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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杰弗里·扬 当前章节:15476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1:02

沃兹尼亚克却没有这样的感觉。他心中的美好时光是研究晦涩难懂的电子学知识。

一开始乔布斯和沃兹设计“蓝匣子”主要是觉得好玩,但事情很快就出现了变化。电话公司采取了非常措施处理盗打电话这件事,这对他们来说就很危险了。有一天晚上,当史蒂夫在一家比萨饼店旁边的一个停车场推销产品时,突然感到一支枪对准了他,就好像一个骗子在敲诈偷窃高手似的。“我当时可以想很多办法逃跑,但任何一种办法都可能导致他向我开枪,我只好把‘蓝匣子’交了出去。"

乔布斯的热情很快熄灭了。他很想找到其他的生财之道,寻找不到时,苦闷往往郁积心中—— 一个“蓝匣子”是解除不掉他这种苦闷的。

乔布斯每个星期总要从硅谷跑到伯克利两三次,因为伯克利是嬉皮士们的世界。他很喜欢这里的氛围,在这里,他常常在湾区漫步,思索各种想法和实践的可能性,而且在这里很少能碰到硅谷的熟人。乔布斯在伯克利的所思所想,也深深地影响了他要去什么样的大学学习的决定。

乔布斯决定要去就读的学校是位于太平洋沿岸俄勒冈州波特兰市的里德学院( Reed College),这是美国西北部一所崇尚自由思想的学校。里德学院以善于培养出类拔萃的人才而著称,同时它也是一所收费很高的私立学校。乔布斯的父母知道这件事后非常吃惊,不仅仅是因为收费很高,还因为里德学院离他们家很远。“然而,史蒂夫说里德学院是他想去的唯一一所大学,假如他不能去那里,其他任何学校他都不去了。"乔布斯的妈妈回忆道。就这样,倔强的乔布斯又一次说服了他的父母。他们穷其所有,把乔布斯送进了里德学院。

在里德学院,史蒂夫很想取得好成绩,但那不是在学习方面,而是在个人能力方面。因此,他在学习上用的时间要远远少于他用在其他方面的时间。在1972年的秋天,史蒂夫决定不再吸食迷幻药了,把兴趣转到东方哲学上面来,就是想提高一下对东方一些神秘东西的认识,在那时,来自东方的思想潮流冲击着里德学院。在里德学院,从蒂莫西·利里( Timothy Leary)、理查德·阿尔珀特(Richard Alpert)到加里·斯奈德(Gary Snyder),这些东方问题专家都有不少学生推崇。

乔布斯第一学期的成绩很糟糕,加上他那干脆利索的性格,他决定退学并要回所交的学费。然而这之后他还待在学校里,住在别的同学腾出的宿舍里,因为这些同学都去做自己喜欢的事了。里德学院确实是一所比较自由的学校,他们对这种现象并不介意,乔布斯甚至还与学生处的处长杰克·达德曼(Jack Dudman)成了好朋友。“史蒂夫有一个非常善于探询问题的头脑,这一点很吸引人。”达德曼回忆说,“他不会巧言令色、投机取巧,他对一些事实也不会自然而然地接受,任何东西他都想亲自查看一下。"

乔布斯退了学,但又能住在学校,没被学校赶出去,因为这个,他成了这所学校的“名人”。在第二学年开始的时候,他继续住在里德学院。“他很精明地意识到,他能在这个学校得到很好的教育,而不用受学分的困扰,在这里谁还想要学分啊?”乔布斯多年的好朋友丹·科特克如是说。(科特克是在里德学院里求学时认识乔布斯的。)那时的乔布斯穷困潦倒,整日无所事事,即使是在他的朋友圈里,他也感觉自己像一个局外人。在他内心深处,想着很多的事情。

“可以确切地说,史蒂夫心中总是装着他的苹果电脑。从更深层次上分析,他的成功是由于其内心怀有一种深切的不安全感,正是这种不安全感使他必须出去闯荡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另外,由于他从小就是被收养的孩子,他的行事方式并不被大多数人所理解。"科特克说。

1974年春天,乔布斯回到了他父母那里。有一次偶尔翻阅《圣何塞信使报》时,他看到了阿塔里(Atari)公司的招聘广告,这个公司是在富有朝气的硅谷地区成长起来的,发展的速度之快有点出入意料。阿塔里的崛起主要得益于开发了一种叫做“乒乓”( Pong)的电子游戏,然后以这种游戏迅速打开了市场,但该游戏被安装在桑尼维尔市的一个小地方时,由于玩者众多,游戏线路阻塞严重,因此阿塔里公司迫切需要一个电子机械师解决这一问题。广告上的招聘条件是此人必须是世界知名的电子机械师,公司会为他提供良好的娱乐服务和较高的薪水。乔布斯去应聘了,让他吃惊的是,他被雇用了。

在那时,阿塔里公司正处在飞速发展的时期。阿尔·奥尔康是该公司的首席工程师,他回忆道:“我们那时对阿塔里公司非常有信心,因为它发展得太快了,我们都希望能在这家公司工作。"

