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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章 大结局(下)

作者:半阙长歌 当前章节:14586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07:41

西南边陲,榆县。

莫长歌刚从浴室冲完澡出来,就听到了门铃的声音。

“您好,您的快递。”

拉开门,就看到酒店服务员微笑的脸庞。看着他手上的那一大个箱子,莫长歌吃惊之余,嘴角也慢慢翘起。

“谢谢,直接给我吧。”她伸手抱起箱子,然后往房间里走去。

拿出美工刀,电话也适时地响了起来。

“哈喽!”她开心地打招呼道。

“这么亢奋,我可不是秦风,让我猜猜,秦风又给你寄石榴了?”话筒那边传来了慵懒打趣的男声。

美工刀划拉下去,莫长歌伸手打开箱子,果然——一箱子个大皮薄的石榴躺在里头。

“你这只臭狐狸,烦不烦人!”

“恼羞成怒了,不过咱们的秦大影帝可真有意思,你去哪儿他都能找到,还每次都寄石榴,这么没创意的招数,你说你激动个什么劲?我就奇了怪了,他自己喜欢吃石榴就算了,怎么有人送礼送自己的喜欢的而不是别人喜欢的东西,难道这不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别人?”

“噗嗤!”莫长歌忍不住笑出声来,“谁告诉你我不喜欢吃石榴的?”

“你?”

“初中那会我特别喜欢吃石榴,只不过后来被秦风发扬光大了,所以你们都觉得只有他最喜欢吃石榴。”

“我这是无形当中又被撒了把狗粮?”陆明绅觉得自己这通电话简直就是来找虐的。

“只有单身狗才需要狗粮,你快点儿脱单不就可以了?”

莫长歌不厚道的笑了,一边和他漫无边际地扯着,一边将石榴一个个从箱子里剪出来,强迫症似的按照个头大小排序摆在茶几上。

“对了,陆珏的案子最后怎么样了?”莫长歌突然想到这事,警方都调查那么久了,应该有消息传来了吧?

“今天正好通知我,已经证实B是米国那边的一个犯罪团伙,我们先前收到的带有B的消息都是陆珏写的,字迹不一样。警方怀疑是因为陆珏伪造B组织图案引起了B组织不满,从而惹祸上身,但目前还不知道B组织用了什么方法促使陆珏自杀。当然,这是警方的官方回答,事实上,我怀疑B组织涉密太深,陆珏很有可能也是其中一员,警方为了保密,向我们隐藏了消息。”

听到这里,莫长歌有些紧张。

“那你不会有事吧?”

“不会,陆珏已经死了,这件事也到此为止了,警方让我们不要再管,应该是没有危险的信号。对了,还有另外一件事,成晞已经将他所有的产业交给了职业经理人打理,然后离开了。”

“我知道的……”莫长歌叹了口气。

成晞去欧洲了,他走的时候给她发了条短信,说是不能等她一起吃火锅了。她问他去哪儿,他只说去散散心。

也是,发生了那么多事,他要散心也无可厚非。

只是莫长歌没有想到,工作狂人、事业狂人的成晞,有一天竟然会怠工,毕竟,当初他们谈恋爱的时候,他都不曾为她停过脚步。

隐隐约约,她仿佛明白了什么。

陆明绅却不想和她扯这个话题,转而问道:“对了,你最近巡查到哪儿了?还有两天就过年了,要回来没?”

“本来差不多要回来了,但我发现了个好地方——榆县。你可以百度下,这个县以榆树闻名,其中的榆镇镇上有条沿河街竟然全是上了百年的老榆树,全部缠满了许愿的红飘带,河风一吹,你想象一下,简直好看得不得了,这个镇每年腊月二十八到三十夜这三天晚上都会在河边点河灯,放天灯,所以我要看完热闹再回来。顺便考察一下这个镇的旅客量,如果可以,我觉得可以把酒店开到这儿来,专门用来接待剧组,这样的景是没被人开发,否则拍电影妥妥的。”

“你这是要乐不思蜀了?我怎么发现你现在对你的工作还挺上心的嘛?哎,能不能传授一点儿心得?”

“不上心不行呀,我写文又不赚钱,养不起自己呀。”

莫长歌满意地看着自己排好的石榴,将手机开成扩音放到一边,然后把文稿放到了旁边,拿起拍立得对准她摆好的东西拍照。

“路遥都向你约稿了,你还骗我你写文不赚钱?莫长歌,做人不能这么不诚实。”陆明绅毫不留情地点破她。

“你怎么和路遥联系上了!”莫长歌甩着照片的动作立即停住,俯身紧紧地盯着手机:“陆明绅,你不会是和路遥好上了吧?那我家小洛呢!”

