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而且关系到眼前的社会稳定问题。最大的问题是能源问题。
十是国际竞争压力。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由西方国家主导的经济全球化对我国会形成一种压力。
总之,像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处在社会大变革和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情况错综复杂,矛盾纵横交错,怎能会没有风险?问题不在于有没有风险,而在于我们对风险是否有足够的估计,更在于我们是否有足够的信心、勇气和办法去应对和挑战风险。
记者:“北京共识”所说的中国道路到底应该如何走下去呢?
秦宣: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推向前进,当前最重要的是坚持以下几点:
一是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大胆进行理论创新,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的实践。
二是毫不动摇地推进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基本内涵的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以形成实现和平发展的制度保证。
三是大胆借鉴吸收人类文明成果而又坚持传承中华文明,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民族精神,以形成实现和平发展的精神支柱。
四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周到细致地统筹兼顾各种利益关系,以形成实现和平发展的社会环境。
总之,“中国模式”还需要完善。中国作为一个大国,要在本世纪基本实现现代化,达到中等发展国家的水平,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我认为,只有到中国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时候,我们才能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成功地创造了一个“中国模式”。
名家小传
秦宣,男,1963年生于湖北。现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博士生导师。主要学术著作有《走向新世纪》、《世界主要国家公务员制度》、《邓小平理论研究述评》等20余部。
《中国教育报》2004年9月28日第3版
申论热点:一费制难治择校费顽症
秋季新学年伊始,我国中小学义务教育全面推行“一费制”。这一被认为是最有效根除乱收费顽疾的良药,旨在让老百姓教育消费得明明白白。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最昂贵的乱收费———“择校费”并未包括其中。
这样的“一费制”,会不会成为“出场秀”?广为诟病的教育乱收费真的无药可治吗?
择校费问题:一费制并未触及
今年8月份,江苏、河北等省市先后召开了“一费制”听证会,这项旨在制止教育乱收费的听证会受到了人们的欢迎,也引来一些人士的质疑,认为听证会并未触及家长们最为关心的择校费问题。
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说法,“一费制”,就是对学杂费、书本费由有关部门规定一个最高收费限额。按理说,义务教育有了“明码标价”,既可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又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学校收费管理。更何况,“一费制”去年试行就为广大农村中小学家庭减轻负担17亿元。
然而,业内人士提出,这个“一费制”并未将涉及学生家长额外负担的教育收费项目完全纳入,如择校费、补课费、校服费……这给乱收费留了很大“口子”。
附带赞助费:四五万元得人惊
———“一费制”就是收一次费?虽然各地对“一费制”所限定的具体范围,多是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三费合一,有的包括信息技术教育费,但多数家长说这只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全部费用中的一小部分,像住宿费、校服费、卫生保健费等,都是教育和物价财政部门核准的学校代收代办项目。这些项目如何收,没有明确规定。
———约束“小头”放松“大头”?除了上面列出的代收代办项目,家长们反映最强烈的就是少则几千、多则几万元的择校费。事实上,公开的择校费还只是保底价,附带的赞助费更是高得惊人。北京市一类学校赞助费为5万元,准“重点”也得4万元。“公办民助”学校收费更高。
———“学校乱收费,你随时可以打电话举报”,这被认为是堵住乱收费“漏洞”的又一法宝。然而,实践中这个效果并不理想。现在,很多家长苦恼的是学校不收这赞助费。名校总共就这么多座位,大家都想争,校方正可以来个“论质论价”。又有多少家长敢再冒风险去举报,去破坏这个潜规则呢?
打破了规则:择校热成了死结?
