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浪漫言情 > 《梵歌,又名人妻》作者:峦【完结 番外】(2014.7.29更新番外) > ‖书香-清靡‖《梵歌,又名人妻》作者:峦 .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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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当前章节:14979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12:00

有钱总是善于未雨绸缪,特别是这是一个早产儿,而且那位早产儿的母亲因为生产他的时候子宫严重受损,导致她以后不能再生育,因此,那种未雨绸缪就来得更为的迫切。

RH血型中一百就有九十九个数属于阳性,温言臻就是那一百中的第一百,RH阴性血型不能接受RH阳性血型的输血,唯一适合给他输血的就是另外拥有RH阴性血型的。

那些经过了千头万选,最后选中了从小被父母寄养寺庙里的那个叫梵歌的孩子。

梵歌是一名住寺庙里的小可怜,瘦脚瘦腿,脖子像要断掉似的,寺庙里的师傅们总是让她站大殿里,来寺庙里拜佛香客们会摸着她的头,嘴里说着写什么,大约是这孩子怎么这么瘦,然后会给她东西,钱啊吃的东西啦,而这些东西当晚就被师傅们拿走了。

梵歌三岁的时候,来了几个,那些说是来接她回家的。

梵歌听了后“哇”的大哭了起来,把眼泪和鼻涕都往那个抱着她的身上擦,她就知道她就知道,有一天她的爸爸妈妈会接她回家的。

童话的故事都是这样讲的,每一个不幸的孩子都是被女巫偷走的小孩。

孩子们都愿意去相信那样的故事,遗憾的是这个故事里头都是她的一厢情愿。

梵歌没有理由不去相信,她是一位流落外的公主,看,她住大房子里,所有的都叫她小姐,光是照顾她饮食的就有四个,每隔几天就会有几位医生为她检查身体,每次检查完后都会一边窃窃私语。

之后,医生们会打电话,梵歌猜那是他们向她的爸爸妈妈汇报,果然,她的爸爸妈妈回来后都给她带来了贵得要死的礼物,还眉开眼笑的称赞她是健康的红苹果。

只要她一皱眉头,专门负责陪她玩的姐姐就好使尽浑身解数逗她开心,她做多荒唐的事情姐姐们都会拍手。

这一切一切让梵歌没有理由不去相信自己是那个被女巫偷走的小姑娘。

当梵歌长大一点穿着漂亮的公主裙,趾气高扬的把饮料倒了她的同桌头上时,比她还要高大的已经忍受了她很多次的同桌狠狠揍了她,梵歌哭得是惊天动地的嘴里嚷嚷着要让哥哥修理她,来看热闹高年级的学生说了一句,哪有一样岁数的兄妹,们又不是双胞胎。

那个时候梵歌感觉到怪怪的,她想起来了,哥哥是春天过的生日,她是秋天过的生日,梵歌也想起来了,哥哥从来就没有叫过她妹妹。

再大一点的时候,梵歌渐渐的明白了,那个叫温言臻的小男孩并不是她的哥哥,很少家她嘴里喊着爸爸妈妈的男女也不是她的爸爸妈妈。

过去一点时日,梵歌自动的把哥哥改成了阿臻,就像姑妈那样叫着阿臻。

极小的时候,梵歌很多很多的饿肚子中学到了察言观色的本事,如果乖的话会得到的面包多一点。

当第一个童话故事宣布破产后,第二个故事就形成了,第二个故事比第一个故事更老土,比如说小可怜长大了,变成了善良勇敢的家境贫寒的小少女,小少女身边一定要配各种傲娇各种变扭各种坏脾气,住连水龙头都镶着金箔的宫殿里的小王子。

按照故事的走势贫穷的小小少女和尊贵坏脾气的小王子一定会擦出火花,无比善良勇敢,坚持不懈的小少女的努力下,坏脾气的小王子被小少女收服,并且为她改变了他的所有坏毛病。

是的,温家的小公子和梵歌的小可怜这个故事们的眼中是那样的,其实呢?

其实生活就是生活,远远没有那么的戏剧化。

十五岁的时候,温言臻感染到了再生贫血障碍,由于是是性属于轻微感染,要经过五百天的定期输血,这个时候,温家如珠如宝的养女就派上用场了,显然,温家是早有准备的,因此,即使梵歌当时的年龄就只有十五岁,可一阵体检下来,她的各项指标都达标,当一直负责检查她身体的医生带着那么一点点的怜悯看着梵歌时,梵歌咧嘴一笑,抡了抡自己的手臂,没事,老师是说了献血是一种光荣的行为。

其实,那时梵歌想的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那时,她害怕的是她那个家庭里没有半点的用处,梵歌知道温家一定预备了另外的梵歌。

