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精神第二章 培育崇高的职业精神 爱岗敬业,安守本分(3)
罗伯特·贝斯特认为,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是每个员工的首要责任。对此,他解释说:“首先,因为这是正确的;其次,不道德行为会在很多方面使企业付出代价。一个人自私自利,没有协作精神,或者不善于与他人沟通,就会妨碍员工之间的合作,就会加重部门之间的内耗。不道德行为也会由于失去顾客、引发法律诉讼、招致罚款而增加公司的外部支出。”
国际科学应用公司不仅经常向员工宣扬良好的道德观念,而且设立了专门的投诉电话,鼓励员工随时举报任何不道德的行为。罗伯特·贝斯特说:“我们从事的是科技行业,而科技行业存在着大量背离道德准则的行为,比如污染环境。因此,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以确保所有员工都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有义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准则。”每当道德上的要求与现实经济利益发生冲突时,国际科学应用公司总是选择道德。虽然国际科学应用公司暂时可能遭受一定的损失,但从长远来看,却是值得的,因为这样做的结果是顾客对公司更加有信心。
罗伯特·贝斯特认为,员工应该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要热爱自己的工作,热爱自己的企业。他说:“我们一直在寻找各种办法,使员工在工作中有发言权,有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我们公司有100多个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可不是用来装点门面的,它们定期召开会议,并且做出决定。参加这些委员会的员工更深刻地感觉到自己是公司的一分子。我还告诉员工,假如他们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自己的意见,就直接找我或其他高级经理。”
罗伯特·贝斯特认为,要使员工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更重要的是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利润直接挂钩。他说:“我们真正鼓励员工爱岗敬业。大多数与我们同等规模的技术公司承担大约500个合同,而我们却多达5000个。合同项目一般资金为30万美元,而我们却有很多小的合同项目,有的资金仅为2.5万美元。如果有人需要我们做一个项目,即使是很小的一个项目,我们也会去做,因为那或许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罗伯特·贝斯特这样做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推进股份制。因为国际科学应用公司拥有5000个合同,这就意味着有许许多多或者盈利或者亏损的经营中心。让员工自己去应付各种风险并努力取得成功会真正使他们关心公司的发展,因为公司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是一致的。他清楚地认识到,如果你同别人共同享有公司的财富,别人将帮助你取得成功,因为任何员工都希望受到管理者的重视,他们的付出需要得到公平的回报,他们有权分享公司的赢利。当然,其前提条件是员工必须认识到自己对公司所肩负的责任,并且爱岗敬业,为公司做出最大的贡献。
有人认为员工只要完成老板交待的任务就是敬业,有人认为员工只要热爱自己的工作就是敬业。虽然这两种认识都没有错,但更重要的是把事情做到前头。有一位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对敬业的标准做了一个量化:10分=创造者或者把事情做在前头的人;5分=努力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1分=我已经超负荷工作了。由此可见,把事情做在前头是评价一个员工是否敬业的关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