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抢先做“第一”;一家企业要想获得成功,最重要的也是要抢先成为“第一”。
做“第一”,在人们心目中先入为主,比起努力使人们相信你可以比“第一”做得更好要容易得多,因此也容易成功得多。
我们试举例说明。
世界上最高的山是哪座山?是喜马拉雅山,我们脱口而出。但是,世界上第二高的山是哪座山呢?我们很难答得出来。
第一个发明电灯的人是谁?是爱迪生,连小学生都知道。那么,第二个制造了电灯的人又是谁呢?几乎没人能答得出来。
第一个发明蒸汽机的人是谁?是瓦特,人人都知道。但是,第二个制造了蒸汽机的人是谁呢?不知道。
第一个发明炸药的人是谁?是诺贝尔,第二个研制出炸药的人是谁呢?不知道……
电灯、蒸汽机、炸药等等已有上百年的历史,100多年来,又有多少人对它们作出了多大的改进,我们又有谁知道这些更高明的改进者的名字呢?
第一个把鸡蛋立在桌面上的人是谁呢?是哥伦布。哥伦布第一个发现了新大陆,誉满全球。当时英国的一帮绅士对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很为不屑,在一次宴会上哥伦布决定收拾这帮绅士。他拿起一个鸡蛋,问在座的各位英国绅士,谁能把这个鸡蛋立在桌面上?英国绅士个个面面相觑,束手无策,这时哥伦布拿起鸡蛋在桌面上轻轻一碰,敲碎了一个角,轻而易举地就把鸡蛋立在了桌面上,然后告诉这帮绅士说:发现新大陆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就像把这个鸡蛋立在桌面上那么简单,可在座的没有一个人能做到,而我做到了。事情就那么简单。从此以后,英国绅士再也不敢小看哥伦布了。
那么,谁是第二个把鸡蛋立在桌面上的人呢?谁又是第二个到达新大陆的人呢?
在哥伦布之后,有无数人到了新大陆,有无数人把鸡蛋立在了桌面上,可我们又有谁记得他们的名字呢?
我们每个人都有过各种各样的人生经历,但人生中的第一次经历总让人最难以忘怀。第一次恋爱,第一次结婚,第一次入洞房,第一次当爸爸或妈妈,第一次上学,第一次考上大学,第一次入团,第一次入党,第一次出国,第一次进城,第一次赚钱,第一次赔钱等等,都是最难忘的。
比如初恋。初恋是最让人难忘的了,不管是苦涩的还是幸福的,留下的总是美好的回忆。但是不是每个人的初恋情人都要比他(她)后来经历的所有情人包括现任的妻子或丈夫都要出色,都要优秀呢?未必。你现任的妻子或丈夫、你的第二位、第三位、第四位情人可能比初恋情人优秀100倍,但在你心目中最难忘、留下最美好记忆的仍然是你的初恋情人。
亚军比冠军就差那么一丁点,但是,冠军往往广为人知,鲜花、掌声、荣誉、机会、金钱向他们涌来,企业纷纷找他们拍广告或当产品形象代言人,最好的大学也向他们敞开了方便之门,如体育比赛中的世界冠军刘璇、邓亚萍、伏明霞、郭晶晶,选美比赛中的冠军张曼玉等等,相比之下亚军的知名度就要差得远了。
吴士宏辞去微软总裁职务到国企TCL就职,一度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可是当新的微软总裁唐骏也想跳槽到上海找国企就职,而且年薪只需1元钱时,却无人喝采,尽管吴士宏只是一名护士,而唐骏的资历和头衔要比吴士宏显赫得多。因为他是第二个这么干的人。这就是第一胜过更好的又一例证。
就连同时出生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双胞胎,也是第一个更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没有两种产品比双胞胎更相像的了,他们的先后之差也够小的了,就那么从娘肚子里出来前后几妙钟、几分钟之差,但人们还是对哥哥或姐姐的印象要比弟弟或妹妹更深一些。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第一个把姑娘比作鲜花的人是天才,第二个这么做的人是庸才,而第三个这么做的人就是蠢才了。
这就是做第一的魅力,这种“第一”胜过“更好”的规律运用于企业经营,运用于经营人生,就是抢先战略。要想方设法地做第一,不要做第二,更不要做第三,第四,第五等等,那怕你做得比第一更好,好上百倍,都不如做第一。
中国排名第一的烤鸭店叫什么?叫全聚德,第二名呢?不知道。或许排名第二位的烤鸭店烤的鸭比全聚德烤鸭店烤得更好,那也没有用,我们还是认为全聚德烤鸭店烤的鸭是最好的。
中国最著名的药店是哪一家?同仁堂,第二名是哪一家?不知道。或许排名第二位的药店里卖的药比同仁堂卖的药还要好,那也没有用,我们还是认为同仁堂卖的药是最好的。
中国最著名的毛发再生精叫什么?章光101,第二名呢?不知道。或许排名第二的毛发再生精更好,那也没有用,我们还是认为章光101是最好的毛发再生精。
最早进入中国的咖啡品牌叫什么?雀巢,第二名呢?不知道。或许排名第二的咖啡品牌比雀巢好,那也没有用,我们还是认为雀巢是最好的。
那么,为什么“第一”胜过“更好”呢?
