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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Part 4保险篇(6)

作者:李凤伟 当前章节:1818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9:53

最初,李先生对保险十分排斥,认为现在的保险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就好比自己把钱存起来,将来再领回来,和存银行差不多,加上他正准备买房子,所以,当时他对购买保险连想都没想过。

后来,李先生的父母由于车祸相继离开了人世,剩下一个妹妹大学还没有毕业。这让他想起自己当年求学的经过。因为母亲患上了蛛网膜下腔出血,导致半身不遂,父母微薄的工资使他们再也没有能力供自己读书,只能劝他放弃学业。最后,他是靠着亲友的资助,才完成了大学的学业,也才有了他的今天。这场意外,使李先生明白了保险的重要性。于是,他主动找到太平洋保险公司购买保险。

根据李先生的收入和其家庭情况,保险公司的经办人员是这样建议的:李先生是一家之主,应先拥有高额的人身和重大疾病保障,以防万一。因此,向他推荐了公司的“长泰安康B款”和“长健医疗A款”。

已经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美满的李先生,其最大心愿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让孩子失去生活和学习的经济来源。在为自己购买了高额的人身保险的同时,他又为孩子购买了少儿乐等保险。2003年,太平洋保险“事业有成”保险上市之后,保险公司建议李先生为其太太购买。这样,李先生一家都拥有了适合各自情况的保险,能够充分享受到各类保障。

保险是一种准备,今天为明天准备,年轻为年老准备,父母为子女准备。防患于未然应越早越快越好。小康家庭要综合考虑面对的所有风险,对症下药,统筹安排保险规划。根据小康家庭的收入与保障需求的一般规律,应该以年收入的10%~20%左右用来购买保险。

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外来的突发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残疾或死亡时,按合同规定,由保险人给付伤残保险金与被保险人的死亡保险金。对中高收入家庭来说,意外发生时并不见得能“解渴”。因此,保险保障很有必要。

意外险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保险种类,其中有些是可以单独购买的主险,还有些是只能在买了主险以后,才能投保的附加险;除了对投保人的死亡和残疾进行赔偿外,有些意外险还能对治疗伤残的费用进行补偿。

经典案例

王先生是某公司业务经理,因为常年在外面奔波,他的保险意识非常强烈。除了带强制性质的车险外,他还为自己投保了保额5万元的主险,1万元的分红险,2万元的附加定期寿险,25万元的附加人身意外险,共计33万元保额。

2003年,王先生一家改善住房,在某某小区买下了三室两厅,其中向银行贷款了30万元,分20年缴清。

2004年4月,王先生的小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途经一岔道,后方车辆在超车时与其发生摩擦,还损坏了后视镜。经过协议,王先生同意赔偿对方司机800元,恰好当时他未带够现金,于是在路边打手机向朋友求助。就在此时,惨剧发生了。

一辆大型卡车在变道中由于超载造成刹车不灵,惊慌失措的卡车司机为了避开前方车辆猛打方向盘,一头撞上了高速公路的事故处理区。王先生眼见卡车直冲而来,只来得及推了背朝卡车尚不知情的交警一把,便丧生于车轮之下。

惨剧发生后,悲恸的家属向保险公司报案,在理赔人员对案件多方取证后,认定王先生的意外死亡属于保险条款责任范围,并于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了理赔金共计33万元。由于王先生是现有住房的主贷人,他的还贷责任也将由保险公司承担。

虽然理赔金不能抹去痛失亲人的悲伤,但至少它能让已经不幸的家庭不再陷入经济危机,减除了经济支柱倒下后的财务重压。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疾病所导致的各种医疗费用,或因疾病所致残废或死亡,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的规定,给付赔偿的一种保险。

经典案例

今年8月,于先生在回家途中突然感到身体非常不适。因为工作忙,他对个人身体的关注越来越少。虽然以前也有一些小毛病,却没有这次严重。一种不祥的预感,促使他来到医院检查,最后被确诊为尿毒症。医生说:他的病情非常严重,如果不接受治疗,最多只能存活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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