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纯粹理性之概念
不问吾人对于自纯粹理性而来之概念其所以可能应如何决定,至少此种概念之非由反省得来而仅由推理得来则甚确。悟性概念亦为吾人在经验之先,“且为经验故”而先天的思维之者,但悟性概念仅包含“对于现象所有反省之统一”而已(在此等现象必然属于可能之经验的意识之限度内)。对象之知识及规定,惟由悟性概念而可能者。悟性概念乃最初提供推理所必需之质料者,且无对象之任何先天的概念——悟性概念能自其推得——在其前。在另一方面,则悟性概念之客观的实在性,唯建立在以下之事实上,即因悟性概念构成一切经验之智性的方式,自必常能展示其在经验中之应用。
“理性概念”之名称已预行指示吾人之所论究者,不容局限于经验之某某事物,盖因理性概念所与之有关之知识,乃任何经验的知识(乃至“可能的经验或知识之经验的综合”之全体)仅为其一部分之一类知识。无一现实经验曾完全与之适合,但一切现实经验皆隶属之。理性概念能使吾人思考(Begreifen),悟性概念则使吾人领悟(Verstehen)(用以与知觉相关时)。理性概念如包有不受条件制限者,则与一切经验所隶属但其自身绝不为经验对象之某某事物相关——此某某事物乃理性在其推理中自经验以引达之者,且依据之以评量衡度其经验的使用之程度,但其自身则绝不成为经验的综合之一连锁。顾若此等概念具有客观的效力,可名之为推理所得之概念(conceptus ratiocinati正当推理所得之概念);设无此种效力,以其貌似推理所得而窃得承认者,则可名之为推论之概念(conceptus ratiocinantes伪辩的概念)。但因此事仅能在纯粹理性之辩证的推理一章中证明之,故吾人今尚不能论究之。同时,正与吾人名纯粹悟性概念为范畴相同,吾人对于纯粹理性概念应与以一新名称,而名之为先验的理念。吾人今将说明此名称而申述其所以正当之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