有一天,阿塔里公司的人事主管告诉奥尔康:“一个非常奇怪的家伙来到公司,他说他不会走,除非我们雇用他。我看,我们或者把他交给警察,或者只能雇用他了。"奥尔康回答说:“把他带进来让我看看。"

乔布斯被带了进来。“他穿着一身旧衣服,像一个嬉皮士,而且18岁就从里德学院辍学了。我真不知道为什么雇用他,他除了想做这份工作和还有一点活力之外,其他什么都没有。但我正是看中了他内在的那种活力,具备这种活力就能把这件工作做好。而且他还有一种想象力,要知道,想象力的概念是‘一个人内在的想象能力,并不依靠外在的东西’。他的思想很单纯,没有其他任何的杂质。”

“我把乔布斯介绍给唐·兰( Don Lang),他说:‘哦,不要,你把这家伙交给我干什么?他是个令人讨厌的嬉皮士。’后来我们和乔布斯达成了妥协,让他晚上过来,这样并不打扰任何人。

史蒂夫只是在阿塔里公司做一些小事情。有一天,他去找奥尔康,要求允许他去印度见识一下印度的宗教圣人。在那时,公司在德国的游戏市场出了点问题,奥尔康决定让乔布斯在去东方的路上顺便解决一下这个问题。于是,奥尔康简单地给乔布斯介绍了一下德国那边的情况,就打算让这个顺路去德国的年轻嬉皮士启程,他还提醒乔布斯叫他注意别错过了德国这一站。奥尔康让乔布斯在两个小时内解决问题,结果他真的就在两个小时之内把问题给解决了。

在德国做短暂停留后,乔布斯光着脚、穿着破烂的衣服就到了印度。这身打扮是他自己想要的,他认为这代表着一种特别的理想追求和审美观。在印度,他第一次遇见了那么多的穷人,他们和加利福尼亚穷困的嬉皮士不一样,因为嬉皮士们的穷困是可以选择的,而印度穷人的贫穷是一种命运的贫穷,是难以改变的。在印度,乔布斯接触到了很多的人和事,让他增长了不少见识。美国和印度在社会物质生活的舒适度方面真是有天壤之别,他以前的所思所想在当时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印度的这次经历对乔布斯来说真是既惊险又刺激,它完全出乎了乔布斯的预料,也是乔布斯在繁华的硅谷中所体验不到的。但这一切并没有解开乔布斯心中的问题,他内心的那种欲望仍旧没有得到满足。在他回来后,乔布斯决定以一种与以前不同的方式从最基础开始做起。

史蒂夫从印度回来后,几乎变了一个人,对入冷漠,沉默寡言,整天穿着橘黄色的外袍,头发也剃光了。他又回到了阿塔里公司,想要做原来的工作。这个举止狂放、身着宽松外袍的大男孩到大部分公司的门口一站,可能都会有入叫警察。但20世纪70年代加利福尼亚的阿塔里公司不是这样,他们只是说了句“好吧”,于是,史蒂夫又去工作了。

在史蒂夫再次回到阿塔里公司后,他感觉在东方寻求真谛的经历和充斥着电子游戏、机械制造的现实之间差距太大,让他备受折磨。他还是保留着嬉皮士风格的审美情趣,这种风格在硅谷很容易保留下来,因为这里距嬉皮士们的圣地旧金山和伯克利太近了。乔布斯又重新和沃兹尼亚克建立了联系,虽然在不知不觉中他对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了新的看法,他吹嘘沃兹是技术方面的高手,而他则具有很强的经营能力。

沃兹那时已在惠普公司工作了,他充分利用了他的老朋友乔布斯重新回到阿塔里公司工作的机会。阿塔里公司当时研发了一种叫“超级赛车”的电子游戏,“这是新一代的车轮驱动游戏,”乔布斯解释说,“沃兹是超级赛车游戏迷,所以我就叫他晚上过来,进入产品车间,他就在那里玩一个晚上。后来,每当我在技术项目上遇到困难时,我就会打断他10分钟,让他过来帮我。他真是我免费请的最优秀的机械师了!”

沃兹在工作上非常卖力。他并不追求荣誉,就是想多做出点成绩,比如设计出一台计算机,开发出一套游戏软件等。而乔布斯对所有的过程都有准确的把握,因为往往是他策划项目,他知道如何把产品转化成利润。

阿塔里公司的奠基人诺兰·布什内尔是这样评价乔布斯的,他说:“当他想做某件事时,他给我的计划表都是按天和星期计划的,而不是按月或年计划的,我喜欢他的这种行事风格。”

据奥尔康回忆,有一天,布什内尔找到乔布斯与他达成了一项开发游戏的协议。布什内尔把这个游戏叫做“突破”(Break-Out),他把这个游戏的制作情况告诉了乔布斯,并希望尽量少用电脑芯片。首席工程师奥尔康负责后勤服务,因为乔布斯只能在晚上没有其他工程师在场的时候才来工作。

在这个“突破”游戏中,玩家需要不断地向一堵“砖墙”开火,突破这堵墙就算赢得了胜利。要想玩好这个游戏需要有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坚决要成功的信念以及紧迫感——所有这些乔布斯和沃兹都具有。

