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妃和九皇子则是因为叶殷湘的死,怕贵妃身体好了迁怒在她们身上,同时也想着贵妃一病不起也不必多此一举提出立后。没想到皇上在贵妃重病的时候想起这件事,暗恨要是他们提出来也能在皇帝心中留下好印象。
等贵妃,不,现在是皇后了。等皇后病好的时候,九皇子更恨自己当时为什么不按计划向父皇提出立后,现在叶殷湘死了,他们和贵妃之间的协议也没了。自从皇后好了以后,父皇更加不理朝政了。把所有大事都交给大皇子,甚至当着朝廷百官说出‘朕退位后这些东西都交给你了,你好好干,不要让朕失望。’这样的话。
九皇子感到一阵无力,难道他真的争不过大皇子吗。
就在九皇子意志消沉的时候,管家前来通报:
“王爷,五皇子江王和十一皇子凌王求见。”
作者有话要说:我还是把姐姐洗白了,之前也不是很黑吧?^_^要是姐姐放在现代真的会是个女强人,只要有目标再难她也会做。但是一旦放弃,她也不会惋惜什么。是个很果断的女性哦。小说完结以后给姐姐写个番外。
☆、新身体
大皇子能够继位的最重要一个原因就是殷雅成了皇后。皇后执风印掌宫权,一个得到帝宠的皇后自然不能不理宫务。给宫人下了忠心符自然不会有人阳奉阴违,出什么乱子。但是架不住后宫的妃子自己弄出些乱子出来。就算连墨不流连后宫,这个把那个推下水,那个给这个下绊子的事情还是有的。
例如某答应听到某贵人半夜□,以为某贵人偷人,于是呼人抓奸,不想开门看见一堆女人,某答应回房后感觉前途无望上吊自杀了。
再例如某容华和某婉容感情深厚,后来某婉容和某良人感情渐好,某容华也和某良人交好,之后某婉容下毒,毒死了某良人和某容华。
……一开始殷雅还能当新闻听听,然后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但是日子久了,殷雅发现,尼玛这些不是偶然啊!!尼玛没有皇帝宠幸的后宫好黄好暴力啊!!尼玛我还是穿到宫斗文去吧!!尼玛这个就是宫斗文啊!!!
每天早上殷雅看着前来请安的众妃,都会不自觉地观察她们之间的关系。也许女人都是天生演技派,她什么都没看出来。除了贤妃和婉妃,虽然知道不可能,但是相爱相杀什么的真的让人联想翩翩。
殷雅觉得不能这样下去,时间一长她都觉得她活在百合花海里了,女人的事情也不好跟连墨和霄锦这样的男人说,说了也帮不上忙。所以殷雅一直打听连墨打算什么时候退位。
原本连墨是想等大皇子更熟悉朝政,同时他也处理一下皇子之间的矛盾,留给大皇子一个干净的朝政再退位的。但是看殷雅心急的样子,连墨立马把手上的事情尽快的交给大皇子,反正好皇帝都是锻炼出来的不是么!
所以在建泽朝贝元二十六年的时候,连墨传位给大皇子韦正,封号为晟康。
连墨成了太上皇从紫宸殿搬到天寿殿,因为殷雅也要和贤妃她们一起搬到慈宁宫里,连墨干脆让殷雅也搬进天寿殿,人人都知道皇太后深受帝宠,现在连墨虽然是没了实权的太上皇,但是皇帝还是要听他的,就是太后再嫉恨也不敢说反对两字。
虽然皇帝知道自己母后为此生气的砸了很多瓷器,但是也因为有皇太后,父皇也没像历史上的太上皇那样抓住权力不放手,这让皇帝安心了许多,所以皇帝也只能让人多拿些瓷器给太后泄愤。
于是现在太后已经看不上与婉妃的小打小闹,现在她的目标就是想办法把殷雅扯下来。以前太上皇专宠她,手上的权利也紧握在手,太后不敢轻举妄动。现在据她所知太上皇真的放权给她儿子了,太后和皇上都猜测连墨肯定手里还拿着一些底牌,但是只要她儿子把手中的的权利掌握好,就算太上皇有底牌也是暗地里的,怎么也不会多过皇帝光明正大的兵权!
