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成房价的要素中,土地成本、建造成本、管理成本和预期利润是由市场决定的,但应交税费则由政府决定,因此,要控制房价,政府要在应交税费上有所作为,这也是美国政府在房地产行业的利润超过10%时就出手抑制的原因。因为不抑制,就会导致房地产业的畸形发展,就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最终导致经济危机,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
政府抑制房价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征收房产税(物业税)。房产税不是对所有人征收,只对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或超面积住房(如人均50平米以上部分)征收,不会给普通百姓带来丝毫的影响,如果说有影响的话,那就是通过对炒房投机者征收房产税,进行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或房价降低最终使百姓受益。如果按累进税率(如房价的1.7%~10%)对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或超面积住房征收房产税,相信房价一夜之间就会降下来,因为囤积住房要交纳高额房产税,投机者必须赶快让房屋出手,这样,房产市场上的房屋供应就充足了,房价必然下降。
世界上不管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几乎都把房产税作为主要税源和抑制房价上涨的政府调控手段。在美国,以房地产税占主导的财产税收入占联邦税收的10%,占地方税收的75%。在世界上最贫困的肯尼亚,上述两项指标也分别达到了1.52%和68.56%。可见,物业税有平抑房价和通过税收实现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功能。
我们要发展市场经济,但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并不是吃闲饭的,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三大职能就是:提高效率,增进平等,促进稳定与增长。利用房产税调控房产市场是政府所采取的主要手段。政府迟迟不征房产税,这里面必有“难言之隐”:不少官员有两套以上的住房,住一套,出租一套,或炒几套,他们怎么会制定让自己利益受损的法律法规呢?
(本文写于200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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