没有半点的用处像温家那样的家庭里代表的就是一只永远不涨价的股票。

十五岁这年每隔五十天的周期,梵歌都会和温言臻来到了医院,医生会安排他们平躺床上,床上大约隔着几步的距离,开始输血的时候,会用白色的布帘把她和温言臻隔离着,温家的男主和女主很忙,他们没有空像别的孩子们爸爸妈妈那样出现医院里,说着婆婆妈妈的话做着婆婆妈妈的事情。

这个时候,陪着两个孩子的永远都只有管家和温家的姑妈,姑妈是一名寡妇,丈夫很早时候因为意外死了,而后,姑妈就没有再嫁她回到了温家,尽心尽力的打理温家的一切家务,如果说温家,真正对梵歌好的就只有姑妈了。

每次梵歌输完血的时候,姑妈总是会抱着她,轻轻的抚摸着她的头发。

只有姑妈会温柔的告诉着她,关于她的名字。

“梵歌呢,有着佛祖的心里,是美丽史诗般的音律。”

梵歌心里知道,她并不是代表这美丽和虔诚的音律,她比谁都明白什么是生存,她有着自己的精打细算,小心思多的很。

据说,温家是把她当童养媳来养着的,据说,温言臻对于他的童养媳好得很。

是的,温言臻对她很好。

可梵歌明白,温言臻对于她的好只是一种礼貌的行为,那种状态就像二战过后迅速崛起的西方发达社会,那时,西方社会里,三大种占据着主流,白种,黑种,黄种,白种地位最高,黑整天都抱怨受到白种的种族歧视,抱怨白种对黄种总是客气有礼貌,后来,社会专家一针见血的讲解了这样的社会现象,白种之所以一再的对黑种发难,那是他们黑种身上感觉到了威胁,从而导致他们会把注意力放他们的身上,相反的,黄种白种眼里是毫无竞争力,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存,因此,白种黄种面前总是更容易的做到了文质彬彬。

梵歌心里明白自己对于温言臻来说,就是那种可有可无的黄种,温言臻对梵歌好的时候梵歌也理所当然的对温言臻好。

她总是说着那种听起来傻乎乎的话。

“阿臻,没事的,输完血后觉得身体特轻松。”

“阿臻,没事的,输完血后觉得脑子好像变聪明了,老师的数学题突然的就懂了。”

“阿臻,没事的,输完血后。。。。”

“。。。。。。”

这些话故作傻气的话从十五岁讲到了十六岁,十六岁的夏天医生宣布,以后他们不用再来医院了。

十六岁的少年淡然的听着,脸色一如既往的苍白。

站医院门口,梵歌看着温言臻,穿着短袖的白衬衫,骨架比一般的同龄的少年来得小,身高也和自己差不多,半截露短袖外的手臂血管凸起,一看就是不健康的孩子。

梵歌看着温言臻凸起的血管,掉泪了,也不知道为什么的眼泪就掉落了下来,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突然的就来了,这个少年的身上有一半的血来自于她的身体,她身体的血液现正他的身上滚烫滚烫的流动着,支撑着他的生命。

梵歌,就那么掉下了眼泪,第一次的讲了真话。

“阿臻,好了觉得高兴。”

少年怔怔的愀着她,伸手,摘掉了她眼角的泪珠,转头,夏日的风把少年的话送了过来,声音清透。

“梵歌,以后,会和结婚的。”

十五,六岁的年级哪里懂得爱情?梵歌觉得十五,六的年纪里最多的也就只存这样那样的心动。

爱上钢琴家只是因为他有修长的手,爱上一位演员只是因为他演的那个角色讨欢喜,爱上邻居家的哥哥只是因为他甩头发的姿势特别的好看,爱上同桌的男生只是因为他莫个时刻说了一句让特别有感觉的话。

这些那些的爱上只是青葱岁月里,们他们的,那叫着心动的玩意儿,哪一天风一吹它就变成了天边的云彩。

作者有话要说:小标题换了看到没有,汗,不是口了,梵歌这一部分又三章,我把温言臻和梵歌最精华的部分用类似番外那样写出来,这样一来回让这故事更为的深刻。

☆、28梵歌(02)

“梵歌呢,在心里有着佛祖的人心里,是美丽史诗般的音律。”姑妈常常对梵歌说这样的话?

梵歌没有告诉姑妈,在很多的苦难过后才是美丽史诗。

梵歌被送到寺庙的时候是没有名字的,远道而来的僧人为她取了名字。

“先生,为什么要为我取名梵歌?”三岁的时候,梵歌问再次远道而来的僧人。

僧人带上了老花眼镜,握住了梵歌小小的手,摊开了她的手掌,声音慈悲得像菩萨:“因为你手掌心的纹路。”

梵歌手掌心的纹路复杂得像是火车交叉的铁轨线,据说手掌心的纹路越是的复杂那个人所要面临的境遇就会越多,这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梵歌呢,在长大的路上会经历很多很多,先生希望你能记住你的名字,梵歌,记住了梵歌是菩萨们献给人类美好的语言。”

傻傻的她又问:“老先生,要是我有一天变成了梵歌,那么我会的到幸福吗?”