有了底气的太后自然开始想着跟那个霸者她丈夫又霸者她皇太后位置的人算算账,只要找个机会将太上皇软禁起来,再将几个皇子发配外地,那她就是太上皇身边最亲近的人,皇太后也可以像先皇后那样‘病逝’了。
皇帝也知道自己母后的想法,虽然他很孝顺太上皇。但是无论谁成了皇帝有一个比你大存在,提出的政改不时有愚忠的大臣说不知太上皇是否知道此事什么的。都有皇权被侵犯的感觉,最憋屈的是那个是他的老子,他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同样回答太上皇怎样怎样。
皇帝知道太后很爱太上皇,绝对不会做出伤害他的事。软禁太上皇之后,可以对外界说太上皇身体不好,时间久了也就没有人想起来了。至于皇太后,从来就不是皇帝操心的事。
连墨也不知道因为他把所有的权利放出去了,让建泽最尊贵的两母子底气超足,升起了对付他和殷雅的想法。要是知道也感叹怪不得自古皇帝都喜欢防着人。人心这种东西,只要利益足够大就算是用钢化玻璃做的也能敲得碎。
只是他现在忙着他身体的事情,没空理会皇帝在弄什么。连墨的身体是一早就准备好的,在殷雅装病的期间,连墨试了很多次,浪费了很多材料,终于将莲藕炼成了人身,谁让他们没有人擅长炼器和炼丹呢,大师也是由失败堆出来的。更何况炼造人身本来就不是简单的事情。连墨也是失败了好多次,差点把荷花下的千年莲藕都拔光了。
之后也是连墨花了最多时间弄的关于他的样貌,不想弄一个太平凡的样子,他打算出去以后带殷雅到外面游玩一番,感受一下古代的人文风情,当然不能顶着一张路人甲的脸来丢她的脸。
化成人身的莲藕炼成之后也是一直放在衡天水里,好玩的是这人身就像黏土,细节的地方可以让人随意调节,比如五官,比如手指的长度粗细。由于整个人是不穿衣服的,殷雅其实没有看过连墨的新身体,样貌这些都是由连墨和霄锦两人讨论完成的。但是殷雅奉献了很多空间其他地方找来的珍贵药材。
转移灵魂这一部分也是由霄锦完成,连墨由于灵魂修炼的关系,身体一下子到了金仙修为,为了出去不被雷劈,他和霄锦一起把修为压制到了大乘期。
连墨的衣服则有殷雅负责,现在她可以操纵二十根银针同时刺绣,什么单面绣双面绣三面绣对她来说都小菜一碟。一件衣服一天完成,上面的图案花纹以及不细看都看不出来的同色暗纹一应俱全。
在殷雅心中连墨是像哥哥一样的人,所以她做的衣服都是很成熟的深色。没想到连墨穿上之后让他俊朗的脸变得又成熟又吸引人。殷雅看着连墨眼睛都觉得整颗心都要跳出来了。虽然这张脸很陌生,但是透过眼镜,殷雅真的能感觉到这个人就是连墨。
连墨很满意殷雅看他都看呆了,不枉他这些日子费尽心思地调整这张脸。身上的衣服是殷雅费了好多心思做的,布料是空间里的蚕吐的丝,把蚕丝变成布,染色、剪裁、制作都是殷雅在空间里完成的。连墨给衣服还上了一层保护咒,就怕弄脏弄坏毁了殷雅的心意。
身体的事情解决之后,连墨给自己的脸下了一个虚假咒,只有修为超过了他的修真者才能看破他的真面目,平常人只会看到连墨想要他们看到的脸。
“小雅,我们去闯荡江河湖怎么样?”连墨跃跃欲试的问道。
“哦、恩,好啊。”
于是连墨召来了皇帝,之后皇帝向天下宣布太上皇身体不好,要搬到行宫里修养。而连墨则带着她离开了京城。让当天得到消息忍不住想阻止的太后扑了个空,只能暗自嫉恨!
连墨的举动正中了皇帝下怀,皇帝打算趁着他不在的这段时间发展一下势力,同时感叹父皇现在真被一个女人迷晕了。如果是他怎么会做出让位之后离宫的举动,要是过段时间他宣布太上皇死了,父皇就真变成了个无权无势的老头子了。
皇帝感叹幸好自己自问孝顺父皇,同时也感动父皇做了二十多年皇帝还能这么信任他。心下决定等软禁父皇之后,哪怕是自己母后也一定不会让人亏待他!
☆、李芳
李家村里李大牛一家围坐在一起谈话,一个穿着朴素女子惊怒的站了起来道:“你们说什么?!”
李大牛皱眉喝道:“坐下!有你这么大声对父母说话的吗!”
李母笑着对李大牛说:“好啦,好啦,芳芳因为太突然所以才这么激动。”李何氏转过头对李芳说:“对方是你摊位旁边卖白糖糕的那个毕术,你也是见过的,他家在城里有房子,你不是总说以后要在城里买一间房子给我们住吗?我们都在这里住惯了,也不打算挪地了。毕术的爹前两年去世了只有一个老母亲,没有兄弟姐妹。他母亲我也打听过了,街坊邻里都说是个好脾气的,你不用怕嫁过去受气。”
“是啊,芳芳。娘为了你可是精挑细选了一户好人家。以后啊,你也不用到摊上帮忙了,只要准备好出嫁的绣品就好了。”李大嫂笑盈盈的说。
李大嫂原本不喜欢自己的小姑子,两年前小姑子大病一场之后,整天不知道鼓捣什么东西。没想到她最后跑到山上采了药材卖给医馆,而且药材的钱都自己藏着。虽然她也知道没经过晒制的药材卖价很低,但当时他们的环境也不好,把钱拿出来他们一个月还能多吃两顿肉了,有钱了也不为自己家里着想,改掉了尖酸的性格倒是露出了自私的性子。
后来李芳想到在山里设陷阱,家里不时有些兔子肉或者野鸡肉吃吃,她对李芳的意见也没那么大了。有一天李芳走运,陷阱里竟然有两只狐狸,李芳把它们的皮剥了让山上的猎户加工。李大嫂想李芳也不会把卖皮毛的钱交出来的,也没管她干什么。那是正好是冬天,她把皮毛剪了,做成一个个简单但好看的簪子耳环拿出去卖了很多钱。
李芳用那些钱在城里摆了一个小摊,拿别人不要的内脏骨头,卖些熟食,生意竟然还不错。冬天没农活李大嫂跟丈夫李川也过去帮忙了,没想到能得到一半的利润,夫妻俩高兴坏了,只是一个月就有半年种田的钱。看到这么个小摊能赚那么多钱,李大嫂也看李芳顺眼很多,看李芳年纪早就到了还没成亲,她也盘算起李芳的亲事来。
家里环境好了李母也是打算给李芳说户好人家,李大嫂用心的跟人四处打听,才选了这么一户门当户对的好亲事。
李芳感觉李大嫂就像在讲笑话,她眯着眼看李大嫂:“我不用去帮忙?什么时候我经营我的小摊变成帮忙了!”