“突破”的整个设计过程花费了48个小时。公司认为是乔布斯设计了这个游戏,实际上它全部是沃兹的功劳。“史蒂夫的作用只是在沃兹搞设计的时候买些糖果和可乐。”兰迪·威金顿如是说。他是一个很年轻的小伙子,是阿塔里公司临时雇用的,后来他到了苹果公司就职。

沃兹凭借以前的设计经验,准备用非常少的电脑芯片来完成“突破”的设计。乔布斯把这件事告诉了奥尔康,奥尔康对这个想法大为赞赏,乔布斯要求了1 000美元的设计奖金,奥尔康对乔布斯说:“如果这个游戏你用不到50个芯片就能做好,我就给你l OOO美元的奖金。”但乔布斯回来对沃兹说,阿塔里公司只给了600美元。就这样,他只给了沃兹一半。也就是说,沃兹做完“突破”的设计后只赚取了300美元,而乔布斯却得到了700美元。

后来,奥尔康发现了“突破”设计中的一个问题。他说:“我们对这项设计一无所知,而且由于乔布斯也不懂这项设计,他又不想让我们知道不是他设计的,因此,在‘突破’最终投放市场之前,我们不得不重新进行了设计。”

沃兹直到1年后才知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这件事也让他和乔布斯之间产生难以消除的阴影。那是在一次乘飞机旅行中,沃兹发现奥尔康也在飞机上,就过去和他谈话。那时设计完“突破”已经很长时间了,沃兹当时认为,他可以承认“突破”游戏的电路是他用很少的芯片设计的了。在那次谈话中,奥尔康顺便提到他给了乔布斯1 000美元作为完成这项设计的奖金。沃兹当时就感到他的朋友和伙伴乔布斯欺骗了他。其中有一种说法是,沃兹得知这件事后,难过得哭了。

据乔布斯和沃兹多年的好朋友亚历克斯·菲尔丁说,当乔布斯读到比尔·西蒙(也是本书的合著者)创作的故事《甜苹果?酸苹果?》 (On theFiring Line)时,他非常气愤,就打电话向沃兹解释说:“我根本就记不清那件事了。"乔布斯一直坚持说“记不清那件事了”或是“那件事没发生过”。

史蒂夫从阿塔里公司得到的这笔钱——先不论是多少,确实给他带来了好运,他用这笔钱买下了位于俄勒冈州的一个称为“All-One’’的农场,这个农场也是他在里德学院的同学居住过的地方。史蒂夫对于向美国北部发展有着极大的热情。他一直投身于电子工业,实现着自己的梦想。最终他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他付出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他凭着自己对电子元件价格的敏感——这得益于他在海尔蒂克做过工,销售过“蓝匣子”,以及他父亲重新创业、从事汽车销售的经历,加上沃兹尼亚克那种神奇般的天赋,他们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他们之间的合作甚至在制作“蓝匣子”之前就已经开始了,他们好像还能设计出来别的东西,然后拿出来卖,但那又是什么呢?

在1975年1月,有一篇名为《大众电子学》(PopuLar Electronics)的文章发表了,这篇文章介绍了一台阿尔泰(Altair)计算机的详细情况,这标志着人们一直争论的“个人”计算机诞生了。计算机在使用二进制编码以前,人们要采用费时的手工编码,并且需要经过多道操作转换程序,才能把信息输入计算机存储器,而这台计算机的发明预示着二进制的编码方式已获得了很大的突破,它为计算机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当地一位富有远见的教师鲍伯·阿尔布瑞契特和他的同伙一致认为应该号召成立一个电子俱乐部。门洛帕克市是阿尔布瑞契特领导的“自由大学”运动的活动中心,该运动由<全球概览》(Whole Earth Catalogue)杂志社主导发起。(《全球概览》宣言新时代的到来,它指引世界如何可持续发展。)就这样在一群拥有共同目标的热心人的发动下,一些计算机发烧友成立了家酿计算机俱乐部(Homebrew Com-puter Club),在俱乐部里他们可以一起分享研究成果、交流信息。俱乐部成立后,成员从最初的30人迅速扩大到一百多人。

在1975年年初,由于诞生了很多个人计算机,史蒂夫·乔布斯已经开始考虑他和沃兹尼亚克如何在这个新的领域获得商业利润。他必须要找到一个突破口,而他能发现这个巨大的商业前景完全得益于一个偶然的机遇。

2 公司诞生了

那时我明白了电子商业经营的一个真谛:你不能根据一个人的年龄和外袭评判他的商业能力。最 优秀的工程师是不拘一格的。

—迪克·奥尔森,1976年这样评价乔布斯

史蒂夫内心的矛盾——既想做企业家,又想做一个虔诚的宗教信徒,在1975年表现得尤其强烈。史蒂夫是一个喜欢吃素的人,有时也吃一些快餐,就像一个在佩花嬉皮士年代里与世俗格格不入的叛逆分子。

