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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杨三生 当前章节:15426 字 更新时间:2026-7-2 09:00

“是!”季非墨机械的点头,这件事情过去九年了,他都快要忘记了,可是,这会儿,被周非池一提起,却又那么清晰的出现在脑海里。

“季非墨,你以为你弟弟我是谁?”周非池愤怒到浑身都在颤抖的质问着:“你以为我能藏得住那把手枪吗?你前脚刚离开初中部,警察后脚就赶到初中部了,每一个同学都搜身,我能藏到哪里去?”

“哪你,最后藏到了哪里?”季非墨的声音已经低下去了,低到周非池都快要听不见了。

“我藏到了哪里?”周非池听见这句话忍不住冷笑了起来:“那天是青年节,当时我们初中部正在举行毕业班汇演,顾晓苏在做节目主持人,她刚报幕完毕从台下走下来,我即刻就窜了过去,故意给她送等下她要表演单口相声的道具之际,把那把冰冷的手枪塞给了她。”

季非墨当即惊得目瞪口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只是愣楞的望着周非池。

“我当时是这样想的,学校里虽然老师和同学都不知道顾晓苏的身份,但是我知道,她父亲是市长,这把手枪交给顾晓苏比交给任何人都保险,即使手枪真的从她身上搜出来了,可因为牵连到顾市长,那么警察可能就会有所顾虑了。”

周非池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接着又说:“那天中午,我们学校汇演在11点30分就结束了,而顾晓苏在节目结束后就不见了,她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但是——”

周非池的目光像一把冰刀似的的打在季非墨的脸上,“我敢肯定,顾晓苏没有去做什么狗屁堕/胎手术,当时她身上别着一把冰冷的手枪,你认为她会别着一把手枪去那谣言中的狗屁小诊所做流产手术吗?而那把手枪没有被警察追查出来,后来我问她,她只说扔了,扔哪里去了,她也不说。”

“后来呢?”季非墨几乎是机械似的的问。

“后来,”周非池陷入了回忆:“大约是二十多天后,学校里就出现了她堕/胎的谣言,然后是校长追查,她说不出5月4号那天下午的去向,于是,就有了她被学校劝退的事情发生。”

周非池说到这里,盯着季非墨脸上的目光已经不是冰冷如刀而是满满的忧伤:“那年6月,你在警察局关了一个月放出来,距离高考只有两天的时间,可你到底,还是走进了考场。而她呢?她辛辛苦苦了整整三年,却在中考前的十天被劝退,和渴盼已久的中考失之交臂,甚至还要背负一个烂女人的名声,最终难逃背井离乡去一个遥远而又偏僻的小县城读高中命运。”

周非池说到这里眼泪都来了,用手指着季非墨几乎颤抖着的低吼着:“季非墨,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说她是个作风败坏的女子,唯有我们俩兄弟不能说这样的话,她是我们的大恩人啦,她用她的青春背负了你的青春,你有什么资格说她那些是事实?你又有什么资格......”

“非池,非墨,你们俩兄弟在这里做什么?”周建明撑了把雨伞走过来,看见俩兄弟都脸青鼻肿的,于是皱眉了一下,“都多大的人了,还打架?小时候没打够啊?”

周非池和季非墨脸一红,原本拉扯着的两个人迅速的分开,还没有来得及回答,就听见周建明又问了句:“顾小姐呢?非池你追到她了吗?”

“啊?”周非池这才反应过来。

“还不赶紧去追!”季非墨朝周非池大喊了一声,随即迅速的转身朝外边的大道奔去。

☆、惊鸿一般短暂,烟花一样绚烂49

顾晓苏几乎是直接朝楼下跑去的,在楼梯口还听见大厅里隐隐约约的传来周非池喊她的声音,夹杂在一群人的惊呼声中。

而她脑海里,一闪而过的却是那个传说中她堕/胎的日子,因为谁都不知道那天下午她去了哪里,而那天下午她的去向,却是一个永远都不能说出来的秘密。

她还记得9年前的5月4号,那天是滨海一中初三毕业班的汇演,而她,因为参加过演讲比赛被大家推荐做了主持人。

或许是因为马上就毕业的缘故,或许是大家即将分别的缘故,所以初三六个班的同学准备了很多的节目,从早上9点到中午11点,两个小时内,她不知道上下台多少次,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说了多少的话,给即将各奔东西的同学们带来了多少欢笑和眼泪。

周非池是在11点给她送的单口相声的道具过来,因为她是节目主持人,所以她就只有一个节目,表演单口相声《通往成功的路》。

是在接周非池递过来道具的时候发现不对劲的,因为她伸手去接道具的一瞬间,周非池另外一只手迅速的从道具下面递过来一个冰冷而又生硬的东西,

她稍微一愣,还没有反应过来,周非池已经用低到只有他们俩才能听见的声音对她说了声:“帮我藏好它!”

