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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一 当前章节:15297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1:02

“扬州八怪”并不是徽商手中的股票,许多支持“八怪”的商人是出于真正的喜好。这也反映出徽商对文化的重视,体现出众多徽商的儒商风范。

不仅扬州如此,其他各地的徽商也是如此。翻开徽州的地方志及相关文献,“贾而好儒”的徽商举不胜举。徽商“儒术”与“贾事”的会通,充分说明了经济与文化的互动关系。徽商正是意识到文化素质同商业经营有很密切的关系,于是他们注意吸收文学、艺术、地理、舆图、交通、气象、物产、会计、民俗、历史等方面的知识,并推动了他们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同时,徽商商业实践又衍生出独特的商业文化,这种商业文化随徽商的经营活动而流播四方,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明清实学的发展,从而丰富了传统文化的内容。另外,徽商文化人作为商人流寓四方,把他们自身的文化形式传播到各地,同时又吸收各地文化营养,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地文化的交流和融合。

徽商能在明清两朝兴盛数百年,以致留下“无徽不成镇”之说,少不了儒学对商业的影响。今日商业大势之繁荣,远远胜过明清两朝,现代人要经营好今日的商业,则更须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因此徽商“贾而好儒”的历史经验,今日还大有可取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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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智力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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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是徽商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徽州的文化教育也特别发达,英才济济。这与徽商不惜财力兴办教育大有关系,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那就是徽商重视智力投资。

在徽州古民居西递有一副著名的对联:“读书好,营商好,效好便好;创业难,守成难,知难不难。”这副楹联告诉徽州后世子孙:书读好了,生意做好了,效果好了,什么东西都好了。以商从仕,以仕从文,以文从官,这样有机地把徽商、儒商和官商的三商融为一体。由此也可以看出,徽商不光是崇商敬贾,而且还是兴文重教的。

徽州人文化底蕴深厚,“富而教不可缓”是徽商笃信的信条。徽州人在经商致富后都十分重视发展教育,重视对人才的培养。他们在“振兴文教”上总是毫不吝惜地输金资助。为了让更多的子弟习儒就学,徽商积极捐资,广建书院。

歙县棠樾大盐商鲍志道,曾捐三千金修紫阳书院,捐八千金修山间书院。歙县巨商汪兆晁,对义馆无力延师者,每年均捐资数百金。道光八年(1828年),绩溪著名学者胡培晕在县城倡设东山书院之际,徽州墨商胡余德(胡开文之子)捐银一千余两。同治年间,歙商还曾筹资一万二千三百余缗,在南京建造歙县试馆,作为家乡学子乡试住宿之所。正是如此,徽商才“代不乏人”,几百年不衰,造就了一代徽商帝国。

徽商巨富胡贯三(公元1733~1794年)是昔日江南六大首富之一,他是徽州黟县西递村人。胡贯三出身重理学、懂礼教家庭,四五岁时就在家中开始学识字块,对对子,写红描,六岁进本村的“燃黎馆”读书。背《三字经》,念《千字文》,读四书五经,诵《幼学琼林》、《古文观止》,打算盘,临字帖等。由于家长的严格要求,教学先生的认真教诲,天真纯朴、聪颖过人的胡贯三学习更为上进,成为同窗学友中的佼佼者。

有一次,老师望山观景,得一上联:“黟县山多黑”,叫学生们对下联。这则上联字不多,是折字格。“多”、“黑”合为黟字,表示地名。几十名娃娃们,你看看我,我望望你,绞尽脑汁,也未对出。只有小贯三眼珠溜转,胸有成竹。老师下午回到学堂就一一查看学生对的下联,多数文不对题,少数几个对出的下联,内容也平淡无味,唯独胡贯三的“靛池水定青”对的下联,非常恰切巧妙,受到了老师的称赞。原来学堂的附近,有口方方的小水塘,名叫“靛池”,其水深且清,享有甜池的美誉。放学后,老师兴致勃勃地对胡贯三的父母说“此子才思敏捷,日后必成大器也!”

自古以来形成的重视教育的风气不仅造就了一大批缙绅官僚,也为徽商造就了大量具有相当文化基础的商业人才,从而提高了徽商集团的文化品位和徽州人的整体素质,而有了一定文化品位的徽商集团,又更自觉地去重视教育,从而形成了徽州教育的良性循环。

徽商对子弟业儒无不寄予厚望,有的家族明确规定,对族中聪颖好学的子弟,无力从师者必须给予资助,并将此列入家典,世代遵行。徽州在这种重视教育、重视人才培养的风气下,出现了大量人才。这是徽州异于其他商帮之处,也是徽商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由于重视智力投资,徽商掌握了一定的文化知识,能够做到冷静地分析市场形势,分析自然和社会诸因素对供求关系的影响,从而在进退取舍之间不失时机地做出正确的判断。