乔布斯还在阿塔里公司工作的时侯就想着离开了。当时,离他很近的洛斯阿尔托斯的禅宗中心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在那里可以静坐冥想,领悟禅宗。在里德学院学习宗教神学的时侯,乔布斯就被它吸引住了,因为宗教神学强调经验、灵感、自我实现的内在意识,这些也是乔布斯所认可的。对乔布斯来说,禅宗不是一个宗教躯壳,而是能满足他内心需求的一种东西。关于他父母的很多问题也是他心中一直未能解开的疑团,因此他总是处于一种精神上很迷茫的状态,这驱使他去寻找精神的真谛。佛教讲究无欲无求,告诫人们要知足常乐。“克里斯·安·布伦南(乔布斯高中时的女朋友)当时也住在那个地方的一个帐篷里,”丹·科特克说,“在禅宗中心有一个研习禅宗的僧人,他叫千野考宾( Kobin Chino)。史蒂夫和我经常去拜访他,他一般都在参禅室旁边的他的屋子里会见我们。去了之后,我们就在一起坐着喝茶、谈话。’

对于一个不愿受约束、很难接受监督审查的人,对于一个极力想搞清楚这个近似疯狂世界的本来面目,同时又想解决自己长期无法求解的疑问的人,佛理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它能够指引人们自觉地信奉宗教思想,这对于一个总是盲目自大的年轻人来说是非常关键的。有了这种信仰,乔布斯就不需要其他理念了,这对于这个基本上没有接受过正规大学教育的年轻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佛法还是神秘莫测的,而且往往对人生大事有启示和指引作用,禅宗公案,比如“经历就是财富”,也深刻地影响着乔布斯对人生真谛的探索。自那以后,乔布斯更加珍爱佛理了,而干野也成了他的“精神导师”。

然而在那时,史蒂夫还想成为一位企业家,一位拥有自己产业的企业家。

由于太年轻,经验又太少,乔布斯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他只是拥有满腔的热情,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事情是不可行的。因此,他愿意尝试做那些精明人认为不能成功的事情。他有着坚强的个性,因此很容易就能超过自己设定的目标,他由于缺乏社会经验,这使得他有时对面前隐藏的危险浑然不觉。

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都愿意尝试不可能的或根本就无法实现的目标,这是他们的共同特征之一。沃兹喜欢把一件事情做得更好,很多人对他能用那么少的部件、那么高超的技术进行设计工作难以相信。沃兹通常会去参加家酿计算机俱乐部每两个星期举行一次的聚会,在聚会时他会提出自己的想法,或者受不同意见的启发而提出新的想法,然后他就兴奋地勾画出新的示意图,这样在第二天的会议上他就能站起来发表自己的观点了。

在1975年的秋天,沃兹就自豪地展示了一种新电路板的几张设计图纸,而到了第二年年底,他就把第二个电路板设计出来了,这两个电路板都是用来驱动颜色显示的。史蒂夫知道后非常高兴。可能这是他一直想得到的,也可能他借助于这一产品就能在生意场上打下一片天地。当然,在家酿俱乐部那种富于创新的氛围里,沃兹也是相当有精力的实干家,当别的俱乐部成员开始创建个人电脑产业的时候,沃兹那笨重的“面板”却很少能引起别人的注意力。

史蒂夫对这方面的情况了如指掌,他相信他的朋友沃兹在电子学方面的真本领。他告诉沃兹,他要把这项技术变成电子企业,沃兹同意设计电路板图纸,而让电脑发烧友购买图纸,然后按照图纸说明用各种电子元件装配成计算机。同时,沃兹依旧在惠普公司工作,而乔布斯也还是在阿塔里公司工作。

在乔布斯和沃兹卖“蓝匣子”的时候,别人给他们起了个名字,叫“蓝匣子”,但那时,一些电脑发烧友们就已经领先他们一步,开始销售电路板了。乔布斯和沃兹也想改变自己的形象,接受一种更刺激的挑战。沃兹尼亚克的头脑里想的是电路设计,而乔布斯,这位电子市场的弄潮儿,想的却是给自己的品牌计算机起一个他们两个人都喜欢的名字。由于乔布斯非常喜欢流行歌曲,他也常与铁哥们一起去俄勒冈州的苹果农场,乔布斯还很喜欢吃苹果,另外,“苹果”在电话本的排列顺序中也位于“阿塔里”的前面,于是他就打起了“苹果”的主意。最终,在向报社提交合作书并公布发行时,他们给自己的品牌起了个既文雅,又不咄咄逼人,也不严肃呆板的名字——苹果计算机。(但是他们后来还是因为这个名字与甲壳虫乐队斗了很长时间,在苹果iPod这一品牌出现后,这一争斗更激烈了,苹果音乐品牌也占去了音乐界的半壁江山。)

沃兹尼亚克很赞同苹果这一名称,但他仍对和乔布斯的合作关系表示怀疑。史蒂夫·乔布斯则非常坚定,他不得不经常给他的伙伴打气、鼓劲。沃兹并不想放弃白天的工作,而他的父母也怀疑他们的儿子能否和乔布斯搞好合作,更别说一起办公司了。沃兹的父亲杰里·沃兹尼亚克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他的儿子要与这个“没有做过任何事情”的家伙“五五分成”。沃兹尼亚克的妻子艾利斯——她不到25岁就嫁给了沃兹,也厌烦了沃兹把他们的房间变成备用电子元件仓库的做法。