小小的梵歌,认为幸福就是福气,福气就是像那些来拜佛的有钱人家的小姐一样,跟在父母亲的身边,穿着漂亮的衣服坐在气派的轿车。

寺庙的老和尚们说了,她就是因为没有福气才会被爸爸妈妈弄到这里来的。

僧人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用手刮了刮梵歌的鼻子。

那个时间是梵歌儿时记忆里头最为深刻的一件事。

有人说世界上的女人们大都在明里暗里有一颗圣母的心,梵歌觉得这话说得有些的道理,在十七岁这年,梵歌发现自己真的有一颗圣母的心,那颗圣母的心专属于温言臻,当她爱上他时。

第一次温言臻牵她的手第一次他吻她的时光也是因为在爱上他后才美好了起来,连同当天周遭的一切,风在歌唱,夜在低吟,偷偷躲在墙角上偷偷看着他们的孩子笑声很是可爱。

即使,温言臻牵她的手是因为那个老是传小纸条给他的女孩让他烦透了,于是他就在那个女孩面前牵了她的手。

即使,温言臻吻他是因为十七岁了还没有亲过女孩的嘴唇,这样的事情在他的朋友们看来是一件大大的糗事。

还没有爱上温言臻时梵歌对于这些是不在乎的,她那时心里还打着小算盘,如果温言臻有一天不想和她结婚了,那么她也不会要死要活的,她有自己的银行户头,里面数目可不小,当她成年时她会拿出那笔钱到国外进修,她喜欢中文发音,她觉得自己很适合当一名电影配音。

她手头上的钱已经可以让她一辈子衣食无忧了,往后剩下的就是让自己成为一名电影配音,再然后在适合结婚的年龄找一个男人结婚。

梵歌想,如果没有十七岁那年冬天发生的事情,她的一生大约就是那样了。

要么等温言臻不想和她结婚的时候,她就去追寻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要么嫁给温言臻,维持着像言翘那样的生活状态,在大家面前大方得体的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看着自己丈夫时不时的换情人,梵歌明白,之所以言翘能维持那样的状态全都是因为她不爱温景铭,如果她成为温言臻的妻子的话她也当一个不爱自己丈夫的妻子。

梵歌认为爱情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是微乎其微的事情,珍珠钞票永远比任何一款男孩子英俊的脸蛋都来得赏心悦目,更重要的是实用性质强。

然,想象永远赶不上变化。

十七岁这年冬天,梵歌那颗一直被狠狠按住的圣母的心突然的爆发,在温言臻身上爆发。

很小的时候,梵歌就和温言臻住在澳门,住的地方和澳门市政厅相近,这片区域很好的让他们度过安静,不受打扰的童年。

同为曾经的殖民地,澳门和香港是两种迥然不同的文化,澳门在厚重中透出的是悠闲惬意,一水之隔的香港光鲜亮丽而又纸醉金迷。

十七岁这年冬天,这天早上,管家并没有和平常一样把早报主动的送到了小温公子的面前,少年面不改色的吃完了早晨,和往常一样由司机送到学校上学,等车子开远了,他让梵歌去给他买了早报。

看到早报的内容后梵歌才明白,为什么管家没有把早报送到温言臻面前,香港大公报赫然把头版头条给了温景铭,这次出现在头版头条的新闻很不光彩,温景铭被打了,其原因是在和香港某当红女星幽会时被女星的丈夫赏赐很多拳头,其中还附带上一张温景铭挂彩的大脸照,从照片上可以看出那位被打得还不清,从照片的拍摄手法角度来看,显然是有人故意让温董沦为整个香港的笑柄。

这天温言臻没有去上学,梵歌默默的跟在了他的后面,他们搭着轮渡从澳门来到了香港,一路上,温言臻就坐在轮渡的包厢上,死死的盯着翻滚的海面,一路上盯着那个一言不发的少年,从登上轮渡的幸灾乐祸到最后变成了莫名其妙的怜悯。

香港下着小雨,梵歌依然默默的跟在了温言臻的背后,心里难过得要死,这已经是他们来到了香港的几个小时后了。

如果可以,梵歌希望自己没有登上那班轮渡,如果没有登上那班轮渡了她的心就不会像现在这般的难受。

温言臻因为担心自己的父亲,来到了香港,来到了香港的不到三个小时里,他分别见证了自己的父亲和母亲和自己各自的情人偷情。

医院VIP病房里,妖娆的背影正在给温景铭换药,温景铭手从女子的裙子穿了进去,年轻女子整个身体趴在了温景铭的身上。

更令梵歌难受的是温景铭在看到他们出现在病房里丝毫没有表示出慌张,羞愧的摸样,,一如既往的表示出了一位慈爱父亲的模样,阿臻担心爸爸了吧?梵歌也来了!