“长歌,我也老大不小了。”陆明绅突然严肃地说道,“你也知道,我爸才过世,按照G市的风俗,如果要结婚,要么今年之内领证,要不就只有等三年孝期届满,陆氏需要一个当家主母,我等不起。”

莫长歌本来还想说什么的,突然就哑了,可最终还是有些不甘心:“陆明绅,这就是你承诺的认真对待?你这么快就放下了?”

她知道她这样其实很无理,因为是小洛不要和陆明绅纠缠的。

“放下?”陆明绅反问,随即电话里传来他自嘲的笑声:“长歌,你能放下秦风?或许你会觉得我们情况并不一样,不能等同,可当心里真的认定一个人后,又怎么会是说放下就放下的?而且说句不好听的,莫洛管理一把好手,做陆氏主母,我不知道要轻松多少,可她不愿,我……”

是啊,莫洛不愿,陆明绅终究要认清现实。

挂掉电话,莫长歌的心情有些沉重。

这些日子,一有时间她就会和陆明绅通电话,随时沟通她的心理问题,期间她也试探过这只狐狸对小洛的想法,却不想今天终于探到了底。

可这样的底,却令她有些不能接受。

拾起晾好的照片,她将它珍重地插入行李箱内的相册里,然后将自己摔在了床上,睡觉。

可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陆明绅怎么就和路遥在一起去了呢?

虽然她将路遥当朋友,可她怎么也比不上自己的亲妹妹呀。

思来想去,她终于还是拨通了莫洛的电话。

时间已经指向腊月二十八,今天是公司上班的最后一天,明儿就全员放假。

莫洛接到莫长歌电话的时候,刚拒绝了陆氏集团的年会邀请。

挂掉电话,她脑袋里嗡嗡响着,全是陆明绅要在年会上宣布和路遥结婚的消息。

“小洛,别遗憾终生。”

姐姐莫长歌的话萦绕在耳边,令她再难平静。

脑袋还没想清楚,手就已经拨通了内线电话。

“陆氏年会的邀请回复了没?”

“报告莫董,马上回复。”

“等一下,告诉陆氏,我去。”

“好的。”

挂掉电话,莫洛也想不通自己怎么会这么冲动改变主意,后来索性不想了,走一步看一步,直接换装去了。

陆氏一年一度的年会都定在上班的最后一天,弄完就放假过年,颇有几分狂欢的意味。

莫洛赶到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和莫氏年会不一样的纵情恣意的自由氛围。

往年陆氏都不会邀请其他公司的人参与年会,但今年不一样,陆明绅初掌大权,陆氏注资彤山影视城,无论从两家企业密不可分的关系还是两家当家人的私交方面来讲,邀请莫洛都显得合情合理。

莫洛刚走进会场不久,就看到如众星拱月般闪耀存在的陆明绅。

如果说一年前的陆明绅只是一名皮相诱人、招蜂惹蝶的富二代,那么今时今日,他便是那集权力、资本、手段为一体,年轻有为、长相妖孽的超级钻石王老五。

这样的存在,自然吸引了无数女性的目光,甚至无数和他合作的伙伴都在琢磨,怎么才能把这么优秀的青年才俊、陆氏掌门变成“自家人”。

这样的场景,莫洛见得多了,自然不以为然。她自己本身也是这样的存在,甚至对于这样的场景早已应对娴熟、游刃有余。

可偏偏,今天的情况好像有些不一样。

莫洛眼尖地发现,陆明绅身边好像站着个女伴。

在她走进他们的途中,陆明绅帮这个女人挡了两杯酒,言谈间两人凑得极近,关系似乎很亲昵。

难道,这就是陆明绅的结婚对象?

“莫总?”