等晓苏反应过来时,周非池已经跑开了,而抬起头来的时候,却看见演播大厅的门口已经走进来了数名警察,显然是来追查这把枪的。

她微微愣了一秒转身,迅速的走进更衣间,因为她的单口相声马上就要登场了,她要在这里换衣服。

然而,更衣间里也有别的女生在换衣服,于是,她即刻拿上自己即将上场的衣服转身又朝外边走廊尽头的洗手间走去。

因为要表演单口相声,所以要穿衬衣和西服,而因为西裤腰有些肥大会掉的缘故,当时她还特地买了根皮带来套上。

就把这支手枪别在腰间,用皮带扎好,再穿上宽大的男士西装演出服,在洗手间里稍微调整了一下紧张的心情,然后才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

刚好台上的节目表演完毕,搭档主持人在报下一个节目是初三一班的顾晓苏同学表演单口相声《通往成功的路》,她便非常镇定的朝台上走去。

这么多年过去了,《通往成功的路》里究竟有些什么台词她都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当时那把冰冷的手枪就贴着她的腹部,而台下警察在挨个的搜查着那些同学,她镇定自如的表演着自己的单口相声,一句一句搞笑的台词把下面的同学都逗乐了。

后来,她完全的沉浸在自己的表演里,而腹部的那把手枪,随着时间的推移,居然慢慢的不再冰冷,而是逐渐的和自己的体温一样了,她甚至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了。

“通往成功的路,一直在修路!”她说出了最后一句台词,结束了这个单口相声,然后很自然的朝台下走去。

因为她是节目主持人,所以不能随便离开,原本应该换主持礼服的,她借口没有几个节目了,懒得换了,老师和搭档也都没有说什么。

汇演结束的时候,她还和搭档周俊一起上台说了好多祝福的话,什么榜上无名脚下有路啊,什么读书不是唯一的出路啊,社会是一个更大的舞台啊等等。

演出终于完全的结束,老师让同学们各回各班去,而她和周俊还有几名负责这次汇演的同学一起在清理道具,清理完后送回文艺部的仓库。

晓苏是走到文艺部仓库的这栋楼下才停下脚步的,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对其它几位同学说:“哎呀,我身上的演出服忘记换下来了,你先把这些东西送到楼上仓库里去,我回去把衣服换了再把这套西服送过来。”

其它几名同学当时并没有怀疑什么,因为她身上的确穿着那套表演单口相声的西服在,于是点点头,周俊还吩咐她快一点,说马上12点了,学校该放学了呢,等下艺部的老师下班走了。

晓苏点头表示明白,随即迅速的转身跑开了去,此时所有的同学都回教室去了,她却并没有去换衣服,甚至连楼都没有上,直接取了自己的自行车,迅速的朝门外骑去。

恰逢初一放学的时候,估计初一已经检查完了,她骑着自行车,混在初一的同学中,一起奔出了校大门,却不敢骑车回家去。

该去哪里?这把冰冷的手枪又该藏在哪里?

以前就听周俊说过,周非池这人在外边路子广,跟不三不四的人有来往,她虽然半信半疑,不过从周非池初二时就交女朋友的行为来看,应该和社会上的人接触比较密切。

可现在关键不是周非池和社会上的人接触密切的问题,是这把手枪的问题,刚开始接过这把手枪时她并没有多想,只想着和周非池是同学,而且他们都即将中考了,周非池进入初三后很努力,尤其是初三第二个学期,把所有的女朋友都分了,然后成绩上升得很快,现在已经是全年级前二十名了,考个重点高中应该没多大问题。

作为同学,她真的不忍心看着他被警察给带走,所以她大着胆子接了过来并掩藏得很好,可是,现在出了校门口,她却不知道该往哪里去了。

身边同样骑单车的学弟学妹们在议论,说好像是高中部那边先出事,然后不知道又怎么闹到了初中部来了,总之,这一次闹得很大,好像要抓很多人似的,听说和滨海最近的打倒黄赌毒有关。

晓苏不知道滨海最近在打倒黄赌毒,因为她是初三毕业班的学生,整颗心都扑在学习上,所以已经半年没有关注过滨海新闻了。

但是,她知道,不管和什么有关,她都不能把这把手枪带回家去,更加不能让警察从她身上搜出这把手枪来,因为,她的父亲是滨海市长,而她不能让自己的父亲和这把手枪拉扯上任何的关联。

于是,她就那样骑着车,一直骑一直骑,好像不知道累似的,从滨海一中到澳头海边,整整骑了三个小时,中间连休息都没有休息一下。

那时的澳头还没有开发出旅游区来,她在进澳头镇时在路边店子里买了套游泳衣,然后继续朝海边骑车而去。

她没有在什么大型的沙滩停下来,而是找了一个非常僻静的地方,这里没有沙滩只有岩石,四周更是荒无人烟。

她就这里换了游泳衣,然后带上这把冰冷的手枪,一直朝海中间游,一直游一直游,只想着要把这冰冷的却又极具危险的东西送到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去。