例如清代的盐场,以两准盐场产盐最多,盐利最厚,因此淮盐的专卖权便成为许多商帮竞相逐利的对象。而清政府在考察任命两淮总商时,规定堪当其任者应具备两个条件:其一,“于商人中择家道殷实者”,即“资重引多”的富商;其二,“于各商中择明白晓事者”,即“推淮商之干敏者以录有司之事”,也就是说要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能力和办事干练的人。徽商之所以能够垄断两淮盐业,与其中不乏“谙于盐法,利弊周知”的人才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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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儒商风度交结达官显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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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贾儒三位一体

在中国封建社会,等级秩序为“士、农、学、商”,“商”居四民之末。徽商即使挣了再多的钱,如果这家里没有人读书做官,也总觉“矮人一头”。因此,即使是最成功的徽商,还是把“读书”放在第一位。有钱的徽商重视子女教育,读好了书去做官,纵然没考上,对做生意也有很大帮助。徽商为生存和竞争考虑,贾仕结合,通过攀迎封建势力以改善环境,因而具备官贾儒三位一体的重要特征。

以儒商风度交结达官显贵

徽商对读书入仕看得很重,从明中叶到清咸丰时,徽商子孙中读书、做官、经商已成为三位一体的局面,他们由儒而商,由商而官,官商互济。深厚的新安传统文化所蕴育出的徽商,作为一个整体文化素质较高的商帮,他们在商业活动中大多自觉用儒学思想来规范自己的经营活动。

在徽州可以见到中国最强盛的宗族观念,直接表现就是大肆修建祠堂和牌坊。其中最有名的是许国牌坊,俗称“八脚牌楼”。许国是明万历年间的武英殿大学士,做过太子的老师。这座牌坊建造得巍峨壮观,雕饰华美异常。明嘉靖年间由举人入仕的胶州刺史胡文光被恩许建造的牌坊上面雕饰着32面圆形花盘。另外,丞相状元坊,父子大夫坊,三元坊,汪氏世科坊等一座座家族功名坊,都象征着读书入仕“衣锦还乡”给家族带来的荣耀。

歙县雄村曹家就是个极端的例子。曹文植、曹振镛父子都做到一品尚书,曹氏父子发达后,他们的父祖都受到朝廷的封赠,被称为“四世一品”。因为曹振镛做过清道光皇帝的老师,他的家族便控制了两淮盐务,牟取暴利。这是一个腐败官僚的形象,可在他的家乡,依然备受推崇。

徽州是朱熹故里,受这位乡贤的影响,这里“儒风独茂”,人才辈出。在这种氛围中崛起的徽商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他们把贾和儒紧密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虽为贾者,咸近士风”的儒商品质。徽商这种温文尔雅的儒商风度,为他们的成功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帮助。

隋唐以后,官员的选拔一般要通过科举考试,明清尤其如此,故官员的文化素质还是相当高的。身为儒商的徽商自然比较容易与这些官员找到共同语言,从而为他们之间的“钱势之交”找到突破口,为徽商攀援政治势力提供了黏合剂。

每到一处,徽商总是与当地的封建官员宴酒谈笑,诗词唱和,一派意气甚投的样子。如歙县商人梅仲和“弃儒服贾”去苏州做生意,与当地的士大夫相交默契。苏州当时是异常繁华、富庶的国际性商业城市,商品经济发达,同时也是达官贵人集中之地。梅仲和学识渊博,温文尔雅的气质博得了官员的青睐,竟有很多官员“慕公名”,亲自登门拜访梅仲和,这给梅仲和赢得了极高的声誉。

徽商与达官显贵们“相交甚欢”,对他们事业的发展自然是大有裨益的,不仅可以获得这些封建势力的袒护,还可以与他们相互“提携”,共谋“生财”之道。徽商结交官宦以至天子,大盐商江春直接上接天子。有的以贾进仕,绩溪人胡雪岩就是著名的“红顶商人”。

从上述可以看出,贾仕结合,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徽商的社会地位,从而获得极大的无形资产,获得较好的政策环境和政治保护,并可享受封建特权,利于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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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儒商风范获得社会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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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社会,尤其是在明清时代,文人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阶层,他们上通天子达官,下触百姓民情,饱读诗书,游历天下,创造并传播着崭新的社会风气。在当时封闭的小农经济时代,文人的活动是传播社会信息的一条重要渠道。由于他们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地位,一旦徽商得到了他们的认同,社会接受徽商就会容易得多。

对文人士大夫的影响作用,徽商的认识无疑是入木三分,因而,徽商与儒士的交往结合也达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程度。另外,相对于一般商人的粗俗,徽商儒雅的形象无疑使人们眼前一亮。

在苏州经商的徽商程白庵就是一位叱咤风云的人物。程白庵幼年时在父母督促下读过书,因而深谙为儒之道。后来他随着乡族人到苏州经商,经过几十年的商场磨炼,日益成熟,俨然成为当地商人领袖。然而,他的领袖风范不仅仅在于他商场上的成功,吸引人的更在于他的为儒之道或者说是他所追求的文化精神。