李大嫂笑容僵了一下,随即又好声劝道:“芳芳你放心吧,我们也知道你有一笔钱,将来你出嫁哥哥嫂嫂肯定还会给你一笔不错的嫁妆,没人会说你闲话的……”
李芳怎么也是在末世里混过的,人心的丑恶她都看过了。她知道她这个大嫂一直不太喜欢她,她刚穿过来的时候也对这家人没什么感情。但是她在末世里活了几个月,几个月可以让一个挑食的高级白领变成一个连地上的饼干碎都恨不得舔干净的食物链最底层。
当初她醒过来的那一天,李母给了她一碗白粥,她就决定让这家人过更好的日子。只有青菜的日子比没有食物的日子好多了,看到一家人都馋肉的样子,李芳反倒想起末世那被丧尸啃咬的人肉,竟然有些恶心肉的味道。李芳自嘲道,果然只有吃饱之后人才会有这样矫情的想法。
李家本来就不富裕,哥哥成亲用了一笔,她生病又用了一笔,剩下的钱他们也不够到明年秋收。于是她跑到医馆辨认药材,向人讨教它们的生长环境,自己一个人背着背篓就上山采药,珍贵一些的药材都在险要的地势上,她也受过伤,这个身体病过一场,运动过大也会晕头转向。草药采回来之后因为不会晒制药材,卖的价钱也不高。但至少她攒了一笔钱。
后来看见一只兔子,她想着给李家加点菜,弄了几个陷阱,每次采完药草就去看看,还是有些收获的。那天她去看陷阱发现里面有两只狐狸,一大一小大概是小狐狸掉下去了,大狐狸也跟着掉下。李芳到的时候它们已经死了,如果活着李芳想她大概会放了它们,她把陷阱填了,拿着狐狸皮做成的首饰到城里卖。
她没有卖到首饰店,陆丰城的风气挺开放的,让她庆幸能在街上看到不少贵人小姐逛街,她拿着自制的盒子里面装着首饰,一个一个地向她们兜售,她是见过很多现代的首饰,虽然做得很简单,但是冬天配上一个毛茸茸的可爱首饰,妇人小姐们还是很愿意多花钱买的。
她也没想到在古代一个用没人要的内脏做熟食的小摊生意会这么好,城里人总是比看天吃饭的农家人好上一点,加上这里来往的江湖人多,一碟小菜,一壶酒,大家都吃的有滋有味。
让李川过来帮忙她也有这想法,她占着别人女儿妹妹的身体,也应该对他们好点,所以他们只是做了小二的活,李芳也给他们一半的利润。她手里的钱也经常用来买东西给李父李母。
本来觉得也许过段时间,她也能把他们当成真正的家人,没想到她根本没时间。在他们看来她只是一个因为穷嫁不出去的滞销货,这个年纪再不嫁人那就真的没人要了。
本来要结婚就让她生气了,她在末世的时候都没想过靠个男人活着,现在要嫁个只是靠媒人几句话就定下的男人,她穿越之前熬到38岁都不结婚,不就是为了找个自己爱也爱她的男人吗!就是见过面她也不愿意屈就一段没有爱情的婚姻,跟丈夫相敬如宾还不如不要呢。
李大嫂的话更是让李芳更是生气,她扫视全家问道:“如果我嫁了,那摊子会怎样?”
李母不满的说:“你是个女人,以后管好夫家的家里事就行了。那摊子是你哥的,你一个女儿家总惦记让人传了像什么话!”
得,刚赚钱那会没有人说话,现在她把一切弄上轨道了,他们就打算来抢了!要是他们真是她的家人,她早就破口大骂了,碍着跟他们不亲,自己又拿了他们亲人的身体,李芳气上心头也只是撂下一句:“我不会嫁的,你们死心吧!”转身回到自己房间。
“什么话!站住!你给我站住。”李父生气站起来大喝道,可是李芳完全没听他的,快步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李父也知道摊子是李芳的,出嫁之后不给哥哥,难道给她当嫁妆!家里除了她四口人,将来李川他们还会有小孩,摊子盈利那么大当然留给自家,那不成他们还能指望李芳养老吗!
