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购房谈判技巧
在洽谈时,要与销售商打好心理战。
1.多听,少说
有经验的售楼人员一般喜欢充分了解购房者的需求,知己知彼后加以引导,这样购房者往往比较被动。因此,在洽谈时,购房者要尽量保持沉默。让售楼人员多讲话、多介绍,而不要过早亮出自己的底牌,使自己站在有利的位置。
2.不要轻易让步
对销售商提出的房屋价格,不要轻易做出让步。如果购房者一次就做大笔金额的让步,会因此引起销售商对价格的坚持。所以,购房者在让步时,必须步步为营,一次只能做少许的让步。这样一来,结果也较有利。
3.不要轻易相信销售商的话
如果对方声称由于某个原则使某个问题不能妥协时,不要轻易相信他的话。比如,许多销售人员在听到购房者要求变更其单方填好的合同条款时,往往声称,其没有权利改变合同内容,因为合同条款是其公司研究后决定的,如果条款需要更改,需要开董事会研究等等。购房者应该在合同签订前尽量争取自己的权益。
4.以“合理化”的理由拒绝降价
在买卖未成交前,如果买主要求降价或提出其他额外优惠条件时,对方常会苦着脸举出一大堆不能降价的理由,这些理由听起来都很合理。其实有的时候,这是卖方利用买主对产品知识的缺乏而运用的策略。也就是说,表面上看起来已经是底价了,而事实上,卖主心中还有另外一个价。如果投资者能攻破前面的价格,则往往会有一个不菲的差价或优惠。
5.谨防“假购”策略
购房者在谈判时,一定要善于揣摩卖方心理。在房屋销售处,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场面:在买卖洽谈过程中,销售人员的手机会不时响起,而对话内容往往与房屋有关。一些购房者误认为此房紧俏,便急于敲定买卖。而销售人员则顺水推舟收下定金,一桩买卖大功告成。其实,这不过是销售人员的售房策略。因此,购房者一定要对这种“假购”策略有一定的判断能力,不要冲动行事。
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套)(间),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 %(不包括± %)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 %(包括± %)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 。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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