在苏州经商,他下自工商百姓,上同官僚士大夫,无所不交。因为他举止言谈有儒者风范,所以苏州的士大夫们也都非常喜欢和他交游。当时在苏州的大文豪归有光可是海内知名的人物,然而这样海内知名的文人和程白庵的交情可是非同一般。在程白庵80大寿的时候,他指定要归有光给他写寿序。归有光不仅给他写了寿序,而且在寿序中还热情洋溢地赞扬了程白庵“士而商”、“商而士”。

归有光在寿序中说:“程氏子孙散居徽州休宁、黟县、歙县之间,户口繁衍达到几千家。在这个大家族之间,他们喜好读书,常常以诗书酬答往来。如此来看,出生于这样重视诗书礼仪的大家族,程白庵不就是‘士而商’吗?然而先生虽然经商,但他言谈举止谨慎小心,为人处事好义乐善,而且喜欢以诗文歌赋与文人士大夫交际,这难道不是通常所说的‘商而士’吗?”

一个普通商人受到一代文豪的如此赞誉,可见不简单。如果程白庵是一个纯粹只知追求蝇头之利的商人,是不可能得到文士如此赞誉的。可见,程白庵在商场成功的同时,在文化建设方面也有不同凡响的建树,他在苏州应是个开风气之先的商人。

按明清文人士大夫交游的风习,他们聚会交游,一般有诗酒唱和、论书议画的时尚。要想得到他们的青睐,这人必然是博学深究之人,有时还要有发人深省之见。若没有深厚的文化功底,不要说赢得士人的青睐,就是立足他们之间也难免是嘲笑的对象。可是,在文风盛行、才子辈出的苏州,程白庵不仅赢得了士人的青睐,而且还获得了文人领袖的热情赞誉,这难道是不通笔墨的一般商人所能做到的吗?

徽商深知贾儒结合对自己事业成功的妙处,在商业活动中往往自觉躬行儒道,坚持从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作为自己立身行事的指南。表现在做生意上,就是以儒道经商,坚持良好的商业道德,如讲求以诚待人,诚信服人;薄利竞争,甘当廉贾;宁可失利,不可失义;注重质量,提高信誉等。这更为徽商赢得了极高的商业声誉。商道二以德治商以信接物

徽商是一支贾儒结合型的商帮,讲究商德修养。一般说来,徽商的商德可以概括为:以诚待人、以信接物、以义为利。具体而言就是:货真、价实、量足、守信。徽商不惑于眼前利益,认为商家与顾客是互惠互利、相互依存,将商业信誉看作商品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徽商把“贾而好儒”的特色发挥得淋漓尽致,铸就了一代儒商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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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自道生,利缘义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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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利思义,信守契约

“无商不奸”是中国封建社会商人形象的生动写照,但徽商则信守儒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信条,高举诚信的旗帜,本着先义后利、义中取利的心态走进市场,恪守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奉公守法、互惠互利、信守契约等基本道德,博得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费的欢迎,因而在生意场上左右得利,处处受益。

财自道生,利缘义取

徽商源自深山僻壤,却声名远播。徽商为何能在天南地北落地生根,站稳商埠,久久立于不败之地?徽商之所以能在众商帮中称雄,重要的还在于他们的商业道德和经营理念,徽商把见利思义、诚实守信作为立商之基。

徽商的商业道德主要表现在:以诚待人,以信服人;薄利竞争,甘为廉贾;宁可失利,不可失义;注重质量,提高信誉。徽商之所以形成这种商业道德,得益于他们的“贾而好儒”,受到传统文化的熏陶,自觉地用儒道经商。徽商注重商业道德,主张义中取利,因义而用财。这种义利观提高了徽商的信誉,有利于竞争;巩固了商帮的团结,有利于发展。

清朝年间的徽商舒遵刚,精算计,善权衡。经商之暇喜读《四书》、《五经》,把书中的义理运用于经商之中。他曾说:“钱,泉也,如流泉然。”他还说:“对人言,生财有大道,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国且如此,况身家乎。”徽州商人李大皓告诫他的继承者说:“财自道生,利缘义取。以此严于律己,做到视不义富贵若浮云。”

徽商之所以被称作“儒商”,贵在其讲求义利之道,讲利重义,从不取不义之财。以义取利,德兴财昌,舍义取利,丧失了义也得不到利,为商者应深以诫之。如果一个经营者有长期的理性和智慧,他必不会用恶劣、卑鄙之手段去获利,用恶劣的手段去做任何生意,最终将会失去已获的利润。徽商在商业交往或人际交往过程中,能从仁义道德出发,追求正当的商业利润,尤其是不趁人之危,欺诈顾客。