少年一言不发的离开了病房,出了医院电梯他打了手机给言翘,很温柔的唤着妈妈。

那通电话打完不到五分钟,温言臻在停车场见到了言翘和她的得力助手衣衫不整的从车上下来,英俊帅气的男人和身材姣好的女人在没有人的停车场里卿卿我我,男人还从口袋里掏出耳环给女人戴上。

本来想安慰母亲的少年木然的站在角落,看着母亲整理衣服,看着母亲从风情万种的女人在一分钟后变成了端庄秀丽的女人,就像是她出现在所有公众形象的那样,她神情淡然的从他们面前的走道走过。

温言臻又再次的转身,离开医院。

一直阴沉的的天空下起了小雨,这三个小时对于那个满怀关切来看望父母的少年来讲是一场灾难,对于一个骄傲的孩子是最可悲的嘲讽。

整个下午,梵歌就跟在温言臻的后面,什么话也说不了,就这样,两个人在漫天的风雨下走在了香港的大街小巷上,中间,吃了一碗鸡蛋面,第一次,小温公子把那碗他平常形容为恶心的垃圾的面条吃得一干二净。

天黑了,小小的雨点越来越大,他们走在了老旧的水泥路上,他们已经站在了庙街特色服务一条街的街道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在雨中转动着,迷离,诱惑,神秘。

终于,温言臻停下了脚步,看来一眼连名字都没有的旅馆,问梵歌,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觉得我可怜?

“不是的,我不是你的童养媳吗?跟着你是天经地义的。”梵歌狡辩。

“那么。”缓缓的,温言臻举手,手朝着旅馆:“敢不敢?”

拿着旅馆老板给他们的衣服梵歌跟在了温言臻的后面进了旅馆,很小的房间,除了一张床和一个洗手间外就没有了,房间还透露着一股的霉味,墙上贴的都是男女露骨的图像。

水红色的灯光充满暧昧,洗好了澡换好了衣服的他们站在灯光下,老板娘提供的睡衣太大了,导致梵歌不得不去捂住自己的胸口。

一言不发的,温言臻拿下了梵歌的手放进了他的裤子里,压住。

“弄硬它。”温言臻声音就像外头的雨点,冰凉,机械。

本来是可以摔掉他的手的,或者是拿一样的东西往他的脑袋砸,没有女孩子能忍受男孩子用这样的口气对她说这样的话,可是。

“好的。”

偏偏,到了这个时候梵歌圣母的心已然来到了无比膨胀的状态,他不是难过了吗?如果这样做可以让他不难过也是好的。

梵歌上过生理课,男女之间的事情她可都懂,甚至于,开始无师自通了起来,卖弄那点小聪明,只是为了让那个少年不难过。

梵歌认为小温公子是属于那种高高在上,附看世界的人,她见不到他难过,就像她见不到他和一大群人挤在一起吃鸡蛋面。

很快的,手掌中握住的那处所在,滚烫滚烫的,坚硬如铁。

一切正在如温言臻所想要的那样。

躺在掉颜色的床上,打开腿,让他进入,没有半点的情趣,没有半点的诗情画意,窗外闪烁着霓虹灯,窗的下面男人和女人一边打情骂俏一边讲价钱。

在肮脏不堪的地方,就这样梵歌和温言臻在彼此的身体里种下了属于他们的第一次,当他进入她时,梵歌知道。

原来,她爱他啊!

没有经过什么大彻大悟,只是在某一个时刻里,就那样懂了。

懂得了,即使是疼得像要死掉了心里还是快活的要死,不去想从前不去想未来,就一门心思的想分担他的痛苦,即使他想把那种愤怒的情绪发泄在她身上她也无怨无悔。

更,乐于奉献。

所以又有人把圣母行为称之为犯|贱的行为。

可不是,梵歌抱着温言臻,任凭这他在自己的身上冲刺,越来越快,越来越凶,直到最后热热的液体射在她里面。

走出旅馆时是深夜,雨已经停了,温家的车子停在了旅馆外,银白的劳斯莱斯停在了旅馆外,车前的那个亭亭玉立正翩翩起舞的少女标志在一片灯红酒绿中发出冷冷的光芒,像是在嘲笑着发生在这里的荒唐事情。

送恩客出门的姑娘们好奇的看着豪华的轿车,和被一群人左拥右护,紧紧的抿着嘴的少年,当看到走起来不自然的少女时姑娘们发出会心一笑。

切!有钱人家孩子那点小心思还真另类。

管家拿着黑色雨伞把温言臻遮挡得严严实实的,车子在雨中离开了庙街。

“也不过如此,我还觉得有多么有趣呢?那档事儿还没有一场赛车来得过瘾。”坐在车子上,温言臻如是的描绘着他们的第一次。

作者有话要说:梵歌的第一次就这样木有了%>_<%

☆29、梵歌(03)

有人说,爱情很容易变得傻乎乎的,梵歌想纠正的是爱情还让人老是身不由己的干一些掉价的事情,一边唾弃自己一边身不由己的去做。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温言臻发疯梵歌也跟着发疯。