李家的人其实都是这个想法,女孩本来就是赔钱货,现在他们都保证会给她一笔嫁妆,李芳竟然还想贪了家里赚钱的摊子,真够不知足的。
“好了,别气了!芳芳也是一时气上头,明天我再劝劝,阿川啊,你们可要记得你们说的话,毕竟我们家也是靠着芳芳才有今天,你们不能让她出嫁时丢脸。”李母开口给李父消气,也不忘了敲打一下李川。
李大嫂虽然不高兴李芳出嫁还想着家里的小摊,但是婚姻大事也由不得她,笑容灿烂的说:“妈,你放心。我们都是亲哥嫂,我们当然也疼芳芳的。”
李川也是疼自己妹妹的,自然也是打包票保证一诺千金。
第二天李母敲李芳的房门想要劝说一下,敲了很久都没人应。喊了李川来强行开门,发现房内空无一人,李芳只留下一张纸条。
李家人只有李川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李母急忙问:“怎么?上面写什么了?”
李川看着纸条皱眉念道:“摊子我不要了,别来找我,我是不会嫁人的!”
“造孽啊!我怎么有这样的女儿!”李母大声哭喊,未婚女子离家出走,虽然这里风气还算开放,但是也没有开放到能让李芳这样做,这下亲事是没了,将来哪怕李芳回来也会招人闲话。
“哭什么哭!她有脸离家出走就不要回来,我就当没生过这个女儿。”闻声前来的李父怒喝。李父转向李川和李大嫂生气的说:“你们不用找她,我们家从此没有叫李芳的这个人!”
李川心里也不好受,感觉是他逼走自己亲妹妹似得,心里又气又疚。李大嫂就简单了,李芳生病前她性格尖酸,两个人关系不好。好不容易看她顺眼了,打算给她说一门好亲事,结果好心当驴肝肺。现在人走了就当省下嫁妆了,那摊子也是她家李川的了,心底也有些窃喜。
作者有话要说:要写坏人的时候总不自觉给他们洗白一下,感觉人都没有彻底坏的,他们总有各种理由无奈……我圣母了么o(╯□╰)o
☆、落地
殷雅心里唾弃自己。之前她还说不要叶殷湘那样风餐露宿的生活呢,现在她竟然为了连墨一句话觉得风餐露宿其实也不是一件坏事!
幸好我有空间,幸好空间放了很多行李,幸好晚上睡的马车很很舒服,幸好马车画了防御咒不怕野兽的困扰。殷雅一边忍着马车颠婆过久带来的恶心一边默默地安慰自己。
连墨打算让殷雅多看看一路上的风土人情。在穿过来的时候他就感受到这个世界灵力很足,当初那场大战虽说是众人陨落,但也不排除有些漏网之鱼。几亿年前他穿成神的时候,前身也是找了一个灵力充沛的星球,把自己藏在地底几万里以求避过仇家的追杀。
一个神或者几个修真门派,凭这个世界的灵力它都供得起。三元道长不也是有个祖传的修真功法吗,虽然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让以前的道长都不知道这个功法,直到三元道长无意中在暗格找到。但这世界也许有其他隐世的修真门派,在几亿年的时光里他们怕都有几个升仙的长辈了。
之前是担心自己能力不足,霄锦周身修为太强,哪怕强行压制修行一出空间也会引来雷劫,所以才会让小雅快速提升修为。现在他已经是大乘期了,不管碰上什么人都不担心。
连墨不说,殷雅也知道自己修为增长太快了。这样下去她很容易出现心魔,连墨现在是为了让她多经历,让心境和修为不要相差太远。对于连墨的举动殷雅自然感动非常,有时候她又希望连墨不要对她那么好,因为他对她的好全是长辈给晚辈的关怀。
殷雅在青山绿水的路上纠结到了杜米城。
“杜米城正好在建泽中部,往北是京城,往东是鱼米之乡,往西盛产各类香料作物,南边的人口少,但是也有一些村庄上的猎户每年冬天之前拿皮毛到杜米城上出售。
所以啊客官,你来我们这里真是来对了,我们这里是什么都有,东边的集市多得是柴米油盐这一类日常用品。西边则是布满各种香料,还有其他国家的各种特产。不管你是旅游还是常住,咱们杜米城绝对让你满意!”