为了一个“诚”字,徽屯老街“同德仁”这家制售中药材的百年老店,在炮制特色名药“百补全鹿丸”时,该店每临秋末冬初都要举行“虔修仙鹿”仪式,即在抬鹿披彩游街之后,让众人现场监督鹿丸制作的全过程。

为了一个“信”字,清末胡开文墨店发现有批墨锭不符质量要求,老板胡开文发现后立即令所属各店停止制售此墨,并将流向市场的部分高价收回,倒入池塘销毁。

为了一个“义”字,休宁商人刘淮在嘉湖一带购囤粮谷,一年大灾,有人劝他“乘时获得”,他却说,能让百姓度过灾荒,才是大利。于是,他将囤聚之粮减价售出,还设粥棚“以食饥民”,赢得了一方百姓的赞誉和信任,生意自然也日渐兴隆。

发财不忘乡邻,惠及故里,奉献社会,也是“义”的表现。清初歙县大盐商江演致富后捐银数万两,开通绩溪镇头到孔灵约30里路,又捐巨资疏浚扬州河。一朝事业有成,就要实现造福社会的目标,这是儒家思想倡导的最高境界。

徽商巨富胡贯三经商数十年,毕生最讲究的就是商德和修养。他主张“以诚待人”、“以信处事”、“以义取利”的商德;他遵守“以善为本”、“以和为贵”、“以德为基”的十二字箴言。由于胡贯三“贾而好儒”,生意越做越大,门路越来越广,利润也越来越厚。上至武汉、九江,下至芜湖、南京,中到苏州、杭州都开设了当铺、钱庄、布店、作坊、土特产货店……经过数十年的辛苦经营,胡贯三的家当已拥有“七条半街”、“三十六典”,成为“江南六大首富之一”。

胡贯三继承祖先遗训,崇文尚义,仁恤可风,恤灾扶困,修桥补路,修建书院,造福桑梓。他曾捐重资修造黟、歙、休、祁四县大路九处一百六十余里,重建歙县河西桥、休宁齐云山登封桥和黟县渔亭永济桥;捐银一万五千两兴建碧阳书院。胡贯三乐善好施的故事流传数百年,至今仍为人们所称道。

徽商胡雪岩经商也是以“义”为根本。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是清末轰动全国的四大奇案之一,100多年来,被竞相编成戏剧、电影、电视、小说、曲艺,孰不知,胡雪岩与伸雪这场旷世奇冤有着重大的关系。

为了争取京官们对杨乃武一案的同情,唤起他们扶正祛邪的良知,胡雪岩专门拜访了回杭州老家办理丧事的翰林院编修夏同善(曾任兵部右侍郎、江苏学政),向他诉说杨乃武、小白菜的冤情,要求他回京后寻找适当的机会向同僚进言,帮助重审此案。

杨乃武、小白菜一案发生之时,胡雪岩已有道员兼布政使衔,并担任上海转运局委员,有财有势。这样一位人物的介入使杨乃武小白菜案有了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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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自道生,利缘义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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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三年(1874年)农历九月,杨菊贞陪同杨乃武之妻詹彩凤、杨乃武之子荣绪与姚贤瑞,经过一个多月的长途跋涉再次来到北京。她们首先拜见了夏同善,送上其弟夏缙川的书信及控诉状。经夏同善介绍,又遍访了在京的浙江籍大小官员三十余人,接着又向步军统领衙门、刑部、都察院投诉。

夏同善不忘胡雪岩之托,多次访问大学士、户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翁同和(龢),恳求他去刑部查阅浙江审理该案的全部卷宗。后在翁同和(龢)与刑部分管浙江司刑狱的林文忠(林则徐第五子)的共同努力下,慈禧、慈安两宫皇太后亲下谕旨,重理此案。

由于办案人员一拖再拖,案子悬而未决。慈禧太后指派正在浙江选才的浙江学政胡瑞澜,以钦差大臣的身份赴杭复审。科班出身、不懂刑狱的胡瑞澜滥施酷刑,杨乃武、毕秀姑被屈打成招。

光绪元年(1875年)给事中边宝泉上奏异议,夏同善等浙籍京官联名上书,奏明此案不明,只恐浙江将无人肯读书上进了,一致要求提京复查。清廷下旨刑部,于1876年(光绪二年)底,将葛品连棺木移往京师,当众开棺验明死者实系病亡,至此,这一历时三年多的大案才真相大白。杨昌溶以下的审办官员都受到处分,杨乃武和毕秀姑出狱。杨乃武回杭后叩谢了患难相助的胡雪岩,回乡后以种桑养蚕为业。

杨乃武、小白菜案轰动朝野,胡雪岩以自己特殊的声望赞助钱财、运动京官,为争取重审此案并最终昭雪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毋庸置疑,随着此案的广泛流传,胡雪岩的义声善名更加深入人心了。