那把手枪最终被她扔在了大海里,等她再次骑车回到滨海市区时,已经是晚上六点了,学校早已经放学,她在学校里拿了自己的书包,然后把那套演出服放的门口的保安那里,让保安转交给文艺部的老师,因为这个时候文艺部的老师已经下班走了。

只是,她做梦都没有想到,她那天下午的缺课,居然会演变成她去小门诊堕/胎的谣言,而对于这样的谣言,她却是百口莫辩,她永远都不能说出自己的行踪,因为那不仅牵连到周非池,还牵连到自己当市长的父亲。

顾晓苏是跑出鸿运酒店的大门才发现雨已经下大了的,好在她在德国住了五年了,早就有了随身带伞的习惯,只不过因为着急朝前跑,没有时间来掏出自己包里的雨伞。

不想被周非池追上来,不想再被他拉回到那个大厅里去,更加不想去看见季非墨那张冰凉无温又面带嘲讽的脸。

所以她并没有朝着大道上跑,而是朝酒店后面的一条小巷子跑去的。

巷子是条老巷子,很深很长很狭窄,因为下雨的缘故,巷子里几乎没有人行走,她跑了好远直到听不见周非池的声音,直到在前面转了弯进了另外一条巷子,再也看不见鸿运酒店这栋楼,这才停下脚步,从包里掏出自己白色的雨伞来。

她赤着脚,撑着白色的雨伞,迎着今年的第一场狂风和暴雨,走在无人的街头,风把伞吹得东倒西歪的,雨把她浑身上下全部都湿透,想到季非墨冰冷的目光,她的身她的心,都凉得没有一丝温度。

一如,五年前的那个六月,那个多雨的季节!

五年过去了,顾晓苏依然还记得五年前的六月十五日!

那天南方下着三十年来的的最大的一场暴雨,刮着南方二十年来最大的一场台风!

而那天,是她母亲去世一周的日子!

是头七,传说中的还魂日,晓苏中午冒着狂风暴雨去的母亲墓碑前,给她送了刚上市的桑果,因为记忆中母亲是最喜欢吃桑果的。

她可能是在墓碑前跪太久了,所以起身的一瞬间,整个人朝后倒,然后就那样直直的晕过去了。

醒来时却是在公墓附近的一家小医院,估计是墓地看守员发现了她把她送到这家医院来的。

护士拿了张查血的单子给她,然后非常礼貌也非常公式化的问了句:“你怀孕了,要还是不要?”

你怀孕了?

护士的声音明明很轻,可听在她耳朵里无语是晴空响了一声惊雷,而她刚好被那声惊雷直接给劈中,整个人当即楞在那里,半响没有回过神来。

怀孕了,这是什么意思?

是她的肚子里,已经有季非墨的孩子了吗?

可是,季非墨已经不爱她了啊?他爱上了别人,而那个别人,是她曾经最好的朋友郑明珠!

“小姐,你这孩子要还是不要?”护士见她像个傻瓜似的发愣,非常不耐烦的又问了句。

要还是不要?

她不知道,真不知道,因为从来就没有想到会有这种情况发生,所以也就从来没有去考虑过这个问题。

当护士第三次问她的时候,她才喃喃自语的说了句:“我要去——找孩子的父亲商量一下!”

她要找孩子的父亲商量一下,尽管,他已经不爱她了,尽管,他和她现在已经是形同陌路!

可,到底,他是她肚子里孩子的父亲,这个生命,不是她一个人缔造的,而是和他一起缔造的,她一个人不能做决定,也,做不了决定。

她几乎是没有多加考虑就坐上了去G市的大巴车,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找到季非墨,一定要找到季非墨,我要问问他,这个孩子,你打算怎么办?

她到G市已经是傍晚,从公交车站台到季非墨租住的地方有两站路的距离,不远也不近,却没有公交车通过,而出租车此时也好似已经绝迹了一般,一辆都找不到。

狂风和暴雨放肆的掠着这个城市,她手里的三节伞根本就撑不稳,最后只能迎着狂风和暴雨艰难的朝着季非墨租住的公寓方向前行。

雨大风狂,三节雨伞被吹得东倒西歪,终于在到达季非墨租住的公寓楼下被台风给活生生的折断了去。

她浑身早已经湿透,头发上还滴着雨水,脚泡在被雨水浸湿透了的鞋子里,冰冷而麻木,沿着台阶,一步一步的朝着五楼走去。

季非墨进入大四就没有住学校的宿舍了,在外边租了公寓,他说租个公寓,这样放假的时候,她和他可以到公寓里自己做饭吃,而且还可以租影碟回来一起看,两个人都住宿舍就不方便。

季非墨即将毕业了,而她早就没有他的手机号码了,其实今天冒雨来这里找他有些冒险,因为她不知道他是否还住这里。

虽然太多的不确定,可到底还是来了,她用手扶住墙壁,一步一个台阶,慢慢的,又步伐坚定的朝上走。

终于,走上了五楼,终于走到了走廊尽头的520房间门口,当初之所以选择这个房间租住,是因为520的谐音是我爱你,!

