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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左手税收,右手福利——关注民生要懂的经济学

作者:张立娟/王彩霞 当前章节:15290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4:51

税赋到底由谁承担——税赋归宿

纽约的史密斯在沃尔玛超市购物,他挑了一件质地不错的夹克,标价100美元。在付账时,收银员向他要了108美元。在给他的小票上标明,这108美元中,包括8%的销售税。同样的情形史密斯在其他州也经历过,不过,当时征收的是6%的零售销售税。在美国和欧洲的一些国家,顾客是要按“标价乘以税率”的模式支付相应的销售税的。史密斯可以依据小票,及时、准确地了解自己在这次购物中缴纳了多少税款。后来,史密斯来到北京旅游,并在一家大型超市里采购。可是,当他看到自己的小票时,却发现上面除了他所购买的货物的价格和数量外,平日习惯看到的税率没有了,于是他产生了一个疑问:在中国购物,消费者不用支付销售税吗?

美国和中国的税制不同,在我国相应的税种是增值税以及消费税。不过,有一点史密斯看到了,在我国的销售中,商品的标价是多少,顾客就付多少钱,仅此而已。倘若不作经济学分析,我们就可能产生这样的错觉:销售税征在谁的头上,谁就承担了这份税负。因此,许多人就此认为,在中国,对销售的征税是针对商家的,商家是这份税赋的负担者。那么,真的是这样吗?

在经济学上,这里涉及“税赋归宿”的概念。它是指一项税收最终的经济负担者。在这里要指明,它是相应于法定纳税人而制定的。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最终的税收负担者和法定纳税人有时候并不一致。

也许有些人对此还是有些迷惑。以个人所得税为例,工薪阶层对于它是非常熟悉的,其纳税人自然是有一定工薪收入的个人,而它的税收负担者不也正是这个人吗?是的,在这种情况下,两者是一致的。但是,以商场里的衣服为例。按照我国税法,商家是要缴纳增值税的,此时商家是法定的纳税人。然而,此刻的实际税收负担者却往往是消费者——他们所承担的数额就包括在衣服的价格里。只不过,在消费者的小票上没有标明而已。在经济学上,这种行为被称为“税负转嫁”。其实,我们打电话时交的话费,用电时交的电费等,里面都有税,只是在目前,我国给予消费者的收据上都未曾注明。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一个原则是,“只要消费,就会纳税”,我们每一个消费者都是纳税人。到目前为止,我国共有22种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契税、印花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等)。在这些名目繁多的税当中,有些是由个人上缴的,有些是由企业上缴的。

曾有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在我国,假如1袋1公斤的盐价格为2元,其中就包含大约0.29元的增值税和大约0.03元的城建税。而每瓶3元的啤酒包含大约0.44元的增值税、0.12元的消费税和0.06元的城建税。如果你花100元买了一件衣服,其中包含14.53元的增值税和1.45元的城建税。如果花l00元买一瓶化妆品,其中除14.53元的增值税外,还包含25.64元的消费税和4.02元的城建税。如果你吸烟,每包烟8元,其中大约4.70元是消费税、增值税和城建税。如果去餐馆吃饭,最后结账时不论多少,餐费的5.5%是营业税及城建税。你如果使用一次性木筷,还会包括些许消费税。你去理发店理发,同样,费用的5.5%是营业税及城建税……总之,一个人只要生活在社会中,只要有购买行为,就免不了交税。因此,可以说,我们人人都是纳税人。但是,正如刚才提到的,税收负担者和纳税人并不一致,为此,需要进一步了解“税负转嫁”。

“税负转嫁”有多种方式,包括前转、后转、混转、旁转、消转、税收资本化等多种方式。在此我们仅对其中几种举例加以简要说明。

1.前转

纳税人沿商品流转方向,以提高商品价格的方式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称为前转。比如前面所举衣服的例子,商家将税负转嫁给了消费者。

2.后转

与前转相反,纳税人逆着商品流转的方向,以压低购进商品价格的方式将税负转嫁给商品的提供者。比如,在零售端对营养补品征税时,零售商便压低进货价格向厂家购买,从而将税负后转给厂家。

3.混转

又叫散转,纳税人将自己的税负分散转嫁给多方负担。严格说来,它是前转和后转等转嫁方式的结合。比如印染厂在面对税负时,将其中一部分用提高产品价格的办法转嫁给购货商,一部分用压低原料购进价格的办法转嫁给纺纱厂等。