除了开设钱江义渡、开胡庆余堂药号、捐输赈灾、支持昭雪杨乃武小白菜案等善举,胡雪岩还两次东渡日本,重价购回流失在外的中国文物。有一回,他一次就购回七口古钟,后来一口放于西湖岳坟左庑,一口放在湖州铁佛寺内,上面都刻有“胡光墉自日本购归”的字样。寺庙本是人口流动之地,这些古钟作为成功的广告创意,使驻足观赏的人们对胡雪岩其人、其店也都刮目相看。

由此可见,以义取利既体现了徽商对中国传统伦理原则的恪守,又反映出徽商对“义”、“利”辩证关系的深刻领悟和具体把握,从而赢得了广阔的市场和弥久不衰的声名。徽商在数百年经商历史中的实践证明,见利思义、诚信为本的经营思想,对于我们今天规范市场经济行为,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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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接物,童叟无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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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究商业信誉,是徽州商人崇奉的信条,所谓“经营信为本,买卖礼当先”,“买卖公平天经地义,童叟无欺诚信为本”便是他们在商业实践中的经验总结。由于在经营上徽商坚守“不欺”二字,注意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互惠互利的长期关系,不做“一锤子”买卖,从而营造了“财源茂盛达三江”的商业繁荣格局。

信誉是中国人处事立业的根本,是人际关系的重要准绳。“谨而信”,“言而信”,“言必信”,“信则人任焉”,这些格言警句一直是中国人立身行事的指南。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徽州商人,恪守“信誉”二字,并自觉地将信誉贯彻到商业交往中去,在经商过程中树立起牢固的信誉观念。在商业经营中,徽州商人大多薄利多销,货真价实,讲究信誉,甘当廉贾。

赚钱、求利是商人的目标,徽州商人当然也不例外。但徽州商人往往怒斥那些乘人之危、牟取暴利的“贪贾”,而以“廉贾”为榜样,持价平实,以薄利多销的手段获取合理、正当的商业利润。这样,徽商便赢得了信誉,占领了市场,得以发财致富。

清代嘉庆时歙县商人鲍直润曾说:“人人都有占便宜的心理,如果经商者一味抬高市价,使顾客觉得自己吃亏,那么顾客就不会来买你的东西,最终商人也就会失去顾客,失去市场,这是不善于经商的人所使用的方法。”这是徽州商人在长期的经商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与现代商业心理学的观点也是相吻合的。因为从经营的角度来看,商家与顾客的关系是互惠互利、相互依存的关系。

徽商在商业交往的过程中,重然诺,守信用。凡借贷银钱,收取存款,或为他人做事,或答应过别人的事情,徽商中的正直者都守信不渝。正因为如此,所以当时的官府衙门、朝廷官员、地方士人百姓都乐意向徽商提供贷款,或者将存款交给徽商经营生息,其他商人也愿意与徽商合作,从而使得徽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左右逢源。

在商业经营中,有人靠欺诈生财,有人靠诚信致富。大多数徽商在商业活动中能够做到诚信不欺。歙县商人吴南坡在商业经营中贯彻“人宁贸诈,吾宁贸信”、“宁奉法而折阅,不饰智以求赢”的原则。他童叟无欺,市不二价,尤重信誉,所以其出售的货物如同今天的“免检”产品,赢得了顾客的信任,商业经营大获成功。

清代婺源茶商朱文炽在广东经营茶叶生意,每当出售的新茶过期后,他总是不听别人的劝阻,在与人交易的契约上注明“陈茶”二字,以示不欺。这样的例子,在徽州历代的史籍里俯拾可得。胡仁之大灾之年不为“斗米千钱”所动、平价售粮的举动。胡庆余堂悬挂的由“红顶商人”胡雪岩亲笔题写的“真不贰价”匾和“戒欺”匾额,无不彰显了徽商诚信的品格和着眼长远的良苦用心。这些事迹都使徽商“诚信”的风格得以彰显。

在胡庆余堂的大厅里,“戒欺”匾黄底绿字,正对着药店坐堂经理的案桌,朝里悬挂。匾上的文字是胡雪岩亲自拟定的:“凡是贸易均着不得欺字,药业关系性命,尤为万不可欺。余存心济世,誓不以劣品巧取厚利,惟愿诸君心余之心,采办务真,修制务精,不致欺余以欺世人。是则造福冥冥,谓诸君之善为余谋也可,谓诸君之善自为谋亦可。”

这块别出心裁的匾额既标榜了胡庆余堂的经营宗旨,又给顾客以诚实可信的印象。经过多年的发展,胡庆余堂“胡记”招牌成为与北京同仁堂并驾齐驱的“金字招牌”,深受广大顾客的信赖。时至今日,胡庆余堂的招牌仍高高地悬挂在杭州城里。

