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下,如果实行政府雇员制,首先公务系统内固有的级别观念会被削弱、关系裙带网络会被打破,结合雇员的专业优势,公务员的岗位职能作用会得到最大限度的释放和加强。然后是行政干预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政府的服务意识增强。因为,在非终身的雇员制度下,之所以雇用你,就是因为看中了的专业优势,看中了你能为政府为国家所能提供的服务,没有服务就没有报酬,你提供了多少服务,相应的就完全反映在你的报酬上,这反过来又会激励你提供更多的服务,并借此最终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一个政府雇员的报酬与提供的服务挂钩而不是与行政级别挂钩,这最大程度的削弱了行政级别的影响,而最大程度的强化了“服务”、强调了“服务的内容”,这是个体,不能改变政府的总体表现,但是,如果让这种个体增多并形成规模,那么,这种个体的表现就会凝聚强大起来形成有规模的力量,而这种“服务”的规模一旦形成,就会形成裂变式的连锁反应,就足以影响政府的总体表现,进而改变政府的外在表现,一个“服务型”的政府也就自然而然的形成了。当然,这种改变不仅仅是一句话,政府在实施“雇员制”之前结合各个行业特征是否作了充分客观的论证,是否形成完备科学的实施细则,是保证这种制度能否遵循它固有优势顺利发展下去的关键!
申论写作:公务员诚信不仅仅是“私事”
政令不通、作风不正、工作不力、形象不佳、纪律不严等都会被记入诚信服务档案,并作永久性的记录,个别失信行为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罚。记者了解到,上海市金山区3000名公务员在本市率先进行了诚信考核。(上海《青年报》8月12日报道)
诚如新闻所言,将诚信纳入公务员考评体系的意义非常重大,对公务员原来单纯的一年一次的述职考核也是一种突破,这种做法对于促使公务员杜绝失信行为、恪尽职守的作用也是明显的。但是如果仅仅把公务员的诚信考核仅仅与晋升、奖金等方面挂钩,在笔者看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公务员诚信的社会意义。事实上,公务员诚信不是公务员个体的私事,它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关系到诚信政府的塑造和政府的公信力。简单地说,只要一个公民成为了公务员,诚信对他来说,就不仅仅是“私人领域”的事情。公务员诚信,是公众对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及其能力的信任,是公务员的行为准则和应具备的基本道德品质。公务员的诚信道德在社会诚信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公务员行政道德的核心、治国安邦的根本。这是由公务员职业的特殊性质和政府本身的特征所决定的。
公务员是政府人员构成中的主体,他们的诚信程度如何,无可厚非地对政府信用程度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不仅因为其言谈举止,代表政府信用的形象,更因为他们所做出的决策,对一个地区、部门、单位的发展至关重要。公务员的诚信行为对全社会成员起着表率作用,是最高层次的典型示范。公务员以诚信待民,就能凝聚民心,增强民众的认同感,赢得公众的支持和信任;就能使公众从公务员真诚的为人民谋利益的行为中受到感召,并自觉效法,从而形成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否则,就能造成整个社会诚信的缺失。
我们一直在倡导建立诚信社会,而社会诚信首先就是政府诚信,诚信政府是社会诚信的定心盘。并且政府诚信是各种社会规范有效运行的根本保证。政府诚信与否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政府自身的经济信用和伦理信用问题,更重要的还是一个政治信用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政治形象和该国公民和企业所受到的信用评价。一个政府没有诚信的国家,人们对于其公民诚信和企业诚信也会抱怀疑和否定的态度。
