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从身体形态和人体测量资料中可以较好地反映营养状况, 体格的大小和生长速度是营养
状况的灵敏指标。体格测量的数据,越来越被认为是评价群体或个体营养状况的有用指标,
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的体测结果, 常被用来评价一个地区人群的营养状况。 这是因为儿童在整
个人群中最敏感,具有代表性,其测定方法比较规范,对人群营养状况的反映比较灵敏,而
且所需费用相对较低。主要测量项目为身高(身长)、体重、上臂围、腰围、臀围及皮褶厚度
等。
二、常用指标及测量方法
(一)身高(身长)
1.身长 3 岁以下儿童要量身长
(1)使用器材:为卧式量板(或量床),卧式量板由一长 120cm 的底板及在其一端与之垂
直的顶板组成, 另有一可以移动于底板纵槽上的足板。 该足板必须与顶板平行, 与底板垂直,
在底板中线两侧要嵌有两条与长边平行的量尺,其刻度可读至 0.1cm。
(2)测定步骤:①将量板放在平坦地面或桌面;②让母亲脱去小儿鞋帽和厚衣裤,使其
仰卧于量板中线上; ③助手固定小儿头部使其接触头板。 此时小儿面向上, 两耳在一水平上,
两侧耳廓上缘与眼眶下缘的连线与量板垂直; ④测量者位于小儿右侧, 在确定小儿平卧于板
中线后,将左手置于小儿膝部,使其固定,用右手滑动滑板,使之紧贴小儿足跟,然后读取
读数至小数点后一位(0.1cm)。
2.身高
(1)使用器材:为身高坐高计。注意使用前应校对零点,以钢尺测量基准板平面红色刻
线的高是否为 10.Ocm,误差不得大于 0.1cm。同时应检查立柱是否垂直,连接处是否紧密,
有无晃动,零件有无松脱等情况并及时加以纠正。
。
(2)测试方法:①上肢自然下垂,足跟并拢,足尖分开成 60 ,足跟、骶骨部及两肩间区
与立柱相接触,躯干自然挺直,头部正直,耳屏上缘与眼眶下缘呈水平位。②测试人员站在
受试者右侧,将水平压板轻轻沿立柱下滑,轻压于受试者头顶。测试人员读数时双眼应与压
板平面等高进行读数,以厘米(cm)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0.1cm)。
(3)注意事项:①身高坐高计应选择平坦靠墙的地方放置,立柱的刻度尺应面向光源。
②测试人员每天测试前检查身高坐高计,进行校正。③严格掌握“三点靠立柱”“两点呈水 、
平”的测量姿势要求,测试人员读数时两眼一定与压板等高,两眼高于压板时要下蹲,低于
压板时应垫高。④水平压板与头部接触时,松紧要适度,头发蓬松者要压实、头顶的发辫、
发结要放开,饰物要取下。⑤读数完毕,立即将水平压板轻轻推向安全高度,以防碰坏。
(二)体重
1.使用仪器 为杠杆秤。注意使用前需检验其准确度和灵敏度。准确度要求误差不超
过 0.1%。其检验方法是:以备用的 10kg、20kg、30kg 标准砝码(或用等重标定重物代替),
分别进行称量, 检查指示读数与标准砝码误差是否在允许范围。 灵敏度检验方法是: 100g
置
重砝码观察刻度尺抬高了 3mm 或游标向远移动 0.1kg 而刻度尺维持水平位时则达到要求。
2.测试方法 ①测试时,杠杆秤应放在平坦地面上,调整零点至刻度尺呈水平位。②
受试者身着短裤短袖衫,站立秤台中央。测试人员放置适当砝码并移动游码至刻度尺平衡。
读数以 kg 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记录员复诵后将读数填入方格内。测试误差不超
过 0.1kg。
3.注意事项 ①每天使用时,要观察杠杆秤是否有螺丝松动,并及时拧紧。②每天使