在1976年4月1日愚人节这一天,沃兹尼亚克终于答应合作了,他签了长达IO页的合作书并把它交给了乔布斯。合作书上写着,乔布斯和沃兹占有相等的股份,还有lO%的股份属于罗恩·韦恩,韦恩是乔布斯在阿塔里公司的好友,他答应帮助乔布斯和沃兹。但是他们三个人,甚至包括乔布斯,都没有认为这是个宏伟创业的开始。他们当时也没有世界性的发展眼光,只是希望能建造一个电路板生产线,每个电路板的生产成本为25美元,然后卖到50美元。他们的产业模式只是开发沃兹的电路设计模型,然后生产出电路板投放市场,在这一个产业运营链中,他们希望不要亏本。

然而,乔布斯和沃兹并不是没有展望过他们的商业前景。他们把他们的第一批产品叫做“苹果I",很明显,乔布斯和沃兹希望他们的“苹果”源源不断地“从树上掉下来”。

不论何时,对大多数开始创业的公司来说,最大的挑战都是在资金方面,乔布斯和沃兹的公司也不例外。他们两个人筹集的资金加起来也就是1 000美元。沃兹把他心爱的惠普65可编程计算器卖了,筹得500美元,乔布斯把他的大众汽车卖了l 000美元,但买者只给他500美元,因为买后几个星期这辆车的发动机就坏了。所以,两项资金加在一起也是少得可怜。在4月的一个星期四,当他们把电路设计图纸拿到家酿俱乐部时,他们的暗淡的前景也没有任何改善的迹象。当时,沃兹站起来展示自己的电路板,解说它的特征,但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关注。

然而后来,情况突然发生了转机,这为以后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正如史蒂夫·乔布斯后来所说:“有一家最早经营计算机的店主告诉我们,只要我们能够生产出电路板来,运送给他,他就能销售我们的产品。听他这么一说我们才明白,顾客喜欢购买的都是装配好的电路板,这也说明这种电路板的市场前景将是十分巨大的。”随后,这宗生意更是出人意料的好,因为同乔布斯谈生意的竟然是保罗·特雷尔,他经营的店铺后来成为美国第一家计算机零售连锁店,也就是彼特商店( Byte Shops),乔布斯是在家酿计算机俱乐部认识他的,他总是避着乔布斯,后来他说:“任何人都会说,乔布斯是一个咄咄逼人的合作者。"

彼特商店需要电子产品。特雷尔在家酿俱乐部会议上看到了乔布斯公司的产品展示后,要与史蒂夫建立商业联系。第二天,乔布斯就衣衫不整地来到了彼特商店,想看看这家商店对他们的产品有多大的兴趣。他们的反应让乔布斯极其震惊,特雷尔竟然答应将以每台500美元的价格购买他们的50台计算机,总金额是2.5万美元!

“那是我们公司成长历史上最大的一次事件,”沃兹尼亚克说,“在以后的发展中,公司再也没有出现过如此重大、如此出入意料的事件。”这就是生意!

在生产计算机之前,要购买元件,而在购买元件之前,必须要筹措到足够的资金或者至少是银行贷款。乔布斯把产品订单揣在口袋里,就不知疲倦地跑遍了整个硅谷,以寻求资金支持。在经历了多次拒绝后,乔布斯来到一家比较大的产品公司,基鲁夫电子公司(Kiemlff Electronics)。鲍伯·牛顿是基鲁夫公司的经理,他回忆说:“乔布斯是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小伙子,但仍显得羽翼未丰。"但乔布斯那种积极进取的精神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说他会和特雷尔一起检查确认这份订单的真实性。

对于那些做事远没有乔布斯有决心的入可能会说“好吧,我过几天再给你打电话”,然后就离开了,但乔布斯没有这样做,他没有离开,而是一直等到牛顿给特雷尔打了电话。特雷尔当时正在参加电子行业的会议,但最后牛顿还是给他打通了,他得到的确认消息是,这个坐在他办公桌旁边的瘦小的年轻人确实有一份价值2.5万美元的订单。打完电话,牛顿就放心了,然后他就给了乔布斯一笔最大限额的贷款,这笔贷款可以购买基鲁夫公司2万美元的电子产品,但贷款的还款期限只有30天。很显然,史蒂夫必须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向彼特商店交付计算机成品,然后用交易货款偿还在基鲁夫公司购买元件的费用;二是在1个月内想出其他办法偿还贷款。可能是因为乔布斯当时太鲁莽而没有意识到风险,或者因为他对不能按时偿还筹集的贷款毫不在意,总之,史蒂夫接受了贷款条件。

可能当时在计算机领域对高科技领悟最深的要数迪克·奥尔森,他的公司采用“填塞”的方法(指把电子元件组合在一起)装配电路板。有一天,史蒂夫·乔布斯穿着他那破旧不堪的牛仔服来找奥尔森,提出要以赊账的方式要求奥尔森的公司为他装配电路板。奥尔森没有答应他的要求,后来奥尔森评论说:“那时我明白了电子商业经营的一个真谛:你不能根据一个人的年龄和外表评判他的商业能力。最优秀的工程师是不拘一格的。"