北京有色设计研究总院的程女士说,现在的“一费制”规定,九年义务教育由各级政府负责,学校不收学费,可收取适当的杂费,学校可代收课本费。这里面包含的内容还是太窄了点,对于像择校费之类的规范,似乎显得“苍白”无力。
择校热难道真的成了死结?据教育部门人士介绍,择校费产生于上个世纪90年代,当时,不少中学出现了“借读费”这个新的收费项目,不过往往只有几百元。随后,这个价码开始跃进式的翻番,“借读费”也逐渐被“择校费”代替。
教育专家孙云晓认为,择校费最大的弊端在于它的不公平性。在现有教育制度下,分高者上学是人人能接受的规则。但是,择校费打破了这套规则,“分高者上”变成了“价高者上”,最终把重点校变成有钱人的“私立学校”。
择校费高昂:勒紧裤带掏大钱
重庆市日前发文,为“择校费”制定了标准,不少人士称此举让“择校费”得以合法化。文件规定,市属市级重点中学或示范性高中每个学生每学期收取的费用不高于5000元,区县属市级重点中学不高于4000元,其他普通高中不高于1500元。据了解,2003年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8093元。
两组数字可以说明,对一些城市家庭来说,高昂的择校费,意味着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一年不吃不喝,收入刚好够给孩子掏择校费;而对农民家庭来说,已经不仅仅是负担问题,而是面临着借债上学还是辍学的选择。
来自江苏睢宁县梁集中学的校长刘兴国说,由于近几年正值入学高峰,每个教室里都挤了90多个学生;一个21平方米的宿舍,要住24到28个学生!学校的条件在当地还不是差的。他算了笔账:全校2800多名学生,去年所交费用合计47万元,预算内的公共教育拨款没到位,年底时学校透支了十多万元。
教育乱收费:能否止于一费制
如果“一费制”实行后政府相应公用支出拨款仍不到位,学校就将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一些学校负责人对推行“一费制”也表示担忧。由于不同学校的师资力量悬殊很大,于是招生困难的学校“被迫”通过乱收费,来改善软硬件;师资力量强的学校则大规模扩招,有的还空出些许名额,让家长“愿者上钩”。
教育乱收费能不能止于“一费制”?北京十一学校一位王姓老师说,如果一个制度、一项法规仅仅是令学校“不敢乱收费”,而不能使学校“不必乱收费”的话,那也只是权宜之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学校乱收费:校长撤职甚罕见
专家提出,政府通过“一费制”规范乱收费的初衷是好的,学生家长们也普遍欢迎“一费制”的实施,但忧心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原来讲“学校乱收费,校长就撤职”,但同普遍存在的择校热而言,受处理的责任人还是太少了。
择校费的根源,在于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政府集中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的“示范性学校”“窗口学校”“重点学校”,集中了最好的师资力量、最先进的设备和最雄厚的资金,教育质量足可以傲视其它普通学校。这对于望子成龙的父母来说,无疑具有极强的吸引力。
校与校之间实力的巨大差距最终制造了择校费这个“怪胎”。教育专家说,要消灭这个“怪胎”,必须对症下药,治本之策就是走扩大优质资源,走均衡发展之路,使各学校的差距越来越小。
教育事业永远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它是关系到社会民生和社会发展的公共品。教育专家孙云晓说,教育的“产品”是人、人的素质,当百年树人的教育要靠金钱明码售价时,恐怕会使育人的本性发生逆转。
申论热点:不收学费只收杂费义务教育推行"一费制"
教育乱收费似乎成为一种顽症,连续几年成为全国价格投诉头号热点,在2003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价格举报热点问题中,教育乱收费仍居高不下。2003年5月,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建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地在中小学缴费必须全面实行“一费制”。据悉,这一举措将于今年秋季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据《北京娱乐信报》(记者郑超)报道:我国义务教育收费制度将进行重大改革,记者3月1日从教育部获悉,从今年秋季起,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将推行“一费制”的办法。据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一费制”的收费标准还在研究当中。
据介绍,所有行政性收费一次性收取的“一费制”,往年只是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初中实行,对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和遏制教育乱收费蔓延起到了重要作用。据测算,自2003年推行以来,为贫困地区学生家庭减负17亿元。教育部决定,从今年秋季起,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办法。
教育部部长周济说,各地在实施这个办法时,关键是要把握以下四点:一是义务教育由各级政府负责,不收取学费,可收取适当的杂费,学校可以代收课本费。
二是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可以有所不同。各地要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实行民主决策。
三是所有的行政性教育收费要一次性公布,一次性收取。各地实行集中统一的领导,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开学时向学生统一收取。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和“共建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还要严厉禁止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搭车收费。此外,各地还要制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四是要将收费办法和标准公布于众,接受监督。
另据了解,教育部将要健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制度,争取到2007年能够实现让这些学生得到“二免一补”�免书本费、免杂费,得到生活补助�,使孩子们不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
申论热点:“民工荒”是否成为长期现象?