用前均需校正杠杆秤。 测试人员每次读数前都应校对砝码重量避免差错。 ③受试者站在秤台
中央,上、下杠杆秤动作要轻。④测量体重前受试者不得进行体育活动和体力劳动。
(三)上臂围
利用上臂紧张围与上臂松弛围二者之差, 表示肌肉的发育状况。 一般此差值越大说明肌
肉发育状况越好,反之说明脂肪发育状况良好。使用仪器:无伸缩性材料制成的卷尺,刻度
需读至 0.1cm。
1.上臂紧张围 上臂紧张围指上臂肱二头肌最大限度收缩时的围度。
(1)测量方法:被测者上臂斜平举约 45。角,手掌向上握拳并用力屈肘;测量者站于其
侧面或对面,将卷尺在上臂肱二头肌最粗处绕一周进行测量。
(2)注意事项:①测量时被测者要使肌肉充分收缩,卷尺的松紧度要适宜。②测量误差
不超过 0.5cm。
2.上臂松弛围 上臂松弛围指上臂肱二头肌最大限度松弛时的围度。
(1)测量方法:在测量上臂紧张围后,将卷尺保持原来的位置不动,令被测者将上臂缓
慢伸直,将卷尺在上臂肱二头肌最粗处绕一周进行测量。
(2)注意事项:①测量上臂松弛围时,要注意由紧张变换到放松时,勿使卷尺移位。②
测量误差不超过 0.5cm。
(四)头围
对 3 岁以下儿童测量头围。头围测量以厘米为单位,精确到 0.1cm。
1.使用仪器 无伸缩性材料制成的卷尺,刻度需读至 0.1cm。
2.测量方法 测量者立于被测者的前方或右方,用拇指将软尺零点固定于头部右侧齐
眉弓上缘处,软尺从头部右侧经过枕骨粗隆最高处回到零点,读到 0.1cm。测量时软尺应
紧贴皮肤,左右对称,长发者应将头发在软尺经过处向上下分开。
(五)皮褶厚度
是衡量个体营养状况和肥胖程度较好的指标。 测定部位有上臂肱三头肌部、 肩胛下角部、
腹部、髂嵴上部等,其中前 3 个部位最重要,可分别代表个体肢体、躯干、腰腹等部分的皮
下脂肪堆积情况,对判断肥胖和营养不良有重要价值。使用仪器:皮褶计。
1.肱三头肌部皮褶厚度
(1)测试方法:①受试者自然站立,被测部位充分裸露。②测试人员找到肩峰、尺骨鹰
嘴(肘部骨性突起)部位, 并用油笔标记出右臂后面从肩峰到尺骨鹰嘴连线中点处。 ③用左手
拇指和食、 中指将被测部位皮肤和皮下组织夹提起来。 ④在该皮褶提起点的下方用皮褶计测
量其厚度,把右拇指松开皮褶计卡钳钳柄,使钳尖部充分夹住皮褶;在皮褶计指针快速回落
后立即读数。要连续测量 3 次,记录以毫米(mm)为单位,精确到 0.1mm。
(2)注意事项:①受试者自然站立,肌肉不要紧张,体重平均落在两腿上。②把皮肤与
皮下组织一起夹提起来,但不能把肌肉提夹住。③测量者每天工作开始前,及时从仪器箱中
取走皮褶厚度测量计;每天工作完成后,装入皮褶厚度测量计盒中,并放人仪器箱中保存。
2.肱二头肌部皮褶厚度
(1)测试方法:①受试者自然站立,被测部位充分裸露。②受试者上臂放松自然下垂,
测试人员取肱二头肌肌腹中点处(基本与乳头水平),为肩峰与肘鹰嘴连线中点上 1cm,并用
油笔标记出该点。③顺自然皮褶方向,用左手拇指和食、中指将被测部位皮肤和皮下组织夹
提起来。④同前 1(1)④。
(2)注意事项:同上。
3.肩胛下角皮褶厚度
(1)测试方法:①受试者自然站立,被测部位充分裸露。②测试人员用油笔标出右肩胛
下角位置。③在右肩胛骨下角下方 1cm 处,顺自然皮褶方向(即皮褶走向与脊柱成 45。角),
用左手拇指和食、中指将被测部位皮肤和皮下组织夹提起来。④同前 1(1)④。
(2)注意事项:同上。
4.髂嵴上部皮褶厚度
(1)测试方法:①受试者自然站立,被测部位充分裸露。②在腋前线向下延伸与髂嵴上
相交点垂直捏起皮褶。③同前 1(1)④。
(2)注意事项:同上。
(六)腰围
1.使用仪器 无伸缩性材料制成的卷尺,刻度需读至 0.1cm。
2.测量方法 ①被测者自然站立,平视前方。②要两名测试员配合。测试员甲选肋下