“说得好。赏”连墨拿出一两银子给小二。
“谢客官~”小二喜滋滋的接下了,这杜米往来的人多,也有不少第一次来的人打听城里的事情,有些是来游玩,有些是想做生意,有些是来定居。小二早就练就一张专业导游的利嘴,经他一说,殷雅也对这杜米城的繁荣起了兴致,想要上街逛逛。
“想不到这里这么繁华,我还以为出了京城就看不到这么大的城镇了。”
“夫人您说对了,虽然杜米城号称建泽第二大城,实际上说是第一大城也不为过。这建泽啊,天下贵人都在天子脚下,天下富人却是都聚在了杜米城。咱们既有江湖豪客又有富贵闲人,容小人说一句,杜米城里男女大防不像京城那么严,许多商户人家的小姐们经常带着婢女仆人出门逛街,她们很多都不纱巾……”小二看殷雅双眼放光再看连墨脸色也没有不高兴,才放心继续说:“夫人即使不遮面纱也是杜米城的贵人。”
外来的女客人都像殷雅那样披着纱巾,这是建泽女性出门的规矩,除了元宵节那几天是真的自由,其他时候女人出门都不能离开面纱。那纱巾不仅是挡住外男的目光,更加是身份的象征。小二的话对某些人来说,是将她们和商户人家摆在一起的一种侮辱。
殷雅听到小二的话很高兴,立刻把面纱放下来了。这面纱一点也不透风,为了不让风吹起弄得还挺重,人一盖上去跟盖了一张防水布那样,不自在极了。
殷雅自从了宫门之后也没有再用法术掩饰自己的容貌。一个人好看只是表面,但是加上周身散发出的气质,让就是个让人移不开眼的存在。小二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让人移不开眼的仙子,他更浓烈的是感受到殷雅周身那让人说不出的气质,她的美貌反而只是锦上添花的产物。
他们出宫的时候没带任何人,殷雅从来不会古代那种复杂的发型,所以她也不像以前在宫里那样经常让下人梳复杂的发型。当然那种发型就是她能梳也不能出门,因为殷雅的身份,宫女们总是给她梳高贵张扬的发型,自古以来只有皇后和帝皇宠妃敢那样梳,没有绝对的地位或绝对的宠爱,妃嫔要梳那样的头只能让自己死快点。
殷雅为了出门方便,只学了一个简单的妇人发型。但是每天她都很精心的打扮,连墨也是个现代人,虽然已经在这个世界做了上亿年的古董,但是女为悦己者容的道理还是明白的。殷雅摘下面具他没意见,但是看见小二看得眼都不眨,心底生起了一丝不悦。
“小二,我们的菜呢?”
“哦、哦、马上到,马上到!”小二急匆匆地走开了。
连墨偷偷地给殷雅下了个忽略咒,等到小二再次回来的时候,奇诡的发现明明那夫人还是那么美,为什么他好像总是不自觉地想看别的地方?
连墨看到小二不解的挠头,再看殷雅无知无觉的吃着点心,嘴角微翘的抿了一口茶。
这杜米城的风气果然很开放,很多带着丫鬟的大户小姐往来在街上。虽然风气开放,但是出嫁从夫都是没变的,也没有那个出嫁妇人天天出门招人闲话。那些小姐们也只是逛逛首饰店或者胭脂店,不会到处乱走。这里的大户都是商人,很多都是从穷苦人家奋斗上来的,加上这里江湖人多,一些小细节也没人太计较。
连墨和殷雅回房进了空间,连墨很久之前就让人秘密建房子,直到他们出宫之后,连墨才带着她把这个房子收入空间。房子没有打地基,当初施工的人听到连墨的要求,眼睛瞪直了,回去想了一晚,把原本的石头地板改成了木地板,面积比房子大,在下面四个角的弄了几个大铁柱把下面打尖,房子建好之后只要拿个特质的大锤子把房子钉在地上就行了。
连墨听到那人的建议觉得很满意,原本觉得古代的人没什么设计观念,看大街上的房子都是一个样,要是真说出什么特别的要求怕他们也完成不了。没想到他们还真是有本事的,于是原本一层的小瓦房,变成了两层的平房。小阳台有了,现代的室内布局有了,西洋式的房子外墙有了,旧式的烤炉有了。如果不是这个时代没有玻璃,他也不会做,他一定还会弄个玻璃窗。
“小雅我们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吧。”连墨本意是让殷雅历练,不是让她身体受罪,这个杜米城鱼龙混杂,每天的上演的戏码不少,虽然旁观人世的成效很低,但他不可能真让殷雅亲身体验喜怒哀贪嗔痴,他私心里总是想殷雅永远像现在这样直率单纯。
殷雅高兴的说:“好啊,我正好也想跟你说这件事。不如我们在这里做个小生意吧。”
要是再长途跋涉她真的受不了了,杜米城风气比京城开放,至少平时无聊了她还是能上街逛逛,在这里住上也不是一件坏事。
连墨也对殷雅的生意感兴趣。“你想做什么生意?”