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在现实中,政府不仅是诚信的实践者,还是一个榜样者,榜样者的诚信问题也就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政府自身问题,而关系到整个社会诚信风气的养成和诚信道德的路标指向问题。公务员作为政府人员构成的主体,如果没有了诚信,损害的绝不是公务员个体的利益,将是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
在现代信息社会里,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公务员诚信问题直接牵动着每个人的心,也更为公众所重视。因为公务员诚信是政府诚信的条件。但在现实中,有不少公务员诚信缺失,有的还相当严重。比如不守承诺,违法行政,失信于民,急功近利,捞取“政绩”,在数字上动脑筋、做游戏,在材料上做文章,欺上瞒下,编造虚假政绩等。因此,我们在对上海公务员诚信考核喊好的同时,更要从社会诚信、政府诚信的高度来认识公务员诚信问题,不能把公务员诚信仅仅局限于公务员本身。
申论写作:刹住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造假歪风
就业率是一所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直接反映,真实性是它的生命。只有真实可靠的数据,才有利于教育主管部门宏观调控高校教育资源,并据此出台相关政策。如果用造假的方式“提高”就业率,则不仅提高不了学校声誉,而且将影响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据《燕赵都市报》7月7日报道,河北省内部分高校为谋求高就业率,竟然说服学生与就业单位签订假就业合同。日前,石家庄某高校两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到该报披露了所在学校让毕业生签订假就业合同的内幕。据说,他们班有10多人因为没有找到工作无法签订就业合同,系里老师“积极”为他们奔走,最后都“成功”地与一些单位签订了就业合同。虽然就业合同是签了,但同学们却不能到这些单位就业,而且这些单位也不对同学们承担任何责任。没有找到工作,却签订了就业合同,这当然是假合同。而据该报记者调查,签订假就业合同的学生为数不少,普遍存在于该校的大部分院系。
尽管从报道中我们无法判断这类行为在该省的高校中占有多大比例,但可以预料,这样的现象绝对不是个别现象。老师帮助学生联系工作单位本是好事,但如果让学生签订没有任何保障的假就业合同,就实在说不过去了。因为,这不仅有违师德,而且还是名副其实的造假行为。因此,这一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必须想办法坚决刹住这股歪风。
就业率是一所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直接反映,真实性是它的生命。只有真实可靠的数据,才有利于教育主管部门宏观调控高校教育资源,并据此出台相关政策。如果用造假的方式“提高”就业率,则不仅提高不了学校声誉,而且将影响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尽管短期内可能带来一定的效果,但这绝不是长期吸引生源的办法。同时,不准确的就业率将可能误导学生填写报考志愿,虚假信息甚至还可能影响教育主管部门。更重要的是,大学教育本来应该是一方“净土”,如此造假却是对社会诚信的“釜底抽薪”。
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一些人为什么还乐此不疲呢?据悉,原因就出在就业率这个指标上。报道说,今年,河北省教育部门出台了一份对高校评估的文件,应届毕业生就业率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评估项目,与明年招生计划直接挂钩。为了吸引更多的生源,校方把提升就业率的意图向各院系布置,院系又通过老师向毕业生做工作。同时,假就业合同“提高”了学校的就业率,却对学生找工作没有什么直接影响,加上签订假就业合同可以使学生档案在学校保留半年,不被打回原籍,对于已就业和未就业的学生都是一个比较好的缓冲,很多未就业的学生和未取得单位证明的就业学生,都在老师的帮助下违心地签订了假就业合同。