缘最底部和髂前上嵴最高点, 连线中点,以此中点将卷尺水平围绕腰一周,在被测者呼气末,
吸气未开始时读数。测试员乙要充分协助,观察卷尺围绕腰的水平面是否与身体垂直,并记
录读数。
3.注意事项 ①注意被测者勿用力挺胸或收腹,要保持自然呼吸状态。②测量误差不
超过 1cm。
(七)臀围
是臀部向后最突出部位的水平围度。
1.使用仪器 无伸缩性材料制成的卷尺,刻度需读至 0.1cm。
2.测量方法 ①被测者自然站立,臀部放松,平视前方。②要两名测试员配合,测试
员甲将卷尺置于臀部向后最突出部位,以水平围绕臀一周测量。测试员乙要充分协助,观察
卷尺围绕臀部的水平面是否与身体垂直,并记录读数。
3.注意事项 ①注意被测者要放松两臀,保持自然呼吸状态。②测量误差不超过 lcm。
(八)坐高
1.使用器材 身高坐高计。测试前校正坐高计零点,以三角尺一边平放于坐板上,尖
端指向坐高标尺的零点,误差不大于 0.1cm。
2.测试方法 ①受试者坐于身高坐高计的坐板上,使骶骨部、两肩胛区靠立柱,躯干
自然挺直,头部正直,两眼平视前方,以保持耳屏的上缘与眼眶下缘呈水平位。两腿并拢,
大腿与地面平行开与小腿呈直角。上肢自然下垂,双手不得支撑坐板,双足平踏在地面上。
如受试者小腿较短,适当调节踏板高度以维持正确检测姿势。②测试人员站在受试者右侧,
将水平压板轻轻沿立柱下滑,轻压受试者头顶。测试人员两眼与压板呈水平位进行读数,以
cm 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将读数记入方格内。测试误差不超过 0.5cm。
3.注意事项 ①测量时,受试者应先弯腰使骶骨部紧靠立柱而后坐下,以保证测量姿
势正确。②较 dxJL 童应选择宽度适宜的坐板和合适的足踏板高度,以免测量时受试者向前
滑动,而影响测量值的准确性。③其他注意事项与身高测量相同。
(九)胸围
1.使用器材用 无伸缩性材料制成的卷尺测量。使用前经钢卷尺校对,每米误差不超
过 0.2cm。
2.测试方法 ①受试者自然站立,两脚分开与肩同宽,双肩放松,两上肢自然下垂,
平静呼吸。 ②两名测试人员分别立于受试者面前与背后共同进行胸围测量。 将带尺上缘经背
部肩胛下角下缘向胸前围绕一周。 男生及未发育女生,带尺下缘在胸前沿乳头上缘 i 已发育
女生,带尺在乳头上方与第四肋骨平齐。③带尺围绕胸部的松紧度应适宜,以对皮肤不产生
明显压迫为度。 ④应在受试者吸气尚未开始时读取数值,带尺上与零点相交的数值即为胸围
值。以厘米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注意事项 ①两名测试人员应分工合作。站在受试者面前的测试人员甲进行测量,
受试者背侧的测试人员乙协助找好背部测量标准点, 并注意受试者姿势是否正确, 有无低头、
耸肩、挺胸、驼背等,及时予以纠正。②测试人员应严格掌握带尺的松紧度,并做到检测全
过程的一致性,以求减小误差。测量误差不超过 1cm。③肩胛下角如摸不清,可令受试者挺
胸,摸清后受试者应恢复正确测量姿势。
(十)膝高
膝高是胫骨平台上缘至胫骨内踝下缘之间的垂直距离。
1.使用仪器 误差不超过 0.2cm 的直钢尺。
2.测量方法 ①被测者事先做好预备(脱右鞋和袜子,右裤腿卷膝部以上露出膝盖),
自然站立。②被测者右腿提起屈膝将脚踩在木凳上,全脚掌贴于凳面,小腿与凳面垂直。③
测试者找准胫骨内踝和胫骨平台位点。 将直钢尺固定齿端对准胫骨内踝下缘, 测量胫骨内踝
下缘至胫骨平台上缘之间的垂直距离。
三、体格测量的评价
身高、体重的测量是体格测量的主要内容,其表示方法有按年龄的身高,按年龄的体重
及按身高的体重。按年龄的身高偏低,表示较长期的慢性营养不良,而按身高的体重偏低,