在初步了解了税负转嫁方式后,再回到和消费者息息相关的“税负前转”上来。这里还涉及两个值得一提的问题。

首先是作为实际的税收负担者,消费者不知道自己纳了多少税。纳税人经常是通过消费活动来纳税的,但是由于缴纳的税金隐藏在商品之中,纳税人不但不知道早己在消费活动中到底纳了多少税,有时候,甚至连自己是不是纳税人都不知道。像在超市买衣服,就有不少人错误地以为自己根本就不是纳税人。如果要真正改变在商品税中消费者纳税被模糊的情况,就需要改变税制结构,这并非一日之功。不过,如果在商品销售中给消费者的发票能够注明哪些是价格,哪些是税负,消费者就会清楚了解自己的消费中有多少支出是用于国家税收。这对于培养、普及整个社会的纳税意识是有好处的。

其次,面对自己是“税负前转”的最终承担者,可能许多人会为自己负担了商品增值税而愤愤不平,因为它的法定纳税人本应是那些商家,最后却落到了自己头上。即使自己不是完全负担,追求利润的商家也会将相当一大部分税负推给消费者。

对此需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税负转嫁是商品经济的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在我国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客观存在的。而且,经济学也很早就已证明,一旦税率确定,税额在商家和顾客之间的分配也将随之确定。也就是说,对卖一件衣服而言,税率确定后,商家承担多少税负,又转嫁给消费者多少税负,这个比例是确定的,并不会存在商家想转嫁多少税负就转嫁多少的情况。那么,这又是为什么呢?这就要涉及商品的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的问题了。

经济学认为,某种商品税额的分配由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共同确定。如果某种商品供给的价格弹性为零,那么销售税将全部由供方负担。如果需求的价格弹性为零,那么销售税将全部由需方负担。简单地说,谁的弹性小,他负担的税额份额就大。谁的弹性大,准承担的税额就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供应弹性大、需求弹性小的商品的课税易于转嫁;供应弹性小、需求弹性大的商品的课税不易转嫁。这个规律说明,商家是不能一味考虑将销售税负转嫁给消费者的。甚至,当税负转嫁与纳税人(比如商家)追求的利润目标发生冲突时,纳税人还会自愿放弃税负转嫁。原因很简单,转嫁税负势必提高商品价格。进而影响到其销量。而权衡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上面所说的供求弹性。以租房为例。租房的供给弹性几乎为0(房屋数量摆在那里,不会轻易增加),假设这时对房东征税,那么房东是很难将这税负转嫁到租客身上的。原因在于,如果那样,租客将考虑寻找更便宜的住房或者与人合租,这样一来,房东的利润必将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房东)必须在税负转嫁与销量减少之间权衡,而最终做出的结果往往是放弃了税负转嫁,即不涨房价,自己承担这份征税。

我国第一大税——增值税

要了解税务,就必须了解增值税。因为到现在为止,增值税仍然是我国第一大税种。

一般地,从计税原理上看,增值税是对商品在生产、流通、劳务服务等多个环节中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到,商品有增值才会征税,没有增值则不征税。然而,商品的新增价值或附加健在真实的生产和流通中,往往是难以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现在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办法,即税款抵扣。其中,销项税额是由商品或者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得出,进项税额是取得该商品或者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这两项税额的差额就是应纳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我们举例加以说明。假定税率为17%(对于销售货物,我国目前普遍施行这个税率),B公司向A公司购进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对这一采购行为,国家是要征收增值税的,由“税负转嫁”我们知道,A公司作为纳税人,会将这部分税款转嫁到消费者(B公司)身上。因此,B公司实际上要付货款10000+10000×17%=11700元。此时B公司负担了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对B公司来说,这1700元增值税就是“进项税”。当然,A公司是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缴给国家的。

接下来,B公司开始加工货物。假设将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新产品150件,出售给C公司,取得销售额l5000元,对这一销售行为国家同样要收增值税。由税率计算可得,C公司要向B公司支付的新产品货款15000+15000×17%=17550元。对于B公司来说,这2550元就是“销项税”。当然,它也是上缴国家的。

但是,B公司购进货物时已经支付了进项增值税款1700元,现在经计算销售新产品需缴销项增值税2550元,这时,B公司上缴给国家的增值税款就不是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了。在这时我们看到,其实这850元是C公司支付的,通过B公司交给国家。同样的道理,C公司再卖给D公司,D公司再卖给E公司……直到最后的消费者。我们不难发现,在这些过程中所收取的增值税,最终都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正是鉴于这一点,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得出增值税的一个基本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作为一项税种,出现的时间并不算长久。它是在20世纪5O年代由法国创立的,但是很快便成为国际上广泛流行的税种。经过长时间的试点之后,我国于1994年开始推行新税制,在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全面推行了增值税。那么,增值税为何会这么广泛地被世界各国采用呢?这源于它的一个突出优点,即有效地消除了重复征税。

