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道义!早婚可以解决男女青年未婚同居,淫乱鬼混的社会问题,但它也存在着一些缺点。中国的婚姻法有两套标准,一套是针对汉族的,一套是针对少数民族的;汉族的婚姻法规定男满22、女满20方可结婚,其它少数民族的婚姻法规定男满20、女满18即可结婚。
我2003年仕隐某少数民族和汉族混居的乡,在这里少数民族的青年男女经过通融,16、7岁就可以领证结婚。按理说,早婚娶到的老婆是处女的比率就非常高,但当地的一位男同事给我们讲述了他们汉民有一条不成文的民规:禁止子女嫁或娶少数民族的子女。
他们的这条民规是这样推演出来的:一个女孩出嫁时,她的父亲一般才35岁左右,她的爷爷才50岁左右,她的阿公(爷爷的父亲)才76岁左右;当地少数民族父亲与嫁后的女儿相淫,那是十分普遍的事,甚至有的是三代相淫,丑恶不堪。
有一次我看到了一个少数民族的父亲色迷迷地盯着渐长成人的女儿不放时,终于感受到这条汉族民规的正确性,它告诫了子孙后代:不要与毫无礼制的动物通婚,假若你娶那些东西做老婆,婚后被其践踏尊严和人格,使自己戴绿帽、背黑锅那是肯定的事;你要想用道德和礼制去监护、教化她,必然遭到强烈的反抗,婚姻家庭破裂是迟早的事。
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方法,就是祈求上帝派艾滋病魔等瘟神早日将那些败坏礼制的动物族群从地球上抹去。
竹园棋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