由于就业压力加大,近来各高校毕业生一次就业没有到位的人数有所增加,这给学校和学生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应当说,这是客观事实,同时也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后的必然结果。学生的就业难主要是一个市场问题,市场发生的问题就应该通过市场来解决。提高学校学生的就业率,应该通过密切与人才市场的关系,提高专业的市场吸引度来逐步加以解决。只要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政府加大服务力度,学校根据市场需求设置专业和提高教学质量,这样的问题会逐步得到缓解。而那种“安排”学生签订假就业合同,造成学生一次就业率高假象的行为,不仅背离教育规律、违反教育法,而且严重损害社会诚信,可以说是害莫大焉!对此,我们不可不察。
申论写作:应正视官员的功利价值观
联系到每年招考公务员时异常火爆的情形,江苏常州最近发生的公推干部职位受冷遇就显得很有些耐人寻味。据6月6日的《中国青年报》报道,常州4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47名领导干部,然而公告发布1个月以来,到昨天为止报名者才37人。这次公开选拔领导职位除了中院副院长和常州市外事办副主任,其余都是常州各高校的中层职位,而目前竞争相对激烈的则是前面两个岗位,无人问津的岗位多是高校的中层职位。
“公推干部”,已经不是什么新闻,许多地方都有过尝试,不少地方还有相当成功的经验。这种由“伯乐相马”向“赛场选马”式的过渡,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体现,是一种比较科学的选拔人才的方式。但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那就是公推干部的岗位都是经过“慎重”筛选的,一般都是人们印象中的“清水衙门”,间或地有一些如财政局一类单位的副职,这些岗位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对专业技术要求比较高。即便如此,这类岗位的竞争也比较激烈。这次之所以出现这种意想不到的结局,说到底还是高校的中层岗位太多的缘故。
针对这种情形,常州有关方面认为这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之所以出现职位受冷遇的情形,是因为“专业性强”,“能达到条件的人不多”。然而,47个岗位,有45个是高校的中层职位,此次公选的职位分布呈如此不对称局面,是导致出现这种尴尬局面的首因。常州此次公选高校中层职位领导干部与此前江苏各地公选厅长、市长、局长的火爆场面相差甚远。有专家针对这一情况一针见血地指出,高校中层干部不像厅长、局长那样吃香,对社会缺乏吸引力就很正常了,这从中也反映出社会对当什么官是有一套很功利的价值体系的。而人民网针对这种现象,就发出了“当官只为功利”的诘问。
官员的功利价值体系是切实存在的,并且是必须加以正视的。什么样的官位具有什么样的含金量,这是连不具有官场经验的老百姓也心知肚明的事情。何止官位,就是普通的公务员,在不同的岗位上也会有不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权力权限,正因如此,才有什么“清水衙门”、“肥缺”一类的说法。有些地方针对这种现象,曾用强制性的手段统一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即使如此,人往“肥”处走的趋利冲动也不曾停歇。而不时地见诸报端的有人为平级调动至“油水”多的部门、岗位,不惜进行巨额贿赂,也可看出“肥缺”的所谓含金量。而“交通厅长落马”现象,则是这一问题的最现实、最生动的注脚。
对官位或岗位的功利考量,是一种自然的冲动。官员是人民的公仆,这个道理不差。但在制度设计时,不能先入为主地假定官员就一定是个心无尘埃的人民公仆。现代政治理论认为,和人一样,任何政府都是有趋利性的,必须假定其是一个“坏政府”,然后设计制度来扼制和约束它,防止政府使“坏”。对官员一样,必须用各种规范来防止官员滥用权力和资源。如果官员不能随意地支配和滥用权力,那么职位的差别就不会太大,官员对职位趋利“位差”就不那么明显了。杜绝了寻租的可能,所有的同一级别的职位在理论上都是一样的。
正视客观上存在的不同职位的不同含金量,正视官员的正常的功利价值观,则就要求我们规范公权,堵塞漏洞,客观、理性地匡正以往的偏颇,进一步清明正风。
常州公推干部职业遇冷还带来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拿什么样的职位来公推,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和慎重考量的问题,而如果公推的都是技术性、专业性要求比较强的职位,那么公众就会顺理成章地产生如下疑问:不拿来公推的职位都是什么人在把持着?如果对他们进行像对参选的公推干部一样的乎苛刻的考核的话,还有多少人能够胜任呢?