在实行增值税以前,商品每经过一个生产流转环节,就要按其销售收入金额征收一道流转税。与上面举的例子相比,这一做法是不能扣除已征税款的。正是这个原因,生产流转环节较少的商品,其总的税收负担就比较轻;反之,经过生产流转环节多的,由于难以避免重复性税收,企业税负必然就要加重。假如一个厂家能够“一条龙”生产,即从原料到产品都可以独立完成,那么其商品生产流转环节少,税负必然较轻;相反,对那些加工型的厂家,从原料到部件再到最终产品,需要经过更多的厂家,其生产流转环节多,税负必然较重。而征税的重复性是违反“市场公平”原则的,必然会打击投资者的积极性,并对市场的经济活动造成冲击。推行增值税后,对于企业而言,一个关键好处就是商品在以前生产流转环节中所缴纳的税款能够得到抵扣,由此,在经过诸多流转环节后,企业应负担的增值税都是固定不变的,这样就能够有效地实现税负公平,从而有利于企业进行公平竞争,使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达到最佳配置。

除此之外,增值税还有利于合理化生产经营结构,扩大国际贸易,以及利于国家稳定、及时地取得财政收入。

然而,任何事物都既存在着利的一面,也存在着弊的一面。增值税也概奠能外。对增值税的批评之声主要在于其累退性质。如从上面所举的计算增值税例子中,就可以看到税收最终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以日用品和粮食为例,对任何收入阶层的人来说,它们都是必需品。但是相对来说,低收入者在购买日用品时,所承担的增值税在其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要比高收入者更大(注意:这里是指比例)。仍以增值税率17%计算。一个每年收入1万元的低收入者,每年消费7000元,便要交1049元的税款;至于一个每年收入10万的高收入者,一年消费5万元,同时要交8500元的增值税。那么,比较增值税所占个人收入比例,低收入者为10.49%,而高收入者则为8.5%,显然,增值税造成的经济压力,低收入者要比高收入者更大。对于低收入者而言,这种现象是不公平的。此外,增值税有时也存在着多重征税的问题。如商业活动已经交税,但由于部分商品及服务也会有本身的税项(如酒精、香烟、燃油等),再征收增值税便造成了多重征税。

一张巾纸解决税收大问题——拉弗曲线

“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国虽小必安;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国虽大必危。”

——《管子》

这段名言表明着一个治国道理——一个国家,其最好的经济政策应该是顺应人们进行生产、贸易等经济活动,并在必要时进行一定的调节和控制,而不是横加干涉,对百姓强取豪夺。对于今天而言,这段话仍然有着鲜明的启迪意义。而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取民有度”、“取民无度”实际上和税收政策的制定密切相关。

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正确合理,才能改善投资环境,吸引资金扩大实业,由此才能扩大税基,增加政府的税源,真正做到国富民强。纵观我国古代那些衰败的王朝,在行将就木之际,几乎都伴随着国家对百姓的横征暴敛。苛捐杂税多如牛毛,民不聊生揭竿四起,王朝最终不可避免地走向灭亡。

在赋税中,“利民”的思想是非常可贵的。但是,究竟税收、政府和个人之间存在着一个怎样的规律,在何种程度下才能使得税收政策收到最好的效果,于国于民都有益,却是一个深奥的经济学问题。不过,当代有一位经济学家竟然在一张餐巾纸上就解决了这个问题。

事情还得从1974年说起。当时,美国经济正处在“滞胀”的困境里。南加利福尼亚商学院的教授阿瑟·拉弗和当时福特总统的白宫助理切尼在华盛顿一家餐馆共进午餐,为了使其明白只有通过减税才能让美国摆脱“滞胀”,拉弗即兴在餐巾纸上画了一条抛物线,浅显生动地给切尼讲明了减税的奥妙所在。一起赴宴的还有《华尔街日报》的副主编万尼斯基,他立刻将这一曲线在报纸上大加赞扬和宣传,“拉弗曲线”由此声名远扬,被戏称为“餐桌曲线”的“减税主张”博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同,并最终被后来的里根政府所采纳,其影响遍及欧美。拉弗也因之成为家喻户晓的经济学家。受拉弗的减税理论的影响,从20世纪80年代起,世界上许多国家持续实行减税政策,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印度、巴基斯坦、沙特、马来西亚……众多国家纷纷推出减税方案,形成了世界性的减税浪潮。而统计资料显示,这些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并没有降低,反而呈现上升的态势。