季非墨曾笑着对她说:“以后你每次来找我,看见这个房号,就不要念成数字,而是要念那个谐音。”

曾经甜蜜的话语还在耳边萦绕,只是,房号上的数字已经不是他要向她表达的深意,而是他向另外一个女孩子表达的深意。

房门紧闭,她看着520几个简单的数字,心却在一瞬间好似被绳索勒紧,痛得几乎无法呼吸的地步。

曾经,多少次,她跟着他来到这门口,他手里拿着影碟或者提着他们一起在商场买的食材什么的,每一次,他都会站在门口,故意不开门,用手指着房门上的数字,故意的问:“晓苏,这几个数字怎么念?”

“520”她总是非常快速的回答,然后眼睛里闪过狡黠的目光。

他却不依不饶,继续拦住那锁口,一定要她用谐音念出那三个数字,还说不用谐音念就不开门进去。

她总是拗不过他,最后不得已只能低声的念着:“我爱你!”

而他却总是在她开口的瞬间,薄唇就凑了过来,手上拿着或者提着东西,头却把她的头压在门上,就那样深深的缠绵的吻着她。

那时走廊上的灯光总是很昏暗,而他经常是吻着吻着就把手里的东西给扔了,最后捧着她的脸,低声的呢喃:“小猪,我爱你!深爱!”

那时的她多傻多天真多愚昧,从来就没有想过他嘴里的小猪有可能不是晓苏而是小珠,只是一味的沉浸在他的浓情蜜意里,心里像喝了蜜糖似的,甜得都钻不出来。

而今,这扇门就像是一张冰冷而毫无表情的脸,520那三个数字,却是这张脸上的眼睛,正用极具嘲讽的目光看着她。

她不知道站了多久,或许是一分钟,或许是五分钟,总之,在看了又看手里那张已经被自己揉成一团的纸,最终还是鼓足勇气举起了手去敲门。

敲了三下,里面好像有人应了声来了,隔着门板,听得不够清楚,不过却能肯定里面是有人的,而且听见了她的敲门声。

很快,门从里面拉开,她看见了季非墨,他就站在门里面冷冷的看着她,头发有些凌乱,腰间系了条围裙,手上拿着块没洗干净的生姜,很显然是从厨房走出来的。

她从来没有看见这样的季非墨,因为他公寓的厨房平时就是个摆设,他从来不下厨房做东西的,有时周六或者周日偶尔带她过来,俩人买了食材,他都是把食材提到厨房里扔下就不管了,然后去客厅里看电视等着吃,厨房是她一个人的事。

那时的她,偶尔叫他帮忙剥个大蒜或者洗个姜什么的,他都满嘴的怨言,嘴里嚷着的是君子远庖厨。

而今,他不过是和她分手一个多月而已,整个人却完全变了摸样,看他的这身装扮,完全是居家好男人的模范。

她和他就这样对视着大约一分钟,她轻咬一下嘴唇,终于开口:“我找你是......”

“非墨,”一声温柔的女声从季非墨的身后传过来,却恰好打断了顾晓苏刚开口的话:“里面的鸡汤好像滚了,你去看看吧,等下扑出来了。”

晓苏抬起头,看着季非墨身后的女人,毫无疑问,是她曾经最后的朋友现在季非墨深爱着的女人——郑明珠,此时她正衣衫不整的站在那里,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一看就是刚从被窝里钻出来。

季非墨迅速的转身朝里面走去,郑明珠好似这会才看见她似的,表情依然还是像曾经的朋友那样自然:“晓苏来了,赶紧进来坐坐吧,你看你全身都淋湿了,进来我找身衣服给你换上。”

郑明珠的神色明明是自然的,态度是友好的,声音是温和的,可她却感觉此时的郑明珠正握着《倚天屠龙记》里周芷若手里的那把倚天剑,就那么直直的朝她刺过来,一剑封喉,痛得她喊都喊不出来!

“不用了,我今天返校,来这里拿我的书,既然你们忙,那我就先回去了,”晓苏在郑明珠走出门来要拉她进门的瞬间反应过来,迅速的后退一步,然后急急忙忙的说了句:“明珠你回学校时记得帮我把那几本书带回来!”