表示较急性的营养不良。 不同年龄和性别的人群其评价方法不同, 特别是儿童评价方法较多,
其评价标准各国也不一致。 由世界卫生组织推荐, 美国国家卫生统计中心(NCHS)提出的身高
和体重数值,已被大多数国家采用,我国目前以此作为评价儿童生长发育状况的参考标准。
常用的评价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平均值法
对群体的调查结果按性别、 年龄分组后, 所得平均值与参考标准直接比较是一个最直接
的评价方法,缺点是需要集较大的样本量,才能使各年龄组有足够的数量,以便进行比较说
明差异,因此不常应用。
(二)中位数百分比法
即调查儿童的身高或体重的数值达到同年龄、 性别参考标准中位数的百分比, 以此来评
价儿童生长情况。一般在儿科常用此方法,例如,常用的 GOMEZ 评价法为:
Ⅰ°营养不良——参考标淮体重中位数的 90%~74%
Ⅱ°营养不良——参考标准体重中位数的 75%~60%
Ⅲ°营养不良——参考标准体重中位数的 60%以下
这种育法的优点是意义比较明确。易为?0 童家长理解.但缺点是不同指标的中位数百
分比的数值意义不一样,如按年龄体重中位数 80%与年龄身高中位数 80%,意义不同,临
床上还有按身高的体重中位数百分比来评价营养状况,见表 4-5-11。
(三)标准差法
即将所用的评价参考数据按平均值加减 1 个标准差, 加减 2 个标准差, 分成 6 个等级范
围,然后看所调查对象属于哪个等级范围,见表 4-5-12。
表 4-5-1l 按身高的体重中位数百分 表 4-5-12 标准差法评价人
比来评价营养状况体营养状况
等级 标准
按身高的体重中位数(%) 营养状况
上等 >i+2SD
≥120 肥胖
中上等 i+SD~i+2SD
90~119 适宜
中等 X—SD~夏+SD
80~89 轻度营养不良
中下等 一 2SD~i—SD
70~79 中度营养不良
下等 <X 一 2SD
60~69 重度营养不良
国际上对群体儿童生长发育的评价一般有以下 3 个指标:
1.体重不足 指儿童按年龄的体重(WT/A)低于参考标准体重中位数减两个标准差,为
中度体重不足,低于参考标准体重中位数减 3 个标准差,为重度体重不足。体重不足率常被
用来作为营养不良的患病率。
2.发育迟缓 凡儿童年龄的身高(HT/A)低于参考标准身高中位数减两个标准差, 为中
度发育迟缓,低于参考标准身高中位数减 3 个标准差,为重度发育迟缓。这一指标主要反映
慢性、较长期的营养不良。
3.消瘦 凡儿童身高的体重(wr/HT)低于参考标准中位数减两个标准差,为中度消瘦,
低于参考标准中位数减 3 个标准差,为重度消瘦。这一指标代表较急性的近期营养不良。
目前又根据标准差提出“标准差评分”(又称“Z 评分”)来表示测量结果。 即按调查数
据与其相应性别及年龄组的儿童的参考标准的中位数的差值, 相当该组儿童参考标准的标准
差的倍数,其公式为:
儿童测量数据 − 参考标准的中位数
标准差评分或 Z 评分=
参考标准的标准差
(四)百分位法
由于人的体格测量数据分布常不是正态, 所以用平均值和标准差表示不太合理, 故建议
用百分位法评价。这种方法是将不同性别各年龄参考标准的原始数据从小到大分成 100 份,
第 1 份的数据即第 1 百分位, 25 份的数据即第 25 百分位。
第 然后根据需要将其分成若干组
段(或不同等级),例如 0—25 百分位、25—50 百分位等。评价时将所测量的数值与相应性
别年龄段的参考标准百分位数相比较,看属于哪一组段(等级)。优点是同时适用于正态、偏
态分布的指标,其数字表达方式直观性,有利于人们理解儿童生长发育所达到的实际水平。