下面就是“拉弗曲线”。

在图中,原点0处表示税率为0,此时政府没有税收收入;随着税率增加(由O-C-B的方向移动),税收收入呈现抛物线形的变化。当税率到达B点为100%时,社会将没有人愿意工作,所以也就没有税收收入了。拉弗曲线说明,当税率在横轴上超过C点时,税收对人们工作积极性的挫伤将大于其收入对积极性的提升,所以税收收入随着税率的提高而下降,由此图中的阴影部分被称为“税率禁区”。当税率处于这个禁区时,只有通过降低税率才可以使得税收收入和国民产量同时增加。

拉弗曲线表明了这样一个观点:当税率低于某个水准时,会激发社会的工作热情,从而促进社会供给,政府的税收一同提升;当税率高于某个水准时,会降低工作热情,从而降低社会供给,政府税收也会跟着减少。由此可见,政府为了取得更多的税收收入,最佳方法不是提高税率,恰恰相反,而是减税。

拉弗曲线从经济学的角度揭示了“欲速则不达”的哲理。遗憾的是,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违背这一客观规律,不按应有程序行事的例子却屡见不鲜。

在某城市郊区有一条通往著名旅游区的高速公路,除了节假日和旅游旺季外,大多时间并不拥塞。高速公路两侧设有辅路,通行时主路收费,辅路免费。当人们从这里经过时,常常看到这样一种现象:主路上车辆风驰电掣,但却寥寥无几;而辅路上的客车、货车,甚至还有自行车、三轮车等,将整个辅路挤得水泄不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当然是为了节约走主路时的“过路费”。对于大多数百姓而言,为省钱而多花点时间是可以理解的。然而从经济学的角度判断,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一种非常不合理的资源配置。

首先,高速公路得不到充分利用,造成资源闲置;其次,辅路上的车辆行驶缓慢,耽误了大量时间,这又必将使社会资源受到不小损失。那么,如何才能解决这两个问题呢?自然是降低“过路费”。但是,现实中的情况往往是:经营高速公路的公司以“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和高速公路的经营成本等因素拒绝降价。经营者的思维就是,收费高自然收入高,就可以更早还清贷款乃至赢利。在他们看来,如果不是政府还控制着收费,把过路费定得越高才越好。

如果结合拉弗曲线,我们就会很快发现,“收费高收入高”的看法是非常片面的。高速公路经营者们正处在拉弗曲线的“税率禁区”里。在这时,如果收费不沿B-C-O方向移动(降价),大多数司机都不会去走高速公路,经营者的总收入不但不会提高,还会降低。只有降价,车辆愿意走高速公路,总收入才可能增加。实际上,我国许多地方的高速公路运营,很长时间一直处于这种收费太高的不良状况中。结果不仅经营者难以为继,还造成了公众时间及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直到后来,经营者终于开始对高速公路的收费进行了调整,总体降低了收费标准,通过高速公路的车辆这才明显增加起来,辅路的通行状况也得到明显改善。当然,经营者们运用拉弗曲线,还可以确定高速公路过路费的最优费率。比如,调查驾驶员对过路费的接受程度,测算出收费每上升或者下降一元,选择高速公路的车辆所减少或者增加的百分比;测算收费降低后经营者减少的收入和车辆增加而提升的收入两者之间的差额等,就可以最终得出一个收入最大化的收费率水平,从而促成高速公路经营者与过路司机之间的双赢局面。

提高税收能有效禁烟吗——香烟征税

棱角分明的牛仔,深沉锐利的眼神,手臂上陆军标志的刺青,坚强豪爽的个性,一位实实在在的硬汉站在你的眼前。尤其是他嘴角叼着的那根香烟,更是让你鲜明地感受到这是一位充满冒险与开拓精神的英雄——这就是著名的“万宝路男人”。作为世界的烟草销售冠军,万宝路(Marlboro)在全球平均每分钟就有100万多支香烟在消费,创下了烟草销售的神话。