说完这句话,晓苏就迅速的转身朝走廊尽头的楼梯走去,她的脚步明明走得很急,可是却走不快,因为下雨,她的鞋子全部被雨水给浸湿,所以脚步显得特别的沉重。

可她依然坚持着用最快的速度在向前走,心里不停的对自己说要快点离开,再快一点离开,因为她怕脚步稍微慢下来,自己忍不住会哭,忍不住要转身要回头。

☆、惊鸿一般短暂,烟花一样绚烂50

黑色台风刮得哗啦啦的响,红色暴雨下得好似要把整个G市都淹没一般,而脚上的鞋子已经灌满了水,像两个铅球一样拖着她的双腿,那样重那样紧,重到她觉得再不脱掉今天的脚肯定就会断掉。

是在脱鞋子时才发现脚上这双耐克的运动鞋是季非墨送给她的,怪不得这么紧这么不合脚,几乎没有考虑,就把这双鞋脱下来扔到了旁边的垃圾桶里。

站在无人的街头,晓苏仰起头来想要望望天空,可是红色的暴雨已经把天空完全的遮挡,那些雨水无情的打在她的脸上,她的身上,她的心上,她只觉得头发晕,鼻子也发酸。

也许是在风雨里站得太久的缘故,两条腿也在发软,胃里开始翻江倒海,明明没有吃任何东西,可却好像活生生的吞下了一只苍蝇一样,总是想要呕吐,偏偏,一时半会却什么都吐不出来。

她的手不由自主的按着那翻江倒海的胃,周遭的一切好似都在狂风暴雨中开始旋转,旋转得她快要稳不住自己的身子。

她迅速的伸手抓住一根路灯柱子,稳住自己的身子,回头望着不远处的那栋公寓楼,五楼的尽头的520房间里亮着温馨的灯光,像是诱惑人回家的灯塔一般闪亮在这个狂风暴雨的夜晚。

可她知道,那已经不属于她了,520不属于她,那么温馨那么闪亮的灯塔也不属于她,就像是刚才扔掉的那双耐克鞋子一样,那个地方,于她,已经是过去式了。

终于再次转身,没有再看那栋公寓一眼,坚决而又决绝的赤脚迈步向前,黑色台风拼命的刮,红色暴雨没命的下,而她因为逆风前行,其实每一步都走得无比的艰难困苦。

即使是这样的艰难这样的困苦,她却咬紧牙关硬是没有让自己回头,一步一步的朝前走着,不知道要走多久,只知道任何一条大街小巷都没有人,只有倒在路边的树木或者路灯。

走了很久很久,走了很远很远,从东边的G大一直走到西边海滩,当肆虐的暴雨停下来,当疯狂的台风小下来,当她的脚再也迈不动半步,当她以为自己的一双脚所有的血肉都会被磨烂只剩阴森森的白骨,当面前是汪洋大海再也无法行走,她才终于停下脚步来。

没有穿鞋子被雨水浸泡了几个小时的脚,同时又强行的沿着大街小巷走了这么多的路,她脚底已经没有皮了,全身红赤赤的肉,踩在沙滩上,被沙滩里的盐给浸滞着,痛得呲牙咧嘴,也把她彻底的痛醒。

这双被她走得惨不忍睹的脚再也无法支撑住她的身体,她稍微摇晃了两下,最终还是没有稳住,一下子就在沙滩边上坐了下来。

暴雨涨潮,沙滩已经被海水淹没了大半,她坐在沙滩边上,望着不停涌来又退去的海水,双臂抱着自己的双膝,再也无法坚持自己,把头埋在臂弯里,终于还是放声大哭了起来。

她哭得震天撼地痛不欲生,终于惊动了海滩边的救援队,有两个救援人员迅速的赶来,同时友好的劝她赶紧离开。

然而她只是哭,不停的哭,因为她根本就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她只知道季非墨不要她了,他和她的爱情像是一朵六有天飘下来的雪花还没结果已经枯萎。

她没有离开,也根本就无法离开,因为她那双已经没有皮的脚根本就无法支撑她的身体再走半步,

她一直哭,一直都在哭,哭得昏天暗地日月无光,哭得咽干嗓哑,哭得天镟地转,最后终于哭晕过去,整个人倒在了被雨水淹没的沙滩里。

在晕倒前的一秒,她还知道这里是沙滩,然而后来是怎么被救援人员抬走的,她却是一点都不知道了。

她活了19年,从来不知道爱情原来是这样痛苦的一件事情,和他在一起的那些欢乐远不如被他抛弃的痛苦的十分之一。

不知道从那栋楼里飞出来的歌声:我曾经爱过这样一个男人/他说我是世上最美的女人/我为他保留着那一份天真/关上爱别人的门/也是这个被我深爱的男人/把我变成世上最笨的女人/他说的每句话我都会当真/他说最爱我的纯......