今年来,突然而至的“民工荒”打破了中国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神话”,引起了企业界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的《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显示:工资待遇长期徘徊、劳工权益缺乏保障、企业用工迅速扩张、经济增长模式面临变革这四大原因造成了目前的“民工荒”,其中,工资缺乏吸引力和劳动条件差又是普通工人短缺的主因。
如何来理解“民工荒”?一个需要注意的因素是,这一轮“民工荒”诞生于此次宏观调控时,是宏观经济波动引起了“民工荒”。一方面,投资的增长拉动了企业的用工需求,而劳动力的供给却没有发生多少变化;另一方面,普遍的物价特别是粮食上涨抬高了民工的劳动成本,去年以来,中国的物价呈现恢复性上涨,CPI由过去的负增长转为目前的4%,粮食上涨得尤其厉害。物价的上涨无疑导致了民工生活费用的大幅上升,所以,尽管名义工资维持不变或略有增加,但实际工资大大降低,以致相同的工资无法维持与过去一样的生活水平。这可以说是造成民工外流的直接诱因。
尽管搞清楚“民工荒”的原因是重要的,但是,我认为,我们更应该关心目前的“民工荒”会不会长期存在?因为如果长期存在的话,从现在起,我们就应着手调整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否则,等到问题积累严重时,代价就大了。
在上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中,虽然专家们认为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国情并未改变,但也有经济学家认为,从有关报道来看,不仅民工流入地出现了劳动力不足,而且在民工输出地比如江西、湖南等也出现了企业招不到人的现象,由此判断,已经出现了全国性的“民工荒”,当然程度还是比较轻微的。笔者同意这个判断。原因除此外,还如前所述,民工“实际工资”的长期停滞乃至负增长并不仅仅表现在珠三角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它事实上是一个全国性现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民工的工资更低。但这是不是说,“民工荒”就有可能会成为一个长期现象?笔者认为,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这一问题。首先,从劳动力的供给来看,农民工工资长达10多年的微量增长从某种程度而言的确表明了中国劳动力是“无限供给”的格局。
然而,若我们把眼光再看远一点,比如20至50年,会出现怎样的情况?显然,一个变化会是,国家实施的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其带来的结果就是,青壮劳动力相比此前二十年将减少。
当然,劳动力的供给问题还要看需求的变化。大多数专家认为,以投资为主要拉动的总需求扩张对劳动力的需求将维持在一个较长时期。另外,由于劳动力的价格不可能长期背离其价值,也就是说,在长期中工资粘性将被消除,实际工资可能调整到位,那么,目前由工资所引起的劳动力不足问题也将会得到解决。只有一个因素可能会引起劳动力需求的减少,这就是,随着技术的改造和进步,经济增长将更多地依赖于劳动力的素质而非数量。
所以,笔者的结论是:如果长期指的是未来10至20年,那么,可以肯定,全局性的“民工荒”不会持续出现;但如果时间更长,劳动力有可能从目前的“无限供给”走向“有限过剩”,并逐步形成一种新的均势,就像现在的日本一样。
申论热点:中国很需要一个法定的“国耻日”
今年是“九•一八事变”73周年,又是第四个“全民国防纪念日”。9月18日的9点18分,全国将有上百个城市同时鸣响防空警报,以警醒国人勿忘国耻。(《辽沈晚报》9月16日)
这当然是一项对全体国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良好举措。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再加上某些国人缺乏清醒的历史认识,为了讨些所谓的“口彩”,每年的9月18日,总是会出现这样令人痛心的情景:在这天举行婚礼和开业的鞭炮经常在一些城市响成一片;去年首都某大学的食堂开业甚至还打出了“9•18,就要发”的宣传横幅;给中国人留下耻辱记忆的莫过于去年9月18日发生在珠海的日本人群体嫖娼事件。这些都说明,在对金钱利益的追逐过程中,某些国人头脑中缺少了国耻日的基本概念。