很快有人发现了莫洛的靠近,连忙惊喜地打招呼。

莫洛从侍者盘中取了杯香槟,爽利地笑问:“几位老总和陆董在说什么呢,这么高兴。”

“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莫氏置业的莫董,莫董,这是路遥。”陆明绅主动介绍道。

莫董,路遥。

一个是尊称,一个是直呼其名,亲疏立即清晰可辨。

“莫董您好。”女伴举杯敬莫洛。

“您好,路小姐。”莫洛同样抬起杯子。

谁知,路遥手中的杯子竟然被陆明绅夺了过去。

“说了你今天感冒,不让喝酒的,这杯就由我帮你喝了。”说完,陆明绅在莫洛错愕的目光和他人打趣的视线里先干为敬,末了,甚至还将酒杯翻转过来,随即朝莫洛比了个请的手势。

顿时,莫洛只觉得胸腔里辣辣的。

举起酒杯,她当仁不让地仰头直接干杯。

胸中滚烫的情绪,似乎只能用冰凉的液体浇湿。

可她似乎忘了,这是酒。

一杯酒下去,更烫得厉害了。

接下来,你来我往,她来者不拒,平日的机灵都变成了麻木,转眼不知道喝了多少杯。

年会正式开始,陆明绅辞别众人,上台讲话。

望着在台上侃侃而谈、神俊非凡的男人,莫洛有片刻怔愣,脑海里浮现出在碧空花园的那一晚。

那晚,他那么细心地为自己包扎手指,灯下,眉目温软,神色柔和。

很难想象,有一天他也会对别的女人如此温柔、体贴。这只骚包的臭狐狸,终于要对别的女人温情小意了吗?

意识到这一点,她觉得口中的液体仿佛都变得酸涩难喝起来。

望着酒杯,她自己也意识到自己情绪的不对劲。趁着大家听讲话的功夫,她避开人群,来到了露台上。

玻璃门一关,门内门外,两个世界。

里面觥筹交错,热闹非凡;外面寒风冷冽,安静冷清。

因参加宴会,她就穿了件露肩的宝蓝色长裙礼服,此刻贸然出来,被寒风一吹,立马冷得瑟瑟发抖。

可冷点儿也好,冷点儿正好冷静。

望着远处的万家灯火,她突然觉得心中空荡荡的,今天她到底是怎么了,竟然头脑发热要来赴宴?

想不通,她索性举杯将酒往口中送去。

“怎么一个人在这里?”身后突然传来了陆明绅慵懒的声音。

她正在喝酒,冷不丁听到声音,猛的呛到。咳嗽声刚起,身上就多了件衣服。

“这么冷的天,怎么跑露台这里来了。”他的声音里还夹着关切,仿佛对谁都一副多情温柔的样子。

她心里突然涌起了一股不平之意,立即憋住咳嗽,将他的西装外套扯了下来,“把你的衣服拿去,我做什么不用陆董费心,陆董有这功夫,还不如去陪自己的准夫人。”

听到这话,陆明绅不由得笑了:“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就像个吃醋的……母老虎。”

谁吃醋了!还母老虎!

莫洛酒精上头,本来就有几分醉意,被他这话一激,当即就想要反驳回去。

但这时候来了一阵冷风,风一刮,酒意顿时就散了两分,脑袋也迟钝的反应过来,她刚才那酸酸的语气,不像个被抛弃的怨妇像什么。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她立即直起身子,挺起背脊,脸上又恢复了平日里的一片寒霜。

“不好意思喝多了,说了什么还请陆董不要介意。”说完,她就要从他的身旁越过。

咚的一声。

她突然被陆明绅一扯,然后压到了露台的墙壁上,而她手里的酒杯一个没拿稳就摔到了地上,顿时溅起了一地的玻璃渣子。

还不等她反应过来,急切暴烈的吻已经落了下来,如疾风骤雨般,令人喘不过气来。

最重要的是,她明明想要推开他,推的动作却变成了抵,后来甚至改为揪住他的衣服。她一步步的,沦陷在他温柔又强悍的攻势里。

猛地,她突然反应过来,急忙一把狠狠地推开他。

他好不容易攻城略地,又怎肯轻易偃旗息鼓,索性一战到底,唇舌长驱直入,将她香甜甘美的汁水全部缴纳。

“陆明绅!”她终于得半点喘息,愤怒地一脚朝他踩去。

那是高跟鞋,这一脚在情急之下没保留半分力,立即痛得陆明绅退了开来。

“陆明绅,你这算是报复吗?是在嘲弄我你已经要结婚了,要转身离去,我却一边拒绝你,一边停留在原地?”

莫洛目光直直地看向他,双眸冰冷,整张脸布满了冰霜。

冰山美人,莫过于此。

可看着她那样的目光,陆明绅突然觉得很心疼。

“是,我在报复。”可是,心里心疼,面上却不露一分,他不怕死地朝她走去,将她重新逼回了墙角里。

莫洛死死地咬着唇,难以置信地望着陆明绅,他怎么会是这样的人!