小温公子和他的朋友们包下了成人俱乐部,妖艳的小姐们跳着钢管舞跳着脱衣舞来到了他们的面前,他们在澳门最大的赌场一掷千金,他们让学校品学兼优的男学生们打扮成女人,他们剥光了以清纯著称的女同学们的衣服,强迫她们摆首弄姿做出撩人的姿态然后进行拍照。。。

他们每天都在计划着这样那样的,在他们口中好玩的事情,自以为是的炫耀着父母亲们的给他们的资本。

那天,,泪流满面的少女跪在他们面前,哀求着不要公开她的照片,因为她妈妈身体不好她害怕会刺激到她,少女越是哀求,男孩们笑得越是的放肆,女孩们笑得越是的花枝乱颤。

梵歌忍受不了了,对着温言臻冷冷的说,阿臻,不要再闹了,到最后闹出事情来爸爸妈妈只会让律师帮你摆平。

温言臻手中的饮料瓶就这样朝着梵歌扔过来,在很多的人面前,捏住了她的下巴,不要以为和我上一次床就可以管我了。

梵歌的话显然是锉到了小温公子的痛处了,这一天,他手一挥,我们来点更好玩的。

是夜,高速公路上机车轰鸣,几十辆机车在安静的高速公路狂飙着,机车引擎声所制造出来的噪音就像要把整个暗沉夜空给掀开,梵歌坐在温言臻的后座上,紧紧的抱住他的腰,风从耳边呼啸而过,她穿的长裙在上车之前被温言臻撕掉了一半,连臀部都遮不住剩下的裙摆使得她现在看起来和几十辆机车后面坐的那些女孩一样,十足的小太妹范。

温言臻从小就是一个机车迷,那些人投其所好,收集了世界上最炫最酷的机车在他生日送到他面前。

偶尔,温言臻会在父母亲的默许下参加一些正规的俱乐部赛车。

参加非法赛车,还是在高速公路上,这对于温言臻还是第一遭,今晚,由美国著名改装俱乐部直接空运过来的哈雷终于派上用场了。

风驰电擎让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们疯狂,他们孜孜不倦的完成着加速,超越,男生和女生的尖叫在风里抖动,变形,扭曲。

温言臻在完成可几次不要命的超越后第一个冲到终点的,热血沸腾的小温公子想来一个漂亮的甩尾巴,为这场赛事画上了完美的句点。

谁知,乐极生悲!

巨大的冲力把梵歌和温言臻抛物线般的抛到了天空上,梵歌紧紧的抱住了温言臻,在半空中就那样紧紧的抱着,说出了很脑残的话:

“阿臻,你不会有事的,不要怕,我会给你垫底。”

这一点,梵歌无比的确定,因为他们的脸是朝着天空的,温言臻的脸在梵歌之上。

那时,梵歌心里还庆幸来着,幸好是这样,真是没得救了,梵歌在心里叹气,看来自己比想象中的还要爱温言臻啊。

在半空中,梵歌还掉了眼泪了,不知道爸爸妈妈知道她死了会不会伤心呢,那一刻,梵歌觉得自己伟大极了,因为她原谅了他们。

这一个月里,梵歌心里很难受,那天,十七岁的女孩失去了她的第一次,那天,她心里很慌乱来着,偷偷的打了一通电话到泰国,接电话的是妈妈,是的,那位妈妈她不叫言翘,她有另外一个名字。

“妈妈。”梵歌胆怯的唤了一句,在想要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她,是不是可以这样问,妈妈我要怎么办?

她停顿的也只不过是三秒,也许还没有到三秒。

她的妈妈呵,半点耐心都没有就丢下了那么冰冷的一句,梵歌,要是没事的话电话我就挂了。

说完话后还真的是把电话挂了,那句话听起来声音陌生语气也陌生。

世上哪有那样的妈妈啊?当时梵歌心里委屈的半死。

身体是在空中飞行着的,思想一片的清明,梵歌想,她要原谅妈妈,不然说不定以后没有机会,梵歌猜,爸爸妈妈应该是对她愧疚吧?愧疚得他们不敢来见她了,听说他们拿来温家很多的钱,他们那样做等于是拿自己的女儿做买卖,理所当然的会难受的了。

重重的一甩,梵歌有片刻的昏厥,没有见到白光,小温公子不耐烦的声音响起来了,洛梵歌,起来,不要给我装死。

真讨厌,温言臻老是叫连名带姓的叫她,梵歌最不喜欢被连名带姓的叫着,她觉得那个洛是一种冷冷的嘲笑。

梵歌动了动身体,想从轮胎堆上爬起来,刚刚一动梵歌就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她身体滑落下来,勒得她心里直发疼,她还没有经历过那样的痛楚。