徽商通过诚信建立起良好的商业信誉后,往往十分珍惜,极力维护这种信誉,看得比金钱更宝贵。清代黟县商人胡荣命在江西吴城镇从事商业经营50余年,因童叟无欺、讲究信誉而名声大著。晚年,他罢业还乡,有人愿出高价借用他的商号经商,遭到他的拒绝。他说:“你果真诚实的话,又何必借用我的商号?想借用我的商号,说明你不诚实,最终会毁坏我的信誉。”

从事商业活动,与客户来往,如果总是一味地抱着投机心理,见利忘义,能坑就坑,能骗就骗,只图近利,而不知广结善缘,久而久之,一定会露出狐狸尾巴,其结果必然是“阎王爷开店,鬼也不上门”。那些不守商道的人可能得逞于一时,不可能得逞于一世。生意做得再大,也是在一个固定的圈子里,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大凡不德之举、违道之行会很快为圈内所熟知,人人避之惟恐不及之势一旦形成,生意不死也已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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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真价实,信誉至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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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真、价实、量足,是徽商在继承传统经营思想基础上融合儒家思想的结果。大部分徽商都本着依法经营,讲究质量的原则,决不为一己私利而干违法乱纪、坑害百姓的事。有的商人宁愿一时亏本,也不愿坑骗买者来获取不义之利。

做买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这是对消费者极不负责的奸商行为,徽商坚决反对这样做,不要搞商业掺假这一套。这就是徽商的“货真”经营原则。歙商许文才“贸迁货居,市不二价”;商人黄龙孙“贸易无二价,不求赢余,取给朝夕而已”。这是徽商的“价实”经营原则。市场计量,缺尺少寸,克扣斤两,是要受到消费者谴责的。徽商深知这一点,自觉地以量足为美德。明代休宁商人程莹,游贾他乡,“出纳平准之宜……不舞智以笼人,不专利以取怨”。这是徽商的“量足”经营原则。

明清时期经营食盐极易获利,当时有些盐商为了牟取暴利,往往在食盐里掺假,而许多徽州盐商则不与之同流合污。当时在两淮的徽州盐商,绝大多数都能保持食盐的质量,因此老百姓都爱吃淮盐。

徽州粮商也大多能注重质量,从而赢得了消费者的信任。明代歙县人胡仁之经营粮食,某年大饥,斗米千钱。与他合伙的人想在米中掺假以牟取暴利,但他坚持不肯,表示自己决不能昧着良心赚这违背天理的黑心钱,损坏信誉。明代歙县人黄玄赐在经营粮食过程中决不干短斤少两的事。他因讲究质量而赢得了百姓的信任,结果富比王侯。

开办药店更是要讲究货真价实,质量第一,毕竟人命关天。如胡雪岩的“戒欺”匾,不仅是对于自己药店档手、伙计的告诫和警醒,也是他确立胡庆余堂的办店准则,那就是:第一“采办务真,修制务精”,即方子一定要可靠,选料一定得实在,炮制一定要精细,卖出的药一定要有特别的功效。第二,药店上至“阿大”(药店总管)、档手,下到采办、店员,除勤谨能干之外,更要诚实、心慈。只有心慈诚实的人,才能够时时为病人着想,才能时时注意药店的品质。这样,药店才不会坏了名声,倒了招牌。药品货真价实,自然不会发生大的麻烦。

不诚实的人卖药,尤其是卖成药,用料不实,分量不足,病家用过,不仅不能治病,相反还会坏事。这个道理,胡雪岩自然是心知肚明,这才有了那方“戒欺”匾上“药业关系性命,尤为万不可欺”的警戒。不仅如此,在《胡庆余堂雪记丸散全集》的序言中,也写上了类似的戒语:“大凡药之真伪难辨,至丸散膏丹更不易辨!要之,药之真,视心之真伪而已……莫谓人不见,须知天理昭彰,近报己身,远报儿孙,可不慎料!”从这里,我们真可以看出胡雪岩在“戒欺”上的用心良苦。

“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生命”,“嘴硬不如货硬”,“只要货赢人,不愁客不来”。这些现代商业谚语都说明了质量在商业经营中的重要地位,反映了货真价实是经营商业的重要前提。

地处太湖之滨的无锡市,是古时徽商从事经营活动的重要区域之一。随着无锡市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吸引了许多安徽人前来学习、工作、投资和创业,他们之中成功较快的群体大都有较高的文化知识,有“儒”之文化背景,称得上“儒道经营”的新典范。

安徽省国际商会副会长、无锡中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新好,10年前沿着徽商的足迹到无锡创业。凭借睿智的目光,杨新好看到了无锡市房地产开发的广阔前景及由此带来的家庭装饰产业的潜在市场,把创业初期的目光定格在高档门业上。以“门”入门,入门后商圈不断扩大,于1998年组建了中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为了消除市民脑海中家装游击队的不良印象,建立中兴的创业高地,杨新好推出了“诚、信、勤、义、仁”的初期经营理念,严格要求自己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和“货真、价实、热诚、守信”的为商之德,亲自书写了胡雪岩立下的“戒欺”二字,以此作为警句。