虽然许多媒体在报道9月18日举行的纪念活动时,都曾提到过“国耻日”的概念,但由于没有上升到一个法定的角度,在普及上难免会打上一个折扣。早在去年,就有许多民间人士在网上倡导设立“国耻日”,并征集网上签名,但由于缺少官方的公开支持和践行,“国耻日”的设立还一直是法律上的盲点。事实上,中国太需要一个法定的“国耻日”了。前段时间,有专家就中国抗战胜利日进行了讨论,认为不应该是8月15日,而是9月3日,并把抗战胜利日的确定提到一个很高的政治高度上来,这当然是正确的,但我觉得,抗战胜利日的确立固然能提高人们的民族自豪感,但“国耻日”的设立更能激起国民清醒的历史意识,从而使得国民正视历史,不忘国耻,增强国防安全意识。否则,一味的沉溺于自豪感之中,不仅会迷失掉自我,还会陷于夜郎自大的窘境。
把9月18日作为国耻日,并以法律的形势固定下来,同时还要对这天的纪念活动作出详细的规定,譬如,对为讨“就要发”口彩而举行庆典活动的商家或个人依法作出惩罚和问责,各个城市在这天举行类似鸣响警报之类的活动,等等,只有这样,国民的国耻意识才会真正的得到增强,知耻而后勇,我们这个民族才会更加奋勇前行。
国耻日的形成和确立涉及到一个民族的整体价值趋向和历史意识,理所当然是一种政府行为。当年美国“珍珠港事件”发生之后,美国总统罗斯福当即宣布12月7日是美国国耻日,从而掀开了美国的雪耻战斗,并最终取得了胜利。相对于美国,我们国耻日的设立却迟迟未定。
9月18日,大街上庆典鞭炮的响起,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勿望国耻!
申论热点:“廉政金”制度,利器还是花架子?
据《南京日报》9月14日报道:为探索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廉政保证金制度和廉政勤政奖励基金,南京市工商局决定,对廉政勤政方面的先进典型,除在政治上给予荣誉外,其退休后可望一次拿到大约20万元的“奖励”。
廉政保证金,就是在公务员工资收入中扣除一定比例,外加政府补贴作为廉政保证金,若在其职业生涯任何时段中发现有经济犯罪行为,该保证金将被悉数充公,反之,待其退休时,则连本带利一次性奉还。
对“廉政金”制度的设计和推行,自始自终都有赞同和反对两种意见。赞同者认为,“廉政金”客观上增加了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腐败成本”,对反腐有积极的意义。而反对者众,认为廉政金制度,有下位法突破上位法的嫌疑。因为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专门的“奖励”一章里,对有突出贡献的公务员虽有给予奖励的规定,但却没有设置“廉政金”的条款。这就是说,“廉政金”从根本上讲是一种违法行为。最让人感到不解的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已明明规定:公正廉洁、克己奉公是公务员应尽职责之一,怎么一经“廉政金”的设计,“份内事”竟变成了需要金钱刺激的最高追求了?
尽管几千万公务员的工资已较改革前普遍提高了20倍以上,远高于国民人均收入水平,尽管对“廉政金”制度反对的意见总是高于赞同的声音,但好像推行“廉政金”的提法和作法还是以不可阻挡的气势在全国各个系统开展起来。02年底,北京市门头沟地税局试行《勤政廉政金暂行办法》;03年初,湖南省浏阳市更是在人事局、财政局、地税局、工商局等11个单位推行“廉政保证金”;03年底,深圳对公务员实行廉政金制度;如今南京市工商局又推行了廉政人员退休有望拿到20万元的奖励制度。那么,对于既缺少法律法规规定,又缺少赞同支持的“廉政金”制度,怎么还会这么受一些部门的热情推崇呢?
首先,有政绩可表。新华网8月18日消息,自从廉洁从警退休金制度出台后,江苏省公安民警发生违法乱纪案件数就同比下降了27.27%,其中贪污受贿、违反财经纪律等涉财案件数和涉案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56%和50%。如此明显的反腐效果,的确振奋人心,但这种“立竿见影”的消息让人有点难以相信。5月28日被判死刑的鞍山市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林福久贪污受贿700多万,同时还上交所谓的“廉政金”100多万元,不知是不是一个天大的讽刺?