然而,其中一位曾为万宝路香烟做过广告的好莱坞明星,最终却因为抽烟而英年早逝。死前他留给世人的一句话就是:“吸烟有害,而我就是最好的例子。”的确,烟草的成瘾特性,使它早已成为世界上使用最多、危害最广的物质。其实,与毒品(如海洛因)相比,除了一个是合法消费品,另一个是违禁品外,在其他方面几乎没有质的不同,尤其是从物质依赖的角度看,二者更是如出一辙。烟草在全球盛行了两个多世纪,直到20世纪,人类才开始认识到烟草对人类的危害。吸烟产生的烟雾中含有许多致病物质,如烟碱、二氧化氮、氢氰酸、丙烯醛、砷、铅、汞等,其浓度远远超过工业许可值,对人群的危害甚至超过工业污染。吸烟,以及由此造成的被动吸烟可以导致多种心脑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甚至癌症。

随着对香烟危害性的日益重视,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加强了关于禁烟的立法,如禁止在公共场所抽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等。作为一个拥有3.5亿烟民的“香烟超级大国”,我国也加强了禁烟工作,如从2008年5月1日超,北京市开始实施《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成为我国第一个把禁烟范围扩大到所有餐馆、办公室的城市,更有人大代表呼吁制定《公共场所禁烟法》,以便将烟草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禁烟法规是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香烟加以控制的,在此不予太多探讨。那么,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又该如何对待禁烟呢?

无论从宏观经济还是微观经济的方面看,吸烟对于国家、社会和个人而言,都是成本大于产出。烟草销售固然能为国家提高税收,但是,这些收入永远弥补不了因烟害而导致的疾病、死亡、医疗费用等损失。因此,考虑经济上的成本与产出,也应该禁烟。而在市场层面,目前世界上常见的限制香烟的方法就是提高烟草的税率。的确,从理论上说,增加对烟草企业的税收,就可以迫使经营者提高烟草价格,依照“价格上升则需求下降”的供求规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香烟的消费者(烟民),从而实现控烟。

实际上,自2005年2月27日,世界上第一个旨在限制全球烟草及其制品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40个国家生效后,全球的烟税水平正在迅速提高。以日本为例,在2006年7月l日前,日本的烟税水平为平均每支香烟7.89日元。此后,每支卷烟的烟税提高1日元,从而使得一盒20支装的香烟价格提高20-30日元。同时,日本政府还开始对游客携入境内的国外卷烟征收更高税额,即每盒此种卷烟的征税再增加20日元。与之相应,亚洲的其他国家,如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也都实行了各自的提高烟税的措施,使得香烟的销售价格提升,以便达到减少香烟消费、进而控制烟草的目的。过去,我国卷烟消费税一直实行按价计率征收,现在则实行从量与从价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即先按量计算,每5万支卷烟计征150元的定额税,再按现行卷烟实际调拨价计征消费税。因为增加了一道从量征税,卷烟税负大幅度上升。特别是我国占市场份额较大的四、五类低档卷烟,税负增加尤其明显。

那么,通过“提高征税”这把经济利器,是不是就一定能够降低香烟消耗、削减烟民队伍呢?就实际情况看,结果恐怕并没有那么乐观。

虽然统计资料表明,的确有一些国家吸烟率得以下降,如美国在过去十年间,香烟价格提高了10%,吸烟率降低了3-5个百分点,但是更多国家的吸烟形势却是不升反降,禁烟效果并不明显。比如在我国,烟草制造业依然是我国税收贡献的第一大税源,甚至连年出现税利大幅增长,这一情况就很能说明问题——提高税率恐怕并没有使我国烟民数量降低多少。那么,为什么高税率对香烟并没有取得明显的限制作用呢?

首先,需要分析一下香烟这种商品的特点。前面提到,香烟有一种成瘾特性。尽管“吸烟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宣传铺天盖地,但吸烟时人的大脑和体内会产生脑啡肽和内啡肽,会使人感受到一种兴奋(当然这是一种短期的快乐),这已经为科研所证明。久而久之,吸烟就会使人成瘾。就像酒瘾一样,烟瘾一旦形成就很不容易戒掉。用经济学的话讲,在香烟市场上,对烟草的需求(烟瘾)一经形成,就不易下降。卷烟需求是一种明显缺乏弹性的需求,这导致其对价格的上涨并不十分敏感。

假设三个人依据各自的经济状况选择高中低档三种香烟。加税后香烟价格提升,如果三个人还是分别固定地抽这三种烟的话,那么吸烟量将会下降,但是,在需求(烟瘾)和高价格的两种压力下,这三个人一般会选择降低香烟档次的方法(如原来抽高档烟的减少高档烟而增加中档烟的购买),在不增加开支的情况下满足烟瘾。这样,吸烟量并不会因为香烟价格的提升而下降。以印度为例,在2001年2月,印度出于地震救灾急需资金的压力,将卷烟税增加了l5%。结果2001年当年,印度人购买了大约780亿支卷烟,比去年的920亿支下降140亿支。然而,这并不说明这个国家的吸烟量下降了,烟民们的选择转向了价格相对便宜的比迪烟。比迪烟是一种传统的吸烟方式,与卷烟不同,而它的焦油含量却要比大多数卷烟高出30毫克(卷烟平均18毫克)。烟民们采用了“商品替代”的办法继续吸烟。