在那之后不久,史蒂夫就拿着12块电路板——这占到特雷尔所订货物总量的1/4,来到帕洛阿尔托市的彼特商店:特雷尔看到这些电路板很不高兴,因为他认为他订的货物是计算机,而不仅仅是电路板。而史蒂夫交付的电路板只是纯粹的电路板,没有机箱、电源、键盘,也没有显示器口因为史蒂夫和沃兹认为,一个完全装配好的电路板就是一台“计算机”了。

尽管双方有误会发生,但这些电路板仍可以作为商品卖给客户。特雷尔接受了这些电路板,并开了一张6 000美元的支票。也就是说,这一次合作使乔布斯他们赚了3 000美元。

到了年底,乔布斯和沃兹的计算机公司生产了大约150台苹果I,也就是说他们总共收入将近10万美元:这样沃兹尼亚克在苹果公司的收入和他白天在惠普公司上班所获得的收入差不多了。然而,沃兹仍然没想离开惠普公司,因为在那里他可以获得比较稳定的工资收入。

在1976年秋季的时候,史蒂夫·乔布斯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做成计算机硬件生意,招徕零售业主。他也寻找投资者和可信任之人帮助他们扩大公司的规模。乔布斯中学时的女朋友克里斯·安也来到这里。她和乔布斯还是笃信禅宗,他们在佛寺的参禅室里偶尔还能碰到加利福尼亚州的州长杰里·布朗(Jerry Brown),他也是信仰佛教的人。

在那时,苹果I在彼特商店已经不是很畅销了,保罗·特雷尔已经不想从乔布斯那里进货了。但这也阻挡不住史蒂夫,因为计算机行业的其他竞争对手都在迅速发展,乔布斯决定要赶超他们。沃兹的妻子虽然还是牢骚满腹,但沃兹想办法在自家厨房里找到了设计空间,并最终在厨房里设计出了苹果Ⅱ。在设计过程中,沃兹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就是把彩色信号传输到显示器里,这样就可以提供充分的扩展插槽空间。很显然,利用扩展插槽用户可以通过插卡来增加机器的功能。这是一个极其精妙的创新,但在当时并不是一般人能想到的。把插卡应用于计算机可以增加计算机的实用价值,也可以为很多公司节约大量资金,因此,可以说,在继苹果Ⅱ的成功研发后,扩展插槽和插卡在计算机中的应用,给计算机研发机构提供了开发新产品的重大机会。

沃兹和乔布斯在计算机的操作系统上也做出了重大改进。他们的竞争对手阿塔里公司的计算机采用了BASIC编程语言,它是由哈佛大学的辍学学生比尔·盖茨和他的合作伙伴保罗·艾伦开发的。比尔·盖茨把装载BASIC编程语言的计算机以每台500美元的价格卖给计算机生产商,这一价格也是生产商们不得不接受的。乔布斯和沃兹决定开发自己的编程语言系统,它可以免费提供给用户,并应用在电路板的芯片上。他们的想法就是让用户不用在每次开机后首先加载操作系统,因为这样会浪费时间,苹果Ⅱ可以在开机时自动加载操作系统,这样对于水平不高的用户来说更容易操作,这一设计更加人性化。这使得苹果计算机成为新一代电脑程序员的新宠,因为只要打开计算机,这些电脑程序员就能编写程序。后来微软公司也开发了自动加载的BASIC语言操作系统,但在IBM公司的个人电脑出现以前,苹果Ⅱ一直是西雅图市的计算机公司赢利最多的计算机操作平台。

乔布斯在新一代计算机中决定要采纳的另一项重大创新就是,在计算机中不安装风扇。但这一创新并没有造出多大的声势,因为这种提法相当激进。别的人可能也认为这种想法实在是荒唐,乔布斯却不以为然。

由于乔布斯整天研习禅宗,而且还善于冥思苦想,所以他对自己的想法很有信心。他发现计算机中的风扇往往会让人心神不宁,于是他的直觉告诉他,用户愿意购买的绝对不是那种放在桌子上发出烦人噪音的计算机。

计算机中的大部分热量是由电源产生的。这说明,如果没有一种与众不同的电源,不安装风扇是不可能的。但问题的症结恰恰是:在任何地方也找不到这种替代电源。这并没有让史蒂夫退缩。他还是在寻找能够为他设计这种电源的人。 这个人终于让乔布斯找到了,他就是罗德·霍尔特 一个40岁左右、整天吸烟的人,他从阿塔里公司辞职了,因为他想每天收入200美元。即使他们当时根本没什么钱,但史蒂夫还是向他保证:“我们可以每天给你200美元,绝对没问题。”就这样,史蒂夫没有被现实的失败所吓倒,他凭着自己的勇气和干劲一直努力地在把苹果Ⅱ推向辉煌。