另外,在盛吹“廉政金”为反腐利器的声势下,某些部门和个人正好借机打自己的如意算盘。看别人都实行了廉政金制度,有了变相福利和隐性收入,于是就按耐不住,你系统有腐败的现象,我部门虽然穷点,可也不能说就没有贪污受贿的事件,我怎么就不能推行?于是,在“反腐创新”的幌子下,为了能在政府财政上也分得一杯羹,很多系统和部门也都一轰而上,紧急启动“廉政金”制度,在这样的情况下,反腐败效果能有几何?
虽然说“廉政金”制度具有反腐的因素,但既然有悖于法律法规,并受到人们广泛的质疑和反对,就说明这种颇具“积薪养廉”意味的作法,并不是反腐的无价之宝。特别热衷于“廉政金”制度推行的,也并不一定是反腐的唯新派,倒可能是热心于某种巨大的利益诱惑的腐败分子们,这需要我们理性对待。
申论热点:国耻日更要拉响“记忆警报”
9月18日夜晚9时18分,全国上百个城市将首次鸣响警报,纪念“九一八事变”,以警醒国人勿忘国耻。
今年9月18日是“九一八事变”73周年。在时隔73年后,我们才想起用这样的方式去纪念,确实是“迟到的纪念”。这使我想起今年前后持续了近两个月的诺曼底登陆纪念日。人们都说,欧洲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但这样的文化底蕴是怎么来的?就是不间断的纪念活动。因为只有不断地纪念,人们才能不会让记忆磨灭,而文化的本质,就是历史的记忆。有多么深厚的记忆,就有多么深厚的文化。
而我们恰恰在某些方面善于遗忘。柏杨在《我们要活得有尊严》中曾说,中国人的“记忆文化”,一直被“遗忘文化”冲击。依中国人的观念,过去我们常强调,“过去了就过去了,再提它有什么用”?这种表面看来既往不咎的“温柔敦厚”,乃是因为不敢面对过去的屈辱和苦难。但一个没有历史记忆的民族,何敢奢谈文化?如果“遗忘文化”总是强于“记忆文化”,这个民族的文化将会越来越浅薄。
这些年来,一些令人心痛的现实,常常让我们深感“遗忘文化”在一些国人头脑中确实强大。一些商家不顾历史的伤疤,把二战中日本军刀、军服作为卖点;一些艺人不顾民族痛苦的记忆,把军旗装穿在身上招摇过市。诸如此类的事件不断上演,似乎我们只有用“记忆文化”中的痛苦不断地折磨自己,才能让一些人身上的“遗忘文化”不至于强大起来。
真正的纪念活动,是对民族记忆的擦拭,是对历史进程的深沉回望。
今年,江西景德镇、山东临沂、湖北十堰、四川成都、新疆石河子等上百个城市都将鸣响警报,其中,天津、拉萨、昆明、杭州、郑州等多个城市将是首次在9月18日鸣响警报,浙江全省均鸣响防空警报,参与城市数量和规模以及隆重程度实属空前。在我看来,这样的纪念活动并不是无关紧要的。这不仅唤起了我们对“九一八事变”纪念活动的重视,更是对我们淡漠的“记忆文化”的必要提醒。
对历史的纪念,不仅仅是要向今天的人们展示历史,更是为了在一种庄严的氛围中,表达我们对历史的敬意。那拉响的警报,就是拒绝遗忘的最好方式,它犹如一条历史的绶带,在这一天披在了民众身上,给予了国民一次“圆润的文化教育”。
申论热点:郎顾案:谁代表着“主流”
国企改制风风雨雨近二十载,于今,国内多数地方的中小国企改制已基本结束,改制开始触及大型国企。“丑姑娘”先嫁,改制是从负债累累的国企开始的,目前则开始外嫁部分“靓女”。为什么?因为“有所为有所不为”,“有进有退”是中央确定的大方针,而国企改制本身又属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制是在买方市场条件下进行的,首先是原所有者愿意卖,才有买主来买。交易之前,潜在的买主已处于主动位置。交易的价格名义上有三种:分别是卖方叫价、买方报价和实际市场成交价。由于卖者急于脱手,讨价还价时,买主处于有利地位。因而,实际成交价总是低出卖方叫价。
改制过程誰吃亏、谁得利不能就事论事。有人买走了存量国资赚了钱是事实,但同时买走了债务和风险也是事实。而且,买主要把存量资产激活,还得另投入一笔资金,其风险还要被继续放大。判断改制的得失一定要算大账,要看宏观层面上通过改制后,社会的总福利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只要不存偏见,答案应当是一致的。