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当调查的数据大于第 100 百分位或小于第 1 百分位时, 就不能评价其离散
程度,见表 4-5-13。
表 4-5-13 百分位法评价人体营养状况
等级 标准
上等 >P97
中上等 P75~P97
中等 P25~P75
中下等 P3~P25
下等 <P3
应当注意:以上两种评价方法都是针对筛查营养不良的需要设计的。属于“上等”的亚
人群很可能是肥胖者而不是营养状况优良的部分。
(五)体质指数法
体质指数(body mass index,BMI)是评价 18 岁以上成人群体营养状况的常用指标。它
不仅对反映体型胖瘦程度较为敏感, 而且与皮褶厚度、 上臂围等营养状况指标的相关性也较
高。体质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2
BMI=体重(kg)/[身高(m)]
1. 对成人 BMI 的划分 18.
WHO 5~24. 为正常范围,
9 <18. 为低体重(营养不足),
5 ≥25.0
为超重,肥胖前状态是 25.0~29.9,一级肥胖 30.0—34.9,二级肥胖 35.0~39.9,
三级肥胖>40.0。这一标准为世界各国广泛采用。
2.亚太地区 BMI 世界卫生组织肥胖专家顾问组针对亚太地区人群的体质及其与肥胖有
关疾病的特点,2002 年提出亚洲成年人 BMI<18.5 为体重过低,18.5~22.91 正常,≥23.0
为超重,23.0~24.9 肥胖前期,25.0~29.9 一级肥胖,>30.0 为二级肥胖。这一标准很少
人采用。
3.我国 BMI 最近国际生命科学学会中国办事处中国肥胖问题工作组提出对中国成人判
断超重和肥胖程度的界限值,BMI<18.5 是体重过低,18.5~23.9 为体重正常,24.0~27.9
为超重, >28 为肥胖。
为了便于进行国际间的相互比较;各国多推荐使用 WHO 对成人 BMI 的分级标准。
(六)腰臀比(WHR)
分别测量肋骨下缘至髂前上嵴之间的中点的径线(腰围)与股骨粗隆水平的径线(臀围),
再计算出其比值。正常成人 WHR 男性<0.9,女性<0.85,超过此值为中央性(又称腹内型、内
脏型)肥胖。中国人虽然 BMI 高者的数量不多,但实际上可能有脂肪堆积和(或)分布异常,
值得进一步调查研究。
(七)体脂含量(BF)
是在研究肥胖时评价体脂常用的指标。 体脂含量可以应用皮褶厚度测量、生物电阻抗法
(BIA)及密度法(常用水下称重法)等方法,通过各自的回归方程计算求得。以水下称重法为
例:
BF%=(4.570/D 一 4.142)×100(Brozek 公式)
D=M/Vt—RV
其中 D 为体密度,M 为体重,Vt 为人体总容积(吐气的排水量),RV 为肺残气容积(人体
在齐颈水面下测得)
按体脂含量判定肥胖的标准:I 轻度肥胖:男性 BF%>20%~25%,女性 BF%>25%~
30%;Ⅱ中度肥胖男>25%一 30%,女>30%-35%;Ⅲ重度肥胖男>30%,女>35%。
除上述评价方法外,还可以进行综合评价,即先对各项指标分别进行评价,然后根据结
果再作出综合评价;应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对其营养状况、生长发育评价方法进行研究。多
项指标综合评价更为全面,是今后研究营养状况、生长发育评价方法的主要方向。
四、体格测量评价的参考标准
由世界卫生组织推荐, 美国国家卫生统计中心(NCnS)提出的身高和体重数值, 已被大多
数国家采用,作为评价参考值,见表 4-5-14 至表 4-5-19。