殷雅想了一下说:“我想开家卖绣品的小铺,反正我刺绣容易得很。”
“好啊,小雅给我做的东西都很漂亮,将来肯定很多人买。”霄锦慢慢的‘游’了过来。
除了吃饭的时候霄锦都习惯用原型,现在的他经常聚集荷花池的雾气在空中飘来飘去,查看整个空间。
殷雅听到人赞美自然高兴,心底产生了一股自豪之情。
“我明天去打听有没有出售的店铺,小雅你不用绣太复杂的样式,绣得太好了只会累了你自己,我们不靠这个吃饭。”
殷雅点头称是。
杜米城店铺很多,稍微好一点的地段上的铺子就是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还得看你后面有怎样的靠山,在杜米城分一杯羹。
东西二市都是本地的大户拥有的,那里竞争大,人流多。殷雅的绣品有多好他最明白,要把店铺开在这里,生意一定源源不断。
他把殷雅慢慢看做了最宝贝的妹妹。我妹妹想卖刺绣玩玩是她的事,要是因为生意太好真的成了一个绣娘那是肯定不行。
连墨看也不看人流多的街道,只在一些人流少的地方找到了一间转让的胭脂铺。店铺里的胭脂挺好的,老板本来看准这里人们消费力高才冒险在这里买下整个铺子。前几年生意不错,后来人越来越多,别人也开胭脂铺,而且位置比这里方便多了,有钱的人家都去了那边购买,一些普通百姓也不会花太多钱买这些好胭脂。老板当机立断卖了铺子,打算带着货物到另一个城镇贩卖。
“这里左边是民居,右边多是一些卖粮油杂货的。不知你是想要做什么生意?实话说吧,这里只是一些小富之家,要是卖太高档的东西,我劝你还是在西市那边找一间铺子租下来,总比这里多赚头。”胭脂店老板好心的建议。
连墨来买他的铺子老板不自卖自夸还能替他着想,连墨心里对这样的人也是持欣赏态度的。
“我打算开间卖绣品的绣庄。”
“这……兄台还是找个好点的铺位吧。”老板一听觉得这交易是谈不成了,绣庄虽然不是不赚钱,但是在这条街上还是卖柴米油盐这一类日用品更好些。
连墨笑笑。“我看这里很不错,绣庄只是内子用作打发时间的寄托罢了。”
店老板了然,热情带着连墨进了里间。“明白,明白。杜米城很多铺子都是已婚妇人在经营,她们的丈夫外出经商,主母经常查看店铺,有些甚至做了掌柜的工作。这里有几家店也是这样,我内子也经常和她们聚在一起好打发时间,将来尊夫人也不怕无聊。”
“当初我看这里正好是街尾,后面有一个小宅子也在出售,便一同买了,在这边开了道门,再添了堵墙。将两处连在了一起。”老板用钥匙打开门,一个小小的花园便出现在连墨面前。
花园一看就是用了心思,连墨一看就觉得殷雅会喜欢。跟着老板参观完整个宅子之后老板说:“这个宅子要二百两,至于店面则要四百两。”
这个价格虽然贵了点,但是杜米城就是个商业城市,房子只有升没有贬,而且店面挺大的,连墨也同意了。
“这是我们的店铺?”殷雅四处观察。“这还挺大的,我想只是开间小铺子,这都能开家饭馆了。”
“要不弄堵墙隔成两边,另一边租出去?”连墨建议道。
“好啊,就隔这边吧,方便我们到后面的宅子。”殷雅比划着自家店铺的尺寸。
连墨摸摸她的头。“都听你的。”
叙绣阁开张那天,大家都发现这里的绣品精致,虽然价格挺高,还是有些人买了回去。正如胭脂店老板说的,这条街上比较吃香的还是柴米油盐这类商品。殷雅也不失望,反正只是打发时间而已。
店里请了一个长工,叫胜昇,家住不远处有个妹妹和年纪老迈的母亲。由于殷雅和连墨都不积极的缘故,叙绣阁只在中午过后才开门。胜昇家里挺困难的,每天照顾母亲,妹妹整日做些零活就为了补贴一下母亲的医药费。现在胜昇早上有时间照顾母亲,只上半天班工资却比别人都好,这让胜昇对殷雅和连墨感激涕零。
看到店铺生意不怎么样,胜昇更是积极向客人推销。奈何殷雅的刺绣价格挺高的,周围都是小户人家,谁也不会整天买这些不能吃的东西,只有节日送礼的时候店里的生意才好点。
“客官看看吧,这幅花开富贵最配像你这样高贵的客人了……客官我们还有百花争艳图,河堤绿柳图,什么样的都有啊!”胜昇努力向来往的路人推销。
“胜昇。”连墨笑着对他说:“我都说了酒香不怕巷子深,你歇一会吧。”
“老板!”胜昇哭丧着脸。“老板你真的不考虑降价吗?虽然我也知道老板娘的刺绣好,但是这价格真的高了点,我们先降点价,以后成名了再升价不迟!”
“当然不行!”连墨立刻反对。堂堂皇太后的刺绣有谁能比,连墨巴不得一副也不卖,在他眼里谁也没资格得到小雅的刺绣。
“这些绣图花费的心血不少,怎么能贱卖呢。”连墨看胜昇一脸担心店铺经营不善导致工作不保的样子,安慰他道:“我也不缺这点钱,我们主要的生意是在节日送礼的时候不是吗,咱们只要等客人上门就好。”
连墨看到旁边大门关闭的店铺。“你要是有时间,不如帮我把旁边的店铺租出去,明明贴了出租都有三个月了,竟然一个问上门的都没有。”
“老板旁边的店铺是你的?”胜昇惊讶的问。
“你现在才知道吗?”连墨想想自己一直忙叙绣阁的事,旁边的空铺子都忙得快忘记了。
胜昇点头。“我以为你只是租叙绣阁这边的租客,铺子大点也挺好的,周围的店都需要大的店面装货物,在这条街上找店面的都想找大店面。”
原来殷雅和连墨都习惯了现代那种只有几平米空间都能做生意的想法,在这里只要开铺子的,哪怕看着卖的东西少,也要占整个店面,不会将它们分隔开。杜米城的人再多,大家都是住平房的,哪能跟现代住高楼大厦的人口量比。像他们这样节约空间根本没什么必要。
连墨拍了拍自己脑袋。“唉,我倒没想到。那现在怎么办?我这旁边是租不出去了吗?”