“他总是引导着我工作。”霍尔特说。不论白天、晚上,还是周末,霍尔特一直在努力工作。他还放弃了爱好的摩托车比赛,现在他要做的就是一个星期接着一个星期地为史蒂夫·乔布斯设计新电源。霍尔特开创了一种新的电源设计方向,改变了原先的线形设计,因为原先设计出的电源既笨重又容易发热,而且所用的技术也已经有五十多年的历史了。霍尔特设计出了一种非常复杂的转换电源,但它重量比较轻,体积也不大,而且容易冷却。这项设计大大减小了电脑机箱的体积,比较符合史蒂夫·乔布斯所要求的不安装风扇的目标,也突破性地创新了计算机电源的输入方式。

在10月份,Commodore公司的两个人来到乔布斯的苹果电脑生产车库(在那时,苹果电脑的生产车间已经搬到了这里),想要购买他们的计算机公司。当时Commodore公司已经购买了一家计算机公司,这家公司所用的芯片和苹果Ⅱ的MOS 6502芯片相同,Commodore公司还想继续扩大规模。史蒂夫认为这项交易值得考虑,于是,他开出了价码:公司以IO万美元出售;拥有Commodore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付给他和沃兹年薪3.6万美元。这笔交易最后没有达成,但你们可能都会想,假如Commodore公司答应了乔布斯的条件,让他和沃兹成为了他们的职员,那么乔布斯和沃兹在他们以后的日子里还会做些什么呢?

到1976年的夏天时,沃兹设计的苹果Ⅱ巳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由于当时他们受到了苹果I的鼓舞,还因为他们这家刚刚成立的公司已经有了一部分资金,他们急切地想把自己的产品展示给世界。那一天正好是五一劳动节,也是周末,乔布斯和沃兹飞往亚特兰大参加在那里举行的首届个人电脑节。他们随身携带了苹果Ⅱ的设计模型,还带了一个盒式接口卡(磁盘的原始形态)用以存储数据,但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对乔布斯和沃兹来说,这次电脑节让他们丢了丑。

他们带着失落感又飞往了费城。在飞机上,除了乔布斯和沃兹以外,还有一些来自于美国西海岸公司的计算机研发人员。这些人中最引入注目的是来自伯克利处理器技术中心的人员,他们都携带着“所罗门”(S01,)电脑,这种电脑外面是光滑的金属机箱,键盘是内嵌式的。“所罗门”电脑是第一代的个人新式电脑,它的各个部件完整齐全,装配完美,接通电源和显示器的操作也相当简单,并且由于它使用的是阿尔泰计算机的微型处理器,因此它基本上与以前型号的计算机程序相容。相比较而言,乔布斯和沃兹从库比提诺带来的苹果Ⅱ模型造型粗陋,有点像“烟盒”形状,显得有点不伦不类。

计算机展销会在这个大西洋沿岸城市召开了,那时大西洋沿岸还没有星罗棋布的别墅区。在展销会大厅里人们所谈论的都是爱德华·罗伯茨和他的公司MITS。这位阿尔泰计算机的创始人当时正在到处寻找购买他的企业的大公司,一时间关于这方面的传闻不断。罗伯茨由于担心计算机产业会出现激烈的竞争局面,所以他想着退出这个行业,但他相当精明,他知道他创造的计算机产业可以卖很大一笔钱。当时几家比较出名的计算机零售业主都瞄准了个人计算机市场,比如像Tandy公司和它的连锁店无线电音响城(Radio Shack),还有commodore公司,它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就以利用价格低廉的得克萨斯州仪器公司的芯片积极开拓计算器市场而出名。罗伯茨就想寻找这样的大买主。

罗伯茨想通过出售自己的计算机产业赚取一笔钱,有不少计算机爱好者和工程师也想接收这份产业。当时阿尔泰个人电脑仍然是这一领域的佼佼者,但在1976年秋,计算机销售业的崛起预示着计算机市场将会是一个很大的市场,而竞争也会更加激烈。

那次展销会展示了不少新型的计算机,所以也不知道到底谁会赢得“头彩”。但对于乔布斯来说,当他身处于展销会大厅里时,他也明白了一些东西。首先,新型的苹果电脑必须有齐备的、完美的部件,以满足越来越多的计算机用户的需求。这是彼特商店的老板特雷尔给乔布斯的忠告,但只有他亲自看到第二代计算机时,他才明白这些忠告的真正含义,他也不得不相信了这些话。比方说,键盘对于计算机信息的输入和程序的设计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有几种新型计算机就有键盘,因此,乔布斯意识到,要想使新型苹果机更富有竞争力,也得配备键盘。