1、具有先入为主的优势
“第一”能够在人们头脑中抢占空白点,能够在人们的头脑中扎根,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也即“第一”具有先入为主的优势,这是人们认识事物的规律。此外,“第一”具有新闻轰动效应,能够触动人们的兴奋神经,能够引起人们的关注,吸引人们的眼球,从而节省大量营销费用,因此,做“第一”能以更少的代价获得更大的成功。
2、人们总是愿意保持已有的东西
先入为主的另一个层面的意思就是:率先进入人们头脑的东西往往不容易被遗忘,因为人们总是倾向于保持已经拥有的东西。比如,如果你遇到比自己的丈夫或妻子稍好一些的婚外恋人,你就不会轻易选择离婚,所以,很多男人碰到比妻子“更好”的情人时,往往选择包“二奶”的形式,而不与结发妻子离婚;而各方面条件都“更好”的“二奶”们常常是怎么闹也得不到名份,也是这个道理。
3、第一往往被当作是最好的和一个行业的代名词
做“第一”,可以在人们心目中牢牢竖立行业老大的地位,因为人们总是将“第一”当作是最好的。因为消费者并不是所有产品的专家,恰恰相反,绝大多数消费者对绝大多数产品来说都是外行,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也并不都那么理性,受着心理、广告宣传、品牌形象、环境氛围、周围人们的意见等等的影响非常大。而“第一”往往会被消费者当作是最好的,结果就造成了“第一”胜过“更好”的怪现象。
正因为做“第一”有这么多的好处——做“第一”可以节省大量宣传推广费用,做“第一”往往会被人们认为是最好的,做“第一”能够在人们心目中留下深刻印象并在很长时间里很难被淡忘,甚至可能终身难忘,——这种做“第一”所带来的好处要远远大于落在“第一”之后却要比第一“更好”一些所带来的好处。所以,做“第一”要比错失先机而试图努力做得“更好”要容易成功得多。特别是当自身的实力比较弱的时候,做“第一”简直就是成功的捷径和法宝。
我们将成功的秘诀这样赤裸裸地说出来,说得这样直截了当,对一些踏踏实实埋首做事、将每一个细节都做好做到位的“诚实的劳动者”、“好人”来说或许是不公平的,有教人投机取巧之嫌,有悖传统的伦理道德,与我们所受到的教育也大相径庭,似乎太功利了一点。但若以成败论英雄,而不以道德论好坏,那么,要想取得成功,要想更快更早地取得成功,要想花费同样的努力取得更大的成功,抢占先机是最好的办法。
抢占先机需要有灵敏的嗅觉、敏锐的市场眼光、深刻的洞察力,需要有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经济事务中把握趋势的战略眼光,需要有超凡的胆魄和远见卓识,还需要有快速的反应能力;抢占先机需要审时、度势、借势、顺势而为,难道这一切不需要有更大的智慧吗?难道不问市场风云变幻,不理社会需求变迁,让真金久埋于地下,让才华付诸东流,让新思想、新发明、新创造、新产品不能及时造福人类、为社会作贡献,难道让一个才华横溢的人的才华因为错失时机而得不到社会的承认,从而终身得不到发挥,郁郁寡欢,潦倒一生;一个好产品因为错失了及时进入市场的时机而永远退出了消费者的视野,被市场淹没或无情地淘汰;一个企业因为错失了发展的良机而无法取得成功,将诚实劳动挣来的钱都赔个精光,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难道这是公平的吗?
社会是现实的,而现实是残酷的,人们往往以成败论英雄,社会往往以成败论英雄,历史也往往以成败论英雄,成者王侯败者寇,如果你不能取得成功,人们不承认你,社会不承认你,历史不承认你,更好又有什么意义!
抢占先机成功之后,顺势而为,继续努力做好,始终保持领先地位,成为行业权威或龙头老大,这才是我们应该采取的正确战略。
而事实上,领先的品牌几乎总是那些最先进入人们心目中的品牌,第一个深入人心的品牌,往往也是最著名的品牌,也是行业中的龙头老大。
IBM是第一种大型计算机,今天它也是计算机行业的第一品牌;
可口可乐是第一种可乐类饮料,今天它也是可乐类饮料中的第一品牌和龙头老大,并成了这一类别的代名词;
北大方正推出了中国第一种激光照排系统,今天它仍然是中国激光照排市场上的第一品牌,占有高达90%的市场份额;
四通是中国最早以打字机深入人心的企业,它也成了中国打字机市场上的第一品牌,四通打字机一统天下;
联想是中国最早做计算机的企业,今天它也是中国IT领域的第一品牌和龙头老大;
海尔是中国最早做电冰箱的企业,今天它成了中国家电业的第一品牌和龙头老大;
娃哈哈是中国最早做儿童饮料的企业,今天它也是中国儿童饮料行业的第一品牌和龙头老大;
“吉普”是第一种越野汽车的品牌名,今天它成了越野车的代名词,我们讲吉普车时,已经不是把吉普当作一个品牌了,而是当作一种车的类别了;
施乐是第一种普通纸复印机的牌子,今天它已成为所有复印机的代称。
惠普公司推出了第一台激光打印机,今天惠普也是激光打印机市场的第一品牌;
吉列是第一种安全剃须刀,它也正是剃须刀行业的领先品牌;
哈佛大学是美国的第一所大学,今天它也是全美国乃至是全世界最负盛名的大学……
所以,“要么不做,要做就做最好”这句话,应该改成“要么不做,要做就做第一”。人生在世,商场竞争,要想出人头地,就要有舍我其谁、抢占“第一”的胆识和气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