一定是她要死了。

梵歌抬起头,泪眼婆娑:阿臻,我想我要死了。

几十个人抱着胳膊大笑,男的笑得很欠揍,女得笑得一如既往的乱装风情。

黏腻腻的东西沾在了她的腿上,很不舒服的样子,下意识的,梵歌手往黏糊糊的地方一抓。

这一抓,抓出了一手的血,梵歌把把满是血的手掌摊开,惨兮兮的:阿臻,你看,我真的是要死了。

说实在的,梵歌可不愿意现在就死,她知道这里有一大部分的女孩子都对温言臻有兴趣,她猜,这些女孩当中大多更感兴趣的是温言臻的身份,因为,小温公子现在即使脸蛋还长得可以,但在身材就。。。

女孩子一般都喜欢高大身材的男孩,可温言臻显然不够格,早产让他看起来就像一个病秧子。

她可不一样,梵歌喜欢的是温言臻的人。

那夜,天黑沉黑沉的,机车打出来的灯光把这一小块的地方照得如同白昼,温言臻缓缓的抱起了她,第一次,梵歌在小温公子的脸上看到了恐惧。

他抱着她,把脸贴着了梵歌德脸颊上,小声的,喃喃的,梵歌,我不是故意的,不是的。。

她知道,她知道!

好像血越流越多了,梵歌开始觉得死亡越来越近了,张开嘴,在温言臻的耳边:

“阿臻,不要担心,你会变成英俊高大的很多女孩子的梦中情人的。”

“阿臻,你要记住在你还不是别的女孩的梦中情人之前,你已经是我的梦中情人了。阿臻,我很高兴,在你没有变成王子之前我就已经喜欢上你了。”

还是不敢说爱,就怕那个爱字变成他一生的魔咒,成为了困住了他的一座监狱,温言臻多年轻,就只有十七岁而已。

原来,不知不觉已经爱得这么深了。

梵歌慌的很,她不知道死亡长什么样子的,就想说话,不停的说话来抗拒死亡的恐惧,梵歌絮絮叨叨的也不知道都说了一些什么。

直到,抱着她狂奔的少年用哭腔,嘶声揭底的。

“闭嘴,洛梵歌,你给我闭嘴。。。”

一群的少年因为小温公子的发飙,手忙脚乱的,远处刺耳的警笛声更是让现场乱成一片,温言臻就抱着她,一边跑着一边的吼。

我要怎么办?我要怎么办?。。。你们告诉我,求求你们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一个女声尖锐的声音在这片混乱中大叫了起来,不对,不对,梵歌这样应该是流产,对,对,一定是小孩掉了。。。

梵歌脑子里“轰”的一声。

那一个瞬间,那个尖锐的声音远远的比死亡还要可怕。

那个时候梵歌又恨起了妈妈了,如果,那个时候要是又妈妈在告诉她,教教她她也不会的那般的粗心大意了。

她平常装的什么都懂,其实,她什么都不懂,什么斗不懂的。

尖锐的警笛声由远至近,夜空是一张无穷无尽的网,罩住了是一群以为什么都懂的少年。

梵歌十七岁那年,她和温言臻失去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她躺在医院上,某一位护士说漏了嘴,梵歌也就知道了像她这样RH阴性血型一旦经历了流产,往后,会出现习惯性的流产症状。

在梵歌住院期间,温言臻没有离开医院半步,他变成了世界上最温柔的人,抚摸着梵歌的头,梵歌,没事的,往后,我们还是会有的,不要听那些人胡说八道。

十七岁这年的冬天,彻彻底底的改变了一个叫温言臻的少年和一个叫梵歌的少女的人生轨迹。

命运用最为残酷的方式给他们上了一课,告知他们什么是青春。

叫温言臻的少年在某一个深夜敲开了父亲母亲的卧室,定下了协议,长大之后一定要和叫梵歌的女孩结婚,如果这项协议成立的话他可以听从家庭对他的任何一切安排,如果这项协议不成立的话,那么,他会放弃所有的继承权带着梵歌离开。

叫梵歌的女孩站在门外听着,大颗大颗的泪水无声的淌落。

这一年的圣诞节过后,澳门迎来了最为刺骨的寒潮。

叫温言臻少年离开了澳门,这是那份协议的第一个条件,他要前往此时正冰天雪地的俄罗斯,他抱着叫梵歌的女孩:

“梵歌,等我,我会变成英俊高大的像梵歌所希望的样子回来的。”

“梵歌,等我,等我回来娶你,不要和别的男生说话,不要乱看别的男生,不要和别的男人去看电影,不要和。。。。”

看看,小温公子懂得说一些讨女孩子欢心的话了,明明说得是那么的言不由衷。

被抱着的女孩泪水涟涟的。

这一年的冬季,叫温言臻的男孩和叫梵歌的女孩在短短的一个月里突然的长大了。

温言臻离开前的一夜,梵歌长了水痘,温言臻偷偷的爬她的床上。

“阿臻,会传染的。”

“传染了更好,那么就不用离开了。”

梵歌咯咯的笑了起来,一会,温言臻把手指贴在了梵歌德小腹上,轻轻的,哑声的,梵歌,那个时候这里很疼吧?