在我国,曾经有这样一个形象的链式图,也很好地说明了香烟替代的特点:

“中华—红塔山—红河—金花—炮台—烟丝—烟叶—旱烟”。

毫无疑问,高额税收会通过税赋转嫁,最终由消费者负担。由于我国烟民中,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阶层,加之卷烟市场上有各种价格的香烟,最终中国烟民(尤其是其中的两亿农民)没有因为卷烟高价选择了放弃或减少吸烟,而是转为吸食未经加工处理的烟叶或廉价假烟,而它所带来的社会成本将会更大,因为烟叶以及廉价假烟对人体的危害更大。

另外,卷烟高税也促进了黑市的发展。面对超额利润的诱惑,假烟、走私屡禁不止。假烟在世界的卷烟消费量中,已经占据了相当大的部分。

由此可见,高税政策在抑制吸烟、维护消费者健康方面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由于卷烟需求缺乏弹性,消费者对于烟价提高并不十分敏感,该吸照吸,结果使得卷烟税收一直居高不下,并一直占据着中国第一税源的“宝座”。

事实上,要抑制吸烟,不能单纯依靠税收这个经济杠杆。最根本的办法是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加强吸烟有害的教育,改善医疗条件,从立法上规范卷烟生产和销售,扩大公共场所禁烟区,推广科学有效的戒烟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长期地控制烟草带来的危害。

两元钱帮助千万人——社会福利

——2008年7月的一个早上,深圳的某位彩民接到福利彩票中心的工作人员的电话,被告知其使用银行卡通过电话投注的一注彩票赢得了二等奖,总计奖金247765元。面对突如其来的惊喜,该彩民竟然一时难以接受已中大奖的事实。随后,工作人员耐心解释,提示他30天内兑奖,以防弃奖。这位幸运儿后来对别人说,他的中奖一半是幸运,一半是守号的执著。他从今年1月开始用电话投注购买福彩“双色球”,利用自动投注功能对他的这个固定号码每期自动追号。原本只是为了一种乐趣,没想到半年后竟然赢得了24万多元。

——“2003年2月16日,福彩双色球彩票联销。当年10月,湖南中出第一注500万,很多人开始购买双色球。我从双色球一开始发行就买,但只是关心是不是中奖。一年后,当我得知双色球销售了36亿多元,筹集福利金近13亿元时,就开始关注双色球公益金。5年来,双色球筹集的公益金资助了那么多困难群体,我想应该让更多人了解这一点。”湖南省常德市的孙先生这样说。

——2007年6月1日儿童节,南京市儿童福利院内一片喜庆。南京市“情暖童心、爱心助孤”大型公益活动在这里隆重举行。市福彩中心向南京市儿童福利院捐赠20万元福彩公益金,表达了全市彩民和中心工作人员的一片爱心。长期以来,市福彩中心开展了一系列的公益资助活动,如捐赠孤残康复手术费、修缮儿童福利院、流浪儿童救助中心和敬老院等,充分体现了福彩发行宗旨。

——据悉,至2008年春节前夕,“广东福彩爱心助学子”已举办4年,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共安排了1900万元资助3800名生活困难大学生上大学。

长期以来,人们购买彩票的目的主要集中在“碰运气、中大奖”上,尽管中大奖的概率非常之低,但是“两块钱赢来五百万”,这种“以最少的投入换得最大的回报”的期盼心理,使得我国的彩票事业发展得非常迅速,而福利彩票就是一个典型。不过相对而言,却很少有人对福利彩票的发行宗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有一个深入的了解。而这,就属于经济学中的福利范畴。

“福利”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但不同的国家对其理解稍有差异。我国传统使用的社会福利主要是指由国家出资兴办的、旨在为社会大众谋取利益的各种福利性事业,包括一般社会福利、职工福利和特殊社会福利等。彩票便属于社会福利范畴。