在展销会上,对于乔布斯他们来说,还有一个提升苹果电脑形象的问题。苹果电脑在展销会只是设了一个简单的展示台,展示台最前面放着一张轻便的小桌子,上面铺着黄色的窗帘布,侧边还设了一个更小的台面。在台面上放着薄薄的宣传单,上面载有电脑爱好者杂志关于苹果电脑的介绍文章,另外还有简单印制的名片。这样的布局根本引不起参观者的兴趣。还有穿着敝领衬衫、头发乱长、满脸胡须、引入注目的乔布斯、沃兹尼亚克和科特克(他是专门过来帮忙的)。所有这些使得他们的展示台没有多少吸引力。再看一下其他公司,Mrrs和刚刚成立的IMSAI公司(20世纪70年代与阿泰尔公司齐名的计算机公司)以及处理器技术中心都设了规模很大的展示台。他们的这些展示台熠熠闪光,让人眼花缭乱,还有他们大张旗鼓的宣传—他们有穿着“迷你”超短裙不时登台展示的妙龄女郎,有3个专业的市场宣传员,还有穿戴整齐、温文尔雅的电子工程师。苹果电脑就这样被晾在了一边,仅有的几个对苹果电脑感兴趣的人也想离开,因为在另一边,这次展销会的大型电脑公司已成为展示大厅里的亮点。没有一个有经济实力的中间商光顾苹果电脑。这个最不同寻常的计算机公司,这个在硅谷“心脏”成长起来的公司,却在这次电子产品展销会上默默无闻,人们对它视而不见。

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最初设计的电路板(他们称为“苹果I电脑”)甚至没有机箱、电源、显示器和键盘,装配好后每台价格是250美元左右。在这种情况下,乔布斯和沃兹这两个初出茅庐的新手要想有所成就可谓是困难重重。不过,乔布斯一直怀着雄心壮志在创造着利于他发展的各种条件,他知道还必须开拓另一条资金来源。他清楚地知道,要想为苹果Ⅱ开拓广阔的市场,就必须要有雄厚的资金,而且,还需要有维护客户关系和进行广告宣传方面的专业人士,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在以前从来没有得到这样的专业人士的帮助。

当乔布斯离开个人电脑展销会时,他明白了要想使沃兹尼亚克设计的电脑获得成功,他必须开拓一条计算机商业经营的新通道。

史蒂夫·乔布斯后来在谈到他从展销会上回来并让沃兹设计苹果Ⅱ电脑时,他说:“苹果Ⅱ真正飞跃性的发展就是它变成了一合成品计算机,而不再是简单部件的组合了。苹果Ⅱ是完整装配的,有自己的机箱,键盘,买回来后,你坐下来就能使用。这真是苹果Ⅱ的一大突破,因为它看上去像一件产品了。你也没有必要收集苹果Ⅱ的硬件,因为它已经是—件完美的产品了。¨

在1976年年末,史蒂夫·乔布斯既要把苹果Ⅱ推向市场,又得继续扩建自己的公司,压力明显增大。他知道自己在一些方面的能力有限,所以必须到各地网罗精英人士加盟他的公司。乔布斯有着商人对待自己商品那样的热情,有着福音传道者宣讲福音那样的激情,有着狂热分子为达成目标而一往无前的毅力,还有着一个穷困的孩子想要获得成功的决心与意志。正是由于乔布斯这种混杂的个性特征,才一方面使苹果电脑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另一方面让他树立了很多对手和敌人。

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是,人们的购买欲望来自哪里呢?这也是乔布斯急切想寻找到的答案。在1976年秋,英特尔半导体公司采纳了一个引入注目的广告策略:在广告宣传上,英特尔放弃了以前对产品直接宣传的方式,而是依靠电脑的替代形象来达到宣传效果,比如用扑克牌、汉堡包、赛车。史蒂夫·乔布斯立即就被这种形象而简单的宣传方式吸引住了。这种广告宣传方式对以后乔布斯的电脑广告宣传理念起了很大的影响作用。乔布斯打电话给英特尔公司的市场部,想要和创造这一广告理念的里吉斯·麦金纳公司取得联系。

史蒂夫打电话给麦金纳公司,要求和麦金纳通电话,但麦金纳没有接他的电话,而是让负责新客户业务的弗兰克·伯奇接了乔布斯的电话。弗兰克很有礼貌地听了乔布斯对他公司的描述,然后他就竭力解释为什么麦金纳公司不愿意为乔布斯的公司代理广告业务。

虽然没有说服伯奇,但在以后的几个星期里,乔布斯每天都要给他打电话,并要求伯奇到他们的公司亲眼看看苹果产品。最后,乔布斯采取了软磨硬泡的策略。伯奇当时是这样描述乔布斯的:

“我开车去车库的路上一直在想:‘我的上帝啊,这个疯狂的家伙到底想怎么样啊。难道真像他说的,我与这个讨厌的家伙简单地见上一面,回来后我们的公司就会和他做生意并因此获得很大的利润吗?’”

“在和他谈了两分钟的时候我想起身走人。大约在谈到第三分钟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这个家伙是一个非常精明的年轻人,他说话头头是道,说的大部分我都能理解。”

然而,乔布斯的“非常精明”的作用还是不够,麦金纳公司还是拒绝和他合作,但乔布斯的决心却很大。他一天三四次地打电话给麦金纳的办公室。麦金纳的秘书可能是因为接乔布斯的电话接得厌烦了,她实在不愿意再让这个“讨厌”的年轻人打扰自己,于是就迫使她的老板接了电话。麦金纳接了乔布斯的电话,他竟然被乔布斯说服了,答应让乔布斯来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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