为了在公司员工中推行、落实这些从业操守,杨新好狠抓内控,苦练内功,在设计、材料采购、施工质量、服务水准等各个环节建立了严密的管理考核制度。新员工到公司的第一课就是领会公司的理念、学习公司的创业史,熟悉公司的管理制度,通过这些措施为实现员工和公司的良性互动发展、缔结中兴团队为蓄势待发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风雨兼程六载,中兴装饰凭借善于审时度势、巧于心计、精于筹算的“儒商”特色脱颖而出,跻身无锡装饰行业的前列,成为享誉业界的品牌企业,杨新好本人也成为无锡市青年商会的会员,为推动第二故乡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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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真价实,信誉至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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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新好把诚信的作用形象地比喻成多米诺骨牌的联动效应,提醒业务部门用“奇计取巧、奇谋生财”,靠智慧参与市场竞争;针对工程质量部门提出“毁墨于一池、窥一斑见全豹”的警示;对客户服务部门反复宣讲“儒道经营”的故事,提出“利缘义取,利在义中”,“一诺千金,以信接物”的待客之道。

从杨新好为代表的新一代徽商身上,我们可以捕捉到昔日“儒商”的影子,感受到古老的徽商文化对新生代商贾的影响和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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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守契约,知法守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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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经营中,商人必须“诚信守约”。“诚信”则是商业文化的道德基础,“契约”是商业文化的行为准则。徽商在“儒学”的指导思想基础之上形成了自己的契约观念、诚信精神和法律观念。

在频繁的社会活动中特别是在经济活动中,徽州商人依靠“约”和“法”来维护权益、协调关系的意识慢慢觉醒,并逐渐形成了凡事“立字为据”的习惯。徽州人凡事皆以文字记录下来,以作凭据和查考的依据,一旦发生官司之讼,即可作为最有力的证据使用。

徽州商人生长于封建礼法十分浓厚的山区,从小就受到宗族有关“安分守法”的训诲。保存下来的各姓族谱,首卷一般都列了“族规”、“家训”,其中差不多千篇一律的明示族人遵守法纪。因此,徽商的法律观念可以说自小就开始养成。伴随着商业经营的发展和扩大,市场竞争意识的增强,徽商的法律意识也是越来越强烈,他们善于利用法律和道德规范来维护自身利益。

休宁无名氏商人手抄本《士商十要》中把守法作为“十要”之首,他说:“凡出门,先告路引为凭,关津不敢阻滞。投钞不可隐漏,诸人难以挟制。此系守法,一也。”这说明徽商是极其重视用法律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

徽商代表人物程正奎,歙县临河人,生于明成化年间。当他幼小时,其父便让他读书,想让他日后参加科举走仕进之路。然而,当他正准备参加考试时,他父亲却病倒了。家中没有人主持门户是不行的,程正奎是长子,于是他不得不承担起支撑家庭的重担。为了挽救日趋没落的家庭生活状况,他毅然出外经商,辗转到江浙一带经营盐业。由于他读过书,熟知善贾之道,能很好把握义利之间的关系,并且对当时盐法非常熟悉,能够根据盐法的规定而灵活经营,所以生意越做越活络。没过几年,就成为江浙一带的大商人。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合法经营是国家对从商者起码的要求,也是商人自爱、自律的基本准则。尽管时代不同,法的内涵和所维护的利益也不完全一样,但作为商人观念文化,作为一种时代精神,则又是古今相通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徽州商人的法律观念,在今天依然有可取之处。

有句经商谚语说:赚钱无定法,经营要守法。商人经营什么都可以,但不可以触犯法律。这是一个经商原则。然而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商人也常常遇到种种法律规则与经营目标发生冲突形成两难的情境,这时,如果不在法律的尺度之内经营,必然会自食苦果。

在中国改革史上,被誉为“天下第一庄”的天津大邱庄在中国家喻户晓,禹作敏就是“天下第一庄”的庄主。禹作敏善于把握政治改革的最佳时机,成为最大的获利者,都带领所在村庄迅速致富并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1985年,禹作敏说了这样的四句话:“抬头向前看,低头向钱看,只有向钱看,才能向前看。”禹作敏只顾抓经济效益,却忽视了政治素质的提升,特别是包含在政治领域的法治观念、精神文明等,需要大力的促进与学习提高。这就为他后来试图抗法阻碍执法埋下了隐患。最后,走入了他的最后归宿——监狱,并于1999年深秋在狱中死亡。禹作敏的悲剧是因为没有把握好“度”的问题。

河北首富孙大午身陷囚囹一事在社会上闹得纷纷扬扬,由千万富翁沦为阶下囚,很多人为他抱打不平。其实他的遭遇也与未能守法经营有关。

孙大午是大午集团的创办人,公司从1000只鸡、50头猪起家,至今已发展成集养殖业、种植业、加工业、工业、教育业为一体的大型科技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过亿元。