申论写作:取消事业单位干部称号追求社会平等
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今年,江苏省将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先根据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科学区分和界定单位性质。对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通知要求江苏各事业单位逐步推行“职员制”,并取消国家干部称号,消除国家干部、聘用人员区别。(《新京报》7月6日)
所谓的身份,是指人在社会上或法律上的地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身份划分标准不一样,但无论怎么划分,身份都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与不平等,以及所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不同。虽然建国以来,人民成为社会的主人,从理论上讲,工作只是劳动分工不同,并无高低贵贱之分。但在工作实践中,每个人却又被赋予了干部、工人,正式工与临时工等不同的身份。身份的不同,使人在提干、工资发放、交纳养老统筹等各个方面存在差异。比如,笔者有个朋友在某杂志社当记者、编辑,他组稿、编写能力很强,是杂志社的绝对骨干,但遗憾的是他每天累死累活地干,每个月才领取不到2000元的工资,而其他几个同事,工作能力一般,整天悠闲地喝水抽烟,无所事事,每月却能领取4000多元的工资,并且单位里还为其交纳养老保险。为什么?只因为我的朋友只是一个被聘用的编辑,而其他人是杂志社的正式工,是干部身份。
改革开放后,我国在企业率先取消了行政级别,打破了国家干部与工人之间的界限,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但是在事业单位,国家干部与聘用人员的壁垒仍然坚不可摧。今天,江苏各事业单位逐步推行“职员制”,并取消国家干部称号,消除国家干部、聘用人员区别,笔者认为是追求社会平等、体现社会进步之举。
首先,取消国家干部称号,实行“职员制”,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在同一个事业单位,应该因事择人,按照职位与所从事的工作差别,确定给人以不同的待遇与报酬。以往,干部与聘用人员的界限是无法跨越的,因人给予不同的待遇与报酬。而现在,江苏省通过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行的是因事给予不同的待遇与报酬,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对人,后者对事;前者体现的是身份差别,后者则追求平等的分配原则。
其次,江苏省实行的“职员制”,打破了事业单位的身份界限。这样,原有事业单位上到局长,下到办事员,根据他们的职务和职级,都将成为职员,在身份上人人平等,不仅打破了职务级别终身制,而且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平等竞争机制,从而激发事业单位的活力。
申论写作:干部考试作弊理应重罚
重庆市最近对在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中舞弊的207名公务员作出处理,责令他们自费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并规定这些当事人当年不能参加评优,调资晋升推迟一年。消息一出,引来许多叫好声。重庆市的做法既可以说是意料之外,也可以说在情理之中。干部考试作弊,理应施以重罚,何况是如此大面积的作弊。
说它是意料之外,是因为这样的事以前还没有过。持续不断的改革,已经彻底打破了“铁饭碗”的概念,不用说企业内的劳动关系,就是政府机关内部,也在探索和推进多种形式的竞争上岗、辞退、问责制度,当了干部,成了国家公务员,也不等于就捧上了“铁饭碗”,进了保险箱。但是,官贵民轻的封建意识仍然没有完全消失,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身份待遇差异,使一些人总认为“吃皇粮”的干部不同于工人、农民,不仅各种待遇有保障,而且干部身份本身就是一道“护身符”,只要不出大事,有点小过失、犯点小错误没什么,不会影响自己的前程。
事实上,党政机关过去对干部考试作弊这类事的处理,的确存在糊弄了事的现象,或随意减免,或走走过场,即使有人在考试中作弊,组织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说得过去就算完事。对待考试的这种态度,结果看起来是皆大欢喜,实际上不仅起不到提高公务员行政水平的作用,反而会助长干部中的形式主义,引起群众的反感。这也是造成长期以来不少党政干部法治意识淡漠、依法行政水平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说重庆市的做法在情理之中,是因为干部本来就应当做诚实守信的模范,一旦作出像考试作弊这样的失信行为,就应当“罪加一等”,施以重罚。“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用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具有比真金白银更可贵的价值。建设诚信社会,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首当其冲。而政府的诚信,来自于每个公务员的诚信。人民群众就是从公务员们的一言一行来看政府形象的。重庆市发生的200多名机关干部在考试中作弊事件,损害的不仅仅是一次考试的正常秩序,更严重的是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对作弊者予以严厉惩处,不仅是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的需要,而且是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公务员法治意识的需要。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了坚实的基础。要使这部法律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每个公务员都应下功夫学好行政许可法知识,全面对照法律规定,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对公务员进行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只是督促和检验公务员们学习和执行行政许可法的一个手段,如果连这都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违背诚信原则,为了“过关”而作弊,依法行政就无从谈起。
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对公务员素质的要求必然越来越高,以考试等方式对公务员进行考核的工作必须走向规范化,否则考核就会失去意义,公务员队伍的质量就得不到保证。
申论范文
(一)诚信,是公民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牵动着亿万人民群众的心。
“以诚实守信为重点”,这是党的十六大在阐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问题时提出的一个重要论断。这个新论断,既是对公民道德建设的新认识,又是对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二)实践表明,现代社会是诚信需求日益增长的社会,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改革将更加深入,开放将更加扩大,经济将更加发展,民主将更加健全,科教将更加进步,文化将更加繁荣,社会将更加和谐,人民生活将更加殷实,这些都迫切要求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的环境,完善诚信的制度。新世纪新阶段,加强诚信建设愈益成为一项关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三)什么是诚信?诚,即真诚、诚实;信,即守承诺、讲信用。诚信的基本含义是守诺、践约、无欺。通俗地表述,就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人生活在社会中,总要与他人和社会发生关系。处理这种关系必须遵从一定的规则,有章必循,有诺必践;否则,个人就失去立身之本,社会就失去运行之规。