4-5-14 按年龄的体重(kg)(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参考值)0~24 月
男 女
年龄
中位数-2SD 中位数 中位数-2SD 中位数
0 2.4 3.3 2.2 3.2
1 2.9 4.3 2.8 4.1
2 3.5 5.2 3.3 4.7
3 4.1 6.0 3.9 5.4
4 4.7 6.7 4.5 6.0
5 5.3 7.3 5.0 6.7
6 5.9 7.8 5.5 7.2
7 6.4 8.3 5.9 7.7
8 6.9 8.8 6.3 8.2
9 7.2 9.2 6.6 8.6
10 7.6 9.5 6.9 8.9
11 7.9 9.9 7.2 9.2
12 8.1 10.2 7.4 9.5
13 8.3 10.4 7.6 9.8
14 8.5 10.7 7.8 10.0
15 8.7 10.9 8.0 10.2
16 8.8 11.1 8.2 10.4
17 9.0 11.3 8.3 10.6
18 9.1 11.5 8.5 10.8
19 9.2 11.7 8.6 11.0
20 9.4 11.8 8.8 11.2
21 9.5 12.0 9.0 11.4
22 9.7 12.2 9.1 11.5
23 9.8 12.4 9.3 11.7
24 9.9 12.6 9.4
表 4-5-15 按年龄的体重(kg)(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参考值)2—5 岁
年龄 男 女
(岁) (月) 中位数-2SD 中位数 中位数-2SD 中位数
2 1 10.2 12.5 9.6 12.O
2 2 10.3 12.7 9.8 12.2
2 3 10.4 12.9 9.9 12.4
2 4 10.5 13.1 10.1 12.6
2 5 10.6 13.3 10.2 12.8
2 6 10.7 13.5 10.3 13.0
2 7 10.9 13.7 10.5 13.2
2 8 11.0 13.9 10.6 13.4
2 9 11.1 14.1 10.8 13.6
2 10 11.2 14.3 10.9 13.8
2 11 11.3 14.4 11.0 13.9
3 0 11.4 14.6 11.2 14.1
3 1 11.5 14.8 11.3 14.3
3 2 11.7 15.0 11.4 14.4
3 3 11.8 15.2 11.5 14.6
3 4 11.9 15.3 11.6 14.8
3 5 12.0 15.5 11.8 14.9
3 6 12.1 15.7 11.9 15.1
3 7 12.3 15.8 12.0 15.2
3 8 12.4 16.0 12.1 15.4
3 9 12.5 16.2 12.2 15.5
3 10 12.6 16.4 12.3 15.7
3 11 12.8 16.5 12.4 15.8
4 0 12.9 16.7 12.6 16.0
4 1 13.0 16.9 12.7 16.1
4 2 13.1 17.0 12.8 16.2
4 3 13.3 17.2 12.9 16.4
4 4 13.4 17.4 13.0 16.5
4 5 13.5 17.5 13.1 16.7
4 6 13.7 17.7 13.2 16.8
4 7 13.8 17.9 13.3 17.0
4 8 13.9 18.0 13.4 17.1
4 9 14.0 18.2 13.5 17.2
4 10 14.2 18.3 13.6 17.4
4 11 14.3 18.5 13.7 17.5
5 0 14.4 18.7 13.8 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