梵歌停止了笑,两个人就这样对望着,沉默着,周遭死一般的静寂。

终究,梵歌没有把水痘传染给了温言臻,终究,温言臻还是去了俄罗斯,梵歌戴着三层的口罩偷偷跟到了机场,躲在了机场的大柱边,她就想看一眼。

“出来吧,梵歌。”温言臻在柱子的另外一侧无可奈何的。

梵歌把卫衣的帽子戴上,站了出来,其实,她来是有话和温言臻说,那些话她想了一夜,本来,她是想要是温言臻没有发现她她就不把那些话说出来,要是温言臻发现了她她就要把话说出来。

看来,佛祖希望她当一个伟大的人呢,梵歌心里叹气。

“阿臻,如果。。。”梵歌低着头假装很满不在乎的:“如果外面的女孩子比我还要可爱,就和她好吧!”

十七岁的年纪年轻得让他们总是彷徨失措,未来对于他们是何等遥远的事情,他们只是两个大孩子。

梵歌话刚刚说完,温言臻就吻住了她,隔着三层口罩,那天,所有在机场的人都是见证者。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比梵歌更可爱了,我发誓。”

那天,温言臻离开的背影贯穿着梵歌少女时代,从少女时代到青年时代那个背景始终不曾褪色过。

再见到温言臻依然还是在这个机场。

长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梵歌来见一定会长成高大英俊的温言臻来了,这一年,他们二十一岁。

二十一岁的温言臻果然长成了很多女孩心中的梦中情人,二十一岁的温言臻身边还站着另外比梵歌还要美丽,还要可爱的姑娘。

老掉牙的港剧总是重复着那样的内容:有钱人家的少爷意气风发的远涉重洋,小白菜一样土气的童养媳被留在了家中照顾家庭,时光飞逝,少爷终于回来了,他的臂弯挽着的是聪明大方的时髦小姐。

☆、30梵歌(04)

每一个女孩的心里她们的童年时代乃至少女时代都会住着那么一位大哥哥,他们无所不能,他们高大帅气可以随时随地的变身,变成披着红斗逢的超,变成绿色的巨,变成被困帝国大厦的金刚,变成圣斗士。。。。

梵歌童年时代也有着这样的一位大哥哥,让梵歌打从心底里深深依恋着的,他是姑妈的小鸥,是梵歌的大鸥。

大鸥叫鸥杭,比梵歌还要大五岁,家乡杭州,父母亲很早就不了,姑妈助养了他,长大一点后姑妈把他接到了香港,每年的暑假他都会来到澳门,每年的暑假梵歌总是盼着大鸥的到来,他一来她的生活就热闹了,他会骑着脚踏车载她,他会带着她去老街,会走斑马线时紧紧的拉住她的手,会扮鬼脸逗她开心,会很多很多。

最让梵歌高兴的是跟他后面的时候总是能吃到很多免费的东西,源于她从小的那个小可怜角色,梵歌很喜欢占些的小便宜,她是同学们眼中有名的抠门鬼。

细想梵歌走过的痕迹,唯一挥霍的就是数爱情了,她爱情面前总是大手大脚的,丝毫没有把成本看眼里。

大鸥能陪梵歌的时间随着各自成长越来越少了。

小鸥进了大学,小鸥去打暑假工,小鸥去内地的西部支教。。。姑妈常常这样念叨着。

心底里头,梵歌是羡慕她的大鸥哥哥的,她看来那是充满意义的生活。

温言臻走的那年,大鸥带回来了一个叫田甜的女孩子,那是一个青岛姑娘,话有点多,最喜欢挂着嘴边的是的名字不是两个字连以前的甜甜,是春田的田,甜蜜的甜,她说这些时极为的可爱。

“梵歌,叫嫂子。”高大相貌一般的男孩揽着苗条身材同样一般的女孩,大声宣告。

叫田甜的青岛女孩是大鸥的同学,和很多的大学情侣一样彼此吸引走到一起了。

十八岁这年的夏天暑假,梵歌和田甜整天都一起,声音甜美的青岛女孩总是无比骄傲的,孜孜不倦的和梵歌说她和大鸥的未来,她还说她住的那个城市,说那是干净明亮的城市,说等她和大鸥赚够了钱就青岛最高的地方买下一块地造房子,把姑妈接到哪里去住,然后每天她骑着自行车去上班,她得意洋洋的,地买高最大的好处就是骑着自行车一直走下波路,多好,根本不费劲,还环保。

“那么,上坡呢?”梵歌问。

田甜脸转向了大鸥,甜蜜蜜的眯着眼睛。

正给她们两个女王擀面的青年揉了揉鼻子,露出了洁白的牙齿:怕啥?不是有吗,那时每天什么事情都不做,就等那里,把的媳妇背回家,这事情不是解决了吗?