“我在报复你,你怎么可以这么冷血,在看了你姐和秦风发生的事后,竟然还能无动于衷,不知珍惜眼前。我在报复你,想让你看清,看清你那颗冷冰冰的心!”

说话间,莫洛被他压到了墙上,而她的手指,竟然被一个冰凉的事物套住。

恍然间,她仿佛明白了什么,愣愣地睁大了眼睛。

“我是故意打电话给你姐的,我想,如果你不来,我就认了,以后再也不打搅你;可如果你来了……”他拉起她的手,那只纤细美丽的手的无名指上赫然戴着一个硕大的钻戒,“如果你来了,我就再也不会放手,无论如何都会将你套住。所以,你要报复回来吗?”

莫洛的嘴巴张了张,却发现自己说不出任何话来。

她要是还不明白就太傻了。

陆明绅这个腹黑货,故意在她姐那里放假消息,甚至在自己面前演戏,就是为了诈出自己的真实心意,而自己确实不负他所望,成功地被套牢了。

“莫洛,我有句话是真的,再不结婚,你就要等我守孝三年,你要想好了,今天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我很抢手的,要是下手晚了的话……”

话还没说完,莫洛已经反手勾过他的脖子,将唇印了上去。

霎时间,天雷勾地火,两个心意相通的人,用热烈的吻互证心意。

“陆明绅,你是我的了。”她霸气地宣告。

夜空中,年会的礼花在夜幕下绚烂绽放,而这对恋人,终于打破心中藩篱,牵起了彼此的手,深情拥吻在一起。

而此时,榆镇。

莫长歌握着手机,看到陆明绅发的他和莫洛幸福甜蜜的合照,立马明白自己这是被陆明绅摆了一道。

这只臭狐狸,竟敢对她这个大姨耍心机,看她回去不好好找他算账!

可一想到回去,她就郁闷不已。

今天下午突然收到航班消息,因为大雪天气,未来几天的航班全部取消!这意味着,她不能赶回G市过年了。

站在榆镇的街头,望着河岸边在雪地里为榆树缠红丝带祈愿的老人和年轻男女,还有河岸边放花灯的兴奋小孩,她却连先前来时的兴奋心情都没了。

这一刻,她突然无比怀念G市,怀念那儿独有的海风,独有的涛声,独有的海腥味。

最关键的是,那座城市里有她最挂念的人。

石榴有无数的籽,她已经吃掉了那么多颗石榴,也早已忘记了那些如尘埃一般的烦心琐事。对于秦风欺骗他而耿耿于怀的心病,也在一次次签收快递单中递减。

随着相册的变厚,想要回到他身边的愿望就越来越强烈。

要不是因为自己夸下口说要巡视完所有产业,她估计早就撂摊子跑人了。

归心似箭,莫过于此。

可现在,飞机不飞了,她怎么办!

“这位漂亮的姐姐,你要买天灯吗?今天晚上天灯节,十点大家一起点灯,到时候许下的愿望都会成真,买一个试试吧!”

一个扎着丸子头,初中生模样的小女孩笑眯着眼向她推荐,莫长歌这才发现,附近有许多这样的小摊贩,买的人还不少。

“买一个吧姐姐,我向你保证,你的愿望一定会实现的!还有几分钟就十点了,买一个吧!”

“真的?”莫长歌忍不住天真的反问。

“嗯!”小女孩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将天灯递了过去,顺便递了只油性笔给她。

童心大发,又或者是某种寄托,莫长歌还真就掏了钱付了款,然后认真地在天灯上写下了此时此刻心中最企盼的愿望。

等她弄完一切,只见河岸边的人们都已经准备好了,有的甚至早就点燃了灯,硬生生地捧在手里面,等到点了才去放开。

“我是不是也要先把灯点燃?”

“嗯,现在可以点了。”小女孩热心地指导着。

刺啦一声,火柴瞬间点燃,带着蓝黄色光芒的跳跃的火焰靠近灯芯,随后灯被点燃。

莫长歌捧着灯,看它越来越鼓,越来越鼓,最后听见对面山上一声钟鸣,意味着十点准时到来,她轻轻一松手,任天灯朝天空飞去。

在钟声余韵悠长的响声中,无数天灯从蜿蜒的河岸放飞,如一盏盏灯笼,照亮夜空;又如一颗颗星子,倒映在河面上璀璨流光。

美。

美的夺人呼吸。

那种美,包含了人类最美好的祈愿、最美丽的寄托,所以显得特别浪漫动人、令人震撼。

夜空中,万灯齐飞,轻盈美妙。

莫长歌仰头闭上眼,然后对着天灯的方向,轻声说道:“愿,一起。”