(四)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哲人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诗人的“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民间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都极言诚信的重要。几千年来,“一诺千金”的佳话不绝于史,广为流传。
(五)时代的进步推动着观念的更新。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社会生活巨大而深刻的变化赋予诚信这一传统美德日益丰富的时代内容,也促使人们对诚信的理解从伦理道德的范畴提升到制度建设的层面。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不仅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就个人而言,诚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就企业而言,诚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就社会而言,诚信是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就国家而言,诚信是良好的国际形象。诚信是道德范畴和制度范畴的统一,讲诚信有利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加强诚信建设体现了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紧密结合。
广泛深入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多年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制假售假、走私盗版等专项治理,以及许多地方陆续出台的相关法规,都对诚信建设产生了良好影响,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广大人民群众在满腔热忱、满怀信心地投身诚信建设的实践。一些地方、企业和个人,也从一度失信的教训中醒悟过来,认识到失信酿祸,守信孕福,纷纷提出“诚信立市”、“诚信立企”、“诚信立业”,努力以诚信规范自己的行为,改变信誉不佳的形象。温州、汕头等一些地方的可喜变化,就很有代表性和说服力。
(六)毋庸讳言,我们的社会在诚信建设方面还存在种种问题,信用缺失引发的矛盾经常发生。从市场反映出的情况来看,无照经营,商标侵权,制假售假,合同欺诈,虚假招标,骗税逃税,伪造假账,恶意拖欠,变相传销……这种种行为像“病毒”一样侵蚀着社会的肌体,像“沙尘暴”一样吞噬着信用的“绿洲”。不讲诚信、欺骗欺诈已成为人人痛恨的一大公害,成为制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
(七)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我们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诚信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诚信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助推器,符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不讲诚信是对生产力的破坏;诚信是传统文化的精华,又是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不讲诚信是对传统文化的亵渎,更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背道而驰;诚信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讲诚信严重损害人民利益。
加强诚信建设,正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加强诚信建设,应当成为全方位、全局性的民心工程、社会工程、国家工程。
(八)从计划经济体制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场重大的历史变革。这个变革过程,给我们带来了蓬勃生机,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我们的社会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生产力迅速发展,分配方式日益多样,人民逐步富裕,生活丰富多彩。祖国大地海阔天广,千帆竞发。人们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和实现个人价值的广阔舞台。另一方面,市场也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商品交换的法则容易侵蚀到人们的精神领域,引发见利忘义、道德失范。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我们应作出正确判断。看不到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对社会进步的巨大促进作用,看不到我们社会生活的主流,是不对的;看不到包括倡导诚信在内的公民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对失信行为放任自流,无所作为,也是不对的。
(九)有一种观点认为,市场经济只讲赚钱,不问手段,“赚钱是好汉,没钱玩不转”,讲不讲诚信无关紧要。这是对市场经济的一种误解。
诚然,有市场就会发生欺诈现象,这是古今中外任何市场都无法避免的。但从本质上看,欺诈现象并不是市场本身的必然属性。从最基本的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交换经济。人们在市场上进行的交易也是信用的交易,信用是维系交换行为的无形纽带,失去这根纽带,交换就无法正常健康地进行。我们要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这里的“有序”,核心内容就是讲诚信。诚信是市场秩序的支柱,是市场繁荣的基石;失信必然损害市场,丧失市场。无论哪一种市场经济,实际上都离不开诚信,都应大力倡导诚信。市场经济当然要讲利益,但这不能成为不讲诚信的理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所讲的“道”,一个重要内涵就是诚信。
市场经济又是法制经济。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说,没有公正就没有市场经济。如果追求金钱名利超出对智慧和道德的追求,整个社会便会产生道德情*的堕落,结果是公正性原则被践踏,市场经济趋于混乱。也有经济学家指出,有效的基于个体自由竞争基础上的市场机制,必须有一定的道德秩序予以支持。从现代社会来看,市场不仅表现为实际的特定的买卖场所,更有一套法律规则和道德伦理体系,这些构成了市场经济的前提。现代信用制度实际上就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的契约关系。有诺必践,违约必究,经济活动才能正常运转。信用度越高,经济运行就越顺畅;信用度越低,经济运行成本就越高,诚信空气稀薄的社会环境甚至会窒息经济发展的活力。
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这种经济体制不仅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结合在一起,而且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在一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诚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诚信为本,*守为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离开诚信的道德和法制的力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就无从谈起。去年,我国成为全世界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在“引进来”的同时积极地“走出去”,不断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对外贸易,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人说话算数,遵守国际规则,在世界上享有良好信誉。诚实守信,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伴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和网络经济的兴起,诚信已成为扩大交往、走向世界的通行证;由诚信而带来的利益和由不诚信而导致的损害,将因经济全球化而成倍放大。