大鸥的话把自己的女友逗的眉开眼笑,一个劲儿的送飞吻。

那一晚,梵歌特别的想念温言臻,可是,她不能给他打电话,不能给他写信,更不能追到他身边去,因为,他说了让他这里等他。

男孩们和女孩们眼里的风景是不同的。

女孩子们就只想守住一段单纯的情感,男孩子们想守的是一整个的世界。

即使温言臻走的时候一再的嘱咐,不要去学习那些乱七八糟的,可是,梵歌还是去学了那些乱七八糟的,起码,要把那些上流社会的门面功夫做好,然后,准备当站他身边成为他合格的妻子,伴侣,搭档,让多事挑剔的媒体们无可奈何的用伉俪情深来形容他们。

温言臻十七岁这年的冬天离开,温言臻二十一岁这年冬天回来。

温言臻回来前夜,梵歌祈祷的明天一定要有暖和的天气。

第二天,天气更冷了,梵歌姑妈和管家的调侃目光下,硬着头皮穿上了春裙,水蓝的颜色,外罩乳白色披肩短外套,短外套很好的勾勒出她的细细的腰,她虽然没有大胸部,但她有细细的腰。

梵歌用最亭亭玉立的姿态出现机场。

心上的总是站了第一眼就会看到的位置,不管他是丑小鸭还是白天鹅。

浅土色的军士军装,严谨的发型,身影修长,从这个身影出现梵歌的眼里就再也看不到别了。

混一大堆中,他正一步一步的向她走来,梵歌维持脸上的笑容僵硬了,嘴抖动着,梵歌不用看就知道自己现样子不会好看。

近了,近了,视线相互撞上了。

他对她笑,笑容让日月星辉暗淡!

近了,近了,渐渐的浮光弥蒙梵歌的眼眶。

她就知道,梵歌就知道,终有一天她的阿臻会变成很多很多女孩的梦中情,变成会温柔的和森林里露珠对话的月光骑士。

梵歌眼睛一眨,浮光没有了,他站距离她约半米的地方,静静的站着。

眉目是用浓浓的墨,巧手的画师一丁点一丁点细细的拓出来的。清清亮亮的眼波使得拓出来的每一道纹路都沾着细细碎碎的月光,曼妙迷。

“童养媳,还不投入到的怀抱?”温言臻站那里,弯腰,用骑士的姿态张开手,:“为了让第一眼就被迷得神魂颠倒,可是偷走了俄国最帅气的军服。”

身边“噗嗤”的一声。

梵歌此时才看清楚有美艳的女郎站了温言臻的身边,那两个站一起登对极了,就像气质优雅的圣彼得堡遇到了浪漫多情法兰西。

好不容易柔软了的笑容重新僵硬了嘴角,梵歌想起了大鸥的田甜,想起了俄国枫树下卿卿的大学情侣们。

如果爱他就不要去阻止他去认识外面的世界,如果爱他就不要去蒙住他的眼睛让他去看别的可爱姑娘。

据说,这是中国式古老的爱情箴言。

梵歌心里苦涩一片,就呆那里,直到被拥进了一个宽大温暖的怀抱。

那天,温言臻说。

“梵歌,不爱她。”

温言臻从俄罗斯带回来的姑娘叫诺兰,中俄混血儿,父亲是俄罗斯联邦元帅,母亲是一名歌唱家,而诺兰刚刚成为圣彼得堡大剧院的芭蕾演员。

**的诺兰姑娘弄不明白,英俊的年轻男孩为什么周末的时候没有和他的朋友一起去找乐子,整天小老头一样躲公寓里啃书,锻炼身体,一打又一打的女孩子们他身上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当然,诺兰姑娘弄不明白这个中国男孩凭什么不拜倒她的石榴裙下。

“因为,已经有了爱了。”被她纠缠得烦了,温言臻告知。

不死心的俄罗斯姑娘千里迢迢的跟着他来认识他的中国爱。

“不爱她。”这话让梵歌温言臻的怀里微笑,不敢笑得太得意洋洋,即使,她的心里已经得意洋洋到了无与伦比。

几天后,梵歌知道了,温言臻不爱诺兰,温言臻也不爱梵歌。

温言臻回来的几天带着梵歌做了很多很多的恋会做的事情,约会,看电影,泡酒吧,逛商场,云霄飞车飞上云端时紧紧的握住了她的手,男孩们无意间和她说话时狠狠的宣布主权,撇开自己的冰淇淋不吃,还过来吃她的冰淇淋。。。

他们,也接吻了,赤柱的别墅,梵歌要回自己的房间,被他一把抓住了,唇就这样压下来了。

回到房间里,梵歌傻傻的捂住自己的唇。

那个时刻,她以为他们是彼此相爱的。

接吻完的几个小时后,梵歌才知道原来不是,原来不是的!

很深很深的夜,梵歌口渴出来找水喝,拿着水杯被一些窃窃私语所吸引住。

很深很深的夜里,梵歌背部贴了楼梯道的墙上,不敢呼吸,怕一呼吸了就会错了了温言臻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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