正在这时,电话铃声响起。

她低头从兜里掏出电话,然后就看到了那个朝思暮想的名字。

想他的时候,他竟然就打电话来了,她心里顿时缠绕着丝丝甜蜜。

“鸽子,转身。”

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你转身,我就在你身后。

她脑海里突然响起这么一句话,当即转身回头。

隔着祈愿的人海,她一眼就望见了站在人海里的他。

黑色长款大衣,颀长的身姿,那样的挺拔,那样的可靠,就好像直指天地的白杨,精神抖擞。

无数天灯映在她眼眸中,但都不如他亮眼。

俊朗的眉目,深深地刻画在心头,她甚至闭上眼睛都能描绘。万盏天灯映一湾盈盈波光,均比不过恋人眼中此刻的彼此。

唇角,终于忍不住扬了起来。

她撒开腿,然后朝她的大男孩儿跑去。

当撞进那个温暖安心的怀抱,她终于明白,这才是她所修行的圆满。

——剧终——

------题外话------

写到凌晨三点,已瘫倒,之后会陆续放番外,时间暂时不定。

推下一本文,估计过两天放上来,到时候再给链接。

《密爱追凶,男神住隔壁》

犯罪心理*悬疑*倒追*萌宠

季茜和宋臻对彼此的印象出奇一致: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狗!

季茜:你丫的就放冷气吓人吧,充其量就是个傻B的二哈。

宋臻:古装花旦?冰清玉洁?呵,和泰迪一个德行——色。

*

追到手后,高冷男神被痴汉拽下神坛,属性颠倒。

季茜:宋臻,你属狗的吗!竟然咬……

宋臻:不,我比你家泰迪专情,只对你有感觉。

季茜:……

男人看着怀里脸一点点熟透的女人,邪魅地笑了。他怀里的这只,还真是像极了又萌又软的二哈。

成晞番外 飞雪欲白头,谁知相思苦?

我叫安念。

世界著名摇滚流浪歌手成晞的养女。

我讨厌这个身份,同时又不愿摆脱这个身份,因为这个身份在三个月前是我和养父成晞之前唯一的联系。

可现在不一样了,我有多了一种身份,但这个身份,只能深埋在我心底,然后立一块碑,留给我一个人凭吊。

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如果不是养父成晞,我现在还不知道会被什么样的家庭收养,可能会面临家暴、虐童、猥亵或者冷暴力。

又或者我会得到很好的教养,但却不会像现在一样,被称为“媲美成晞的摇滚流浪女歌手”、“灵魂歌手”。

因为那个男人,我才能接触这么美妙的音乐,这奇特的独一无二的世界。

所以,我从来不后悔被成晞收养,尽管我并不愿意做他的养女。

用韩叔叔的话来说,我这辈子被他最独特的对待,恐怕就是刚收养我时那半年他停下了流浪的脚步吧。

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一直捐助孤儿院的他不仅仅是个歌手,还是鼎鼎有名的寰宇娱乐的实际控制人。

十几年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请了职业经理人负责替他经营寰宇娱乐,同时公司每年50%的收益全部捐助孤儿院,我所在的孤儿院只是他所捐助的其中一个,而我在无数孤儿当中,只能算沧海一粟。

也不知道是我踩了狗屎运还是什么,就被他收养了,以至于这么多年我依然记得被收养的那天下午。

那是个风和日丽的下午。

我坐在画架前,调色盘里乱七八糟地混着劣质的颜料,望着不远处的桂花树,开始涂鸦。

对,涂鸦。

我并不会画画,这是孤儿院新开设的美术课堂,据说是捐资人要来参观,所以让我们“表演”。

我知道,这是我的机会。

和有钱的捐资人一起的,肯定都是有钱人,只要我表现得乖巧,是不是就会有人领养我?

我从小就是个很有心眼的人。

只是没有想到,我真的被人注意到了。

不是捐资人,不是想要领养的有钱人,而是我的老师。

她低声怒斥:“你这画的都是什么!”

紧接着,我的画架就被打翻了。

因为,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画了一只乌龟王八蛋!

很丑,但不妨碍人们认出那是一只大乌龟。

我有些无措,望着脚上好不容易洗干净却被涂料打脏的球鞋,眼泪毫无预兆地就掉了下来。

然后,一道清寂独特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就她吧。”

“成先生,您再考虑考虑,我们这里这么多优秀的孩子!”院长的声音紧接着响起。

男人没有说话,我抬头,含着泪的眼就猝不及防地对上了他清隽的面庞。

那是一张怎样好看的脸!