“嘿嘿,怎么会呢,怎么说这都是一个铺位,想要的人多着呢。来这里看铺子的手里都有些闲钱,想着买个大铺子,东市那边就不一样了,除了一些小店铺还有很多摆摊的,他们也许有兴趣盘个铺子把生意扩大。”
“那你说这个店铺租出去得多少银子?”
“这一带的租金通常在十两左右。这铺子又隔开了,老板你看……”对于租金这些问题绝对不是他这个店伙计能做主的。
隔出来的店铺门面看着小,其实里面挺宽敞。因为殷雅只想做小生意,所以叙绣阁其实只占了三分之一的空间。
连墨考虑一下说:“这里后面有门通小巷,还有一个小隔间,一个月6两银子,你放出消息看看有没人想租。”
胜昇拍胸口保证。“放心老板,这里人流还是挺多的,你给的租金又这么便宜,肯定不少人想租!”
说来也巧,当天胜昇回到家,他妹妹就过来问他:“哥,你工作那地方旁边的店铺是不是空着。”
“是啊,那是我老板的店,他今天还叫我租出去呢。”
胜芸儿激动地说:“真的吗!那你老板打算要多少月租?”
“怎么啦?”胜昇奇怪的说:“这又不关你事,怎么这么高兴。”
“当然关我事,我今天去杨大嫂那里帮忙的时候,她正好问我哪里有店铺出租,我一听就想到了叙绣阁旁边那间空铺子。”
“老板也是今天才跟我说,那个铺子里面有隔间又有后门,一个月也就6两银子。”
“哇好便宜,我现在立刻去跟杨大嫂说。”胜芸儿说完就跑了出去。
连墨很顺利的把旁边的店铺出租了,杨大嫂原本是卖小炒的,最出名的是五香煎猪肝,连墨也觉得这杨大嫂能把平常人家不要的东西利用起来赚钱挺了不起的。
据胜芸儿说杨大嫂还会煮骨头汤,很多面瘫跟她买汤底,而来她摊位的吃小炒的客人都不收汤钱。
杨大嫂看着招牌上杨记两个字,心中的喜悦油然而生。从家里逃出来几个月了,她也偷偷让人打听过李家的情况,李大牛旧伤复发,姑娘为了爹上山采药,被老虎吃了尸骨无存。杨大嫂会心一笑,这样也挺好不是吗。从此之后她不用再叫李芳了,她只有一个名字叫杨夙。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已精分,除了开头和结局是正常之外,其他都很不正常……
☆、乞巧
殷雅幸福地吃着小笼包,美妙的滋味在空中散发,嘴巴咀嚼的同时手上的筷子也不时地夹起她喜爱的小点心放入口中。
“唔唔唔,这真好吃,芸儿再给我拿两碟小点过来。” 殷雅嘴巴塞得满满含糊不清的说。
连墨给她弄了一碗汤,吹凉之后放到她面前。“不要急,小心吃撑了。”
芸儿把小点拿过来调笑说:“连夫人天天来,都能帮我们交快一半的租金了!”
“你门这里的小点我在京城都没见过,新鲜又合我口味才多吃了点。要是几天就把一半租金吃掉了,传出去了我不成败家娘子了!”殷雅不服的撅嘴。
连墨笑着说:“不怕,再败家我也养。”说完,又把一个肉丸放在殷雅的碗里。
胜芸儿羡慕地退回杨夙身边感叹道:“连夫人真幸福,有个这么贴心的丈夫!”
