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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Part 1炒房篇(24)

作者:李凤伟 当前章节:1770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9:53

当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后,买家观望为主的态势使得开发商仅仅依靠一个售楼处等客户上门的销售方式已不合时宜,除了通过各种广告手段吸引客户以外,通过中介公司的门店网络和客户资源进行“场外分销”,也成为挖掘市场潜力的一种有效营销模式。

二、以租带售

以租带售的营销模式,不仅适用于商业物业的销售,也可被引入中高档住宅的销售。其营销策略和方法的基本内容如下:当供大于求,楼房难以销售时,先将手中的物业租出去;然后再将营销目标锁定在投资型买家这一目标消费群体,让其在有较高投资回报保障的前提下,成为该物业的拥有者。这样,即使房子暂时未售出,开发商也可以获得一定的租金,而且,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导致消费推动的房价上涨空间巨大。这样,开发商可以得到双面的回报。何乐而不为?投资者在对所投资房屋进行处理时,也应该学会这种营销模式。

三、售后返租与自营相结合

该模式是指开发商在销售的同时,与购买者签订年限不等的租约期。在该期间,购买者可以每年从开发商手中获取固定的租金回报。等租约到期后,再由投资者自行经营。

通过该模式,投资者最低只需付出20%的现金就能完成按揭的首付款,而且后面几年的银行贷款基本上可以用租金冲抵,甚至略有盈余。如此一来,买家的投资门槛就降低了,开发商也能轻松地把楼卖完。

另一方面,由于开发商的包租,使投资者不必为项目刚刚落成,而市场尚不成熟,经营存在困难等问题担忧。

同时,自营的形式又能让投资者,在不返租的年限里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分享商铺自营的收益回报。

但是,该模式也有弊端,项目三五年内完成销售,开发商“拍屁股走人”,承租商背着巨大的租金成本,是否能够保证经营10年,谁也说不好。那些不具备“高投入”、“高回报”能力的开发商也因此把“高风险”留给了投资者。

而且,目前楼市未达到十分成熟的阶段,相关立法也不成熟。因此,售后返租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它还需要时间逐步完善,这个过程中当然也存在风险。所以,投资者应当多花点时间和精力去充分认识它。

四、投资回报

这种销售模式是指开发商在销售时向投资人承诺比较具体的投资回报率进行促销的一种手段,如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承诺,按8%或10%等年回报率给予投资者回报,然后再由经营管理公司与投资者签订回报协议。

实际上,该模式有其自身的弊端。一方面,开发商的投资回报率缺少实际的操作依据;另一方面,所谓的投资回报是投资者与经营管理公司签订的,一旦该公司发生问题,投资者的回报也将“付诸东流”。此时,开发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虽然,一些后期的经营管理公司大多与开发商有连带关系。当出现短期的经营管理不善,而使投资回报无法兑现时,开发商可以为经营管理公司暂行垫付。但是,从长远看,这种局面是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的。

五、先营后卖

先营后卖是指开发商将开发出的商业项目,由自己或委托专业的经营管理公司进行统一的经营管理。在人气相对红火和市场发展相对稳定的时候,再向社会发售。

该营销模式,能有效解除投资者后期的人气和经营状况不良等后顾之忧。因此,受到广大投资者的青睐。开发商在决定发售后的短时间内,也能达到快速售罄的目标。当然,它对开发商的资金实力和后期的经营能力,也提出了较高要求。

但是,该营销模式也可能使个别心存侥幸或抱有投机心理,资金实力和经营管理能力较弱的开发商盲目跟风,做出一些假现象,蒙骗投资者。因此,投资者一定要谨慎从事。

六、由临时向永久转化

该营销模式是指开发商在某区域内,以钢架结构的形式搭建起临时建筑,借以对外出租。承租方以此用作如建材、装饰等专业产品的销售。待该项目的发展成熟后,开发商便分批将前期的临时建筑拆除,修建成永久建筑,并依次对外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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