仿佛天上的神仙,淡漠、冷然、不可触摸。

那是怎样一双眸,冷寂、淡薄、冰封千里。

天山欲飞雪,白头渡相思。

不知为何,我的心微微地疼了起来。

“跟上。”他冷冷地说道。

我恍然反应过来,我被收养了,被这么个神仙般的人收养了!

心里立即雀跃起来,飞快地迈着腿跟了上去。

看到那辆闪着耀眼的光泽的轿车时,我的心砰砰直跳,可瞅见我五颜六色潮湿脏污的球鞋,我立即停住了脚步。

他坐上车,看着我在车门边犹豫,眉头微皱。

察觉到他的不悦,我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上来。”谁知他却说道。

我犹豫,只往前进了一步。

下一瞬,一股清香袭来,还不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抱着我坐上了车。

我的身体立即僵硬了,虽然我才六岁,可因为是孤儿,我对别人的触碰特别敏感,因为从来没有人这样抱过我,还是个男人。

他察觉到我的紧张,冰冷的神色不由得敛了些,“我叫成晞,从今天起是你的养父,你可以叫我成爸爸,我不勉强你,你叫什么?”

“我,我叫丫丫。”

我没有名字,据说是一出生就被母亲丢在了孤儿院门口,孤儿院以前的老院长叫我丫丫,所以大家也都叫我丫丫,从没有人想过要给我起个名字。

“丫丫?”他沉吟片刻,然后说道:“以后你叫安念吧。”

“安念?”我重复。

安念,是不念,还是想念?

直到如今,我都搞不明白我的名字到底是念还是不念。

我抱着吉他,在河滩边唱着歌,清澈的歌声仿佛如一只看不见的手,抚摸过灵魂。

我都灵魂在颤抖,这一刻,他究竟有没有念着我?

从那晚过后,我已经流浪了三个月,在不同的城市游荡,或是公园、或是广场、或是天桥、或是地下通道、或是游乐场……

我站在每一个人群聚集的地方,哼唱着他曾在巡回演唱会上表演过的歌。

我的声音虽然不像他的那么清寂,那么的穿透灵魂,但我的柔和和清澈,却能荡涤灵魂。

所以,我被称为第二个他,第二个灵魂歌手。

这也算是,我和他之间的另一层联系。

但,都没有那晚的联系独特,没有那种联系深。

那晚,我从少女变成了女人。

我将我的身份,变成了我从小心中蠢蠢欲动却深深掩藏的那个身份——他的女人。

我在深重的煎熬中,攀登上了云峰,与他共赴巫山云雨。

然后,在他醒来前,仓皇出逃!

我有罪。

在那个独特的忌日,他再次将自己喝成一滩烂泥,我放任内心的恶兽,将藕臂缠上了他。

最绚烂的那一刻,他眼角流下了一滴泪,然后我听到了那个名字。

——千黛。

安千黛。

我外公外婆的女儿,却不是我的养母,他们并没有结婚。

我曾被他带过去给外公、外婆拜过年,也是那一年,我才知道安千黛的存在。

安千黛,安念,我们有关联吗?

我不知道,所以我曾试图去了解过这位很早以前就过世的阿姨,知道她是位影后,拍过很多电影电视剧,知道她跳海而死。

网上众说纷纭。

有人说她是畏罪自杀,有人说她是抑郁症,还有人说她是故意要在我养父心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而由她自杀之谜牵扯出来的最大的话题就是我养父到底爱不爱她。

爱吗?

我更倾向于不爱。

因为我养父总是拿着一张照片失神,而那照片上雪肤红唇的女人根本就不是她。

那是一个很美丽,气质淡漠出尘的女人,与安千黛的高贵优雅截然不同,那女人仿佛暗夜里的精灵,身上带着股迷人的灵性。

就连我这么个挑剔的人,都不得不承认那种打动人心的美。

所以当灵魂贯穿飞上云霄的那一刻,听到“千黛”这两个字的时候,我是震惊的。

虽然养父从来不说她是我的养母,可喊她的爸妈为外公、外婆,我打心底里已经将她划为我的养母。

那一刻,我毛骨悚然,总觉得她的在天之灵在盯着我。

于是,我背负满身罪孽离家出走了。

伴随着音乐高潮,我喉咙里飙出高亢的哀鸣,像是为我无疾而终又沉重罪孽的爱情哀悼一般。

我陪了他十六年,却怎么也追不上迟到的二十年。

我们之间,不止是年龄,还差着辈,更重要的是,如果不是那场领养,我将永远无法触及到天神一般的他,而我在亵渎他后,竟然还痴心妄想拥有他,这不是做梦是什么!