胜芸儿在杨夙这边做帮工,除了工钱还包一顿饭,胜昇在叙绣阁只上半天班。中午之前都会来她这里帮忙,不收钱只要两顿早饭。每天都是拿了饭跑回去给他们母亲,然后再跑回来上工。就为省下早饭的钱,好拿去还母亲的医药费。
胜昇和胜芸儿的母亲之前生了大病,跟邻里借了钱看病。也亏得他们母亲这么多年的为人,雪中送炭的人不少,这才把命给保住了。杨夙明白这两兄妹的辛苦,每天都做多了早饭给胜昇带过去,胜昇他们都明白杨夙的心意,每天都很勤奋的工作。
从胜昇的口中杨夙也知道连老板有多疼自己娘子,虽然她娘子的绣工很好,但是价格高让叙绣阁的生意额上不去是事实。连老板丝毫不在乎,每天只想着带夫人到处游玩。
胜昇猜测连老板很有钱,叙绣阁只是给夫人打发时间的。更难得的是胜昇从连老板的活里得知他没有小妾,还不赞成纳妾。
“你说这杜米城里有哪个有钱人家不纳妾,我看老板和老板娘很喜欢切石头,几万两的石头成堆成堆的买回来,我估算过了,老板每次买的石头都过了百万……”
胜昇小声地说。“就这家底,我看比城里的蔡家还要富贵!蔡家的爷们哪个没有通房小妾,老板只守着老板娘一个,每天带着老板娘到处游玩,你说他们的感情得多深厚。”
一番话说得胜芸儿心生向往,杨夙也有些动摇。她谎称丈夫去世没有亲人,源于她开始了解了这个世界。贫家女能够出门做生意,但是决不能终身不嫁。她不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就只能谎称自己是个已婚妇人,守着那不存在的亡夫的节。
正因为她怀着对爱情的高度向往,对个人自由的极力争取,她才融入不了这个世界,连夫人的幸福也只有她一个人是这样罢了。
她,总是冷静的。
乞巧节,建泽的习俗都会晒书衣,吃巧果,穿针线。许多女子还会和姐妹结伴一起拜巧姐。
殷雅以前在宫里也参加过乞巧节,在后宫里与其说是乞巧,不如说是乞求皇帝的关注。妃嫔们会在乞巧节比试穿九孔针,每次赢的那个都会将目光放在连墨身上,含羞带涩地接受连墨的称赞。
那个时候的连墨有没有怜悯过那些困守在高墙里女人呢?殷雅看着旁边跟客人交谈的连墨心生疑惑。
“连夫人今天你要跟我们在一起的哦,你再舍不得你夫君我也不会放你走的哦!”胜芸儿挽着殷雅的手把她拉到了李记。
男人是不过乞巧节的,胜芸儿找了一堆姐妹到杨夙这里吃巧果拜巧姐。殷雅正好听到也想凑个热闹,连墨只好自己回家。
“你啊,我真没看过哪家姑娘像你这么说话的。”殷雅摇摇头。
“连夫人,这你还真说对了,我们啊,最不要脸的就是芸儿了,整日说些姑娘不该说的话。知道的只当个乐,不知道的还传咱们芸儿想夫君了呢!”胜芸儿一个姐妹捂嘴笑,其他姐妹也被她说乐了。
胜芸儿啐了一口。“呸,还不知道谁想夫君呢,我听说某人定亲之后整日绣嫁衣,时不时还送个小香囊小手帕的。”
那个姐妹被说得羞红了脸。“哎哟,红脸儿了?不羞不羞,咱们谁也不知道你想夫君啊~”
“好你个利嘴的胜芸儿,看我今天不收拾你。”两个人笑闹在一起。
聚会过后,殷雅和胜芸儿留下来帮忙收拾东西。
“芝花的未婚夫是蔡家的小厮,两家人是邻居,可以说是青梅竹马。听说芝花以前还有一门亲事,对方是她表格,可是那家人后来发了点小财就看不起芝花家。把芝花的亲事推了去求娶千金小姐。”胜芸儿跟殷雅和杨夙分享八卦。
杨夙听到摇头,感叹道:“男人啊,十有□都不值得女人依靠。”
胜芸儿听到也感叹。“芝花在退亲之后整天闷闷不乐,她现在的未婚夫回家听说芝花被退亲了,就向父母求娶芝花,说早年就对芝花有意了,只是碍于芝花的亲事才按下没提。”
“倒是个有心人。”殷雅赞叹道,杨夙笑着点头。
胜芸儿继续说:“芝花的嫁妆早就备好了,几个月前就能嫁了。只是芝花硬气,一把火烧掉了自己几年来做的女红。她说当初那些东西是为了她表哥而做的,她不屑要给那个人做的东西来做自己的嫁妆,她要全都重新做过,才把婚事押后一年。”
杨夙很欣赏芝花的作为。“女人就是要有这样一份骨气!”
胜芸儿呵呵笑:“可惜杨大嫂是个女人,看你这个说话劲,我看都比得上大将军。”
殷雅笑道:“杜米城大都是商户,什么时候有将军让你见着了。”
“有有有,就几个月前!我山上摘药草,在山腰上亲眼看见一个人领着一群士兵往西北走去,我还能看清那个人的表情,不苟言笑坐在马上就有一股煞气!”胜芸儿看向杨夙说。“虽然杨大嫂没有煞气,但说的话都让人觉得有威严。”
杨夙笑笑。“尽瞎说,我说话有威严还不是因为我是老板娘!哪天你不是我伙计了,这威严也就没了。”
胜芸儿想想有道理。“好像是哦,难道成了老板娘就会生出一股威严之气?”
“什么威严之气都管不了饱,天色晚了,你娘该担心了,快回去吧。”
杨夙送走了胜芸儿,回屋看见殷雅闭眼合手向七姐祈祷。等她睁开眼睛,杨夙上前问道。
“连夫人如今还有什么要祈求的呢?”
殷雅笑笑,她从来没想过祈求什么。刚才只是一时心血来潮,想着也入乡随俗一把。可是当她闭上眼睛,她才发现自己没什么要求的。想着想着,想到了连墨,他的温柔,他的体贴,他的爱护。她沉醉这样无人打扰的回想之中,都有种不想睁眼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