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一般党委会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十七、党委组织部门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会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十八、党支部和预备党员谈话,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填写党员登记表。
十九、党支部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从预备期起,缴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