我在心底骂着自己的不知足,眼里却不争气泛着泪花。

围观的群众立即捧场地鼓掌,只当我是唱到深处。

突然——

砰的一声,我的音响被人踢翻在地。

“臭丫头!竟敢抢你发哥的地盘!”几个凶神恶煞的流氓痞子推开人群站到我面前。

我心知糟糕,平时我最多唱完两首就换地方,今日想到那些过往,竟然不知不觉唱了好几首,以至于被人揪住。

这里的确不是我的地盘,我有预感,恐怕要见血。

“各位大哥,有话好说,我把今天挣到了都给你们好不好,我只是……”

保命要紧,管他骨气还是什么,十六年前,我最擅长的就是低声下气和忍耐。

“哟呵!还挺上道,这模样长得挺俏的,跟了你发哥怎么样?”

为首的那个男人捏住我的下巴,将我上下打量,我看到了他猥琐的表情和那满是疙瘩的脸,不由得反胃。

“呕——”我也没想到我竟然直接吐了出来。

“臭婊子!”一个耳光扬起,直接朝我扇过来。

可预料中的疼痛没有传来,我睁开眼,只见一道清秀的背影站在我面前。

是个女人。

她竟然凭着纤细的手,直接握住那男人的胳膊,拦住了他这大力的一巴掌。

“年纪轻轻的,就学人混地盘,你爸妈没叫你遵纪守法吗?”女人清冽的声音如一汪泉,透着冷意。

明明瘦削的身体,却透着十足的威势,令人不敢上前。

而她的身上,背着个画板,比起我十六年前在孤儿院用的那个,简直不知道要精致到哪儿去。

“臭女人,叫你多管闲事!”谁知道那几个混混扬起拳头又冲了上来。

预想当中,这个女人会大杀四方,谁知道她突然回转身拉起我的手,然后喊了一句:“跑!”

女人回转身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呼吸都要被冻住了。

她,她……她竟然是照片上的那个女人!

那个特别特别美的女人!

“发什么愣,赶紧跑呀!”她好听的声音传来。

我这才回过神来,什么都顾不得跟着她往前跑去。

差不多跑了半条街,她突然停了下来,然后对着停在街角的一辆霸道的陆地巡洋舰招了招手,喊道:“喂,疯子,你老婆被人欺负了,快来帮忙!”

我顺着她招手的方向看去,然后就看到一个颀长挺拔、高大俊朗的男人走下车来。

“秦,秦风?!”我震惊。

“哎,你认识呀?”女人偏头朝我看来,头发掠过她淡漠的眉眼,竟是别样惊心动魄的美丽。

“你老公?”我吃惊。

女人脸上的淡漠一瞬间如被春分拂去,唇角微勾,笑容缱绻,“嗯呢。”竟有几分孩子气的得意和炫耀。

我惊诧于她的反应,紧接着,那个传奇的男人走上前来,仿佛没看到我一般,伸手揉了揉她头顶,“怎么,又惹事了?”

语调里竟然是说不出的宠溺,和传闻还有银屏里的高冷形象完全不同。

“后面有几个不长眼的,帮忙收拾下吧。”女人嘟了嘟嘴,眼神往后瞟了下。

“等着。”男人刮了下她琼鼻,然后直接走上前去。

只见他三下五除二,身手利落的解决了刚才还张狂得不可一世的流氓地痞。那身手,绝对是专业的,基本都是一招制敌!

原来,影帝真的不需要替身!

我想到,一回头就看到女人朝我扬了扬眉。

“安念?”

饱含震惊的清寂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的血液仿佛刹那间不会流动,冻成冰渣。

“安念?”女人疑惑出声,然后看向我,不确定地问道:“成晞的养女?”

“我不是!”不知为何,我听到养女两个字就炸毛了,顿时甩开她的手,径直朝前跑去,仿佛身后有洪水猛兽。

谁知道,他速度竟是那样的快,还不等我跑个几米,就被他如铁钳一般的手拽住。

“放开我,你放开我!”我哭泣。

我也不知道自己哭什么,就是看到那个美丽的女人,还有她的幸福,对比自己的肮脏卑劣、愚不可及的爱情,觉得很挫败很灰暗,还有“养母”……我很混乱。

“安念!”谁知他突然将我一把扯进了他怀里,“别闹了。”

他的声音,依旧还是那么清寂,却仿佛不再那般没有温度。

“咳!”是影帝咳了一声,“叙叙?”