(十)有一种观点认为,诚信是一种理想化的美德,现实生活中做不到,讲诚信者往往吃亏。这种认识带有很大的片面性。
不可否认,在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不诚信者占便宜、老实人吃亏的现象,但这毕竟不是我们社会生活的普遍现象。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艰苦奋斗、诚实劳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党的富民政策指引下,千百万群众扎实苦干,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奔向小康。这是基本方面,是社会主流。
“言而无信,行之不远。”大量事实证明,制假售假、坑蒙拐骗,可逞一时之快,得一时之利,但必以东窗事发、身败名裂而告终。假的终究是假的,谎言就是谎言,没有拆不穿的假象,没有识不破的骗局。从古至今,没有一项事业能够建立在无诚不信的沙滩之上。诚实劳动尽管艰辛,却坦坦荡荡,踏踏实实。只有诚实劳动才能最终通向成功。而“吃亏论”本身,在某种意义上是在为老实人鸣不平,也是对诚信的呼唤。还有一些人,即使因诚信而一时吃了亏,仍不改初衷,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这是对推进全社会诚信建设的宝贵贡献,正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赞赏和人们的尊敬。随着社会的发展,制度的完善,依靠诚信而获得成功的现象会越来越普遍,不讲诚信而付出的代价会越来越沉重,这是总的趋势,不可阻挡。
(十一)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我是想讲诚信的,但别人不讲,我也只好不讲了。这种态度是不可取的。
诚信是全体公民都应该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诚信可以是对社会、对他人的期望,但首先应该是对自己的要求。自己的诚信不能以他人的诚信为前提。对一个有责任感的公民来说,正确的做法应当是身体力行,影响周围,而不能人云亦云,随波逐流。有一位北京市民说:“树立诚信意识要从每个人做起,只有自己做到了诚信,才能要求别人也这样做。社会由个体组成,每个人都以诚信要求自己,社会就会成为一个诚信社会。”这句话很朴实,但说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社会学和心理学的研究表明,自己的诚信与赢得他人的诚信成正比,自己越诚信,就越会赢得他人的诚信回报。人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诚信无欺的环境中,诚信环境的形成取决于每个人对诚信所持的态度。诚信建设是每个人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这就需要大家积极参与,添砖加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的事情做起。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人人有责,人人有利,个个出力,个个受惠。如果你骗我一下,我骗你一下,骗来骗去,只能落个“两败俱伤”。如果等全社会所有的人都讲诚信之后自己再讲诚信,那是等不到的,那等于为自己的不讲诚信寻找借口,无异于推卸自己作为社会的主人在诚信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责任。
(十二)诚信的养成不是自然而然的过程,只有通过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教育和自我教育才能化作自觉的行动。良好的教育犹如春风化雨,一个社会,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要高度重视对公民的教育引导,不断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和道德修养。
“言必信,诺必诚”,“小信诚,大信立”。诚信教育必须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从娃娃抓起,从日常生活抓起。要在全社会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和强有力的舆论氛围。共产党员必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诚信建设方面同样如此。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息息相关,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做重*守、讲诚信的人,做言行一致、说到做到的人,以自己的表率作用,带动群众投身于诚信建设之中。
诚实守信,重在实践,贵在积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去小恶而从善,积小善成大德,这是提高公民诚信水平的必由之路。
(十三)诚信建设靠教育,更靠法制。当前社会的信用缺失,既与诚信教育不够有关,更与法规的滞后、政策的不完善和制度的不健全相联。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如果缺乏真实的交易信息、企业法人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的记录和披露制度,那必将为失信行为留下可乘之机;如果司法公正得不到有效保证,“起诉不受理,受理不开庭,开庭不审判,审判不执行”,那就不可能为诚信提供法律保障;如果对失信、造假、欺骗等行为惩罚不力,处罚的代价远低于造假、欺骗所得的利益,那就必然导致失信行为屡禁不止;如果违法比守法能获得更大利益,贪赃枉法比严格执法能获得更多好处,就很难让广大公民信守法律。有道是,舞弊者得利,效仿者纷至;舞弊者受罚,接踵者敛迹。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的信用制度体系、利益导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是当前解决诚信问题的治本之策。应当努力形成这样一种局面:如果一个企业依法经营,它就感觉不到政府的存在;如果它违法经营了,政府就无所不在。要认真纠正“打击假冒伪劣很有成绩,制假售假行为却屡禁不止”的现象,既抓惩处,又抓预防,关口前移,拒假冒伪劣于市场之外。如何建设信用体系,需要集思广益、大胆探索,创造新鲜经验。令人欣喜的是,许多地方已开始建立企业与个人信用制度,把企业、个人的诚信表现与他们的切身利益直接联系起来。诸如,记录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建立信用“户口”,开列失信者“黑名单”,将市场主体行为的各种信息公之于社会,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守信企业保持荣誉、鞭策失信企业痛改前非等等。这些都是在制度建设方面的有益探索。
(十四)在诚信问题上,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教育引导,这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体现。完善而合理的制度可以有效遏制各种无诚无信的欺诈作弊行为,有利于诚信美德的巩固和弘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又能给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强有力的推动。在诚信教育倡导的“谁诚信谁光荣”的基础上,制度建设的推进将为“谁诚信谁得利”提供保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正确的教育导向、舆论导向、制度导向、利益导向的推动,全社会的诚信水平必将不断跃上新台阶,达到新高度,取得新成效。
