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中国式救市和美国式救市(4)
地方上出台的扶持房地产的政策更加激进。比如,2009年3月,广东省发布的房地产新政第十三条规定:对在2008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确实无法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项目用地,由土地使用者申请并经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当延长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这个规定实际上突破了法律法规的限制。1999年4月26日国土资源部通过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连续2年未使用的闲置土地,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
这些做法的效果是明显的。不仅退地的开发商消失得无影无踪,"地王"重新出现,而且,"地王"中又出现了许多新面孔:央企--关于它在特殊时刻的闪亮登场,我们在接下来会深入分析,打开一个被很多人所忽略的世界。
人们所能知道的是,"地王"又回来了。
仅以2009年6月的数据为例:2009年6月,全国住宅用地成交总价8次被刷新,成为不折不扣的"地王月"。其中,6月26日,中国电子下属的成都中泽置业以19.6亿元的价格击败万科、华润、中信、住总、金融街、北辰等对手,拿下了北京奥运村乡地块,使得楼面价高达15216元/平方米,成为北京总价和均价双料新地王。6月30日,中化方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40.6亿元拍得北京广渠路15号地,北京新"地王"就此被快速刷新。两大地王皆为央企背景。除北京外,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也是"地王"迭出,央企、国企充当了新"地王"的主力军。
这实在是一个微妙的时刻。央企充当"地王",客观上抬高了地价,把民营房产商推到了尴尬的前台:要么两手空空,要么加价拿地。
这种妙不可言的细节,把央企充当地王的意义,展露殆尽。
2009年7月9日,国资委企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目前有关企业的竞拍行为都不算是突破主业限制。而且那些有所斩获的企业,基本上都是央企下辖的二级或三级企业。"对它们,有些难以纳入国资委的监管范围。"事实上,对央企资金的使用和流向,国资委也有明确规定。在2007年8月国资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中央企业投资非主业性质的房地产、金融、证券和保险业等,须报国资委批准。⑦
国资委的态度值得玩味。
但是,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当"地王"一个接一个地出现,最欢天喜地的是各级政府,他们在短时间内迅速积累了大量用于投资的资金。特殊角色的"地王",悄悄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加税是筹集资金的另一个手段
与此同时,税务部门加大了税收征管力度,先是通过查账的方式,让企业补缴税款,后来一些地方的税收部门干脆直接与企业"商量",报个数让企业拿钱,或者让企业预付第二年的税款,以便完成任务。
这对企业负担的增加是显而易见的。
政策思路非常明晰:先通过拉动房地产和税收部门的努力"筹集"足够的资金,支持庞大的投资计划,把投资激活,然后,通过投资和出台鼓励消费的政策,把内需激活。有了这两个前提,就可以静待国际经济形势好转,拯救中国的出口。
大规模投资铺开不能不说,这种思路非常有魄力,但其实也是极其冒险的。
因为它是以消耗存量财富为核心的,在社会保障缺位的情况下,一旦失败,民众的抗风险、抗危机能力将变得更弱。
不仅如此。在楼市泡沫连续十多年快速累积,民众难以承受高房价的情况下,听任房价下跌,挤压泡沫,使房价下跌到与民众购买力相对接的地步,重新激活成交量,就能促使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房地产对60余个行业的拉动作用,也能重新发挥出来。并且,买房者资金的节省,可以促进其在其他领域的消费,激活内需。同时,也可以减弱广大民众对未来高房价预期的担忧,这同样有利于激活内需。
但是,通过放松信贷,吸引大批宝贵资金重新涌入楼市,继续将高房价维持在高位的情况下,将彻底扭转房屋的需求者对未来房价可能下跌的预期,使他们不得不在高位买房,接受既得利益者的盘剥。这种做法虽然暂时激活了成交量,但后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