我挣脱不开,很快,我们四人坐在了河边的烧烤摊前。

如果我记得不错,秦风的老婆应该是网文界的大神、知名编剧心音意,没想到就是眼前这个女人,那她,和成晞又是什么关系呢?

狭小的烧烤摊,竟然一下子坐了一位影帝、一位网文界大神并知名编剧,还有一位著名的摇滚流浪歌手……

我被他拽着的手心不由得有些汗,这些都是高我一辈且头上顶着光环照耀四方的人,和我,实在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

这会儿,我更明白自己的那些痴心妄想。

一下子,只觉得自己卑微到了尘埃里。

“你怎么在这里?”女人率先开口了,问成晞。

“找人,正好看新闻秦风在这里,所以托了他帮忙,没想到……”

没想到就看到了自己么?

还有,他真的在找我?

说不出心里是个什么滋味,有些期待有些雀跃,更多的却是忐忑不安。

“你们?”女人的目光流连在我俩之间,最后落到了成晞脸上,透着几分明了。

他握着我的手却没有放,就在我以为他会像以前一样介绍我是他女儿安念的时候,却听到——

“安念。”

只有名字,没有前缀。

我松了口气,然后低下了头,没那么局促。

“安念你好,认识一下,我是莫长歌,你可以叫我长歌。”

女人伸出手来,纤长的手指很漂亮,和她人一样美。

最重要的是,她在以平辈口吻和我结交。

这是个,很贴心、很聪慧的女人。

莫长歌?

原来她叫莫长歌么?

真是个好听的名字。

我顺势挣开了成晞的手,然后伸出手去,“你好,我叫安念。”

握手的时候,她俏皮地冲我眨了眨眼。

我不太明白,收回手后就垂下了眸子。

这顿饭吃得很自然,除了我别扭尴尬些,其他三个人仿佛根本不觉得这是烧烤摊,一身贵气萦绕却也很好地融入到其中,令我对他们的过往更是好奇。

可自从有一次我百度安千黛被成晞发现他三天没和我讲话之后,我就再也不敢特意去搜索与他过去有关的信息了,这也是我为什么不知道心音意就是莫长歌的原因。

可这一刻,我又开始好奇。

很快,秦风揽起莫长歌的细腰,和我们告别。

莫长歌欢快地朝我摆手,完全看不出她是已经上了四十的人。因为她在秦风怀里,依旧像十几岁的少女一般,看得出来,她过得很开心很快乐。

爱情的滋润,令她永葆青春。

当人走了之后,我站在原地,被河风一吹,陡然有些觉得冷。

成晞将身上的西装外套脱下,我连忙往后退了一步,却被他制住,然后他将西装外套罩在了我身上。

我很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

最后,我苦思冥想,终于找到了一个开头,“成爸——”

下巴突然被捏住,他的眼底仿佛有怒火,我突然就不敢说话了。

我感觉到他的目光逡巡在我脸上,我只好继续装作乖巧,垂眸不说话。

他终于放开了钳制我的手,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跳有些快,总感觉,他的那个眼神,和以往截然不同。

也是,我连他最性感的模样都见过,再不同,又能有什么不同呢。

他抬步朝前走了去,“跟上。”

我紧紧跟了上去,这一刻,连逃跑都没有勇气,因为他身上的低气压,几乎令我狂躁的血液冻住。

“哎,你!”

他腿很长,我跟得有些吃力,不由得喊道。

他突然回转身,我一个不注意就撞了上去。

鼻尖吃痛,顿时眼泪汪汪。

“就没有什么想问的吗?”他开口。

“啊?”我错愕,问什么。

“那我问,为什么走?”

我心虚地错开眼,却发现他眼神很坦然,突然在想,他会不会以为那只是一场无痕春梦?

“没,没什么,就想出来走走。”

“走够了?”他又问。

“……嗯。”

“还走吗?”

“……不走了。”迫于淫威,我回道。

刚答完,手指上突然传来冰凉的触感。

我低头,望着圈住无名指的东西,震惊得无以复加。

竟然是一枚戒指!

抬头,撞进他幽深如子夜般的眸子里。

“这,这是什么意思?”我震惊到口吃。

我的心很乱,我从来没想过得到回应,然而这回应真的来了,我却忍不住想要掐自己的脸,绝对是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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