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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工资集体协商的局限性(2))]

作者:刘植荣 当前章节:1129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2:04

中国的当务之急是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不要看增长率,而要看实际数额。假如一个人拿8000元的工资,增长10%就是800元,对一个拿400元工资的人来说,提高20%才只有80元。现在有人拿最低工资增长率来忽悠劳动人民,说最低工资提高了20%,增产率提升到两位数,劳动人民该满足了。但普通劳动人民的工资基数太低了,就是提高100%也和公务员相差甚远。

当然,要想使收入分配永久公平、合理,就必须制定《工资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上工作的所有劳动者(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报酬都必须受这部法律约束。该法必须体现同工同酬原则,体现公务员(包括国有企业等所有吃政府财政的人员)工资不得超过私营企业职工工资的原则,任何吃国家财政的人员的工资增长都必须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而且从制定新工资标准的下一任期开始执行,避免公务员借职务之便给自己涨薪的卑鄙勾当。

发达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与私营企业持平,美国等国家还用法律规定公务员工资不得超过私营企业。由于经济危机,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务员——特别是高级公务员都带头主动降薪,如英国新首相卡梅伦一上任就宣布给自己和内阁大臣减薪5%,而且规定包括自己在内的高官上班要乘坐公共交通,为政府节省开支。意大利、韩国、爱尔兰、美国、冰岛、乌克兰、墨西哥、希腊、西班牙等许多国家也都宣布给公务员降薪。

财智领袖:请问您如何看《工资条例》的效用性,落实这个条例的关键又是什么呢?

刘植荣:有报道说,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该条例会加入工资集体协商与同工同酬条款。《世界人权宣言》及各国宪法和劳动法律都规定了同工同酬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有同工同酬的规定。既然国际法、宪法早就规定了同工同酬,而我们到现在仍没做到同工同酬。所以,历史地看,不能说有了这个条例,就一定能把中国劳动者的报酬提高上去。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在2000年就出台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可10年过去了,哪个工厂的工资是集体协商出来的?几个工人能与老板协商工资呢?你要求涨薪,好,他就把你给炒鱿鱼了。所以,要想保障工人的权益,就必须发挥工会力量。

工会如果不能发挥其作用的话,工资集体协商就没有实际意义。所以,从目前来讲,提高中国工人工资的唯一有效的途径,就是国家用法律形式把最低工资提高到世界平均水平,也就是人均GDP的58%,大约合1177元/月。这应该是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全国任何地区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这个标准,但经济发达地区根据本地区人均GDP制定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更高一些。

(本文写于2010年5月31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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