从根本上说,改制是另一场“所有制革命”。本真地说,改制过程不管出现何种类型的国资流失,都是我们为彻底摒弃计划经济体制所不得不支付的代价。至于改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导致一部分群体的阶段性利益受损,只能着眼于长远,在社会总福利增加后,通过政府的“转移支付”来予以补偿。
始于郎咸平发表演讲指责格林柯尔,经济界和企业界就民营化进程所出现问题的价值再判断,争论一直在持续。郎咸平说:“假如我的意见不能成为主流,那是国家的悲哀。”我不同意这种“悲哀说”,认为他的意见代表不了“主流”。既然如此,与郎咸平意见相反或不同的周其仁、张维迎等一批经济学家的意见能不能成为“主流”呢。我觉得,同样不能完全代表“主流”。那么,究竟谁才代表这个专指的“主流”呢?我认为:第一,改制本身代表着“主流”。具体说来,改制是过去、现今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经济体改的主流形态;从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到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立的改制的大方针是“主流”,即首先立足于一个“改”字。第二,改制先行地区已经取得的宏观改制成果代表着“主流”。
就说浙江省,改制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民营经济活力迸发。第三,改制拖不得、拖不起是“主流”。
作为公民和学者,郎咸平有质疑改制的权利,但绝不能因为国资有流失就断言改制须缓行,更要正视不改制造成的坐失。虽然并不完全同意郎咸平的观点,但我充分尊重他的表达自由。我想说的是,通过对民营化进程所出现问题的争论与反思,期待未来的改制能从技术层面多有改进。也就是说,争论归争论,改制不可停顿。
申论热点:贪官的忏悔有几分可信?
“我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家人,对不起……”这些年,我们听多了这样的话语。随着这一声声“对不起”,贪官们似乎也就成了当今中国最具“忏悔意识”的一个群体。他们在办案人员面前信誓旦旦,他们交代罪行之后涕泪涟涟,在监所里下跪磕头,在电视中现身说法……这一切,都在事实上对我们构成了一种强力的“忏悔轰炸”,不由得我们不看、不听,甚至于不由得我们不信、不悲、不怜!
然而日前记者在采访检察院时发现,多数贪官在庭审过程中经常对自己的悔过进行翻供。成克杰和麦崇楷的表现就是最生动的例证。
这些贪官前后表现为何不一?在言词恳切的“谢罪”后为何还要翻供呢?
要弄清这一点,必须对贪官的忏悔作一番具体的分析。一般情况下,贪官的忏悔都是在侦查初期作出的,特别是在双规期间所作。这时候的忏悔一般来说都比较抽象,如作“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的悔过,也交待一些问题,但大多情况下是说小不说大,无关痛痒,如少量收受钱财,生活作风不检点等等。这时候被采取措施的贪官,不知道自己多少犯罪事实被掌握,还抱有侥幸心理,因此向组织作个较好的表态希望得到从轻处理。因为纪委处分相对司法追究而言要轻得多。但随着案情的发展,尤其是被移送到司法机关以后,他们深感
自已罪责难逃,于是态度就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完全换了说法,其目的无非是为了保命或减轻处罚。
这些昔日风光十足的赃官,并非偶然失足,他们长时间犯罪,有的长达几年都不知收敛,而一旦东窗事发,是不可能在短短几个月内立地成佛,马上提高觉悟的。就说成克杰吧,如果他真能从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考虑,他怎么会和他的情妇几年时间受贿4000多万元,他又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就能认识到这种程度?成克杰的表现说明,一些贪官的所谓悔罪无非是在面临受惩处的特定情况下,为自己利益努力的手段。如果司法人员因轻信他们而真对他们从轻处罚,必然会失去法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