(十五)共铸诚信,群众需要榜样,社会需要引导。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和职能部门的表率作用,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在所有的社会信誉中,领导机关的信誉至关重要。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一言一行与社会诚信紧密相联,一定要提高素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都应当自觉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讲真话,做实事,言行相符,言出厉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在推进全社会的诚信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
(十六)诚信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曲折、渐进的过程。一些市场经济发育相当成熟的发达国家在诚信方面仍问题不少,丑闻不断。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应当创造出比其他社会制度更加发达的物质文明,而且应当孕育出更加先进的精神文明。历史总是在解决自己面临的问题中向前迈进的。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还不长,在诚信建设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们有信心有能力以更快速度、更高质量推进全社会的诚信建设。
有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有经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有力推动,一个具有崭新精神风貌和强大道德力量的中国,必将伴随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屹立于世界东方。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全文)
(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着重研究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局势发生新的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继续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没有改变,我们仍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我们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必须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这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只有不断解决好这一课题,才能保证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此高度重视,领导全党紧紧围绕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着重从思想和作风、体制和机制、方式和方法、素质和本领等方面加强和改进,有力地推动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十六大以来,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按照提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总揽全局的能力的要求,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实践。执政五十五年来,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风险和挑战,把四分五裂、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建设成为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正在蓬勃发展的新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党在实践中锻炼得更加成熟、更加坚强,党的执政能力同党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总体上是适应的。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素质和能力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影响党的执政成效,必须引起全党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不容易,执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执掌好政权更不容易。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当前,国内外形势总体上对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比较有利。全党要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把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五十五年来党执政的主要经验
我们党是一个勇于追求真理、修正错误,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党。在半个多世纪的执政实践中,党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两大问题,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也有过失误的教训。坚持十六大提出的基本经验,认真总结和汲取党执政的历史经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至关重要。
第一,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着眼于对重大问题的理论思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不断开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又要通过改革开放不断促进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相适应,促进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相协调,促进弘扬中华文明和借鉴国外文明相结合,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第三,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开拓发展思路、丰富发展内涵,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第四,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两个务必”,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第五,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要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要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