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植荣先生的另一功德是,澄清了所谓“高薪养廉”的理论谣言。
很多时候,要深入地讨论某一问题,最基本的出发点其实反而是事实和常识的重建,其后的讨论才可能是真实而负责任的。高薪养廉论之鼓吹者众,其中荒腔走板者亦众。有学者称,高薪养廉能够提高公务员的偷懒成本,公务员恋恋于高薪及职位,患得患失之下,工作效率随即提高。殊不知公务员的偷懒成本唯因监督及问责机制之阙如而降低,却绝不因其享有高薪而提升。有学者称,瑞典的廉政是高薪养廉的结果,盖因瑞典公务员之人均月工资高达2.6万瑞典克朗。北京目前的人均月工资不过4000元,国人以自身的经验衡量,当然觉得论者所言极是,瑞典经验即高薪养廉而高薪也确能养廉。查本书数据可知,瑞典公务员月工资2.6万克朗固然不少,原来该国铁路建筑工人的月工资同样也是2.6万克朗!瑞典公务员高薪之说,原来纯属捏造。国内某经济大省出台文件,规定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而即令如此温和的限制,居然也难以执行,让人不禁想问一声,为什么?
本书可能是国内首部介绍美国公务员可比性工资法案的著作。在国内逐年升温的公务员考试热的背景下,美国的这一法案恐怕很难为国人所相信和理解。为什么美国人要求公务员的工资不得高于社会平均工资?1996年至2002年6年间,中国800万人的公务员队伍,辞职和清理门户相加,居然总共只有45000名公务员离职,流动率不足0.6%。这样的超稳定结构,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不啻于是一场灾难。有学者的研究成果显示,将近一半的公务员存在职业倦怠现象,爱岗敬业更是无从谈起。美国人对于公务员工资的信条是:严格限制公职人员的工资标准,削平公务员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之间的差距;公职人员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大致持平。因此,美国公务员人员流动的成本得以降低,公务员个人的独立性也得以加强。人们只知西方法谚有“法官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之说,殊不知任何公务员均应有以独立之精神依法履行职务之胸襟,要知道,有组织的流动性然后有个体的独立性,有个体的独立性然后有服膺法律、抗拒不法命令之物质与精神基础,有良知然后有良治。
或许可以这样说,工资是一面镜子,透过它,我们得以观察一个国家对待诚实、廉洁、公平、正义等价值的态度,也看出一个民族真正的精神内涵。
于2010年10月锈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