晓苏听见这样的歌词,恍然间觉得,这歌词好像就是专写的她一般,因为季非墨总是说她太笨太天真,笨的跟猪八戒一样,而他,就喜欢她的笨。

现在才知道,这些都是谎言,是他把她变成世界上最笨的女人的谎言,因为他已经把别的女人拥进怀抱,撕下了曾经所有的伪装。

伤心的时候听着悲伤的曲子,心痛得难以复加,就好似他正用尖锐的利器在她那颗活活跳动的心上不停的扎一样,那痛,通过心脏的血管迅速的传达身体的各个部位,直达四肢百骸。

以前她也看过一些言情小说,那些个作者总是喜欢用撕心裂肺来形容女主被男主抛弃的痛,而今,当她亲自演绎爱情悲剧的女主角,才知道其实不是撕心裂肺,而是肝肠寸断。

她觉得自己身体里的心和肝都被同时掏出来了一般,整个胸腔都被掏得空荡荡的,而她的心她的肝那样的红,却被季非墨和郑明珠用雪亮的利器一刀一刀的切下去,切成一节一节的块状,然后他们恣意的笑着,抓起那些碎裂成块状的心和肝直直的朝她抛洒过来,碎了的心和肝落在她的身上,落在她的脸上,再滑落到她的脚底,鲜血淋漓掷地有声。

她曾那样的爱过他,爱得失去了自己,可最终,换来的却是背叛和欺骗,换来的是他和别的女人深情相拥的画面,他为别的女人洗手做羹汤的温馨场面。

而今,五年过去了,当她再次置身于台风暴雨中,台风不是五年前的黑色台风,只是黄色而已,暴雨也不是五年前的红色暴雨只是蓝色而已。

而她的心,也已经没有了五年前的痛,更没有了要用一双脚去丈量和他所走过的那些地方决心。

晓苏撑着白色的雨伞,站在人流稀少的街头,有台风和暴雨的夜里,出租车总是很少,她来到一个公交车站台,撑了雨伞孤零零的站在这里等公交车的到来。

一辆公交车终于慢悠悠的驶来,她几乎没有看车号就坐了上去,车上稀稀疏疏的几个乘客,散落在车厢里的各个角落的位置。

或许是她身上的礼服已经被雨水完全的湿透,或许是她赤着一双脚连鞋子都没有穿,总之,她上车后还引起一阵小小的骚动,昏昏欲睡的乘客几乎都同时抬头看了她一眼,随即又闭上眼睛继续昏昏欲睡。

她走到最后一排的最后一个位置坐下来,眼睛盯着车窗外,路灯在雨帘里显得愈发的昏暗,而两旁的建筑物淹没在雨幕里,公交车停停走走,窗外雨帘里的路灯发出昏暗的光,恍然间感觉自己好像坐上了一部旧式电影里的电车。

她记得以前也曾和季非墨一起坐过最后一趟公交车,那时的公交车厢里几乎没有人,就他们俩人,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他拥住她,也不说话,俩人就那样紧紧的依偎在一起,盯着车窗外闪过的一栋又一栋高矮不一的,错落有致的,钢筋水泥组成的森林。

那时的汽车司机很是善解人意,用车载CD放着那首《爱的主旋律》,而季非墨就在她耳边轻声的合着男声唱:天上一万颗星星/我却只看见你/你说这是幸运/还是不可思议?

而她也总是轻声的随着那女生合着:身边有太多风景/我却停在这里/说我傻的可以/还不是因为你。

后来,在德国的那些年,每当夜深人静她坐在公交车上,车里只有她一个人时,她就常想,季非墨跟郑明珠,会不会也跟她一样,坐公交末班车,唱那样颤动灵魂的歌曲?

“小姐,你去哪里?”司机的声音从前面传来,惊醒了沉思中的她。

她把目光从窗外转回来,这才发现车里只有她一个乘客了,空荡荡的车厢,除了司机就她一个人,显得无比的冷清。

她去哪里?她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甚至,她都不知道这班车是开向哪里的。

“总站,”她终于开口,因为除了总站,她说不出任何一个站台的名字来。

“哦,”司机应了一声,接着又一边打开车载收音机一边淡淡的说了句:“总站还有三个站就到了。”

车载收音机里是一档子音乐节目,男女主持人好似特别爱卖弄自己的音乐知识,尤其爱卖弄自己知道的那些老掉牙的歌曲,好像这样才能显出自己的资历够深。

终于,在男女主持说了一堆的废话后,放了一首九十年代李翊君的《风中的承诺》:昨夜的雨/惊醒我沉睡中的梦/迷惑的心/沾满着昨日的伤痛......

听着李翊君的这首老歌,晓苏的鼻子终于酸涩了起来,到最后,她忍不住跟着低声的唱着:曾经在风中/对我说/永远不离开我/多少缠绵编织成的梦/多少爱恨刻划的镜头/为何一切到了终究/还是空......