对于像我国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其福利事业是非常艰巨的。我国残疾人口数量有8000多万,老龄化现象也日趋严重,这些人都需要社会的帮助,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单一由国家开支是不可取的,必须向社会筹措资金。不过长期以来,我国筹措资金的方法却显得单一,主要通过国家和企业两个渠道,如此一来,国家和企业负担就显得过重,一些应该解决的社会问题又无力解决,因此必须打通个人和社会两个渠道——彩票在这里便发挥了巨大作用。

应该说,社会上确实有许多组织和个人在无偿捐资给国家的福利事业,他们的行动令人肃然起敬。不过从长远看,还没有任何一种捐赠像彩票这样,能够持久、稳定地为福利事业支持大量资金。对于个人的强烈吸引力和对于社会福利的强大帮助,使得彩票成为社会筹资的重要方法。

“彩票”在法律上有着严格的定义。它是国家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而特许专门机构垄断发行的一种有价凭证,人们可以自愿选择和购买,并按照事前公布的规则拥有中奖权利。“中国福利彩票”则是由国务院批准,由隶属于民政部的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承担,按省级行政区域组织实施。

其实,就世界范围的社会福利发展看,各个国家的具体做法虽然不同,但都采取了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即国家、个人、企业、社会四项并举。而向社会筹措资金,主要方法就是募捐和发行彩票。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彩票年销售总额已逾千亿美元。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发行彩票,彩票种类很多,其收入在除去支付奖金、行政运营成本后,主要用于公益事业,效果不错。除此之外,彩票还能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解决社会上其他一些燃眉之急。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自建国以来,一直没有正式发行彩票。改革开放后,在1987年7月27日,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首发式在石家庄举行。该年8月28日,新中国彩票史上第一次摇奖仪式仍在石家庄举行。一等奖奖金为2000元,一位中奖者温先生将这笔钱筹办了自己的婚礼。从这以后,新中国的彩票就应运而生,结束了长达38年无彩票的历史。

自从1987年新中国第一批福利彩票正式发行以来,截至2007年6月30日,全国累计销售福利彩票2423亿元,为国家筹集公益金809亿元。其中,上缴中央财政约300亿元,用于支持社会保障基金、社会福利事业、残疾人事业、城乡医疗救助及青少年课外活动设施建设等公益事业;其余500多亿元,定向用于城乡社会福利机构和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建设。

一张价值两元钱的彩票,借助社会福利这一渠道,可以帮助千千万万的人。通过一张彩票,一个人既可以体会投资和期盼的乐趣,更可以将自身与社会福利事业紧密联系起来,由此,一个公民便可以奉献爱心、弘扬美德和传播慈善。彩票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社会福利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带薪休假去看海——职工福利

在20世纪80年代,凡在国有企业的工会里工作过的人,大抵都有这种体会:在工会上班,有一项工作是很需要“创新”精神的,那就是每逢节假日时,怎么给职工发放福利礼品。比如,五一节快到了,工会提前十来天召集大家讨论,给每一位职工发什么礼品。那时候场面颇为热闹,大家众说纷纭,献计献策,最终会得出一个结论:给每个人发十斤羊肉。大家心满意足。接下来“十一”到了,这套程序会重复一遍。但是一定要有所创新,首先要保留十斤羊肉,或者要和十斤羊肉基本相当的其他礼品,然后要有新礼物,要有增加部分。最后决定,每人再加一箱苹果。大家又是皆大欢喜。

如今的趋势是单位发福利卡,员工到福利卡的签约商户那里刷卡消费。有时也会用点卡,到指定的场所,输入账号、密码就可以采购,至于如何消费则是自愿、自由。这种福利卡涵盖商场、超市、百货、餐饮、娱乐等领域,预示了现代人生活的一种简约趋势。比如餐补、车补、话补、节假日补助等,都可以预存到福利卡中,目前中国各个城市也都有基于本地的福利卡商户体系。

这里涉及的福利就是职工福利。准确来说,职工福利是指职工所在单位通过建设集体福利设施、建立各种补贴或发放实物,以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它所享受的对象是本单位的职工及其家属。“职工福利”可以体现于货币、实物,还可以体现在其他种种方面。

另外,在谈论职工福利的时候,还需要弄清楚它与其他几个常见名词的区别,因为人们常常会混淆它们。

“福利”和“津贴”:津贴是对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额外工作给予的补偿,如夜班津贴、职务津贴等,与“福利”相比,两者的最大差别是,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而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如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休假等,有较大的变动性。

“福利”、“奖金”和“工资”:福利可以看做工资外的收入。工资有一定的标准、制度,而“福利”相比就最得随意很多。奖金也是工资外的收入,但不能称为“福利”,因为它是按照贡献大小发放的,存在着竞争性,而“福利”与“奖金”相比,不论员工贡献大小,人人皆有一份,突出的是平等性。