2003年7月5日,孙大午被河北省徐水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逮捕入狱。10月30日,孙大午案在河北徐水县法院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大午集团未经人民银行批准,经孙大午决策,大午集团招收代办员,设立代办点,于2001年1月至2003年5月间,以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承诺不交利息税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变相吸收存款1627单,共计1300多万元,涉及611人。由此,徐水法院认定大午集团及孙大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成立,判处孙大午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有人说:孙大午被抓,是因为他不会说话,不会办事,与地方政府关系闹得非常僵。企业发展要用钱,而从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又贷不到钱,于是走上“非法集资”的道路。抛开这些行政因素不谈,孙大午落入今日的局面,其自身的确也有不合法律行为的原因。

还有的老板自己不出面去干违法乱纪的事,却叫下面员工去做黑道赚钱之事,并说“出了事,我全部兜着!”更有甚者,专门组织“智囊团”,研究“歪门邪道”赚钱之道。有句话叫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样的老板迟早会出事。能战胜私欲的经营者,才能促使事业兴盛繁荣。因此要摆正自身的位置,时刻惕厉自己不要偏离人间正道。5择人任势,用人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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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守契约,知法守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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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之所以能在商界纵横驰骋400年,与他们知人善任、拥有正确的人才观念是分不开的。清代徽商王茂荫说:“以商贾之道言之,大抵能创一肆守一业者,其人必工心计,习俭勤,且旦夕以身入其中而又知人而善任,非是则败。”同时,他又说,一个商人业主纵然“有资本巨万”,如果用人不当的话,“不数年而覆者矣”。商业竞争,归根结底就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商业经营的成败。

孙子曰:“势者,因利而制权也。故善战者,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势。”春秋战国时期,有一位齐国的商人叫刁闲。当时的商人一般都不愿雇用头脑灵活的人做事,唯独刁氏专门使用这种人,并给以丰厚的报酬和充分的信任,放手大胆地让他们去干,这些雇工干得十分卖力,也非常出色。

徽商用人,大多遵循知人善任、因材器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人不疑的原则,充分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促使各人各尽其才,在不同的岗位上发挥自身的才能。

徽商胡雪岩在用人上颇有裁缝量体裁衣的细心。他经营钱庄“知人善任,所有号友皆是少年能干,精于会计者”。办胡庆余堂药店,重金聘请长期从事药业经营,熟悉药材业务,又懂得经营管理的行家担任阿大(经理);聘请熟悉药材产地,生产季节和质量真伪优劣的人当阿二(协理),作为阿大的副手,负责进货业务;还选取熟悉财务的人担任总账房。

以上三种人被列为头档雇员,称“先生”,他们能写会算,懂业务,善经营,属于穿长衫的“白领”;因而一切待遇从优。先生以下,是被称为“师傅”的二档雇员,他们略懂药物知识,会切药、熬药、制药,实践经验丰富,是穿短衣,在工场劳动的“蓝领工作者”,工资待遇低于先生;师傅以下是末档帮工,他们是临时雇来的,主要从事搓丸药等简单的劳动,计件付酬。由于分工明确,职位相称,酬劳合理,胡雪岩的钱庄、药号运转灵活,相互协调。

此外,胡雪岩在经营管理中非常善于用人之长,客观待人。《胡庆余堂:中药文化国宝》一书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年,胡庆余堂负责进货的“阿二”千里迢迢到东北采购大批药材。可当他风尘仆仆地回到杭州后,药号“阿大”见人参质量不如往年,价格却比过去高,就埋怨阿二不会办事。阿二以质次价高是因为边境有战事之故而据理力争,两人一直吵到胡雪岩处。

胡雪岩了解情况后,留他们吃饭,并特意向阿二敬酒,感谢他万里奔波,在货源短缺的困难时期为胡庆余堂采购到大量紧俏的药品。用这些话打动阿大的心,让他也向阿二敬酒,两人一笑泯怨怒。

饭后,胡雪岩吩咐阿大:“古人云,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商事如同战事,应当用人不疑。以后凡采购的价格、数量和质量,就由阿二负责。”阿大怕这样做有了两个阿大会坏了店规,胡雪岩说:“我们就叫阿二为‘进货阿大’。”从此,胡庆余堂便有了两个“阿大”,两位阿大各司其职,把生意做得更红火了。

对于同一个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商场用人就得从做生意的角度去看人。在有些老板眼里,人人有其短,所以人人不可信,不可用。于是我们看到今日许多公司,或者任人唯亲,或者老板事必躬亲,其结局往往是管理混乱或者老板累死,手下闲死,事情办死。而在另外某些老板眼里,却能见人之长、用人之长。所以,一个企业是否兴旺发达,老板的眼光——识人、用人的标准起着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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