季非墨和周非池都是直接朝鸿运酒店大门口外边的大道上跑的,他们的直觉是顾晓苏跑下楼来,应该到大道边去拦出租车或者什么的。

不过,他们在大道上找来找去也没有看见顾晓苏,而公交车站台等车的人也说没有看见一个身着礼服肩挎大包的女子,于是便笃定她是拦出租车走了。

季非墨迅速的跑回停车场,刚到自己的车边,就看见顾明珠急急忙忙的跑过来了,他顾不得理会她,同时也没有时间去理会她,用最快的速度上了车,然后快速的开车离去。

首先是直奔顾宅,因为这是顾晓苏在滨海的家,然而,他到顾宅时,刚好周非池也赶到顾宅来了,王妈说大小姐没有回来,郑心悦赶紧问出什么事情了。

他们俩当然没有时间和郑心悦细说,只说如果顾晓苏回来了打电话告诉他们一声,随即又迅速的开车离去。

季非墨再次开车去的地方是望海阁,因为银座的1919房间是他曾经让顾晓苏给他做情妇时住的地方,他不知道她还会不会去那个地方。

当然也是失望而归,保安说根本没有看见顾小姐回来过,而大门口的监控视频里也没有出现顾晓苏的影子。

他不得不再次开车回自己的东部海岸的公寓,首先是问门口的保安,有没有人来找他?

保安摇摇头说没有,他住这里这么久,也就是两个多月前那个疯女人来找过他,这段时间,他都不来这里住了,当然也就没有人来找他了。

他谢了保安,再次开车上路,却不知道该去哪里了,因为在滨海,他不知道顾晓苏还有什么地方可去,甚至,不知道她有些什么朋友。

是在开车路过报社大厦时才猛的想起顾晓苏曾经在报社上过班的,她在那里上了两三个月的班,估计是有朋友的吧?那他是不是要让人查一下,她都和谁走得比较近?

正当他拿起手机准备拨电话的时候,周非池的电话却打过来了,问他找到顾晓苏没有。

他当然没有找到,还说自己想找她曾经工作过的报社,看她有些什么朋友,周非池即刻就说,甭找了,我已经找过了,报社里和她关系最好的那个女孩子已经去横店探班了,都不在滨海,她也没有去报社。

季非墨这一下是真的不知道该把车往哪个方向开了,他几乎每隔二十分钟就给顾宅打一次电话过去,问王妈顾晓苏回来没有。

当然是没有,一直都没有,而他如此频繁的打电话,倒是让王妈也跟着紧张起来,甚至还问要不要把顾小姐失踪的消息告诉给顾先生。

当然不要,肯定不要,至少在找到顾晓苏之前不能让顾嘉良知道,顾晓苏和她父亲关系原本就很僵,如果再让他父亲知道今晚发生的事情,他不敢去想将会出现怎样的状况。

找不到顾晓苏,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找顾晓苏,他只能开着车在街上晃动。

雨,一直在下,不小也不大,道路昏昏暗暗的,他的车开得很慢,注视着前方,总想着,会不会在前面一个转角的地方就看见了她。

然而没有,无论他转了多少的角,晃荡了多少条街,始终找不到她的影子,滨海这么大的一个城市,恍然间,好似就没有了她的容身之地。

终于,在他把滨海所有的大街小巷都转遍的时候,周非池的电话再次打过来了,问他去晓苏母亲的墓地看过没有?如果没有去,他就赶过去了。

季非墨几乎是在瞬间反应过来的,是啊,滨海这么大,他什么地方都找遍了,唯独,那个地方他没有去找过,而且,他也从来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我已经......”他的话刚开口,即刻就发现周非池那边早就挂了电话了,显然是在电话那边等得不耐烦了。

他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开车到的墓地,把车停在墓园门外,然后借助昏暗的路灯走进去,一排一排的查看着,同时嘴里大声的喊着:“顾晓苏......晓苏......顾晓苏......”

没有回应,一直都没有人回应,他一边走一边喊着,在即将要放弃的时候,终于看见不远处的一个单独的墓碑前,蜷缩着一个小小的,白色的身体......

他稍微一愣,以为自己是眼花了,不由得又朝前面急走了几步,终于看清,的确是她,整个人蜷缩在地上,身体被雨水淋着,湿漉漉的头发散乱在脸上,脸色苍白得跟鬼一样......