弄清楚这几个概念的区别后,我们就能更深入地认识职工福利。对于员工和企业而言,职工福利具有如下重要作用:

1.增强职工的凝聚力,使广大员工有“公平感”和“平等感”,有助于企业稳定和消除人员流动现象。

2.提高员工士气,促进努力工作。

3.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职工福利也是一种企业投资,并能取得长远效益。

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企业已经普遍认识到职工福利与企业生产效率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已经将其视为企业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的人事管理工作。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仍然有个别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追求利润,不重视职工福利,不尊重职工权益,这种现象,必将引起员工的严重不满,进而损害企业的整体形象。下面就是发生在甘肃省张掖市的一个真实案例。

在张掖市某县有一煤矿公司,于2006年因资产重组,卖给了一私营老板。公司一部分职工办理了下岗手续,另外一部分职工被公司反聘继续上班。而这批继续上班的人,得到的待遇可谓每况愈下,工资、社保金等经常以各种理由被拖欠。以一位女职工为例,在私人老板经营公司后不久,她要结婚,然而,矿上却不给假期。该老板后来说,请假可以,但是要算作缺勤,并且要影响年终奖金。如果婚假时间超过三天,当月的工资就要扣除。结果,该职工在结婚第三天就赶到荒凉的矿区上班,而且这三天没有工资。2007年,该女工怀孕回家生产,后返回单位时,老板又拒绝支付三个月的产假工资。带着无奈与愤怒,该女工向张掖市信访局反映了这一情况。

现在,私营企业对我国GDP的贡献每年都在递增,而私企员工的辛劳起到了重要作用,保证他们的福利和待遇,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国家对此早有规定。上例中女职工的婚假和产假,可视作与节假日有关的职工福利。对此,《昏姻法》和《劳动法》有明确条文,凡属合法结婚者,都可以享受3天婚假,如果是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还将增加晚婚假十天。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I5天。职工婚假与产假期间的工资,单位均要按照其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煤矿老板将婚假算缺勤,克扣年终奖金,以及拒绝支付产假工资的做法,都已经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单位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

几乎与此同时,远在杭州的一家私企的做法和这家煤矿相比,可谓天壤之别。

在杭州市某县有一家从事皮手套生产的私营企业,规模在当地五六十家同行中首届一指。2007年7月的一天早晨,本来是工作日,来自河南农村的几名外来女工,却坐上了旅行社的豪华大巴,去宁波海边享受“带薪休假”。她们是该公司的普通员工,这是她们生平第一次去海边游玩。据该公司老总介绍,全体员工“5-7天的带薪年休假制度”是新推出的一项职工福利。在此之前,公司已实施带薪婚假、产假、丧假等制度。除去各种福利,还为员工提供各种补贴及保险。该单位的员工也说,公司为大家考虑得特别周到,在这里干活,大家觉得特别开心,可以找到“家”的感觉。该公司共有300多名员工,一年下来,员工流动率还不到1%,而行业内的流动率却高达20%-30%。与之相对的是,公司凝聚力不断加强,业务不断拓展,已经与数家国外公司签了订货合同。该私营公司大力为职工着想,关注职工福利的做法,已经取得了丰硕的回报。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对于职工福利已经越来越重视。相比之下,自私自利的企业家毕竟是少数,大部分企业在职工福利上做得还是到位的。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形成这样一个共识:职工福利既可以促进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又会为构筑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一份贡献。

桃花源里看养老——老年福利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以上选自东晋名家陶渊明的代表作《桃花源记》,其中对“世外桃源”的描写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至今仍是中学语文中的必学范文。文中所描述的桃花源的生活令人神往。那里的家庭多为三代同堂,从“男女”、“黄发”、“垂髫”即可看出,青壮年劳动,而老人和小孩都悠闲愉快,自得其乐(“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神往的完美世界。然而,陶渊明的笔锋忽然一转,在结尾处,政府官员(太守)派人去寻,迷路;民间人士(刘子骥)去找,直到病死也没有结果(“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原来,在陶渊明看来,桃花源只能在理想之中觅其踪影,在东晋战乱频仍、流血不断的现实世界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以经济学的眼光看桃花源,它之所以令人神往,关键就在于社会和谐。其中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老有所养”。尽管《桃花源记》中没有对此详谈,但我们不难从中得出,那里的老人是由家庭赡养的。“养儿防老”、“子女尽孝”,这也正是我国几千年的一个优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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