“顾晓苏!”他大喊了一声,迅速的蹲下身来,小心翼翼的伸出双臂,捞起她娇柔的身子,紧紧的抱在怀里,转身就朝门口跑去。

“顾晓苏!”周非池刚跑到门口,正大声的呼喊着晓苏的名字,却看见季非墨已经抱了她出来了。

“晓苏怎么样了?”周非池急急忙忙的问着,同时伸手过来要接季非墨怀里的顾晓苏。

“赶紧去开车!”季非墨当然没有把人递给他,只是低吼着他:“抓紧时间,她一身冰凉,要尽快的送到医院去。”

周非池稍微一愣,随即迅速的转身朝自己的车边跑去,此时此刻,他已经顾不得和季非墨计较谁在抱顾晓苏,重要的是要抓紧时间把顾晓苏送到医院去。

季非墨抱着顾晓苏坐在后排的座椅上,她一身冰凉,身上的礼服早就湿透,他几乎没有多想,直接把自己身上的外套脱下来,迅速的裹住了她。

她好像是累极了,昏迷了过去,而她的脚可能是走了太多的路,脚底已经磨出了水泡,有那破了的水泡正溢出鲜红的血液来。

他咬紧牙关,把她抱在怀里,如果不是周非池在前面开车,他恨不得把她身上的湿衣服全都给拉扯下来,然后把她整个人裹在自己的胸怀里,让她的身体紧贴着自己的身体,让自己的体温去温暖她冰冷的身,还有,已经凉了的心。

好在公墓下的小镇上就有医院,好在医院24小时有急诊,周非池的车刚停稳,季非墨已经抱了顾晓苏推开车门下车去了,同时迅速的朝急诊室奔去。

这个夜晚,顾晓苏坐了很多的公家车,一班车的总站坐到另外一班车的总站,公交车上的人越来越少,当她坐上末班车的时候,公交车上居然只有她一个乘客了。

从总站出发,一直就她一个人坐在后排的最后一个位置上,司机不知道是太过疲倦还是在打瞌睡,车开得摇摇晃晃的。

窗外的雨一直不大不小的飘着,司机没有开车载CD也没有开车载收音机,所以非常的安静,安静到能听见外边刮风下雨的声音。

当车里的自动语言报站器报出公墓两个字时才回过神来的,于是她在公墓这个站下了车,然后望着那不高的山坡,终于明白了自己今晚的目的地。

她没有地方可去,因为任何地方都充满了嘲讽和鄙视,唯有那个地方,苏薇安那个地方安静,苏薇安不会嘲讽她,更加不会鄙夷她。

她脚上没有鞋子,好在上墓地的人行台阶都铺了黑色的瓷砖,跟天梯一样,所以赤脚走上去并不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苏薇安这里果然安静,她走到她跟前时她依然还是面带微笑的看着她,对于她的空手到来并没有恼也没有不开心。

她觉得很安心,从未有过的安心,于是在墓碑前坐下来,靠着墓碑,就好似又依偎在母亲的怀里,慢慢的,倦意袭来,她就那样睡了过去。

☆、惊鸿一般短暂,烟花一样绚烂51

顾晓苏觉得自己依偎在母亲怀里睡得很舒服,然而突然罩上来的氧气罩却把她给惊醒。

她本能的觉得脸上罩这么个东西非常的不舒服,于是就迅速的伸手去推拒着,接着听见有人在说:“醒了,看来问题不大!”

她听见陌生的声音才努力的睁开眼来,这才发现自己身处一个白色的世界,而围在她周遭的人,都身着白大褂,脸上带着蓝色的口罩,和蓝色的帽子,一瞬间居然分不出是男是女。

季非墨和周非池一直等在急救室门口,其实季非墨因为在墓地去找顾晓苏时浑身衣服也湿透了,而他的外套,还裹在顾晓苏的身上在。

此时的他,身穿一件湿透了的衬衫,也很冷,只是因为担心急救室里的顾晓苏,所以自己都未曾感觉到。

倒是周非池,发现他整个人靠在墙壁上都在发抖,于是赶紧过来,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块方巾递给他,示意他擦擦头上湿漉漉的头发。

“要不,你先回去吧,我守在这里就可以了,”周非池好言相劝道:“你浑身都湿透了,时间长了不知道身体能不能吃得消,还有你那美若天仙的未婚妻,估计也还在......”

季非墨的眼神像一把冰冷的利剑打在周非池的脸上,握紧成拳头的手背上青筋暴露,完全有周非池要再说下去,他就要朝他的嘴巴挥舞过去的架势。

周非池耸耸肩膀,他和季非墨虽然不是走得太近,但是他读初中时季非墨刚好读高中,俩人同在一所学校,虽然初中部和高中部中间隔着一条街道。

那三年,是他和季非墨走得最近的三年,虽然说每天下午放学不一定会一起走,因为初中部和高中部散学的时间不一样,同时放学后,俩人都不一定会回家去。

但是,早上上学时却是一起来学校的,那三年他寄宿在季家,因为周家距离滨海一中很遥远,而他那四个父母都渴盼他能读滨海最好的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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